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01 CCS A50 1303 秦皇岛市地方标准 DB1303/T 313 2021 计量器具 量值溯源 准备导则 Guidelines for Metrological traceability preparation of measuring instrument (报批稿) 2021-11-15 发布 2021-12-15 实施 秦皇岛市 市场监 督 管理局 发 布 DB1303/T 313 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 1 3 术语 和定 义 . 1 4 基本 要求 . 2 5 人员 准备 . 2 6 方案
2、 准备 . 2 6.1 计 量器 具识 别 . 2 6.2 溯 源方 式 . 2 6.3 溯 源时 机 . 2 6.4 溯 源机 构 . 2 6.5 溯 源计 划 . 3 7 计量 器具 准备 . 3 8 资料 准备 . 3 附录A (资 料性 ) 计量 器 具量值 溯源 计划 样式 . 4 参考文 献 . 5 DB1303/T 313 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 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 起草。 本文件 由 秦 皇岛 市计 量测 试研究 所 提 出。 本文件 由 秦 皇岛 市市 场监 督管理 局 归 口
3、。 本文件 起草 单位 : 秦 皇岛 市计量 测试 研究 所。 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 李强 、郭伟 红、 李侠 、梁 艳丽 、李铮 、程 祥瑞 、李 卫东 。 DB1303/T 313 2021 1 计 量器具 量 值溯源 准备导 则 1 范围 本文件 提供 了计 量器 具量 值溯源 前人 员、 方案 、计 量器具 、资 料等 方面 准备 的建议 。 本文件 适用 于秦 皇岛 市范 围内计 量器 具量 值溯 源的 准备工 作。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 。 其 中 ,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该日
4、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 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 , 其 最新 版本 (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 ) 适 用 于 本 文件。 JJF 1001 通用 计量 术语 及定义 CNAS-TRL-004 测量 设备 校准周 期的 确定 和调 整方 法指南 3 术语和 定义 JJF 1001 界定 的以 及下 列 术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 3.1 计量器 具 measuring instrument 单独或 与一 个或 多个 辅助 设备组 合, 用于 进行 测量 的装置 。 来源 :JJF 1001-2011,6.1 3.2 量值溯 源 metrological Traceabi
5、lity 通过一 条具 有规 定 不 确定 度 的不 间断 的比 较链 ,使 测量结 果或 测量 标准 的值 能够与 规定 的参 考标 准(通 常是 国家 计量 基准 或 国际 计 量基 准) 联系 起来 的 特性。 3.3 检定 verification 查明和 确认 测量 仪器 符合 法定要 求的 活动 ,它 包括 检查、 加标 记和/或 出具 检 定证书 。 注: 在VIM 中,将“提供客观证 据证明测量仪器满足规定的要求”定义为验证(verification )。 来源 :JJF 1001-2011,9.17 3.4 校准 calibration 在规定 条件 下的 一组 操作 , 其
6、第 一步 是确 定由 测量 标准提 供的 量值 与相 应示 值之间 的关 系, 第二 步 则是用 此信 息确 定由 示值 获得测 量结 果的 关系 , 这 里 测量标 准提 供的 量值 与相应 示值 都具 有测 量不 确 定 度。 注1 :校 准 可 以 用文 字 说 明、 校 准 函数 、 校 准 图、 校 准 曲线 或 校 准表 格 的 形 式表 示 。 某些 情 况 下, 可 以 包 含示 值的 具有测量不确定度的修正值或修正因子。 DB1303/T 313 2021 2 注2 :校准不应与测量系统的调整(常被错误称作“自校准”)相混淆,也不应与校准的验证相混淆。 注3 :通常,只把上述
