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0 3.0 8 0.3 0C C S A 1 2DB4403深 圳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规范E v a l u a t i o n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e d u c a t i o n a n d t o u r i s m b a s e f o r h e a l t hc u l t u r e o f t r a d i t i o n a l C h i n e s e m e d i c i n e2 0
2、2 1-1 1-1 6 发 布 2 0 2 1-1 2-0 1 实 施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I目 次前 言.I I引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基 地 分 类 及 内 涵.14.1 医 疗 机 构 类 基 地 及 内 涵.14.2 场 馆 类 基 地 及 内 涵.24.3 公 园 类 基 地 及 内 涵.24.4 教 育 科 研 机 构 类 基 地 及 内 涵.24.5 企 业 类 基 地 及 内 涵.34.6 养 生 保 健 类 基 地 及 内 涵.
3、34.7 其 它 类.35 申 请 条 件.35.1 基 本 条 件.35.2 宣 教 条 件.45.3 旅 游 条 件.45.4 管 理 条 件.55.5 其 他 要 求.56 基 地 评 定.66.1 评 定 等 级.66.2 评 定 机 构.66.3 评 定 程 序 及 方 法.66.4 评 定 复 核.66.5 撤 销 评 定.6附 录 A(规 范 性)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分 表.8附 录 B(资 料 性)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申 请 表.1 1附 录 C(规 范 性)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4、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结 论 表.1 3参 考 文 献.1 4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深 圳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深 圳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深 圳 职 业 技 术 学 院、深 圳 特 色 旅 游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刘 冬 云、刘 国 强、
5、赵 曾 艳、孟 庆 春、杨 叶 飞、孙 建 林、周 任 重、胡 芷 君。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I I I引 言中 医 药 学 是 中 国 古 代 科 学 的 瑰 宝,也 是 打 开 中 华 文 明 宝 库 的 钥 匙。中 医 药 是 我 国 独 特 的 卫 生 资 源,潜 力 巨 大 的 经 济 资 源、具 有 原 创 优 势 的 科 技 资 源、优 秀 的 文 化 资 源、重 要 的 生 态 资 源,我 国 正 在 大 力 推进 中 医 药 在 医 疗、保 健、科 研、教 育、产 业、文 化“六 位 一 体”全 面 协 调 发 展。近 年 来,深 圳 市 卫
6、生 健 康 委 员 会 大 力 传 承 和 弘 扬 祖 国 中 医 药 文 化,从 医 疗 机 构、中 医 药 企 业 中 发 掘 推出 了 一 批 市 级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基 地,在 促 进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传 推 广、中 医 药 科 学 知 识 普 及、中 医药 养 生 保 健 理 念 传 播 和 简 易 安 全 保 健 技 术 传 授 等 方 面 发 挥 了 积 极 作 用。为 贯 彻 落 实 深 圳 市 促 进 中 医 药 传 承 创 新 发 展 实 施 方 案(2 0 2 0 2 0 2 5),进 一 步 规 范 中 医 药 健 康文 化 宣 教
