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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206 T 1017-2021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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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206 T 1017-2021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管理规范.pdf

    1、 ICS 13.020 CCS C 51 3206 南通市地方标准 DB3206/T 1017 2021 城市市容 和环境卫 生责任管 理规范 2021-12-09 发布 2021-12-20 实施 南通市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3206/T 1017 2021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 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 起草。 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 文件 的发 布机构 不承 担识 别专 利的 责任。 本文件 由南 通市 城市 管理 局 提出 并 归 口。 本文件 由南 通市 城市

    2、管理 局、如 皋市 城市 管理 局起 草。 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 : 陈 如 海、 刘张 华、 何福 平、 顾宪 军、 孙夏 兵、 杨小 卫、 赵四 军、 姜淑 萍、 肖蓓 、 秦强。 DB3206/T 1017 2021 1 城 市市容 和环境卫 生责任 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了 城市 市容和 环境卫 生责任 的术 语和定 义、责 任人、 责任 区的划 分、责 任区管 理要 求 、 管理与 监督 和长 效管 理。 本文件 适用 于南 通市 范围 内的城 市、 镇规 划区 市容 环卫责 任的 管理 , 因 政府 行政区 划调 整被 撤 并 的 镇区参 照适 用。 2 规范性 引用

    3、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 。 其 中 ,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 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 , 其 最新 版本 (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 ) 适 用 于 本 文件。 GB 50449-2008 中 华人 民 共和国 城市 容貌 标准 CJJ 27-2012 环境 卫生 设 施设置 标准 DGJ32/C 07-2016 江苏 省 城市容 貌标 准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3.1 市容环 卫责 任人 履行城 市市 容和 环境 卫生 责任的 建(

    4、构) 筑物 、设 施、场 所的 所有 权人 、管 理人或 使用 人。 3.2 市容环 卫责 任区 单位和 个人 所有 、 使用 或 者管理 的建 筑物 、 构筑 物 和其他 设施 、 场所 的土 地 使用权 范围 以及 管理 范 围。 4 责任人 市容环 卫责 任人 包括 但不 限于: a) 江苏 省城 市市 容和 环境 卫生管 理条 例 确定 的责 任人; b) 搬迁地 块的 搬迁 主体 责任 单位; c) 管理储 备土 地的 国土 资源 部门; d) 城市范 围内 的通 讯、 电力 设施的 经营 管理 单位 ; e) 共享单 车的 经营 管理 单位 。 DB3206/T 1017 2021

    5、 2 4.1 所有权 人、管 理人 、使用 人之间 约定管 理责 任的, 按照其 约定确 定市 容环卫 责任人 ,所有 权 人 、 产权人 对约 定的 市容 环卫 责任人 负有 监 督 管理 责任 。 4.2 责任人 不明 确或 者有 争议 的, 根 据 江苏 省城 市市 容和环 境卫 生管 理条 例 确定 。 4.3 责任人 应签 订市 容环 卫责 任文书 ,确定 责 任区 的范 围及具 体责 任 。 4.4 应 分类 建立责 任人 管理档 案,记 录和更 新责 任人名 称、责 任范围 、责 任要求 以及责 任履行 情 况 的 基本信 息。 5 责任区 的划 分 5.1 沿街单 位责 任区

    6、范围 , 为 其建 ( 构) 筑 物沿 街立 面及 沿街一 侧房 基线 (有 护栏、 标志或 者围 墙 的 , 从护栏 、标 志或 者围 墙起 )至人 行道 的路 沿石 (无 人行道 的, 以道 路边 线为 界)。 5.2 实行物 业服务 的住 宅小区 的 责任 区范围 ,为 其物业 服务区 域,包 括住 宅小区 围墙( 围栏) 范 围 以 内所有 区域 和住 宅小 区围 墙(围 栏) 外侧 配建 的绿 化带区 域。 5.3 责任区 不明 确或 者有 争议 的, 根 据现 场具 体情 况确 定。 6 责任区 管理 要求 6.1 基本要 求 6.1.1 环境卫 生管 理要 求: a) 保持责 任

