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 . CCS B 4 广 生 Ma n 2022- 0 04 0. 20 4 1 西 壮 生 猪 集 n agement 0 1-26 发 布 壮族 集 中 屠 specifi 布 广西 壮 族 自 屠 宰 环 cation o 壮 族自治 区 自 治 环 节 质 o f pig s 区 市场监 督 区 质 量 安 laughte r 督 管理局 地 D B 安 全 管 r ing qua l 发 布 4 方 标 B 45/T 24 6 管 理 规 lity and 2022 - 布 45 标准 6 5 202 2 规 范 safety - 02-28 实 准 2 实 施DB 4
2、5 /T 2 46 5 20 22 I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 义 . 1 4 厂区环境 . 2 5 设施设备 . 2 6 生产经营 . 3 7 检验检疫 . 4 8 排放及无 害化处理 . 4 9 质量管理 . 4 附录 A(资料 性) 主要 致病菌和指示菌卫生指标检测方法 . 6 附录 B(资料 性) 药物 残留指标检测方法 . 9 附录 C(资料 性) 猪肉 和寄生虫检测方法 . 11 DB 45 /T 2 46 5 20 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 T 1 .12 0 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 准化文件的 结构
3、和起草 规则的规 定 起草。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宣贯。 本文件由广西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屠宰技术中心、广西悦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琳、周师师、李春英、黄张玲、何丹、候绍毅、潘杰、张远波、熊毅、 郭建刚、许瑞胜、何奇松、温丽霞、刘捷、陈芳芳、胡丽萍、廖东安、黎升。DB 45 /T 2 46 5 20 22 1 生猪集中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 了生猪屠宰 环节中涉及 到的术语和 定义、厂区 环境、设施 设备、检验 检疫、生产 经营、 排放及无害化处理、质量管理制度等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境内
4、生猪屠宰企业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 文件。 GB 4 78 9.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 总数测定 GB 4 78 9.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 菌群计数 GB 4 78 9.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 氏菌检验 GB 5 00 9.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T 9 95 9. 2
5、分割鲜、 冻猪瘦肉 GB 1 26 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畜 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 GB 1 48 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T 1 72 36 畜禽屠宰操作规 程 生猪 GB /T 1 79 96 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 程 GB /T 1 86 42 猪 旋毛虫病诊断技术 GB /T 20 75 6 可食用 动物肌肉、 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 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 色谱-串联质 谱法 GB /T 2 13 13 动物源性食 品中-受体 激动剂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 谱/质谱法 GB /T 3 09 58 生猪屠宰成 套设备技术条件 GB 5
