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280 CCS F 84 DB3206 南通市 地 方 标 准 DB 3206/ T 1022 2021 环境介质 放射性污 染监测规 范 2021 - 12 - 29 发布 2022 - 01 - 10 实施 南 通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206/T 1022 2021 I 前 言 本 文 件 按 照GB/T 1.1-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1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 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 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 。 本文件
2、由南 通市 卫生 健康 委员会 提出 并归 口 。 本文件 起草 单位 :南 通市 疾病预 防控 制中 心、 江苏 省疾病 预防 控制 中心 。 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 张卫 兵、何 智敏 、顾 俊、 杨小 勇、陈 群、 王进 、孙 华闽 、许滋 宁。 DB3206/T 1022 2021 1 环 境介质 放射性污 染监测 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 环 境介 质放 射性污 染监 测的 样品 、测 量、计 算、 结果 表达 和数 据存档 。 本文件 适用 于环 境介 质放 射性污 染监 测 。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
3、必 不可 少的 条款 。 其 中 ,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 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 , 其 最新 版本 (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 ) 适 用 于 本 文件。 GB/T 5750.13 生活 饮用 水标准 检验 方法 放射 性指 标 GB/T 10264 个 人和 环境 监测用 热释 光剂 量监 测系 统 GB 14883.1 食 品安 全国 家标准 食品 中放 射性 物质 检验总 则 GB 17378.3 海 洋监 测规 范 HJ 61 辐 射环 境监 测技 术 规范 HJ 1157 环境 辐 射剂 量 率测量 技术 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4、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 3.1 环境 人类生产 生 活的 公共 场所 ,不包含 辐 射工 作场 所。 3.2 环境介 质 空气、 水、 食品 、土壤 ( 底泥等 沉积 物) 以及 除人 体外的 所有 生物 体。 3.3 环境地 表 辐射 剂量 田野、 道路、 森林 、草地 、广场 以及建 筑物 内,地 表上方1 m由 周围物 质中 的 天然核 素和人 工核 素 发出的 射 线产 生的 累计 剂 量。 4 样品 4.1 样品采 集 DB3206/T 1022 2021 2 4.1.1 采集本 地 产 固体 食品 (包 括但不 限于 蔬菜 水果 、稻 谷、小 麦、 肉类 、奶
5、粉、 水产品 等) 、液 体 食品 (包 括但 不限 于生鲜乳 、 蜂蜜 等)、 树 叶 、 水 、 土 壤 、 气 溶胶 、 沉降 灰 、 环 境地 表 辐 射等 , 每次 采样地 点相 对固 定 。 4.1.2 食品采 样 按GB 14883.1 和GB 17378.3 的 规定 执行 , 采集频次 1 次/ 年, 其余 样 品采集 按附 录A 执行。 4.1.3 应真实 填写 采样 记录 表和 样品标 签, 采样 过程 中记 录的信 息应 原始 、全 面、 翔实, 应实 时定 位 记录现 场, 以保 证现 场监 测或采 样过 程客 观、 真实 和可追 溯。 4.2 样品管 理 样品的 运