7、旅 游 示 范 基 地 建 设 管 理 和 评 审,提 升 基 地 内 涵 和 服 务 水 准,满 足 新 时 期 人 民 群 众 对 中 医 药 健 康文 化 科 普、宣 教 和 全 域 旅 游 发 展 需 要,加 大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传 承 和 弘 扬 力 度,特 制 定 本 文 件。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1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基 地 评 定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的 分 类 及 内 涵、申 请 条 件、基 地 评 定、基 地 复 核 和撤 销
8、评 定 的 相 关 内 容。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深 圳 市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5 7 6 8(所 有 部 分)道 路 交 通 标 志 和 标 线G B/T 1 0 0 0 1
9、.1 0 2 0 1 4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第 1 0 部 分:通 用 符 号 要 素G B 1 3 4 9 5.1 2 0 1 5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第 1 部 分:标 志G B 1 4 9 3 4 2 0 1 6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消 毒 餐(饮)具G B/T 1 8 9 7 3 2 0 1 6 旅 游 厕 所 质 量 等 级 的 划 分 与 评 定G B/T 1 9 0 9 5 2 0 1 9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标 志G B 3 7 4 8 7 2 0 1 9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管 理 规 范G B 5 0 7 6 3 无 障 碍 设 施 标
10、 准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e d u c a t i o n a n d t o u r i s m b a s e f o r h e a l t h c u l t u r e o ft r a d i t i o n a l C h i n e s e m e d i c i n e以 中 医 药 健 康 服 务 为 主 题 和 主 要 内 容,开 展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传、科 普、特 色 诊 疗、养 生 保 健 服 务等 项 目,提 升 公 众 中 医 药
11、 健 康 素 养,集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和 旅 游 为 一 体 的 场 所。3.2接 待 人 数 n u m b e r o f r e c e p t i o n一 年 内 基 地 所 接 待 的 所 有 参 观 人 数 的 总 和。4 基 地 分 类 及 内 涵4.1 医 疗 机 构 类 基 地 及 内 涵在 医 德 医 风、中 医 专 科 特 色、中 医 学 术 流 派 传 承 等 方 面 具 有 示 范 作 用 和 典 型 意 义、有 专 门 的 中 医 药文 化 展 示 体 验 场 所 的 中 医 医 院 和 提 供 中 医 药 特 色 服 务 的 基 层 医 疗
12、卫 生 机 构,主 要 包 括 医 疗 机 构 内 的 中 医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2药 文 化 景 观、展 览 馆、标 本 室、特 色 科 室、实 习 实 训 基 地 等,且 具 有 以 下 内 涵:a)中 医 药 文 化 长 廊 或 展 厅、展 区,中 医 药 历 史 人 物、典 故、雕 塑、碑 刻 等;b)独 具 特 色 的 中 医 药 重 点/特 色 专 科 专 病 独 特 疗 法 和 制 剂 的 整 体 展 示;c)中 医 药 传 承 工 作 室 或 中 医 药 流 派 工 作 室 介 绍 和 展 示;d)中 药 房、煎 药 室、炮 制 加 工、制 剂