6、 00 16 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 03 17 猪屠宰 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NY /T 3 14 6 动物尿液中2 2种-受体 激动剂的测定 液相色 谱-串联质谱 法 NY /T 3 22 7 屠宰企业畜禽及其产品 抽样操作规范 SN /T 2 22 2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兽药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液相色 谱-质谱/质 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自营 s el f-s up po rt 拥有独立的肉类品牌、 养殖基地或有签约的合作养殖单位的 (由生猪屠宰企业自己购进生猪) 生猪 屠宰并销售生猪产品的经营模式。 DB 45 /T 2 46 5
7、 20 22 2 3 .2 代宰 h el pin g sl au gh ter 屠宰企业 接纳 生猪经 纪 人自 行收购 生猪 或 第 三 方提 供 的生猪 进场 屠宰, 收取相 应屠宰加工 费 , 再 由 生猪经 纪 人 或 第 三 方 将 生猪产品 上市销售 的 一种 经营 模式 。 4 厂区环境 4 .1 选址与布局 4. 1. 1 选址 应 符合 动 物 防 疫条 件要求,远 离“废 水、 废气 、 废渣 ”污染源 。并 经 县级 农 业农村部门 动 物 防 疫 选址风险评估合格 。 4. 1. 2 布局 应 符合 动 物 防 疫条 件要求。 四 周有围 墙 , 设生产区和 非 生产
8、区, 生产区设 清洁 区和 非清 洁 区, 且 有 隔离带 , 非清洁 区设 在功能布局 的下 风侧 。 4. 1. 3 厂区 入 口门 前应建有生 猪 运输车辆 停车 检 查 区 ,厂区内应 分 别 设有生 猪和生猪产 品 运输车辆 清 洗 、 消毒 的区 域 。 4. 1. 4 生产区应设 有 待 宰 间 、 隔离间 、 急 宰 间 、 实 验 室 、 官 方 兽医 室 、屠宰 车间 、化学 品 存 放 间 和无 害化处理 间 等。 4 .2 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应 符合 GB 5 03 1 7的要求。 4 .3 建设要求 屠宰 车间布局合 理, 设 清洁 区和 非清洁 区, 且 有 效间隔
9、 。 满足 生产工 艺流程 和卫生要求, 避免迂回 运输 。人 流 、物 流互 不 干扰 。 5 设施设备 5 .1 设施要求 5. 1. 1 待 宰 间 、屠宰 车间面积与 设计屠宰规 模相 适应, 符合 GB 5 0 31 7 的规定。 5. 1. 2 屠宰 车间 应有 致 昏 、放 血 、 燎毛 、 抛光 、 吊挂 、 开膛 、 净腔 、 劈半 、 清洗 内 脏 、 副 产品 整 理加 工等区 域 。 5. 1. 3 应 采 用 耐 用 材 料建 造 , 易 于 维护 、 清洁 和 消毒 , 且符合 G B 5 00 16 中 规 定的 防火 要求。 5. 1. 4 建 筑 内部结构 与
10、材 料, 如顶棚 、 墙壁 、 门 窗 、 地面 应 易 于 维护 、 清洁 和 消毒 , 具体 应 符合 GB 14 88 1 中规定的建 筑 内部结构 与材 料的要求。 5. 1. 5 应有 防尘 设计。生产 车间 内 地面 、 顶棚 、 墙 、 柱 、 窗 口等处的 阴阳角 ,应 呈弧形 设计。 5. 1. 6 其 他基础 设施: 给 排水、 通 风 排 气 、照 明 、 仓储 、温 控 、 污 水处理、 无害化处理、 供电 、 消防 、 运输 、应 符合 GB 5 03 1 7 的要求。 5 .2 设备要求 5. 2. 1 屠宰设施设备应 满足 设计屠宰 能力 , 符合 GB /T 3
11、0 95 8 的规定 , 定期 维护 和 保养 。不 能使 用国家 规定的 淘汰 设备。 5. 2. 2 应设有 独立 的检验 室 。 配 备有 与 屠 宰加工规 模相 适应的 非洲 猪 瘟 、 旋毛 虫、 “ 瘦肉 精” 、 抗 生 素 、 水分、 细 菌、 挥发 性 盐基氮 等理化、 生化及残留检测 能力 检验 室 , 各实 验 室功能 区分 开且相 对 独立 。DB 45 /T 2 46 5 20 22 3 配备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显微镜、 恒温培养箱、 烤箱、水 浴锅、 干燥器、 万分之一天平、温 湿 度 计、 冰箱、 冰柜、加 样器、 酶标仪、 纯水仪、 超净工作台、 高温灭菌
