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100 C 50 DB32 江苏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T 3762.19 2021 新型冠状 病毒检测 技术规范 第 18 部分 : 规模化 核酸检测 程序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ARS-CoV-2 detection Part 18: Large-scale nucleic acid testing process 2021- 12 - 09 发布 2022 - 01 - 09 实施 江 苏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2/T 3762.18 2021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 范性
2、引用 文件 . 1 3 术 语和 定义 . 1 4 样 本采 集 . 2 5 样 本保 存与 转运 . 3 6 实 验室 检测 . 4 7 阳 性病 例报 告处 置程 序 . 5 8 废 弃物 处置 . 6 DB32/T 3762.18 2021 II 前 言 DB32/T 3762 新 型冠 状病 毒检测 技术 规范 目 前分 为以下 部分 : 第1部 分: 生物 样本 采 集、运 输和 保存 ; 第2部 分: 病毒 分 离 与 鉴定; 第3部 分: 核酸 荧光PCR 检测 程序 ; 第4部 分: 重组 酶介 导 等温扩 增程 序; 第5部 分: 血清IgM 和IgG 抗体 酶联 免疫 吸附
3、检 测 程序; 第6部 分: 血清IgM 和IgG 抗体 胶体 金免 疫层析 检 测程序 ; 第7部 分: 空气 样本 检 测与评 估; 第8部 分: 物体 表面 检 测与评 估; 第9部 分: 医务 人员 职 业暴露 检测 与评 估; 第10部 分: 微量 血清 中和试 验; 第11部 分: 全基 因组 高通量 测序 ; 第12部 分: 药物 体外 抗病毒 效果 测定 ; 第13部 分: 叠氮 溴化 丙锭- 荧光PCR 检测 程序 ; 第14部 分:N 亚基 因 组荧光PCR 检测 程序 ; 第15部 分: 血清/ 血浆IgM 和IgG 抗 体磁 微粒 化学 发光法 检测 程序 ; 第16部
4、 分: 核酸 数字PCR 法; 第17部 分: 核酸 检测 用假病 毒阳 性质 控品 ; 第18部 分: 规模 化核 酸检测 程序 。 本 文件 为DB32/T 3762 的第18部 分。 本 文件 按照GB/T 1.1-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 则 第1 部 分: 标 准化 文件 的结 构和 起草规 则 的规 定起 草。 本 文件 由江 苏省 卫生 健康 委员会 提出 。 本 文件 由江 苏省 卫生 标准 化技术 委员 会归 口。 本 文件 起草 单位 : 江 苏省 疾 病预防 控制 中心 、 鼓 楼区 疾 病 预防 控制 中心 、 扬 州市 疾 病预防 控制 中心 。 本 文件 主要 起
5、草 人: 吴斌 、 朱立 国、 杨斌 、赵 康辰 、吴昀 、刘 文俊 、王寅 、 吴涛、 朱小 娟、 温 恬 、 黄超、 乔乔 、葛 以跃 、崔 仑标 。 DB32/T 3762.18 2021 1 新型冠状 病毒检 测 技术规范 第18 部分 :规模 化 核酸 检 测程序 1 范围 本 文件 规定 了 新 型冠 状病 毒 规模 化 核 酸检 测程序 。 本 文件 适用 于 规 模化 新型 冠状病 毒实 验室 核酸 检测 过程中 的人 员配 备、 环境 与设施 、设 备与 耗 材 、 试剂与 材料 、检 测流 程及 生物安 全防 护要 求 。