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林省 工程建 设地方 标准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Standrad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concrete small hollow block masonry DB22/T 5028-2019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 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厅 施行日期:2019 年 12 月 5 日 2019 长 春 吉 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公 告 第 532 号 吉 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吉
2、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厅 关 于发布吉 林省工程 建设地方 标准 混 凝 土 小 型 空 心 砌 块 砌 体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的 公告 现批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标准 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编号为: DB22/T 5028 -2019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9 年 12 月 5 日 前 言 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下达 2018 年 度第三批吉林 省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 吉市 监标字201846 号) 的要 求, 由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3、) 主持对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DB22/T 452-2008 进行修订 工作。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 1 总 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材料; 5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6 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工程; 7 填 充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将标准名称 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程变更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其 内容做了相应调整。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由主编单位 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负责 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4、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 请相关单位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 随时 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 吉林省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长春市民康路 519 号, 邮 编 130041 , 电子邮箱: ) , 以供今 后修 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 : 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吉林省建 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本标准参编单位 :吉林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吉林建工鑫安高新建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朱士坤 孙 秀刚 赵 壮 程立军 关洪波 胡 文武 马根 华 王 巍 林 飞 王 晓阳 李志 国 崔永生 刘 刚 刘 清顺 刘 悦 冯 博 姜 博 张 伯涛 张德 胜 付兴国 高 歌 程 大磊 吕 兵
5、于洪强 张呈一 冯 龙雪 夏 雪 易双双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周 毅 孙 彦波 陶乐 然 张 淼 车红锐 目 次 1 总 则 . 1 2 术 语 . 2 3 基本规定 . 4 4 材 料 . 6 4.1 砌块 . 6 4.2 砌筑砂浆 . 6 4.3 灌孔混凝 土 . 8 4.4 钢筋 . 8 5 混凝土小 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 10 5.1 一般规定 . 10 5.2 主控项目 . 11 5.3 一般项目 . 12 6 配筋混凝 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 14 6.1 一般规定 . 14 6.2 主控项目 . 14 6.3 一般项目 . 15 7 填充墙混 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
6、17 7.1 一般规定 . 17 7.2 主控项目 . 17 7.3 一般项目 . 18 附录 A 砌 块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用表 . 20 本标准用词说明 . 28 引用标准名录 . 29 附: 条文说明 . 31 1 1 总 则 1.0.1 为加 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的质量管理, 统一砌块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 准适用于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 量验收。 1.0.3 混凝 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 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 语 2.0.1 混凝 土小型空心砌块 concr
