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40 CCS B 05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5652021 滩涂地中山杉造林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afforestation in tidal-flat areas of Taxodium Zhongshanshan 2021 - 12 - 31发布 2022 - 06 - 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6/T 1565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造林作业设计 . 1 5 造林地选择 . 1 6 苗木选
2、择 . 2 7 整地 . 2 8 造林 . 2 9 幼林抚育 . 3 10 检查验收 . 3 11 档案管理 . 3 DB36/T 1565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林业科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坤水、周晨、王丽艳、林洪、杨桦、骆昱春、狄岚、雷昌菊、李闪金、夏国 新。 DB36/T 15652021 1 滩涂地中山杉造林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滩涂地中
3、山杉造林作业设计、 造林地与苗木选择、 整地时间与方式、 造林时间与方法、 幼林抚育、检查验收和档案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江西滩涂地中山杉生态防护林、抑螺防病林和商品用材林等人工造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LY/T 1607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LY/T 1625 抑螺防病林营造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776和 LY/T 162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
4、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中山杉 Taxodium zhongshanshan 以北美落羽杉、墨西哥落羽杉以及池杉为亲本材料,经过人工杂交选育获得的系列优良无性系的统 称。 3.2 滩涂地 Tidal flat 江河、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江滩、河滩、湖滩、洲滩和临水护堤地。 4 造林作业设计 参照GB/T 15776、LY/T 1607和LY/T 1625有关条款。 5 造林地选择 宜选择常年最长淹水时间不超过60d,最大淹水深度不超过树高2 m,且不在以湿地为保护对象的自 然保护地范围内的滩涂地。 DB36/T 15652021 2 6 苗木选择 6.1 苗木品种 国家或江西省
5、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的中山杉 118、中山杉302等无性系。 6.2 苗木规格 苗木高度以造林后当年,幼林高度达到或超过滩涂地警戒水位为宜。对于高杆芦苇草洲滩涂地应采 用苗高2.0m的大苗。 6.3 苗木质量 6.3.1 要求根系发达、树干通直,生长发育良好,无机械损伤。 6.3.2 非季节性淹水地宜采用苗高1.0m 的容器苗或大田苗,大田苗土球直径应为苗木地径的 68 倍。 6.3.3 季节性淹水地宜采用苗高1.5 m的容器苗,提高耐水淹能力。 7 整地 7.1 整地时间 整地时间依据造林季节确定,一般情况下,在造林前 15d30d 进行整地即可。如滩涂地土壤深厚 肥沃、杂草不多,可
6、以随整地随造林。 7.2 整地方式 造林地全面割除草灌后,对于极度坑洼不平处进行平整。穴垦整地,苗高在1m2m 的中小苗,穴 规格为 30cm30cm30cm;苗高在2m 以上的大苗,穴规格最小为 50cm50cm40cm。 8 造林 8.1 造林时间 8.1.1 容器苗造林 四季均可造林,以春夏雨季造林为宜。秋冬季造林,应适时掌握雨情,宜在雨季前期造林。 8.1.2 大田苗造林 大田苗必须带土球,土球直径为苗木地径的 68倍,宜在冬、春季下透雨之后或阴雨天造林,应 在中山杉树苗展叶前完成造林。 8.2 造林密度 根据培育目标和立地条件等因素确定,不肥沃的滩涂地宜密植。营造生态防护林、抑螺防病
7、林宜采 用宽行窄株的方式,顺水流方向为宽行,利于行洪,株行距 3m(35)m为宜,670株1110 株 hm 2 ;营造商品用材林以株行距 2m(23)m为宜,1660株2500株hm 2 。 8.3 造林方法 DB36/T 15652021 3 栽植时保持苗木竖直,苗高1.0m的中小苗木,栽植深度为20cm25cm;苗高2.0m的大规格苗, 栽植深度35cm。填土时,特别注意不要把土球和容器内的基质踩散。塑料杯容器苗,栽植时要去掉苗 木根系不易穿透或不易分解的容器。 9 幼林抚育 9.1 灌溉 造林时或造林后,遇干旱天气,应适时进行浇灌。 9.2 封禁设施 营造生态防护林、抑螺防病林,应按
8、LY/ T 1625要求建设血吸虫宣传公告牌和封禁设施,避免牛、 羊等牲畜随意进入。 9.3 除草松土 造林后 34年内应进行除草松土,每年 2 次。第1次在 45月,以割除藤本植物为主;第2次 在 89 月,此次除草最为关键,应对草进行全面割除。除草时,少用化学除草剂除草。 9.4 补植 对死亡植株进行补植,补植苗应采用不低于同规格苗木。 9.5 施肥 对于瘠薄滩涂地,造林后需进行追肥。施肥时间在抚育除草后进行,以冬季为宜。施肥时,采用沟 施或点施。肥料以长效复合肥为主,施肥量为200g株250g株。 10 检查验收 造林及幼林抚育完成后,检查验收参照GB/T 15776的规定执行。 11 档案管理 11.1 档案内容 档案内容包括:造林作业设计文件、图表,造林地点与面积,造林地前茬与土壤情况,整地方式与 规格,苗木品种、大小规格与来源,造林时间、方法与密度,幼林抚育管理技术措施,病虫害发生与防 治情况,各项造林作业的实际用工量和肥、药、物料的使用,成活率、保存率和生长量调查情况等。 11.2 文档管理 造林技术文档应建立专人、专柜管理,坚持专人记载,按时填写,做到准确无误。纸质档案每项工 序均由技术人员和造林业务领导审查签字后存档,能录入电脑进行电子存档的应建立电子档案。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