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9 3 . 0 4 0 C C S P 2 8 33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 B 3 3 / T 2 4 2 7 2 0 2 2 公 路 桥 梁 不 中 断 交 通 常 用 支 座 更 换 技 术 规 程 T e c h n i c a l c o d e s f o r t h e r e p l a c e m e n t o f c o m m o n b e a r i n g s f o r h i g h w a y b r i d g e s w i t h o u t i n t e r r u p t i n g t r a f f i c 2 0 2 2
2、 - 0 1 - 1 2 发 布 2 0 2 2 - 0 2 - 1 2 实 施 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3 3 / T 2 4 2 7 2 0 2 2 I 前 言 本 标 准 按 照 G B / T 1 . 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划 的 规 定 起 草 。 请 注 意 本 标 准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 。 本 标 准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 。 本 标 准 由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提 出 、 归 口
3、并 组 织 实 施 。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浙 江 省 公 路 与 运 输 管 理 中 心 、 东 南 大 学 、 丽 水 学 院 、 杭 州 交 投 科 技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特 希 达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郭 辉 、 吴 刚 、 傅 长 荣 、 李 慧 乐 、 万 颖 君 、 崔 毅 、 涂 昊 、 王 燕 华 、 巫 金 磊 、 邱 剑 季 、 杨 为 启 、 郭 磊 、 周 攀 、 吴 明 、 彭 文 川 、 洪 斌 、 吕 伟 东 。D B 3 3 / T 2 4 2 7 2 0 2 2 1 公 路 桥 梁 不
4、 中 断 交 通 常 用 支 座 更 换 技 术 规 程 1 范 围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公 路 桥 梁 不 中 断 交 通 常 用 支 座 更 换 的 基 本 规 定 、 检 查 、 更 换 设 计 、 施 工 作 业 、 质 量 验 收 等 技 术 要 求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不 中 断 交 通 更 换 公 路 桥 梁 板 式 橡 胶 支 座 和 盆 式 橡 胶 支 座 。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标 准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5、 该 日 期 对 应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G B 5 0 0 1 0 混 凝 土 结 构 设 计 规 范 G B 5 0 0 1 7 钢 结 构 设 计 规 范 J T / T 4 公 路 桥 梁 板 式 橡 胶 支 座 J T / T 3 9 1 公 路 桥 梁 盆 式 支 座 J T G 3 3 6 2 公 路 钢 筋 混 凝 土 及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桥 涵 设 计 规 范 J T G 5 2 2 0 公 路 养 护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6、 评 定 标 准 J T G D 6 0 公 路 桥 涵 设 计 通 用 规 范 J T G H 3 0 公 路 养 护 安 全 作 业 规 程 J T G / T H 2 1 公 路 桥 梁 技 术 状 况 评 定 标 准 J T G / T 3 6 5 0 公 路 桥 涵 施 工 技 术 规 范 J T G / T J 2 2 公 路 桥 梁 加 固 设 计 规 范 J T G / T J 2 3 公 路 桥 梁 加 固 施 工 技 术 规 范 3 术 语 与 定 义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3 . 1 不 中 断 交 通 w i t h o u t i n