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6、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 。 其 中 ,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该日 期对 应 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 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 , 其 最新 版本 (包 括所有 的修 改版 ) 适 用 于 本 文件。 GB 19489 实验 室生 物安 全通用 要求 医疗机 构临 床基 因扩 增管 理办法 原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 卫生 部 医疗机 构临 床基 因扩 增检 验实验 室工 作导 则 原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 卫 生部 医学检 验实 验室 基本 标准 (试行 ) 原中 华人 民共 和 国 卫生 计生 委 医学检 验实 验室 管理 规范 (试行
7、) 原中 华人 民共 和 国 卫生 计生 委 新型冠 状病 毒实 验室 生物 安全指 南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 卫生 健康 委 全 员 新 型冠 状病 毒 核酸 检测 组 织 实施 指南 国 务院应 对 新 型冠 状病 毒 肺炎 疫情 联 防 联控 机 制综合 组 医疗机 构新 型冠 状病 毒核 酸检测 工作 手册 (第 二版 ) 国务院 应对 新型 冠状 病毒 肺炎疫 情联 防联 控 机 制医疗 救治 组 感染性 物质 运输 规章 指导 WHO 3 术语 和 定义 以下 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3.1 规模化 核酸 检测 程序 large-scale nucleic acid t
8、esting process 规 模 化核 酸 检测 是 指应 用荧 光 定量PCR技术 每日 检测1 万 管 (单 管 为1 万 人份 、5混1 为5 万人 份,10 混1为10 万 人份 )所 需要 的 检测程 序。 3.2 荧光定量 聚 合酶 链式 反应 fluorescence quantitative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一种新 型定量 试验 技术, 通过荧 光染料 或荧 光标记 的特异 性的探 针, 对PCR 产 物进行 标记跟 踪, 实 时在线 监控 反应 过程 , 结 合相应 的软 件对 产物 进行 分析 , 计 算待 测样 本模 板 的初始 浓
9、度 , 用于 鉴别 病 原 微生物 。 3.3 网格化 管理 模式 grid management mode DB32/T 3762.18 2021 2 网格化 管理 是一 种行 政管 理改革 , 依 托统 一的 城市 管理以 及数 字化 的平 台, 将城市 管理 辖区 按 照 一 定的标 准划 分成 为单 元网 格。 通 过加 强对 单元 网格 的部件 和事 件巡 查, 建立 一种监 督和 处置 互 相 分 离 的 形式。 3.4 胍盐 guanidine salt 异硫 氰 酸胍 或盐 酸胍 等 , 可用于 病毒 的灭 活。 4 样本采 集 4.1 采样点 设置 4.1.1 采样点 布局
