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100.20 CCS A 10 4406 佛山市地方标准 DB4406/T 112021 农贸市场 升级改造 建设规范 Update criterion for marke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2021-12-28 发布 2021-12-28 实施 佛山市 市场监 督管理局 发布 DB4406/T 112021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1 3 术语 和定 义.1 4 基本 条件.1 5 建设 要求.1 5.1 场地.1 5.2 配套 设施.2 5.3 装修.2 5.4 场内 布局.2 5.5 供水 设施.2 5.
2、6 排水 设施.2 5.7 照 明、供电 设施.2 5.8 环境 卫生 设施.3 5.9 消防 设施.3 5.10 计量 器具.3 5.11 检测 设施.3 5.12 经营 设施.3 5.13 监控 设备.3 6 管理 要求.3 6.1 食品 安全 管理.3 6.2 经营 管理.4 6.3 环境 卫生 管理.4 6.4 消防 安全 管理.4 7 验收.4 附录A(规范 性)农贸 市场升 级改 造验 收.5 参考文 献.10 I DB4406/T 112021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3、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佛 山市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提出 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佛山 市 质量和 标准 化研 究院、广东 菲 迅和 邸建 筑设 计工 程有 限 公司、佛山 市食 品行业协 会、佛山 市市 场监 督管理 局、佛山 市标 准化 协会。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陈科、郭清 华、潘婷 婷、蒋丹、杨柳 慧、李碧 柳、易 礼康、林雪 琴、植满溪、陈宇驹、莫 燕妮、朱 悦夫、黄国维。II DB4406/T 112021 农 贸市场 升级改造 建设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农 贸市 场升 级改造 建
4、设 的术 语和 定义、基本 条件、建 设要 求、管理要 求和 验收。本文件 适用 于新 建和 升级 改造的 农贸 市场。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本文件 没有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农贸市 场 marke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由农贸 市场 开办 者提 供固 定场地、设 施,有若 干经 营 户进场 经营,对 农副 产品 等 生活资 料实 行集 中、公开交 易的 场所。3.2 农贸市 场开 办者 marke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organizer 负责农 贸市 场经 营及
5、管理 的法人 单位 或自 然人。3.3 经营户 seller 向农贸 市场 开办 者承 租场 地、进 行零 售交 易的 法人 单位或 自然 人。4 基本条 件 农贸市 场应 具备 以下 基本 条件:a)获得营 业执 照,处于 正常 经营状 态;b)产权明 晰,建筑 面积 在 500 m2以 上;c)消防验 收达 标。5 建设要 求 5.1 场地 5.1.1 具有良 好的 通风 条件,无 明显异 味。1 DB4406/T 112021 5.1.2 单层建 筑层 高应 不小 于 4 m,市场 内主 通道 宽度 不小于 2.5 m,购物 通道 宽度 不小于 2 m。5.1.3 主出入 口宽 度不 小
6、于 3 m,建筑面 积 2000 m2以下 的市 场出入 口不 少于 2 个,建 筑面积 2000 m2及以 上的 市场 出入 口不 少于 4 个。5.2 配套设 施 5.2.1 市场主 要出 入口 有台 阶的 应设置 无障 碍通 道。5.2.2 市场附 近应 设有 公共 厕所,并设 置规 范醒 目的 引导 标识,公共 厕所 出入 口不 宜面向 交易 区 开 设。5.2.3 市场相近 或相 邻范围 内配 备机动 车、非机 动车 停放 场所。5.3 装修 5.3.1 应设置 醒目 的市 场名 称标 识,出 入口 的外 立面、门 牌、广 告牌 等按 统一 视觉 识别系 统设 计,统一色调、统 一标
7、 识。5.3.2 应在显 著位 置设 有宣 传公 示栏,参考 统一 视觉 识别 系统设 计。5.3.3 场内统 一设 计制 作柜 台广 告牌、店铺 招牌、价 格牌 及相关 证照 的公 示牌 照,参考统 一视 觉识 别系统设 计。5.3.4 场内地 面应 采用 易排 水、防滑、易清 扫的 材料 铺设。5.3.5 公共区 域的 内墙 面(含立 柱四周)应 采用 干净、光 滑、易 清理 材料,铺 贴高 度不低 于 1.8 m。注:统一视觉识别系统可参考佛山市集贸市场整体形象提升工程视觉识别系统管理手册。5.4 场内布 局 5.4.1 按照商 品种 类划 行归 市设 置交易 区,场内 应设 分区 平面