12、器、 凯氏定氮蒸馏玻璃装置、 滴定 管、荧光 PC R仪 等。设备 定期维护、校准、检定。 5. 2. 3 应设有监控 设备。包括 :视频监控 系统,在生猪 进场、产 品出厂、待 宰间、屠宰 车间、检验 岗 位、 检验室、分 割 车间等处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备, 实行中央控制, 应与县级以上监管部门联网运行并 接受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监控;用 于 监 测、 控制、 记 录的设备, 如压力表、温 湿度计等, 应定期 校准、维护。 5. 2. 4 卫生消毒设施设备应满足 GB 1 26 9 4 的规定。 6 生产经营 6 .1 工艺流程 屠宰工艺流程合理, 应包括喷淋、致 昏、 刺杀放血、 脱毛
13、或剥皮、 预干燥、 开膛、 净腔、 去头、 去 蹄尾、劈(锯)半、修整等。 6 .2 人员配备及从业资格 屠宰工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包括实验室检测检验人员)等相关人员应符合 G B 1 26 94 的 规 定。 6 .3 屠宰操作规范 6. 3. 1 生猪入厂时 ,屠宰厂应 查验生猪随 附(佩戴)的 牲畜标识 、动物检疫 合格证明、畜 禽 运输车 辆 备案证明和清洗消毒凭证。 6. 3. 2 宰前要求按照 GB /T 1 72 3 6 的规定。 6. 3. 3 屠宰厂应在屠宰车间显著位置标识生猪屠宰操作工作流程图和肉品品质检验工序位置图。 6. 3. 4 屠宰全过程 屠体、胴体 、肉品和副
14、产品不着地 。屠宰过程 中红脏与白 脏应分别收 集处理。屠 宰 操作应符合 GB /T 1 72 36 的有 关规定。 6. 3. 5 动物产品品质检验人员严格按照 GB / T 17 996 对 每头 猪进行头部检验、 体表检验、 内脏检验、 胴 体检验、复验与盖章。 6 .4 污染控制 6. 4. 1 应制定大肠 杆菌等主要 致病菌和指 示菌等微生 物污染的监控 计划和操 作程序,应 采取修割、 剔 除、清洗、消毒等适当措施,避免污染其他肉品、设施设备和场地。 6. 4. 2 应制定防止化学污染的控制计划和操作程序,避免使用污染生猪或生猪产品的化学制剂。 6. 4. 3 应制定防止异 物污
15、染的 控制计划和操 作 程序, 采取有效措 施降低金属 或其他异物 污染生猪或 生 猪产品的风险。 6. 4. 4 应做好预防措施,避免各类杀虫剂或其他药剂对人身、生猪或生猪产品、设备工具等的污染。 6 .5 消毒 应每天对厂区、 车间、 设施、 设备清洗消毒,定 期 更换消毒药。 生产过程中, 应定期对器具、操 作 台和接触生猪产品的加工表面进行清洗消毒。 生猪屠宰、 检验过程使用的器具和设备、 宰杀设备、 检验 刀 具 、 开膛 和 开 片刀具 、检疫检验 盛 放内脏 的 托盘等,每次 使 用 后 ,应 使 用8 2 以上的 热 水 进行清洗 消毒。 DB 45 /T 2 46 5 20
16、22 4 6 .6 分割 分割的质量要求应 符合 G B/ T 99 59 .2 的规定。 6 .7 贮存和运输 应 符合 GB 1 4 88 1中规定的 食品的 贮 存 和 运输 的要求。 6 .8 产品召回管理 对于不 合格 产品的 召 回 ,应 符合 GB 14 88 1中规定 的产品 召 回 管理的要求。 7 检验检疫 7 .1 严 格 生猪 入 厂和产品出 厂 查 验,出 厂的生猪产品应 当 按照 规定加 盖印 章 ,附 具 检疫 证 明 和肉 品品 质检验 合格 证 明 。 7 .2 应对 每批 屠 宰加工产品 进行非洲 猪 瘟 、 “ 瘦肉 精” 等检测 ,检测 频 次 和 比例
17、 符合 农业农村主 管部 门规定。 7 .3 抽样 要求, 抽样 方法, 样 品的包 装 、标 记 、 保存 和 运输 ,按照 NY /T 3 2 27 的要求 进行 。 7 .4 制定主要致 病菌和指示 菌等卫生指 标检测方 案 , 明 确 检测 频 次 和数量 , 至 少 每季 度 开 展 一 次 菌落 总数、沙门氏菌等主要致病菌和指示菌的检测。 详 细 检测 项目 和方法 参见 附录 A。 7 .5 应 根据 屠宰 环节肉品质 量安全 风险 状况 制定 兽 药、 重金属 等残留检测 方 案 ,按 批次 和数量 明 确 检 测 频 次 和 次 数,定期 开 展 兽 药和 重金属 残留检测。
18、 详 细 检测 项目 和方法 参见 附录 B 。 7 .6 应 根据 屠宰 环节肉品品 质及质量安 全制定水分 、寄生虫病 等检测方 案 ,按 批次 和数 量 明 确 检测 频 次 和 次 数,定期 开 展 水分、寄生虫病检测。 详 细 检测 项目 和方法 参见 附录 C。 7 .7 不 具 有 7 .4 、7 .5 、 7. 6 检测 能力 的屠宰厂,应委 托 具 有资质的第 三 方检测 机 构 进行 检测。 8 排放及无害化处理 8 .1 屠宰厂 副 产品及 废 弃 物 流 向 不应对 合格 产品和周围环境 造 成 污染 。 8 .2 屠宰厂应建 立 恶臭 污染 物 收 集 处理 系统 ,