7、ete small hollow block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 砌块的总 称,简称砌块。 2.0.2 普通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normal concrete small hollow block 以碎石或卵石为粗骨料制作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主规格尺 寸为 390mm190mm190mm 。 2.0.3 轻骨 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lightweight aggregated concrete small hollow block 以浮石、 火山渣、 煤渣、 煤矸石、 陶粒等粗骨料制作的混凝土 小型空心砌块,主规格尺寸为 390mm190mm190mm 。 2.
8、0.4 建筑 碎料 小型空心砌块 fragmentized building materials small hollow block 以建筑碎料为主要原材料, 加入水泥、 掺合料、 水 等, 经搅拌、 成型、 养护等工艺过程制成的小型空心砌块。 建筑碎料的掺量应不 低于原材料干质量的 30% 。 2.0.5 混凝 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concrete small hollow block masonry 采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的砌体,简称砌块砌体。 2.0.6 配筋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reinforced concrete small hollow block masonry 配筋
9、砌体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孔洞和凹槽中配置竖向钢 筋和水平钢筋、 并采用灌孔混凝土填实孔洞后的砌体, 简称配筋砌 块砌体。 2.0.7 产品 龄期 products age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成型后至某一日的天数。 2.0.8 预拌 砂浆 ready-mixed mortar 3 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 2.0.9 芯柱 core column 在小砌块墙体的孔洞内浇灌混凝土形成的柱, 有素混凝土芯柱 和钢筋混凝土芯柱。 2.0.10 瞎缝 blind seam 砌体中相邻块体间无砌筑砂浆,又彼此接触的水平缝或竖向 缝。 2.0.11 假缝 suppositious seam
10、为掩盖砌体灰缝内在质量缺陷, 砌筑砌体时仅在靠近砌体表面 处抹有砂浆,而内部无砂浆的竖向灰缝。 2.0.12 透明 缝 transparent seam 砌体中相邻块体间的竖缝砌筑砂浆不饱满, 且彼此未紧密接触 而造成沿墙体厚度通透的竖向缝。 2.0.13 施工 质量控制等级 category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 工技术水平所做的分级。 2.0.14 实体 检测 in-situ inspection 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 在工程实体 上进行原位检测或抽取试样在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4 3 基
11、 本 规定 3.0.1 砌块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产品性能型式 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并应满足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0.2 砌块 砌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砌体工程施工方案。 3.0.3 砌块 砌体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 行业及地 方有关建设工程法 规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3.0.4 砌块 砌体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 砌体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规定的 A 级或 B 级 标准。 3.0.5 砌块 砌体工程验收可按本标准附录 A 记录表填写 。 3.0.6 砌块 砌体工程验收应按检验批验收、
12、 分项工程验收、 子分部 工程验收的程序依次进行。 3.0.7 检验 批的数量及范围可按楼层及施工段数确定,不应超过 250m 砌块砌 体,且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 (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数计) 为一个检验 批;填 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为一个检验批。 3.0.8 检验 批验收时, 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一般 项目应有 80% 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有允许偏差项目 的最大超差值,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 1.5 倍。 3.0.9 砌块 砌体剪力墙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 其灌孔混凝土的强度 应以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取样制备并与结构
13、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 件强度为依据, 并应进行检测验证。 同条件养护的试件留置数量与 强度判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 和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的规 定 执行。 3.0.10 填充 墙砌体与钢筋混凝土柱(墙、梁)间的连接构造施工 应列为隐蔽工程验收。 5 3.0.11 砌块 砌体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 设计变更 文件; 2 施工执行 的技术标准; 3 原材料出 厂合格证书、 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 混凝土及 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5 混凝土及 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 6 砌体工程 施工记录; 7 隐蔽
