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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22 T 5038-2020 城镇道路再生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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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22 T 5038-2020 城镇道路再生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标准.pdf

    1、 吉林省 工程建 设地方 标准 城镇道路再生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urban road reclaimed asphalt concrete pavement engineering DB22/T 5038 2020 主编部门: 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 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厅 施行日期:2020 年 04 月 20 日 2020 长 春 吉 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吉林省 市 场监督管理厅 通 告 第 551 号 吉 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吉 林 省 市

    2、 场 监 督 管 理 厅 关 于发布 市 政 桥 梁 结 构 监 测 技 术 标 准 等 6 项 吉 林省工程 建设地方 标准 的通 告 ( ) , DB22/T 5035-2020 DB22/T 5036-2020 DB22/T 5037-2020 DB22/T 5038-2020 DB22/T 5039-2020 DB22/T 5040-2020, , DB22/T 1035-2011, 2020 4 20 前 言 根 据 吉 林 省住 房 和 城 乡建 设 厅 关 于下 达 2019 年 全 省 工 程建 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吉建标20191 号 )文件 要求, 编制组会同

    3、有关单位, 经过调查研究、 理论分析, 总结实践 经验,依据国家 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 1 总 则; 2 术语和 符号; 3 基本 规定; 4 材 料;5 设计;6 混合料;7 施工;8 质 量验收。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由吉林恒基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 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 随 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 长春市民康路 519 号, 邮编:130041 ,邮箱: ),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恒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4、 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编单位: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诚通东方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恒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吉林恒基筑路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 吉林省勘察设计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古文光 陈 志国 王青 松 张 聪 张 博 杨 露 常冬 梅 邵明帅 李铁刚 田 丽鑫 姜长 龙 孙奇龙 宋宝亮 王 春伟 蔡龙 生 王连威 张立华 苏 忠强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周 毅 陶 乐然 孙秀 刚 陈俊松 孙宏亮 王 玉成 于薇 薇 1 总则 . 1 2 术语和符 号 . 2 2.1 术语 . 2 2.2 符号 . 3 3 基本规定 . 4 4 材料 . 5 4.1 回收沥

    5、 青路面材料 . 5 4.2 沥青 . 6 4.3 集料 . 7 4.4 沥青再 生剂 . 7 4.5 温拌添 加剂 . 8 5 设计 . 9 5.1 一般规 定 . 9 5.2 新建路 面结构设计 . 9 5.3 改建路 面结构设计 . 9 6 混合料 . 10 6.1 一般规 定 . 10 6.2 温度控 制 . 10 6.3 配合比 设计 . 12 6.4 拌和 . 12 6.5 运输 . 13 7 施工 . 15 7.1 一般规 定 . 15 7.2 施工准 备 . 15 7.3 摊铺 . 15 7.4 压实 . 16 7.5 开放交 通 . 17 8 质量验收 . 18 8.1 一般

    6、规 定 . 18 8.2 主控项 目 . 18 8.3 一般项 目 . 19 附录 A 回 收沥青路面材料取样与试验分析 . 21 附录 B 回 收沥青路面材料含水率试验 . 25 附录 C 沥 青混合料理论最大相对密度试验 . 26 附录 D 配 合比设计 . 29 本标准用词说明 . 37 引用标准名录 . 38 附:条文说明 . 39 1 1 总则 1.0.1 为规 范城镇道路再生沥青 混凝土 路面工程技术的应用, 提高 废旧材料资源化利用 水平, 保证沥青路面再生工程质量, 制定本标 准。 1.0.2 本标 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城镇道路及广场、 停车场、 园区 道路等厂拌热再生沥青 混

    7、凝土路面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 。 1.0.3 城镇 道路再生沥青 混凝土路面 工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 语 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回收 沥青路面材料 reclaimed asphalt pavement (RAP ) 采用铣刨、开挖等方式从沥青路面上获得的旧沥青混合料。 2.1.2 沥青 再生剂 rejuvenating agent (RA ) 掺加到再生混合料中、用于改善老化沥青性能的添加剂。 2.1.3 温拌 添加剂 warm mix asphalt (WMA ) 通过物理和/ 或 化 学 作 用 , 能 显 著 降 低 沥