8、图 与分 区标 志,图与 标志指 引清 晰。5.4.2 经营禽 畜肉 类、水产 的区 域应与 烧腊 及其 它熟 食档 相隔合 理距 离。5.4.3 经营熟 食卤 品、豆制 品、酱腌菜 等直 接入 口食 品的 柜台或 专间 应与 厕所、垃 圾房等 距 离 25 m以上。5.4.4 在活禽 限制 区范 围内 的市 场,严 禁现 场宰 杀和 销售 活禽;在非 限制 区范 围内 且有经 营活 禽的 市场,应 按规 定设 立相 对独 立的活 禽经 营区 域,活禽 档口内 部设 置符 合储 存、宰杀、销售 三分 离要 求。5.5 供水设 施 5.5.1 供 水 设施 应按 各交 易区 的用 水 需求 设置
9、。水产 区、熟食 经 营区 供水 到户,其它区 供 水到 经营 区。5.5.2 场内应 配置 加压 水冲 洗装 置,用 于冲 洗地 面、墙体 和设备 设施。5.6 排水设 施 5.6.1 市场主排 水系 统应 采用 沉井 式 暗渠(暗管)排水 系统。5.6.2 各柜台 地面 应有 排水 设施,市场 通道 地面 应无 积水。外露 排水 槽应 采用 不锈 钢材料、PVC 塑料管、瓷 砖或 其他 易清 洁的 材料。5.6.3 各类柜 台台 面有 一定 程度 的倾斜,设 置台 面排 水槽 及排水 管,确保 排水 畅通 无积水。5.6.4 市场污 水排 放系 统应 按照 环保要 求设 置过 滤处 理设
10、施。5.7 照明、供电 设施 5.7.1 市场柜 台应 配置 统一 的节 能照明 灯具。场 内平 均照 明标准 值不 小 于200 lx。5.7.2 市场柜 台(操 作台)上方 灯光 照 明标 准值 应达到 250 lx,肉 类分 割剔 骨操 作台 灯 光照明 标准 值不小于300 lx。2 DB4406/T 112021 5.7.3 市场内 电线 应统 一规 划接 驳,暗 线为 主,明装 线路 应使用 线槽(管)安装。户 外、潮 湿场 所供 电应配备 相应 的漏 电保 护装 置。5.8 环境卫 生设 施 5.8.1 应设置 垃圾 分类 投放 点并 设置分 类投 放指 引牌,标 志规范 清晰,
11、用于 收集 可 回收物、有害 垃圾、厨余垃 圾、其他 垃圾 四大 类垃圾。5.8.2 在非限 制区 范围 内且 有经 营活禽 的市 场,应配 备相 应设备 设施。5.9 消防设 施 5.9.1 应配置 消防 栓、水带、水 枪和灭 火器 等消 防设 施器 材,并 确保 其完 好有 效。5.9.2 应设置 消防 疏散 通道,通 道上方 或地 面设 置应 急疏 散指示 标志。5.9.3 场内明 显位 置设 置消 防安 全标志。5.10 计量器 具 5.10.1 场内使 用的 称重 计量 器具 应经计 量检 定合 格并 在检 定周期 内,使用 的 计量 单位应 为 国家 法定计量单位,并 保证 计量
12、器具 和商品 量的 准确。5.10.2 在 使 用电 子称 重计 量器 具进 行 交易 时,应将 商品 单价 正 确录 入,并向 顾客 展示 商 品称 量和结算过程。5.10.3 在市场 内明 显位 置应 设置 公平秤。5.11 检测设 施 5.11.1 应设立 食品 安全 检测 室,配备必 要的 检测 设备、检 测试剂、冷 藏设 备和 清洗 设备等。5.11.2 食品安 全检 测室 检测 项目 至少应 包括 农药 残留 快速 检测。5.12 经营设 施 5.12.1 摊位柜 台宜 采取 岛状 或条 状式设 计,根据 不同 商品 的经营 需求 统一 设计 制作。5.12.2 柜台高 度宜 为
13、0.7 m 0.8 m,宽 度不 小于 0.6 m,长度不 小于 1.5 m。5.12.3 柜台立 面、底面 应采 用干 净平整 光滑、易 清洁 材料 铺设。5.12.4 柜台靠 通道 外侧 边沿 应设 挡水凸 边。5.12.5 销售冷 冻肉 及冷 冻水 产品 应配备 低温 冷柜,冰 鲜水 产品应 配备 冰台 或其 他冷 冻设备。5.13 监控设 备 应在市 场内 外公 共区 域设 置视频 监控 设备。6 管理要 求 6.1 食品安 全管 理 6.1.1 应设立 食品 安全 管理 机构,由农 贸市 场开 办者 负责 人担任 食品 安全 管理 负责 人,配 置中 级以 上专(兼)职食 品安 全管
14、 理 员,并 在市 场内 显著 位置 公布负 责人、食 品安 全管 理员的 姓名、资 格证 书、联系投诉 电话。6.1.2 农贸市 场开 办者 应与 经营 户签订 食品 安全 承诺 书和 食品质 量安 全责 任书。6.1.3 农贸市 场开 办者 应建 立入 场经营 户档 案,一户 一档,并及 时对 档案 进行 更新。3 DB4406/T 112021 6.1.4 农 贸 市场 开办 者每 天向 生肉、禽类 等行 业的 经营 者查 验 或收 取进 货票 据、检验 检 疫证 明等凭证。6.1.5 经营户 应保 留进 货记 录,包含商 品品 种、数量、进 货日期、供 货商 及联 系方 式等信 息。6
