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3 5.2 4 0.0 1C C S L 7 0DB5101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地 方 标 准D B 5 1 0 1/T 1 3 3 2 0 2 1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智 慧 治 理 体 系数 据 资 源 目 录 管 理 规 范2 0 2 1-1 0-2 9 发 布 2 0 2 1-1 0-2 9 实 施成 都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5 1 0 1/T 1 3 3 2 0 2 1I目 次前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目 录 体 系 架 构.24.1 概 述.24.2
2、中 心 目 录.34.3 目 录 管 理.34.4 数 据 资 源.34.5 交 换 技 术 要 求.35 目 录 管 理 流 程.35.1 概 述.35.2 管 理 环 节.45.3 管 理 职 责.5附 录 A(资 料 性)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智 慧 治 理 数 据 资 源 体 系 核 心 元 数 据.6附 录 B(资 料 性)数 据 资 源 表 模 板.1 1参 考 文 献.1 2D B 5 1 0 1/T 1 3 3 2 0 2 1I 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3、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则起 草。本 文 件 由 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信 息 中 心、成 都 市 标 准 化 研 究 院、四 川 久 远 银 海 软 件 股份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刘 锋、邹 平、黄 桂 波、陈 元 霖、唐 立、赵 书 舒、程 兴 飞、易 涛、刘 莎、李 佳 承、白 玲 玉、陈 娜 娜、潘 广 全、周 波、郭 洋、李 思 洪。D B 5 1 0 1/T 1 3 3 2 0 2 11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4、社 会 保 障 智 慧 治 理 体 系 数 据 资 源 目 录 管 理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智 慧 治 理 体 系 数 据 资 源 的 术 语 和 定 义、目 录 体 系 架 构 和 目 录管 理 流 程。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成 都 市 行 政 区 域 范 围 内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智 慧 治 理 体 系 数 据 资 源 目 录 的 规 划、设 计、建 设 和 管 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5、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7 4 0 8 2 0 0 5 数 据 元 和 交 换 格 式 信 息 交 换 日 期 和 时 间 表 示 法G B/T 1 3 0 0 0 2 0 1 0 信 息 技 术 通 用 多 八 位 编 码 字 符 集(U C S)G B/T 1 8 3 9 1.1 2 0 0 9 信 息 技 术 元 数 据 注 册 系 统(M D R)第 1 部 分:框 架D B 5 1
6、 0 1/T 1 2 4.1 2 0 2 1 公 共 数 据 资 源 体 系 第 1 部 分:总 体 架 构D B 5 1 0 1/T 1 2 4.2 2 0 2 1 公 共 数 据 资 源 体 系 第 2 部 分:交 换 技 术 规 范D B 5 1 0 1/T 1 3 2 2 0 2 1 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智 慧 治 理 体 系 数 据 资 源 分 类 与 编 码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数 据 资 源由 政 务 部 门 或 为 政 务 部 门 采 集、加 工、使 用、处 理 的 信 息 资 源。3.2元 数
7、据元 数 据 是 描 述 信 息 资 源 特 征 的 数 据。其 中,核 心 元 数 据 是 描 述 数 据 基 本 属 性 与 特 征 的 最 小 集 合,一般 包 括 信 息 资 源 的 名 称、内 容 摘 要、提 供 方、发 布 日 期 等。来 源:G B/T 1 8 3 9 1.1 2 0 0 9,3.2.1 6 3.3级 联D B 5 1 0 1/T 1 3 3 2 0 2 12不 同 层 级 交 换 共 享 平 台 间 的 公 共 数 据 资 源 互 连 互 通 过 程。来 源:D B 5 1 0 1/T 1 2 4.2 2 0 2 1,3.2 3.4数 据 管 理 方数 据 管
