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1.080 CCS P25 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4171 2021 近 零能耗 建筑检测 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nearly zero energy buildings testing 2021-12-22 发布 2022-06-01 实施 江苏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江苏省 住房和 城乡建设 厅 发 布 DB32/T 4171 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 1 3 术语 和定 义 . 2 4 基本 规定 . 2 5 室内 环境 . 3 5.1 一 般规 定 . 3 5.2
2、室 内平 均温 度、 湿度 . 3 5.3 新 风量 . 5 5.4 二 氧化 碳浓 度 . 5 5.5 室内 PM2.5 浓度 . 6 5.6 室 内噪 声 . 8 5.7 室 内照 度值 和照 明功 率密度 . 10 5.8 围 护结 构内 表面 温度 与室内 温度 温差 . 12 6 围护 结构 热工 性能 . 13 6.1 一 般规 定 . 13 6.2 主 体部 位传 热系 数 . 13 6.3 热 工缺 陷 . 16 6.4 热 (冷 )桥 . 17 6.5 内 表面 最高 温度 . 19 7 建筑 气密 性 . 20 7.1 一 般规 定 . 20 7.2 外 门窗 气密 性 .
3、 20 7.3 建 筑整 体气 密性 . 22 8 机电 设备 . 23 8.1 一 般规 定 . 23 8.2 冷 热源 系统 . 24 8.3 新 风热 回收 系统 . 25 9 其他 被动 式技 术 . 26 9.1 一 般规 定 . 26 9.2 建 筑外 遮阳 性能 . 26 9.3 自 然通 风 . 27 9.4 自 然采 光 . 29 10 可 再生 能源 . 32 DB32/T 4171 2021 II 10.1 一般 规定 . 32 10.2 太阳 能光 伏系 统 . 32 10.3 太阳 能热 水系 统 . 33 10.4 地源 热泵 系统 . 36 10.5 空气 源热
4、泵热 水系 统 . 39 附录 A 检测 报告 格 式 . 41 附录 B 能耗 与能 效 指标检 测方 法 . 43 B.1 一般规 定 . 43 B.2 居住建 筑 . 52 B.3 公共建 筑 . 52 附录 C 江苏 省 、 区城 市划 分及 对应 辐照 量分段 统计 表 . 53 DB32/T 4171 2021 III 前 言 本 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 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 起草。 本 文件 由江 苏省 住房 和城 乡建设 厅 提 出并 归口 。 本 文件 起草 单位: 南京 工业 大学 、 南 京工 大建
5、设工 程技 术有限 公司 、 无锡 市建 筑工 程质量 检测 中 心 、 常熟市 工程 质量 检测 中心 、 盐 城天 恒建 设工 程质 量 检测有 限公 司 、 淮 安市 建 筑科学 研究 院有 限公 司 、 南 京市江 北新 区建 设和 交通 工程质 量安 全监 督站 。 本 文件 主要 起草 人: 龚红 卫、 倪 文辉、 殷健 、 管 超、 王军卫 、 仇 铮、 张 益平 、 颜 萱、 周 绍勇、 李刚 、 朱坚、 王学 为、 许丹 菁、 蔡成亮 、王 中原 。 DB32/T 4171 2021 1 近 零能耗 建筑检测 技术标 准 1 范围 为规范 江苏 省预 制装 配式 自复位 混凝
