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0 3.1 2 0.1 0C C S X 0 04401广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4 0 1/T 1 4 6.1 2 0 2 2食品 快速检 测工作 规范第 1 部分:基本 要求R e g u l a t i o n s o f f o o d r a p i d t e s t i n g 一P a r t 1:B a s i c r e q u i r e m e n t s2 0 2 2-0 1-2 9 发 布 2 0 2 2-0 3-0 1 实 施广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4 4 0 1/T 1 4 6.1 2 0 2 2I前 言本
2、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是 D B 4 4 0 1/T 1 4 6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规 范 的 第 1 部 分。D B 4 4 0 1/T 1 4 6 已 发 布 以 下 部 分:第 1 部 分:基 本 要 求;第 2 部 分:日 常 检 测;第 3 部 分:技 术 服 务;第 4 部 分:监 督 评 价。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3、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广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广 州 市 食 品 检 验 所、广 东 省 食 品 工 业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广 东 省 科 学 院 测 试 分 析 研究 所(中 国 广 州 分 析 测 试 中 心)、广 州 海 关 技 术 中 心、广 州 检 验 检 测 认 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彭 程、梁 俊 发、张 俊 浩、叶 秋 雄、姚 子 升、冯 志 强、曾 成 柱、谢 建 军、张 彬 彬、韩 秋 珍、陈 云、蔡 翠 玲、梁 志 森、林 嘉 健、宋 安 华、刘 冬
4、 豪、易 云 婷。D B 4 4 0 1/T 1 4 6.1 2 0 2 2I I引 言为 贯 彻 落 实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法 等 法 律 法 规,加强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管 理,广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建 立“食 品 市 场 主 体 自 检 为 主,技 术 服 务 机 构 指 导 为辅,监 督 评 价 机 构 配 合 监 管 部 门 实 施 监 督”的 快 速 检 测 新 模 式,在 全 市 开 展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通 过 广州 市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5、 作 规 范 地 方 标 准 的 制 定,指 导 各 机 构 提 升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质 量,保 障 人 民 群 众“舌尖 上 的 安 全”。D B 4 4 0 1/T 1 4 6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规 范 拟 由 以 下 4 部 分 构 成,以 后 根 据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需 要,再 视 情 况 进 行 调 整。第 1 部 分:基 本 要 求。目 的 在 于 明 确 广 州 市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模 式,规 定 开 展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作 的 食 品 市 场 主 体、技 术 服 务 机 构、监 督 评 价 机 构 等 工
6、作 组 织 的 技 术 要 求 和 管 理 要 求。第 2 部 分:日 常 检 测。建 立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日 常 工 作 规 范,目 的 在 于 提 升 检 测 工 作 质 量,为 食 品市 场 主 体 开 展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和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督 促 食 品 市 场 主 体 落 实 食 品 安 全 主 体 责 任 提供 依 据。第 3 部 分:技 术 服 务。建 立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技 术 服 务 工 作 规 范,目 的 在 于 提 升 技 术 服 务 质 量,为技 术 服 务 机 构 开 展 技 术 服 务 工 作 和 监 督 评
7、 价 机 构 开 展 监 督 评 价 工 作 提 供 依 据。第 4 部 分:监 督 评 价。建 立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监 督 评 价 工 作 规 范,目 的 在 于 提 升 监 督 评 价 工 作 质 量,为 监 督 评 价 机 构 开 展 监 督 评 价 工 作 和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开 展 监 管 工 作 提 供 依 据。D B 4 4 0 1/T 1 4 6.1 2 0 2 21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规 范第 1 部 分:基 本 要 求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的 术 语 和 定 义、组 织 管 理、工 作
8、职 责、工 作 保 障、工 作 内 容、质 量控 制、评 价 和 反 馈、改 进 措 施、文 件 和 记 录。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广 州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开 展 的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本 文 件 没 有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食 品 快 速 检 测 f o o d r a p i d t e s t i n g利 用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产 品,按 照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或 国 务 院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规 定 的 快 速
9、 检 测 方 法,对 食 品(含 食 用 农 产 品)进 行 某 种 特 定 物 质 或 指 标 的 快 速 定 性 检 测 的 行 为。3.2食 品 快 速 检 测 产 品 f o o d r a p i d t e s t p r o d u c t s食 品 快 速 检 测 方 法 的 产 品 化,包 括 快 速 检 测 设 备、快 速 检 测 试 剂(含 试 纸 条)等。3.3食 品 市 场 主 体 f o o d m a r k e t s u b j e c t为 食 品 销 售、交 易、配 送 等 提 供 平 台、场 地、设 施、服 务 以 及 日 常 管 理 的 企 业 法 人