8、理 方 是 指 通 过 系 统 管 理 公 共 数 据 资 源 的 市 级 部 门、区(市)县 部 门 或 其 他 组 织。3.5数 据 提 供 方数 据 提 供 方 是 指 通 过 系 统 提 供 其 履 职 范 围 内 数 据 的 市 级 部 门、区(市)县 部 门 或 其 他 组 织。注:数据提供方主要包括市级部门、区(市)县部门或其他组织。来 源:D B 5 1 0 1/T 1 2 4.1 2 0 2 1,3.6 3.6数 据 需 求 方数 据 需 求 方 是 指 通 过 系 统 获 取 公 共 数 据 资 源 的 市 级 部 门、区(市)县 部 门 或 其 他 组 织。注:数据需求方
9、主要包括市级部门、区(市)县部门、其他组织和公众。来 源:D B 5 1 0 1/T 1 2 4.1 2 0 2 1,3.7 4 目 录 体 系 架 构4.1 概 述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智 慧 治 理 体 系 目 录 体 系 架 构 主 要 由 数 据 资 源、目 录 管 理 和 中 心 目 录 三 部 分组 成,其 目 录 体 系 架 构 如 图 1 所 示。图 1 目 录 体 系 架 构 图D B 5 1 0 1/T 1 3 3 2 0 2 134.2 中 心 目 录中 心 目 录 是 指 汇 聚 市 级 部 门、区(市)县 部 门 或 其 他 组 织 数 据 资
10、源 的 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智 慧治 理 体 系 数 据 资 源 目 录。4.3 目 录 管 理市 级 部 门、区(市)县 部 门 或 其 他 组 织 参 照 目 录 管 理 流 程(见 本 文 件 第 5 章),将 信 息 系 统 中 的 数据 资 源 更 新、同 步 到 中 心 目 录 的 过 程。主 要 包 括:a)市 级 部 门 产 生、建 设 及 归 集 的 数 据 资 源;b)其 他 组 织 产 生、建 设 及 归 集 的 数 据 资 源;c)成 都 市 各 区(市)县 产 生、建 设 及 归 集 的 数 据 资 源,按 照 各 地 要 求 或 跨 部 门
11、应 用 建 立 的 若 干 区(市)县 数 据 资 源;d)按 照 成 都 市 政 务 资 源 相 应 要 求 和 市 级 政 务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开 放、共 享、汇 聚 的 数 据 资 源。4.4 数 据 资 源市 级 部 门、区(市)县 部 门 或 其 他 组 织 产 生、共 享、汇 聚 的 数 据 资 源,存 储 在 数 据 资 源 库。主 要 包括:a)人 社 部 门 信 息 系 统 采 集、汇 聚 人 社 业 务 相 关 数 据;b)其 他 部 门 或 组 织 信 息 系 统 共 享、交 换 的 数 据。4.5 交 换 技 术 要 求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12、 智 慧 治 理 体 系 数 据 资 源 交 换 方 式 主 要 包 括 数 据 库 交 换、文 件 交 换、服 务 接口 交 换 和 级 联 交 换 四 种 交 换 模 式,交 换 的 应 用 和 实 施 应 参 照 公 共 数 据 资 源 体 系 第 2 部 分:交 换 技 术 规范(D B 5 1 0 1/T 1 2 4.2 2 0 2 1)相 关 要 求 执 行。相 关 要 求 如 下:a)采 用 成 都 市 政 务 信 息 资 源 共 享 应 用 管 理 平 台 进 行 数 据 资 源 交 换 的,主 要 采 用 数 据 库 交 换、文 件交 换 和 服 务 接 口 交 换 三 种
13、模 式;b)采 用 区(市)县 自 建 共 享 交 换 平 台 进 行 数 据 资 源 交 换 的,主 要 采 用 级 联 方 式 实 现 数 据 资 源 交 换;c)采 用 人 社 部 门 大 数 据 平 台 实 现 数 据 资 源 交 换。本 文 件 未 约 定 的 交 换 方 式,可 参 照 现 行 有 关 规 定 及 国 家、行 业 标 准 执 行。5 目 录 管 理 流 程5.1 概 述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智 慧 治 理 体 系 数 据 资 源 目 录 管 理 流 程 如 图 2 所 示。D B 5 1 0 1/T 1 3 3 2 0 2 14图 2 目 录
14、管 理 流 程 图5.2 管 理 环 节5.2.1 管 理 环 节 与 角 色 关 系 概 述目 录 建 设 和 管 理 各 项 所 涉 及 的 角 色:a)规 划:由 数 据 管 理 方 完 成,数 据 提 供 方 和 数 据 需 求 方 配 合;b)编 目 审 核:由 数 据 管 理 方 完 成;c)注 册:由 数 据 管 理 方 完 成;d)发 布:由 数 据 管 理 方 完 成;e)维 护:由 数 据 提 供 方 完 成,数 据 管 理 方 配 合;f)申 请 变 更:由 数 据 需 求 方 完 成,数 据 管 理 方 配 合;g)申 请 使 用:有 数 据 需 求 方 完 成,数 据