6、 土框 架结 构的 设计、 制作 、 施 工、 验收 与 维护, 减轻 地震 后 的 结构破 坏和 经济 损失 ,做 到安全 适用 、技 术先 进、 经济合 理、 确保 质量 ,制 定本规 程。 本规程 适用 于 标 准适 用于 江苏省 新建 、扩 建和 改建 的近零 能耗 建筑 的现 场检 测 。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 。 其 中 ,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 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 , 其 最新 版本 (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7、件。 GB/T 51350 近 零能 耗建 筑 技术标 准 GB 50189 公共 建筑 节能 设 计标准 JGJ 26 严 寒和 寒冷 地区 居 住建筑 节能 设计 标准 JGJ 134 夏 热冬 冷地 区居 住建筑 节能 设计 标准 JGJ/T 177 公共 建筑 节能 检测标 准 JGJ/T 132 居住 建筑 节能 检测标 准 T/CECS 740 近 零能 耗建 筑 检测评 价标 准 DGJ32/TJ 194 绿色 建筑 室 内环境 检测 技术 标准 GB/T 34342 围 护结 构传 热 系数检 测方 法 JGJ/T 357 围护 结构 传热 系数现 场检 测技 术规 程 GB/
8、T 7106 建筑 外窗 气密 性、水 密性 、抗 风压 性检 测标准 JGJ/T 309 建筑 通风 效果 测试与 评价 标准 GB/T 29183 红 外热 像法 检 测建设 工程 现场 通用 技术 要求 DGJ32/TJ 81 建 筑工 程红 外热成 像法 检测 技术 规程 DGJ32TJ 191 供 暖通 风与 空气调 节系 统检 测技 术规 程 GB/T 18204.2 公共 场所 卫 生检验 方法 第2 部 分: 化 学污染 物 被动式 超低 能耗 绿色 建筑 技术导 则( 试行)( 居 住建 筑) 江苏省 超低 能耗 居住 建筑 技术导 则( 试行) GB/T 17094 室 内
9、空 气中 二 氧化碳 卫生 标准 GB 50411 建筑 节能 工程 施 工质量 验收 标准 DGJ32 J19- 绿色 建筑 工程 施工质 量验 收规 范 DB13(J)T 8324 被动 式超 低能耗 建筑 节能 检测 标准 GB 12021.9 交 流电 风扇 能 效限定 值及 能效 等级 DGJ32/TJ 130 地源 热泵 系 统检测 技术 规程 DB32/T 4171 2021 2 DGJ32/TJ 171 地源 热泵 系 统建筑 应用 能效 测评 标准 GB/T 5699 采光 测量 方法 GB/T 50801 可 再生 能源 建 筑应用 工程 评价 标准 DGJ32/TJ 17
10、0 太阳 能热 水 系统建 筑应 用能 效测 评技 术规程 DGJ32/TJ 90 建 筑太 阳能 热水系 统工 程检 测与 评定 规程 DB37/T 5095 低 温空 气源 热泵供 暖( 空调 )系 统技 术规程 T/CECS 564 空 气源 热泵 供 暖工程 技术 规程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3.1 近 零能 耗建 筑nearly zero energy building 适应气 候特 征和 场地 条件 , 通过 被动 式建 筑设 计最 大幅度 降低 建筑 供暖 、 空 调、 照 明需 求, 通 过 主 动技术 措施 最大 幅度 提高 能源设 备与
11、系统 效率 , 充 分利用 可再 生能 源, 以最 少的能 源消 耗提 供 舒 适 室 内 环境 , 且 其室 内环 境参 数 和能效 指标 符合 本标 准规 定的建 筑 , 其 建筑 能耗 水 平应较 国家 标准 公共 建 筑 节能设 计标 准 GB50189-2015 和 行业 标准 严寒 和寒 冷地区 居住 建筑 节能 设计 标准 JGJ26-2010 、 夏 热冬冷 地区 居住 建筑 节能 设计标 准JGJ134-2010 降低 60%-75% 以 上。 3.2 建 筑气 密性 air tightness of building envelope 建筑在 封闭 状态 下阻 止空 气渗透
12、 的能 力。 用于 表征 建 筑或房 间在 正常 密闭 情况 下的无 组织 空气 渗 透 量。通 常采 用压 差试 验检 测建筑 气密 性, 以换 气次 数 N50, 即室 内外 50Pa 压 差下换 气次 数来 表征 建 筑 气密性 。 3.3 热 (冷 )桥 thermal (cold ) bridge 绝热构 造中 ,存 在温 差的 内外表 面间 具有 低热 阻值 的通路 ,又 称冷 桥。 3.4 热 回收 新风 机组 energy recovery ventilators for outdoor air handling 以显热 或全 热回 收装 置为 核心, 通过 风机 驱动 空气