6、输 、保 存、 交接 和验收 按HJ 61 的规定 执行 。 4.3 样品 预 处理 4.3.1 固体食 品 称取50 g鲜 样于100 mL150 mL 规格 瓷蒸 发皿 中, 按GB 14883.1 的要 求处 理至 灰化完 成。 4.3.2 液体食 品 称取100 g 样品 于150 mL 规 格瓷蒸 发皿 中, 置95 水 浴上蒸 发浓 缩至 近干 ,按GB 14883.1 的要 求处 理至灰 化完 成。 4.3.3 淡水 量取1.0 L 1.5 L水样 , 分 次加 入2 L 烧杯 中 ( 水样 体 积不超 过烧 杯容 积的 一半 ), 按GB/T 5750.13 的要求 处理 至残
7、 渣灼 烧完 成。 4.3.4 海水 量取20 mL 50 mL水样 ,按GB/T 5750.13 的要 求处 理至残 渣灼 烧完 成。 4.3.5 土壤 称取约5 g (湿样 ) 于100 mL150 mL 规格 瓷蒸 发皿 中 ,在105 干燥12 h , 称量和 记录 湿、 干样 品质量 ,干 燥样 品研 磨到 能通过60目 筛孔 ,按GB 14883.1 的要 求处 理至 灰化 完 成。 4.3.6 沉降灰 将收集 的沉 降灰 混悬 液转 移至2 L烧 杯中 ,按GB/T 5750.13 的要 求处 理至 残渣 灼烧完 成。 4.3.7 气溶胶 将 采 样 后 的 滤 膜 置 于100
8、 mL 150 mL 规 格 瓷 蒸 发 皿 中 , 加 入5 mL 硝酸(=1.42 g/mL) 及1 mL 硫酸 (=1.84 g/mL) ,按GB 14883.1 的 要求 处理 至灰 化完 成。 4.3.8 其他 不同样 品取 样量 、干 燥温 度、干 燥时 间、 炭化 温度 、炭化 时间 、 灰 化温 度、 灰化时 间等 见附 录B 。 5 测量 DB3206/T 1022 2021 3 5.1 环境地 表 辐 射剂 量 按GB/T 10264 和HJ 1157 的 规定执 行。 5.2 环境介 质 总 、 总 放射 性 5.2.1 主要检测 仪器 低本底 、 测 量仪 ; 电 子
9、天平 ( 感量 为0.1 mg ); 马弗炉 ;电 热恒 温 干 燥箱 。 5.2.2 仪器本 底测 量 低本底 、 测 量仪 经充 分 预热后 ,用 清洁 干燥 的空 不锈钢 测量 盘连 续测 量本 底,6000 s10 次, 连 续测量5 d 7 d ,选 择其 中 本 底测 量值 较小 的作 为 本底计 数率 ,以 本 底测 量 值的均 值作 为 本底 计数 率。测 量值 在仪 器相 对稳 定时间 内(3个 月) 有效 。 5.2.3 标准源 的制 备 分别取 一定 量的 241 A m 标准源粉 末、 40 K 标准源 粉末 , 经350 烘干1 h, 干燥 器中冷 却2 h , 各准
10、 确 称取10A mg (A 为样 品 盘 面积 ,cm 2 ) 铺 于不 锈钢 测 量盘内 , 滴入 少量 无水 乙 醇, 用玻 璃棒 和环 形针 将 测量盘 内粉 末捣 细并 均匀 铺开, 待无 水乙 醇稍 干后 置(180 10 ) 烘箱 中烘 干15 min 左右,置 干燥器 内冷却 , 待 测量 使用 。 标 准源、 标 准源 各制备 两份 。 在使 用标 准源 粉末 时应 做好个 人防 护, 避免 吸入 和皮肤 接触 。 5.2.4 样品源 制备 在干燥 环境 中, 用玻 璃棒 将灰分 在瓷 蒸发 皿内 研细 、 混匀, 称取10A mg 灰 分粉 末于不 锈钢 测量 盘内 , 后
11、续操 作同 标准 源制 备。 制备好 的样 品源 应尽 快测 量。 5.2.5 标准源 测量 将制备 好的 标 准源 从干 燥 器中取 出, 放入 低本 底 、 测量仪 内进 行 标准 源效 率 测量, 每次6000 s, 测4次 , 取 均值 。 将 制备 好 的 标 准源 从干 燥器 中取 出 , 放 入低 本底 、 测量 仪 内进行 标 准源 效率 测量 , 每次3000 s ,测4次 ,取 均 值。 5.2.6 样品测 量 将 制备 好的 样品 从干 燥器中 取出 ,放 入低 本底 、 测 量仪 内同 时测 量样 品总 、总 计数 率, 每次 6000 s ,测4 次,取 均值 。 仪