15、.1.6 食品安 全检 测室 配备 专(兼)职 检测 人员。6.1.7 食品安 全检 测室 每天 应进 行食品 安全 抽检,应 在当 日市场 集中 交易 时段 前完 成并及 时向 消费 者公示。6.1.8 同时销 售生、熟食 品应 分开 放 置。6.1.9 销售烧 腊、熟食 卤品 应配 备专用 放置 或展 示容 器(具),有 完善 的防 尘、防 蝇、防 鼠三 防设 施,并规范 使用。6.1.10 销售无 包装 的直 接入 口食 品时,应使 用无 毒无 害、干净的 容器、售 货工 具和 包装材 料。6.1.11 食品经 营人 员应 保持 个人 卫生和 衣帽 整洁,接 触直 接 入口或 不需 清洗
16、 即可 加工 的散装 食品 时 应戴口罩、手 套和 帽子。6.2 经营管 理 6.2.1 应建立 健全 各项 管理 制度,至少 包括:日 常检 查制 度、进 货查 验和 索证 索票 制度、进销 货台 账制度、不合 格商 品退 市制 度、食 品和 产品 质量 安全 管理制 度、消防 安全 制度、消费 维权 制度、环 境 卫 生管理制 度等,在 市场 内显 著位置 公布 各项 制度 并落 实。6.2.2 经营户 应在 醒目 位置 亮照 经营,统一 悬挂 营业 执照、健康 证等 相关 合法 有效 证照。6.2.3 经营户 摆卖 商品 应分 类陈 列、整 齐摆 放,不得 超范 围经营,不 得占 道摆
17、卖商 品。6.2.4 售卖需 清水 暂养 的水 产品 和水发 水产 品应 放在 适宜 的容器 中陈 列销 售。6.2.5 农贸市 场开 办者 应落 实强 检计量 器具 的登 记造 册和 申请周 期检 定工 作。6.2.6 农贸市 场开 办者 应定 期组 织市场 管理 人员 和经 营户 开展食 品安 全知 识培 训,并保留 相关 培训 记录。6.2.7 场内无 经营 假冒 伪劣 商品;无经 营野 生动 物及 其它 法律法 规禁 止销 售的 动植 物及其 产品;无 经营应当 检疫 检验 而未 经检 疫检验 或者 检疫 检验 不合 格的农 副产 品和 依法 应当 标识而 未标 识的 农副 产 品;无
18、经营 法律、法 规禁 止销 售的其 他物 品。6.3 环境卫 生管 理 6.3.1 应定时 清理 垃圾、打 扫卫 生并填 写记 录,保持 良好 的卫生 环境。6.3.2 应设置 封闭 式垃 圾桶 和垃 圾收集 房,无垃 圾溢 出和 污水外 流现 象,垃圾 日产 日清。6.3.3 自建公 共厕 所应 定期 进行 清洁消 毒并 填写 记录,设 施维护 良好。6.3.4 应加强 空置 档口 的卫 生管 理,定 期清 洁,确保 无垃 圾杂物 乱堆 乱放。6.3.5 在非限 制区 范围 内且 有经 营活禽 的市 场,应落 实“1110”制 度即“一 日一 清洁消 毒、一 周一 大扫除、一月 一休 市、当
19、日 活禽零 存栏”制 度。6.3.6 经营户 全面 负责 本摊 位(店面)内的 清洁 卫生 工作,应保 持摊 位(店面)内 整洁卫 生,无积 水外溢、无散 落垃 圾。6.4 消防安 全管 理 6.4.1 不应在 市场 内设 置床 铺、宿舍住 宿。6.4.2 不应在 市场 内存 放易 燃易 爆危险 品。6.4.3 不应在 市场 内违 规充 电、停放电 动自 行车。6.4.4 消防疏 散通 道不 应停 放车 辆或堆 放杂 物,应保 持畅 通。7 验收 4 DB4406/T 112021 根据附 录A 要 求验 收农 贸市场,评 分90 分 且加*关 键项 不 超过 三项 得分 为零,验 收 达标。
20、评分 表见附表A.1。5 DB4406/T 112021 A A 附 录 A(规范 性)农贸市 场升 级改 造验 收 A.1 基本条 件 农贸市 场应 具备 以下 基本 条件:a)获得营 业执 照,处于 正常 经营状 态;b)产权明 晰,建筑 面积 在 500 m2以 上;c)消防验 收达 标。A.2 评分表 农贸市 场升 级改 造验 收评 分表见表A.1。6 DB4406/T 112021 表A.1 农贸市 场升 级改 造验 收评 分表 序号 项目 要求 评分说明 分值 得分*1 1 场地(7 分)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无明显异味。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2 2 单层建筑层高应不
21、小于 4 m。1*3 市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 2.5 m。1*4 市场内购物通道宽度不小于 2 m。1*5 建筑面积 2000 m2以下的市场 出入口不少于 2 个,建筑面积 2000 m2及以上的市场出入口 不少于 4 个。1*6 主出入口宽度不小于 3 m。1 7 2 配套 设施(5 分)市场主要出入口有台阶的应设置无障碍通道。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1*8 市场附近应设有公共厕所,并设置规范醒目的引导标识。查看现场,公厕位置与市场直线距离超过500 m 不得分,设有公厕但无 醒目引导标识得 1 分。2*9 公共厕所出入口不宜面向交易区开设。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