13、流 动实现 新风 对排 风能 量的 回收和 新风 过滤 的 设 备。 3.5 显 热交 换效 率sensible heat exchange efficiency 对应风 量的 新风 进口 、送 风出口 温差 与新 风进 口、 回风进 口温 差之 比。 3.6 全 热交 换效 率total heat exchange efficiency 对应风 量的 新风 进口 、送 风出口 焓差 与新 风进 口、 回风进 口焓 差之 比。 3.7 风 扇调 风 air movement of fan 由风扇 调节 房间 空气 的速 度场, 提高 热舒 适的 方法 ,简 称 AMF 。 4 基本规 定 DB
14、32/T 4171 2021 3 4.1 近零能 耗建筑 检测 应在委 托方提 供完整 的技 术资料 和针对 热桥节 点、 气密性 节点、 门窗洞 口 、 系 统设备 、室 内环 境等 制定 专项检 测方 案的 基础 上进 行。 4.2 近零能 耗建筑 检测 中使用 的仪器 应具有 有效 期内的 检定证 书或校 准证 书,检 测仪器 性能指 标 应 符 合本标 准的 规定 。 4.3 近零能 耗建筑 检测 项目应 包括室 内环境 、围 护结构 热工性 能、建 筑气 密性、 机电设 备、其 他 被 动 式技术 和可 再生 能源 的检 测。 4.4 近零能 耗 建 筑竣 工验 收前 应进行 建筑
15、能耗 与 能 效指 标 的检 测, 检测 方法 应符 合本标 准附 录 B 的规 定。 建筑 运行1 年 后 , 应 进 行实际 能耗 计算 , 实际 能 耗数据 应以 现场 表具 计量 数据和 补充 检测 的能 耗数 据为基 础进 行计 算。 4.5 检测报 告格 式可 按本 标准 附录 A 进行 。 5 室内环 境 5.1 一般规 定 5.1.1. 室内环 境检 测应 包括 室内 平均温 度、 湿度 、新 风量 、二氧 化碳 浓度 、PM2.5 浓度、 室内 噪声 、 室内照 度值 和照 明功 率密 度。 5.1.2. 室内环 境检 测时 ,应 在相 关系统 安装 完成 并正 常运 行的状
16、 态下 进行 。 5.2 室内平 均温 度、 湿度 5.2.1. 检测条 件 a) 室内温 湿度 检测 前按 照设 计要求 设置 室内 运行 参数 ,待建 筑物 达到 热稳 定后 进行检 测。 b) 室内温 湿度 检测 期间 应同 时对室 外温 湿度 进行 检测 ,记录 室外 温湿 度的 变化 情况。 c) 室内温 湿度 应采 用自 动检 测仪检 测, 数据 存储 方式 应适用 于计 算机 分析 。 d) 检测仪 器性 能应 符合 表 5.2.1 的 要求 。 表5.2.1 检 测仪 器性 能要 求 序号 检测参数(单位) 检测仪器 性能要求 1 空气温度( ) 温度计(仪) 不确定度 2 相
17、对湿度(% ) 相对湿度仪 不确定度 5.2.2. 检测数 量 a) 设 有 集中 供 暖空 调系 统 的公 共 建筑 , 温度 、相 对 湿度 检 测数 量 按照 供暖 空 调系 统 分区 进行选 取。当系统形式不同时, 每种系统形式均应检测。 相同系统形式应按系统数 量的 20%抽检, 同一个 系统 检测 数量 不应 少于总 房间 数量 的 10% 。 b) 未设置 集中 供暖 空调 系统 的公共 建筑 , 温 度、 相对 湿 度检测 数量 不应 少于 总房 间数量 的 10% 。 c) 居住建 筑相 同户 型的 应按 照 10% 的比 例抽 检, 每户 抽检应 包含 卧室 及起 居室 各
18、 1 间。 5.2.3. 检测方法 a) 室外温 湿度 测点 布置 :在 被检测 建筑 物室 外应 布置 1 个室外 温湿 度记 录仪 , 室外温 湿度 记 录 仪应安放在百叶箱内水平面的中心线上或防辐射罩内。百叶箱或防辐射罩应距离地面 1.0m1.5m 处,周 围应 无 遮挡物 。 DB32/T 4171 2021 4 b) 室内温 湿度 测点 布置 : 1 ) 当受检 居住 建筑 房间 使用 面积大 于或 等于 30m 2 时,应设 置两 个测 点。 测点 应设于 室 内 活 动区域 , 且距 地面 或楼 面 0.7 1.8m 范围 内有 代表 性 的位置 ; 温度 传感 器不 应 受到太
