1、I C S6 7.1 4 0.1 0C C SX 5 55111四 川 省(乐 山 市)地 方 标 准D B 5 1 1 1/T 8 2 0 2 1地 理 标 志 产 品 犍 为 茉 莉 花 茶生 产 加 工 技 术 规 范P r o d u c t o f g e o g r a p h i c a l i n d i c a t i o n Q i a n w e i j a s m i n e t e ap r o d u c t i o n a n d p r o c e s s i n g 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2 0
2、2 1-1 2-0 1 发 布 2 0 2 1-1 2-0 1 实 施乐 山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5 1 1 1/T 8 2 0 2 1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24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25 生 产 加 工 要 求.26 质 量 要 求.37 试 验 方 法.48 检 验 规 则.59 产 品 的 标 志、标 签、包 装、运 输 和 贮 存.6附 录 A(规 范 性)犍 为 县 茉 莉 花 茶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 图.7附 录 B(规 范 性)地 理 标 志
3、产 品 犍 为 茉 莉 花 茶 窨 制 过 程 中 的 配 花 量.8D B 5 1 1 1/T 8 2 0 2 1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犍 为 县 茉 莉 茶 协 会 提 出。本 文 件 由 乐 山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四 川 省 清 溪 茶
4、 业 有 限 公 司、乐 山 市 茶 产 业 发 展 中 心、犍 为 县 农 村 产 业 技 术 服 务 中心、犍 为 县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中 心、犍 为 县 茉 莉 茶 协 会。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吴 德 平、何 容、高 婧 斐、杨 爽、余 康、吴 雪 飞、颜 飞、吴 勇、岑 晓 君、吴 世 学、马 伟 伟、唐 大 平、何 荣 英、李 文 婷、尹 学 文、谢 馨、张 新 瑶、胡 昊 旻、钟 琼、熊 海 燕。D B 5 1 1 1/T 8 2 0 2 11地 理 标 志 产 品 犍 为 茉 莉 花 茶生 产 加 工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地 理 标
5、 志 产 品 犍 为 茉 莉 花 茶 术 语 和 定 义、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生 产 加 工 要 求、质量 要 求、试 验 方 法、检 验 规 则、产 品 的 标 志、标 签、包 装、运 输 和 贮 存。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原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2 0 1 0 第 1 4 5 号 公 告 批 准 的 地 理 标 志 保 护 产 品 犍 为 茉莉 花 茶 和 原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核 准 的 地 理 标 志 集 体 商 标 犍 为 茉 莉 花 茶、犍 为 茉 莉 茶。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6、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1 9 1 包 装 储 运 图 示 标 志G B 2 7 6 2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污 染 物 限 量G B 2 7 6 3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农 药 最 大 残 留 限 量G B 5 0 0 9.3 食 品 安