13、 室 等 介 绍 和 展 示;e)中 医 治 未 病 理 念 和 体 质 辨 识 介 绍 和 展 示;f)中 医 药 互 动 体 验、中 医 外 治 器 具 使 用、中 药 养 生 茶 品 尝 等;g)本 机 构 中 医 药 渊 源 和 发 展 历 史 等 介 绍;h)其 他 中 医 药 文 化 内 容。4.2 场 馆 类 基 地 及 内 涵具 有 一 定 规 模、中 医 药 文 化 主 题 突 出 的 各 类 场 馆,主 要 包 括 中 医 药 博 物 馆、展 览 馆、名 人 名 家 纪 念馆 等,且 具 有 以 下 内 涵:a)中 医 药 文 化、历 史、人 物、经 典 著 作、流 派 等
14、 介 绍;b)中 药 标 本 展 示、炮 制 加 工、煎 服 法、剂 型 等 介 绍;c)中 医 非 药 物 疗 法 和 外 治 法 器 具 展 示、介 绍;d)传 统 中 药 房、中 医 诊 疗 服 务 场 景 展 示、介 绍;e)中 医 治 未 病 理 念 和 养 生 保 健 方 法 介 绍;f)“互 联 网+中 医 药”介 绍;g)中 医 药 发 展 现 状 和 特 色 介 绍;h)中 医 药 互 动 体 验;i)其 他 中 医 药 文 化 内 容。4.3 公 园 类 基 地 及 内 涵传 承 中 医 药 文 化 方 面 具 有 一 定 中 医 药 文 化 资 源 的 旅 游、休 憩 等
15、 公 共 场 所,主 要 包 括 森 林 公 园、市 政公 园、主 题 公 园、遗 址 公 园、植 物 园、风 景 区、药 植 园 等,且 具 有 以 下 内 涵:a)药 用 植 物 生 产、采 集、炮 制 加 工、使 用 等 常 识 简 介;b)与 药 用 植 物 相 关 的 文 化、人 物、典 故 等 介 绍;c)药 用 活 植 物 基 本 情 况,种 植 养 护 方 法;d)中 药 植 物 标 牌 介 绍 名 称、科 属、主 要 产 地 等;e)药 用 部 位、归 经、药 性、主 要 功 效 等 介 绍;f)中 药 植 物 或 中 医 药 遗 址 古 迹 影 视 作 品、游 戏 观 赏
16、等 教 育 活 动 介 绍;g)其 他 中 医 药 文 化 内 容。4.4 教 育 科 研 机 构 类 基 地 及 内 涵教 育 科 研 机 构 内 的 具 有 中 医 药 文 化 宣 传 教 育 旅 游 参 观 等 功 能 的 标 本 馆、种 子 馆、陈 列 馆、实 验 室、实 习 实 训 基 地 等 公 共 场 所,且 具 有 以 下 内 涵:a)相 应 的 中 医 药 馆、园、室 等 的 基 本 情 况 的 介 绍;b)相 应 的 中 医 药 馆、园、室 等 科 教 研 作 用 和 近 年 成 果;c)与 相 应 中 医 药 馆、园、室 等 相 关 的 文 化 介 绍;d)相 应 中 医
17、 药 馆、园、室 等 内 容 展 示;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3e)与 相 应 中 医 药 馆、园、室 等 相 关 的 影 视 作 品、游 戏 观 赏 等;f)药 用 植 物 标 本 制 作、保 存 方 法 和 用 途 介 绍;药 用 植 物 种 子 采 集、保 存、使 用 方 法,养 殖 相 应 馆、园 等 中 医 药 科 教 研 方 法 和 价 值、近 年 成 果;g)其 他 中 医 药 文 化 内 容。4.5 企 业 类 基 地 及 内 涵具 有 一 定 影 响 力 的 创 新、示 范 作 用、有 专 门 的 中 医 药 文 化 展 示 体 验 场 所 的
18、中 药 生 产 加 工 炮 制、互 联网 服 务、中 医 药 器 械 研 发 和 基 因 研 究 等 相 关 企 业,主 要 包 括 企 业 内 的 中 医 药 文 化 展 示 或 体 验 展 厅、生 产服 务 场 所 等,且 具 有 以 下 内 涵:a)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和 企 业 中 医 药 产 品 展 厅;b)与 企 业 产 品 等 相 关 的 中 医 药 历 史、人 物、著 作、典 故 等;c)企 业 传 统 和 创 新 产 品 生 产 技 术、流 程 介 绍;d)企 业 中 医 药 产 品 研 发、生 产、服 务 场 景 和 参 观 现 场;e)其 他 中 医 药 文 化
19、内 容。4.6 养 生 保 健 类 基 地 及 内 涵具 有 一 定 传 承 创 新 示 范 作 用、有 专 门 的 中 医 药 文 化 展 示 和 养 生 保 健 体 验 场 所 的 中 医 药 主 题 酒 店、非医 疗 机 构 类 养 生 保 健 服 务 等 机 构,主 要 包 括 这 些 机 构 内 的 中 医 药 文 化 景 观、展 览 馆、特 色 服 务 场 所 等,且 具 有 以 下 内 涵:a)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和 养 生 保 健 技 术、手 法、服 务 介 绍;b)本 机 构 中 医 养 生 保 健 特 色 和 相 关 历 史、人 物、著 作、典 故 等 展 示;c)