    7、区 地面 整洁 卫生 ,路面 呈本 色, 无污 水、 污物污 迹、 渣土 、人 畜粪 便; b) 应清理 烟头 、纸 屑、 瓜果 皮壳和 软包 装废 弃物 ; c) 应清除 碎砖 杂草 、蚊 蝇孳 生地; d) 应清除 影响 通行 的积 水、 雪、残 冰; e) 保洁应 达到 国家 环境 卫生 作业及 管理 相关 标准 。 6.1.2 市容秩 序管 理要 求: a) 非机动 车应 在划 定区 域有 序、规 范停 放; b) 无乱设 摊点 ; c) 无乱搭 建、 乱吊 挂、 乱堆 放; d) 无乱涂 写、 乱张 贴、 乱刻 画; e) 无乱拉 电线 的行 为; f) 市容管 理应 符 合 GB

    8、50449-2008 和DGJ32/C 07-2016 的规 定。 6.1.3 亮化美 化管 理要 求: a) 责任区 内建 筑物 、构 筑物 外立面 应保 持美 观、 整洁 ; b) 亮化照 明设 施应 符合 市区 夜景照 明规 划, 符合 照度 要求, 按规 定时 间启 闭灯 饰, 无 残 缺 现 象 ; c) 店招光 源应 符合 照明 电气 设置规 范。 6.1.4 设施管 理要 求: a) 应按 照CJJ27-2012 标准 配 置环卫 设施 ; b) 各类市 政公 用设 施应 保持 完好无 损, 正常 使用 ,对 于设施 零散 、微 小的 破损 ,应实 施维 护; c) 道 路 、地

    9、 面 应当 平坦 、 完好 、 整洁 , 便于 通行 , 路面 出 现碎 裂 、坑 凹、 隆 起等 情 况, 应予以 修复。 6.1.5 绿化管 理要 求: DB3206/T 1017 2021 3 a) 在城市 树木 花草 和绿 化设 施上不 应擅 自吊 挂、 晾晒 或摆放 物品 ; b) 无擅自 占用 、毁 坏绿 地、 花草树 木等 行为 ,绿 地内 禁止停 放车 辆。 6.2 专门要 求 6.2.1 主次干 道临 街区 域管 理要 求: a) 店 招 标 牌 、 户 外 广 告 、 遮 阳 雨 棚 、 空 调 外 机 安 装 、 阳 台 封 闭 应 符 合 GB50449-2008 和

    10、DGJ32/C07-2016 的 规定 ; b) 临街橱 窗应 洁净 透明 ; c) 按照规 定的 时间 和地 点分 类投放 垃圾 ; d) 无超出 门、 窗进 行店 外占 道经营 、作 业或 者展 示商 品的行 为; e) 无私自 在公 用停 车位 设置 地锁等 障碍 物的 现象 ; f) 无乱搭 建铁 皮棚 等行 为; g) 无擅自 损毁 、拆 除、 占用 和移位 公共 设施 的行 为; h) 无扰民 、阻 碍交 通等 行为 。 6.2.2 后街背 巷管 理要 求: a) 环境卫 生良 好, 无积 存垃 圾,无 污水 横流 ; b) 道路等 市政 设施 表面 整洁 、平整 、功 能完 好,

    11、 正常 使用; c) 路灯等 亮化 设施 完好 ,满 足照明 需求 ; d) 无毁绿 种菜 。 6.2.3 住宅小 区管 理要 求: a) 小 区 的主 出 入口 设平 面 示意 图 、导 向 牌、 标志 牌 ,字 迹 清晰 完 整, 住宅 小 区组 团 及幢 、单元 (门) 、户 门标 号应 设置 规范, 标志 明显 ; b) 小区的 配套 用房 设施 应管 养维护 , 保 证整 洁完 好, 无 擅自挪 用、 闲置 及改 变规 划用途 的 情 形 ; c) 小 区 环境 卫 生整 洁, 垃 圾无 积 存、 无 乱堆 ,公 共 绿化 应 养护 到 位, 不 应 出 现侵 占 绿化 用地现 象,