10、应综 合当 地人 口数量 、地 缘交 通、 核酸 检测机 构分 布等 情况 ,科 学规划 。 4.1.2 各地可 按照 社区 、 街 道、 乡镇、 农村 、 城 郊实 际人 口数量 , 参 照 2000 2500 人设1 个 采样 点 的标准 ,明 确采 样点 位置 。 4.1.3 在固定 检测 点的 基础 上, 采取网 格化 管理 模式 ,以 社区采 样为 主, 通过 进学 校、进 企业 、进 单 位等形 式细 化完 善布 局, 方便市 民采 样、 提高 采样 效率。 4.1.4 60 岁 以上 老年 人、 孕妇 、 残障等 弱势 群体 应设 置绿 色通道 独立 采样 。 4.1.5 采样点
11、 应当 在 (4 6) 小时内 完成 规范 建设 和启 用。 4.2 人员准 备 4.2.1 采样点 需采 用手 工登 记信 息时, 采样 工作 人员、 服务 保障人 员、 待检 人员 配备 比为 “1:4:100”, 即每100 个 待检 人员 , 需 要配 备 1 组 采样 工作 人员 、4 个 服务 保障 人员 。 在 采 样点采 用信 息化 扫码 方 式 登记信 息时 ,采 样工 作人 员、服 务保 障人 员、 待检 人员人 员配 比为 “1:3:130 ”。 4.2.2 采样工 作人 员应 当为 医生 或护士 ,熟 悉样 本种 类和 采集方 法, 熟练 掌握 样本 采集操 作流 程及
12、 注 意事项 ,做 好样 本信 息的 记录, 确保 样本 质量 符合 要求、 样本 及相 关信 息可 追溯。 4.2.3 每个采 样单 元应 当配 备 (1 2 )名 采样 人员 。原 则 上每 (2 4) 小时 轮岗 休息 1 次 。 4.2.4 服务保 障人 员可 为社 区工 作人员 或志 愿者 等, 负责 前期采 集人 员信 息录 入, 引导人 员分 组、 分 时段有 序采 样, 避免 人员 聚集 , 严格 落实 “1 米线 ” 间隔要 求, 严控 人员 密度 。 合理 设置 等待 采样 区 域 或人员 通道 ,加 强现 场秩 序维护 ,采 样区 域中 每个 采样单 元每 次进 入人 员
13、不 超过 10 人。 4.3 空间准 备 4.3.1 采样点 应为 独立 空间 ,具 备通风 条件 ,应 划分 清洁 区和污 染区 ,配 备手 卫生 设施或 装置 。 4.3.2 采样点 应设 立清 晰的 指引 标识, 并明 确采 样流 程和 注意事 项。 4.3.3 应设立 独立 的等 候区 域, 保证人 员单 向流 动。 4.4 物资准 备 4.4.1 采集管 要求 4.4.1.1 管帽和 管体 应当 为聚 丙烯 材质, 螺旋 口可 密封 ,松 紧 适度 ,盖 内有 垫圈 、耐 冷冻。 4.4.1.2 管体透 明, 可视 度好 。 试 管外径 (14.8 0.2 )mm(100.5 0.4
14、 )mm, 管帽外 (15.8 0.15)mm, 高度 (12.5 0.5)mm 。 4.4.1.3 容量企 业定 标 10 mL ,内 含3 mL( 单 采和 5 合 1 混采)或 6 mL (10 合1 混 采 )保存 液。 4.4.1.4 应首选 含胍 盐( 异硫 氰酸 胍或盐 酸胍 等) 或其 他有 效病毒 灭活 剂的 保存 液。 DB32/T 3762.18 2021 3 4.4.1.5 保存液 应当 带有 易于 观察 、辨识 的颜 色( 如粉 红色 ),并 保持 一定 的流 动性 ,方便 取样 。 4.4.2 采集拭 子要 求 4.4.2.1 宜选用 聚酯 、尼 龙等 非棉 质、非
15、 藻酸 钙材 质的 拭子 ,且柄 部为 非木 质 材 料。 4.4.2.2 折断点 位于 距拭 子头 顶端 3 cm 左右 ,易 于折 断。 4.4.3 采样人 员防 护装 备要 求 按照 关于 印发 医疗 机构 新型冠 状病 毒核 酸检 测工 作手册 (试 行第 二版 ) 的 通知 (联 防联 控 机 制 医疗发 2020 313 号) 执行。 4.5 采集方 法 按照 关于 印发 医疗 机构 新型冠 状病 毒核 酸检 测工 作手册 (试 行第 二版 ) 的 通知 (联 防联 控 机 制 医疗发 2020 313 号) 执行。 4.6 信息采 集要求 4.6.1 样本采 集前 ,采 样人 员
