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20202021 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指引 Guidelines for the cultivation of community social organizations 2021 - 11 - 23 发布 2022 - 02 - 23 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ICS 03.020 CCS A 20 35 DB35/T 20202021 I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原则 . 1 5 培育机构 . 2 6 培育流程 . 2 7 培育要求 . 2 8 培育目标 . 4 9 保障措施
2、 . 4 附录 A(资料性) 培育孵化流程 . 5 参考文献 . 6 DB35/T 2020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州市民政局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民政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州市民政局、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社会工作联合会、福州大学、闽江 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医科大学、集美大学、福州市长乐区社会工作者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洪霖、梁静、徐若兰、王杰、叶佳媚、许丽英、巨东红、陈家辉、霍予。
3、DB35/T 20202021 1 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指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的基本原则、培育机构、培育流程、培育要求、培育目标和保障措 施。 本文件适用于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5/T 1271 社区社会工作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区社会组织 community social organization 由社区居民发起
4、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 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 3.2 公益创投 venture philanthropy 将经济生活中的“风险投资”或“创业投资”理念延伸到公益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之中,开展公益 性质的创业和投资。 4 基本原则 4.1 党建引领 把党建作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的引领和保障,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2 需求为本 深入调查分析村(居)民需求,以满足需求为检验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的必要性。 4.3 因地制宜 根据村(居)经济、社会、文化等发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社区社会组织类型进行培育。 4.4 创新治理 以社区社会
5、组织培育为载体,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DB35/T 20202021 2 5 培育机构 5.1 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设立的社会工作站、社会工作服务窗口或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第 三方机构承担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工作。 5.2 培育机构除了应符合 DB35/T 1271 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a) 由专人负责; b)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 c) 熟悉培育孵化流程和制度要求; d) 拥有开展培育孵化工作的师资力量。 5.3 若为第三方机构,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 b) 连续 3 年按时年报。 5.4 培育机构师资
6、力量要求应包括: a) 社会工作领域内专家或学者; b) 取得社会工作中级及以上证书; c)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 培育流程 培育孵化流程图见附录 A。 7 培育要求 7.1 提出申请 7.1.1 发起人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7.1.2 村(居)民委员会应对申请进行初审,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培育机构。 7.1.3 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 a) 拟成立社区社会组织的类别; b) 拟成立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进程; c) 拟成立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愿景; d) 拟成立社区社会组织与属地创新治理的符合程度; e)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7.2 需求评估 7.2.1 培
7、育机构应对拟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进行需求评估。 7.2.2 培育机构可选择以下方式开展需求评估: a) 村(居)民委员会走访; b) 问卷调查; c) 村(居)民和相关人员座谈。 7.2.3 需求评估内容应包括: a) 村(居)民兴趣爱好的满足; DB35/T 20202021 3 b) 特殊群体服务需求的满足; c) 村(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意愿; d) 其他村(居)民公共服务需求的满足。 7.2.4 需求评估结束后,培育机构应形成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 a) 需求评估过程、方式和内容; b) 组织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c) 组织成立工作的计划和时间安排。 7.2.5 需求评估时,应
8、优先考虑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农民工、 服刑人员或强制戒毒等限制自由人员的未成年子女、 困难家庭、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有不良行为青少年、 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 7.2.6 应明确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的目标人群,人数不少于 10 人。 7.3 签订协议 培育机构应与发起人、村(居)民委员会签订培育协议,协议内容由三方自行协商确定。 7.4 培育实施 7.4.1 培育机构应按照培育协议约定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工作。 7.4.2 培育孵化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 a) 召开拟成立组织发起人座谈会; b) 协助做好党建联系工作; c) 协助拟定组织目
9、标与章程; d) 协助做好理事会人选推荐; e) 协助制定发展规划与计划; f) 协助制定财务和人员管理制度。 7.5 效果评估 7.5.1 培育结束后一个月内,应进行培育效果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7.5.2 效果评估团队应由以下各方组成: a) 发起人; b) 村(居)民委员会; c) 培育机构; d) 培育出资方; e) 无利益关系的相关方。 7.5.3 效果评估内容应包括: a) 培育目标达成情况:对照协议约定内容,分为完全达成、基本达成和未达成; b) 培育效果等级:分为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7.6 培育完成 7.6.1 对评估合格且符合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法定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
10、织,可协助其到所在市 (区、县)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DB35/T 20202021 4 7.6.2 对评估合格但未达到法定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应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和成员构成, 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7.6.3 对评估不合格的社区社会组织,应由村(居)委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服务。 8 培育目标 8.1 通过培育孵化,使社区社会组织具备一定的知识、能力和运作技巧。 8.2 社区社会组织知识,应包括但不限于: a) 社区社会组织基础知识; b) 社区社会组织业务知识; c) 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管理; d) 社区社会组织人力资源管理; e) 社区社会组织财务政策与管理。 8.3 社
11、区社会组织能力,应包括但不限于: a) 文案书写与媒体运用能力; b) 项目策划与项目实施能力; c) 公开演讲与协商游说能力; d) 社会组织筹款能力; e) 参与实施公益创投能力。 8.4 社区社会组织运作技巧,应包括但不限于: a) 村(居)民的需求调查:共同性需求、个性化需求; b) 村(居)的需求分析:需求满足情况、反映需求渠道; c) 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与管理。 9 保障措施 9.1 培育机构应联合政府部门及社会力量,通过以下方式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提供扶持政策和措 施: a) 建立党建联系制度; b) 提供社区公益活动; c) 提供公益创投项目; d) 提供能力提升培训;
12、e) 提供其他社区社会组织需要的资源。 9.2 培育机构应发挥社区公益潜能,利用社区能人、贤士、爱心人士等的优势和资源,为社区社会组 织的培育孵化提供人才支撑。 DB35/T 20202021 5 A A A B B B 附录A (资料性) 培育孵化流程 培育孵化流程见图 A.1。 图 A.1 培育孵化流程图 C .1 培育流程图 提出申请 需求评估 签订协议 培育实施 评估效果 培育完成 DB35/T 20202021 6 D C 参考文献 1 DB34/T 32302018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和服务规范 2 DB42/T 15552020 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本流程 3 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民发2017191号) 4 福建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的通知(闽民管201826 号) 5 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指导教材社会工作 实务(中级)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