20、本 机 构 特 色 中 医 养 生 保 健 服 务 和 产 品 参 观 体 验 场 所;d)其 他 中 医 药 文 化 内 容。4.7 其 它 类其 它 具 有 中 医 药 传 承 创 新 示 范 作 用、有 专 门 的 中 医 药 文 化 展 示 场 所、符 合 相 关 条 件 的 机 构 或 单 位。5 申 请 条 件5.1 基 本 条 件5.1.1 内 涵 建 设5.1.1.1 具 备 基 地 分 类 对 应 的 内 涵。5.1.1.2 以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为 主 题,内 容 丰 富、形 式 新 颖,且 展 示 的 中 医 历 史 人 物 及 事 件 内 容 科 学 真实,充
21、 分 体 现 中 医 药 文 化 特 色。5.1.1.3 拥 有 与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相 关 的 制 作 精 良 的 中 医 药 文 化 产 品,如 科 普 读 物、画 册、音 像 制 品、导 游 材 料 及 中 医 药 创 意 产 品 等。5.1.1.4 建 有 介 绍 本 基 地 的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网 站 或 主 流 新 媒 体 专 属 基 地 账 号 等,内 容 科 学 准 确、专 人维 护,内 容 更 新 间 隔 应 小 于 1 个 月。5.1.2 场 地 设 施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45.1.2.1 有 固 定 用 于 中 医
22、 药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展 示 及 活 动 的 室 内 外 场 所,场 所 面 积 不 应 少 于 2 5 0 平 方 米。5.1.2.2 配 有 开 展 宣 教 旅 游 活 动 所 需 的 演 示 设 施 设 备 和 互 动 体 验 类 的 项 目,可 供 游 客 演 示、互 动、体验。定 期 更 新、补 充 项 目,设 施 总 完 好 率 保 持 在 9 0%以 上。5.1.2.3 有 供 使 用 的 公 共 厕 所,数 量 上 能 满 足 要 求,分 布 合 理、卫 生 清 洁、标 识 醒 目、管 理 到 位,且具 有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的 特 征,提 供 无 障 碍 厕
23、 间、第 三 卫 生 间 和 辅 助 设 施,符 合 G B/T 1 8 9 7 3 2 0 1 6 的 要求,医 疗 机 构 类 基 地 建 设 要 求 见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厕 所 整 洁 专 项 行 动 的 通 知(国 卫 2 0 1 9 2 9 5 号)。5.1.2.4 休 憩 区(点)不 少 于 2 处,应 布 局 合 理,整 洁、协 调、方 便,且 不 影 响 应 急 疏 散。5.1.3 开 放 接 待5.1.3.1 每 年 开 放 接 待 天 数 不 少 于 1 0 0 天。5.1.3.2 每 年 接 待 人 数 不 少 于 1 0 0 0 人 次。5.1.
24、4 经 费 投 入5.1.4.1 设 有 专 项 经 费,列 入 该 单 位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并 实 行 专 款 专 用。5.1.4.2 除 一 次 性 基 础 设 施 投 入 外,每 年 专 项 经 费 投 入 占 单 位 年 度 总 经 费 固 定 比 例,确 保 中 医 药 文 化宣 教 旅 游 工 作 正 常 开 展。5.2 宣 教 条 件5.2.1 宣 教 活 动5.2.1.1 每 年 开 展 2 次 以 上 较 大 型 宣 传 教 育 活 动。5.2.1.2 针 对 社 会 和 公 众 中 医 药 需 求,结 合 本 单 位 特 色,每 年 开 展 2 次 以 上 有 新
25、意、特 色 明 显、讲 究实 效、形 式 多 样 的 专 题 宣 教 活 动。5.2.1.3 积 极 利 用 新 媒 体 开 展 线 上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活 动。5.2.1.4 与 所 在 地 的 社 区、学 校、企 业 等 单 位 建 立 固 定 联 系 和 工 作 制 度,每 年 开 展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进社 区、进 学 校 等 社 会 化 宣 教 活 动 不 少 于 2 次。5.2.1.5 积 极 参 加 市、区 卫 生 健 康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的 中 医 药 健 康 推 进 活 动。5.2.2 宣 教 队 伍5.2.2.1 配 备 不 少 于 6