15、 管 理 方 配 合;h)申 请 使 用 审 核:由 数 据 管 理 方 完 成,数 据 需 求 方 配 合;i)使 用:由 数 据 需 求 方 完 成。5.2.2 规 划数 据 管 理 方 应 征 集 数 据 需 求 方 需 求,并 制 定 信 息 资 源 目 录 的 总 体 规 划,数 据 资 源 表 模 板 见 附 录 B。5.2.3 编 目 审 核数 据 管 理 方 对 信 息 资 源 目 录、内 容 以 及 内 容 使 用 权 限 进 行 审 核。5.2.4 注 册数 据 管 理 方 对 注 册 的 目 录 内 容 进 行 审 核、校 验 和 管 理,并 将 注 册 的 内 容 写
16、入 目 录。D B 5 1 0 1/T 1 3 3 2 0 2 155.2.5 发 布数 据 管 理 方 向 各 部 门 发 布 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智 慧 治 理 体 系 数 据 资 源 目 录。5.2.6 维 护数 据 提 供 方 保 存、备 份、恢 复 和 注 销 数 据 资 源 目 录 内 容,并 负 责 目 录 内 容、目 录 系 统 的 更 新 维 护,应 确 保 信 息 的 及 时 性;数 据 管 理 方 应 通 过 目 录 系 统,进 行 数 据 资 源 的 管 理,其 核 心 元 数 据 管 理 要 求 见 附录 A。5.2.7 申 请 变 更数 据
17、需 求 方 申 请 变 更 数 据 资 源 目 录 内 容;数 据 管 理 方 应 及 时 更 新 目 录 系 统。5.2.8 申 请 使 用数 据 需 求 方 申 请 使 用 数 据 资 源 目 录,并 提 交 使 用 需 求;数 据 管 理 方 负 责 对 使 用 需 求 进 行 审 核。5.2.9 申 请 使 用 审 核数 据 管 理 方 应 审 核 数 据 需 求 方 申 请 的 数 据 资 源 是 否 通 过,具 体 要 求 见 附 录 A。5.2.1 0 使 用数 据 需 求 方 通 过 目 录 内 容 查 询 服 务 并 获 取 数 据 资 源,数 据 资 源 表 模 板 见 附
18、 录 B。5.3 管 理 职 责5.3.1 数 据 提 供 方数 据 提 供 方 的 职 责 包 括:a)负 责 本 部 门 数 据 资 源 目 录 的 规 划 和 维 护;b)负 责 本 部 门 数 据 资 源 的 收 集、整 理 和 编 目;c)负 责 收 集 和 更 新 数 据 资 源 目 录 内 容。目 录 内 容 发 生 变 化 后,应 及 时 维 护;d)负 责 设 置 本 部 门 数 据 资 源 目 录 内 容 的 维 护。5.3.2 数 据 管 理 方数 据 管 理 方 的 职 责 包 括:a)负 责 人 社 部 门 数 据 资 源 目 录 的 总 体 规 划;b)负 责 数
19、据 资 源 目 录 内 容 的 编 目 审 核、注 册、发 布;c)负 责 数 据 资 源 目 录 内 容 的 申 请 使 用 审 核;d)提 供 数 据 资 源 目 录 内 容 的 查 询 服 务。5.3.3 数 据 需 求 方数 据 需 求 方 的 职 责 包 括:a)对 获 取 的 信 息 内 容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使 用;b)负 责 设 置 本 部 门(公 众 本 人)数 据 资 源 目 录 内 容 的 变 更。D B 5 1 0 1/T 1 3 3 2 0 2 16A A附 录 A(资 料 性)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智 慧 治 理 数 据 资 源 体 系
20、核 心 元 数 据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智 慧 治 理 数 据 资 源 体 系 核 心 元 数 据 如 表 A.1 所 示。表 A.1 成 都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智 慧 治 理 数 据 资 源 体 系 核 心 元 数 据序号 元数 据属性 元数 据描述1 信息资源分类定义:人社部门信息资源的分类方式及其相应的分类信息。数据类型:聚集类。值域:自由文本。注解:必选项。最大出现次数:1。说明:对人社部门的信息资源内容进行划分。2 信息资源名称定义:缩略描述政务信息资源内容的标题。数据类型:字符型。值域:自由文本。注解:必选项。最大出现次数:1。说明:缩略描述
21、对应政务信息资源具体内容的标题。3 信息资源代码定义:政务信息资源的唯一不变的标识代码。数据类型:字符型。值域:自由文本。注解:必选项。最大出现次数:1。说明:无。4信息资源提供方定义: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数据类型:字符型。值域:自由文本。注解:必选项。最大出现次数:1。说明:具体提供信息资源的部门和单位。D B 5 1 0 1/T 1 3 3 2 0 2 17表 A.1(续)序号 元数 据属性 元数 据描述5信息资源提供方代码定义: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代码。数据类型:字符型。值域:自由文本。注解:必选项。最大出现次数:1。说明:外部政务部门代码采用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