14、工程 验收记录; 8 分项工程 检验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记录; 9 填充墙砌 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 10 重大技 术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1 其他必 要的技术文件和记录。 3.0.12 子分 部工程验收时,应对砌块砌体工程的观感质量作出总 体评价。 3.0.13 工程 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规定 执行。 3.0.14 对有 裂缝的砌块砌体应分别按下列情况进行验收: 1 有可能影 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由 具备资质的检测 单位检测鉴定。 凡返修或加固处理的部分, 待返修或加固处理满足 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 2 不影
15、响结 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予以验收。有碍 使用功 能和观感效果的裂缝,应进行处理。 6 4 材 料 4.1 砌块 4.1.1 砌块 的质量应符合 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 GB/T 8239 及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 15229 、 建筑 碎料小型空心砌块JC/T 2369 等标 准的规定,其抗冻性指标必须 符合我省相关标准的规定。 4.1.2 施工 时所用砌块的龄期必须超过 28d , 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 不宜少于 40d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宜少于 45d 。 4.1.3 砌块 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进场后还应进行见证 送检 ;复验的项目应包括尺寸偏差
16、、外观质量和强度等级等内容;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1.4 砌块 的主规格尺寸为 390 mm190 mm190mm , 最小肋厚不 应小于 25mm ,承重砌块最小外壁厚不应小于 30mm ,非承重 砌块 最小外壁厚不应小于 25mm 。 4.1.5 砌体 使用的小砌块应完整、无破损、无裂缝、无污染。 4.2 砌筑砂 浆 4.2.1 预拌 砂浆的性能、 运输、 储存 、 使用及检验等应符合现行地 方标准预拌砂浆 技术规程DB22/T 1024 的规 定。 4.2.2 砌块 砌体的砌筑砂 浆配合比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9
17、8 和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 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JC 860 的 规定,并应按重量比计量配制。 4.2.3 砌筑 砂浆应具有良好的保水性,其保水率不得小于 88% ,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稠度 宜为 50mm70mm ; 轻骨料 混凝土小型空心 砌块的砌筑砂浆稠度宜为 60mm90mm 。 7 4.2.4 砌筑 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的规定。 搅拌时间按产品说明书进行。 无说明时拌合时间不得少于 2min ,。当掺有外加剂时,不得少于 3min ; 当掺有机塑化剂时, 应为 3min5min , 搅拌时间自投料完起 算。 4.2.5
18、 砌筑 砂浆应随拌随用,并在 3h 内使用完毕 ;当施工期间最 高气温超过 30 时,应在 2h 内使用完 毕。砂浆出现泌水现象时, 应在砌筑前再次拌合。 4.2.6 砌筑 砂浆试块取样应取自搅拌机或运输预拌砂浆车辆的出 料口。同盘或同车砂浆应制作一组试块。 4.2.7 砌筑 砂浆强度等级的评定应以标准养护、 龄期为 28d 的试块 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 方法标准JGJ/T 70 的规 定执行。 4.2.8 砌筑 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验收 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 值的 1.10 倍; 2 同一验收
19、 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 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 85% 。 注:1 砌筑 砂浆的验收批, 同一类型、 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不 应少于 3 组; 同一验收批砂浆只有 1 组或 2 组试 块时, 每组试块抗 压强度平均值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 1.10 倍;对于建 筑结 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以 上的房屋,同一验 收批砂浆试块的数量不得少于 3 组; 2 砂浆强度 应以标准养护,28d 龄期 的试块抗压强度为准; 3 制作砂浆 试块的砂浆稠度应与配合比设计一致。 抽检数量: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 250m 砌体的各 种类别 、 各种 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
20、, 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验收批的 预拌砂浆抽检可为 3 组。 检验方法: 在砂浆搅拌机出口或在湿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出料口8 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 (现场拌制的砂浆, 同盘砂浆只应作 1 组试 块) , 试块标养 28d 后作 强度试验。 预拌砂浆中的湿拌砂浆稠度应 在进场时取样检验。 4.2.9 当施 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 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 浆或砌体强度进 行实体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1 砂 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 对 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 砂 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4 发 生工程事故,需要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 4.3 灌孔混
