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6 5.0 2 0.2 0C C S B 3 1DB3310浙 江 省 台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3 1 0/T 7 2 2 0 2 1红 阳 猕 猴 桃 标 准 化 生 产 技 术 规 程T e c h n i c a l r e g u l a t i o n s f o r s t a n d a r d i z e d p r o d u c t i o n o f H o n g y a n g k i w i f r u i t2 0 2 1-0 5-0 7 发 布 2 0 2 1-0 6-0 7 实 施台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3
2、 3 1 0/T 7 2 2 0 2 1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园 地 选 择 与 规 划.25 苗 木 质 量.36 栽 植.47 土 肥 水 管 理.58 整 形 修 剪.69 花 果 管 理.71 0 病 虫 害 防 治.81 1 果 实 采 收.9附 录 A(规 范 性)禁 止 使 用 的 农 药 种 类.1 0附 录 B(资 料 性)常 见 病 虫 害 及 防 治 方 法.1 1D B 3 3 1 0/T 7 2 2 0 2 1I I前 言本 文 件 根 据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3、 作 导 则 第 一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则 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台 州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单 位:台 州 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中 心、台 州 市 农 业 科 学 研 究 院、临 海 市 特 产 技 术 推 广 总站、临 海 市 花 积 山 水 果 专 业 合 作 社、天 台 县 特 产 技 术 推 广 站、仙 居 县 特 产 技 术 推 广
4、中 心、临 海 市 林 业 技术 推 广 和 场 圃 旅 游 服 务 总 站。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何 风 杰、徐 春 燕、潘 仙 鹏、蔡 鑫、高 洪 勤、江 景 勇、尤 建 林、朱 潇 婷、周 礼 超、王 皓、安 笑 笑、应 铮 峥、庞 一 波、罗 柠。D B 3 3 1 0/T 7 2 2 0 2 11红 阳 猕 猴 桃 标 准 化 生 产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台 州 市 红 阳 猕 猴 桃 生 产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园 地 选 择 与 规 划、苗 木 质 量、栽 植、土 肥 水 管理、整 形 修 剪、花 果 管 理、病 虫 害 防 治 和 采
5、收 等 技 术。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台 州 市 红 阳 猕 猴 桃 的 生 产。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8 3 2 1(所 有 部 分)农 药 合 理 使 用 准 则G B 1 9 1 7 4 猕 猴 桃 苗 木N Y/T 3 9 4-2 0
