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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2 T1831-2022 城镇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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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2 T1831-2022 城镇地理国情监测技术规程.pdf

    1、ICS 07.040 CCS A 75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1831 2022 城镇地理 国情监测 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eographic conditions monitoring of city 2022 - 03 - 03 发布 2022 - 05 - 03 实施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42/T 1831 2022 I 目 次 前言 . III 引言 . V 1 范围 . 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 1 3 术语 和定 义 . 1 4 成果 主要 技术 指标 及规 格 . 2 4.1 数

    2、 学基 础 . 2 4.2 成果 . 2 5 技术 路线 . 3 6 技术 要求 . 4 6.1 收 集资 料及 整合 . 4 6.2 监 测信 息采 集 . 4 6.3 外 业调 查与 核查 . 7 6.4 元 数据 生产 . 7 6.5 统 计分 析 . 8 6.6 监 测图 件编 制 . 8 6.7 监 测报 告撰 写 . 8 7 质量 控制 . 8 7.1 过 程质 量控 制 . 8 7.2 质 量检 查与 验收 . 9 7.3 各 工序 检查 内容 . 9 8 成果 上交 与归 档 . 10 8.1 成 果汇 交内 容 . 10 8.2 成 果文 件组 织 . 11 8.3 成 果资

    3、 料封 装 . 11 附录 A ( 资料 性) 监测 数据集 成果 属性 结构 . 12 附录 B ( 资料 性) 元数 据成果 属性 结构 . 19 附录 C ( 资料 性) 统计 分析数 据成 果属 性结 构 . 20 附录 D ( 资料 性) 图件 类型及 内容 . 22 附录 E ( 资料 性) 建设 用地分 类 . 23 DB42/T 1831 2022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 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 起草。 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 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4、 专利 的责任 。 本文件 由湖 北 省 测绘 工程院 提出 。 本文件 由湖 北 省 自然 资源 厅 归口 。 本文件 起草 单位 : 湖 北省 测绘工 程院 、 湖 北省 航测 遥感院 、 湖 北省 标准 化与 质量研 究院 、 湖 北省 地 理国情 监测 中心 、湖 北省 测绘成 果档 案馆 、武 汉追 月信息 技术 有限 公司 。 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 洪亮 、 邹崇 尧 、 黄国 清、 祁信 舒、厉 芳婷 、石 婷婷 、贾 继鹏、 张亮 、谢 秋琪 、 冯霞、 姜楠 、 何 丽华 、赵 薇、李 云川 、陈 春华 、胡 菡、代 莉、 黄露 、於 新国 。 本 文 件 实 施 应 用

    5、 中 的 疑 问 , 可 咨 询 湖 北 省 自 然 资 源 厅 , 联 系 电 话 :027-86656061 ,邮 箱: ; 对 本 文 件 的 有 关 修 改 意 见 建 议 请 反 馈 至 湖 北 省 测 绘 工 程 院 , 联 系 电 话 : 027-87850867 , 邮箱:395724740qq.coom 。 DB42/T 1831 2022 V 引 言 为保障 城镇 地理 国情 监测 作业流 程与 质量 控制 的规 范性和 可靠 性, 促进 城镇 地 理国情 监测 成果 标准 的统一 性, 根据 湖北 省行 业管理 和地 方特 色, 制定 本文件 。 本文件 是在 充分 调研

    6、 国内 地理国 情监 测方 面的 技术 标准和 成熟 的技 术方 法基 础上, 经过 专题 研究 , 总结城 镇地 理国 情监 测实 践经验 和科 研成 果后 编写 而成。 DB42/T 1831 2022 1 城 镇地理 国情监测 技术规 程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城 镇地 理 国 情监测 成果 主要 技 术 指标 及规格 、 技 术路 线 、 技术 要求 、 质量 控制 、 成 果 上交与 归档 的要 求。 本文件 适用 于湖 北省 城镇 地理国 情监 测工 作, 其他 地理国 情监 测工 作可 参考 使用。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7、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 。 其 中 ,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 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 , 其 最新 版本 (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 ) 适 用于 本 文件。 GB/T 917 公路 路线 标识 规则和 国道 编号 GB/T 4754 国 民经 济行 业 分类 GB/T 13923 基 础地 理信 息要素 分类 与代 码 GB/T 17798 地 理空 间数 据交换 格式 GB/T 18316 数 字测 绘成 果质量 检查 与验 收 GB/T 25344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铁 路线 路名 称代 码 GB/T 26767 道 路、