21、凝土 4.3.1 砌块 砌体灌孔混凝土应采用专用混凝土, 其性能指标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 混凝土砌块 (砖) 砌体用灌孔混凝土JC 861 的规 定。 4.3.2 灌孔 混凝土所用的粗、 细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普通混 凝土用砂、 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 的 规定, 再生粗、 细骨 料应分别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 和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 的 规定 。 4.3.3 灌孔 混凝土应由试验室经试配确定重量配合比, 现场应按重 量配合比计量配制。 4.3.4 灌孔 混凝土应在初凝前用完。 4.4 钢筋 4.4.1 芯柱 插筋应采用
22、HRB400 级热 轧带肋钢筋, 质量应符合 现行 国家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2 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 GB/T 1499.2 的规定; 水平钢筋、 构造柱钢筋及拉结钢筋网片等应采用 HRB400 级热轧带 肋钢筋, 也可 采用 HPB300 级热轧光圆 钢筋或 Q235 级低9 碳钢热轧圆盘条, 其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 钢 第 1 部分 : 热轧光圆钢筋 GB/T 1499.1 及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T 701 中 的有关规定;钢筋焊条电弧焊所采用的焊条,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GB/T 5117 或 热强钢 焊条 GB/T 5118 的规定
23、 , 焊条型号应根据设计确定, 若设计无规 定时, 可按现行行业标准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 的有关规 定 确定 。 4.4.2 钢筋 的品种、 级别、 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要 有产 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应按批次抽样复验。 4.4.3 拉结 钢筋网片采用直径 4mm 的钢筋点焊;纵横钢筋应焊在 同一平面内; 设于潮湿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环境中砌体灰缝内的钢 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4.4.4 钢筋 应顺直, 不得有裂纹、 结疤, 表面不得有油污、 泥土及 颗粒状或片状 老锈。 4.4.5 施工 时需变更原设计的钢筋品种、 级别或规格时, 应办理设 计变更手续。 10 5
24、混凝 土小型空 心砌块砌 体工程 5.1 一般规 定 5.1.1 本 章 适 用 于 普 通 混 凝 土 小 型 空 心 砌 块 和 轻 骨 料 混 凝 土 小 型 空 心砌块等砌体工程。 5.1.2 施工 前, 应按房屋设计图编绘小砌块平、 立面排块图, 施 工 中应按排块图 施工。 5.1.3 砌筑 砌块,应清除表面污物,剔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砌块。 5.1.4 砌筑 砌块砌体,宜选用专用砌块砌筑砂浆。 5.1.5 底层 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 应采用强度等级不 低于 Cb20 的 混凝土灌实砌块的孔洞。 5.1.6 砌筑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在砌筑前及砌筑过程中均不 应浇水
25、, 仅当施工时气温异常炎热时, 可在施工前将砌块适量喷水 润湿。 雨天及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5.1.7 砌块 墙体应孔对孔、 肋对肋错缝搭砌。 单排孔砌块的搭接长 度应为块体长度的 1/2 ; 多排孔砌块的搭接长度可适当调整,但不 宜小于砌块长度的 1/3 , 且不应小于 90mm 。墙体 的个别部位不能 满足上述要求时, 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 但竖向通 缝仍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5.1.8 砌块 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5.1.9 砌块 墙体宜逐块坐(铺)浆砌筑。 5.1.10 在散 热器、厨房和卫生间等设备的卡具安装处砌筑的砌块, 宜在施工前用强度等级不
26、低于 Cb20 的混凝土将其孔洞灌实。 5.1.11 每步 架墙(柱) 砌筑完后,应随即刮平墙体灰缝。 5.1.12 芯柱 处砌块墙体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1 每 一楼层芯柱处第一皮砌块应采用开口砌块; 2 每 次连续浇筑的高度宜为半个楼层,但不应大于 1.8m ; 3 浇筑芯柱 混凝土时,砌筑砂浆强度应大于 1MPa ; 4 清除孔内 掉落的砂浆等杂物,并用水冲淋孔壁; 5 浇 筑 芯 柱混 凝 土 前 ,应 先 注 入 适量 与 芯 柱 混凝 土 成 分相同 的去石砂浆; 6 每浇筑 400mm 500mm 高度捣实 一次, 或边浇筑边捣实。 5.2 主控项 目 5.2.1 砌块 和
27、芯柱混凝土和的强度等 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其中复合 保温砌块与夹心复合保温砌块中的绝热保温材料的材性、 数量、 位 置、厚度等尚应符合砌块墙体节能设计要求。 检查数 量:1 每一 生产厂家,相同的原材料以同一生产时间、 配合比例、 生产工艺、 成型设备所生产的同强度等级的每 1 万 块标 准砌块 (或用于配筋砌体的带功能缝的标准砌块) 至少应抽检一组; 用于多层以上建筑的基础和底层的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 2 组。 2 在材料、 配比、 工艺、 设备、 参数、 规格及型号都相同的条 件下, 不带功能缝的 5 块 砌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等于或大于带功能 缝的 5 块砌 块抗压强度平均值的 1.1 倍
28、。 同时, 单块带缝与不带缝 砌块的最小抗压强度值均不得小于各自平均值的 80% 。 3 芯柱的混 凝土每 一检验批砌体,试块不应少于 1 组。 检验方 法: 检查砌块的产品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 芯柱混凝土 试块试验报告。 5.2.2 砌筑 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现场拌制的砌筑砂浆与干混砂浆的抽检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 14 的规定; 预拌砂浆以每次进入施工现场的数量为一检验批。 检验方法: 检查砌筑砂浆试块的试验报告。 预拌砂浆尚应检查12 砂浆合格证书、配合比报告和施工 记录。 5.2.3 砌 块 砌 体 的 水 平 灰 缝 砂