7、 t e r r u p t i n g t r a f f i c 即 不 封 闭 交 通 , 保 持 桥 上 车 辆 通 行 状 态 , 包 括 桥 上 交 通 完 全 保 持 正 常 、 限 制 桥 上 通 行 车 辆 的 轴 重 或 车 速 、 封 闭 部 分 车 道 且 限 制 车 速 、 封 闭 部 分 车 道 并 对 轴 重 和 车 速 同 时 限 制 、 更 换 施 工 期 内 部 分 时 段 封 闭 交 通 等 。 3 . 2 同 步 顶 升 s y n c h r o n o u s j a c k i n g 各 千 斤 顶 顶 升 点 处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的 顶
8、 升 量 控 制 在 允 许 的 误 差 范 围 内 , 保 持 同 步 。 3 . 3 成 比 例 顶 升 p r o p o r t i o n a l j a c k i n g 连 续 梁 桥 一 联 内 前 后 相 邻 桥 墩 处 上 部 结 构 以 顶 升 量 成 比 例 方 式 顶 升 。 3 . 4D B 3 3 / T 2 4 2 7 2 0 2 2 2 预 顶 升 p r e - j a c k i n g 在 正 式 顶 升 前 的 试 顶 升 , 目 的 是 检 验 顶 升 方 案 中 顶 升 系 统 、 监 控 系 统 和 顶 升 作 业 等 有 效 性 和 可 靠
9、性 。 3 . 5 临 时 支 撑 t e m p o r a r y s u p p o r t 顶 升 施 工 过 程 中 临 时 承 载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荷 载 的 装 置 。 3 . 6 监 控 系 统 m o n i t o r i n g s y s t e m 在 桥 梁 顶 升 过 程 中 , 对 梁 体 顶 升 高 度 、 应 变 、 偏 移 等 数 据 进 行 实 时 采 集 、 显 示 的 系 统 。 3 . 7 顶 升 支 架 j a c k i n g b r a c k e t 为 千 斤 顶 和 临 时 支 撑 提 供 支 撑 平 台 的 临 时 结 构
10、。 4 基 本 规 定 4 . 1 支 座 更 换 设 计 前 应 收 集 下 列 桥 梁 设 计 、 施 工 和 运 营 养 护 的 历 史 资 料 及 相 关 信 息 , 分 析 拟 更 换 支 座 的 相 关 情 况 , 提 出 设 计 、 施 工 应 关 注 的 事 项 : a ) 设 计 单 位 、 设 计 图 纸 、 桥 梁 设 计 标 准 、 桥 型 、 跨 度 、 截 面 形 状 、 配 筋 、 桥 墩 形 式 、 混 凝 土 设 计 强 度 等 级 、 支 座 型 号 及 布 置 等 ; b ) 施 工 单 位 、 开 工 日 期 、 竣 工 日 期 、 交 工 验 收 资
11、料 、 竣 工 图 纸 、 梁 体 结 构 与 桥 墩 的 混 凝 土 强 度 检 测 报 告 、 支 座 生 产 厂 家 及 检 测 报 告 和 检 测 单 位 等 ; c ) 历 年 的 定 期 检 查 报 告 、 专 项 检 查 报 告 、 养 护 维 修 技 术 文 件 和 基 础 资 料 等 ; d ) 现 行 交 通 运 营 状 况 、 日 均 交 通 量 及 高 峰 小 时 交 通 量 等 。 4 . 2 应 按 照 J T G / T H 2 1 规 定 对 拟 更 换 支 座 的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 下 部 结 构 及 附 属 设 施 的 技 术 状 况 进 行 复
12、查 , 对 影 响 结 构 顶 升 的 病 害 进 行 处 治 后 再 实 施 支 座 更 换 。 4 . 3 新 更 换 公 路 桥 梁 板 式 橡 胶 支 座 、 盆 式 橡 胶 支 座 产 品 质 量 及 技 术 指 标 应 符 合 J T / T 4 、 J T / T 3 9 1 等 标 准 规 定 , 经 检 测 合 格 后 方 可 使 用 。 4 . 4 桥 梁 支 座 更 换 应 积 极 使 用 经 验 证 成 熟 的 新 技 术 、 新 工 艺 、 新 设 备 , 实 现 绿 色 节 能 。 4 . 5 桥 梁 支 座 更 换 不 应 损 伤 原 结 构 , 不 应 降 低