6、1 3 绿 色 食 品 肥 料 使 用 准 则N Y/T 4 9 6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N Y/T 1 2 7 6 农 药 安 全 使 用 规 范 总 则N Y/T 5 0 1 0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种 植 业 产 地 环 境 条 件N Y/T 5 1 0 8 无 公 害 食 品 猕 猴 桃 生 产 技 术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幼 龄 树 y o u n g t r e e s1 年 2 年 生 的 树。3.2侧 根 数 量 n u m b e r o f s i d e r o o t s实 生 苗
7、主 根 或 自 根 营 养 系 苗 地 下 茎 段 直 接 长 出 的 侧 根 数。3.3侧 根 粗 度 d i a m e t e r o f s i d e r o o t s侧 根 距 主 根 或 茎 基 部 2 c m 处 的 直 径。3.4D B 3 3 1 0/T 7 2 2 0 2 12侧 根 长 度 l e n g t h o f s i d e r o o t s侧 根 基 部 至 先 端 的 距 离。3.5苗 干 高 度 h e i g h t o f n u r s e r y p l a n t根 颈 部 至 嫁 接 品 种 茎 干 木 质 化 顶 端 芽 基 部 的
8、距 离。3.6苗 干 粗 度 d i a m e t e r o f n u r s e r y p l a n t嫁 接 部 位 以 上 第 1 芽 与 第 2 芽 节 间 的 苗 干 直 径。3.7主 蔓 m a i n v i n e从 主 干 上 分 生 出 来 的 一 级 枝 蔓,是 支 撑 各 类 枝 蔓 的 骨 干 枝。3.8结 果 母 枝 f r u i t b r a n c h着 生 在 主 蔓 上,抽 生 结 果 枝 的 二 级 枝 蔓。3.9徒 长 枝 w a t e r b r a n c h生 长 势 特 别 强 旺 的 直 立 性 枝 条。3.1 0伤 流 期 b
9、 l e e d i n g从 新 伤 口 出 现 水 滴 状 分 泌 物 开 始 至 新 伤 口 不 再 出 现 水 滴 状 分 泌 物 为 止 的 时 期。4 园 地 选 择 与 规 划4.1 园 地 选 择4.1.1 产 地 环 境产 地 环 境 符 合 N Y/T 5 0 1 0 要 求。4.1.2 气 候 条 件红 阳 猕 猴 桃 在 台 州 栽 培 的 适 应 范 围 为:年 均 温 1 5 1 9、年 降 雨 量 1 0 0 0 m m 以 上 地 区 为 宜。4.1.3 土 壤 条 件D B 3 3 1 0/T 7 2 2 0 2 13疏 松 透 气、排 水 良 好、p H 值
10、 6.0 7.0 的 土 壤,土 层 深 厚、耕 层 土 壤 有 机 质 含 量 1.0%以 上 轻 壤 土或 中 壤 土,地 下 水 位 适 宜 在 1 米 以 下。4.1.4 地 势 地 形尽 量 选 择 水 源 有 保 障 的 平 地,或 坡 度 小 于 2 5 的 缓 坡 地 带,以 西 北 向 背 阴 坡 为 宜。4.2 园 地 规 划园 地 面 积 较 大 时 宜 划 分 作 业 小 区,每 小 区 长 度 不 超 过 1 5 0 m,宽 度 4 0 m 5 0 m,一 般 采 用 南 北 行 向。配置 田 间 道 路、排 灌 设 施、库 房、废 弃 物 处 理 点 等。4.3 防
11、 护 林 设 置面 积 较 大 的 猕 猴 桃 园 宜 建 设 防 护 林。防 风 林 距 猕 猴 桃 栽 植 行 5 m 6 m,栽 植 2 排,行 距 1.0 m 1.5 m,株 距 1.0 m,以 对 角 线 方 式 种 植。以 深 根 性 常 绿 树 为 主,树 高 1 0 m 1 5 m,乔 木 之 间 可 加 植 灌木 树 种。面 积 较 大 的 果 园 在 园 内 迎 风 面 大 约 每 隔 5 0 m 6 0 m 设 置 一 道 单 排 防 护 林。5 苗 木 质 量5.1 品 种 特 性果 实 圆 柱 形 兼 倒 卵 形,平 均 单 果 重 6 5 g,果 顶 凹、果 基 平
