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9 1.1 4 0.9 0C C S Q 7 8DB3710威 海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7 1 0/T 1 5 8 2 0 2 1电 梯 按 需 维 保 规 范E l e v a t o r o n-d e m a n d m a i n t e n a n c e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2 0 2 1-1 2-2 9 发 布 2 0 2 2-0 1-2 9 实 施威 海 市 市 场 监 管 理 局发 布D B 3 7 1 0/T 1 5 8 2 0 2 1I目 次前 言.I I引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2、.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按 需 维 保 工 作 要 求.25 质 量 承 诺 与 项 目 要 求.35.1 质 量 承 诺.35.2 项 目(内 容)要 求.46 按 需 维 保 周 期.97 按 需 维 保 工 作 记 录.1 07.1 记 录 内 容.1 07.2 基 本 技 术 参 数.1 08 检 查、评 价 与 改 进.1 0参 考 文 献.1 1D B 3 7 1 0/T 1 5 8 2 0 2 1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3、起草。本 文 件 由 威 海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归 口 并 组 织 实 施 和 评 估。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威 海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威 海 市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研 究 院、威 海 市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计 量检 验 研 究 院。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蔡 玮 玮、宁 晓 光、张 仁 成、陈 鸿 鹏、王 君、岳 朗、杨 达、刘 德 强、潘 盛 南、齐凯。D B 3 7 1 0/T 1 5 8 2 0 2 1I I I引 言根 据 市 场 监 管 总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改 进 电 梯 维 护 保 养 模 式 和 调
4、整 电 梯 检 验 检 测 方 式 试 点 工 作 的 意见(国 市 监 特 设 2 0 2 0 5 6 号)和 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印 发 推 行 电 梯“自 我 声 明+信 用 管理”维 保 模 式 和 检 验 检 测 方 式 改 革 试 点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鲁 市 监 特 设 字 2 0 2 0 3 0 8 号),结 合 我 市印 发 的 威 海 市 电 梯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威 政 发 2 0 1 5 2 2 号)和 威 海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推 行电 梯 按 需 维 保 和 检 验 检 测 方 式 改 革 试
5、 点 的 实 施 方 案,鼓 励 维 保 单 位 通 过“物 联 网+维 保”等 方 式,对电 梯 的 维 护 保 养 模 式 改 革 调 整,科 学 确 定 现 场 维 保 的 项 目(内 容)和 周 期,摒 弃 固 定 维 保 期 限 限 制,引导 维 保 单 位 从“重 维 保 过 程”向“重 维 保 效 果”转 变,提 高 电 梯 安 全 性、可 靠 性。为 充 分 发 挥 市 场 化 机制 作 用,激 发 企 业 内 生 动 力 和 市 场 活 力,积 极 实 施“两 化 融 合”,强 化 安 全 监 管,不 断 提 升 电 梯 本 质 安全 水 平,更 好 发 挥 政 府 为 民
6、服 务 的 作 用,制 定 本 文 件。D B 3 7 1 0/T 1 5 8 2 0 2 11电 梯 按 需 维 保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电 梯 按 需 维 保 工 作 要 求、质 量 承 诺 与 项 目(内 容)要 求、按 需 维 保 周 期、按 需 维 保 工作 记 录、检 查、评 价 与 改 进 等 内 容。本 文 件 适 用 于 特 种 设 备 目 录 范 围 内 的 曳 引 式 乘 客 电 梯 和 载 货 电 梯、自 动 扶 梯 和 自 动 人 行 道 的 按需 维 保 服 务 管 理 工 作。消 防 员 电 梯、防 爆 电 梯 的 维 保 单 位,可 以 参