    8、 水路 货物运 输地 理信 息基 础数 据元 GB/T 39613 地 理国 情监 测成果 质量 检查 与验 收 GB 50137 城市 用地 分类 与规划 建设 用地 标准 GB/T 50280 城 市规 划基 本术语 标准 CH/T 1007 基 础地 理信 息 数字产 品元 数据 CH/T 4023 地 理国 情普 查 成果图 编制 规范 CH/T 9012 基 础地 理信 息 数字成 果数 据组 织及 文件 命名规 则 CH/T 9029 基 础性 地理 国 情监测 内容 与指 标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3.1 城镇 city 以非农 业人 口聚 集

    9、为 主要 特征的 居民 点。 包括 按国 家行政 建制 设立 的市 和镇 。 来源 :GB/T 50280-1998,2.0.2 3.2 地理国 情 geographic conditions DB42/T 1831 2022 2 对地球 表层 构成 国家 物资 基础的 自然 、 生 物和 人文 等各种 条件 因素 的空 间分 布、 时 间变 化和 它们 之 间的相 互关 系进 行宏 观性 、整体 性、 综合 性的 调查 、分析 以及 描述 形成 的结 果。 来源 :CH/T 4023-2019,3.1 3.3 地理国 情监 测 geographic conditions monitoring

    10、 综合利 用全 球卫 星导 航 定 位技术 、 航空 航天 遥感 技 术 、 地理 信息 系统 技术 等 现代测 绘技术, 综 合各 时期已 有测 绘成 果档 案, 对地形 、 水 系、 交 通、 地 表覆盖 等要 素进 行动 态和 定量化 、 空 间化 的监 测, 并 统计分 析其 变化 量、 变化 频率、 分布 特征 、地 域差 异、变 化趋 势等 ,形 成反 映各类 资源 、环 境、 生态 、 经济要 素的 空间 分布 及其 发展变 化规 律的 监测 数据 、地图 图件 和研 究报 告。 来源 :GB/T 39613-2020,3.1 3.4 城镇建 成区 urban build-up

    11、area 城镇行 政区 域内 , 具 有市 及镇建 制或 位于 无建 制的 乡、 镇 与村 但被 征用 , 由 实际已 开发 建设 、 基 础 设施和 公用 设施 具备 的主 要成片 区域 及与 之密 切联 系的飞 地型 片区 共同 组成 的地区 。 3.5 建设用 地 development land 包括城 乡居 民点 建设 用地 、 区域 交通 设施 用地 、 区 域公共 设施 用地 、 特 殊用 地、 采 矿用 地以 及其 他 建设用 地等 。 来源 :GB 50137-2011,2.0.1 3.6 不透水 面 impervious surface 一种水 不能 入渗 到地 表以 下的

    12、自 然或 人工 覆盖 类型 , 包括 裸露 的岩 石地 表、 道路、 停车 场、 建筑 屋 顶以及 广场 等。 4 成果主要 技术 指 标及 规格 4.1 数学基础 数学 基 础应 满足 如下 要求 : a) 平面 坐 标系 统 : 1) 采用2000 国家 大地 坐标 系 ; 2) 地 理 坐标 , 经纬 度 坐标 值以 “ 十进 制 度” 为 单位 ,采 用 双精 度 浮点 数 表示 ,至 少 保留 9 位小数 ; 3) 投影坐 标 ,采 用高 斯- 克吕 格投影 , 按3 度分 带 ,平 面坐标 值以 “ 米 ”为 单位 ,至 少保 留 3 位小 数。 b) 高程基准:采 用1985 国