12、,果 皮 绿 褐 色,绒 毛 柔 软、易 脱 落,果 皮薄,果 肉 黄 绿 色、果 心 乳 白 色,种 子 分 布 区 呈 放 射 状 鲜 红 色 条 纹,软 熟 可 溶 性 固 形 物 1 6%以 上,有 机酸 0.1%0.5%。树 势 偏 弱,萌 芽 率 高,成 枝 率 弱,成 花 容 易,以 短 果 枝 结 果 为 主,不 抗 夏 季 高 温 干燥,易 感 溃 疡 病。5.2 接 穗 与 砧 木 选 择5.2.1 接 穗在 健 壮、无 病 虫 害、充 分 表 现 本 品 种 特 性 的 植 株 上 采 取,以 保 持 品 种 种 性。5.2.2 砧 木采 用 野 生 中 华 猕 猴 桃
13、或 徐 香、米 良 一 号 等 美 味 猕 猴 桃 的 一 年 生 实 生 苗。5.2.3 嫁 接嫁 接 时 间 在 早 春 伤 流 前,嫁 接 方 法 一 般 用 枝 接。5.3 苗 木 质 量苗 木 质 量 符 合 G B 1 9 1 7 4 的 要 求,品 种 纯 正,根 系 发 达、毛 细 根 丰 富,生 长 健 壮,芽 眼 饱 满,无 检疫 性 病 虫 害,一 般 选 用 一 年 生 嫁 接 苗,具 体 质 量 标 准 见 表 1。表 1 红 阳 猕 猴 桃 苗 木 规 格苗木规格 一级苗 二级苗 三级苗侧根5 条以上,长度 2 0 c m,粗度 0.5 c m3 条4 条,长度 2
14、 0 c m,粗度 0.4 c m2 条 3 条,长 度 2 0 c m,粗度 0.3 c mD B 3 3 1 0/T 7 2 2 0 2 14表 1(续)红 阳 猕 猴 桃 苗 木 规 格苗木规格 一级苗 二级苗 三级苗苗干高度 6 0 c m 5 0 c m 4 0 c m苗干粗度 0.8 c m 0.7 c m 0.6 c m饱满芽 5 个 4 个 3 个其它 嫁接结合部愈合良好,毛细根丰富,苗干木质化程度高6 栽 植6.1 定 植 时 间从 落 叶 至 萌 芽 前。提 倡 秋 植,或 就 地 育 苗 的 可 于 1 0 月 下 旬 带 叶 栽 植;春 植 宜 在 萌 芽 前。6.2
15、定 植 密 度平 地 一 般 采 用 水 平 式 棚 架,行 株 距 3.0 m(2.5 3.0)m;丘 陵 梯 田 可 采 用 水 平 式 棚 架 或“T”型架,行 株 距(3.0 3.5)m(2.5 3.0)m。6.3 定 植 要 求栽 植 行 为 南 北 向,对 不 规 则 形 状 的 地 块 适 当 调 整,等 高 种 植;丘 陵 山 地 宜 筑 梯 田,梯 面 宽 宜 在 3.5 m 以 上;平 地 宜 深 沟 高 垄 栽 培,垄 高 0.5 m 左 右,下 垄 宽 6 m,双 行 定 植,边 沟 深 0.6 m 左 右、底 宽 0.5 m 0.6 m,行 间 开 垄 沟 深 0.2
16、 m 0.3 m、底 宽 0.4 m 0.5 m。地 下 水 位 较 高 的 园 地,起 垄 高 度 适 当 提 高。6.4 栽 植 方 法按 照 规 划,山 地 园 开 挖 直 径 0.8 0 m、深 0.6 m 的 定 植 穴,平 地 园 起 高 垄 栽 培(具 体 参 照 6.3 定 植 要 求);株 施 腐 熟 有 机 肥 2 0 k g 以 上、过 磷 酸 钙 等 含 磷 肥 料 适 量,与 熟 土 搅 拌 均 匀 后 回 填 在 定 植 沟 或 定 植 穴 内,回填 后 沟 内 土 层 宜 高 出 畦 面 0.2 5 0.3 m,浇 水 沉 实,待 土 壤 墒 情 适 宜 时 栽
17、植.。栽 植 时 做 直 径 0.4 m 0.5 m的 盘 状 穴,深 度 以 土 壤 下 沉 后 苗 木 根 颈 部 大 致 与 地 面 持 平,嫁 接 口 露 在 地 面 以 上 为 准。栽 植 后 灌 一 次 透水,再 在 树 盘 上 覆 盖 秸 秆、杂 草 等 遮 阳 物,厚 度 0.1 m 0.1 5 m,以 防 止 土 壤 过 干,保 证 成 活。6.5 棚 架 搭 建6.5.1 立 杆 牵 引在 定 植 的 当 年 架 设 棚 架。定 植 后 在 距 离 苗 木 根 部 1 0 c m 处 立 竹 木 棍(距 离 棚 架 不 低 于 2 0 c m),以牵 引 苗 木 直 立 生