7、考 本 文 件 制 定 按 需 维 保 规 范 要 求。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7 0 2 4 电 梯、自 动 扶 梯、自 动 人 行 道 术 语G B/T 2 4 4 7 6 电 梯、自 动 扶 梯 和 自 动 人 行 道 物 联 网 的 技 术
8、 规 范G B/T 3 8 6 5 6 特 种 设 备 物 联 网 系 统 数 据 交 换 技 术 规 范T S G T 5 0 0 2 电 梯 维 护 保 养 规 则3 术 语 和 定 义G B/T 7 0 2 4 界 定 的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电 梯 按 需 维 保电 梯 维 保 单 位 根 据 电 梯 物 联 网 系 统 监 测 功 能 或 者 其 他 维 保 合 同 模 式、安 全 管 理 信 息 化 水 平、制 造 单位 要 求、电 梯 实 际 情 况、使 用 运 行 工 况 及 维 护 保 养 说 明 等 情 况 综 合 考 虑,以 提
9、高 电 梯 安 全 性、可 靠 性 为目 标,科 学 确 定 现 场 维 保 的 项 目(内 容)和 周 期 的 电 梯 维 护 保 养 模 式。3.2电 梯 维 保 服 务 的 内 容电 梯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提 供 的 服 务 内 容 应 包 括:自 我 声 明 服 务 承 诺、建 立 台 账 档 案、维 护 保 养 质 量、故障 急 修 和 困 人 救 援、零 配 件 供 应(维 护 保 养 施 工 范 围 内)、协 助 建 立 安 全 管 理 制 度、使 用 管 理 技 术 支 持、故 障 与 投 诉 受 理、定 期 回 访 和 自 我 评 价 改 进、年 度 自 检、电 梯 标
10、 志 管 理、配 合 法 定 检 验 等。3.3电 梯 维 保 服 务 的 范 围D B 3 7 1 0/T 1 5 8 2 0 2 12电 梯 维 保 服 务 是 指 为 保 证 电 梯 符 合 相 应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以 及 标 准 的 要 求,对 电 梯 进 行 的 清 洁、润 滑、检 查、调 整 以 及 更 换 易 损 件 的 活 动、提 供 相 应 的 应 急 救 援 服 务;包 括 裁 剪、调 整 悬 挂 钢 丝 绳,但 不 包 括安 装、改 造、修 理 规 定 的 内 容。注:更换同规格、同型号的门锁装置、控制柜的控制主板或调速装置,修理或更换同规格的缓冲器、梯级、踏板、
11、扶手带,修理或更换围裙板等实施的作业视为维护保养。3.4全 包 维 保维 保 单 位 全 程 维 修 保 养 服 务,通 过 双 方 合 同 约 定,包 含 合 同 期 内 所 有 的 例 行 维 护 保 养 和 全 部 的 故 障维 修 及 配 件 采 购 供 应 使 用。3.5“保 险 服 务”模 式在 传 统 保 险 事 后 赔 付 的 基 础 上,由 保 险 机 构 组 织 专 业 管 理 团 队,为 投 保 电 梯 提 供 电 梯 安 全 专 业 技 术服 务,并 对 电 梯 维 保 单 位 的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质 量 进 行 监 督 考 核,依 据 考 核 结 果 支 付
12、电 梯 维 保 费 用。3.6公 共 交 通 领 域 电 梯地 铁、车 站、机 场、码 头 等 公 共 交 通 设 施 必 备 的 乘 客 输 送 设 备。4 按 需 维 保 工 作 要 求4.1 电 梯 维 保 单 位 应 按 照 有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要 求,根 据 物 联 网 监 测 系 统 功 能 或 者 其 他 合 同 维 保 模 式、安 全 管 理 信 息 化 水 平、电 梯 实 际 情 况、使 用 工 况 及 维 护 保 养 说 明 书 等 情 况 综 合 考 虑,确 定 现 场 维 保 项 目(内 容)和 周 期,并 制 定 按 需 维 保 计 划 与 实 施 方 案
13、。维 保 周 期 的 确 定 可 参 照 本 文 件 第 6 章 的 规 定。4.2 维 保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威 海 市 电 梯 按 需 维 保 与 检 验 检 测 改 革 的 实 施 方 案 的 要 求,对 满 足 按 需 维 保试 点 要 求 的 电 梯,按 照 按 需 维 保 试 点 程 序 提 出 按 需 维 保 申 请,经 市 场 监 管 部 门 验 收 通 过 并 公 示 后 方 可 进行 按 需 维 保。公 共 交 通 领 域 电 梯 开 展 按 需 维 保 工 作 的,应 同 时 满 足 国 家 对 公 共 交 通 领 域 电 梯 的 相 关 规 定,方 可 申 请 开
14、 展 电 梯 按 需 维 保。4.3 电 梯 维 保 单 位 应 按 照 电 梯 按 需 维 保 方 案 实 施 维 保,维 保 期 间 应 执 行 现 场 安 全 防 护 措 施,保 证 施 工作 业 安 全。4.4 电 梯 维 保 单 位 应 制 定 应 急 措 施 和 救 援 预 案,每 半 年 至 少 针 对 本 单 位 维 保 的 不 同 类 别(类 型)电 梯 进行 一 次 应 急 演 练。4.5 电 梯 维 保 单 位 应 设 立 2 4 小 时 维 保 值 班 电 话,保 证 接 到 故 障 通 知 后 及 时 予 以 排 除;接 到 电 梯 困 人故 障 报 告 后,维 保