19、 阳辐 射或室 内热 源的 直接 影响 。 2 ) 公共建 筑室 内面 积不 足 16m 2 , 测室内 中央 1 点; 16m 2 及以上 不足 30m 2 测 2 点 (居室 对角 线三等 分, 等分 点作 为测 点) ;30m 2 及以 上不足 60m 2 测 3 点(居 室对 角线 四 等分, 其三 个等分 作为 测点 ) ; 60m 2 及 以上不 足 100m 2 测 5 点 ( 二对角 线上 梅花 设点 ) ; 100m 2 及 以上 每增加 20m 2 50m 2 酌情 增 加 1 个2 个 测点 (均 匀布 置) ; 测点 距离 地面 以上 0.7m1.8m , 且应离 开外
20、 墙表 面和 冷热 源不小 于 0.5m ,避 免辐 射 影响。 3 ) 3 层 及以 下的 公共 建筑 物 应逐层 选取 区域 布置 温湿 度测点 ;3 层 以上 的公 共 建筑物 应在 首 层、 中间 层和 顶层 分别 选 取区域 布置 温湿 度测 点 ; 气流组 织方 式不 同的 公共 建筑房 间应 分 别布置 温湿 度测 点。 c) 室内温 度 、湿 度检 测应 在 最冷或 最热 月 , 且 在供 热 或供冷 系统 正常 运行 后进 行。 室内 温湿 度 检测时 间不 得少 于 6h , 且 数据记 录时 间间 隔最 长不 超过 30min 。 d) 空调系 统运 行稳 定后 ,依 据
21、仪表 的操 作标 准, 对温 度和相 对湿 度进 行检 测并 记录检 测数 据。 e) 数据处 理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 1 ) 室内平 均温 度计 算公 式: , 1 h n rm i i rm h t t n (5.2.3-1 ) , 1 , t n ij j rm i t t t n (5.2.3-2 ) 式中: rm t 受检 房间 的室 内平均 温度 ( ); , rm i t 受 检房 间第 i 个室 内温 度逐时 值( ); , ij t 受 检房 间第 j 个测 点的 第 i 个 室内 温度 逐时 值( ); h n 受 检房 间的 室内 温度 逐时值 的个 数; t n 受
22、 检房 间布 置的 温度 测点的 点数 。 2 ) 室内平 均湿 度计 算公 式: , 1 h n rm j i rm h n (5.2.3-3 ) , 1 , t n ij j rm i t n (5.2.3-4 ) 式中: rm 受检 房间 的室 内平均 相对 湿度 (%); , rm i 受 检房 间第 i 个室 内相 对湿度 逐时 值(%); , ij 受 检房 间第 j 个测 点的 第 i 个 室内 相对 湿度 逐时 值(%); h n 受 检房 间的 室内 相对 湿度逐 时值 的个 数; t n 受 检房 间布 置的 相对 湿度测 点的 点数 。 5.2.4. 合格判 定 DB32
23、/T 4171 2021 5 a) 建 筑 物室 内 平均 温度 、 相对 湿 度应 符 合设 计文 件 要求 ; 当设 计 文件 无具 体 要求 时 ,应 符合现 行标准 的规 定。 b) 当检测 结果 符合 本条 第 1 款的规 定时 ,应 判定 为合 格,否 则判 定为 不合 格。 5.3 新风量 5.3.1. 检测条 件 a) 新 风 量的 检 测应 在新 风 系统 或 全空 气 空调 系统 调 试完 成 后进 行 ,检 测前 供 暖空 调 通风 系统应 正常运 行不 少 于 1h 且所 有 风口处 于正 常开 启状 态。 b) 新风量 检测 宜采 用风 速仪 进行检 测。 c) 检测
24、仪 器性 能应 符合 表 4.3.1 的要 求。 表4.3.1 检 测仪 器性 能要 求 检测参数(单位) 检测仪器 性能要求 风速(m/s ) 风速仪 不确定度 5% (测量值) 5.3.2. 检测数 量 按新风 系统 总数 量抽 检不 少于 20% , 不同 风量 的新 风系统 不应 少 于 1 个系 统 。 5.3.3. 检测方 法 a) 新风量 检测 应 按 绿 色建 筑室内 环境 检测 技术 标准 DGJ32/TJ194 的 规定 执行 。 b) 当 检 测区 域 为独 立新 风 口时 , 检测 该 区域 的所 有 新风 口 风量 , 该区 域新 风 量为 所 有新 风口风 量之和