13、桥 梁 原 设 计 标 准 及 设 计 使 用 年 限 。 4 . 6 以 下 情 况 应 中 断 交 通 更 换 支 座 : a ) 顶 升 引 起 的 伸 缩 缝 处 两 侧 桥 面 标 高 差 大 于 5 m m , 且 无 特 殊 处 理 措 施 ; b ) 对 于 纵 坡 4 % 的 大 纵 坡 桥 梁 或 曲 线 半 径 5 0 0 m 的 小 半 径 弯 桥 , 顶 升 施 工 时 解 除 纵 桥 向 和 横 桥 向 约 束 且 没 有 增 加 限 位 装 置 ; c ) 采 用 单 墩 顶 升 方 式 更 换 曲 线 半 径 5 0 0 m 的 小 半 径 弯 桥 支 座 。
14、4 . 7 梁 板 在 正 式 顶 升 之 前 应 进 行 预 顶 升 。 5 检 查 5 . 1 一 般 规 定 5 . 1 . 1 检 查 与 评 估 范 围 包 括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 下 部 结 构 、 支 座 、 附 属 设 施 等 。 检 查 了 解 环 境 温 度 、 交 通 状 况 、 上 部 结 构 及 墩 台 情 况 、 支 座 所 处 路 段 及 位 置 , 支 座 规 格 、 型 号 、 数 量 、 工 作 状 况 、 损 坏 情 况 等 。 5 . 1 . 2 根 据 检 查 结 果 , 结 合 桥 梁 设 计 、 施 工 及 运 营 等 基 础 资 料 参
15、照 附 录 A 确 定 病 害 类 型 及 成 因 。 5 . 2 检 查 要 点 及 方 法 5 . 2 . 1 支 座 检 查 应 涵 盖 支 座 附 近 梁 体 底 部 混 凝 土 和 墩 顶 混 凝 土 质 量 、 支 座 、 支 座 上 下 垫 板 、 支 座 垫 石 等 , 重 点 应 检 查 附 录 A 中 表 A . 1 所 列 病 害 类 型 。D B 3 3 / T 2 4 2 7 2 0 2 2 3 5 . 2 . 2 宜 测 量 记 录 梁 体 、 支 座 及 墩 台 盖 梁 之 间 的 平 面 轴 线 偏 差 数 据 , 并 绘 制 支 座 布 置 图 。 5 . 2
16、 . 3 采 用 人 工 目 视 、 拍 照 、 测 量 等 方 法 进 行 支 座 检 查 ; 对 于 人 工 难 以 到 达 或 具 有 较 高 作 业 风 险 的 情 况 , 可 采 用 无 人 机 搭 载 具 备 拍 照 功 能 的 摄 像 装 置 进 行 检 查 。 6 更 换 设 计 6 . 1 一 般 规 定 6 . 1 . 1 更 换 设 计 应 包 括 顶 升 方 式 、 顶 升 力 、 顶 升 系 统 、 交 通 组 织 、 监 控 系 统 设 计 等 内 容 , 并 应 符 合 公 路 工 程 基 本 建 设 项 目 设 计 文 件 编 制 办 法 规 定 。 对 于 连
17、 续 梁 桥 、 刚 构 桥 、 斜 拉 桥 、 悬 索 桥 等 结 构 复 杂 桥 梁 应 组 织 专 家 对 更 换 方 案 的 可 行 性 和 安 全 性 进 行 论 证 。 6 . 1 . 2 更 换 设 计 应 在 现 场 调 查 基 础 上 , 结 合 桥 梁 设 计 、 施 工 、 运 营 及 历 年 养 护 维 修 资 料 研 究 制 定 。 6 . 1 . 3 更 换 设 计 应 考 虑 不 中 断 交 通 情 况 下 车 辆 荷 载 的 冲 击 力 , 冲 击 力 应 按 J T G D 6 0 的 规 定 进 行 计 算 。 6 . 1 . 4 对 于 装 配 式 梁 桥
18、 , 当 墩 台 部 分 支 座 需 更 换 时 , 应 将 该 墩 台 上 与 之 同 排 的 支 座 全 部 更 换 。 6 . 1 . 5 梁 体 顶 升 后 , 应 将 原 支 座 反 力 安 全 转 移 到 满 足 原 支 座 约 束 条 件 并 可 调 节 的 临 时 支 撑 上 。 6 . 1 . 6 对 于 独 柱 式 桥 墩 , 应 按 照 J T G / T J 2 2 规 定 对 墩 顶 进 行 加 固 防 止 劈 裂 损 坏 , 可 采 用 碳 纤 维 布 或 钢 包 箍 等 方 式 进 行 加 固 , 并 进 行 结 构 安 全 性 验 算 。 6 . 1 . 7 不
19、 中 断 交 通 条 件 下 更 换 连 续 梁 桥 、 刚 构 桥 、 斜 拉 桥 、 悬 索 桥 等 结 构 复 杂 桥 梁 支 座 应 对 顶 升 更 换 过 程 进 行 施 工 监 控 方 案 设 计 , 可 参 考 附 录 B 。 6 . 2 顶 升 方 式 6 . 2 . 1 应 根 据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形 式 、 墩 台 类 型 、 支 座 类 型 ( 包 括 规 格 型 号 和 数 量 等 ) 、 桥 上 交 通 荷 载 和 桥 址 环 境 等 , 选 择 适 宜 的 梁 体 顶 升 方 式 。 6 . 2 . 2 可 采 用 的 顶 升 方 式 包 括 纵 桥 向 逐