16、应 当对受 检者 身份 信息 进行 核对。 4.6.2 信息采 集系 统和 手工 信息 采集应 至少 包括 以下 受检 者信息 、采 样信 息和 信息 反馈。 4.6.3 受检者 信息 应至 少包 括受 检者( 患者 ) 姓 名、 证件 类型、 证件 号码 、居 住地 址、联 系电 话。 4.6.4 采样信 息应 至少 包括 采样 点名称 、样 本编 号, 采集 日期、 时间 、 部 位、 类型 、数量 等。 4.6.5 信息反 馈应 至少 包括 对接 检测单 位和 疫情 信息 上报 单位的 信息 ,方 便尽 快反 馈疑似 阳性 样本 的 受检者 信息 。 5 样本保 存与 转运 5.1 样本
17、应 低温 2 8 保存 ,如 不具 备低 温保 存 条件 , 在采 样点 放置 时间 不超 过 4 小 时。 5.2 样本采 集后 应 在4 小 时内 按批转 运,6 小 时内 上机 检测。 5.3 如果需 要长 途运 输样 本, 应采用 干冰 等制 冷方 式进 行保存 。 5.4 非灭活 样本 应按照 WHO 感染性 物质 运输 规章 指导 中 UN 2814 的 A 类感 染 性物质 以 PI 602 进 行规范 包装 , 灭 活样 本 应 按照 UN 3373 的 B 类感 染 性物质 以 PI650 进 行规 范 包装 。 样本 转运 箱封 闭前 , 须使用 75 %酒 精或 0.2
18、% 含氯消 毒剂 消毒 容器 表面 。 5.5 样本如 需送 往外 省 ( 区、 市) 检 测的 , 应 当由 省级 卫生健 康行 政部 门向 国家 卫生健 康委 提出 申 请 , 根据回 复意 见实 施。 5.6 承担转 运任 务的 车辆 应办 理病原 微生 物菌 (毒 )种 准运证 书。 车辆 承担 转运 任务期 间, 不得 用于 其他用 途, 转运 时应 做好 生物安 全防 护, 保证 专人 专车对 样本 进行 转运 。 5.7 指挥中 心应 当准 确掌 握采 样情况 和检 测能 力, 精准 匹配 采 检量 ,应 配备 足够 的车辆 和专 业人 员, 并协调 公安 、交 通运 输等 部门
19、根 据实 际需 要做 好运 输安全 保障 工作 。 6 实验室 检测 6.1 环境与 设施 DB32/T 3762.18 2021 4 6.1.1 应按照 新 型冠 状病 毒实 验室生 物安 全指 南 的要 求,未 经培 养的 感染 性材 料在采 用可 靠的 方 法灭活 前进 行核 酸提 取及 临床样 本的 灭活 等操 作, 应在生 物安 全二 级实 验室 (BSL-2) 进行 ,同 时采 用 生物安 全三 级实 验室 (BSL-3)的 个人 防护 ;感 染性 材料或 活病 毒在 采用 可靠 的方法 灭活 后进 行的 核酸 检测操 作应 在 BSL-2 进行。 6.1.2 大批量 样本 不能
20、在生 物安 全柜内 灭活 的, 可选 择通 风、宽 敞、 相对 偏僻 且方 便样本 转运 车辆 通 行到达 的场 所接 收样 本并 灭活处 理及 编号 。 6.1.3 核酸扩 增应 在基 因扩 增实 验室进 行, 临床 检测 机构 基 因扩增 实验 室应 满 足 GB 19489 、 医 疗机 构临床 基因 扩增 管理 办法 、 医疗 机构 临床 基因 扩 增检验 实验 室工 作导 则 相关要 求, 独立 设置 的 医 学检验 实验 室还 应当 符合 医学 检验 实验 室基 本标 准(试 行) 医学 检验 实验室 管理 规范 (试 行 ) 等要求 。 6.1.4 基因扩 增实 验室 应至 少有