22、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中规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人社部门内部部门代码如下: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0 1 办公室 1 9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0 2 调研宣传处 2 0 机关党办0 3 法规和信访处 2 1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 4 行政审批处 2 2 市技师学院0 5 规划财务处 2 3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0 6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农民工工作处)2 4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 7 人力资源服务和市场管理处 2 5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 8 职业能力建设处 2 6 市人才服务中心0 9 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管理处 2 7 市人事考试中心1 0 事
23、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2 8 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 1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处2 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1 2 工资福利处(表彰奖励任免处)3 0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1 3 养老保险处 3 1 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1 4 工伤保险处 3 2 市退休职工活动中心1 5 劳动监察处 3 3 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1 6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审计处)3 4 市就业创业培训指导中心1 7 信息化建设处 3 5 市技能人才服务中心1 8 人事处 9 9 其他6 信息资源摘要定义:对信息资源内容(或关键字段)的概要描述。数据类型:字符型。值域:自由文本。注解:必选项。最大出现次数:1。说明:对资源
24、内容进行概要说明(或关键字段)的描述。D B 5 1 0 1/T 1 3 3 2 0 2 18表 A.1(续)序号 元数 据属性 元数 据描述7 信息资源格式定义:信息资源的存在方式(可多选)。信息资源提供方应尽可能提供可机读的电子格式及相关软件版本信息,如只有纸质介质,应尽量提供电子扫描格式。电子格式的信息资源,可采用但不限于:a)电子文件的存储格式为 x m l、t x t、d o c 等;b)电子表格的存储格式为 e t、x l s、x l s x 等;c)数据库类的存储格式为 k i n g b a s e e s、d b a s e、d b 2 等;d)同时需明确具体的数据库表结构定
25、义(可细化至“信息项信息”元数据中);e)图形图像类的存储格式为 j p g、g i f、b m p 等;f)流媒体类的存储格式为 s w f、r m、m p g 等;g)自描述格式,由提供方提出其特殊行业领域的通用格式,如气象部门采用的“表格驱动码”格式。数据类型:字符型。值域:自由文本。注解:必选项。最大出现次数:1。说明:按定义的多种格式选择确定。8信息项名称定义:描述结构化信息资源中具体数据项的标题。适用于格式为数据库、电子表格类等的信息资源。数据类型:字符型。值域:自由文本。注解:可选项。最大出现次数:N。说明:描述电子表格、数据库,以及具有结构化数据内容资源中的各数据项(字段)标题
26、,采用中文表示。数据类型定义:标明该信息项的数据类型。其中,属于文本类信息的,应标明所采用的字符集和编码方式,宜使用 G B/T 1 3 0 0 0 2 0 1 0 及其后续版本字符集和 U T F-8 或 U T F-1 6 方式编码;属于结构化数据的,应标明数据类型及数据长度,包括字符型 C、数值型 N、货币型 Y、日期型 D、日期时间型 T、逻辑型 L、备注型 M、通用型 G、双精度型 B、整型 I、浮点型 F 等。数据类型:字符型。值域:自由文本。注解:必选项。最大出现次数:N。说明:对应“信息项名称”逐一描述其数据类型。D B 5 1 0 1/T 1 3 3 2 0 2 19表 A.