    8、青 高 温 粘 度 , 改 善 混 合料施工和易性的添加材料。 2.1.4 再生 沥青 rejuvenated binder RAP 中 的 回 收 沥 青 与 沥 青 再 生 剂 ( 需 要 时 ) 、 新 沥 青 组 成 的 混合物。 2.1.5 厂拌 热再生 hot central plant recycling (HCPR ) 将回收沥青路面材料 (RAP ) 运至沥 青拌和厂 (场、 站) , 经 破碎、 筛分, 以一定的比例与新集料、 新沥青、 再 生剂等经热拌制 成沥青混合料的技术。 2.1.6 回收 沥青路面材料 (RAP ) 矿 料级配 gradation of aggreg

    9、ate in RAP 用抽提法或者燃烧炉法除去回收沥青路面材料 (RAP ) 中的沥 青材料得到的矿料级配。 2.1.7 再生 沥青混合料级配 gradation of recycled asphalt mixture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 )中的矿料与新矿料的合成级配。 2.1.8 再生 沥青混合料 recycled asphalt mixture (RAM ) 含有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 )的混合料。 3 2.1.9 回 收 沥 青 路 面 材 料 (RAP ) 掺 配 率 percentage of RAP in recycled mixture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 )占整个

    10、再生沥青混合料(RAM ) 的质量百分比。 2.1.10 温拌 沥青混凝土 warm mix asphalt concrete 通过掺入温拌添加剂, 使沥青混合料的拌和、 碾压温度比同类 热 拌 沥 青 混合 料 温 度 降低 30 以 上, 在 基 本 不改 变 沥 青 混合 料 配 合比和施工工艺的前提下,路用性能符合标准要求的沥青混合料。 2. 1. 11 橡 胶沥青 rubberized asphalt 用湿法工艺生产的含有橡胶屑改性剂的沥青结合料的统称, 包 括沥青- 橡胶和橡胶改性沥青两大类 。 2.2 符号 OAC 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最佳沥青用量; VV 压实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空隙率

    11、; VMA 压实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矿料间隙率; VFA 压 实再生沥青混 合料中的沥青饱和度; SBS 苯乙烯- 丁二烯- 苯 乙烯嵌段共聚物 ; 集料的含水率(% ); 再生沥青混合料最大理论相对密度; 混合后沥青的 60 黏度(Pa s); 混合前旧沥青的 60 黏度(Pa s ); 混合前新沥青或再生剂的 60 黏度(Pa s); 新沥 青的比例 ; RAP 掺配比例(% );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 )中矿料有效相对密度; 估算的 沥青相对密度 。 4 3 基 本 规定 3.0.1 厂拌 热再生沥青混凝土适用于 城镇道路及广场、 停车场、 园 区道路等的 沥青面层及柔性基层。 3.0.

    12、2 再 生 沥 青 路 面 宜 根 据 工 程 需 要 采 用 道 路 石 油 沥 青 或 改 性 沥 青作为再生用胶结材料,必要时掺加沥青再生剂、温拌添加剂。 3.0.3 再生 沥青混合料用作面层时, 宜使用橡胶沥青作为沥青胶结 材料。 3.0.4 快 速路 和 主 干 路再 生 沥 青 路面 施 工 , 气温 不 得 低 于 10 ; 其他道路 再生沥青路面施工, 气温不得低于 5 。 再生沥青路面不 得在雨天、路面潮湿的情况下施工。 5 4 材料 4.1 回收沥 青路面材料 4.1.1 厂 拌 热 再 生 用 回 收 沥 青 路 面 材 料 必 须 经 过 预 处 理 后 方 可 使 用

    13、,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 同 来 源、 不 同 沥 青含 量 、 不 同矿 料 级 配 的回 收 沥 青路面 材料应分类堆放, 不得混杂, 回收过程中不得混入基层废料, 保证 材料品质; 2 应 根 据 再生 混 合 料 的公 称 最 大 粒径 选 择 合 理的 筛 孔 尺寸, 将破碎后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筛分成不少于两档; 3 经 预 处 理的 回 收 沥 青路 面 材 料 ,应 转 运 到 平整 、 坚 实和排 水良好的堆料 场, 按质量、 规格, 分 类、 分档均匀堆放, 转运和堆 放过程中应避免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离析; 4 预处理后 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堆置高度不宜大于 1.5m,并 应避