    13、家 高程基 准 , 高 程系 统为正 常高 ,以 “米 ”为 单位 , 至少保 留 2 位小 数 ; c) 时间基准 : 日期 采用 公元 纪年, 时间 采用 北京 时间 。 4.2 成果 DB42/T 1831 2022 3 4.2.1 监测数 据集 监测数据 集 应满 足如 下要 求: a) 内容:包 括 城镇 建 成区 、城 镇 不透 水 面、 建设 用 地、 基 本公 共 服务 设 施、 综合 交 通 网络设施 等监测 数据 ; b) 格式:GDB 格式 ; c) 命 名 :以 城 镇名 称 命名 ,按 要 素数 据 集和 要 素层 组织 , 数据 集 名称 分 别为 “城 镇 建成

    14、区 、 城 镇 不 透水 面 、 建 设 用地 、 基 本 公共 服 务设 施 、综 合交 通 网络 设 施” 等 ,要 素层 名 以数 据 名命 名,存 储在 对应 的数 据集 中,如 基本 公共 设施 服务 数据集 的要 素层 包括 学校 和医院 ; d) 属性结 构: 参照 附录 A; e) 采集精 度: 应不 大 于 5 个 像素, 遇高 层建 筑物 或阴 影遮挡 等特 殊情 况不 大 于10 个 像素 。 4.2.2 元数据 元 数据 应满 足如 下要 求: a) 内容: 包括 影像 数据 源元 数据和 外业 调绘 核查 元数 据; b) 格式:ShapeFile 文 件格 式; c

    15、) 属性结 构: 参照 附 录 B。 4.2.3 统计分析 成果 统计分 析成 果应 满足 如下 要求: a) 内 容 :包 含 但不 限 于城 镇建 成 区、 城 镇不 透 水面 、建 设 用地 、 基本 公 共服 务设 施 、综 合 交通 网络设 施等 监测 内容 的统 计分析 数据 ; b) 格式:Excel 文 件格 式; c) 属性结 构: 参照 附录 C。 4.2.4 监测图 件 监测图 件应 满足 如下 要求 : a) 基本单 元: 城镇 ; b) 图名: 监测 区名 称+ 图件 类 型,其 中图 件类 型参 照附 录D 填 写; c) 图幅规 格: 按需 选择 比例 尺、图 幅

    16、尺 寸、 版式 和图 面配制 ; d) 格式:TIFF 文 件格 式, 分 辨率不 低 于 300 dpi 。 4.2.5 监测报告 监测报 告应 满足 如下 要求 : a) 形式: 应包 含纸 质和 电子 文档; b) 格式:WORD 、WPS 、PDF 等; c) 要求: 纸质 文档 应与 电子 文档保 持一 致。 5 技术路 线 以数字 正射 影像 为主 要数 据源, 结合 其他 数据 成果 , 通过 资料 收集 及整 合、 监测信 息采 集、 外业 调 查与核 查等 技术 流程 , 建 立监测 数据 集成 果, 开展 统计分 析、 监测 图件 编制 、 监测 报告 撰写 。 在 监测

    17、信 息采集 和外 业调 查与 核查 过程中 完成 元 数 据生 产。 城镇地 理国 情监 测技 术路 线如图1所 示。 DB42/T 1831 2022 4 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 监测报告撰写 监 测报告撰写 收集资 料及整合 收集资料及整合 监测信息采集 监测信息 采集 外 业调查与核查 外业调查与核查 监测图件编制 监 测图件编制 成 果上交与归档 成果上交与归 档 图1 城镇地 理国 情监 测 技 术路 线图 6 技术要 求 6.1 收集 资 料及 整合 收集 资 料及 整合 应满 足如 下要求 : a) 收集的 资料 应包 括: 1) 基础地 理信 息数 据成 果; 2) 自然资 源调