19、屠宰 、加工和无 害化处理产生的 烟 气 、 污 水等排放 指标 应 符合 环 保 要求。 8 .3 对屠宰加工过 程 中产生的 污 物、 废 弃 物、病害生猪及其产品应及 时 进行 无害化处理。 8 .4 不 具 有病害 生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 理 能力 的, 应委 托 具 有 资质的 专 业 无害化处理 厂 进行 无害 化处 理。 9 质量管理 9 .1 屠宰经营方 式 可 采取 自营、 代 宰。 实行 代 宰经营的, 代 宰量不 能超 过屠宰总量的 2 0 ,应 与 生猪 经 纪 人 签 订协议 , 明 确双 方的质量安全 责任 。 9 .2 应建 立 生猪 屠宰质量管 理制度,包 括:检
20、疫 申报 、经 纪 人备 案 管理、 生猪 入 厂 查 验 登记 、 待 宰 静 养 、 “ 瘦肉 精” 等 风险 物质检测、 肉品品质检验、 非洲 猪 瘟 检测、 动 物疫 情报告 、 生猪产品 追溯 、 清洗 消毒 、无害化处理、食品加工 助 剂 和化学品 使 用管理、应 急 管理等生猪屠宰质量管理制度。 9 .3 应建 立 屠宰 生产管理制 度,包括: 安全生产、 屠宰 信息报 送 、生猪屠 宰 证章 标 志 使 用管理、 设施 设备日 常 使 用、设施设备检测 保养 、屠宰 从 业人员管理、 缺陷 产品 召 回 等生猪屠宰生产管理制度。 9 .4 应 每月 对生猪屠宰全过 程 管理 情
21、况 效 果 评 价 ,对 发 现 的 问题 采取相 应 措 施 进行 纠偏 。 DB 45 /T 2 46 5 20 22 5 9 .5 每月应检查各 项质量、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落实 情况,实施 痕迹化管理 。对生产过 程中发现的 问题 应当及时纠正。 9 .6 应建立企业 管理信息系统 ,实现生猪 采购与进 厂、产品出厂销售等环 节各项记录的 信息化管 理。 建立生猪屠宰溯源查询系统,信息采集点覆盖屠宰全流程,实现生猪进厂到产品出厂各 环节有效 追溯。 9 .7 实行肉品品质检验电子信息化管理,建立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系统。 9 .8 建立并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 C P)
22、体系 。 9 .9 应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专业培训,提高人员专业能力。 9. 10 做好各环节和活动的记录,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肉类保质期满后的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 保存期限不少于 2 年。 DB 45 /T 2 46 5 20 22 6 A A 附录A (资料性) 主要致病菌和指示菌卫生指标检测方法 A .1 菌落总数 A .1 .1 样品 猪肉。 A .1 .2 实验方法 采 用GB 4 78 9 .2检测。 A .2 大肠杆菌 A .2 .1 样品 猪肉。 A .2 .2 实验方法 采 用GB 4 78 9 .3检测。 A .3 沙门氏菌 A .3 .1 样品 猪肉 表 面 、屠宰环境
23、、猪肉。 A .3 .2 实验方法 采 用GB 4 78 9 .4检测。 A .4 金黄色葡萄球菌 A .4 .1 样品 猪肉 表 面 、屠宰环境。 A .4 .2 样品制备 至 少 选取 5 个 采样 点 。 在各 个 采样 点 , 用无菌 棉 签 沾 取P B S液 擦拭 猪肉、 环境 表 面 , 随后棉 签置 于 含 1. 0 mL P B S液 的 E P 管中, 混匀 , 直 接 检测 或置 于 - 80 保存 。 A .4 .3 实验方法 A .4 .3 .1 试剂 7.5 N a C l 肉 汤 , 胰蛋白 胨 肉 汤 ,T aq 酶 ( 5 U / L ) 、 Mg C l 2
24、 ( 25 mm ol / L) 、 d N T P s( 10 mm ol / L) 、 D N A 抽 提 试 剂 盒 。 DB 45 /T 2 46 5 20 22 7 A .4 .3 .2 引物 上游引物: 5 A AG CA CA TAA CA AG CG AG ATA AC 3 , 下 游引物: 5 T GA TA AA GA AGA AA CC AG CA GAG 3 , 探针为:FA M 5 - C GT CTA CA AG AA GA ACA TG GT AA TG 3TA M RA。 A .4 .3 .3 仪器 可调微量移 液枪及枪头 、恒温培养 箱、高压锅 、二级生物 安