15、人 员 及 时 抵 达 所 维 保 的 电 梯 所 在 地 实 施 现 场 救 援,现 场 抵 达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3 0 分 钟。4.6 电 梯 维 保 单 位 对 电 梯 发 生 的 故 障 等 情 况,应 及 时 进 行 详 细 的 记 录。4.7 电 梯 维 保 单 位 应 对 每 台 电 梯 建 立 按 需 维 保 记 录,及 时 归 入 电 梯 安 全 技 术 档 案,应 至 少 保 存 4 年;鼓 励 维 保 单 位 采 用 电 子 化 维 保 记 录。4.8 电 梯 维 保 单 位 应 协 助 电 梯 使 用 单 位 制 定 电 梯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和 应 急
16、救 援 预 案。4.9 电 梯 维 保 单 位 应 对 承 担 按 需 维 保 的 作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与 培 训,按 照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考 核 要求,组 织 取 得 相 应 的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证,培 训 和 考 核 记 录 存 档 备 查。D B 3 7 1 0/T 1 5 8 2 0 2 134.1 0 电 梯 维 保 单 位 每 年 度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自 行 检 查。在 进 行 电 梯 定 期 检 验 的 年 份,自 行 检 查 在 特 种 设 备检 验 机 构 进 行 定 期 检 验 之 前 进 行。自 行 检 查 项
17、目 及 其 内 容 应 根 据 使 用 状 况 确 定,但 是 不 少 于 全 部 按 需 维保 项 目 和 电 梯 定 期 检 验 规 定 的 项 目 及 其 内 容,并 且 向 使 用 单 位 出 具 有 自 行 检 查 和 审 核 人 员 的 签 字、加 盖维 保 单 位 公 章 或 者 其 他 专 用 章 的 自 行 检 查 记 录 或 者 报 告。4.1 1 电 梯 维 保 单 位 应 安 排 维 保 人 员 配 合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机 构 进 行 电 梯 的 检 验。4.1 2 电 梯 维 保 单 位 在 维 保 过 程 中,发 现 事 故 隐 患 及 时 告 知 电 梯
18、使 用 单 位;发 现 严 重 事 故 隐 患,应 及 时向 当 地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报 告。5 质 量 承 诺 与 项 目(内 容)要 求5.1 质 量 承 诺电 梯 维 保 单 位 应 在 威 海 市 市 场 监 管 局 官 方 网 站 进 行 维 保 服 务 质 量 公 开 承 诺,确 保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安 全技 术 规 范 要 求 提 供 专 业 维 保 服 务,实 行 按 需 维 保 模 式 的 电 梯 维 护 保 养 工 作 质 量 承 诺 应 至 少 包 含 如 下 内容:a)严 格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特 种 设 备 安
19、 全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和 国 家 标 准,在资 质 许 可 范 围 内 开 展 电 梯 维 保 业 务,自 觉 接 受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电 梯 使 用 单 位 和 社会 的 监 督,做 到 守 法 经 营,保 证 电 梯 维 保 质 量,对 所 维 保 电 梯 的 安 全 性 能 负 责,提 供 优 质 服 务;b)严 格 按 照 规 定 向 监 管 部 门 申 报 按 需 维 保 备 案 并 经 审 核 通 过 后 开 展 按 需 维 保,根 据 按 需 维 保 实 施方 案 对 电 梯 进 行 全 面 清 洁、润 滑、
20、调 整 和 检 查 等 维 护 保 养,按 需 维 保 项 目 应 覆 盖 T S G T 5 0 0 2规 定 的 项 目。积 极 主 动 协 助 电 梯 使 用 单 位 在 电 梯 检 验 合 格 有 效 期 届 满 前 一 个 月 办 理 电 梯 检 验 申报 手 续,确 保 服 务 到 位;c)具 有 物 联 网 远 程 监 控 系 统 应 具 备 以 下 功 能:1)实 时 监 测 电 梯 的 运 行 状 态 以 及 与 电 梯 运 行 安 全 有 关 的 项 目,进 行 远 程 检 查 维 护;2)在 电 梯 出 现 故 障 或 者 困 人 时 准 确 监 测 并 及 时 发 送