    18、查监 测数 据成 果; 3) 其他行 业部 门专 题数 据成 果; 4) 社会经 济数 据统 计成 果; 5) 其他数 据 成 果等 。 b) 对收集 到的 资料 成果 进行 甄选分 析、 数字 化、 空间 化等整 合处 理。 6.2 监测 信 息采 集 6.2.1 城镇 建 成区 6.2.1.1 监 测内 容 监测内 容如 下 : a) 紧邻城 镇建 成区 边界 线的 耕地、 人工 堆掘 地、 荒漠 与裸露 地不 归入 ; b) 紧邻城 镇建 成区 边界 线的 绿化林 地、 绿化 草地 归入 , 其他 园地、 林地、 草地 、 郊野 公园、 森林 公园不 归入 ; c) 与城镇 建成 区主

    19、体相 连、 有主干 道路 连通 且距 离小 于 50 米的 房屋 建筑 区均 归 入; d) 判断为 永久 建设 用地 的在 建工地 归入 城镇 建成 区, 临时用 地不 归入 ; e) 城市道 路与 城镇 建成 区边 界线相 切时 ,应 沿城 市道 路外侧 将其 归入 城镇 建成 区; f) 广场、 露天 体育 场应 归入 城镇建 成区 ,其 他类 型构 筑物不 归入 ; DB42/T 1831 2022 5 g) 对于河 流 , 根 据其 等级 进 行判别 ,0 级和 1 级河 流 不归入 城镇 建成 区 , 其 他 等级河 流 , 位 于城 镇建成 区内 部时 归入 ,位 于城镇 建成

    20、区边 缘时 不归 入; h) 湖泊、 坑塘 等其 他水 域, 根据其 是否 属于 城市 景观 用地进 行判 别。 若属 于城 市景观 用地 , 则 归 入城镇 建成 区。 6.2.1.2 采 集要 求 监测内 容采集 要求 如下 : a) 宜以历 史监 测数 据为 基础 进行采 集; b) 边界线 一般 不向 已有 监测 数据的 内部 收缩 勾绘 ; c) 边界线 应按边 缘地物 实际 走向的 轮廓勾 绘, 不能跨 越房屋 建筑( 区)、 构筑物 、水域 、绿地 、 农林用 地等 ; d) 边界宜 沿基 本建 成且 边界 较明显 的完 整地 块勾 绘, 如院落 、围 墙; e) 当河岸 为城

    21、镇建 成区 绿化 景观时 , 边 界沿 河流 的高 水位线 走向 勾绘 , 连 同绿 化部分 归入 城镇 建 成区; f) 边界勾 绘应 舍弃 实际 直径 小于5 米的 小弯 曲。 6.2.2 城镇不 透水面 6.2.2.1 监 测内 容 监测地 表水 不能 入渗 到地 表以下 的自 然或 人工 覆盖 类型, 应包 括裸 露的 岩石 地表、 道路 、停 车场 、 建筑屋 顶以 及广 场等 。 6.2.2.2 采 集要 求 监测内 容采 集要 求如 下: a) 可 从 同期 地 理国 情 监测 数据 的 房屋 建 筑区 、 道路 、构 筑 物、 人 工堆 掘 地、 拆迁 待 建工 地 、房 屋建

    22、筑 工地 、其 他建 筑工 地、岩 石地 表中 进行 提取 ,并结 合影 像进 行构 面; b) 房屋建 筑区 的不 透水 面, 识别原 则如 下: 1) 临街旧 城建 筑区 、 带地 下 车库的 新建 高层 房屋 建筑 区, 房屋 建筑 即为 不透 水 面, 可不 做处 理; 2) 可区分 独栋 房屋 应基 于监 测区域 房屋 建筑 数据 , 准 确提取 小区 中的 房屋 、 道 路、 广场 及构 筑物作 为不 透水 面; 3) 无 法 区 分 独 栋 房屋 的 情 况应 采 用 估 算 方 法。 可 参 照各 城 市 住 宅 小 区绿 地 率 的相 关 规 定 要 求,按 规定 的各 城市