25、全柜、电 子秤、荧光 PC R 仪、恒温水 浴锅、冷冻高速离心机、旋涡混匀器。 A .4 .3 .4 增菌培养 样品充分混匀后取 0 .5 mL ,加入到 4. 5 mL的7 .5 Na Cl肉汤或 胰蛋白胨肉汤中,37 培养24 h。 A .4 .3 .5 D NA 模板制备 按DN A抽提试 剂盒说明书进行。 A .4 .3 .6 反应体系配制 在25 L 反 应 体系中,10 PC R bu ff er 2. 5 L、Mg C l 2 2. 5 L、 d NT Ps 1 . 0 L、上游和下游引物各 0. 5 L,T aq酶 0 .3 L , 探针0. 3 L ,模板溶液2. 0 L ,
26、灭菌 双蒸水补足体积至25 L。 A .4 .3 .7 实时 PC R 反应条件 94 变性45 s,5 8 退火60 s,7 2 延伸60 s,经4 0 个循环;循环结束后,7 2 ,10 min 。 A .4 .3 .8 结果判定 质控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阴性对照无 C t值 并且无扩增 曲 线; 阳性对照的 C t值 3 0,并 且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 如阴性对照和阳性对照不满足上述条件,则视为实验不成立。 A .4 .3 .9 结果分析 检测样本出现特定的扩增曲线, 且计数的Ct值 32 , 判定为阳性。 Ct值32或无Ct值的 判定为阴性。 A .5 单核增生李斯特氏菌 A .5
27、.1 样品 猪肉表面、屠宰环境。 A .5 .2 样品制备 至少选取5个 采样点。 在各个采样点, 用无菌棉签沾取PB S液 擦拭 猪肉、 环境表面, 随后棉签置于含 1. 0 mL P BS液 的EP管中, 混匀,直接检测或置于- 80 保存。 A .5 .3 实验方法 A .5 .3 .1 试剂 7.5 Na Cl肉 汤,胰蛋白 胨肉汤,Taq 酶( 5 U/L ) 、MgC l 2 (25 mm ol / L)、d NT Ps( 10 mm ol /L) 、DN A抽 提试剂盒。 DB 45 /T 2 46 5 20 22 8 A .5 .3 .2 引物 上 游 引物: 5 - C GC
28、 AA AA GAT GA AG TT CA AAT CA - 3 , 下 游 引物: 5 - C TC CT GG TG TTT CT CG AT TA AAA GT - 3 , 探针 : F A M 5 - CG AC GG CAA CC TC GG AG ACT TA CG - 3 TA M R A 。 A .5 .3 .3 仪器 可 调 微量 移 液 枪 及 枪头 、 恒 温 培养 箱 、 高 压 锅 、 二 级 生物 安全 柜 、 电 子秤 、 荧光 P C R 仪 、 恒 温水 浴锅 、 冷 冻 高 速 离 心 机 、 旋 涡混匀 器 。 A .5 .3 .4 增菌培养 样 品 充
29、 分 混匀后 取 0. 5 mL ,加 入 到4.5 mL 的7 .5 N a C l 肉 汤 或 胰蛋白胨 肉 汤 中,37 培养 24 h 。 A .5 .3 .5 D NA 模板制备 按 D N A 抽 提 试 剂 盒说 明 书 进行 。 A .5 .3 .6 反应体系配制 在 25 L 反 应 体系 中,10 P C R bu ff er 2 . 5 L 、 Mg C l 2 2 . 5 L 、 d N T P s 1 . 0 L 、 上 游 和下 游 引物 各 0. 5 L ,T aq 酶 0. 3 L , 探针 0. 3 L , 模 板溶 液 2. 0 L , 灭 菌 双 蒸 水
30、补 足体积 至 25 L 。 A .5 .3 .7 实时 PC R 反应条件 94 变 性4 5 s ,5 8 退 火 60 s ,7 2 延 伸 60 s ,经 40 个循 环; 循 环结 束后 ,72 ,1 0 mi n 。 A .5 .3 .8 结果判定 质 控 标准应 符合以 下要求: 阴 性对照无 C t值 并 且 无 扩增 曲 线 ; 阳 性对照的 C t值 3 0,并 且 出 现特 定的 扩增曲 线 ; 如阴 性对照和 阳 性对照不 满足上 述 条件,则 视 为 实 验不成 立 。 A .5 .3 .9 结果分析 检测 样 本出 现特 定的 扩增曲 线 , 且 计数的C t值 3
31、2 , 判 定 为 阳 性。 C t值 32 或 无C t值 的 判 定 为 阴 性。 DB 45 /T 2 46 5 20 22 9 B B 附录B (资料性) 药物残留指标检测方法 B .1 违法添加 B .1 .1 -受体激动剂 B .1 .1 .1 项目 包括: 克伦特罗、 莱克多巴胺、沙 丁胺醇、 特布他林、西 马 特罗、 非诺特罗、 氯丙那林、 妥布特罗 和喷布特罗。 B. 1. 1. 1. 1 样 品 肝脏。 B .1 .1 .1 .2 检测方法 具体参照 G B/T 2 13 13 检 测。 B .1 .1 .2 项目 快速检测“瘦肉精”: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B.