    14、免长时间堆放; 5 料仓中的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应及时使用。 4.1.2 经过 预处理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4.1.2 的 规定 。 表 4.1.2 回收 沥青路面材料技术指标 材料 试验项目 单位 质量要求 试验方法 回收沥青 路面材料 含水率 % 3 附录 B 矿料级配 - 实测 附录 A 沥青含量 % 实测 砂当量 % 55 6 续表 4.1.2 材料 试验项目 单位 质量要求 试验方法 回收沥青 路面材料 中的沥青 25 针入度 0.1mm 15 可先按 T0726 阿布 森法或 T0727 旋转 蒸发器法抽提回收 沥青,再对回收沥 青进行试验 15延度 cm 实测 软化

    15、点 实测 60黏度 Pa s 实测 回收沥青 路面材料 中的粗集料 针片状颗粒含量 % 实测 先抽提去除沥青, 再对集料进行试验 压碎值 % 实测 表观相对密度、 毛体积相对密度 - 实测 回收沥青 路面材料 中的细集料 棱角性(流动时 间法) s 实测 表观相对密度、 毛体积相对密度 - 实测 注: 表中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JTG E20 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 执行。 4.1.3 回收 沥青路面材料 应按表 4.1.3 进行等级划 分。 表 4.1.3 回收 沥青路面材料等级标准 材料 试验项目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等级分类标准 试验方法

    16、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回收沥青 路面材料 中沥青 针入度 (0.1mm ) (25,100g,5s ) 30 20 ; 30 15; 20 15 JTG E20 4.2 沥青 4.2.1 再生 沥青混合料使用的道路石油沥青、 改性沥青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的规 定。橡 胶 沥 青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橡 胶 沥 青 路 面 技 术 标 准 CJJ/T 273 的规定。 7 4.3 集料 4.3.1 新集 料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 规范CJJ 1 中粗集料、细集料、填料的规定 。 4.3.2 回收 集料应满足本标

    17、准要求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镇道 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中粗集料、细集料、填料的规 定。 4.4 沥青再 生剂 4.4.1 沥青 再生剂性能应满足表 4.4.1 的要求。 表 4.4.1 沥青 再生剂技术要求 检验项目 RA-1 RA-5 RA-25 RA-75 RA-250 RA-500 试验 方法 60 黏度 (mm 2 /s ) 50 175 176 900 901 4500 4501 12500 12501 37500 37501 60000 T0619 闪点 ( ) 220 220 220 220 220 220 T0611 饱和分含 量(% ) 30 30 30 3

    18、0 30 30 T0618 芳香分含 量(% )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T0618 薄膜烘箱 试验前后 黏度比 3 3 3 3 3 3 T0619 薄膜烘箱 试验后质 量变化 (% ) 4, -4 4, -4 3, -3 3, -3 3, -3 3, -3 T0609 或 T0610 15 密度 (g/cm 3 )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实测 记录 T0603 注: 1 表 中 试 验 方 法 应 按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公 路 工 程 沥 青 及 沥 青 混 合 料 试 验 规 程 JTG E20 执

    19、行; 2 薄 膜 烘 箱 试 验 前 后 黏 度 比= 试 样 薄 膜 烘 箱 试 验 后 黏 度/ 试 样 薄 膜 烘 箱 试 验 前 黏 度 。 8 4.4.2 回收 沥青路面材料需掺加再生剂时, 再生剂的选用应综合考 虑沥青 的老化及性能变化程度、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使用年限、 掺 配比例 、 再生剂与沥青胶结料的性能 、 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用途等因 素。再生剂用量则应通过室内试验确定。 4.4.3 再生 剂应储存在密闭的容器中。 4.5 温拌添 加剂 4.5.1 宜选 用表面活性型、 有机降黏型等温拌剂对沥青混合料进行 温拌 再生, 并应确保温拌再生后的混合料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表面 活

    20、性型 温拌剂的质量要求宜符合表 4.5.1-1 的规 定 ,有机降黏型温 拌剂的质量要求宜符合表 4.5.1-2 的 规定。 表 4.5.1-1 表 面活性型温拌剂的质量要求 试验项目 单位 质量要求 试验方法 pH 值(20) - 7.5 GB/T 6368 总胺值 (以 KOH 计) mg/g 400610 CJJ/T 43 (附录 B ) 表 4.5.1-2 有 机降黏型温拌剂的质量要求 试验项目 质量要求 试验方法 掺配有温拌剂的沥青的闪点( ) 230 T 0611 相对密度(25) 0.85 1.05 T 0603 注:1 表中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