    23、 住宅 小区平 均绿 地率 的面 积补 给为可 透水 面, 其余 区域 为不透 水面 。 c) 建筑工 地的 不透 水面 ,识 别原则 如下 : 1) 旧房拆 迁重 建的 建筑 工地 归为不 透水 面; 2) 基于透 水地 表 (如 耕地 ) 开建的 建筑 工地 , 应核 查 建筑工 地的 所属 类型 确定 建筑工 地中 真 正属于 不透 水面 的区 域。 d) 应对提 取的 城镇 不透 水面 数据进 行面 连续 消除 处理 。 6.2.3 建设用地 6.2.3.1 监 测内 容 应包括 城乡 居民 点建 设用 地、 区 域交 通设 施用 地、 区域 公 用设 施用 地、 特殊 用地、 采矿

    24、用地 及其 他 建设用 地等 。建 设用 地分 类 如附 录E 中表E.1所 示。 DB42/T 1831 2022 6 6.2.3.2 采 集要 求 监测内 容采 集要 求如 下: a) 建设用 地监 测数 据采 集应 符合GB 50137 的规 定; b) 利用地 理国 情监 测数 据成 果提取 建设 用地 应按 照附 录 E 中表 E.2 对 应关 系进 行提取 ; c) 建设用 地内 部被 闭合 道路 包围的 绿化 林地 、 绿 化草 地 以及房 屋建 筑区 的其 他附 属绿化 用地 应归 入建设 用地 ; d) 建设用 地边 缘处 的绿 化林 地或绿 化草 地应 归入 建设 用地;

    25、e) 河道及 两岸 堤坝 上的 大片 绿化林 草, 若位 于城 镇建 成区内 部, 周围 均已 归入 建设用 地且 河道 具 有城市 景观 功能 时, 应一 同归入 建设 用地 , 若 位于 城镇建 成区 边缘 或山 区、 村庄等 区域 , 则 不 归入; f) 城镇建 成区 内部 的公 园与 广场, 应将 其范 围内 的绿 化林地 、 绿 化草 地等 绿化 设施整 体归 入建 设 用地, 外部 的大 型郊 野公 园仅将 其管 理及 服务 设施 用地归 入建 设用 地; g) 森林公 园和 风景 名胜 区的 管理及 服务 设施 用地 应归 入建设 用地 ; h) 除拆迁 待建 工地 外的 建筑

    26、 工地 , 若 被房 屋建 筑区 包 围, 应归 入建 设用 地, 若 位于房 屋建 筑区 边 缘处且 已基 本建 成应 归入 建设用 地; i) 露天堆 放场 在建 筑物 范围 内的应 归入 建设 用地 , 在 耕地或 林地 间但 确实 属于 采矿用 地的 , 应 将 其与周 边的 房屋 建筑 连片 归入建 设用 地; j) 露天 采 掘场 仅将 地面 生产 用地范 围归 入建 设用 地, 具 体包括 采矿 区域 的地 面硬 化部分 即生 产厂 房、工 业设 施用 地等 生产 用地。 6.2.4 基本公 共服 务设施 6.2.4.1 监 测内 容 监测内 容如 下: a) 采集 初 等教 育

    27、、 中等 教育 、高等 教育 和特 殊教 育机 构,具 体分 类标 准参 照GB/T 4754 规定 ; b) 采集医 院、 卫生 服务 机构 和其他 医疗 卫生 服务 机构 ; c) 养 老服 务设 施 、 应急 避难 场所 等 其他 基本 公共 服务 机构。 6.2.4.2 采 集要 求 监测内 容 采 集要 求如 下 : a) 高等教 育学 校和 中等 教育 学校应 采集 范围 面, 面积 大 于 1600 平 方米 的 其 他学 校 应采集 范围 面, 其余学 校采 集定 位点 ; b) 高等 教 育学 校 里 面存 在附 属小学 时, 应分 别独 立采 集,且 范围 面不 应重 叠;

    28、 c) 学校范围 跨 区县 (如 一部 分在市 辖区 ,一 部分 在周 边的县 城) 时, 应完 整采 集范围 面; d) 学校内 的驾 校招 生门 店不 应采集 ; e) 多个学 校在 同一 位置 时, 表 A.3 字段 TYPE (类 型 ) 按照 文字 最少 的原 则采 集; f) 面积大 于 1600 平方 米的 三 级十等 医院 采集 范围 面, 其他医 院、 社区 卫生 服务 机构 及 其他 医疗 卫生机 构采 集定 位点 ; g) 不应采 集建 筑中 的学 校和 医院; h) 同一个 学校 或医院 被 分隔 多处的 采集 方式 应符 合下 述规定 : 1) 若分布 在不 同的 地