7、定义中的第一步认为是校准。 来源 :JJF 1001-2011,4.10 4 基本要 求 计量器 具量 值溯 源准 备工 作 宜包 括: a) 选择满 足要 求的 人员 ; b) 策划溯 源方 案, 根据 需求 确认溯 源方 式、 溯源 时机 、溯源 机构 等内 容, 形成 溯源计 划; c) 计量器 具的 准备 ; d) 相关资 料的 准备 。 5 人员准 备 负责计 量器 具量值 溯源 准备 工作 的人 员,需 具有 计量 相关专 业知 识, 了 解计 量器 具, 熟悉 业务 流程 , 具备良 好的 沟通 能力 。 6 方案准备 6.1 计量器 具识 别 6.1.1 根据计 量器 具的 用
8、途 和对 测量结 果的 有效 性或 准确 性的影 响, 确定 其是 否需 要溯源 。 6.1.2 根据计 量器具 的使 用需求 ,识别 测量参 数、 测量范 围或测 量点、 测量 不确定 度或准 确度等 级 或 最大允 许误 差等 内容 。 6.2 溯源方 式 6.2.1 对于国 家实 施强 制检 定管 理的计 量器 具, 应以 检定 方式溯 源。 6.2.2 对于非 强制检 定管 理的计 量器具 ,可自 行选 择以检 定或校 准的方 式溯 源。当 测量不 确定度 对 测 量结果 的有 效性 有影 响时 ,宜以 校准 方式 溯源 。 6.2.3 有证标 准物 质, 可通 过新 购或重 新定 值
9、保 证计 量溯 源性。 6.3 溯源时 机 6.3.1 以检定 方式 溯源 的计 量器 具,应 按照 检定 规程 要求 的周期 溯源 。 6.3.2 以校准 方式 溯源 的计 量器 具,根 据使 用程 度、 频次 及使用 环境 等因 素综 合确 定校准 时机 。 注: 相关方法可参照CNAS-TRL-004 ,但不限于此方法。 6.3.3 计量器 具经 过修 理或 调整 后,在 使用 前宜 进行 溯源 。 6.4 溯源机构 6.4.1 资质确 认 DB1303/T 313 2021 3 6.4.1.1 获取溯 源机 构授 权资 质及 其附件 。 6.4.1.2 确认溯 源机 构资 质在 有效
10、期内。 6.4.2 能力确 认 6.4.2.1 确认溯 源机 构可 开展 的项 目满足 需求 。 6.4.2.2 确认授 权的 测量 参数 及其 辅助参 数满 足需 求。 6.4.2.3 确认授 权的 测量 范围 或测 量点满 足需 求。 6.4.2.4 确认授 权的 测量 不确 定度 或准确 度等 级或 最大 允许 误差满 足需 求 。 6.4.3 机构确 认 对资质 和能 力等 条件 满足 要求的 溯源 机构 , 综合 考 虑溯源 费用 、 溯源 时效 等 因素 , 最 终确 认溯 源机 构。 6.5 溯源计 划 溯源计 划宜 包括 设备 名称 、 规格 型号 、 出厂 编号 、 溯源机
11、构、 溯源 方式、 溯 源周期 、 溯 源时 间、 测 量范围 、 测 量不 确定 度 或 准确度 等级 或最 大允 许误差 等 内容 。计 量器 具量 值溯 源 计划 样式 参 见 附录 A。 7 计量器 具准 备 7.1 检查计 量器 具外 观完 好, 配件齐 全。 7.2 确认计 量器 具可 以正 常使 用。 7.3 送到溯 源机 构的 计量 器具 ,宜有 适当 的防 护措 施。 7.4 现场溯 源的 计量 器具 ,需 在约定 的溯 源时 间处 于可 溯源状 态。 8 资料准备 8.1 首次溯 源的 计量 器具 需准 备使用 说明 书等 资料 。 8.2 需参考 上一 周期 溯源 结果
12、的计量 器具 ,准 备上 一周 期溯源 证书 或其 复印 件。 8.3 对于国 家实 施强 制检 定管 理的计 量器 具, 需取 得有 效的行 政审 批证 明文 件。 A DB1303/T 313 2021 4 附录A (资料 性) 计量器 具量 值溯 源计 划样 式 DB1303/T 313 2021 5 参考文 献 1 GB/T 27025 检 测和 校准 实验室 能力 的通 用要 求 2 JJF 1033 计量 标准 考核 规范 3 JJF 1069 法定 计量 检定 机构考 核规 范 4 CNAS-CL01 检 测和 校准 实 验室能 力认 可准 则 5 CNAS-CL01-G002 测 量结 果的计 量溯 源性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