22、分。1*10 相近或相邻范围内配备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停车场与市场直线距离超过 500 m 不得分。1*11 3 装修(14 分)应设置醒目的市场名称标识。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1*12 出入口的外立面、门牌、广告牌等按统一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统一色调、统一标识。3*13 应在显著位置设有宣传公示栏,参考统一视觉识别系统设计。3*14 场内统 一设计 制作 柜台广 告牌、店铺 招牌、价格 牌及相 关证 照的公 示牌照,参 考统一 视觉 识别系统设计。3 15 场内地面应采用易排水、防滑、易清扫的材料铺设。2 16 公共区域的内墙面(含立柱四周)应采用干净、光滑、易清理材料。
23、1 17 内墙面铺贴高度不低于 1.8 m。1 18 4 场内 布局(8 分)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1 19 场内应设分区平面图与分区标志,图与标志指引清晰。1 20 经营禽畜肉类、水产的区域应与烧腊及其它熟食档相隔合理距离。查看现场,距离大于 5m 得 2 分,3 5m 得1分,小于 3 m 不得分。2*21 经营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或专间应与厕所、垃圾房等距离25 m 以上。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1*22 在活禽 限制区 范围 内的市 场,严禁现 场宰杀 和销 售活禽;在 非限制 区范围 内且 有经营
24、活禽 的市场,应按规定设立相对独立的活禽经营区域,活禽档口内部设置符合储存、宰杀、销售三分离要求。3 7 DB4406/T 112021 表 A.2 农贸 市场 升级 改造 验 收评 分表(续)序号 项目 要求 评分说明 分值 得分 23 5 供水 设施(2 分)供水设施应按各交易区的用水需求设置。水产区、熟食经营区供水到户,其它区供水到经营区。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1 24 场内应配置加压水冲洗装置,用于冲洗地面、墙体和设备设施。1 25 6 排水 设施(6 分)市场主排水系统应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1 26 各柜台地面应有排水
25、设施,市场通道地面应无积水。查看现场,有少量积水得 0.5 分,积水严重不得分。1 27 外露排水槽应采用不锈钢材料、PVC 塑料管、瓷砖或其他易 清洁的材料。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2 28 各类柜台台面有一定程度的倾斜,设置台面排水槽及排水管,确保排水畅通无积水。1 29 市场污水排放系统应按照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1 30 7 照明供电设施(7 分)柜台应配置统一的节能照明灯具。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1*31 场内平均照明标准值不小于200 lx。现场随机测试三处以上照度值并取平均值,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2 32 柜台(操作台)上方灯光照明标 准
26、值不小于 250 lx。现场测试照度,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1 33 柜台(操作台)肉类分割剔骨操 作台灯光照度不小于 300 lx。1*34 市场内电线应统一规划接驳,暗线为主,明装线路应使用线槽(管)安装。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1 35 户外、潮湿场所供电应配备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1*36 8 环境卫生设施(3 分)应设置 垃圾分 类投 放点并 设置 分类投 放指引 牌,标志规 范清 晰,用 于收集 可回 收物、有害 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垃圾。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2*37 在非限制区范围内且有经营活禽的市场,应配备相应设备设施。1*38 9