    29、方 ,应 采集为 多个 图斑 ,属性 赋 值应写明* 分校 或* 分院; 2) 若仅被 道路 、河 流等 线状 要素分 开 , 应采 集多 个图 斑,赋 相同 属性 。 i) 同时达 到范 围面 采集 标准 的 学校 和医 院出 现包 含关 系时, 采集 方式 应符 合以 下规定 : DB42/T 1831 2022 7 1) 学校和 医院 应分 开采 集范 围面, 且范 围面 不能 重叠 ; 2) 学校和 医院 无法 分割 时, 规模较 大的 采集 范围 面, 规模较 小的 采集 定位 点 ; 3) 学校仅 包含 医务 室时 ,整 体作 为 学校 采集 ,不 单独 采集医 院。 j) 学校、

    30、 医院 的计 算占 地面 积应与 专题 资料 中的 占地 面积相 符 ; k) 养老服 务设 施、 应急 避难 场所等 其他 基本 公共 服务 机构采 集要 求宜 根据 实际 需求, 在项 目技 术 设计书 中明 确规 定。 6.2.5 综合交 通网 络设 施 6.2.5.1 监 测内 容 监测内 容如下: a) 采集铁 路正 线的 中心 线; b) 采集轨 道交 通正 线的 中心 线; c) 采集宽 度大 于3 米的 所有 公路中 心线 ,并 对技 术等 级为高 速或 类型 为国 道、 省道的 公路 构面 , 含无植 被覆 盖、 经硬 化的 路堤、 路堑 的范 围 ; d) 采集宽 度大 于

    31、3 米的 所有 城市道 路中 心线 ,并 构面 ,含 人 行道 和 无 植被 覆盖 、经硬 化的 路堤 、 路堑的 范围 ; e) 采集轨 道交 通站 点中 心点 位,点 位应 落在 相应 线路 上。 6.2.5.2 采 集要 求 监测内 容采 集要求 如 下: a) 采集道 路面 状数 据时 ,应 按下述 原则 处理 : 1) 同层面 状数 据内 部不 得重 叠; 2) 上下层 道路 重叠 时, 以较 宽的道 路为 主采 集道 路面 ; 3) 道路中 心宽 度小 于 10 米 的 绿化隔 离带 应作 为道 路面 采集; 4) 道路中 间的 花坛 不宜 采集 为道路 面; 5) 遇树木 、隧

    32、道等 遮盖 道路 面时,应 进行 道路 压盖 修 正处理 ; 6) 城市道 路与 公路 相交 处有 匝道时 , 若城 市道 路与 公 路不重 合 , 且 公路 为高 速 公路时 , 匝道 应采集 为公 路面 , 其 他情 况匝道 采集 应为 城市 道路 面; 7) 道路面 状数 据相 交时 , 应 进行拓 扑关 系处 理 , 优 先 保证以 路宽 不发 生变 化者 为主 , 修 正其 他道路 面与 其相 交处 边线 关系。 b) 铁路、 轨道 交通 线状 数据 采集属性表 A.5 字段 STARTP (起 点) 、DEST ( 终点 ) 应按 照上 行方 向填写 ; c) 同一铁 路或 轨道

    33、交通 线路 分 多期 建成 时, 应分 段采 集 并分段 填写 表A.5 字段BLDTM (建 成日 期) ; d) 轨道交 通站 点出 入口 数量 计数应 符合 以下 原则 : 1) 已建成 未开 通使用 的 出入 口 应计 入出 入口 数量 ; 2) 轨道交 通两 条线 路相 交处 换乘站 有两 个站 点的 , 出 入 口数量 应赋 值两 个站 点的 总出入 口数 量。 6.3 外业调 查与 核查 无法确 定城 镇建 成区 、 城 镇不透 水面 、 建 设用 地、 基 本公共 服务 设施 、 综 合交 通 网络 设施 的性 质时 , 应进行 外业 调查 与核 查, 并进行 相应 处理 。