32、 1. 1. 2. 1 样 品 猪尿。 B .1 .1 .2 .2 检测方法 采用相应试纸条筛选,检测灵敏度分别不低于3 pp b、3 pp b和5 pp b 。筛选 出的阳性尿液,采用 NY /T 3 14 6 进行 检测。 B .2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B .2 .1 项目 地塞米松和倍他米松。 B .2 .2 样品 肝脏。 B .2 .3 检测方法 具体参照SN / T 22 22检测 。 B .3 药物残留 B .3 .1 项目 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 DB 45 /T 2 46 5 20 22 10 B .3 .2 样品 肝脏 。 B .3 .3 实验方法 按照GB /T 2 0
33、 75 6检测。 DB 45 /T 2 46 5 20 22 11 C 附录C (资料性) 猪肉和寄生虫检测方法 C .1 猪肉水分含量 C .1 .1 样品 猪肉。 C .1 .2 实验方法 按照GB 5 00 9 .3食品中水 分的测定中第 一法进行。 C .2 寄生虫 C .2 .1 旋毛虫 C .2 .1 .1 样品 胴体两侧的横膈膜肌脚部。如是部分胴体,可从肋间肌、腰肌、咬肌、舌肌等处采集。 C .2 .1 .2 实验方法 采用GB /T 1 8 64 2检测。 C .2 .2 弓形虫 C .2 .2 .1 样品 猪膈肌。 C .2 .2 .2 实验方法 C. 2. 2. 2. 1
34、试 剂 7.5 Na Cl 肉 汤 , 胰蛋白胨肉 汤 ,T aq 酶 (5 U/ L )、 Mg Cl 2 (25 mm ol /L) 、 d NT Ps( 10 mm ol /L) 、 DN A 抽提试剂盒。 C. 2. 2. 2. 2 引 物 上游引物: 5- A CG CT GA AGT GA CT GA CG AC -3 ,下 游引物 : 5 G CAC CC AT AC CA ACA GC C 3 , 探针为: FA M:5 -CAT CT AC GA GG AGC AC AC 3 TA M RA。 C. 2. 2. 2. 3 仪 器 可调微量移 液枪及枪头 、恒温培养 箱、高压锅
35、 、二级生物 安全柜、电 子秤、组织 捣碎机、荧光 P CR 仪、恒温水浴锅、冷冻高速离心机、旋涡混匀器。 C .2 .2 .2 .4 样品处理 取 猪肉样品3 0 g,用组织 捣碎机绞碎,加50 mL 0.2 5 胰蛋白 酶于37 水 浴消化1 h。 吸管反复吹打 悬液,4 00 0 r/ mi n 离心10 mi n ,弃上清 ,取沉淀用于DN A的提 取。 DB 45 /T 2 4 6 12 C. 2. 2. 2. 5 按 DN A C. 2. 2. 2. 6 在 25 0. 5 L, T a C. 2. 2. 2. 7 94 变 C. 2. 2. 2. 8 质控 标 阴 阳 如 C.
36、2. 2. 2. 9 检测 样 6 5 20 22 DN A 模板 制 A 抽 提 试 剂 盒 反应体系 配 L反 应 体 系 中 a q 酶0. 3 L 实时 P CR 变 性1 5 s, 5 7 结果判定 标 准应符合以 阴 性对照无 C t 阳 性对照的 C t 如 阴性对照 和 结果分析 样 本出现特定 制 备 盒 说明书进 行 配 制 中 ,1 0P C R L , 探针0 .3 反应条件 7 退火 4 5 s 下要求: t 值并且无 扩 t 值30 , 并 和 阳性对照不 的扩增曲线 行 。 bu ff er 2. 5 L,模板溶 液 ,72 延 伸 扩 增曲线; 并 且出现特 定
37、 满 足上述条 件 , 且计数的C t 5 L 、Mg Cl 2 液 2 .0 L, 灭 伸 60 s, 经 40 个 定 的扩增曲 线 件 ,则视为 实 t值 3 2, 判 2. 5 L、d N 灭 菌 双蒸水 补 个 循环; 循 环 线 ; 实 验不成立。 定为阳性。 C N TP s 1. 0L 补 足体积至2 5 环 结束后,7 t值 32或无 C 、上游和下 游 5 L。 2 , 1 0 mi n Ct值 的 判 定 为 游 引物各 n 。 为 阴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地方标准 生猪集中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DB 45/T 2465 2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刷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