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3 . CCS P 6 广 Techn 2021 - 14 0 6 7 西 壮 预 拌 ical s pe - 12 - 20 发 壮族 拌 混 凝 cificati 发 布 广西 壮 族 自 凝 土 绿 on for g 壮 族自治 区 自 治 绿 色 生 g reen p r o concr e 区 市场监 督 区 生 产管 o duction e te 督 管理局 地 D B 理技 术 managem e 发 布 45 方 标 B 45/T 24 2 术规 程 e nt of r e 2022 - 0 布 5 标准 2 0 2021 程 e ady-mi x 0 1 - 20
2、 实 准 x ed 实 施DB 45 /T 2 42 0 20 21 I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 义 . 1 4 基本规定 . 1 5 厂址选择 . 2 6 厂区要求 . 2 7 设备设施 . 2 8 生产管理 . 3 9 排放监测 . 3 10 运输 . 4 参考文献 . 5 DB 45 /T 2 42 0 20 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 T 1 .12 0 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 准化文件的 结构和起草 规则的规 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
3、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 广西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 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广西大都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同达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南宁市嘉泰水泥 制品有限公司、广西军泰建材有限公司、广西云鹰建材有限公司、广西硅酸盐学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冯庆革、 施健、 陈正、 许文涛、 张建、 黄冰宇、 李志雄、 李居荣、 马瑜、 刘文 军、王育宏 、吴晓远、 刘威、陈汝 华、黄以伟 、黄剑锋、 胡海力、何 元华、谢吉 程、唐宇豪 、农喻媚、 郭金龙、李静、陆乔、王小凡、叶增鑫、蒋伟勤、李锡松。 DB 45 /T
4、 2 42 0 20 21 1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的基本规定、 厂址选择、 厂区要求、 设备设施、 生产管理、 排放 监测和运输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 文件。 GB 3 09 6 声环 境 质量标准 GB 4 91 5 水 泥工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8 97 8 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
5、GB /T 9 14 2 混凝土 搅拌机 GB /T 1 01 71 建筑施工机 械与设备 混 凝土搅拌站(楼) GB 1 23 48 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T 16 15 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 62 97 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T 2 64 08 混凝土 搅拌运 输 车 JB /T 1 28 16 建筑施工机 械与设备 环保 型 混凝土搅拌站(楼) JG J/ T 32 8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 技术规程 JT/ T 79 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JG J/T 3 28 界 定的以
6、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 gr ee n pr od uct io n of r ead y- mi xe d con cr et e 在预拌混凝土生产和运输的活动中, 以节能、 降耗、 减排为目标, 以科学管理和技术为手段, 实现 预拌混凝土生产全过程资源节约及污染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过程。 4 基本规定 4 .1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照广西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生产设施进行建设、验收。 DB 45 /T 2 42 0 20 21 2 4 .2 预拌混凝土 企 业应设 置 能 够满足 绿 色生产管理 要求的 组织 机构, 配 备 相 应的专业