18、 长。6.5.2 水 平 棚 架支 柱 长 2.4 m 2.6 m,埋 入 土 中 0.5 m 0.7 m,地 上 高 1.8 m 2.0 m,支 柱 间 距 5 m 6 m 或 依株 距 而 定,沿 树 行 线 方 向 每 隔 0.5 m 0.6 m 左 右 拉 一 道 8 1 0 号 镀 锌 钢 丝,每 行 末 端 立 柱 外 2.0 m 处埋 设 一 地 锚 拉 线,地 锚 体 积 不 小 于 0.0 6 m3,埋 置 深 度 1 m 以 上,或 末 端 立 柱 内 侧 4 5 斜 撑 一 立 柱。D B 3 3 1 0/T 7 2 2 0 2 156.5.3“T”型 架立 柱 规 格
19、同 水 平 棚 架 立 柱。在 支 柱 顶 端 加 一 横 梁,横 梁 长 1.5 m 2 m,横 梁 上 牵 5 7 道 8 1 0 号 镀 锌 钢 丝;在 支 柱 1.5 m 高 处 牵 1 道 8 1 0 号 镀 锌 钢 丝。支 柱 与 支 柱 之 间 的 距 离 为 4 m 6 m,行 两端 支 架 的 固 定 方 式 与 大 棚 架 相 同。6.6 雌 株 与 雄 株 搭 配6.6.1 自 然 授 粉 园宜 配 置 花 粉 量 大、亲 和 力 强、花 期 基 本 相 遇 的 授 粉 雄 株(如 陶 木 里 等),雌 株 和 雄 株 的 搭 配 比 例 不宜 高 于 8:1。6.6.2
20、 人 工 授 粉 园雄 株 可 以 分 开 单 独 种 植,可 少 配 或 不 配 雄 株。或 直 接 使 用 优 质 商 品 花 粉。7 土 肥 水 管 理7.1 土 壤 管 理7.1.1 新 建 园 每 年 秋 季 结 合 施 基 肥 从 定 植 穴 向 外 深 翻,沟 宽、深 各 0.5 m 左 右,三 年 内 全 园 通 翻 一 遍。可 在 园 内 间 种 豆 类 作 物 和 绿 肥,实 行 绿 肥 压 青、铺 草 覆 盖。经 常 保 持 土 壤 疏 松、肥 沃、无 杂 草、不 干 旱、不 积 水。7.1.2 幼 龄 园 和 成 龄 园 应 在 5 月 上 旬 施 少 许 氮 肥,再
21、覆 盖 玉 米 杆、稻 草、稻 壳 等,厚 度 0.1 m 0.1 5 c m,上 面 散 压 少 量 土,连 覆 3 年 4 年 后 结 合 深 翻 入 土 中。覆 草 不 应 覆 盖 树 干 基 部。可 在 距 新 栽 幼 树 1.2 m 1.5 m 的 行 间 稀 植 套 种 玉 米 等 高 杆 作 物 对 幼 树 进 行 遮 荫。7.2 施 肥 管 理7.2.1 施 肥 原 则按 照 N Y/T 4 9 6 规 定 执 行。所 施 用 的 肥 料 不 宜 对 果 园 环 境 和 果 实 品 质 产 生 不 良 影 响,需 经 过 农 业 行 政主 管 部 门 登 记、备 案 或 免 于
22、 登 记 的 肥 料,提 倡 根 据 土 壤 分 析 和 叶 片 的 营 养 分 析 进 行 配 方 施 肥 和 平 衡 施 肥。7.2.2 肥 料 种 类包 括 堆 肥、沤 肥、厩 肥、沼 气 肥、绿 肥、作 物 秸 杆 肥 等 农 家 肥 和 商 品 有 机 肥、复 合(混)肥、化 肥,施 用 时 按 N Y/T 3 9 4-2 0 1 3 中 5.2.1 的 规 定 进 行 选 择;施 用 的 叶 面 肥 需 在 农 业 部 登 记 注 册 或 备 案;农 家 肥的 卫 生 标 准 应 按 照 N Y/T 3 9 4 规 定 执 行。7.2.3 施 肥7.2.3.1 基 肥秋 冬 季 施
23、 基 肥,幼 龄 树 株 施 优 质 商 品 有 机 肥 或 腐 熟 农 家 肥 1 5 k g 2 0 k g;初 结 果 树 株 施 优 质 商 品 有机 肥 或 腐 熟 农 家 肥 2 0 k g 3 0 k g,加 饼 肥 1 k g 2 k g;成 龄 树 株 施 优 质 商 品 有 机 肥 或 腐 熟 农 家 肥 3 0 k g 4 0 k g,加 饼 肥 2 k g 3 k g。7.2.3.2 追 肥D B 3 3 1 0/T 7 2 2 0 2 167.2.3.2.1 幼 龄 树 氮、磷、钾 用 量 比 例 为 2:1:0.5,薄 肥 勤 施,3 月 7 月 每 月 一 次。7