    12、不 应毁 绿种 菜; d) 应按要 求开 展垃 圾分 类工 作, 垃圾 分类 设施 设置 符 合 要求 , 宣传 引导 业主 垃 圾源头 分类 投放 、 物业分 类收 集; e) 小区设 有规 范的 建筑 装潢 垃圾临 时堆 放点 的, 实行 袋装定 点投 放; f) 建筑物 外墙 及公 共区 域墙 面无乱 张贴 、乱 刻画 、乱 涂写、 乱悬 挂, 临街 阳台 外无晾 晒衣 物; g) 小区内 不应 擅自 摆摊 设点 、堆放 杂物 ; h) 居民饲 养宠 物和 信鸽 不应 污染环 境、 影响 他人 生活 ; i) 小区充 电设 施设 置与 管理 应符合 高 层民 用建 筑消 防安全 管理 规

    13、定 ; j) 建 立 违法 建 设的 巡查 、 管控 、 监管 机 制。 与业 主 、施 工 单位 签 订装 修管 理 协议 , 查验 业主装 修 方 案, 告 知业 主装 修 注意 事 项, 装 修期 间, 对 装修 现 场进 行 巡视 与检 查 ,管 理 治安 、消防 和房屋 安 全 ,对 装修 材 料的 进 入进 行 管理 登记 。 业主 装 修结 束 后, 应进 行 检查 , 对违 反装修 协议的 要进 行处 理, 并报 行政管 理部 门 ; k) 违法建 设应 自行 组织 拆除 或由执 法部 门予 以强 制拆 除。 6.2.4 建筑工 地、 搬迁 地块 、储 备土地 管理 要求 :

    14、a) 应设置 连续 性硬 质围 挡、 明显标 志和 临时 环境 卫生 设施, 围挡 的外 观宜 与环 境相协 调; b) 围 挡 应保 持 整洁 、完 好 、美 观 ,并 设 有夜 间照 明 装置 , 按照 要 求设 置公 益 广告 , 无乱 涂乱张 贴; DB3206/T 1017 2021 4 c) 建筑工 地、 拆迁 工地 出入 口路面 应硬 质化 ,并 设置 冲洗设 施, 对进 出的 车辆 进行冲 洗; d) 工地周 边道 路应 保持 干净 整洁; e) 建筑垃 圾、 工程 渣土 应清 运,堆 放在 场内 的 应 用密 闭式防 尘网 覆盖 。 6.2.5 河道、 湖泊 等水 域、 岸线

    15、 管理要 求: a) 应保持 河道 与河 岸的 环境 卫生, 清除 水生 植物 、垃 圾等漂 浮废 物, 无漂 浮暴 露垃圾 ; b) 水体应 无异 味, 河水 清澈 ; c) 岸坡应 保持 整洁 ,无 破损 ; d) 岸坡绿 化应 完好 ,无 绿化 缺损; e) 岸坡内 标牌 、照 明等 设施 应完好 ,无 残缺 破损 ; f) 岸线岸 坡的 管理 还应 符合 水利设 及河 道建 设管 理的 要求。 6.2.6 文化、 体育 、娱 乐场 所和 公园、 风景 名胜 区管 理要 求: a) 应按照 规划 建设 各类 建( 构)筑 物和 设施 ; b) 各类声 音应 低于 所属 区域 噪声限 值,

    16、 不应 产生 或制 造噪声 干扰 他人 正常 生活 ; c) 出入口 应保 持整 洁有 序, 人流量 大的 应安 排专 人疏 导秩序,不应 影 响周 边交 通 和环境 卫生 ; d) 围墙等 设施 应保 持完 好、 整洁, 破损 应修 复; e) 建 筑 物外 墙 及公 共区 域 墙面 、 地面 出 现乱 涂写 、 刻画 、 张贴 应 清理 、修 复 ,确 保 环境 整洁卫 生。 6.2.7 城市公 用设 施管 理要 求: a) 同一种 设施 应统 一色 调外 观,与 周边 街景 相协 调; b) 应保持 外观 干净 、整 洁; c) 应做好 维护 ,破 损的 设备 应修理 更换 。 7 管理