21、 试剂准 备区 (大 于 20 平 方米) 、样 本制 备区 (大 于 40 平方 米) 和 扩增及 产物 分析 区( 大于 40 平 方米 )等 三个 在物 理 上处于 完全 分隔 状态 的工 作区域 。 6.2 人员准 备 6.2.1 工作人 员应 包 括 检测 人员 和相关 辅助 人员 。 6.2.2 应配备 检测 人员 (24 25 )人 (按 三班 倒, 每班 8 人, 检测 能力 1 万管/ 24 小时 计算 )。 6.2.3 检测人 员应 具有 临床 基因 扩增实 验室 岗位 培训 证书 ,职称 不限 , 有 2 年 以上 病原体 核酸 扩增 检 测经验 , 并 有新 冠核 酸检
22、 测经验 , 身 体健 康, 并按 照 医 疗机 构新 冠病 毒核 酸检测 工作 手册 ( 试 行 第 二 版) 相关 要求 执行 6.2.4 保障人 员 15 人 ,应 包括 样本接 收、 灭活 及整 理样 本人员 ,清 洁及 医疗 废物 处理人 员, 医院 联 络人和 政府 联络 人。 6.3 检测设 备 6.3.1 应配备 96 孔核 酸提 取仪 器 (4 6) 台, 96 孔 PCR 扩 增仪 器 (10 12 ) 台, A2 型 双人 生物安 全柜 3 个及 配套 使 用的八 通道 移液 器、 板式 离心机 、涡 旋混 匀仪 。 6.3.2 核酸提 取试 剂应 与核 酸提 取仪配 套
23、使 用, 选用 扩增 检测试 剂盒 指定 的扩 增仪 。 6.3.3 所有设 备应 经过 必要 的检 定/校 准, 建立 仪器 设备 使 用、 维 护、 检定 校准 的程 序文件 , 并 按照 程 序文件 严格 执行 。 6.4 试剂与 耗材 6.4.1 应按照 混采 或单 采准 备相 应数量 的试 剂。 6.4.2 除常规 检测 试剂 外, 还应 当准备 有 (1 2 ) 种灵 敏度更 高的 与常 规检 测的 扩增靶 点不 同的 其 他试剂 用于 结果 复核 。 6.4.3 试剂要 与检 测仪 器相 匹配 。推荐 选用 包含 针对 新冠 病毒开 放读 码框 1ab (open reading
24、 frame 1ab,ORF1ab ) 和核 壳蛋 白(nucleocapsid protein ,N ) 基因 区域 的试 剂。 6.4.4 扩增试 剂盒 应选 用国 家药 品监督 管理 局批 准有 注册 文号的 试剂 盒。 建议 选择 检测限 低、 灵敏 度 高的检 测试 剂盒 (检 测限 500 拷贝/mL ) 。 所有 试剂应 当严 格按 照要 求条 件妥善 保存 , 并 在 有 效 期 内 使用。 6.4.5 配备相 应数 量的 耗材 , 如PCR 扩 增板 、加 长型 吸头 、试管 架等 。 6.5 防护用 品 DB32/T 3762.18 2021 5 6.5.1 医用防 护口
25、罩 ( 头戴 式) 、 外科 口罩 、 隔 离衣 、 防 护服, 无粉 乳胶 手套 , 鞋 套, 面 屏或 护目 镜 , 帽子、 洗手 液等 ,按 每人 每天一 套配 置 (2 3) 天用量 。 6.5.2 应按人 员体 型配 置不 同型 号防护 用品 。 6.6 实验室 检测 程序 6.6.1 实验室 接收 样本 后, 应立 即进行 检测 。 6.6.2 检测方 法按 照 关于 印发 医疗机 构新 型冠 状病 毒核 酸检测 工作 手册 (试 行第 二版) 的通 知 ( 联 防联控 机制 医疗 发2020 313 号) 执行 。 6.6.3 检测过 程宜 增加 分拣 排序 步骤, 记录 批次
26、与板 次, 方便结 果回 溯。 6.6.4 阴性样 本应 至少 留存 3 天。 6.7 检测结 果上 报程 序 6.7.1 实验室 检测 的性 能验 证、 室内质 控、 室间 质评 等按 照 医 疗机 构新 冠病 毒核 酸检测 工作 手册 ( 试 行 第 二版 ) (联 防联 控 机制医 疗发 2020 313 号)相 关要 求执 行。 6.7.2 新冠病 毒 核 酸定 性检 测报 告应当 包括 检测 结果 (检 出/阳 性、 未检 出/ 阴 性) 、方法 学及 其检 测 限、检 测时 间等 。依 据所 用扩增 试剂 说明 书, 判断 检测结 果为 未检 出/ 阴性 或 者检出/阳 性。 6.