24、.2.3.2.2 成 年 结 果 树 氮、磷、钾 用 量 比 为 2:1:1.5,全 年 追 肥 4 次,分 别 在 萌 芽 前、花 后 2 0 天 果 实快 速 膨 大 期、7 月 下 旬 及 9 月 中 下 旬 果 实 采 收 后 施 用。第 一 次 株 施 三 元 复 合 肥(N:P:K=1 5:1 5:1 5)0.1 k g;第 二 次 株 施 复 合 肥(N:P:K=2 8:6:6)0.2 k g、钙 肥(C a 1 5 0 g/L)0.5 k g;第 三 次 株 施 硫 酸 钾 肥(K 2 O 5 2%)0.2 k g 或 氯 化 钾(K 2 O 6 2%)0.1 5 k g;第
25、四 次 株 施 中 氮 高 钾 复 合 肥(N:P:K=1 5:1 0:2 5)0.2 k g。7.2.4 施 肥 方 法7.2.4.1 土 壤 施 肥幼 龄 树 以 主 干 为 中 心 采 取 逐 年 扩 穴 深 施 方 法;成 年 树 可 用 条 沟、环 状 沟 或 穴 施,施 肥 位 置 在 树 冠 滴 水线 附 近,深 0.3 m 0.4 m,腐 熟 农 家 肥 和 有 机 肥 宜 深,化 肥 可 浅,施 后 覆 土。可 结 合 冬 季 翻 耕 深 施,几 种施 肥 方 法 可 轮 换 使 用。7.2.4.2 叶 面 施 肥根 据 树 体 营 养 及 树 势 而 定,使 用 浓 度 视
26、 气 温 以 及 叶、果 等 器 官 幼 嫩 程 度 而 异。夏 季 宜 早、晚 或 阴 天喷 施。果 实 采 收 前 4 0 d 停 止 叶 面 施 肥。一 般 施 用 0.2%0.3%尿 素 促 进 树 体 生 长,花 期 施 用 0.2%硼 酸促 进 座 果,果 实 膨 大 期 施 用 0.2%0.3%磷 酸 二 氢 钾 提 高 果 实 品 质。7.2.5 植 物 生 长 调 节 剂 类 物 质 的 使 用植 物 生 长 调 节 剂 的 使 用 以 对 环 境 不 造 成 污 染、对 人 体 健 康 无 危 害、不 降 低 果 实 品 质 为 原 则,具 体 使用 严 格 按 照 N Y
27、/T 5 1 0 8 执 行。7.3 水 份 管 理7.3.1 灌 溉要 求 灌 溉 水 无 污 染,水 质 符 合 N Y/T 5 0 1 0 规 定。萌 芽 期、花 期、果 实 膨 大 期 遇 干 旱 时(低 于 田 间 持水 量 4 5%)要 及 时 浇 水。7.3.2 排 水设 置 排 水 系 统,多 雨 季 节 或 果 园 积 水 时 注 意 及 时 排 水。8 整 形 修 剪8.1 整 形8.1.1 水 平 棚 架 式 的 整 形定 植 时 留 1 根 主 蔓,将 主 蔓 培 养 成 为 1.5 m 的 主 干,在 主 干 上 部 培 养 8 个 1 2 个 结 果 母 枝,均 匀
28、 分布 在 水 平 棚 架 上。8.1.2“T”型 架 的 整 形定 植 时 留 1 根 主 蔓,将 主 蔓 培 养 成 为 1.5 m 的 垂 直 主 干 固 定 于 第 一 道 铁 丝 上,在 主 干 上 部 培 养 2 个 主蔓,2 个 主 蔓 之 间 垂 直 夹 角 为 6 0 并 固 定 于 第 二 道 铁 丝 上,再 从 主 蔓 上 培 育 8 个 1 2 个 结 果 母 枝,均匀 分 布 在“T”型 架 的 顶 层 水 平 面。D B 3 3 1 0/T 7 2 2 0 2 178.2 修 剪8.2.1 夏 剪夏 剪 从 萌 芽 至 落 叶 前 的 整 个 生 长 期 进 行。主
29、 干、主 蔓 和 侧 蔓 上 萌 发 位 置 不 当 的 枝 蔓,或 过 密、重 叠的 枝 蔓,可 随 时 抹 除。在 1 个 节 位 上 有 2 个 或 2 个 以 上 并 生 萌 芽 的 可 留 1 个 壮 芽,其 余 的 抹 除,抹 芽 越 早越 好。春 梢、夏 梢 长 至 1.5 m 左 右 时 摘 心,培 养 为 次 年 结 果 母 枝;对 有 空 间 的 徒 长 枝 留 l 0 片 l 2 片 叶摘 心;对 弱 营 养 枝 留 2 片 3 片 叶 摘 心。根 据 树 势、架 面 的 利 用 情 况、母 枝 数 量 及 结 果 枝 与 营 养 枝 的 比例,疏 除 过 密 枝、衰 弱
