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30 CCS A 01 DB3305 浙 江 省 湖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305/T 201 2021 树葬区建 设与管理 规范 2021-08-13 发布 2021-08-16 实施 湖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305/T 202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建 设要 求.1 5 管 理要 求.2 6 评 价与 改进.3 附录A(资 料性)树 葬申 请表.4 附录B(资 料性)树 葬登 记卡.5 附录C(资 料性)树 葬区 管理评 价标 准.6 参考文 献.
2、8 DB3305/T 202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 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 起草规 则 给 出的 规定起草。本文件 由湖 州市 民政 局提 出。本文件 由湖 州市 民政 标准 化技术 委员 会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德 清县 民政局、湖 州市 民政 局、湖州市 仁与 公益 组织 发展 中心。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董平、沈霁 斌、蔡晓 荣、嵇红、臧培 峰、李乐。DB3305/T 2022021 1 树 葬区建 设与管理 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 树 葬区 的建 设要求、管 理要 求、评价 与改进 等内
3、容。本文件 适用 于 树 葬区 的建 设与管 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10001.1 公共 信息 图 形符合 第1 部 分:通用 符 号 GB/T 10001.9 标志 用公 共 信息图 形符 合 第9 部分:无障碍 设施 符号 GB 25201 建筑 消防 设施 的 维护管 理 建标 182 城市 公益 性公 墓 建设标 准 3
4、术语和 定义 下列 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树葬 在林区 以深 埋或 撒散 等方 式,不 保留 骨灰 的安 葬形 式。4 建设要 求 4.1 选址及 绿化 4.1.1 按照殡 葬十 四五 规划 的要 求,设置 独立 的树 葬区,或与生 态公 墓、骨 灰堂 等 生态安 葬区 相结 合。选址的 服务 规模 设计 应满 足当地 人口 发展 规模。4.1.2 选址应 根据 实际 情况,进 行村区 联片 建设,实 行集 中管理,且 在居(村)民 集中居 住区 可视 范围之外。4.1.3 树葬区 的面 积应 不大 于 2000。4.1.4 建设树 葬区 的第 三方 机构,应 具备 市政
5、公用 工程 施 工总承 包三 级及 以上 资质,并 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 具备 相应 的施 工能力。4.1.5 树葬区 内树 木及 其他 绿化 应符合 建 标 182 的要 求,由当地 管理 单位 负责 管理 养护,绿化 覆盖 率应不低 于95%。DB3305/T 2022021 2 4.1.6 树木的 选种 应根 据土 地实 际情况,保 持当 地原 有植 被,同 时宜 选择 常年 绿的 树种,并合 理规 划种植布 局与 间距。4.2 场所设 施 4.2.1 应设置 清晰、醒目 的标 志 标识,并 符合GB/T 10001.1 的规 定,其 中无 障碍设 施 标识应 符 合 GB/T
6、10001.9 的 规定。4.2.2 应设置 休息 室、办公 用房、卫生 间等 管理 用房,与 生态公 墓、骨灰 堂等 生态 安葬区 联建 的可 共用。4.2.3 应就近 设置 停车 场所,并 根据安 葬容 量、周边 停车 条件与 祭祀 高峰 流量 等合 理规划 面积。4.2.4 应根据 树葬 区面 积、周边 可燃物 数量、火 灾隐 患大 小等,配备 相应 的消 防水 池、灭 火器、消 防应急照 明等 消防 设施。4.2.5 应 建设 内部 通道,并 根据 地面实 际情 况,设置 围栏、无障 碍楼 梯等 安全 防护 设施,考虑 安全、便捷。4.2.6 应设置 集体 墓碑,以 不易 锈蚀、深色