20、 墩 同 步 顶 升 、 纵 桥 向 成 比 例 顶 升 以 及 整 联 或 整 桥 同 步 顶 升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采 用 合 理 顶 升 方 式 : a ) 对 于 多 跨 或 多 孔 桥 梁 , 当 满 足 结 构 受 力 要 求 时 , 宜 优 先 采 用 纵 桥 向 逐 墩 同 步 顶 升 方 式 ; b ) 对 于 连 续 梁 结 构 , 当 采 用 单 墩 顶 升 方 式 不 能 满 足 顶 升 高 度 要 求 时 , 可 在 同 一 联 前 后 相 邻 的 桥 墩 处 成 比 例 顶 升 , 即 需 更 换 支 座 的 桥 墩 处 顶 升 高 度 最 大 , 前 后
21、 相 邻 桥 梁 墩 处 顶 升 高 度 依 次 减 小 , 各 墩 的 顶 升 高 度 值 应 结 合 结 构 计 算 确 定 。 c ) 弯 桥 不 宜 采 用 纵 桥 向 逐 墩 同 步 顶 升 方 式 , 宜 采 用 整 联 或 整 桥 同 步 顶 升 方 式 。 6 . 2 . 3 顶 升 设 计 应 明 确 梁 体 顶 升 高 度 和 高 度 差 , 确 保 顶 升 过 程 梁 体 结 构 及 构 造 不 受 损 坏 。 6 . 3 顶 升 高 度 控 制 6 . 3 . 1 桥 梁 顶 升 高 度 控 制 指 标 主 要 包 括 墩 台 处 最 大 容 许 顶 升 高 度 、 纵
22、 桥 向 顶 升 高 差 、 横 桥 向 顶 升 不 同 步 高 差 等 。 6 . 3 . 2 更 换 设 计 预 设 的 顶 升 高 度 应 考 虑 顶 升 对 梁 体 受 力 状 态 的 影 响 , 对 不 同 结 构 形 式 、 不 同 跨 径 的 桥 梁 应 结 合 结 构 计 算 和 现 场 情 况 确 定 各 顶 升 点 的 顶 升 高 度 允 许 值 。 6 . 3 . 3 应 合 理 确 定 不 中 断 交 通 条 件 下 梁 体 的 顶 升 高 度 , 其 值 以 原 支 座 可 取 出 、 新 支 座 能 顺 利 安 装 为 宜 。 6 . 3 . 4 为 避 免 竖 向
23、 顶 升 对 桥 梁 结 构 或 附 属 设 施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 当 采 用 纵 桥 向 逐 墩 同 步 顶 升 方 式 时 , 顶 升 高 度 不 宜 大 于 5 m m 。 6 . 3 . 5 为 避 免 横 向 顶 升 不 同 步 造 成 的 桥 梁 受 力 不 利 影 响 , 桥 梁 横 向 不 同 步 顶 升 高 度 差 应 满 足 : a ) 简 支 梁 横 向 顶 升 高 差 应 控 制 在 0 . 3 m m 以 内 ; b ) 连 续 梁 横 向 顶 升 高 差 应 控 制 在 0 . 5 m m 以 内 。D B 3 3 / T 2 4 2 7 2 0 2 2
24、4 6 . 3 . 6 同 一 桥 墩 两 排 支 座 的 纵 向 顶 升 高 度 差 不 应 大 于 0 . 5 m m 。 6 . 4 顶 升 力 6 . 4 . 1 根 据 桥 梁 恒 载 和 活 载 设 计 荷 载 等 级 , 考 虑 不 中 断 交 通 情 况 下 汽 车 冲 击 力 的 影 响 以 及 安 全 储 备 , 按 式 ( 1 ) 计 算 单 个 支 座 顶 升 力 : F d =k R ( 1 ) 式 中 : F d 所 需 的 单 个 支 座 顶 升 力 , 单 位 为 k N ; k 安 全 系 数 , 在 1 . 5 2 . 0 之 间 取 值 , 具 体 取 值
25、 应 根 据 计 算 及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 R 按 结 构 恒 载 标 准 值 + 汽 车 荷 载 标 准 值 ( 考 虑 汽 车 冲 击 力 ) 计 算 的 单 个 支 座 反 力 , 单 位 为 k N 。 6 . 4 . 2 根 据 式 ( 1 ) 计 算 结 果 并 结 合 墩 台 空 间 位 置 和 尺 寸 、 千 斤 顶 最 大 顶 升 力 、 活 塞 最 大 行 程 和 临 时 支 撑 等 因 素 , 确 定 千 斤 顶 配 置 数 量 。 6 . 4 . 3 千 斤 顶 与 梁 体 底 面 和 墩 台 顶 面 的 接 触 面 应 按 G B 5 0 0 1 0 和 J
26、 T G 3 3 6 2 规 定 进 行 局 部 承 压 验 算 , 并 确 定 垫 板 尺 寸 。 6 . 5 顶 升 系 统 6 . 5 . 1 一 般 规 定 6 . 5 . 1 . 1 同 步 顶 升 系 统 应 具 备 对 顶 升 过 程 中 各 点 顶 升 力 、 位 移 等 数 据 实 时 采 集 功 能 , 将 监 测 数 据 与 安 全 阀 值 实 时 校 核 , 确 定 并 自 动 执 行 顶 升 系 统 各 千 斤 顶 的 下 一 步 动 作 , 从 而 实 现 多 液 压 缸 负 载 不 均 衡 同 步 自 动 升 降 。 6 . 5 . 1 . 2 同 步 顶 升 系