21、提 醒 通 知;3)能 实 时 记 录 电 梯 的 维 保、故 障、配 件 更 换、修 理、改 造 等 历 史 情 况 并 可 将 记 录 下 载 存 档;4)具 备 电 梯 运 行 及 故 障 数 据 分 析 功 能。d)不 具 有 基 于 物 联 网 远 程 监 测 系 统 的 电 梯,维 保 单 位 通 过 照 片、视 频 等 其 他 信 息 化 手 段 能 够 定 期监 测 电 梯 的 运 行 状 态 及 与 电 梯 运 行 安 全 有 关 的 重 要 项 目,并 进 行 远 程 检 查 维 护(重 要 监 控 项 目要 求:曳 引 式 乘 客 电 梯 和 载 货 电 梯 至 少 包
22、括 轿 厢 运 行 情 况 及 平 层 状 态、控 制 系 统 工 作 状 况、驱动 主 机 及 制 动 器 工 作 状 况、悬 挂 及 补 偿 装 置 状 况、轿 内 及 层 站 显 示、指 令 按 钮 工 作 状 况、层 轿门 及 门 锁 工 作 状 况、轿 门 防 撞 击 保 护 装 置、对 重 固 定 及 工 作 状 况、限 速 器 及 张 紧 装 置 工 作 状 况、对 重 缓 冲 距 离;自 动 扶 梯 和 自 动 人 行 道 至 少 包 括 设 备 运 行 状 况、控 制 系 统 工 作 状 况、主 机 及 制动 器 工 作 状 况、梯 级 或 踏 板 与 梳 齿 板 状 况 及
23、 其 啮 合 状 态、梯 级 或 踏 板 与 围 裙 板 之 间 的 间 隙、扶手 装 置 工 作 状 况、出 入 口 保 护 栏 杆、防 攀 爬 装 置 及 防 护 挡 板 状 况、照 明 装 置 工 作 状 况、检 修 盖板 和 楼 层 板 状 况);e)设 立 2 4 小 时 服 务 热 线 电 话,提 供 应 急 救 援 和 维 修 服 务;f)电 梯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应 建 立 有 效 的 供 货 渠 道 和 合 格 供 应 商 目 录,确 保 其 维 护 保 养 的 每 台 电 梯 能 够得 到 及 时 的 零 配 件 供 应;g)所 有 维 保 作 业 人 员 均 持 有
24、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证,且 经 严 格 培 训、考 核 后 方 可 上 岗 作 业,维保 过 程 中 严 格 执 行 维 保 单 位 按 需 维 保 工 作 标 准 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h)实 行 电 梯 按 需 维 保 模 式 后,电 梯 故 障 率 不 得 高 于 原 固 定 周 期 维 保 模 式 电 梯 故 障 率,一 个 维 保 年度 内 因 电 梯 维 保 责 任 造 成 有 效 投 诉 次 数 不 得 超 过 2 次;D B 3 7 1 0/T 1 5 8 2 0 2 14i)所 有 电 梯 均 投 保 电 梯 安 全 责 任 保 险;j)相 关 具 体 承
25、 诺 指 标 应 至 少 包 含 表 1 要 求。表 1 质 量 承 诺 指 标 表序号 承诺内容 承诺指标1 电梯困人故障救援人员到场时间 3 0 分钟内2 电梯非困人故障到场时间 根据维保单位按需维保实施方案3 平均故障修复停梯时间根据维保单位按需维保实施方案,可现场排除电梯故障的工作时间,不包含电梯重大修理、改造及关键零部件采购运输等其他时长4 电梯物联网系统实时在线监测时间(如有)2 4 小时5 系统判定电梯故障准确率(如有)根据维保单位按需维保实施方案6 因电梯维保责任造成有效投诉次数每年不超过 2 次(故障责任的判定依据电梯监管部门、使用单位或维保单位的电梯故障记录内容和故障原因分
26、析确定)7 维护保养周期 根据维保单位按需维保实施方案8 电梯故障率根据维保单位按需维保实施方案,不得高于原固定周期维保模式电梯故障率5.2 项 目(内 容)要 求5.2.1 曳 引 与 强 制 驱 动 电 梯 定 期 保 养 项 目(内 容)和 周 期 由 电 梯 使 用 单 位 和 维 保 单 位 合 同 约 定,维 保项 目 和 要 求 应 至 少 满 足 表 2。表 2 曳 引 与 强 制 驱 动 电 梯 按 需 维 护 保 养 项 目(内 容)和 要 求序号维护保养项目(内容)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最长保养周期1 机房、滑轮间环境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三个月2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齐
27、全,在指定位置 三个月3 驱动主机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三个月4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动作灵活 三个月5 制动器间隙打 开 时 制 动 衬 与 制 动 轮 不 应 发 生 摩 擦,间隙值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三个月D B 3 7 1 0/T 1 5 8 2 0 2 15表 2(第 2 页/共 4 页)6制 动 器 作 为 轿 厢 意 外 移 动 保护 装 置 制 停 子 系 统 时 的 自 监测制 动 力 人 工 方 式 检 测 符 合 使 用 维 护 说 明 书要求;制动力自监测系统有记录三个月7 编码器 清洁,安装牢固 三个月8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三个月9 层