7、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水 分 的 测 定G B 5 0 0 9.4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灰 分 的 测 定G B 7 7 1 8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预 包 装 食 品 标 签 通 则G B/T 8 3 0 2 茶 取 样G B/T 8 3 0 3 茶 磨 碎 试 样 的 制 备 及 其 干 物 质 含 量 测 定G B/T 8 3 0 5 茶 水 浸 岀 物 测 定G B/T 8 3 1 1 茶 粉 末 和 碎 茶 含 量 测 定G B/T 8 3 1 3 茶 叶 中 茶 多 酚 和 儿 茶 素 类 含 量 的 检 测 方 法G B/T 1 4
8、4 5 6.1 绿 茶 第 1 部 分:基 本 要 求G B 1 4 8 8 1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生 产 通 用 卫 生 规 范G B/T 2 2 2 9 2 茉 莉 花 茶G B/T 2 3 7 7 6 茶 叶 感 官 审 评 方 法G B/T 3 0 3 7 5 茶 叶 贮 存G H/T 1 0 7 0 茶 叶 包 装 通 则G H/T 1 1 2 4 茶 叶 加 工 术 语J J F 1 0 7 0 定 量 包 装 商 品 净 含 量 计 量 检 验 规 则原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令 2 0 0 5 第 7 5 号 定 量 包 装 商
9、品 计 量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原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令 2 0 0 9 第 1 2 3 号 关 于 修 改 的 决 定 原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2 0 1 0 第 1 4 5 号 关 于 批 准 对 顺 平 桃、龙 潭 绿 豆 粉 丝、犍 为 苿 莉 花茶、会 理 黑 山 羊、资 中 血 橙 实 施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的 公 告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 0 2 0 第 3 4 5 号 公 告 地 理 标 志 专 用 标 志 管 理 办 法(试 行)D B 5 1 1 1/T 8 2 0 2 123 术 语 和
10、 定 义G H/T 1 1 2 4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犍 为 茉 莉 花 茶用 中、小 叶 种 茶 树 一 芽 二 叶(含 一 芽 二 叶)以 上 嫩 度 鲜 叶 为 原 料,经 杀 青、做 型、干 燥、省 精 制 等工 艺 制 成 的 茶 坯,配 以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 内 的 犍 为 茉 莉 鲜 花 窨 制,经“择 花、炒 花”特 殊 工 艺 制 作而 成 的 茉 莉 花 茶。3.2择 花将 含 苞 待 放 的 鲜 花 择 去 绿 色 花 蒂 的 过 程。3.3炒 花用 养 护 好 的 择 花,茶 花 拌 和
11、炒 干 的 过 程,是 形 成 犍 为 茉 莉 花 茶 香 气“熟 香 韵 味”的 关 键 工 艺。4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地 理 标 志 产 品 犍 为 茉 莉 花 茶 保 护 范 围 限 于 原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根 据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规定 批 准 的 范 围,即 四 川 省 犍 为 县 现 辖 行 政 区 域。犍 为 茉 莉 花 茶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 见 附 录 A。5 生 产 加 工 要 求5.1 基 本 要 求立 地 条 件、茉 莉 花 栽 培 技 术、茶 树 栽 培 技 术、绿 茶 坯 加 工
12、工 艺、茉 莉 花 茶 加 工 工 艺 等 应 符 合 原 国 家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2 0 1 0 第 1 4 5 号 公 告 的 要 求。5.2 加 工 条 件茶 叶 加 工 场 地、加 工 车 间 布 局、设 备、用 具 和 人 员 等 应 符 合 G B 1 4 8 8 1 的 要 求。5.3 工 艺 流 程茶 坯 处 理 鲜 花 维 护 窨 花 通 花 收 堆 续 窨 起 花 复 火 转 窨 择 花、炒 花 匀 堆 装 箱(见 图1)。图 1 工 艺 流 程 图D B 5 1 1 1/T 8 2 0 2 135.4 茉 莉 鲜 花 质 量 要 求含 苞 待 放、外