27、 统 应 具 有 满 足 顶 升 要 求 的 顶 升 能 力 , 能 同 时 对 多 点 或 多 跨 梁 体 实 施 顶 升 , 宜 采 用 可 编 程 的 液 压 同 步 顶 升 控 制 系 统 。 6 . 5 . 1 . 3 大 跨 度 连 续 梁 桥 或 多 跨 连 续 梁 桥 的 同 步 顶 升 , 宜 按 附 录 C 采 用 分 泵 组 多 点 位 移 同 步 顶 升 系 统 进 行 施 工 , 避 免 因 油 压 管 路 过 长 引 起 管 路 泄 露 、 管 路 压 降 及 反 应 滞 后 等 风 险 。 6 . 5 . 2 系 统 要 求 6 . 5 . 2 . 1 顶 升 系
28、 统 由 千 斤 顶 、 液 压 泵 站 、 控 制 系 统 等 组 成 , 应 具 备 力 和 位 移 控 制 、 操 作 闭 锁 、 过 程 显 示 、 故 障 报 警 等 功 能 。 6 . 5 . 2 . 2 千 斤 顶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 a ) 应 具 备 在 通 车 状 态 下 正 常 工 作 的 性 能 , 能 抵 抗 较 大 的 竖 向 、 横 向 冲 击 力 ; b ) 活 塞 与 缸 体 之 间 密 封 材 料 应 能 够 抵 抗 侧 向 荷 载 剪 切 作 用 以 及 汽 车 冲 击 力 带 来 的 内 部 油 压 骤 变 ; c ) 工 作 油 压 应 与
29、 液 压 泵 工 作 油 压 范 围 相 匹 配 ; d ) 应 具 有 足 够 的 顶 升 力 和 行 程 , 顶 升 力 宜 控 制 在 千 斤 顶 公 称 顶 升 力 的 6 0 % 8 0 % 之 间 , 顶 升 位 移 量 应 控 制 在 千 斤 顶 的 公 称 位 移 量 6 0 % 以 内 ; e ) 应 有 自 锁 装 置 , 宜 采 用 自 锁 式 液 压 千 斤 顶 或 具 备 机 械 自 锁 功 能 的 千 斤 顶 。 6 . 5 . 2 . 3 液 压 泵 站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 a ) 同 一 泵 站 输 出 的 油 路 应 联 通 同 一 型 号 的 液
30、 压 千 斤 顶 , 不 同 型 号 的 千 斤 顶 不 应 联 通 混 用 ; b ) 油 压 源 应 具 有 足 够 的 储 油 量 , 满 足 所 有 千 斤 顶 工 作 的 需 求 ; c ) 在 符 合 要 求 的 条 件 下 液 压 泵 应 采 用 较 短 的 液 压 管 , 以 保 证 顶 升 同 步 性 。 6 . 5 . 2 . 4 控 制 系 统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 a ) 设 备 最 小 顶 升 位 移 步 长 及 同 步 位 移 控 制 精 度 不 应 大 于 0 . 2 m m ; b ) 应 具 有 自 动 安 全 保 险 装 置 , 能 在 异 常 情
31、 况 时 自 动 报 警 或 保 护 性 停 机 ;D B 3 3 / T 2 4 2 7 2 0 2 2 5 c ) 应 具 备 自 身 监 控 能 力 , 对 系 统 预 设 的 位 移 、 压 强 等 指 标 自 动 监 测 , 实 时 对 工 作 状 态 进 行 分 析 及 调 整 ; d ) 应 配 备 定 期 标 定 合 格 的 位 移 传 感 器 , 其 示 值 相 对 误 差 不 大 于 1 % , 分 辨 率 不 大 于 0 . 0 1 m m ; e ) 应 配 备 定 期 标 定 合 格 的 力 传 感 器 , 其 示 值 相 对 误 差 不 大 于 2 % , 分 辨
32、率 不 大 于 0 . 1 k N 。 6 . 5 . 3 千 斤 顶 布 置 6 . 5 . 3 . 1 纵 桥 向 、 横 桥 向 顶 升 千 斤 顶 的 合 力 点 应 与 支 座 中 心 点 尽 量 重 合 , 在 满 足 支 座 拆 装 操 作 空 间 的 前 提 下 , 尽 可 能 靠 近 支 座 摆 放 。 6 . 5 . 3 . 2 顶 升 千 斤 顶 应 布 置 于 梁 体 腹 板 、 肋 板 、 内 横 隔 梁 位 置 处 , 不 应 布 置 于 箱 梁 或 板 梁 内 空 腔 处 。 当 无 法 满 足 上 述 要 求 时 , 应 对 千 斤 顶 布 置 处 局 部 加