29、 浆 饱 满 度 应 按 扣 除 砌 块 孔 洞 后 的 净 面积计算, 不得小于 90% ; 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应小于 90% , 且不 得有透光缝与假缝存在。 配筋小砌块砌体的竖缝饱满度不计凹槽部 位的面积。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不得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 用专用百格网检测砌块与砂浆粘结痕迹。 每处检测 3 块砌块,取 其平均值。 5.2.4 除应 设置构造柱的部位外, 墙体转角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 砌筑。 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 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 度。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 一般项 目 5.3.1 墙体 的水平灰缝厚度和
30、竖向灰缝宽度宜为 10mm , 不 得大于 12mm ,也不 应小于 8mm 。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抽检不得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 用尺量 5 皮小 砌块的高度和 2m 长度的 墙体进行折 算。 5.3.2 砌块 砌体额轴线、 垂直度与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值以及检验 要求应符合表 5.3.2 的规 定。 表 5.3.2 砌块 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 项 次 项目 允许偏 差(mm) 检验方法 抽检数量 1 轴线位移 10 用经纬仪和尺或用 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承重墙、柱全 数检查 2 基础、 墙、 柱顶 面标高 15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不应少于 5 处 13 续表 5.3.2 3 墙
31、面 垂直 度 每层 5 用 2m 托线板检 查 不应少于 5 处 全 高 10m 10 用经纬仪、吊线和 尺或用其他测量仪 器检查 外墙全部阳角 10m 20 4 表面 平整度 清水墙、柱 5 用 2m 靠尺和楔 形 塞尺检查 不应少于 5 处 混水墙、柱 8 5 水平灰 缝平直 度 清水墙 7 拉 5m 线和尺检 查 不应少于 5 处 混水墙 10 6 门窗洞口高、 宽 (后塞 口) 10 用尺检查 不应少于 5 处 7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以底层窗口为准,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 查 不应少于 5 处 14 6 配 筋 混凝土小 型空心砌 块砌体工 程 6.1 一般规 定 6.1.1 配筋
32、砌块砌体工程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的规定。 6.1.2 施 工 配 筋 砌 块 砌 体 剪 力 墙 , 应 采 用 专 用 的 砌 块 砌 筑 砂 浆 砌 筑,专用砌块灌孔混凝土浇筑芯柱。 6.2 主控项 目 6.2.1 配 筋 砌 块 砌 体 中 的 砌 块 与 砌 筑 砂 浆 的 检 验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14 的规定。 6.2.2 钢筋 的品种、 级别、 规格、 数量 和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设计图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钢筋的合格证书、 钢筋性能
33、试验报告、 隐蔽工 程记录。 6.2.3 芯柱 的混凝土、 构造柱的混凝土及配筋砌块砌体的灌孔混凝 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1 每 一检 验 批 砌 体中 的 芯 柱 、构 造 柱 至 少各 应 制 作 一组 标 准 养护试块,验收批砌体试块不得少于 3 组; 2 配 筋砌 块 砌 体 的灌 孔 混 凝 土以 灌 注 一 个楼 层 或 一 个施 工 段 墙体的同配合比的浇灌量为一检验批, 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并应 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块;同一检验批的同配合比浇灌量超过 100m 时,其 取样次数和 标准养护试 件留置组数 应相应增加 。同条 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按工程实
34、际需要确定,但不应少于 6 组。 15 检验方 法:检查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6.2.4 构 造 柱 与 砌 块 砌 体 连 接 处 的 马 牙 槎 砌 筑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 14 的规定。 槎口处 的拉结钢筋直径、位置与垂直间距应正确,施工中不得随意弯折, 且垂直位移不应超过一皮砌块的高度。 每一构造柱的拉结钢筋竖向 位移和槎口尺寸偏差不应超过 2 处。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抽检不得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观察与测量检查。 6.2.5 芯柱 的混凝土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 技术规程JGJ/T14 的规
35、定在预制楼盖处全截面贯通。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6 配 筋 砌 块 砌 体 的 竖 向 和 水 平 向 受 力 钢 筋 锚 固 长 度 与 搭 接 长 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3 一般项 目 6.3.1 构造 柱位置及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3.1 的规 定。 表 6.3.1 构造 柱尺寸允 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 差(mm) 检查方法 1 柱中心线位置 10 用经纬仪和尺量检查 2 柱层间错位 8 用经纬仪和尺量检查 3 柱垂 直度 每层 5 用吊线法和尺量检查
36、全高 10 m 10 用经纬仪或吊线法和尺量检查 10m 20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 5 处。 16 6.3.2 墙体 水平灰缝内的直钢筋、 钢筋网片、 环箍状钢筋、S 形拉 筋均应被砂浆层包裹,不得外露。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3 配 筋 砌 块 砌 体 中 的 受 力 钢 筋 保 护 层 厚 度 与 凹 槽 中 水 平 钢 筋 间距的允许偏差值均应为10mm 。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 检查保护层厚度应在浇筑灌孔混凝土前进行观察并 用尺量;检查水平钢筋间距可用钢尺连续量三档,取最大值。 17 7