12、器主 要工作 条件 与本底 测量及 标准源 测量 应保持 一致。 遇样品 检测 结果 异 常时, 应按GB/T 5750.13 的要求 进行 污染 检查 及空 白试验 。 6 结果计算 6.1 食品、 土壤 、生 物体 中总 、总 放 射性 活度 浓度 6.1.1 总 放 射性 活度 浓度 总 放射 性 活度 浓度 和标 准 偏差 按 式(1) 和式 (2) 计算。 (1 ) DB3206/T 1022 2021 4 式中: c ( ) 样品中 总 放射 性 活度浓 度, 单位 为贝 可每 千克(Bq/kg), 以鲜重 计 ; R 0 仪器 的 本底 计数 率,计 数/s ; Rb 测量 的样
13、 品中 总 计 数率, 计数/s。 S C 由 统计 计数 误差 引 起的放 射性 活度 浓度 测量 结果的 标准 偏差 , 单 位为 贝可每 千克 (Bq/kg), 以鲜重 计; m 样 品总 灰量 , 单 位 为毫克 (mg ); s ( ) 标 准源 效率 ,% ; m b 装入样 品盘 中灰 量 , 单位 为毫 克(mg ) ; w 鲜 样品 质量 , 单 位为 千克(kg ) ; Y 回收 率( 回 收率Y 代 入 公式时 用小 数) ; t b 样品 测量 总时 间, 单 位为秒 (s); t 0 本底 测量 总时 间, 单 位为秒 (s ) 。 6.1.2 总 放射 性活 度浓
14、度 总 放射 性活 度浓 度 和 标 准偏差 按式 (3 )和 式(4 )计算 。 式中: c( ) 样品 中总 放 射性 活度浓 度, 单位 为贝 可每 千克(Bq/kg), 以鲜 重计; ; R b 测量 的样 品中 总 计数率 ,计 数/s ; R 0 仪器 的 本 底计 数 率,计 数/s ; M 样品 总灰 量, 单位 为毫克 (mg); s ( ) 标准 源效 率,% ; m b 装 入样 品盘 中灰 量 , 单位 为毫 克(mg); w 鲜 样品 质量 , 单 位为 千克(kg ) ; Y 为回 收率( 回收 率 Y 代入公 式时 用小 数) 。 Sc 由统 计计 数误 差引 起
15、的放 射性 活度 浓度 测量 结果的 标准 偏差 , 单 位为 贝可每 千克 (Bq/kg), 以鲜重 计; t b 样品 测量 总时 间, 单 位为秒 (s); t 0 本底 测量 总时 间, 单 位为秒 (s)。 6.2 水样品 中 总 、总 放射 性活度 浓度 6.2.1 总放 射性 活度 浓度 (2 ) (3 ) (4 ) DB3206/T 1022 2021 5 总 放 射性 活度 浓度 和标 准 偏差按 式(5) 和式 (6) 计算。 式中: c( ) 样品中 总 放射 性 活度浓 度, 单位 为贝 可每 升(Bq/L ); R b 测量 的样 品中 总 计 数率 , 单位 为计
16、数每 秒( 计数/s ); R 0 仪器 的 本底 计数 率 , 单位 为计 数每 秒( 计数/s ); M 从V 升水 样蒸 干, 灼 烧后所 得的 总残 渣量 , 单 位为毫 克(mg ) ; s ( ) 标 准源 效率 ,% ; m b 装入样 品盘 中被 测 样质量 , 单 位为 毫克 (mg ); V 水 样体 积, 单位 为 升(L ); Y 回 收率( 回收 率Y 代 入公式 时用 小数) ; A 修 正系 数; Sc 由统 计计 数误 差引 起的放 射性 活度 浓度 测量 结果的 标准 偏差 ,单 位为 贝可每 升(Bq/L ); t b 样品 测量 总时 间, 单 位为秒 (
17、s); t 0 本底 测量 总时 间, 单 位为秒 (s)。 6.2.2 总 放射 性活 度浓 度 总 放射 性活 度浓 度 和 标 准偏差 按式 (7 )和 式(8 )计算 。 式中: c( ) 样品 中总 放 射性 活度浓 度, 单位 为贝 可每 升(Bq/L ); R b 测量 的样 品中 总 计 数率, 单位 为计 数每 秒( 计数/s ); R 0 仪器 的 本底 计数 率 , 单位 为计 数每 秒( 计数/s ); M 从V 升水 样蒸 干, 灼 烧后所 得的 总残 渣量 , 单 位为毫 克(mg ) ; s ( ) 标准 源效 率,% ; m b 装 入样 品盘 中被 测 样质量