30、 枝、病 虫 枝 等。8.2.2 冬 剪冬 剪 在 落 叶 后 至 伤 流 前 2 周 进 行,以 1 2 月 下 旬 至 次 年 2 月 中 旬 为 宜。冬 剪 要 多 留 短 粗 枝,少 留 细 长枝,疏 除 细 弱 枝、枯 死 枝、病 虫 枝、过 密 枝、交 叉 枝、重 叠 枝、无 利 用 价 值 的 根 蘖 和 不 充 实 且 无 培 养 前 途的 枝 条。结 果 母 枝 为 当 年 抽 生 的 春 梢、夏 梢,以 春 梢 为 主。成 年 树 冬 季 修 剪 时 更 新 当 年 结 果 母 枝,将 老枝 全 部 剪 除,每 株 保 留 当 年 抽 生 的 8 个 1 2 个 结 果 母
31、 枝。对 从 基 部 至 主 干 上 萌 发 的 枝,除 留 作 更 新 枝外,一 律 从 基 部 剪 除,留 作 更 新 枝 的 留 5 个 8 个 芽 短 截。使 用 工 具 在 修 剪 前 后 用 6 5%7 0%酒 精 消 毒,剪 锯 口 用 2 0%噻 菌 铜 S C 3 0 0 倍 液 涂 抹。8.3 雄 株 修 剪雄 株 的 修 剪 冬 轻 夏 重,以 夏 季 修 剪 为 主,冬 季 修 剪 主 要 疏 除 枯 枝、病 枝;夏 季 修 剪 在 谢 花 后 立 即 将花 枝 短 截,对 新 枝 进 行 摘 心。8.4 绑 蔓幼 树 要 把 主 蔓 引 绑 上 架,一 般 用 竹 竿
32、 竖 立 在 植 株 旁 用 绳 呈“”形 引 绑。结 果 母 枝 的 引 绑 可 根 据 生长 势 而 定,使 其 占 据 合 理 空 间,生 长 势 强 的 徒 长 性 结 果 母 枝,采 用 水 平 引 绑,以 缓 和 树 势、抑 制 其 过旺 生 长;生 长 势 弱 的 结 果 母 枝 采 用 垂 直 引 绑,促 其 由 弱 转 强;生 长 势 中 庸 的 结 果 母 枝,采 用 倾 斜 式 引 绑,促 使 其 生 长 与 结 果 达 到 相 对 平 衡。9 花 果 管 理9.1 疏 蕾 疏 花花 蕾 长 至 豌 豆 大 小 时,疏 除 少 叶 或 无 叶 花 蕾 枝、枝 背 上 直
33、立 生 长 的 花 蕾、病 虫 蕾、畸 形 蕾。未 疏 过蕾 的 树 需 疏 花,疏 除 对 象 与 疏 蕾 相 同。一 个 结 果 枝 上 留 3 朵 7 朵 花,即 强 枝 保 留 5 朵 7 朵 花,中庸 枝 保 留 4 朵 6 朵 花,弱 枝 保 留 3 朵 4 朵 花。9.2 辅 助 授 粉9.2.1 人 工 授 粉在 花 期 可 进 行 3 次 4 次,授 粉 宜 在 1 2 点 之 前 进 行。采 集 当 天 刚 开 放 花 粉 尚 未 散 失 的 雄 花,用 雄花 的 雄 蕊 在 雌 花 柱 头 上 涂 抹,每 朵 雄 花 可 授 6 朵 7 朵 雌 花。也 可 采 集 第 二
34、 天 将 要 开 放 的 雄 花 在 2 5 2 8 下 干 燥 1 6 h 2 0 h,收 集 散 出 的 花 粉,贮 于 低 温(0 4)干 燥 处,在 1 d 2 d 内 使 用。将 花 粉 和 红 色 松 石 粉 等 有 色 辅 料 1:2(机 械 授 粉 1:5)混 合,在 雌 花 开 放 时 用 毛 笔 或 授 粉 笔 轻 沾 花 粉 后对 准 雌 花 柱 头 轻 对 点 授,也 可 用 优 质 商 品 粉 根 据 说 明 进 行 机 械 授 粉 或 液 体 喷 授。D B 3 3 1 0/T 7 2 2 0 2 189.2.2 放 蜂 授 粉合 理 配 置 雄 株 的 园 子,初
35、 花 期 每 1 亩 1.5 亩 放 1 箱 蜜 蜂,选 择 背 风 向 阳、离 地 面 约 4 0 c m 处 放 蜂巢,并 做 好 防 雨、防 潮 保 护 工 作。9.3 疏 果在 谢 花 1 0 d 后,疏 去 畸 形 果、病 虫 果、过 密 果 及 小 果 等,保 持 叶 果 比(2 4):1。1 0 病 虫 害 防 治1 0.1 苗 木 检 疫不 得 从 疫 区 调 运 苗 木、接 穗、果 实 和 种 子,一 经 发 现 立 即 销 毁。1 0.2 防 治 原 则贯 彻“预 防 为 主,综 合 防 治”的 植 保 方 针,坚 持 以“农 业 防 治、物 理 防 治、生 物 防 治 为