28、门和轿门旁路装置 工作正常 三个月1 0 紧急电动运行 工作正常 三个月1 1 轿顶 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三个月1 2 轿顶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工作正常 三个月1 3 导靴上油杯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三个月1 4 对重/平衡重块及其压板 对重/平衡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三个月1 5 井道照明 齐全,正常 三个月1 6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工作正常 三个月1 7 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工作正常 三个月1 8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工作正常 三个月1 9轿 内 显 示、指 令 按 钮、I C 卡系统齐全,有效 三个月2 0轿 门 防 撞 击 保 护 装 置(安 全 触板
29、,光幕、光电等)功能有效 三个月2 1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三个月2 2 轿门运行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三个月2 3 轿厢平层准确度 符合标准值 三个月2 4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齐全,有效 三个月2 5 层门地坎 清洁 三个月2 6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正常 三个月2 7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用 层 门 钥 匙 打 开 手 动 开 锁 装 置 释 放 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三个月2 8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三个月2 9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不小于 7 m m 三个月3 0 底坑环境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三个月3 1 底坑停止装置
30、工作正常 三个月3 2 减速机润滑油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三个月3 3 制动衬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三个月3 4 编码器 工作正常 三个月3 5 选层器动静触点 清洁,无烧蚀 三个月3 6 曳引轮槽、悬挂装置清 洁,钢 丝 绳 无 严 重 油 腻,张 力 均 匀,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三个月3 7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清洁,无严重油腻 三个月3 8 靴衬、滚轮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三个月D B 3 7 1 0/T 1 5 8 2 0 2 16表 2(第 3 页/共 4 页)3 9验 证 轿 门 关 闭 的 电 气 安 全 装置工作正常 三个月4 0层 门、
31、轿 门 系 统 中 传 动 钢 丝绳、链条、传动带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三个月4 1 层门门导靴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三个月4 2 消防开关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三个月4 3 耗能缓冲器电 气 安 全 装 置 功 能 有 效,油 量 适 宜,柱 塞无锈蚀三个月4 4限 速 器 张 紧 轮 装 置 和 电 气 安全装置工作正常 三个月4 5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连 接 无 松 动,弹 性 元 件 外 观 良 好,无 老 化等现象半年4 6 驱动轮、导向轮轴承部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半年4 7 曳引轮槽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半年4 8 制动器动作状态监测装置 工作正