27、7.3 检测结 果应 当及 时上 报, 重点地 区重 点人 群 6 小 时 、其他 人群 12 小时 ,原 则上不 得超 过 24 小时。 注: 以上按规模化核酸检测每日1 万管标准 (单管为 1 万人份、5 混 1 为 5 万人份,10 混 1 为 10 万人份) 所 需的检测能力,在此基础上可增加 20% 人员、设备配置作为 检测能力储备。 7 阳性病 例报 告处 置程 序 7.1 单采检 测样 本结 果阳 性报 告处置 程序 7.1.1 检测样 本结 果为 阳性 的, 检测机 构应 当立 即上 报所 在地县 级卫 生健 康行 政部 门,并 由法 定报 告 机构在 2 小时 内将 相关 信
28、 息进行 传染 病网 络直 报。 7.1.2 卫生健 康行 政部 门应 当第 一时间 派出 负压 救护 车将 阳性病 例转 运至 定点 医院 进行隔 离治 疗, 组 织开展 流调 、 环 境消 杀 和 密接追 踪。 7.2 混采检 测样 本结 果阳 性报 告处置 程序 7.2.1 混采检 测结 果为 阳性 、灰 区或单 个靶 标阳 性的 ,由 检测机 构立 即上 报所 在地 县级卫 生健 康行 政 部门, 卫生 健康 行政 部门 应当根 据混 采数 量第 一时 间派出 相应 数量 应急 采样 队 (如 5 混 1 同时 派 出 5 支应急 采样 队, 10 混 1 同时派 出 10 支 应急
29、采 样 队), 同时 对样 本涉 及人 员进行 复采 ,并 通知 疾控 部门对 该采 样管 所涉 人员 暂时单 独隔 离。 7.2.2 复核单 管核 酸检 测如 均为 阴性, 则按 照阴 性结 果回 报,暂 时隔 离人 员即 解除 隔离 。 7.2.3 如复核 检测 结果 阳性 ,锁 定阳性 人员 ,其 余人 员解 除隔离 。同 时, 卫生 健康 行政部 门应 当在 第 一时间 派出 负压 救护 车将 阳性病 例转 运至 定点 医院 进行隔 离治 疗, 组织 开展 流 调、 环 境消 杀 和 密接 追 踪 。 7.3 应急保 障措 施 7.3.1 各区县 应成 立至 少 10 支 应急采 样队
30、 ,对 混采 阳性 结果及 时进 行复 采复 检。 7.3.2 应急采 样队 应当 由采 样人 员、信 息采 集人 员、 司机 组成, 并配 备车 辆。 DB32/T 3762.18 2021 6 7.3.3 公安、 社区 (村 委) 等相 关人员 应当 配合 应急 采样 人员入 户采 样, 采用 鼻咽 拭子方 式, 所采 样 本送原 检测 机构 检测 。 8 废弃物 处置 8.1 基本要 求 新冠病 毒样 本采 集场 所和 开展核 酸检 测的 实验 室应 当制定 医疗 废物 处置 流程 。 所有的 危险 性医 疗 废 物必须 按照 统一 规格 化的 容器和 标示 方式 , 完 整且 合规地
31、标示 废物 内容 。 应 当由经 过适 当培 训 的 人 员 使 用适当 的个 人防 护装 备和 设备处 理危 险性 医疗 废物 。 8.2 医疗废 物的 处理 措施 8.2.1 在采样 场所 ,应 设置 医疗 废弃物 收集 装置 ,做 到及 时清运 ,对 场地 定时 消毒 ,杜绝 环境 污染 。 由各街 道 ( 乡镇) 组织 人 员, 按 每个 采样 场所 (3 5) 人配 备, 负 责采 样 场所的 终末 消毒 和医 疗废 弃 物转运 。 8.2.2 实验室 废液 、 固 体废 物的 处理按 照 医疗 机构 新冠 病毒核 酸检 测工 作手 册 ( 试行 第二 版) 相 关要求 执行 。 8