    17、与 监督 7.1 日常管 理 7.1.1 市容环 卫责 任人 宜采 取以 下方式 管理 责任 区: a) 自行承 担责 任区 内的 市容 环卫工 作; b) 将责任 区内 的具 体工 作委 托市容 环卫 作业 企业 承担 ; c) 与其他 责任 人约 定共 同履 行 市容 环卫 责任 的方 法。 7.1.2 产权单 位为 市容 环境 卫生 管理第 一责 任人 ,负 有直 接监督 管理 责任 。 7.1.3 市容环 卫责 任人 应将 市容 环卫责 任书 悬挂 在醒 目位 置。 7.1.4 市容环 卫责任 人对 发生在 其责任 区范围 内违 反城市 市容和 环境卫 生管 理规定 的行为 ,应当 予

    18、 以 劝阻、 制止 。 7.1.5 倡导全 民参与 、志 愿服务 者参与 市容环 卫责 任区的 管理, 提高科 技应 用和智 慧管理 ,提升 市 民 参与程 度和 长效 常态 化管 理水平 。 7.1.6 应建立 公开 、公正 、 公平 的市容 环卫 责任 区的 检查 考核制 度 。 7.1.7 相关检 查情 况 应 载入 市容 环卫责 任人 的管 理档 案。 7.1.8 根据责 任人 的类 别按 照附 录 A、B 评 分表 进行 评分 。 7.1.9 检查评 分总 分 为100 分, 其 中附 录A 基 本要 求 70 分 , 附录 B 专项 要 求30 分, 评 定划分 为优 秀、 合格、

    19、 不合 格三 个等 级。 7.1.10 市容环 卫责 任检 查评 定等 级划分 应符 合以 下规 定: DB3206/T 1017 2021 5 a) 优秀: 考核 项目 无 0 分项 且总得 分 90 分 及以 上 ; b) 合格: 考核 项目 无 0 分项 且总得 分 70 分 及以 上, 不 足 90 分; c) 不合格 :考 核项 目有 一项 为 0 分 项或 总得 分不 足 70 分。 7.1.11 对市容 环卫 责任 区管 理情 况进行 检查 时, 应采 取定 期检查 和随 机抽 查的 方式 。 7.1.12 宜引入 第三 方评 价机 制, 组织对 全市 的市 容环 卫责 任区履

    20、约情 况进 行第 三方 评价考 核。 7.2 整改落 实 7.2.1 检查存 在问 题的 ,责 任 人 应限期 改正 ,达 到标 准要 求。 7.2.2 当市容 环卫责 任检 查评定 的等级 为不合 格或 具体考 核项目 单项为 零分 时,责任 人应 限期改 正 , 告知管 理部 门 。 7.3 结果运 用 7.3.1 评定为 不合 格的 ,宜 进 行 通报; 情节 严重 的, 取消 各类文 明单 位、 优秀 单位 评比资 格。 7.3.2 评定为 优秀 的, 应表 扬激 励。 7.3.3 实行物 业服 务住 宅小 区的 市容环 卫责 任区 管理 工作 , 纳入对 物业 服务 单位 的日 常管

    21、理 考核 和 “ 双 随机一 公开 ”检 查, 并作 为物业 服务 单位 信用 等级 评价和 评先 评优 的依 据。 8 持续提 升 8.1 市容环 卫责任 人应 建立持 续提升 机制, 对市 容环卫 责任管 理的执 行情 况进行 总结提 升,对 存 在 的 问题提 出反 馈意 见和 建议 。 8.2 应 结合 管 理实 际, 分析研 究市容 环卫责 任管 理情况 ,听取 市容环 卫责 任人、 江海志 愿服务 者 和 其 他市民 、 单 位的 反馈 意见 , 研究完 善, 以提 升 城 市市 容 和环境 卫生 责任 管理 的科 学性、 有效 性和 适用 性 。 DB3206/T 1017 20

