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6 5.0 2 0B 0 5DB3710威 海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7 1 0/T 1 4 9 2 0 2 1无 花 果 品 质 评 价 技 术 规 范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q u a l i t y e v a l u a t i o n o f f i g2 0 2 1-1 1-2 9 发 布 2 0 2 1-1 2-2 9 实 施威 海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3 7 1 0/T 1 4 9 2 0 2 1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2、给 出 的 规 则 编 写。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这 些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威 海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威 海 市 农 业 科 学 院、威 海 经 济 开 发 区 崮 山 镇 政 府、威 海 爱 田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威 海 市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计 量 检 验 研 究 院。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丁 荔、曹 洪 建、姜 颖 霖、叶 全、王 龙、夏 营、李 汉 燕、王 林 军、王 兆 顺、迟 金强、胡
3、 静、隋 静、王 梓 清、陈 浪 波、陈 洪 江、蒋 振 莹、宫 汝 燕、刘 德 强、姜 宏 浩、张 亚 林、刘 甜 甜、李方 杰。D B 3 7 1 0/T 1 4 9 2 0 2 11无 花 果 品 质 评 价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无 花 果 品 质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的 评 价 场 所 及 人 员 条 件、参 评 样 品 条 件、评 价、综 合 评 分、评 价 档 案 管 理。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无 花 果 的 品 质 评 价。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4、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2 7 6 2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污 染 物 限 量G B 2 7 6 3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农 药 最 大 残 留 限 量G B 5 7 4 9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威 海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关 于 更 新 我 市 禁 止 使 用 的 农 药 产 品 名 录 的 通 知(威 农 字 2 0 2 0 8 6 号)3 术 语
5、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无 花 果 品 质 评 价 f i g q u a l i t y e v a l u a t i o n评 价 人 员 利 用 仪 器 设 备,运 用 正 常 的 视 觉、嗅 觉、味 觉 等 辨 别 能 力,对 无 花 果 的 外 观 和 内 在 品 质 进行 等 级 质 量 综 合 分 析 和 评 价 的 过 程。4 评 价 场 所 及 人 员 条 件4.1 环 境 条 件室 内 室 外 均 可,应 空 气 清 新、无 异 味,温 度 和 湿 度 应 适 宜,环 境 安 静、整 洁、明 亮。4.2 评 价 装 置4.2.1
6、 评 价 台评 价 台 应 干 净、平 整、单 颜 色,长、宽、高 视 实 际 需 要 而 定。4.2.2 盛 装 筐(盘)用 于 盛 放 评 价 样 品。形 状、大 小、材 质、颜 色 应 统 一,宜 选 用 白 色,不 宜 选 用 颜 色 鲜 艳 或 带 有 复 杂花 纹 的 器 皿。D B 3 7 1 0/T 1 4 9 2 0 2 124.2.3 天 平测 量 精 度 应 不 大 于 0.1 g,同 一 次 评 价 应 采 用 正 规 厂 家 生 产 的 同 一 台 或 同 一 型 号 的 天 平。4.2.4 糖 度 仪(计)可 选 用 手 持 式 糖 度 计,测 量 精 度 不 低
7、于 0.1 B r i x,或 选 用 折 光 仪,测 量 精 度 应 达 到 0.0 1 B r i x。同 一次 评 价 应 采 用 正 规 厂 家 生 产 的 同 一 型 号 的 糖 度 计(仪)。4.2.5 榨 汁 机选 用 正 规 厂 家 生 产 的 同 一 型 号 的 榨 汁 机。4.2.6 过 滤 网可 用 纱 布 或 一 定 网 目 的 过 滤 筛。4.3 评 价 用 水评 价 用 水 应 符 合 G B 5 7 4 9 的 规 定,评 价 用 水 水 质 应 一 致。4.4 评 价 人 员4.4.1 评 价 人 员 应 身 体 健 康,公 平、公 正,熟 悉 评 价 标 准