32、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半年4 9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半年5 0 控制柜各仪表 显示正常 半年5 1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半年5 2 悬挂装置、补偿绳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半年5 3 绳头组合 螺母无松动 半年5 4 限速器钢丝绳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半年5 5 层门、轿门门扇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值 半年5 6 轿门开门限制装置 工作正常 半年5 7 对重缓冲距离 符合标准值 半年5 8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固定,无松动 半年5 9 上、下极限开关 工作正常 半年6 0 减速机润滑油按 照 制
33、造 单 位 要 求 适 时 更 换,保 证 油 质 符合要求一年6 1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接触良好 一年6 2 制动器铁芯(柱塞)进 行 清 洁、润 滑、检 查,磨 损 量 不 超 过 制造单位要求一年6 3 制动器制动能力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必 要 时 进 行 轿 厢 装 载 1 2 5%额 定 载 重 量 的制动试验一年6 4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符合标准 一年6 5限 速 器 安 全 钳 联 动 试 验(对 于使 用 年 限 不 超 过 1 5 年 的 限速器,每 2 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工作正常 一年D B 3 7 1 0/T 1 5 8 2 0 2 17表 2
34、(第 4 页/共 4 页)动作速度 校验;对于使用 年限超过 1 5 年的限速 器,每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6 6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工作正常 一年6 7轿厢意外 移动保护装置动 作试验工作正常 一年6 8轿顶、轿 厢架、轿门及其 附件安装螺栓紧固 一年6 9轿 厢 和 对 重/平 衡 重 的 导 轨 支架固定,无松动 一年7 0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 清洁,压板牢固 一年7 1 随行电缆 无损伤 一年7 2 层门装置和地坎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一年7 3 轿厢称重装置 准确有效 一年7 4 安全钳钳座 固定,无松动 一年7 5 轿底各安装螺栓 紧固 一年
35、7 6 缓冲器 固定,无松动 一年5.2.2 自 动 扶 梯 与 自 动 人 行 道 定 期 保 养 项 目(内 容)和 周 期 由 电 梯 使 用 单 位 和 维 保 单 位 合 同 约 定,维保 项 目 和 要 求 应 至 少 满 足 表 3。表 3 自 动 扶 梯 与 自 动 人 行 道 按 需 维 护 保 养 项 目(内 容)和 要 求序号维护保养项目(内容)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最长保养周期1 电器部件 清洁,接线紧固 三个月2 故障显示板 信号功能正常 三个月3 设备运行状况 正常,没有异常声响和抖动 三个月4 主驱动链 运转正常,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有效 三个月5 制动器机械装置 清
36、洁,动作正常 三个月6 制动器状态监测开关 工作正常 三个月7 减速机润滑油 油量适宜,无渗油 三个月8 电机通风口 清洁 三个月9 检修控制装置 工作正常 三个月1 0 自动润滑油罐油位 油位正常,润滑系统工作正常 三个月1 1 梳齿板开关 工作正常 三个月1 2 梳齿板照明 照明正常 三个月1 3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导向胶带梳 齿 板 完 好 无 损,梳 齿 板 梳 齿 与 踏 板 面 齿槽、导向胶带啮合正常三个月1 4 梯级或者踏板下陷开关 工作正常 三个月1 5 梯级或者踏板缺失监测装置 工作正常 三个月D B 3 7 1 0/T 1 5 8 2 0 2 18表 3(第 2 页/共