37、 填 充 墙混凝土 小型空心 砌块砌体 工程 7.1 一般规 定 7.1.1 砌块 运输、 装卸过程中, 严禁抛 掷和倾倒; 进 场后应按品种 、 规格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 2m 。 7.1.2 填充 墙砌块砌体, 在砌筑前及砌筑过程中均不应浇水, 仅当 施工时气温异常炎热时,可在施工前将砌 块适量喷水润湿。 7.1.3 在厨 房、 卫生间、 浴室等处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心空心砌块 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宜现浇混凝土坎台,其高度宜为 200mm 。 7.1.4 填充 墙拉结筋处的下皮小砌块宜采用半盲孔砌块。 7.1.5 轻骨 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应与其他块体混砌, 不同强度 等级的同类块体也
38、不得混砌。 注:窗台处和因安装门窗需要,在窗台下应采用现浇混凝土, 墙顶部应采用混凝土砖斜砌;填充墙不能与其他墙体材料混砌。 7.1.6 填 充 墙 砌 体 砌 筑 , 应 待 承 重 主 体 结 构 检 验 批 验 收 合 格 后 进 行。 填充墙与承重主体结构间的空 (缝) 隙部位 施工, 应在填充墙 砌筑 14d 后 进行。 7.2 主控 项目 7.2.1 砌块 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其中复合保温 砌块与夹心复合保温砌块中的绝热保温材料及保温砌筑砂浆的导 热系数、密度等性能指标尚应符合小砌块填充墙体节能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按现行行业标准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
39、程JGJ/T 14 的规定执行 。 检验方法: 检查砌块的产品合格证书、 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强18 度试验 (复验) 报告和砌筑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并应按现行行业标 准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 14 规定进行 抽 检与 检验。 7.2.2 砌 块 填 充 墙 砌 体 与 房 屋 主 体 结 构 间 的 连 接 构 造 应 符 合 设 计 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 6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应有全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 7.2.3 当砌 块填充墙与框架柱(剪力墙、框架梁)之间的拉结筋, 采用化学植筋方式连接时, 应进行实体检测。 拉结钢筋非破坏的拉 拔试验
40、其轴向受拉的承载力不应小于 6.0kN , 且 钢筋无滑移, 基材 不得有裂缝;在 2min 持荷时间内,载荷值降低不得大于 5% 。化 学植筋的锚固力检验抽样判定应符合现行 行业 标准 混凝土小型空 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 14 的规 定。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 测 记 录 可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砌 体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 50203 的要求 填写。 检查数量:按表 7.2.3 确 定。 检验方法:原位试验检查。 表 7.2.3 检验 批抽检锚固钢筋样本最小容量 检验批的容量 样本最小容量 检验批的容量 样本最小容量 90 5 281500
41、 20 91150 8 5011200 32 151280 13 12013200 50 7.3 一般项 目 7.3.1 填充 墙砌块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7.3.2 的 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 5 处。 19 表 7.3.1 填充 墙小砌块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 砌体名称 灰缝位置 饱满度要求 检验方法 小砌块砌 体 水平 90% 采用百格网检查小砌块 的底面或侧面砂浆粘结 痕迹面积 垂直(竖向) 90% ,不得有透 明缝、瞎缝、假缝 7.3.2 预留 的或植筋的拉结钢筋均应置于填充墙砌体水平灰缝中, 不得露筋。 拉结钢筋的直径、 数量、 竖向间距及墙内的
42、埋设长度应 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的偏差不得超过一皮砌块高度。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7.3.3 填充 墙上下相邻皮砌块应错缝搭砌。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7.3.4 填 充 墙 砌 块 砌 体 的 灰 缝 厚 度 和 宽 度 宜 为 10mm , 不 得 小 于 8mm ,也不 应大于 12mm 。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 5 处。 检查方法: 用 尺量 5 皮砌 块的高度和 2m 长度的墙 体进行折算。 7.3.5 填 充 墙 小 砌 块 砌 体 一 般 尺 寸 的 允 许 偏 差
43、 和 检 验 方 法 应 符 合 表 7.3.6 的规 定。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 5 处。 表 7.3.5 填充 墙小砌块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 差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 差( mm ) 检验方法 1 轴线位移 10 尺量检查 垂直度 墙高3m 5 用 2m 托线板或 吊线、 尺量检查 墙高3m 10 2 表面平整度 8 用 2m 靠尺和楔 形塞尺检查 3 门窗洞口高、 宽 (后塞口) 10 尺量检查 4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尺量检查 20 附录 A 砌块砌体 工程质量 验收记录 用表 A.0.1 砌块 砌体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可采用表 A.0.1 。 A.0.2 混凝 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采 用表 A.0.2 。 A.0.3 配筋 砌块砌 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采用表 A.0.3 。 A.0.4 填充 墙砌块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可采用表 A.0.4 。 A.0.5 现场 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可采用表 A.0.5 。 A.0.6 砌块 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