7、技 术人 员 及检 测 设备,建 立完善 的绿色生产管理制 度 。 4 .3 预拌混凝土 企 业应对有 组织 和 无组 织粉尘 排放 、 噪声 排放 进 行日 常 监测 , 留存 监测 记录 ,并 应有 监测 报告 。 4 .4 绿色生产管理过程中的 各岗 位人 员 应 经 过 培训方 可 上岗 。 5 厂址选择 5 .1 新 建厂址应 符合所在地 区的规 划 及土 地使 用性质。 5 .2 新 建预拌混凝土 企 业应 避开环境敏感 区, 宜 远 离 居 民 集中居 住 区。 5 .3 不 符合 本文件 5. 1 和 5. 2 要求的 已 建 预拌混凝土 企 业不应 进 行 扩 建。 6 厂区
8、要求 6 .1 厂区 道路 及 生产作业区 的 地面 应 采 用不起 尘 的 硬 化 地面 。 地面 应 整洁 平坦 , 无凹 陷或凸 起, 无浮 土, 无料迹 。 6 .2 对厂区 进 行 清扫 作业 时 , 宜使 用机 械清扫 设备, 减 少 二次扬尘 , 保持道路清洁 ,行 车 不起 尘 。 6 .3 厂区 门 口 宜 设 置 自 动喷淋冲洗装置 。 6 .4 围 墙四周 、生 活 区、 办 公区内 未硬 化的 空地 应 进 行绿化。 7 设备设施 7 .1 生产设备 7. 1. 1 选用的生产设备 在 生产、 运输、 泵送 、 试验 过程中 所 产生的 噪声 、 能 耗 和排放应 符合
9、 G B/T 91 42 、 GB /T 1 01 71 、GB /T 2 64 0 8 和 J B /T 1 2 81 6 的规定。 7. 1. 2 生产设备 宜使 用 清洁 能 源 , 所使 用的能 源 应 符合所在地 区的 环保 要求。 7 .2 环保设施 7. 2. 1 预拌混凝土 企 业应 采 用 高塔式骨料 仓或封闭式 骨料堆场 , 骨料堆场 应 与配料 机构 一 起 封闭 , 采 用 四面墙上加装硬顶 的 封闭方式 , 骨料堆场顶 部 安装喷淋抑尘装置 , 作业设备及运输 车辆 通行及 装卸骨 料时 该 喷淋抑尘装置 自 动 运行。 骨料堆场进 出口的 宽度 及大小应仅适于作业设
10、备及运输 车辆 通行, 配料 机构应 加装强 制 除尘装置 , 使 用 干燥骨料时 , 该 除尘装置 应 当在装载 机 开始向配料 机构 送料时 自 动 运行。 7. 2. 2 搅 拌 楼(站) 应 符合 G B/T 1 01 71 和 J B/ T 12 81 6 的 规定并 满足 以下要求: 搅 拌 楼(站) 生产工 艺 过程中的 上料 、 配料 、 搅 拌 等环节 应 实 施 封闭 ,达 到所在地 区 噪声 和 粉尘 排放 指 标的要求。 暴露 于 室外 的输 送皮带等送料装置 ,其 皮带 应 四面封闭; 搅 拌 楼(站) 主 体 结构 二层 及以 上 部分应 密闭 ,其内部应 采 用
11、防尘 的 采光 设备 采光 。 7. 2. 3 骨料堆场 的设 计 和施工应 满足安全 要求, 其 仓储 容量 宜 大于该 型号搅 拌 站两个台班所需骨料 量 , 骨料堆场周边墙高宜 不 低 于9 m , 墙体 设 计 应达 到 承 载 力要求, 骨料堆场顶 部中心 距地面高度宜 不小于 10 m 。 7. 2. 4 搅 拌主机 楼 、 粉料仓 应 满足 下列要求: DB 45 /T 2 42 0 20 21 3 搅拌主机楼、粉料仓应使用集尘设施除尘,除尘设施应保持完好,滤芯等易损装置应定期保 养或更换,单个粉料仓除尘器的过滤面积不小于 24 m。两个 以上同品种粉料仓集中除尘的其 除尘器的过
12、滤面积不小于 36 m; 搅拌主机卸料口下方的地面应保持清洁,并设有排污槽,及 时清理泥浆类物质; 粉料仓应配备除尘器、安全阀、报警器,除吹灰管及除尘器出口外,不应再有通向大气的出 口。吹灰管应采用硬式密闭接口,吹灰过程中应保证接头牢固可靠,不应泄露。粉料仓吹灰 过程中,散装运输车应将其安全阀吹灰的压力限制在 0. 2 MP a 以下; 粉料仓应有料位控制系统,料位应有重量或高度显示。料位控制系统显示部分装置位置应便 于上料人员吹灰控制。粉料仓内的粉料位置达到设定的高度时,应触发报警器自动报警,粉 料仓顶部(含除尘装置)应清洁,不积尘。除尘装置设置在粉料仓顶部的,应设置能到达粉 料仓顶部的走梯
13、。 7. 2. 5 废混凝土应 回收使用, 应具备砂石 回收系统。 固体废物堆 放处应按三 面墙上加装 棚顶的形式 进 行封闭,废物堆放不应超出其边界。 7. 2. 6 搅拌机、 混凝土运输 车的清洗用水应优先使用中水、 雨水, 并循环利用,废 水应收集处理, 达到 GB 8 97 8 的要 求可排放,应 配备相关设施,对污水进行三级以上沉淀处理;沉淀池应及时清理,清理物 应及时运走。 7. 2. 7 应配备相应的 清洗设备 ,保持设备 设施清洁、 整洁,混凝 土运输车出 厂前应在固 定地点进行 清 洁。 7. 2. 8 离居民区较近的一侧,经监测厂界噪声超过 G B 3 09 6 和 GB