36、 主,化 学 防治 为 辅”的 病 虫 害 综 合 防 治 原 则。1 0.3 农 业 防 治加 强 栽 培 管 理,增 施 有 机 复 合 肥 或 充 分 腐 熟 的 有 机 肥,增 强 树 势,培 养 壮 枝,提 高 树 体 自 身 的 抗 病虫 害 能 力。及 时 修 剪 病 虫 枝、交 叉 枝、过 密 枝,疏 除 病 虫 果、畸 形 果、机 械 伤 果,减 少 病 虫 害 侵 染。落 叶 后 结 合冬 剪 彻 底 清 园,刮 除 老 树 皮,清 除 落 叶、杂 草、病 虫 果,剪 除 病 虫 枝,集 中 烧 毁,减 少 越 冬 病、虫 基 数;主 干 涂 白。1 0.4 物 理 防 治
37、趋 光 性 强 的 蛾 类 害 虫 采 用 灯 光 如 杀 虫 灯、黑 灯 光 诱 杀 成 虫;天 牛、尺 蠖、蓑 蛾 类 采 用 人 工 捕 杀;果 蝇采 用 糖 醋 液(红 糖、高度 白 酒、食 醋、纯 净 水 以 1:1:4:1 6 比 例 配 制 成 诱 饵)诱 杀。1 0.5 生 物 防 治营 造 有 利 于 天 敌 繁 衍 的 生 态 环 境;繁 殖、释 放 和 保 护 捕 食 性 或 寄 生 性 的 害 虫 天 敌,如 捕 食 螨、食 螨瓢 虫、赤 眼 蜂、广 腹 细 蜂 等;性 诱 剂 诱 杀。1 0.6 化 学 防 治1 0.6.1 合 理 用 药农 药 的 使 用 应 按
38、照 G B/T 8 3 2 1(所 有 部 分)和 N Y/T 1 2 7 6 中 有 关 的 农 药 使 用 准 则 和 规 定 执 行,禁 止使 用 未 经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登 记 的 农 药;选 择 不 同 类 型、不 同 作 用 机 理 的 农 药 交 替 使 用。根 据 病 虫 害 的发 生 规 律 和 不 同 农 药 的 持 效 期,选 择 适 合 的 农 药 种 类、最 佳 防 治 时 期、高 效 施 药 技 术 进 行 防 治。同 时 要了 解 农 药 毒 性,使 用 低 毒 性 农 药,减 少 对 人、畜、天 敌 的 毒 害 以 及 产 品 和 环 境 的 污
39、 染。宜 使 用 微 生 物 源、植 物 源、矿 物 源 等 杀 虫 杀 菌 剂 及 高 效 低 毒 农 药。1 0.6.2 禁 用 农 药禁 止 使 用 农 药 见 附 录 A。D B 3 3 1 0/T 7 2 2 0 2 191 0.6.3 主 要 病 虫 害 及 防 治 方 法参 见 本 文 件 附 录 B。1 1 果 实 采 收1 1.1 采 收 时 期谢 花 1 3 0 d 后,可 溶 性 固 形 物 含 量 7%、干 物 质 含 量 达 到 1 6%以 上 时 进 行 采 收。1 1.2 采 收 要 求采 收 一 般 在 晴 天 上 午 露 水 干 后 进 行,避 免 在 高 温
40、 天 气 中 午 有 强 烈 阳 光 时 采 收。采 收 前 不 宜 灌 水,选择 连 续 晴 天 进 行,避 免 雨 后 采 收。1 1.3 采 收 方 法手 工 采 摘,采 摘 时 用 手 指 将 果 柄 轻 轻 一 推 即 可 把 果 实 采 下,采 果 时 要 轻 摘、轻 放、轻 挑、轻 运、轻卸,不 能 用 击 落 或 摇 落 法,避 免 机 械 损 伤。以 小 竹 篮、塑 料 筐 盛 放,篮 内 或 筐 内 衬 缓 冲 材 料。病 虫 果、落 地 果 及 机 械 损 伤 的 果 实 分 开 放 置。采 收 后 及 时 降 温 和 预 冷,散 出 田 间 热,进 行 分 级 包 装,
41、及 时 入 贮 藏库。D B 3 3 1 0/T 7 2 2 0 2 11 0A A附 录 A(规 范 性)禁 止 使 用 的 农 药 种 类猕 猴 桃 禁 止 使 用 的 农 药 种 类 见 表 A.1。表 A.1 猕 猴 桃 禁 止 使 用 的 农 药 种 类禁止使用农药的种类六 六六、滴 滴涕、毒 杀芬、二溴 氯丙 烷、杀虫 脒、二 溴乙 烷、除草 醚、艾 氏剂、狄 氏剂、汞 制剂、砷 类、铅类、敌 枯双、氟 乙酰 胺、甘氟、毒 鼠强、氟乙 酸钠、毒 鼠硅、甲 胺磷、甲 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 线磷、蝇 毒磷、治 螟磷、特