    22、21 6 A A 附录A (规范 性) 市容环 卫责 任考 核评 分表 (基本 要求 ) 被考核单位: 得分: 总分 70 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得分情况及存在问题 备注 环境卫生 (20 分) 保持责任区地面整洁卫生,路面呈本色,无污水、污物污迹、 渣土、人畜粪便。 (5 分) 应清理烟头、纸屑、瓜果皮壳和软包装废弃物。 (5 分) 应清除碎砖杂草、蚊蝇孳生地。 (5 分) 应清除影响通行的积水、雪、残冰。 (5 分) 市容秩序 (20 分) 非机动车应在划定区域有序、规范停放。 (4 分) 无乱设摊点。 (4 分) 无乱搭建、乱吊挂、乱堆放。 (4 分) 无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 (4

    23、 分) 无乱拉电线的行为。 (4 分) 亮化美化 (10 分) 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保持美观、整洁。 (5 分) 亮化照明设施应符合市区夜景照明规划, 符合照度要求, 按 规 定时间启闭灯饰,无残缺现象。 (5 分) 设施 (10 分) 应按照 CJJ27-2012 标准配置环卫设施。 (4 分) 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 正常使用, 对于设施零散、 微小的破损,应实施维护。 (3 分) 道路、地面应平坦、完好、整洁,便于通行,路面出现碎裂、 坑凹、隆起情况,应予以修复。 (3 分) 绿化 (10 分) 在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上无吊挂、晾晒或摆放物品。 (5 分) 无擅自占

    24、用、 毁坏绿地、 花草树木的行为, 无车辆停放在绿地 内。 (5 分) DB3206/T 1017 2021 7 B B 附录B (规范 性) 市容环 卫责 任考 核评 分表 (专项 要求 ) 表B.1 市容环 卫责 任考 核评 分表 (主次 干道 临街 区域 ) 被考核单位: 得分: 总分30 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得分情况及存在问题 备注 主次干道临街 区域专项(30 分) 店 招 标 牌 、 户 外 广 告 、 遮 阳 雨 棚 、 空 调 外 机 安 装 、 阳 台 封 闭 应 符 合 GB50449-2008 和 DGJ32/C07-2016 的规定。 (4 分) 临街橱窗应洁净透明

    25、。 (4 分) 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分类投放垃圾。 (4 分) 无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行为。 (4 分) 无私自在公用停车位设置地锁等障碍物的现象。 (4 分) 无乱搭建铁皮棚等行为。 (4 分) 无擅自损毁、拆除、占用和移位公共设施的行为。 (3 分) 无扰民、阻碍交通等行为。 (3 分) 表B.2 市容环 卫责 任考 核评 分表 (后街 背巷 ) 被考核单位: 得分: 总分3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得分情况及存在问题 备注 后街背巷专项 (30 分) 环境卫生良好,无积存垃圾,无污水横流。 (8 分) 道路等市政设施表面整洁、平整、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8

    26、分) 路灯等亮化设施完好,满足照明需求。 (8 分) 无毁绿种菜。 (6 分) DB3206/T 1017 2021 8 表B.3 市容环 卫责 任考 核评 分表 (住宅 小区 ) 被考核单位: 得分: 总分3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得分情况及存在问题 备注 住宅小区专项 (30 分) 小区的主 出入口 设平面示 意图 、导向牌 、标志牌 ,字迹 清晰 完整,住宅 小区组团及幢、单元(门) 、户 门标号应设置规范,标志明显。 (3 分) 小区的配 套用房 设施应管 养维 护,保证 整洁完好 ,无擅 自挪 用、闲置及 改变规划用途的情形。 (3 分) 小区环境 卫生整 洁,垃圾 无积 存、无乱

    27、 堆,公共 绿化应 养护 到位, 不应 出现侵占绿化用地现象, 不应毁绿种菜。 (3 分) 应按要求 开展垃 圾分类工 作, 垃圾分类 设施设置 符合要 求, 宣传引导业 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物业分类收集。 (3 分) 小区应设有 规范的 建筑装潢 垃 圾临时堆放 点的, 实行袋装 定 点投放。 (3 分) 建筑物外 墙及公 共区域墙 面无 乱张贴、 乱刻画、 乱涂写 、乱 悬挂,临街 阳台外无晾晒衣物。 (3 分) 小区内不应擅自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3 分) 居民饲养宠物和信鸽 不应污染环境、影响他人生活。 (2 分) 小区充电设施设置与管理应符合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2