25、。 c) 当 检 测区 域 采用 全空 气 空调 系 统时 , 应检 测该 区 域所 有 送风 口 风量 ,同 时 检测 覆 盖该 区域全 空 气 空调 系 统的 总风 量 和新 风 量, 并 计算 新风 量 和总 风 量比 值 。检 测区 域 新风 量 应按 下式计 算: xi L L r (5.3.3 ) 式中: x L 检测 区域 新风 量(m 3 /h); i L 检 测区 域第 i 个送 风口 风量(m 3 /h ); r 检 测区 域所 属全 空气 空调系 统新 风量 与总 风量 比值。 5.3.4. 合格判 定 a) 新风量 应符 合设 计要 求; 当设计 无要 求时 ,应 符合
26、 现行标 准的 规定 。 b) 当检测 结果 符合 本条 第 1 款的规 定时 ,应 判定 为合 格,否 则判 定为 不合 格。 5.4 二氧化 碳浓 度 5.4.1. 检测条 件 a) 建筑室 内二 氧化 碳浓 度检 测应在 人员 正常 使用 及供 暖空调 系统 正常 运 行 24h 后进行 。 b) 检测仪 器性 能应 符合 表 5.4.1 的要 求。 表5.4.1 二 氧化 碳检 测仪 器性能 要求 检测参数(单位) 检测仪器 性能要求 DB32/T 4171 2021 6 二氧化碳浓度(% ) 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仪 测量范围:0%0.5% 档,重现性: 满刻度 5.4.2. 检测数
27、量 a) 居 住 建筑 应 根据 不同 体 形系 数 、不 同 楼层 、不 同 朝向 等 因素 抽 检有 代表 性 的用 户 进行 检测。 抽检数 量不 应少 于用 户总 数的 10% 且 不少 于 3 户 , 并至少 包括 底层 、中 间层 和顶层 各 1 户, 每户不 少 于 2 个 房间 。每 种户型 至少 抽检 一套 。 b) 公共建筑对典型场所进行 随机抽样测量,同类场所 测量的数量不应少于 10% ,且不应少于 1 个房间 。 5.4.3. 检测方 法 a) 室内二氧化碳浓度检测宜 按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 法 第 2 部分:化学污染 物GB/T18204.2 规定的 不分 光红 外线
28、 气体 分析法 执行 。 b) 不分光 红外 线气 体分 析仪 的启动 和校 准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1 ) 启动和零点 校准:仪器接 通电源后,稳定 30min 60min ,将高纯氮气或空气经干燥管和 烧碱石 棉过 滤管 后, 进行 零点校 准。 2 ) 终点校 准: 用二 氧化 碳标 准气( 如 0.50% )连 接在 仪器进 样口 ,进 行终 点刻 度校准 。 3 ) 零点与 终点 校准 重 复 2 3 次,使 仪器 处在 正常 工作 状态。 5.4.4. 合格判 定 a) 室内二 氧化 碳浓 度应 符合 设计要 求; 当设 计文 件无 具体要 求时 ,不 应大 于 1000ppm
29、。 b) 当检测 结果 符合 本条 第 1 款的规 定时 ,应 判定 为合 格 ,否 则判 定为 不合 格 。 5.5 室内PM2.5 浓度 5.5.1 检测条 件 a) PM2.5 检测 应在 室内 空气 处理设 备正 常运 转的 条件 下进行 , 且 采样 时不 得有 人 员等进 入室 内 干 扰。 b) 采样前 关闭 门 窗 12h , 采 样时门 窗保 持关 闭状 态。 设置空 调的 房间 ,空 调应 正常运 转。 c) 室内 PM2.5 检测 期间 应同 时对室 外 PM2.5 进行 检测 ,记录 室 外 PM2.5 的 变化 情况。 d) 检测仪 器性 能应 符合 表 5.5.1
30、的 要求 。 表 5.5.1 PM2.5 检 测仪 器 性能要 求 检测参数(单位) 检测仪器 性能要求 PM2.5 (CPM 或 mg/m 3 ) 光散射式粉尘仪 不确定度 10% e) PM2.5 检测 仪器 除具 有有 效期内 检定 证书 外 ,在 所 使用的 浓度 范围 内 ,应 与 环 境空 气 PM10 和 PM2.5 的测 定重 量法 HJ618 规 定的 重量 法进 行 比对, 相对 误差 不应 超过10% 。 可吸 入颗 粒物 PM2.5 浓度 值应 按下 列公式 计算 : DB32/T 4171 2021 7 00 C K R (5.5.1-1 ) 0 0 K RB (5.