27、1(续)序号 元数 据属性 元数 据描述9共享类型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类型包括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三类:a)可提供给所有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属于无条件共享类;b)可提供给相关政务部门共享使用或仅能够部分提供给所有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属于有条件共享类;c)不宜提供给其他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属于不予共享类;d)值域范围对应共享类型排序分别为 1、2、3。数据类型:数值型。值域:自由文本。注解:必选项。最大出现次数:1。说明:对每个政务信息资源按不同共享类型进行描述。共享条件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条件包括:a)属 于 无条 件 共 享 类的 信 息 资 源,数 据
28、 需 求方 在 成 都 市政 务 信 息 资源 共 享 应 用管 理 平 台上直接获取;b)属 于 有条 件 共 享 类的 信 息 资 源,数 据 需 求方 通 过 成 都市 政 务 信 息资 源 共 享 应用 管 理 平台向数据提供方提出申请,数据提供方应在 1 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数据需求方按答复意见使用共享信息,对不予共享的,数据提供方应说明理由;c)属于不予共享类的信息资源,以及有条件共享类中数据提供方不予共享的信息资源,数据需求方因履行职责确需使用的,由数据需求方与数据提供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本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涉及中央有关部门的由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数据提供
29、方在向数据需求方提供共享信息时,应明确信息的共享范围和使用用途。数据类型:字符型。值域:自由文本。注解:必选项。最大出现次数:1。说明:无。共享方式定义:获取信息资源的方式。数据类型:字符型。值域:自由文本。注解:必选项。最大出现次数:1。说明:按定义要求进行描述。D B 5 1 0 1/T 1 3 3 2 0 2 11 0表 A.1(续)序号 元数 据属性 元数 据描述1 0是否向社会公开定义:信息资源面向社会开放的属性。数据类型:数值型。值域:用“1”表示“是”;用“0”表示“否”。注解:必选项。最大出现次数:1。说明:无。开放条件定义:对向社会开放资源的条件描述。数据类型:字符型。值域:
30、自由文本。注解:可选项。最大出现次数:1。说明:当“是否向社会开放”取值为 1 时,描述开放条件。1 1 更新周期定义:信息资源更新的频度。数据类型:字符型。值域:自由文本。注解:必选项。最大出现次数:1。说明:分为实时、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等。属于结构化数据资源的,按更新频度较快的信息项进行描述;属于非结构化数据资源的,则对信息资源整体进行描述。1 2 发布日期定义:政务信息资源提供方发布共享、开放政务信息资源的日期。数据类型:日期型。值域:按照 G B/T 7 4 0 8 2 0 0 5 要求执行。注解:必选项。最大出现次数:1。说明:按定义要求进行描述。1 3 关联资源代码定义
31、:如该信息资源同属于其他资源分类,需标注其他资源分类或其他政务部门编制的该信息资源代码。数据类型:字符型。值域:自由文本。注解:可选项。最大出现次数:1。说明:当某一政务信息资源同属于不同的资源分类时,按定义要求进行描述。D B 5 1 0 1/T 1 3 3 2 0 2 11 1附 录 B(资 料 性)数 据 资 源 表 模 板数 据 资 源 表 模 板 见 表 B.1。表 B.1 数 据 资 源 表序号 数据 资源信息1 信息资源分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信息资源2 信息资源名称 社会保险信息3 信息资源代码 B 2 0 1 14 信息资源提供方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务员
32、局、成都市外国专家局)5 信息资源提供方代码 1 1 5 1 0 1 0 0 M B 0 Q 4 1 7 0 3 16 信息资源摘要 社会保险登记单位登记信息7 信息资源格式 o r a c l e8 信息项信息序号 信息 项名称 数据 类型 数据 长度 值域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字符型 1 89共 享属性9.1 共享类型 有条件共享9.2 共享条件 申请批准后予以共享9.3 共享方式 成都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管理平台1 0开 放属性1 0.1 是否向社会公开 否1 0.2 开放条件 申请批准后开放1 1 更新周期 每月1 2 发布日期 2 0 2 1-0 5-1 01 3 关联资源代码 无D B 5 1 0 1/T 1 3 3 2 0 2 11 2参 考 文 献 1 政 务 信 息 资 源 共 享 管 理 暂 行 办 法(国 发 2 0 1 6 5 1 号)2 政 务 信 息 资 源 目 录 编 制 指 南(发 改 高 技 2 0 1 7 1 2 7 2 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