33、强 。 6 . 5 . 3 . 3 对 于 纵 、 横 坡 较 大 的 桥 梁 应 设 置 千 斤 顶 防 倾 限 位 装 置 。 6 . 5 . 3 . 4 当 梁 底 与 墩 台 顶 之 间 空 间 受 限 时 , 可 根 据 现 场 情 况 设 置 顶 升 支 架 安 置 千 斤 顶 。 6 . 6 顶 升 支 架 6 . 6 . 1 顶 升 支 架 应 按 照 G B 5 0 0 1 7 对 支 架 结 构 的 强 度 、 刚 度 和 稳 定 性 进 行 验 算 。 6 . 6 . 2 顶 升 支 架 使 用 前 应 进 行 预 压 , 确 保 承 载 能 力 、 沉 降 量 及 安
34、全 系 数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 6 . 7 弯 桥 顶 升 设 计 6 . 7 . 1 弯 桥 支 座 更 换 应 考 虑 弯 曲 半 径 、 跨 径 、 桥 宽 、 纵 横 坡 、 预 应 力 与 非 预 应 力 、 桥 墩 形 式 等 因 素 通 过 结 构 计 算 确 定 支 座 反 力 并 进 行 顶 升 设 计 。 6 . 7 . 2 弯 坡 桥 应 考 虑 汽 车 离 心 力 和 制 动 力 效 应 。 6 . 7 . 3 应 采 取 防 落 梁 装 置 、 构 造 等 防 护 措 施 , 防 止 梁 体 滑 移 或 急 落 。 6 . 7 . 4 应 根 据 计 算 提
35、出 车 道 、 轴 重 、 车 速 等 车 辆 通 行 要 求 , 明 确 支 反 力 、 顶 升 高 度 等 控 制 值 。 6 . 8 交 通 组 织 6 . 8 . 1 桥 梁 支 座 更 换 应 根 据 顶 升 要 求 及 交 通 信 息 制 定 交 通 组 织 方 案 , 并 组 织 专 家 论 证 。 6 . 8 . 2 应 按 J T G H 3 0 规 定 设 置 作 业 控 制 区 , 同 时 应 安 排 专 人 负 责 交 通 组 织 。 6 . 8 . 3 在 桥 面 伸 缩 缝 位 置 宜 设 置 过 渡 装 置 , 接 顺 桥 面 错 台 。 6 . 8 . 4 应
36、限 制 超 限 超 载 车 辆 通 行 , 重 载 车 辆 通 行 速 度 应 控 制 在 2 0 k m / h 以 内 。 6 . 8 . 5 桥 梁 横 桥 向 边 支 座 距 桥 面 外 缘 距 离 较 大 时 , 车 辆 应 在 中 间 车 道 通 行 , 降 低 倾 覆 风 险 。 6 . 8 . 6 多 车 道 弯 桥 车 辆 应 在 中 间 车 道 通 行 , 车 速 应 控 制 在 2 0 k m / h 以 内 , 在 顶 升 和 落 梁 作 业 中 宜 临 时 封 闭 交 通 。 6 . 8 . 7 跨 航 道 的 桥 梁 顶 升 应 在 桥 下 设 置 航 行 标 志
37、和 警 示 灯 。 6 . 8 . 8 跨 线 桥 梁 顶 升 施 工 应 做 好 桥 下 防 护 及 警 示 , 施 工 设 备 、 设 施 不 得 侵 入 桥 下 线 路 建 筑 限 界 , 确 保 桥 下 交 通 安 全 。 7 施 工 作 业 7 . 1 一 般 规 定 7 . 1 . 1 施 工 作 业 应 由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的 单 位 承 担 。 7 . 1 . 2 施 工 作 业 流 程 可 按 照 施 工 准 备 预 顶 升 正 式 顶 升 支 座 更 换 落 梁 其 他 的 步 骤 依 次 进 行 。 7 . 1 . 3 施 工 单 位 应 根 据 桥 梁 检 查
38、报 告 、 施 工 图 设 计 等 文 件 编 写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并 组 织 专 家 论 证 ,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应 包 括 交 通 组 织 方 案 和 应 急 预 案 。D B 3 3 / T 2 4 2 7 2 0 2 2 6 7 . 1 . 4 施 工 时 若 发 现 原 结 构 或 附 属 工 程 隐 蔽 部 位 有 严 重 缺 陷 时 , 应 立 即 停 止 施 工 , 并 与 业 主 、 设 计 单 位 确 认 处 理 措 施 , 妥 善 处 理 后 方 能 继 续 施 工 。 7 . 1 . 5 完 成 一 道 工 序 后 应 报 监 理 工 程 师 检 查 验
39、 收 , 合 格 后 方 可 进 行 下 一 道 工 序 施 工 。 7 . 2 施 工 准 备 7 . 2 . 1 顶 升 施 工 前 施 工 单 位 应 根 据 检 查 报 告 及 设 计 文 件 对 桥 梁 技 术 现 状 进 行 检 查 , 现 场 核 实 支 座 规 格 型 号 与 尺 寸 和 位 置 、 交 通 量 、 施 工 场 地 等 , 发 现 不 符 的 , 应 及 时 向 监 理 工 程 师 报 告 。 施 工 前 应 现 场 实 测 梁 体 和 墩 台 的 混 凝 土 强 度 。 7 . 2 . 2 施 工 前 应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合 理 配 置 施 工 班 组