18、 , 单 位为 毫克 (mg ); V 水 样体 积, 单 位为 升 (L ); Y 回收 率( 回 收率Y 代 入 公式时 用小 数) ; (5 ) (6 ) (7 ) (8 ) DB3206/T 1022 2021 6 A 修 正系 数; Sc 由统 计计 数误 差引 起的放 射性 活度 浓度 测量 结果的 标准 偏差 ,单 位为 贝可每 升(Bq/L ); t b 样品 测量 总时 间, 单 位为秒 (s); t 0 本底 测量 总时 间, 单 位为秒 (s)。 6.3 气 溶胶 样品 总 、总 放 射性活 度浓 度 6.3.1 总放 射性 活度 浓度 总 放 射性 活度 浓度 和标 准
19、 偏差按 式(9) 和式 (10 ) 计算。 式中: c( ) 样 品中 总 放射 性 活度浓 度 , 单位 为贝 可每 立方米 (Bq/m 3 ) ; R b 测量 的样 品中 总 计数率 , 单 位为 计数 每秒 ( 计数/s ) ; R 0 仪器 的 本底 计数 率, 单 位为 计数 每秒 (计 数/s ) ; V 采 样体 积, 单 位为 立 方米(m 3 ) ; s ( ) 标 准源 效率 ,% ; 过 滤效 率 ,% ; F 吸 收系 数,% ; Sc 由统计计数误差引起的放射性活度浓度测量结果的标准偏差 , 单 位 为 贝 可 每 立 方 米 (Bq/m 3 ) ; t b 样品
20、 测量 总时 间, 单 位为秒 (s); t 0 本底 测量 总时 间, 单 位为秒 (s)。 6.3.2 总 放射 性活 度浓 度 总 放射 性活 度浓 度 和 标 准偏差 按式 (11 )和 式(12 )计 算。 式中: c( ) 样品 中总 放 射性 活度浓 度 , 单位 为 贝 可每 立方米 (Bq/m 3 ) ; R b 测量 的样 品中 总 计数率 , 单 位为 计数 每秒 (计数/s ) ; R 0 仪器 的 本 底计 数 率, 单 位为 计数 每秒 (计 数/s ) ; V 采 样体 积, 单 位为 立 方米(m 3 ) ; (10 ) (11 ) (12 ) (9 ) DB3
21、206/T 1022 2021 7 s ( ) 标准 源效 率,% ; 过 滤效 率 ,% ; F 吸 收系 数,% ; Sc 由统计计数误差引起的放射性活度浓度测量结果的标准偏差 , 单 位 为 贝 可 每 立 方 米 (Bq/m 3 ) ; t b 样品 测量 总时 间, 单 位为秒 (s); t 0 本底 测量 总时 间, 单 位为秒 (s)。 6.4 沉降灰 样品 总 、总 放 射性活 度浓 度 6.4.1 总放 射性 活度 浓度 总 放 射性 活度 浓度 和标 准 偏差按 式(13) 和式 (14 )计算 。 式中: c ( ) 样品中 总 放射 性 活度浓 度 , 单位 为贝 可每
22、 千克(Bq/kg ) ; R b 测量 的样 品中 总 计数率 ,单 位为 计数 每秒 (计数/s ) ; R 0 仪器 的 本底 计数 率, 单 位为 计数 每秒 (计 数/s ) ; s ( ) 标准 源效 率,% ; m b 样品 源质 量, 单位 为毫克 (mg ) ; Sc 由统 计计 数误 差引 起的放 射性 活度 浓度 测量 结果的 标准 偏差 , 单位 为 贝可每 千克 ( (Bq/kg ) ; t b 样品 测量 总时 间, 单 位为秒 (s); t 0 本底 测量 总时 间 , 单 位为秒 (s)。 6.4.2 总 放射 性活 度浓 度 总 放射 性活 度浓 度 和 标
23、准偏差 按式 (15 )和 式(16 )计 算。 式中: c ( ) 样品 中总 放射 性 活度浓 度 , 单位 为贝 可每 千克(Bq/kg ) ; R b 测量 的样 品中 总 计数率 , 单 位为 计数 每秒 (计数/s ) ; R 0 仪器 的 本 底计 数 率, 单 位为 计数 每秒 (计 数/s ) ; s ( ) 标准 源效 率,% ; (13 ) (14 ) (15 ) (16 ) DB3206/T 1022 2021 8 m b 样品 源质 量, 单位 为毫克 (mg ) ; Sc 由统 计计 数误 差引 起的放 射性 活度 浓度 测量 结果的 标准 偏差 , 单 位为 贝可