7、的材 料建 造,刻制文 字限 姓名 和生 卒日 期,文 字长 度不 大于 10.0cm,宽 度不 大于5.0cm。4.2.7 集体墓 碑前 可设 置公 共祭 奠摆台,摆 台应 简洁 大方,面积 不大 于2.0。5 管理 要求 5.1 组织管 理 5.1.1 应根据 属地 管理 原则,由 专门的 管理 单位 进行 统一 管理。5.1.2 应根据 实际 需求,配 置至 少 1 名 专(兼)职管 理人 员,并 经专 业培 训或 持证 上岗。5.2 制度管 理 5.2.1 应建立 维护 和管 理制 度,定时修 剪维 护树 林绿 化、定时检 查和 维护 基础 设施。5.2.2 应 建立 管理 规章 制度
8、,如 预约、登记、接 待、档案、应急、现 场、伦理 评估 管理等。5.3 日常管 理 5.3.1 预约管 理 5.3.1.1 申请人 应携 带身 份证、户 口本提 前向 所在 村(社区)申请 树葬,并 填写 树 葬申请 表,具体见附 录 A,由 村(社区)民政 协管 员上 报镇(街 道)民 政办 审核 同意。5.3.1.2 应对接 大数 据管 理部 门,通过浙 里办 数字 化殡 葬服 务平台 接受 群众 预约。5.3.2 登记管 理 应根据 预约 情况,提前 与 逝者家 属或 身后 事承 办人 核对确 认信 息,并 签署 知 情同意 书、树 葬登 记卡等有关 文书,树 葬登 记卡 具体见 附录
9、B,并说 明树 葬 的时间、服 务方 式及 注意 事项等。5.3.3 现场管 理 DB3305/T 2022021 3 5.3.3.1 树葬采 用深 埋方 式安 葬骨 灰或撒 散,在树 林区 域内 指定位 置安 葬,骨灰 放置 应使用 可降 解骨灰盒,不得 私自 设置 任何 墓碑或 设施。5.3.3.2 逝者家 属或 身后 事承 办人 凭树 葬申 请表 到 本镇(街道)树 葬区 按照 墓地 管理人 员指 定的位置安 葬,不得 随意 选择 树木、标记 进行 安葬。5.3.3.3 骨灰安 葬后 不得 将骨 灰重 新外迁 安葬。5.3.3.4 骨灰安 葬后 所有 祭奠 活动 应在指 定位 置举 行,
10、不得 焚烧钱 冥品、祭 祀用 品等,宜摆 放鲜 花。5.3.4 其他管 理 5.3.4.1 应定期 对消 防水 池、灭火 器、消 防应 急照 明等 消防 设施进 行维 护管 理,包括 巡查、检测、维修、保 养和 建档 等,可参 照 GB 25201。5.3.4.2 应定期 对树 葬区 绿化 进行 修剪维 护,维护 树葬 区生 态环境 的和 谐有 序、自然 稳定。5.3.4.3 应定期 对通 风、电气、排 水、监 控等 设施 设备 进行 安全检 查,发现 问题 及时 进行维 护。5.4 宣传管 理 5.4.1 应联系 媒体 及互 联网 平台,进行 政策 宣传、教 育引 导、示 范引 领等,逐 步
11、转 变群众 的传 统安 葬观念。5.4.2 应与殡 葬服 务机 构、社会 组织、基层 自治 组织、志 愿者等 合作,发 挥各 自优 势,共 同倡 导厚 养薄葬、节地 生态、绿 色环 保的理 念。5.5 数字化 管理 5.5.1 应配置 信息 管理 设备,建 立信息 管理 系统,做 好预 约、登 记、接待、现 场等 全流程 的数 字化 管理。5.5.2 应配置 监控 管理 设备,建 立监控 管理 系统,安 排专 人管理,做 好树 葬区 监控 的数字 化管 理。5.5.3 应定期 汇总 信息,上 报至 上级部 门,并做 好奖 补物 资的协 调与 发放。5.6 个性化 管理 5.6.1 可配合 有关
12、 部门,开 展树 葬区的 生前 契约 服务,结 合临终 关怀、遗 体捐 献等 服务机 构提 供个 性化服务。5.6.2 可根据 逝者 家属 的需 求,协助家 属处 理身 后事,提 供心理 慰藉、哀 伤辅 导等 服务。5.6.3 可根据 当地 的风 俗习 惯,开展重 要纪 念日 的服 务,如春节、清 明、冬至、祭 日等重 要节 日的 代为祭扫、祭 祀、宣读 祭文 等活动。6 评价与 改进 6.1 应建立 自我 管理 和评 价机 制,每 年至 少开 展1 次内 部评估,树 葬区 管理 评价 表具体 见附 录 C。6.2 应每年 至少 开 展1 次主 管 部门外 部评 估,必要 时可 委托第 三方
13、机构 进行 评估。6.3 应结合 自评 与他 评结 果,采纳合 理建 议,及时 改进 评估过 程中 发现 的问 题,不断提 升管 理理 念、提高管 理水 平。DB3305/T 2022021 4 附 录 A(资料 性)树葬申 请表 表A.1 树葬申 请表 申请人 身份证 与逝者 关系 手机号 码 镇(街 道)村(社 区)逝者姓 名 身份证 安葬方 式 深埋 撒散 其他 安葬地 点 奖励资 金 村(社 区)意见(单位 盖章)年 月 日 镇(街 道)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 树葬区 管理单 位证实意 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区(县)民政局 审批意 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 申请日 期:年 月