40、 、 作 业 管 理 人 员 , 并 对 所 有 操 作 人 员 进 行 技 术 交 底 和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 7 . 2 . 3 施 工 所 需 材 料 、 产 品 应 进 场 验 收 及 检 验 , 不 得 使 用 检 验 不 合 格 的 材 料 和 产 品 。 7 . 2 . 4 新 支 座 的 规 格 、 型 号 及 技 术 要 求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并 具 有 出 厂 合 格 证 明 及 检 验 合 格 报 告 。 7 . 2 . 5 应 对 顶 升 系 统 进 行 安 装 调 试 和 校 验 , 并 有 充 足 备 件 。 7 . 2 . 6 千 斤 顶 示
41、 值 误 差 不 应 超 过 2 % , 油 压 表 分 辨 率 不 大 于 0 . 1 M P a ; 千 斤 顶 、 油 压 表 应 经 标 定 合 格 后 方 可 使 用 ; 安 装 后 、 使 用 前 应 进 行 保 压 试 验 , 保 压 试 验 的 试 验 压 力 应 维 持 在 千 斤 顶 公 称 量 程 的 7 0 % , 保 压 时 间 不 低 于 1 2 0 s 。 7 . 2 . 7 安 装 千 斤 顶 时 , 上 下 接 触 面 应 根 据 局 部 承 压 验 算 结 果 配 置 钢 垫 板 , 并 进 行 纵 坡 、 横 坡 调 平 处 理 , 水 平 方 向 的 平
42、 整 度 应 控 制 在 1 m m 以 内 。 7 . 2 . 8 顶 升 千 斤 顶 安 装 时 应 保 证 其 轴 向 垂 直 , 圆 心 竖 直 偏 差 不 应 大 于 0 . 5 m m 。 7 . 2 . 9 作 业 平 台 与 梁 底 面 宜 保 持 1 . 7 m 左 右 的 高 度 ; 周 围 应 安 装 护 栏 , 保 证 施 工 人 员 安 全 , 并 应 进 行 强 度 、 刚 度 和 稳 定 性 验 算 。 7 . 2 . 1 0 当 采 用 墩 台 顶 作 为 千 斤 顶 支 撑 平 台 时 , 应 清 理 墩 台 顶 部 并 做 找 平 处 理 。 7 . 2 .
43、 1 1 应 确 认 梁 体 与 墩 台 结 构 各 部 位 约 束 或 联 系 已 完 全 解 除 ; 对 桥 上 布 设 的 管 线 障 碍 进 行 妥 善 处 理 , 同 时 应 落 实 防 护 措 施 。 7 . 3 预 顶 升 7 . 3 . 1 应 通 过 预 顶 升 检 查 验 证 顶 升 方 案 及 顶 升 系 统 、 监 控 设 备 、 顶 升 支 架 、 顶 升 作 业 工 序 和 操 作 规 程 等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 7 . 3 . 2 预 顶 升 应 在 顶 升 设 备 和 监 控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完 成 后 进 行 。 7 . 3 . 3 预 顶 升
44、 荷 载 分 为 两 级 : e ) 第 一 级 顶 升 力 为 支 座 计 算 反 力 的 5 0 % 左 右 , 持 荷 5 m i n 1 0 m i n 并 检 查 顶 升 设 备 的 安 全 性 , 无 异 常 后 进 行 第 二 级 顶 升 ; f ) 第 二 级 以 顶 升 位 移 控 制 为 主 , 顶 升 至 梁 体 脱 离 原 支 座 1 m m 2 m m , 保 持 持 荷 状 态 达 到 1 0 m i n 以 上 且 无 任 何 异 常 后 , 方 可 认 定 系 统 工 作 正 常 并 将 千 斤 顶 回 落 到 原 位 。 7 . 3 . 4 顶 升 过 程 中
45、 顶 升 位 移 速 度 不 应 大 于 1 m m / 3 m i n 。 7 . 3 . 5 在 预 顶 升 过 程 中 如 发 现 系 统 工 作 异 常 、 管 路 渗 漏 、 顶 升 力 与 理 论 顶 升 荷 载 偏 差 较 大 等 情 况 , 应 立 即 停 止 作 业 , 卸 载 后 进 行 调 试 , 合 格 后 方 可 继 续 实 施 预 顶 升 。 7 . 3 . 6 如 出 现 部 分 支 座 不 脱 空 , 应 查 找 原 因 , 并 记 录 不 脱 空 支 座 位 置 , 在 正 式 顶 升 时 对 顶 升 力 进 行 调 整 。 7 . 4 正 式 顶 升 7 .