26、 名 专(兼)职 人 员。5.2.2.2 应 有 不 少 于 2 名 具 备 中 医 药 专 业 背 景 的 宣 讲 人 员,有 规 范 的 讲 解 词,能 提 供 一 种 以 上 外 语 服务。接 待 及 工 作 人 员 着 装 规 范,对 游 客 礼 貌、热 情,符 合 接 待 礼 仪。5.2.2.3 建 立 长 期 稳 定 的 志 愿 者 队 伍,人 数 3 人 以 上。5.3 旅 游 条 件5.3.1 旅 游 交 通5.3.1.1 可 进 入 性 好,进 出 方 便,道 路 通 畅。5.3.1.2 内 部 交 通 标 识 规 范,符 合 G B 5 7 6 8(所 有 部 分)要 求。
27、5.3.1.3 自 有 停 车 场 面 积 不 少 于 1 5 0 平 方 米,小 车 车 位 不 少 于 1 0 个,大 巴 车 位 不 少 于 2 个,或 在 距 参观 区 域 1 5 0 米 之 内 设 有 社 会 停 车 场。5.3.2 旅 游 设 施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55.3.2.1 设 有 旅 游 接 待 中 心。接 待 中 心 面 积 不 小 于 5 0 平 方 米,且 具 有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特 色,能 通 过 集中 讲 解 或 播 放 录 像 等 方 式,较 为 系 统 地 介 绍 参 观 内 容 及 必 要 的 游 览 常 识
28、。5.3.2.2 设 有 参 观 游 览 通 道。参 观 通 道 宽 度 不 小 于 1.2 米,应 平 整、防 滑、无 障 碍 物,并 具 有 明 显 的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特 色。5.3.2.3 应 具 有 完 整 的 导 览 图、基 地 说 明 牌、解 说 牌、导 览 牌 等 旅 游 标 识 系 统。标 识 系 统 布 局 合 理、醒 目,有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特 色,有 中 英 文 对 照,文 字 准 确 规 范,符 合 G B/T 1 0 0 0 1.1 0 2 0 1 4 的 要 求。5.3.2.4 提 供 无 障 碍 设 施 与 服 务,符 合 G B 5 0
29、7 6 3 的 要 求。5.3.3 旅 游 服 务5.3.3.1 提 供 咨 询 和 预 定 服 务。包 括 现 场 咨 询、电 话 咨 询、网 络 咨 询、参 观 预 定、讲 解 员 预 定 等。5.3.3.2 提 供 讲 解 服 务。讲 解 服 务 包 括 人 员 讲 解 或 电 子 语 音 讲 解。应 有 不 少 于 2 名 具 有 中 医 药 专 业 背景 的 导 游 讲 解 人 员,能 提 供 一 种 以 上 外 语 讲 解 服 务。5.3.3.3 提 供 特 殊 服 务。包 括 能 为 特 定 人 群(老 年 人、儿 童、残 疾 人 等)提 供 特 殊 服 务,有 禁 止 携 带宠
30、 物 进 入 或 提 供 宠 物 寄 存 服 务,有 无 烟 标 识 或 提 供 吸 烟 处(区)。5.4 管 理 条 件5.4.1 管 理 机 制5.4.1.1 各 项 经 营 管 理 制 度 健 全 有 效,贯 彻 措 施 得 力,定 期 监 督 检 查,有 完 整 的 书 面 记 录 和 总 结。5.4.1.2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合 理,5 0 以 上 中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具 备 大 专 以 上 文 化 程 度。5.4.2 卫 生 管 理5.4.2.1 宣 教 旅 游 基 地 场 所 的 地 面 和 道 路 应 平 整、干 净,无 乱 堆,乱 放、乱 建 现 象,建 筑 物
31、 及 各 种 设施 设 备 无 污 垢、无 剥 落 现 象,垃 圾 及 时 清 扫、日 产 日 清。5.4.2.2 应 设 有 垃 圾 箱(桶),且 布 局 合 理,并 能 体 现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特 色,其 分 类 和 标 识 应 符 合 G B/T1 9 0 9 5 2 0 1 9 的 要 求。5.4.3 安 全 管 理5.4.3.1 安 全 保 障 措 施 到 位,包 括 安 全 标 识、安 全 防 护 措 施、安 全 救 援 措 施 等。5.4.3.2 应 按 规 定 配 备 消 防、监 控 等 安 全 设 施 设 备,消 防 标 志 的 设 置 和 使 用 应 符 合 G