14、日 申请 人签 字(手印):DB3305/T 2022021 5 附 录 B(资料 性)树葬登 记卡 表B.1 树 葬登 记卡 逝者姓 名 性别 户籍地 址 安葬编 号 安葬日 期 年 月 日 安葬方 式 安葬地 点 承办人 姓名 与逝者关系 联系电 话 DB3305/T 2022021 6 附 录 C(资料 性)树葬区 管理 评价 标准 表C.1 树 葬区 管理 评价 表 一 级指标 二 级指标 评 价标准 分值 自 评分 主 管部门 评分 建设要求(40 分)选址及绿化(20 分)选址符合当地人口发展规模,且在居(村)民集中区可视范围之外 4 树葬区的面积不大于 2000 4 建设树葬区的
15、第三方机构,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 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95%4 植被布局与间距合理 4 场所设施(20 分)标志标识醒目、清晰,并符合 相关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举报信箱、服务流程、管理制度等 3 配备休息室、办公用房、卫生间等管理用房 3 配备合理的停车场所 3 配备消防水池、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3 设立安全、便捷的内部通道与围栏、无障碍楼梯等安全防护设施 3 设立符合要求的集体墓碑 3 设立通风、照明、电力、排水、监控等基础设施设备 2 管理要求(60 分)组织管理(6 分)由管理单位 进行统一管理 2 管理单位配有专(兼)职工作 人员至少 1 名,并
16、开展入职审查与专业培训 2 专(兼)职工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或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每年接受有关培训时间不少于 30 学时 2 制度管理(6 分)维护和管理制度健全 3 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3 DB3305/T 2022021 7 预约管理(8 分)及时接收树葬申请表,与申请人对接 4 对接大数据管理部门,通过浙里办数字化殡葬服务平台进行对接 4 登记管理(8 分)与身后事承办人核对信息,并完成相关文书的签署 4 详细说明树林葬的时间、服务方式与注意事项等 4 现场管理(8 分)按照要求进行骨灰安葬 4 按照要求进行祭奠活动 4 其他管理(8 分)定期对消防水池、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进行安
17、全检查 4 定期对树葬区绿化进行修剪维护 2 定期对通风、电气、排水、监控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 宣传管理(8 分)联系媒体及互联网平台,进行相关政策宣传 4 与殡葬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志愿者等合作,倡导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绿色环保的理念 4 数字化管理(8 分)配置信息管理设备,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全流程的数字化管理 3 配置监控管理设备,建立监控管理系统,做好监控的数字化管理 3 定期汇总信息,上报至上级部门,做好奖补物资的发放 2 总分 100 DB3305/T 2022021 8 参 考 文 献 1 关于 党员 干部 带头 推动 殡葬改 革的 意见(中办 发2013 23号)2 关于 推行 节地 生态 安葬 的指导 意见(民发 2016 21 号)3 关于 进一 步推 动殡 葬改 革促进 殡葬 事业 发展 的指 导意见(民发 2018 5 号)4 德清 县开 展树 林葬 试点 工作实 施方 案(德 民2018 76 号)5 GB/T 23287 殡 葬术 语 6 MZ/T 022 骨灰 寄存 服务 7 MZ/T 134 节地 生态 安葬 基本评 价规 范 8 JGJ/T 397 公 墓和 骨灰 寄 存建筑 设计 规范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