14、12 34 8 规 定 的, 应 安装隔声设施。 8 生产管理 8 .1 粉料上料过程应有专人监控。 8 .2 宜综合利用 工业 废物( 如矿山废石 、粉煤灰等 )和建筑垃圾 ,在利用 废物的过程 中,应遵守 各项 要求,不应造成二次污染。 8 .3 应采取优化配比、 加强预算、 细化管理等措施, 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并对固体废物作专门的处理。 8 .4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及时清理,宜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循环利用清理物及废水等。 8 .5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的生产管理系统,生产记录应电子化存储并可被追溯。 8 .6 企业应对装车 容量、生 产流程、操 作规程等提出 相应的管
15、 理要求,并 对相关人员进 行培训,混 凝 土运输车出厂后不产生遗撒。 8 .7 应对集尘、降噪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8 .8 液体外加剂的储存、输送应采取密闭和防渗漏措施。 8 .9 不应从粉料仓及螺旋输送系统的维修检测口取料。 9 排放监测 9 .1 应有厂区污染物排放点平面图,排放点有变化时应及时更新。 9 .2 制定噪声、 粉尘、污水、 废弃物排放 控制程序 ,内容包括 资源配备、 控制目标、 控制措施、 检查 记录 、整改措施、应急预案等。 9 .3 对噪声、粉尘、污水、废弃物排放应按照 JGJ /T 3 28 的要求 定期自检并达 到相关要求,不合格的 应立即按应急预案的要
16、求进行处置。 DB 45 /T 2 42 0 20 21 4 9 .4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应 符合 GB 49 1 5 的规定以及 环境保 护 要求, 确 定厂 界 和厂区内 环境空气 功 能 区 类 别, 制定厂区生产性 粉尘 监测 点 平面 图 ,建 立环境空气 监测 网络 与 制 度 , 评价 和 控 制厂区和厂 界 的 环境空气 质量。 9 .5 搅 拌 站(楼 ) 厂 界环境 空气 功 能区 类 别 划 分和 环境空气污 染物 中的 总悬 浮颗粒物 、可 吸入 颗粒 物 和 细 颗粒物 的 浓 度 、厂 界平 均浓 度 差值 和厂区内生产 时段无组织 排放 总悬 浮颗粒物 的 l h
17、 平 均浓 度 的 控 制要求应 符合 J G J / T 32 8 的规定。 9 .6 有 组织 排放的排 气 筒 应 符合 GB /T 1 6 15 7 的规定。 9 .7 企 业应自行监测大 气污染物 排放 情况 , 或配 备大 气污染物 排放自 动 监 控 设备并 纳入 统一 监 控系统 , 维护 自 动 监 控 设备, 保持 稳 定运行和监测 数据 准 确 。 9 .8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应按照 GB 3 09 6 和 GB 1 23 4 8 的要求以及规 划 , 确 定厂 界 和厂区 声环境 功 能区 类 别,制 订 噪声 区域 方 案 和 绘 制 噪声 区 划 图 ,建 立环境噪
18、声 监测 网络 与 制 度 , 评价 和 控 制 声环境 质量。 9 .9 搅 拌 站(楼) 的厂 界声环境 功 能区 类 别 划 分和 环境噪声最 大限 值 应 符合 GB 3 09 6 和 GB 1 23 4 8 的规 定。 1 0 运输 1 0. 1 原材料 10 .1 .1 运输 车辆 尾 气污染物 排放应 符合 G B 1 62 97 的 规 定。 10 .1 .2 流 散物体 应 采 用 全封闭 的 车辆 运输。 10 .1 .3 运输 车辆装料 和 卸料 后 应 清扫干 净后 方 可 驶 离装卸料 区域。 10 .1 .4 运输 车辆 驶 离 厂区应 冲洗干 净 ,不 造 成 二
19、次污染 。 10 .1 .5 粉料 运输 车辆 应 保持外 观 清洁 ,应用 湿 式方式进 行 清洁 。 10 .2 产 品 10 .2 .1 混凝土运输 车 应 安装符合 J T/ T 794 规定的 卫星 定位 装置 ,并 接 入 全 国 道路 货 运公 共 监管 服务 平台 , 宜在车上安装 摄像 头 对 路 况 及行 驶情况 进 行监 控 。 10 .2 .2 应对混凝土运输 车 入 料 口及 卸料 斗 在 入 料 及 卸料完 毕后 及 时清 理。 1 2 GB /T 14 9 0 JG J/ T 3 2 8 0 2 预 拌 混 凝 8 预拌混 凝 参 凝 土 凝 土绿色生 产 参 考文 产 及管理技 术 献 规程 DB 45 /T 24 20 20 2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地方标准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技术规程 DB 45/T 2420 2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刷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