27、 消防 设施(4 分)应配置消防栓、水带、水枪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2*39 应设置消防疏散通道,通道上方或地面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1*40 场内明显位置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1*41 10 计量器具(4 分)场内使 用的称 重计 量器具 应经 计量检 定合格 并在 检定周 期内,使用 的计量 单位 应为国 家法 定计量单位,并保证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的准确。现场随机查看,全部符合得 2 分,3 处及以下不符合要求得 1 分,3 处以 上不得分。2*42 在使用电子称重计量器具进行交易时,应将商品单价正确录入,并向顾客展示商品称量和结算过程
28、。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1*43 在市场内明显位置设置公平秤。1*44 11 检测设施(3 分)应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室,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检测试剂、冷藏设备和清洗设备等。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发现有不符合视情况扣分。2*45 食品安全检测室检测项目至少应包括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检查记录,符合要求得分,无记录不得分。1 8 DB4406/T 112021 表 A.2 农贸 市场 升级 改造 验 收评 分表(续)序号 项目 要求 评分说明 分值 得分 46 12 经营设施(5 分)摊位柜台宜采取岛状或条状式设计,根据不同商品的经营需求统一设计制作。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每项不符合
29、视情况得 0.5 1 分。1 47 柜台高度宜为 0.7 m0.8 m,宽度不小于 0.6 m,长度不小 于 1.5 m。1*48 柜台立面、台面应采用干净平整光滑、易清洁材料铺设。1*49 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凸边。1 50 销售冷冻肉及冷冻水产品应配备低温冷柜,冰鲜水产品应配备冰台或其他冷冻设备。1*51 13 监控设备(2 分)应在市场内外公共区域设置视频监控设备。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2*52 14 食品安全 管理(12 分)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由农贸市场开办者负责人担任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配置中级以上专(兼)职食品 安全管 理员,并在 市场 内显著 位置公
30、布负 责人、食品 安全管 理员的 姓名、资格 证书、联系投诉电话。查看现场及记录,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2*53 农贸市场开办者应与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和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1*54 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建立入场经营户档案,一户一档,并及时对档案进行更新。1*55 农贸市场开办者每天向生肉、禽类等行业的经营者查验或收取进货票据、检验检疫证明等凭证。1*56 经营户应保留进货记录,包含商品品种、数量、进货日期、供货商及联系方式等信息。1*57 食品安全检测室配备专(兼)职检测人员。1*58 食品安全检测室每天应进行食品安全抽检,应在当日市场集 中交易时段前完成并及时向消费者公示。1*59
31、同时销售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1*60 销售烧腊、熟食卤品应配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有完善的防尘、防蝇、防鼠三防设施,并规范使用。1*61 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使用无毒无害、干净的容器、售货工具和包装材料。1*62 食品经 营人员 应保 持个人 卫生 和衣帽 整洁,接触 直接入 口或 不需清 洗即可 加工 的散装 食品 时应戴口罩、手套和帽子。1 9 DB4406/T 112021 表 A.2 农贸 市场 升级 改造 验 收评 分表(续)序号 项目 要求 评分说明 分值 得分 63 15 经营 管理(8 分)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至少包括:日常检查制度、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32、、进销货台账制度、不合格 商品退 市制 度、食 品和 产品质 量安全 管理 制度、消防 安全制 度、消 费维 权制度、环 境卫生管理制度等,在市场内显著位置公布各项制度并落实。