13、 观 饱 满、无 病 虫 害、朵 大 洁 白 的 花 朵。要 求 具 有 花 萼、花 柄,不 夹 带 茎 梗,不 采“白花”、“青 蕾”及“雨 水 花”。5.5 茶 坯应 符 合 G B/T 1 4 4 5 6.1 的 要 求。5.6 茶 坯 处 理将 待 窨 茶 坯 烘 焙 至 含 水 率 4.5%。自 然 冷 却,待 窨。5.7 鲜 花 维 护鲜 花 进 厂 后,及 时 薄 摊 散 热,摊 晾 厚 度 4 c m 8 c m,待 花 温 降 至 室 温 时,收 堆 升 温 促 进 鲜 花 开 放,堆 厚 2 0 c m 3 0 c m,待 堆 心 温 度 达 到 4 0 临 界 温 度 时
14、,薄 摊 散 热,经 过 反 复 摊、堆,当 5 0%鲜 花 含 苞 欲放 时,用 3 目 筛 筛 去 青 蕾、花 蒂 等。当 花 堆 中 9 0%花 蕾 开 放 呈 虎 爪 状,进 行 窨 制。5.8 窨 花将 待 窨 的 茶 坯 平 铺 地 板 上,按 照 各 窨 次 茶 花 比 例(见 附 录 B),将 茶 坯 与 鲜 花 充 分 拌 匀,堆 放,窨堆 厚 度 2 0 c m 3 5 c m。最 后 将 预 留 的 茶 坯 均 匀 地 撒 在 拌 和 好 的 茶 堆 上,厚 度 0.3 c m 0.5 c m。5.9 通 花当 堆 温 至 4 5 4 8 时,及 时 将 窨 堆 散 开、
15、薄 摊,厚 度 5 c m 1 0 c m,当 堆 温 降 至 不 高 于 室 温 3 时 收 堆,通 花 应 通 透、通 匀。5.1 0 收 堆 续 窨将 通 花 后 的 茶 和 花 收 堆 续 窨。如 堆 温 升 至 4 8,应 再 次 通 花。5.1 1 起 花续 窨 完 成 后,用 3 目 4 目 筛 将 茶、花 分 离。5.1 2 烘 焙起 花 后 的 茶 坯 用 1 0 0 1 3 0 复 火 干 燥,及 时 摊 晾。5.1 3 转 窨多 次 窨 制,按 照 各 窨 次 配 花 量,重 复 5.8 5.1 2 的 工 序。5.1 4 择 花、炒 花将 养 护 好 的 鲜 花,采 用
16、 人 工 择 去 花 蒂(花 梗)后,按 茶 花 比 例 拌 和 窨 制(见 附 录 B)。将 窨 好 的 花 和茶 一 并 放 入 炒 锅,锅 温 为 8 0 1 0 0,炒 花 时 间 8 m i n 1 0 m i n,出 锅 摊 晾,含 水 率 至 6.0%6.5%为 宜。注 意 鼓 风 排 湿。将 炒 制 好 的 花 茶 摊 晾 冷 却,用 1 6 目 2 4 目 筛 割 去 碎 末 茶 后 进 行 装 箱。6 质 量 要 求6.1 分 级D B 5 1 1 1/T 8 2 0 2 14犍 为 茉 莉 花 茶 按 产 品 质 量 等 级 分 为 银 芽、银 亳 和 特 级 茉 莉 花
17、 茶。6.2 感 官 品 质感 官 品 质 要 求 见 表 1。表 1 感 官 品 质 要 求级别外形 内质条索 整碎 净度 色泽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银芽芽形完整紧实匀整 匀净 嫩黄绿熟香鲜灵,韵味幽长鲜浓醇厚 清澈黄亮 芽形饱满银毫紧细披毫显峰苗匀整 净 黄绿润熟香味浓,韵味显露鲜醇 淡黄明亮 嫩匀特级 紧细有峰苗 较匀 较净 黄绿尚润浓尚鲜,有熟香韵味尚鲜醇 淡黄尚亮 绿黄明亮6.3 理 化 指 标理 化 指 标 见 表 2。表 2 理 化 指 标项目指标银芽 银毫 特级水分(质量分数)/%7.5 7.5 7.5总灰分(质量分数)/%6.5 6.5 6.5水浸出物(质量分数)/%3 7
18、 3 7 3 6茶多酚(质量分数)/%2 0 2 0 2 2粉末(质量分数)/%1.0 1.0 1.0茉莉花干(质量分数)/%1.0 1.0 1.06.4 卫 生 指 标6.4.1 污 染 物 限 量 指 标 应 符 合 G B 2 7 6 2 的 规 定。6.4.2 农 药 残 留 限 量 指 标 应 符 合 G B 2 7 6 3 的 规 定。6.5 净 含 量应 符 合 原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令 2 0 0 5 第 7 5 号 定 量 包 装 商 品 计 量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7 试 验 方 法7.1 感 官 指 标 按 G B/T 2 3
19、 7 7 6 的 规 定 执 行。7.2 水 分 检 验 按 G B 5 0 0 9.3 的 规 定 执 行。D B 5 1 1 1/T 8 2 0 2 157.3 总 灰 分 检 验 按 G B 5 0 0 9.4 的 规 定 执 行。7.4 水 浸 出 物 检 验 按 G B/T 8 3 0 5 的 规 定 执 行。7.5 粉 末 检 验 按 G B/T 8 3 1 1 规 定 执 行。7.6 茶 多 酚 检 验 按 G B T 8 3 1 3 规 定 执 行。7.7 茉 莉 花 干 检 验 按 G B/T 2 2 2 9 2 附 录 B 的 规 定 执 行。7.8 污 染 物 限 量 检