37、 3 页)1 6 超速或非操纵逆转监测装置 工作正常 三个月1 7 检修盖板和楼层板防 倾 覆 或 者 翻 转 措 施 和 监 控 装 置 有 效、可靠三个月1 8 梯级链张紧开关 位置正确,动作正常 三个月1 9 防护挡板 有效,无破损 三个月2 0 梯级滚轮和梯级导轨 工作正常 三个月2 1梯级、踏板与围裙板之间的间隙任 何 一 侧 的 水 平 间 隙 及 两 侧 间 隙 之 和 符 合标准值三个月2 2 运行方向显示 工作正常 三个月2 3 扶手带入口处保护开关 动作灵活可靠,清除入口处垃圾 三个月2 4 扶手带 表面无毛刺,无机械损伤,运行无摩擦 三个月2 5 扶手带运行 速度正常 三
38、个月2 6 扶手护壁板 牢固可靠 三个月2 7 上下出入口处的照明 工作正常 三个月2 8上 下 出 入 口 和 扶 梯 之 间 保 护栏杆牢固可靠 三个月2 9 出入口安全警示标志 齐全,醒目 三个月3 0 分离机房、各驱动和转向站 清洁,无杂物 三个月3 1 自动运行功能 工作正常 三个月3 2 紧急停止开关 工作正常 三个月3 3 驱动主机的固定 牢固可靠 三个月3 4 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 对 于 梯 级、踏 板 或 者 胶 带 的 速 度 允 差 为0 2 三个月3 5 梯级链张紧装置 工作正常 三个月3 6 梯级轴衬 润滑有效 三个月3 7 梯级链润滑 运行工况正常 三个月3 8 防
39、灌水保护装置 动作可靠(雨季到来之前必须完成)三个月3 9 制动衬厚度 不小于制造单位要求 半年4 0 主驱动链 清理表面油污,润滑 半年4 1 主驱动链链条滑块 清洁,厚度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半年4 2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连 接 无 松 动,弹 性 元 件 外 观 良 好,无 老 化等现象半年4 3 空载向下运行制动距离 符合标准值 半年4 4 制动器机械装置 润滑,工作有效 半年4 5 附加制动器 清洁和润滑,功能可靠 半年4 6 减速机润滑油 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进行检查、更换 半年4 7调 整 梳 齿 板 梳 齿 与 踏 板 面 齿槽啮合深度和间隙符合标准值 半年4 8扶 手 带 张 紧
40、 度 张 紧 弹 簧 负 荷长度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半年D B 3 7 1 0/T 1 5 8 2 0 2 19表 3(第 3 页/共 3 页)4 9 扶手带速度监控系统 工作正常 半年5 0 梯级踏板加热装置功能正常,温度感应器接线牢固(冬季到来之前必须完成)半年5 1 主接触器 工作可靠 一年5 2 主机速度检测功能 功能可靠,清洁感应面,感应间隙符合制 一年造单位要求5 3 电缆 无破损,固定牢固 一年5 4扶手带托轮、滑轮群、防静电轮清洁,无损伤,托轮转动平滑 一年5 5 扶手带内侧凸缘处 无损伤,清洁扶手导轨滑动面 一年5 6 扶手带断带保护开关 功能正常 一年5 7 扶手带导向块和导
41、向轮 清洁,工作正常 一年5 8进 入 梳 齿 板 处 的 梯 级 与 导 轮的轴向窜动量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一年5 9 内外盖板连接紧 密 牢 固,连 接 处 的 凸 台、缝 隙 符 合 制 造单位要求一年6 0 围裙板安全开关 测试有效 一年6 1 围裙板对接处 紧密平滑 一年6 2 电气安全装置 动作可靠 一年6 3 设备运行状况正 常,梯 级 运 行 平 稳,无 异 常 抖 动,无 异常声响一年6 按 需 维 保 周 期电 梯 维 保 单 位 应 根 据 物 联 网 监 测 系 统 功 能 或 者 其 他 合 同 维 保 模 式、安 全 管 理 信 息 化 水 平、制 造 单 位要 求、
42、电 梯 实 际 情 况、使 用 工 况 及 维 护 保 养 说 明 书 等 情 况 综 合 考 虑,确 定 现 场 维 保 项 目(内 容)和 周 期。电 梯 按 需 维 保 工 作 周 期 按 照 以 下 方 面 确 定:a)具 有 基 于 物 联 网 远 程 监 测 系 统 的 电 梯,试 点 单 位 能 够 通 过 物 联 网 系 统 实 时 监 测 电 梯 的 运 行 状况,能 够 实 施 在 线 实 时 检 查 的,现 场 维 保 服 务 间 隔 最 长 不 超 过 3 个 月;b)不 具 有 基 于 物 联 网 远 程 监 测 系 统 的 电 梯,试 点 单 位 能 够 每 1 5
43、 天 通 过 现 场 照 片、视 频 等 信 息 化手 段,进 行 远 程 检 查 的,且 实 施 电 梯“保 险 服 务”模 式 的,现 场 维 保 服 务 间 隔 最 长 不 超 过 3个 月;c)不 具 有 基 于 物 联 网 远 程 监 测 系 统 的 电 梯,试 点 单 位 能 够 每 1 5 天 通 过 现 场 照 片、视 频 等 信 息 化手 段,进 行 远 程 检 查 的,且 实 施“全 包 维 保”模 式 的,现 场 维 保 服 务 间 隔 最 长 不 超 过 2 个 月;d)不 具 有 基 于 物 联 网 远 程 监 测 系 统 的 电 梯,试 点 单 位 能 够 每 1