32、.2.3 样本检 测完 成后 ,检 测结 果为阳 性时 ,需 将生 物安 全柜和 实验 核心 区的 医疗 废物在 产生 地点 进 行高压 蒸汽 灭菌 , 然后 按 照感染 性废 物收 集处 理 ; 如检测 结果 为阴 性 , 确 认 检测结 果无 误后 可立 即将 阴 性样本 检测 产生 的医 疗废 物进行 规范 包装 , 按 照医 疗 废物处 理流 程进 行处 置, 可 不再进 行高 压蒸 汽灭 菌 。 8.2.4 基因扩 增检 测结 束后 ,扩 增后反 应管 不要 开盖 ,直 接放于 垃圾 袋中 ,封 好袋 口,不 再进 行高 压 蒸汽灭 菌处 理, 按一 般医 疗废物 转移 出实 验室
33、处理 。 8.2.5 实验室 每次 高压 均需 采用 化学法 进行 消毒 效果 验证 并保存 消毒 和验 证记 录。 根 据生物 风险 评估 , 可以每 月或 每季 按照 操作 要求进 行一 次高 压灭 菌效 果的生 物监 测。 8.3 医疗废 物清 运 8.3.1 核酸检 测机 构( 实验 室) 可以自 主选 择具 有相 应资 质的医 疗废 物收 集处 置单 位承担 医疗 废物 的 清运 、 无 害化 处置 任务 。 但 当卫生 健康 部门 根据 疫情 防控需 要大 量增 加核 酸检 测任务 , 导致 医废 运输 能 力与产 废量 发生 矛盾 时, 当 地生态 环境 部门 可根 据辖 区医疗
34、 废物 收运 企业 现行 收运路 线按 照就 近便 利 原 则,合 理分 配收 运任 务, 提高收 运效 率。 8.3.2 核酸检 测机 构( 实验 室) 应与医 疗废 物收 运处 置单 位协商 签订 服 务 合同 ,服 务价格 执行 发改 部 门指导 价。 若未 能与 医疗 废物收 运处 置单 位签 订合 同的, 由当 地生 态环 境部 门指定 医疗 废物 收 运 处 置 单 位负责 收运 医疗 废物 并与 检验机 构签 订合 同。 8.3.3 核酸检 测机 构( 实验 室) 应根据 暂存 场所 医疗 废物 贮存情 况与 收运 单位 预约 清运时 间, 清运 应 避免大 风、 雷雨 天气 。
35、 收 运单位 要优 化运 输车 辆调 度, 合 理安 排收 运路 线, 做好医 疗废 物清 运 保 障 。 根 据疫情 防控 形势 ,当 大量 增加核 酸检 测任 务时 ,应 适当增 加清 运频 次。 8.3.4 核酸检 测机 构( 实验 室) 应划定 医疗 废物 搬运 专用 通道, 使用 专用 货( 楼) 梯。医 疗废 物清 运 人员应 做好 个人 防护 (搬 运普通 医疗 废物 前应 穿戴 工作服 , 搬 运涉 疫情 医疗 废物前 应穿 戴防 护 服 ) , 并 正确佩 戴防 护口 罩 、 防 护 手套等 防护 用品 , 搬运 过 程中应 尽量 避免 与其 他工 作人员 接触 。 医疗 废
36、物 清 运 人员按 约定 时间 将医 疗废 物沿专 用通 道送 至指 定场 所, 应确 保医 疗废 物不 落 地, 不得 丢弃 、 遗漏 医疗 废 物。清 运交 接过 程中 要明 确告知 该批 次医 疗废 物是 否属于 “涉 疫情 医疗 废物 ”。 DB32/T 3762.18 2021 7 8.3.5 每次医 疗废 物清 运工 作结 束后, 应对 清运 人员 的防 护用品 进行 消毒 后按 照医 疗废物 进行 管理 , 且应对 门把 手等 清运 人员 接触部 位、 转运 区域 环境 (如搬 运专 用通 道、 货 ( 楼 ) 梯、 暂存 场所 清空 处) 、 设施、 转运 车及 容器 等进 行全面 消毒 。 8.3.6 核酸检 测机 构 ( 实验 室) 应建立 医疗 废物 管理 台账 制度, 及时 登记 医疗 废物 的产生 量、 清运 量 、 清运单 位等 情况 。医 疗废 物转移 应填 写 医疗 废物 转移联 单 并按 要求 存档 备查。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