    34、6.4 元数据 生产 DB42/T 1831 2022 8 元数据 生产 要求 如下 : a) 影像数 据源 元数 据应 按照 实际使 用的 不同 类型 影像 数据源 的覆 盖情 况确 定基 本记录 单元 ; b) 外业调 绘核 查元 数据 应 以 调绘核查 路 线为 单元 进行 记录 , 调 绘核 查负 责 人 、 外业调 绘方 法 、 调 绘核查 开始 日期 、 调绘 核查 完成日 期 等4 个 元数 据项 的属性 值有 差别 的区 域 应 划分更 小的 记 录 单元 ; c) 调绘核 查日 期一 般 按 1 天 为单位 记录 ; d) 元数据 面要 素面 积不 应小 于 1 平 方米 ,

    35、线 要素 长度 不应小 于1 米; e) 元数据 面层 和线 层要 素间 不应出 现交 叠、 自相 交、 自重叠 ,面 边线 和线 边线 折角不 小 于 5 度。 6.5 统计分 析 6.5.1 基本统 计 在城镇 地理 国情 监测 成果 基础上 对城 镇建 成区 面积 、 城 镇建 成区 扩张 情况 、 城镇不 透水 面 面 积 、 建 设用地 面积 、 基 本公 共服 务设施 、 综 合交 通网 络设 施等进 行定 量化 统计 , 形 成客观 、 标 准、 丰富 的城 镇 地理国 情监 测基 本统 计信 息。 6.5.2 综合统 计分 析 在城镇 地理 国情 监测 成果 基础上 ,宜 结合

    36、 基础 性地 理国情 监测 成果 、城 市总 体规划 资料 以及 人口 、 经济、 社会 等其 他专 题资 料, 从 单个 城镇、 区域 等 不同尺 度, 对城 市空 间扩张 变化 、 城 市规 划实 施、 城 市基本 公共 服务 水平 、 城 市综合 交通 网络 、 城 市绿 地道路 水系 对雨 水的 吸纳 蓄渗和 缓释 等方 面的 作用 开 展综合 统计 分析 , 评价 城 市规划 实施 效果 、 基本 公 共服务 及综 合交 通网 络建 设水平 、 海绵 型城 市地 表 径 流系数 情况 及其 与规 划目 标的比 较等 。 6.6 监测图 件编 制 监测图 件编制 应 满足 如下 要求:

    37、 a) 图件数 据总 体要 求: 1) 数据精 确性 :未 经制 图综 合的基 础要 素图 形与 原数 据套合 差不 大 于 0.2 毫米 ; 2) 表达合 理性 : 基 础要 素综 合取舍 和图 形概 括应 符合 制图区 域的 地理 特征 , 保 持要素 之间 关 系合理 、表 达正 确; 3) 内容完 整性 :图 面要 素内 容应完 整, 要素 属性 应正 确; 4) 资料现 势性 :必 要时 使用 其他补 充资 料和 参考 资料 对地图 要素 进行 更新 。 b) 图件类 型及 图件 内容 应符 合附 录 D 要 求; c) 附图附 表 布 局同 侧应 对齐 ,大小 适宜 ,间 距合 理

    38、, 配置与 主图 保持 整体 协调 一致; d) 整段文 字宜 采用 仿宋 体, 字数、 字号 、字 间隔 、行 距应根 据图 面空 间大 小进 行设计 。 6.7 监测报 告撰 写 根据监 测数 据集 、 统计 分 析成果 、 专题 图等 进行 监 测报告 撰写 。 监测 报告 不 仅反映 监测 区域 的内 部 结构变 化, 同时 需分 析监 测区域 的变 化成 因, 为城 镇规划 、社 会治 理、 政府 决策提 供支 持。 7 质量控 制 7.1 过程质 量控 制 DB42/T 1831 2022 9 通过对 各环 节进 行过 程质 量抽查 来对 整个 生产 过程 进行质 量控 制。 重点