44、5 天 通 过 现 场 照 片、视 频 等 信 息 化手 段,进 行 远 程 检 查 的,现 场 维 保 服 务 间 隔 最 长 不 超 过 1 个 月;e)对 出 现 故 障 或 发 现 问 题 的 电 梯,以 及 使 用 单 位 提 出 要 求 的,试 点 维 保 单 位 应 及 时 进 行 现 场 维 保;在 满 足 上 述 要 求 的 情 况 下,非 公 众 聚 集 场 所 乘 客 电 梯 按 需 维 保 服 务 周 期 可 参 考 下 表 4 中 的 规 定确 定。表 4 非 公 众 聚 集 场 所 乘 客 电 梯 按 需 维 保 周 期 表D B 3 7 1 0/T 1 5 8 2
45、 0 2 11 0电梯使用年限 维保周期(制动器动作计数)6 年内(含 6 年)1 8 0 0 0-2 0 0 0 06-1 5 年(含 1 5 年)1 2 0 0 0-1 4 0 0 01 5 年以上(不含 1 5 年)6 0 0 0-8 0 0 07 按 需 维 保 工 作 记 录7.1 记 录 内 容电 梯 维 保 单 位 按 需 维 保 时,应 当 进 行 记 录。记 录 内 容 应 包 含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方 面:a)电 梯 的 基 本 情 况 和 技 术 参 数,包 括 整 机 制 造、安 装、改 造、重 大 修 理 单 位 名 称,电 梯 品 种(型式),产 品 编 号,
46、设 备 代 码,电 梯 型 号 或 者 改 造 后 的 型 号,电 梯 基 本 技 术 参 数 按 照 本 文 件 7.2的 规 定;b)使 用 单 位、使 用 地 点、使 用 单 位 内 编 号;c)维 保 单 位、维 保 日 期、维 保 人 员(签 字);d)维 保 的 项 目(内 容),进 行 的 维 保 工 作,达 到 的 要 求,发 生 调 整、更 换 易 损 件 等 工 作 时 的 详 细 记录;e)维 保 记 录 应 当 经 使 用 单 位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签 字 确 认。7.2 基 本 技 术 参 数维 保 记 录 中 的 电 梯 基 本 技 术 参 数 应 包 括 以
47、 下 内 容:a)曳 引 与 强 制 驱 动 电 梯(包 括 曳 引 驱 动 乘 客 电 梯、曳 引 驱 动 载 货 电 梯、强 制 驱 动 乘 客 电 梯、强 制驱 动 载 货 电 梯),驱 动 方 式、额 定 载 重 量、额 定 速 度、层 站 门 数;b)自 动 扶 梯 与 自 动 人 行 道(包 括 自 动 扶 梯、自 动 人 行 道),倾 斜 角 度、名 义 速 度、提 升 高 度、名 义宽 度、主 机 功 率、使 用 区 段 长 度(自 动 人 行 道)。8 检 查、评 价 与 改 进8.1 电 梯 维 保 单 位 的 质 量 检 验(查)人 员 或 者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对
48、 电 梯 的 维 保 质 量 进 行 不 定 期 检 查,并 且 进行 记 录。建 立 的 物 联 网 系 统 基 础 监 测 数 据 信 息 参 考 G B/T 2 4 4 7 6、G B/T 3 8 6 5 6 的 规 定。采 用 信 息 化 技 术实 现 无 纸 化 电 梯 维 保 记 录 的,其 维 保 记 录 格 式、内 容 和 要 求 应 当 满 足 相 关 法 律、法 规 和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要 求;使 用 无 纸 化 电 梯 维 保 记 录 系 统 的,其 数 据 在 保 存 过 程 中 不 得 有 任 何 程 度 和 任 何 形 式 的 更 改,确 保储 存 数 据
49、 的 公 正、客 观 和 安 全,并 可 实 时 进 行 查 询。8.2 电 梯 维 保 单 位 应 建 立 服 务 质 量 评 价 制 度,对 照 按 需 维 保 服 务 承 诺 目 标 定 期 对 自 身 服 务 质 量 做 出 评价,对 没 有 达 到 承 诺 目 标 的 制 定 改 进 措 施。8.3 电 梯 维 保 单 位 可 委 托 特 种 设 备 行 业 协 会、认 证 服 务 等 相 关 社 会 组 织,对 电 梯 按 需 维 保 服 务 质 量 进行 第 三 方 评 价。8.4 电 梯 维 保 单 位 应 根 据 服 务 质 量 自 我 评 价、第 三 方 开 展 的 服 务
50、 质 量 评 价 结 果,对 本 单 位 服 务 质 量 进行 改 进。D B 3 7 1 0/T 1 5 8 2 0 2 11 1参 考 文 献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法 2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3 山 东 省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条 例 4 市 场 监 管 总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改 进 电 梯 维 护 保 养 模 式 和 调 整 电 梯 检 验 检 测 方 式 试 点 工 作 的意 见(国 市 监 特 设 2 0 2 0 5 6 号)5 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印 发 推 行 电 梯“自 我 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