8、和 流 程。4.4.2 评 价 人 员 可 分 为 专 家 组 和 消 费 者 组。专 家 应 从 事 或 熟 悉 果 树 相 关 领 域,与 参 评 单 位 或 个 人 没 有利 益 关 系,在 评 价 结 束 前 评 价 专 家 不 得 与 参 评 单 位 进 行 样 品 情 况 交 流。消 费 者 选 择 应 有 代 表 性。专 家 组由 三 人 或 三 人 以 上 组 成,推 荐 其 中 一 人 为 组 长。消 费 者 组 由 1 0 人 以 上 组 成。5 参 评 样 品 条 件参 评 样 品 生 产 过 程 应 符 合 威 海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关 于 更 新 我 市 禁 止
9、 使 用 的 农 药 产 品 名 录 的 通 知 的 规定,不 得 使 用 违 禁 农 药 等 化 学 药 品。无 花 果 应 符 合 G B 2 7 6 2、G B 2 7 6 3 的 规 定。6 评 价6.1 评 价 因 子包 括 可 溶 性 固 形 物 含 量、外 观、单 果 重、风 味 四 项 评 价 因 子。6.2 评 价 因 子 分 值 设 定6.2.1 四 项 评 价 因 子 总 分 值 设 定 为 1 0 0 分,具 体 赋 分 比 例 参 考 表 1。表 1 评 价 因 子 分 值 设 定评价因子 分值设定可溶性固形物(A)4 0外观(D)2 0单果重(B)2 0口感风味(C
10、)2 0D B 3 7 1 0/T 1 4 9 2 0 2 136.2.2 评 价 因 子 赋 分 比 例 可 根 据 评 价 目 标 由 评 价 人 员 进 行 合 理 调 整。6.3 评 价 方 法6.3.1 可 溶 性 固 形 物6.3.1.1 取 样 方 法6.3.1.1.1 每 个 参 评 样 品 随 机 抽 取 相 同 的 样 品 数,取 样 数 量 应 不 少 于 3 个。6.3.1.1.2 获 取 无 花 果 样 品 汁 液 时 去 皮 方 法 应 一 致。可 将 整 个 果 实 用 干 燥 的 细 纱 布 包 裹 后 将 果 汁 挤 出,每 个 样 品 取 汁 后 纱 布 应
11、 立 即 更 换;也 可 用 榨 汁 机 取 汁,但 应 避 免 不 同 样 品 汁 液 混 合,取 汁 后 应 及 时 将 榨汁 机 刀 片 和 容 器 清 洗 干 燥 后 进 行 下 一 个 样 品 取 汁。6.3.1.2 检 测可 单 独 对 每 个 取 样 样 品 的 汁 液 进 行 检 测,然 后 计 算 取 样 样 品 可 溶 性 固 形 物 平 均 值。6.3.1.3 赋 分 计 算 方 法参 赛 样 品 最 高 值 得 占 比 满 分 A 分,其 它 样 品 计 分 方 法 见 式(1):100m a x ZZA F.(1)式 中:F 可 溶 性 固 形 物 含 量 得 分;A
12、 可 溶 性 固 形 物 占 比 分 值 满 分;z 样 品 检 测 可 溶 性 固 形 物 含 量 的 平 均 值;Z m a x 可 溶 性 固 形 物 含 量 平 均 值 的 最 高 值。6.3.2 单 果 重6.3.2.1 每 个 参 评 样 品 随 机 抽 取 相 同 的 样 品 数,取 样 数 量 应 不 少 于 3 0 个。6.3.2.2 计 算 单 果 重 平 均 值。6.3.2.3 参 赛 样 品 重 量 最 高 值 得 占 比 满 分 B 分,其 它 样 品 计 分 方 法 见 式(2):100m a x WWB G.(2)式 中:G 样 品 单 果 重 得 分;B 单 果
13、 重 占 比 分 值 满 分;W 样 品 单 果 重 称 量 的 平 均 值;Wm a x 单 果 重 称 量 平 均 值 的 最 高 值。6.3.3 风 味6.3.3.1 可 将 每 个 样 品 均 匀 切 成 相 同 的 份 数,每 个 评 价 人 员 每 份 样 品 品 尝 不 少 于 3 个 果 实。品 尝 完 1个 样 品 应 漱 口 后 再 进 行 下 一 个 样 品 的 评 价。6.3.3.2 风 味 由 评 价 人 员 根 据 品 尝 感 官 的 结 果 直 接 赋 分。D B 3 7 1 0/T 1 4 9 2 0 2 146.3.3.3 风 味 满 分 为 C 分,评 价
14、人 员 根 据 赋 分 比 例 打 分。所 有 评 价 人 员 打 分 的 平 均 值 为 每 个 样 品 风 味的 得 分 值。6.3.4 外 观6.3.4.1 评 价 人 员 根 据 无 花 果 果 面 是 否 有 病 斑、黑 点、裂 口 等 对 外 观 直 接 赋 分。6.3.4.2 外 观 分 数 满 分 为 D 分,评 价 人 员 根 据 赋 分 比 例 打 分。所 有 评 价 人 员 打 分 的 平 均 值 为 每 个 样 品外 观 质 量 的 得 分 值。7 综 合 评 分7.1 分 数 确 定样 品 总 分 值 为 每 个 样 品 的 评 价 因 子 得 分 累 加 的 分 值
15、。7.2 评 价 结 果 判 定7.2.1 评 价 的 名 次 根 据 计 算 结 果 按 分 数 从 高 到 低 的 次 序 排 列。7.2.2 根 据 评 价 目 标 要 求 确 定 是 否 需 要 进 行 农 药 残 留 等 卫 生 指 标 的 检 测,指 标 检 测 应 由 具 有 资 质 的 检测 机 构 进 行 检 测。农 药 残 留 检 测 不 合 格 者 样 品 总 分 按 0 分 计 算。7.3 评 价 结 果 确 认参 加 评 价 的 专 家 和 人 员 应 对 评 价 结 果 进 行 签 字 确 认。8 评 价 档 案 管 理8.1 评 价 档 案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评 价 活 动 的 通 知、评 选 方 案 等;参 评 无 花 果 样 品 评 价 的 结 果,包 括 专 家 打 分、检 测 数 据 等。8.2 评 价 资 料 应 至 少 保 存 至 活 动 结 束 后 3 个 月。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