31、5.1-2 ) 式中:C 可吸 入颗 粒物 PM2.5 的质 量浓 度(mg/m 3 ); 0 K 质 量浓 度转 换系 数mg/ (m 3 CPM )或 无量 纲 ; 通 过滤 膜采 样称 重法 测得的 质量 浓度 值(mg/m 3 ); R 0 光散 射式 粉尘 仪测 量 值(CPM); B 光 散射 式粉 尘仪 基底 值(CPM)。 f) 光散射 式粉 尘仪 使用 环境 的相对 湿度 应小 于 90% , 平均风 速应 小 于 1m/s 。 5.5.2 检测数 量 每个建 筑单 体选 取具 有代 表性的 房间 ,抽 检量 不少 于房间 总数 的 5% , 且不 少 于 3 间 。当 房间
32、 总 数 少于 3 间 时, 应全 数检 测 。 5.5.3 检测方 法 a) 测点布 置 1 ) 室内面 积不 足 50m 2 的设 置 1 个测 点 , 50m 2 200m 2 的设 置 2 个测 点 , 200m 2 以 上的设 置 35 个测点 。 2 ) 室内 1 个测 点的 设置 在中 央,2 个测 点的 设置 在室 内对角 线三 等分 的 2 个等 分点上 ,3 个 测点的 设置 在室 内对 角线 四等分 的 3 个等 分点 上,4 个 测点 的设 置在 两个 对 角线三 等分 的 等分点 上,5 个测 点的 按 梅花布 点。 3 ) 测点距 离地 面高 度 1m1.5m ,距
33、 离墙 壁不 小于 0.5m 。 4 ) 测点应 避开 通风 口, 通风 道等。 5 ) 在被检 测建 筑物 室外 距离 地面 1.0m1.5m ,且 周围 无遮挡 物处 ,同 时测 量室 外 PM2.5 。 b) 光散射 法 1 ) 开启光 散射 式粉 尘仪, 按 要求对 粉尘 仪进 行期 间核 查和使 用前 的光 学系 统自 校准 , 根 据 环 境状况 设定 仪器 采样 时间 与量程 ,等 仪器 稳定 后, 开始采 样。 2 ) 每个检 测点 重复 测 定 5 次 ,并取 平均 值 。 3 ) 同一房 间内 各检 测点 逐点 进行测 量。 检测 时间 应根 据 PM2.5 浓 度、 仪器
34、 灵敏 度、 仪 器 测 定 范围确 定。 4 ) 房间 内 PM2.5 浓 度值 应按 下式计 算。 1 1 n j j CC n (5.5.3-1 ) 式中:C 房间 PM2.5 的 质量浓 度(mg/m 3 ); j C 房间 第 j 个测点 PM2.5 的质量 浓度 (mg/m 3 ); DB32/T 4171 2021 8 n 房 间的 测量 点数 。 5.5.4 合格判 定 a) 室内 PM2.5 日平 均浓 度应 符合设 计要 求 ; 当 设计 文件 无具体 要求 时 , 应 符合 现行 标准 的 规 定 。 b) 当检测 结果 符合 本条 第 1 款的规 定时 ,应 判定 为合
35、 格,否 则判 定为 不合 格。 5.6 室内噪 声 5.6.1 一般规 定 a) 室内噪 声应 采 用 A 声 级作 为评价 量。 室内 允许 噪声 级应为 关闭 窗户 状态 下昼 间和夜 间 时 段 的 标准值 。 b) 医院建 筑中 应开 窗使 用的 房间, 开 窗时 室内 允许 噪声 级的标 准值 宜与 关窗 状态 下室内 允 许 噪 声 级的标 准值 相同 。 c) 室内噪 声级 的检 测应 在昼 间、 夜间 两个 不同 时段 内, 各选择 较不 利的 时间 进行 。 昼 间和 夜 间 时 段所对 应的 时间 分别 为: 昼间,6:0022:00 时 ;夜 间,22:006:00 时