    39、 检查 质 量管理 情况 和生 产过 程质量 控制 情况 , 对 发现 的问题 及时 归纳 分析 , 并 督促整 改落 实, 对存 在的 质量问 题和 技术 偏差 , 提 出 整改意 见。 过程质 量检 查 应 重点 关注 问题处 理的 一致 性。 7.2 质量检 查与 验收 7.2.1 总则 城镇地 理国 情监 测成 果质 量检验 实行 “两 级检 查、 一级验 收” 制度 。 7.2.2 一级检 查 作业部 门作 为过 程质 量控 制 的主 体, 应根 据项 目成 果的特 点和 生产 计划 安排 , 划分 好过 程质 量控 制 的关键 工序 和结 点, 制定 好各工 序质 量控 制的 内容

    40、 、方法 和要 求, 并在 具体 实施过 程中 留下 相关 记录 。 一级检 查的 内容 主要 包括 以下方 面 : a) 一级检 查由 承担 单位 作业 部门专 职检 查人 员进 行, 过程检 查对 监测 成果 资料 进行 100 内业 检 查,外 业检 查应 合理 确定 检查范 围确 保成 果质 量, 并应做 好检 查记 录 ; b) 检查出 的问 题 、 复查 的结 果应在 检查 记录 中记 录; c) 一级检 查提 出的 质量 问题 , 监 测作 业人 员应 认真 修 改, 修改 后应 在检 查记 录 上签字 , 检查 记录 随监测 成果 资料 一并 提交 二级检 查 部 门; d)

    41、经一级 检查 不合 格或 未达 到质量 指标 要求 的, 监测 成果资 料应 全部 退回 处理 , 退回 处理 后的 监 测成果 资料 须进 行复 查, 确定问 题是 否修 改完 整。 7.2.3 二级检 查 二级检 查的 内容 主要 包括 以下方 面: a) 监测成 果通 过一 级检 查后 ,才能 进行 二级 检查 ; b) 二级检 查由 承担 单位 专职 质检部 门进 行, 二级 检查 对监测 成果 资料 进 100 内业检 查并 进行 一 定数量 的外 业检 查, 且原 则上与 过程 检查 的外 业检 查成果 不应 重复 , 检 查出 的问题 、 复查 的 结 果应在 检查 记录 中记

    42、录; c) 二级检 查应 审核 一级 检查 记录、 技术 总结 、工 作总 结; d) 二级检 查提 出的 质量 问题 , 监测承 担单 位应 认真 组织 全 面修 改, 修改 人员 应 在 检 查记录 上签 字; e) 经二级 检查 不合 格或 未达 到质量 指标 要求 的, 监测 成果资 料应 全部 退回 处理 , 处理 后的 监测 成 果资料 须重 新履 行二 级检 查,直 至合 格为 止; f) 二级检 查完 成后 ,应 编写 检查报 告。 7.2.4 质量验 收 监测成 果经 二级 检查 合格 后, 委托 具有 资质 的质 量 检验机 构 进 行质 量验 收 , 并出具 检验 报告

    43、, 检验 报告格 式按 照GB/T 18316 执行。 7.3 各工序 检查 内容 7.3.1 监测数 据集 成果 检查 监测数 据集 成果 检查按GB/T 39613 相 关规 定执 行。 7.3.2 元数据 成果 检查 DB42/T 1831 2022 10 元数据 成果 检查 应满 足如 下要求 : a) 元数据 成果 命名 、属 性、 格式是 否正 确; b) 元数据 生产 内容 是否 完整 ,表达 是否 正确 ; c) 元数据 是否 覆盖 整个 监测 任务区 范围 ,拓 扑关 系是 否正确 。 7.3.3 统计分 析成 果检 查 统计分 析成 果检 查应 满足 如下要 求: a) 结构正 确性 :成 果的 文件 命名、 数据 格式 、数 据组 织是否 正确 ; b) 计算正 确性 : 统计 分析 计 算是否 正确 , 是否 符合 理 论变化 规律 , 尤其 注重 检 查异常 数据 的合 理 性和准 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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