    28、 分) 建立违法建设的巡查、管控、监管机制。 (1 分) 与业主、 施工单 位签订装 修管 理协议, 查验业主 装修方 案, 告知业主装 修注意事 项,装 修期间, 对装 修现场进 行巡视与 检查, 管理 治安、消防 和房屋安全,对装修材料的进入进行管理登记。 (1 分) 业主装修 结束后 ,应进行 检查 ,对违反 装修协议 的要进 行处 理,并报行 政管理部门。 (1 分) 应自行组织拆除违法建设或协助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2 分) 表B.4 市容环 卫责 任考 核评 分表 (建筑 工地 、搬 迁地 块、 储备土 地) 被考核单位: 得分: 总分3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得分情况及存在问题

    29、 备注 建筑工地、 搬迁地块、 储备土地 专项(30 分) 应设置连续硬质围挡、 明显标志和临时环境卫生设施, 围挡的外观宜与环境 相协调。 (6 分) 围挡应保持整洁、 完好、 美观 , 并设有夜间照明装置, 无乱 涂乱张贴, 按照 要求设置公益性广告。 (6 分) 建筑工地、 拆迁工地出入口路面应当硬质化, 并设置冲洗设施, 对进出的车 辆进行冲洗。 (6 分) 工地周边道路应保持干净整洁。 (6 分) 建筑垃圾、 工程渣土应清运, 堆放在场内的应用密闭式防尘网覆盖。 (6 分) DB3206/T 1017 2021 9 表B.5 市容环 卫责 任考 核评 分表 (河道 、湖 泊等 水域

    30、、岸 线) 被考核单位: 得分: 总分3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得分情况及存在问题 备注 河道、湖泊等 水域、 岸线 (30 分) 保持河道与河岸的环境卫生,清除水生植物、 垃圾等漂浮废 物, 无漂浮 暴露垃圾。 (6 分) 水体无异味,河水清澈。 (6 分) 岸坡应保持整洁,无破损。 (6 分) 岸坡绿化应完好,无绿化缺损。 (6 分) 岸坡内标牌、照明等设施完好,无残缺破损。 (6 分) 表B.6 市容环 卫责 任考 核评 分表 (文化 、体 育、 娱乐 场所 和公园 、风 景名 胜区 ) 被考核单位: 得分: 总分3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得分情况及存在问题 备注 文化、体 育、 娱

    31、乐场 所和公园、 风景名胜 区专项 (30 分) 应按照规划建设各类建(构)筑物和设施。 (6 分) 责 任 区内 各类 声 音应 低于 所属区 域 噪声 限值 , 不应 产生 或制造 噪 声干 扰 他 人正常生活。 (6 分) 出 入 口应 保持 整 洁有 序, 人流量 大 的应 安排 专 人疏 导秩 序, 不应影响 周 边 交通和环境卫生。 (6 分) 围墙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整洁,破损应修复。 (6 分) 建筑物外墙及公共区域墙面、 地面出现乱涂写、 刻画、 张贴应清理、 修复, 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6 分) 表B.7 市容环 卫责 任考 核评 分表 (城市 公用 设施 ) 被考核单位: 得分: 总分30分 城市公用设施 专项(30 分) 考核内容 得分情况及存在问题 备注 同一种设施应统一色调外观,与周边街景相协调。 (10 分) 应保持外观干净、整洁; (10 分) 定期做好清理维护,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破损的设 备应修理更 换。 (10 分) DB3206/T 1017 2021 10 参 考 文 献 1 高 层民 用建 筑消 防 安全管 理规 定(中 华人 民 共和国 应急 管理 部) 2 江 苏省 城市 市容 和 环境卫 生管 理条 例( 江 苏 省人民 代表 大会 常务 委员 会)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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