32、 B 1 3 4 9 5.1 2 0 1 5的 要 求,消 防 设 施 设 备 应 齐 全、有 效,定 期 检 查,消 防 通 道 应 保 持 畅 通,并 有 明 显 标 识。5.4.3.3 做 好 餐 饮 安 全,符 合 G B 1 4 9 3 4 2 0 1 6 的 要 求。5.5 其 他 要 求申 请 基 地 在 评 定 前 3 年 内 不 得 具 有 以 下 情 形 之 一:a)不 遵 守 有 关 文 物 保 护 和 自 然 保 护 法 规,造 成 中 医 药 人 文 及 自 然 景 观 损 坏,在 省 内 外 造 成 重 大影 响;b)发 生 重 大 旅 游 服 务 质 量 投 诉
33、事 件;c)违 反 有 关 规 定,从 事 未 经 审 批 的 中 医 药 服 务 项 目,或 聘 用 无 资 质 人 员 从 事 养 生 保 健 服 务;d)从 事 未 经 审 批 的 不 正 当 经 营 项 目;e)发 生 重 大 安 全 责 任 事 故、重 大 刑 事 案 件,造 成 人 民 生 命、财 产 重 大 损 失;f)其 他 严 重 违 反 国 家 法 律、法 规 和 政 策 行 为。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66 基 地 评 定6.1 评 定 等 级深 圳 市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分 为 三 个 等 级,即
34、级、级 和 级,专 家 组 成 员 应 按 照 附 录 A 的 表 A.1 的 要 求 进 行 独 立 打 分,最 后 按 平 均 分 得 分 情 况 确 定 等 级,具 体 情 况 如 下:a)平 均 分 达 到 8 0 0 分(含 8 0 0 分)评 定 为“深 圳 市 级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b)平 均 分 达 到 8 5 0 分(含 8 5 0 分)评 定 为“深 圳 市 级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地”;c)平 均 分 达 到 9 0 0 分(含 9 0 0 分)评 定 为“深 圳 市 级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35、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基 地”。6.2 评 定 机 构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由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委 托 第 三 方 机 构 为 评 审 组 织 方,成 立 专 家 小 组 进行 评 定,评 定 成 员 不 少 于 5 人。6.3 评 定 程 序 及 方 法6.3.1 单 位 自 评由 申 报 单 位 应 按 照 附 录 A 的 表 A.1 的 要 求 进 行 自 评。6.3.2 单 位 申 报自 评 分 达 到 8 0 0 分 以 上(含 8 0 0 分)的 基 地,以 法 人 主 体 向 评 审 组 织 方 进 行 申 报。申 报 表 的
36、格 式 见 附录 B。6.3.3 专 家 评 审专 家 组 到 申 报 单 位 进 行 实 地 考 察、听 取 创 建 汇 报,应 按 照 附 录 A 的 表 A.1 的 要 求 进 行 独 立 评 分,取 平均 分 为 最 后 得 分。最 后 得 分 达 到 8 0 0 分 及 以 上 的 单 位,通 过 评 审,评 审 结 论 表 应 符 合 附 录 C 中 表 C.1 的 要 求。6.3.4 网 上 公 示评 审 组 织 方 对 拟 定 基 地 在 相 关 网 站 公 示 5 个 工 作 日。6.3.5 评 定 时 间评 审 组 织 方 全 年 接 受 申 报 材 料,并 根 据 当 年
37、 申 报 情 况,组 织 一 次 或 两 次 评 定。6.3.6 基 地 授 牌对 通 过 评 审 和 公 示 无 异 议 的 单 位,由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最 后 得 分 授 予 相 应 级 别 的 牌 匾。6.4 评 定 复 核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实 行 三 年 一 次 的 评 定 复 核 制 度。三 年 期 满 后 评 审 组 织 方 成 立 专 家组 按 照 附 录 A 中 表 A.1 进 行 复 核。