20、 验 按 G B 2 7 6 2 的 规 定 执 行。7.9 农 药 残 留 限 量 检 验 按 G B 2 7 6 3 的 规 定 执 行。7.1 0 净 含 量 按 J J F 1 0 7 0 的 规 定 测 定。8 检 验 规 则8.1 组 批同 一 生 产 日 期、同 一 批 原 料、同 一 班 次 生 产 的 产 品 为 一“批”,同 批 产 品 的 品 质 和 规 格 应 一 致。8.2 抽 样按 G B/T 8 3 0 2 的 规 定 执 行。8.3 试 样 制 备按 G B/T 8 3 0 3 规 定 执 行。8.4 检 验 分 类8.4.1 出 厂 检 验出 厂 检 验 项
21、目 为 感 官 品 质、水 分、粉 末、茉 莉 花 干、净 含 量。每 批 产 品 必 须 经 检 验 合 格,并 签 发 产品 质 量 合 格 证 方 可 出 厂。8.4.2 型 式 检 验型 式 检 验 项 目 为 第 6 章 规 定 的 项 目,正 常 生 产 时 每 年 应 进 行 一 次,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应 进 行 型 式检 验。a)原 料、设 备,工 艺 或 环 境 条 件 有 较 大 改 变,可 能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时;b)出 厂 检 验 结 果 与 上 次 型 式 检 验 结 果 有 较 大 出 入 时;c)国 家 法 定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提 出
22、 型 式 检 验 要 求 时。8.5 判 定 规 则按 第 6 章 要 求 的 项 目 检 验,检 验 结 果 全 部 符 合 要 求 时,则 判 产 品 为 合 格 产 品;检 验 结 果 中 如 有 一 项或 一 项 以 上 不 符 合 要 求 时 均 判 为 不 合 格 产 品。8.6 复 验对 检 验 结 果 有 争 议 时,应 对 留 存 样 或 在 同 批 产 品 中 重 新 按 G B/T 8 3 0 2 规 定 加 倍 取 样 进 行 不 合 格 项 目的 复 验,以 复 验 结 果 为 准。D B 5 1 1 1/T 8 2 0 2 169 产 品 的 标 志、标 签、包 装
23、、运 输 和 贮 存9.1 标 志、标 签预 包 装 标 签、标 识 应 符 合 G B 7 7 1 8 和 原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2 0 0 9 第 1 2 3 号 令 的 相 关 规 定。产 品 的 包 装 储 运 图 示 标 志 应 符 合 G B/T 1 9 1 的 要 求。地 理 标 志 保 护 产 品 专 用 标 志 应 符 合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 0 2 0 第 3 4 5 号 公 告 地 理 标 志 专 用 标 志 使 用 管 理 办 法(试 行)的 要 求。9.2 包 装应 符 合 G H/T 1 0 7 0 的 要 求。9.3 运
24、输运 输 工 具 应 清 洁 卫 生、干 燥、无 异 味、无 污 染。运 输 时 必 须 有 防 雨、防 潮、防 晒 等 措 施,不 得 与 有毒、有 害、有 异 味、有 污 染 的 物 品 混 装、混 运。9.4 贮 存应 符 合 G B/T 3 0 3 7 5 的 规 定。D B 5 1 1 1/T 8 2 0 2 17A A附 录 A(规 范 性)犍 为 县 茉 莉 花 茶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 图犍 为 茉 莉 花 茶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 见 图 A.1。a犍为县茉莉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犍为县行政辖区内的清溪镇、玉津镇、孝姑镇、石溪镇、舞雩镇
25、、定文镇、罗城镇、龙孔镇、寿保镇、铁炉镇、九井镇、芭沟镇、玉屏镇、双溪镇、大兴镇 1 5 个镇。图 A.1 犍 为 茉 莉 花 茶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D B 5 1 1 1/T 8 2 0 2 18B B附 录 B(规 范 性)地 理 标 志 产 品 犍 为 茉 莉 花 茶 窨 制 过 程 中 的 配 花 量地 理 标 志 产 品 犍 为 茉 莉 花 茶 窨 制 过 程 中 的 配 花 量 见 表 B.1。表 B.1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犍 为 茉 莉 花 茶 窨 制 过 程 中 的 配 花 量单位:%茶坯(质量分数)等级 窨制工艺 一窨 二窨 三窨 四窨 炒花 合计银芽 四窨一炒 6 0 5 0 4 0 3 5 2 5 2 1 0银毫 三窨一炒 5 0 4 0 3 5 2 5 1 5 0特级 二窨一炒 5 0 4 0 3 0 1 2 0注:本表为各等级最低窨次配花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