24、每 千克 (Bq/kg ) ; t b 样品 测量 总时 间, 单 位为秒 (s); t 0 本底 测量 总时 间, 单 位为秒 (s)。 7 结果表达 7.1 总 、总 放射 性活 度浓 度 以c()2Sc ,c( )2Sc表示 ,结 果保 留三 位有 效数 字或小 数点 后保 留三 位。 7.2 环境地 表 辐 射剂 量 以H(10) 表示 ,结 果保 留 三位有 效数 字。 8 数据存 档 采样和 测量 原始 记录 、测 量报告 或结 果数 据汇 总表 等 ,应 建档 长期 保存 。 DB3206/T 1022 2021 9 A A 附 录 A (规范 性附 录) 环境介 质的 采样 方
25、法 环境介 质( 除食 品外 )的 采样方 法及 频次 应符 合表A.1 的规 定。 表A.1 环境介 质( 除食 品外 )采 样方法 及频 次 序号 样品名称 采样方法 监测频次 1 树叶 采集当地种植与往年同一地点树木不同位置树叶(如银杏叶)4 6 份,混合。每个样品去泥沙等杂物,采集500 g 样品装入洗净 干燥塑 料袋,塑料袋外表面贴样品标签随采样单送至实验室。 1 次/ 年 2 水 水源水取样前于采样地点用水样洗涤采样桶3 次, 出厂水可直接在出 水口采集, 海水的采样 按HJ61 的要求, 采样前用水样洗涤采样桶3 次, 采集水源水、出厂水按每1L水样加20 m L 1 mL硝酸
26、( = 1 . 4 2 g/mL) 的比例, 将相应量硝酸加入聚乙烯桶中, 再采集水样。 采好水样填写 采样单后送回实验室。 如水样混浊度较大, 采样后让其自然 沉清, 取 上清液测量放射性含量。 海水1 次/ 年; 水源水、出厂水2 次/ 年 3 气溶胶 使用大流量采样器 ( 5 0 0 L/min ) , 选用可消解专用滤膜。 连接好 采样装置, 接通电源后调节采样器流速, 记录采样起止时间及采样时 温度和气压, 采样结束后记录总流量, 取下滤膜, 装入塑料袋随采样 单带回实验室,每次采样量不少于500 m 3 。 1 次/ 季 4 沉降灰 用 不 锈 钢 圆 盘底 面 积0.25 m 2
27、 、边 缘 高30 cm , 装 入蒸 馏 水 或自来 水 做空白试验, 加盐酸或硫酸成0.1% 弱酸水 , 同时保证采样期间 盘内不 干 (盘内液体深度 5 cm ) , 填 写 采样单带回实验室, 采样时长一般 为90 天。 1 次/ 季 5 土壤 采集5 cm 20 cm 深 表 层土 壤 ,在1 m 2 范 围内 按 照5 点 取样 法 采集土 壤混合为一个样品, 混合后四分法缩至1 kg , 所采土样装入塑料袋内, 填写土壤采样单带回实验室。 1 次/ 年 6 环境地表 辐射 置热释光剂量计( 1 0 个)(LiF (Mg,Cu,P )) 于自封袋,布放 距离 地表上方1 m 由周围
28、物质中的天 然核素和人工核素发出的 射线产生 的累计剂量。 1 次/ 年 DB3206/T 1022 2021 10 B B 附 录 B (规范 性附 录) 样品取 样量 及预 处理 时间 不同样 品取 样量 及预 处理 时间应符 合表B.1 的规 定。 表B.1 样品取 样量 及预 处理 时间 样品种类 取样量 干燥温度 ( ) 干燥时间 (h) 炭化温度 ( ) 炭化时间 (h) 灰化温度 ( ) 灰化时间 (h) 粮食 50 g 105 24 250 16 450 32 果蔬、树叶 50 g 80 g 105 12 250 8 450 24 畜禽肉 50 g 105 24 250 12 450 24 奶粉 20 g - - 250 12 450 16 生鲜乳 100 g - - 250 12 450 16 淡水 1.5 L - - 250 2 350 1 海水 20 mL 50 mL - - 250 2 350 1 土壤 5 g 105 12 250 12 450 16 沉降灰 收集90 d - - 250 2 450 12 气溶胶 500 m 3 -700 m 3 - - 250 2 450 8 水产品 50 g 80 g 105 24 250 12 450 24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