6.5 撤 销 评 定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7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38、 地 出 现 5.5.1 情 形 之 一 的,撤 销 评 定 结 果,收 回 证 书 和 牌 匾。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8A A附 录 A(规 范 性)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分 表表 A.1 给 出 了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游 基 地 评 定 所 需 检 查 项 目 和 对 应 的 分 值,是 申 报 单 位 自评 和 专 家 组 评 定 的 依 据。表 A.1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价 计 分 表申 报 单 位 名 称:评 价 人:综 合 得 分
39、:序 号 评定内容大项分值栏分项分值栏次分项分值栏小项分值栏自评得分评定得分备注1基本条件 3 4 0 1.1内涵建设 1 8 0 1.1.1具备对应类别基地的内涵 9 0 1.1.2中医药健康文化为主题的内容丰富、形式新 颖,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相关展品、图片、标志、标牌等所涉及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表述 规范准确。展示的中医历史人物及事件内容科学真实 3 0 1.1.3拥 有 与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相 关 的 制 作 精 良 的 中 医 药 文 化 产品,如科普读物、画册、音像制品、导游材料及中 医药创意产品等 3 0 1.1.4建有介绍本基地的 中医药 健康 文化网站、微博或
40、 微信公众号 等,内 容 科 学 准 确、专 人 维 护,内 容 更 新 间 隔 应 小 于 1个月 3 0 1.2场地设施 1 2 0 1.2.1有 固 定 用 于 中 医 药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展 示 及 活 动 的 室 内 外 场所,场所面积不应少于2 5 0 平方米 3 0 1.2.2配有开展宣教旅游活动所需的演示设 施设备 和互动体验类的项目,可供游客演 示、互动、体验。定期更新、补 充项目,设施总完好率保持在9 0%以上 3 0 1.2.3有供使用的公共厕 所,数量上能满足要求,分布合 理、卫生清洁、标识醒目、管理到位,且具有中医药健康 文化的特征,提供无障碍厕间、第三卫生间
41、和辅助设施,符合G B/T1 8 9 7 3 2 0 1 6 的要求,医疗机构类基地建设要求见 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 厕所整洁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卫 2 0 1 9 2 9 5 号)3 0 1.2.4休憩区(点)不少于2 处,应布局合理,整洁、协调、方便,且不影响应急疏散 3 0 1.3 开放接待 6 0 1.3.1 上一年开放接待天数不少于1 0 0 天 3 0 1.3.2 上一年接待人数不少于1 0 0 0 人 3 0 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9表 A.1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价 计 分 表(续)序 号 评定内容大项分
42、值栏分项分值栏次分项分值栏小项分值栏自评得分评定得分备注1.4 经费投入 6 0 1.4.1 设有专项经费,列入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3 0 1.4.2除一次性基础设施 投入外,每年专项经费投入占单 位年度总经费固定比例,确保中医药文化宣教旅游工作正常开展 3 0 2 宣教条件 2 2 0 2.1 宣教活动 8 0 2.1.1 每年开展2 次以上较大型中医药宣传教育活动 2 0 2.1.2针对社会和公众中医药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每年开展2次以上有新意、特 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 专题宣教活动 2 0 2.1.3 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线上中医药健康文化宣教活动 2 0 2.1.