46、 4 . 1 预 顶 升 完 成 后 经 监 理 工 程 师 批 准 方 可 进 行 正 式 顶 升 。 7 . 4 . 2 正 式 顶 升 应 按 支 座 更 换 方 案 和 预 顶 升 确 定 的 操 作 程 序 分 级 顶 升 。D B 3 3 / T 2 4 2 7 2 0 2 2 7 7 . 4 . 3 在 顶 升 过 程 中 每 升 高 一 级 可 安 装 专 用 保 护 环 或 调 整 机 械 锁 止 装 置 , 以 防 止 油 管 爆 裂 或 油 缸 泄 漏 造 成 梁 体 急 落 而 损 坏 。 7 . 4 . 4 采 用 预 顶 升 中 的 实 际 顶 升 力 作 为 控
47、制 顶 升 力 , 当 顶 升 过 程 中 任 一 顶 升 点 反 力 超 出 控 制 顶 升 力 5 % 时 , 应 停 止 顶 升 并 查 明 原 因 。 7 . 4 . 5 梁 体 顶 升 过 程 中 , 应 根 据 B . 2 要 求 关 注 施 工 监 控 数 据 , 由 专 人 对 梁 体 铰 缝 、 横 隔 板 等 重 点 部 位 进 行 观 察 , 确 认 已 有 结 构 裂 缝 无 进 一 步 扩 大 且 无 新 的 结 构 裂 缝 产 生 , 否 则 应 立 即 停 止 顶 升 并 分 析 查 找 原 因 。 7 . 4 . 6 顶 升 到 预 设 高 度 后 , 应 将
48、上 部 结 构 荷 载 转 换 到 满 足 原 支 座 约 束 条 件 并 可 调 节 的 临 时 支 撑 上 , 避 免 千 斤 顶 长 时 间 持 荷 。 7 . 5 支 座 更 换 7 . 5 . 1 正 式 顶 升 作 业 完 成 后 , 应 采 用 合 适 的 方 法 将 原 支 座 取 出 , 取 出 过 程 不 应 对 桥 梁 结 构 造 成 新 的 损 伤 。 7 . 5 . 2 支 座 安 装 前 应 对 垫 石 进 行 检 查 , 并 修 复 破 损 支 座 垫 石 。 7 . 5 . 3 原 支 座 取 出 后 , 应 清 理 墩 台 盖 梁 等 结 构 表 面 的 杂
49、物 、 积 尘 等 , 对 原 支 座 上 下 垫 板 除 锈 及 防 腐 处 理 , 新 支 座 安 装 完 成 后 其 表 面 不 应 被 防 腐 油 漆 等 涂 料 污 染 。 7 . 5 . 4 更 换 盆 式 支 座 时 , 采 用 自 下 而 上 的 倒 拆 工 艺 取 出 原 支 座 , 恢 复 原 支 座 上 下 预 埋 板 的 联 结 装 置 , 采 用 自 上 而 下 的 顺 序 安 装 新 支 座 。 7 . 5 . 5 支 座 垫 板 调 整 、 纠 正 : a ) 对 于 支 座 垫 板 存 在 倾 斜 的 情 况 , 可 采 用 楔 形 钢 板 进 行 纠 正 , 宜 将 楔 形 钢 板 与 垫 板 进 行 焊 接 以 防 滑 移 失 效 , 保 证 新 支 座 能 够 正 确 受 力 ; b ) 对 于 支 座 垫 板 错 位 、 脱 空 等 情 况 , 可 通 过 附 加 垫 板 等 方 法 处 理 , 保 证 新 支 座 正 确 安 装 。 7 . 5 . 6 新 支 座 安 装 工 艺 应 符 合 J T G / T 3 6 5 0 规 定 。 对 于 滑 动 支 座 , 安 装 时 应 预 留 出 足 够 的 滑 动 空 间 。 7 . 5 . 7 更 换 施 工 后 支 座 顶 面 标 高 及 水 平 偏 位 应 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