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2*64 经营户应在醒目位置亮照经营,统一悬挂营业执照、健康证等相关合法有效证照。1 65 经营户摆卖商品应分类陈列、整齐摆放,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占道摆卖商品。1 66 售卖需清水暂养的水产品和水发水产品应放在适宜的容器中陈列销售。查看现场及记录,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1*67 农贸市场开办者应落实强检计量器具的登记造册和申请周期检定工作。1*68 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定期组织市
33、场管理人员和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保留相关培训记录。查看现场,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1 69 场内无 经营假 冒伪 劣商品;无 经营野 生动物 及其 它法律 法规 禁止销 售的动 植物 及其产 品;无经营应当检疫 检验而 未经 检疫检 验或 者检疫 检验不 合格 的农副 产品 和依法 应当标 识而 未标识 的农 副产品;无经营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物品。1 70 16 环境卫生 管理(6 分)应定时清理垃圾、打扫卫生并填写记录,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查看现场及记录,符合要求得分,不符合不得分。1 71 应设置封闭式垃圾桶和垃圾收集房,无垃圾溢出和污水外流现象,垃圾日产日清。1 7
34、2 自建公共厕所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填写记录,设施维护良好。1 73 应加强空置档口的卫生管理,定期清洁,确保无垃圾杂物乱堆乱放。查看现场,视卫生情况得 0.51 分。1*74 在非限制区范围内且有经营活禽的市场,应落实“1110”制度即“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当日活禽零存栏”制度。1 75 经营户全面负责本摊位(店面)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应保持摊位(店面)内整洁卫生,无积水外溢、无散落垃圾。1*76 17 消防安全管理(4 分)不应在市场内设置床铺、宿舍住宿。1*77 不应在市场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1*78 不应在市场内违规充电、停放电动自行车。1*79 消防疏散通道不应
35、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应保持畅通,1 合计 100 注:加*项目为关键项,共 48 项 65 分。评分90 分且加*关 键项不超过三项得分为零,验收达标。10 DB4406/T 112021 参 考 文 献 1 GB/T 217202008 农贸 市场管 理技 术规 范 2 GB/T 336592017 农贸 市场计 量管理 与服 务规 范 3 DB4403/T 1302020 农 贸市场 升级 改造 建设 与管 理规范 4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食品 安全 法 5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农产 品质 量安全 法 6 城市市 容和 环境 卫生 管理 条例(国 务院 令第101 号)7 集贸市 场食 品
36、卫 生管 理规 范(卫 法监 发200356号)8 农贸市 场建 设标 准(商建 字200988号)9 标准化 菜市 场设 置与 管理 规范(商贸 发2009 290号)10 国家卫 生城 市标 准(2014 版)(全 爱卫 发2014 3号)11 食品经 营许 可管 理办 法(原国家 食品 药品 监督 管理 总局令 第17 号)12 食用农 产品 市场 销售 质量 安全监 督管 理办 法(国家 食品药 品监 督管 理总 局令 第20号)13 食用农 产品 批发 市场 质量 安全管 理办 法(粤食 药监 局 食农2016 280 号)14 广东省 食品 安全 条例(2019 修 订)15 广东省 商品 交易 市场 管理 条例(广东 省第 十一 届人 民代表 大会 常务 委员 会公 告第82 号)16 广东省 家禽 经营 管理 办法(广东省 人民 政府 令第206 号)17 广东省 安全 技术 防范 管理 实施办 法(广 东省 人民 政府令 第238 号)18 广东省 农贸 市场 综合 治理 工作指 引(试行)(粤市 监2020111 号)19 佛山市 农贸 市场 食品 安全 量化分 级管 理规 定(佛市 监20198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