10、 或 其 他 组 织,包括 集 中 交 易 市 场、商 场、超 市、电 子 商 务 平 台 以 及 统 一 配 送 经 营 企 业 等。3.4技 术 服 务 机 构 t e c h n i c a l s e r v i c e a g e n c y为 食 品 市 场 主 体 开 展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提 供 服 务 的 专 业 技 术 组 织。3.5监 督 评 价 机 构 s u p e r v i s i o n a n d e v a l u a t i o n a g e n c y对 食 品 市 场 主 体 开 展 的 日 常 检 测 工 作、技 术 服 务 机 构
11、开 展 的 技 术 服 务 工 作 进 行 监 督 评 价 的 专 业 技 术组 织。4 组 织 管 理4.1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建 立“食 品 市 场 主 体 自 检 为 主,技 术 服 务 机 构 指 导 为 辅,监 督 评 价 机 构 配合 监 管 部 门 实 施 监 督”的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模 式,保 障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正 常 开 展。DB 4 4 0 1D B 4 4 0 1/T 1 4 6.1 2 0 2 224.2 开 展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的 工 作 组 织 包 括 食 品 市 场 主 体、技 术 服 务 机 构、监
12、 督 评 价 机 构,各 组 织 在 食 品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的 监 督 指 导 下 分 别 开 展 日 常 检 测、技 术 服 务、监 督 评 价 等 工 作,具 体 如 图 1 所 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评价机构食品市场主体 技术服务机构反馈 监督指导监督评价 反馈监督评价反馈技术服务反馈图 1 广 州 市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模 式5 工 作 职 责5.1 食 品 市 场 主 体负 责 开 展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日 常 工 作,落 实 食 品 安 全 主 体 责 任。5.2 技 术 服 务 机 构负 责 为 食 品 市 场 主 体 开 展 的 食 品
13、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提 供 技 术 服 务,采 取 有 效 的 措 施,保 障 服 务 质 量。5.3 监 督 评 价 机 构负 责 对 食 品 市 场 主 体、技 术 服 务 机 构 进 行 监 督 评 价,评 价 的 要 素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管 理 制 度、人 员、场所、设 备 设 施、快 速 检 测 试 剂、快 速 检 测 方 法、文 件 和 记 录 等。6 工 作 保 障6.1 管 理 制 度工 作 组 织 应 按 国 家 法 律 法 规、规 范 性 文 件,以 及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的 要 求,建 立、实 施 食 品 快速 检 测 工 作 管 理
14、制 度。6.2 人 员工 作 组 织 应 配 备 各 岗 位 所 需 的 人 员,并 确 保 其 基 本 知 识 和 工 作 技 能 满 足 要 求。6.3 场 所D B 4 4 0 1/T 1 4 6.1 2 0 2 23工 作 组 织 应 具 备 与 其 工 作 职 责 相 适 应 的 场 所,并 满 足工 作 需 要。6.4 设 备 设 施工 作 组 织 应 配 备 与 其 工 作 职 责 相 适 应 的 设 备 设 施,并 满 足 工 作 需 要。6.5 快 速 检 测 试 剂食 品 快 速 检 测 试 剂 的 采 购、验 收、使 用、评 价 等 应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15、 理 部 门 要 求。6.6 快 速 检 测 方 法工 作 组 织 应 优 先 采 用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正 式 发 布 的 现 行 有 效 快 速 检 测 方 法,其 次 采 用 经 专 业 技 术 机 构 评价、验 证 符 合 有 关 要 求 或 获 得 监 管 部 门 认 可 的 快 速 检 测 方 法。6.7 预 警 应 急工 作 组 织 应 针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状 况 制 定 应 急 措 施 或 预 案,及 时 响 应 风 险 预 警,做 好 突 发 事 件 的 应急 管 理。7 工 作 内 容7.1 食 品 市 场 主 体7.1.1 应 开 展 样 品 抽 取
16、、样 品 制 备 和 保 存、样 品 检 测、结 果 出 具、阳 性 样 品 后 处 理、结 果 公 示、数 据上 报 等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日 常 工 作。7.1.2 根 据 质 量 控 制、评 价 和 反 馈 等 信 息,持 续 改 进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日 常 工 作。7.2 技 术 服 务 机 构7.2.1 应 按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要 求 开 展 日 常 检 测 督 导、技 术 指 导、技 术 比 对 等 工 作。7.2.2 通 过 质 量 控 制、评 价 和 反 馈 等 手 段,持 续 改 进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技 术 服 务 工 作。7.3
17、 监 督 评 价 机 构7.3.1 应 按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要 求 开 展 人 员 评 价、快 速 检 测 产 品 评 价、监 督 考 核 等 工 作。7.3.2 通 过 质 量 控 制、评 价 和 反 馈 等 手 段,持 续 改 进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监 督 评 价 工 作。8 质 量 控 制工 作 组 织 应 采 取 质 量 控 制 手 段,保 证 检 测 结 果 的 有 效 性。9 评 价 和 反 馈9.1 评 价技 术 服 务 机 构 和 监 督 评 价 机 构 应 建 立 质 量 评 价 机 制,对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的 日 常 检 测、技
18、 术 服 务、监 督 评 价 等 工 作 进 行 评 价。DB 4 4 0 1D B 4 4 0 1/T 1 4 6.1 2 0 2 249.2 反 馈工 作 组 织 应 建 立 信 息 反 馈 机 制,及 时 响 应 各 方 提 出 的 诉 求,以 提 升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质 量。1 0 改 进 措 施工 作 组 织 应 采 取 适 宜 的 改 进 措 施,对 质 量 控 制、评 价 和 反 馈 的 不 符 合 事 项 进 行 改 进。1 1 文 件 和 记 录工 作 组 织 应 按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要 求,建 立 和 保 存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文 件、记 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