36、。 d) 室内噪 声检 测应 在室 内末 端设备 正常 运行 工况 下, 以及背 景噪 声在 末端 空调 关闭后 。 5.6.2 检测条 件 a) 检测室 内背 景噪 声时 ,室 内应无 人( 检测 人员 除外 ) ,并在 门窗 关闭 的情 况下 进行。 b) 室内噪 声应 选取 离噪 声源 较近的 建筑 体、 离噪 声源 较近的 房间 进行 检测 。 c) 检测仪 器性 能应 符合 表 5.6.2 的 要求 : 表5.6.2 检 测仪 器性 能要 求 序号 检测仪器 性能要求 1 积分声级计 准确度 (测量值) 2 声校准器 1 级 d) 检测前 使用 声校 准器 对声 级计进 行校 准。
37、5.6.3 检测数 量 a) 每个建 筑单 体选 取具 有代 表性的 房间 ,抽 检量 不少 于房间 总数 的 5% ,且 不少 于 3 间。 b) 不同建 筑类 型的 主要 功能 房间不 得少 于 1 间。 c) 当房间 总数 少 于 3 间时 , 应全数 检测 。 5.6.4 检测方 法 DB32/T 4171 2021 9 a) 测点数 量 1 ) 对于面 积小 于 30m 2 的房 间 ,在被 测房 间内 选 取 1 个 测点, 测点 应位 于房 间中 央; 2 ) 对于面 积大 于等 于 30 m 2 、 小于 100 m 2 的房 间 , 选 取 3 个 测点 , 测点 均匀 分布
38、 在房间 长方 向的中 心线 上; 房间 平面 为正方 形时 , 测 点应 均匀 分布在 与窗 面积 最大 的墙 面平行 的中 心 线上; 3 ) 对于面 积大 于等 于 100m 2 的房间 , 可 根据 具体 情况 , 优先 选取 能代 表该 区域 室内噪 声水 平 的测点 及测 点数 量; 4 ) 对于间 歇性 非稳 态噪 声的 检测, 测点 数可 为 1 个 , 测点应 设在 房间 中央 。 b) 测点布 置 1 ) 距地面 的高 度应 为 1.2m1.6m 。 2 ) 测点距 房间 内各 反射 面距 离应不 小 于 1.0m 。 3 ) 各测点 之间 的距 离应 不小 于 1.5m
39、。 4 ) 测点距 房间 内噪 声源 的距 离应不 小 于 1.5m 。 c) 稳态噪 声测 量, 应在 各测 点处检 测 5s10s 的等 效连续 A 计权 声级 ,每 个测 点 检测 3 次。 d) 声级随 时间 变化 较复 杂的 持续的 非稳 态噪 声, 应在 各测点 处检 测 10min 的等 效 连续 A 计权 声级。 e) 间歇性 非稳 态噪 声, 应检 测噪声 源密 集发 声 时 20min 的等 效连续 A 计权声级。 f) 在进行 室内 噪声 级检 测时 ,若主 观判 断噪 声中 含有 调声( 可听 纯音 或窄 带噪 声) , 应在 检测 等 效 连续 A 计权 声 级的 同 时检测 等效 连续 A 计权 声级所 对应 的线 性 1/3 倍 频带频 谱, 并应 按 本标准 对检 测值 进行 修正 。 g) 数据处 理应 符合 下列 规定 : 1 ) 室内 平均 声压 级应 按下 式 计算: /10 1 1 10lg( 10 ) j n L j L n (5.6.4) 式中:L 室内 平均 声压 级dB (A ) ; j L 室内 n 个 不同 测点 的 声压级 ,L 1 从到 L n dB (A ) 。 2 ) 对不 同特 性噪 声的 检测 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