43、4与所在地的社区、学校等 单位 建立固定联系和工 作制度,每年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进社区、进学 校等社会化宣教活动不少于2 次 2 0 2.2 宣教队伍 6 0 2.2.1 配备不少于6 名专职(兼)人员 2 0 2.2.2应有不少于2 名具备中医药专业背景的宣讲人员,有规范的讲解词,能提供一 种以上外语服务。接待及工作人 员着装规范,对游客礼貌、热情,符合接待礼仪 2 0 2.2.3 建立长期稳定的志愿者队伍,人数3 人以上 2 0 3 旅游条件 2 2 0 3.1 旅游交通 6 6 3.1.1 可进入性好,进出方便,道路通畅 2 2 3.1.2内部交通标识规范,G B 5 7 6 8(所有部
44、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2 2 3.1.3自有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 5 0 平方米,小车车位不少于1 0 个,大巴车位不少于2 个,或在距参观区 域 1 5 0 米之内设有社会停车场 2 2 3.2 旅游设施 8 8 3.2.1设有旅游接待中心。接待中心 面积不小于5 0 平方米,且具有中医药健康文化 特色,能通过集中讲解或播放录 像等方式,较为系统地介绍参观内容及必要的游览常识 2 2 3.2.2设有参观游览通道。参观通道宽度不小于1.2 米,应平整、防滑、无障碍物,并具有明显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特色 2 2 3.2.3应具有完整的导览 图、基地说明牌、解说 牌、导览牌等 旅游标识系统。标识系统布
45、局合理、醒目,有中医药健康文 2 2 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1 0表 A.1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价 计 分 表(续)序 号 评定内容大项分值栏分项分值栏次分项分值栏小项分值栏自评得分评定得分备注化特色,有中英文对照,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 B/T 1 0 0 0 1.1 02 0 1 4 的要求3.2.4提供无障碍设施 与服务,无障碍设施应符合 G B 5 0 7 6 3 的要求 2 2 3.3 旅游服务 3.3.1提供咨询和预定服务。包括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参观预定、讲解员预定等 2 2 3.3.2提供讲解
46、服务。讲解服务包括人员讲解 或电子语音讲解。应有不少于2 名具有中医药专业背景的导游讲解人员,能提供一种以上外语讲解服务 2 2 3.3.3提供特殊服务。包 括 能为特定人群(老 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特殊服 务,基地有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或 提供宠物寄存服务,有无烟基地标识或提供吸烟处(区)2 2 4 管理条件 2 2 0 4.1 管理机制 7 0 4.1.1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健全有效,贯彻措施得力,定期 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4 0 4.1.2管理人员配备合理,5 0 以上中高级管理 人员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 0 4.2 卫生管理 6 0 4.2.1宣教旅游基地场所的地面和
47、道路应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污垢、无剥落现象,垃圾应及时清扫、日产日清 3 0 4.2.2应设有垃圾箱(桶),且布局合理,并能体 现中医药健康文化特色,其分类和标识应符合G B/T 1 9 0 9 5 2 0 1 9 的规定 3 0 4.3 安全管理 9 0 4.3.1安全保障措施到位,包 括安全 标识、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救援措施等 3 0 4.3.2应按规定配备消防、监控等安全设施设备,消防标 志的设置和使用应符合G B 1 3 4 9 5.1 2 0 1 5 的要求,消防设 施设备应齐全、有效,定 期检查,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并有明显标识 3 0 4.
48、3.3 做好餐饮安全,应符合G B 1 4 9 3 4 2 0 1 6 的要求 3 0 总分 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1 1B B附 录 B(资 料 性)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申 请 表图 B.1 给 出 了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申 请 表。图 B.1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申 请 表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1 2图 B.1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申
49、请 表(续)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1 3C C附 录 C(规 范 性)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结 论 表表 C.1 规 定 了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结 论 需 写 明 的 事 项。表 C.1 中 医 药 健 康 文 化 宣 教 旅 游 示 范 基 地 评 定 结 论 表受评价单位 负责人 职务评价日期 评价得分评价意见建议改进项评价专家组签字委托方评审意见(盖章)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盖章)D B 4 4 0 3/T 1 9 9 2 0 2 11 4参 考 文 献 1 G B
50、/T 2 6 3 6 1 2 0 1 0 旅 游 餐 馆 设 施 与 服 务 等 级 划 分 2 D B 1 1/T 1 4 8 9 2 0 1 7 中 医 药 文 化 旅 游 基 地 设 施 与 服 务 要 求 3 S Z D B/Z 2 8 9 2 0 1 8 工 业 旅 游 示 范 点 评 定 规 范 4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与 国 家 旅 游 局 联 合 下 发 关 于 促 进 中 医 药 健 康 旅 游 发 展的 指 导 意 见:国 中 医 药 办 新 函 2 0 1 5 号 5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