42、 丁硫 磷、氯磺 隆、福美 胂、福 美甲 胂、胺苯 磺隆、甲 磺隆、三 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溴甲烷、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2,4-滴丁酯其他 其它高毒高残留农药、其他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农药,从其规定。D B 3 3 1 0/T 7 2 2 0 2 11 1B B附 录 B(资 料 性)常 见 病 虫 害 及 防 治 方 法猕 猴 桃 常 见 病 虫 害 及 防 治 方 法 见 表 B.1。表 B.1 常 见 病 虫 害 及 防 治 方 法病害名称 防治适期 使用药剂 其他防治措施溃疡病收果后或入冬前立春至萌芽前萌芽后至谢花期树干上溢出菌脓时1、用 3 波美度 5 波美度石硫合剂清园;2、全
43、 园 喷 施 1:1:1 0 0 波 尔 多 液、0.5 波 美 度 石硫合剂、8 4%王铜水分散粒剂 8 0 0 1 6 0 0 倍液、2 0%噻菌铜悬浮剂 3 0 0 7 0 0 倍液,每隔 7 天喷一次,连喷 2 3 次;3、及 时 刮 除 病 斑,用 3 0%氢 氧 化 铜 悬 浮 剂 5 0 0 倍液、2 0%噻唑锌悬浮剂 2 0 0 倍液涂抹伤口。1、冬季彻底清园,树干涂白,结合修剪清除病蔓,并烧毁;2、选择立地条件好的地块,采用避雨栽培。3、刀剪工具注意消毒。褐斑病花后喷一次药;6 月 8 月 高 温 干旱 时 每 隔 1 5 d 左 右喷 一 次 药,连 喷 2 次 3 次1、
44、用 5 波美度石硫合剂清园;2、喷 施 0.5%小 檗 碱 水 剂 4 0 0 倍 5 0 0 倍 液、1%2%硫酸亚铁溶 液、或 0.3%0.5%等量式波尔多液。1、冬季彻底清园;2、加强培育,注重肥水管理,提高树体抗病力。花腐病采果后至萌芽前萌芽至开花前1、1:1:1 0 0 波尔多液 3 次;2、4 0%春雷 噻唑锌悬浮剂 8 0 0 1 2 0 0 倍液,4%春雷霉素 1 0 0 0 1 5 0 0 倍液。1、疏除过密枝条,改善花蕾部通风透光条件;2、加强园地肥水管理。根腐病 4 月 7 月 1 0.5%氨基寡糖素水剂 6 0 0 倍 8 0 0 倍液浇根。1、选择地势高、排水好、土质
45、疏松的土地种植;2、选用抗病耐涝砧木。膏药病发芽前、花期和采收后1、病部涂 1:1:1 0 0 波尔多液、1 波美度石硫合剂;2、花 期 喷 0.3%硼 酸 液 并 在 病 树 下 撒 施 硼 砂 1 g/m 2 2 g/m 21、增强树势;2、剪除受害枝蔓,烧毁;3、刮除病部病斑后涂刷药剂。软腐病 萌芽前、幼果期1、喷 3 波美度5 波美度石硫合剂清园;2、4 0%春雷 噻唑锌悬浮剂 8 0 0 倍1 2 0 0 倍液、1:0.5:2 0 0 波尔多液喷树冠。1、彻底清园;2、于谢花后 1 周幼果套袋;3、重施基肥、及时追肥,增强树势蚧壳虫5 月上旬、7 月上旬、9 月上旬0.5%苦参碱 1
46、 0 0 0 倍1 5 0 0 倍液喷雾。疏除过密枝,改善通风透光;冬季人工抹杀越冬蚧壳虫。叶蝉4 月上旬、6 月上旬、8 月上旬1.5%除虫菊素水乳剂 6 0 0 倍 1 0 0 0 倍液喷雾 清理果园,刮除卵块烧毁吸果夜蛾 8 月中旬至 9 月下旬 1%苦皮藤素水乳剂 4 0 0 0 倍 5 0 0 0 倍液 黑光灯或糖醋液诱杀透翅蛾 5 月 7 月 2 0%甲氰菊酯 1 0 0 0 倍 1 2 0 0 倍液6 7 月 发 现 蛀 孔 或 虫 粪 时 用 小 铁丝刺死幼虫D B 3 3 1 0/T 7 2 2 0 2 11 2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