    21、 程JTG E20 执行; 2 将温拌剂按工程应用比例掺配到沥青中,测定掺配有温拌剂的沥青的 闪点。 9 5 设计 5.1 一般规 定 5.1.1 城镇 道路沥青路面的设计,优先使用再生沥青 混凝土。 5.1.2 再生 沥青路面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 规范CJJ 169 的规定。 5.2 新建路 面结构设计 5.2.1 再生 沥青 混凝土厚度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 规范CJJ 169 、橡胶沥 青路面技术标 准CJJ/T 273 执行。 5.3 改建路 面结构设计 5.3.1 改 建设 计 应 按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城 镇 道 路 路 面 设 计 规 范 C

    22、JJ 169 、 橡胶 沥青路面技术标准CJJ/T 273 执行。 5.3.2 改建 设计应充分调查和分段评估既有路面状况, 分析路面损 坏原因, 提出针对性改建对策, 经技术经济分析后, 结合工程经验 确定适应预期交通荷载等级和使用性能要求的改建设计方案。 10 6 混合料 6.1 一般规 定 6.1.1 再 生 沥 青 混 合 料 设 计 应 对 回 收 沥 青 路 面 材 料 进 行 充 分 调 查 分析, 并应根据工程要求、 道路等级、 使用层位 、 气候条件、 交 通 情况选用符合要求的材料。 6.1.2 厂 拌 热 再 生 应 根 据 回 收 沥 青 路 面 材 料 中 的 矿 料

    23、 与 新 矿 料 的 合成级配进行级配设计; 6.1.3 再生 沥青混合料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 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 执行。 6.1.4 厂 拌热 再 生 混 合料 生 产 设 备应 不 少 于 2 个 回 收 沥 青路 面 材 料 冷 料 仓 。 应 配 备 独 立 的 回 收 沥 青 路 面 材 料 加 热 滚 筒 ,RAP 加热 滚筒出料口应安装测温装置,温度测量精度宜不低于3 。 6.1.5 加热 装置应确保回收沥青路面材料不与火焰直接接触。 RAP 加热滚筒内应设置避免 RAP 黏附滚筒内壁的专门装置。 6.2 温度控 制 6.2.1 普通 再生沥青混合料

    24、、 SBS 改性再生沥青混合料和橡胶再生 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应符合表 6.2.1-1、表 6.2.1-2 和表 6.2.1-3 的 规定。表中的温度可根据气候条件、运距远近等适当调整。 表 6.2.1-1 普 通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正常施工温度范围 施工工序 石油沥青的标号 90 110 沥青加热温度() 150160 145155 11 续表 6.2.1-1 施工工序 石油沥青的标号 90 110 间歇式拌和机矿料加热温度( ) 集 料 加 热 温 度 比 沥 青 温 度 高 1030 RAP 加热温度 ( ) 130150 再生剂加热温度() 100140 再生沥青混合料出料温度( ) 14

    25、5165 140160 混合料废弃温度(),高于 190 185 运输到现场温度( ),不低于 140 135 混合料摊铺温度 ( ), 不低于 正常温度 130 125 低温施工 140 135 开始碾压混合料内部温 度( ),不低于 正常温度 125 120 低温施工 135 130 碾压终了表面温度 ( ),不低于 钢轮压路机 65 60 轮胎压路机 75 70 表 6.2.1-2 SBS 改性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正常施工温度范围 施工工序 SBS 改性沥青 品种 改性沥青现场制作温度() 165170 成品改性沥青加热温度( ),不大于 175 集料加热温度() 190220 RAP 加热

    26、温度 ( ) 130150 再生剂加热温度() 100140 SBS 改性再生 沥青混合料出料温度( ) 175190 混合料废弃温度(),高于 195 混合料摊铺温度(),不低于 160 开始碾压混合料内部温度( ),不低于 150 碾压终了表面温度(),不低于 90 12 表 6.2.1-3 橡 胶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正常施工温度范围 施工工序 橡胶沥青品种 橡胶沥青现场制作温度( ) 180190 成品改性沥青加热温度( ), 不大于 185 集料加热温度() 190200 RAP 加热温度 ( ) 130150 再生剂加热温度() 100140 橡胶再生沥青混合料出料温度( ) 17518

    27、5 混合料废弃温度( ),高于 190 混合料摊铺温度( ),不低于 下层表面 温度 50mm 50mm 1015 168 160 1520 158 155 2025 155 150 25 153 150 开始碾压混合料内部温度( ), 不低于 150 碾压终了表面温度 ( ) , 不 低于 85 6.3 配合比 设计 6.3.1 厂 拌 热 再 生 混 合 料 应 按 照 本 标 准 附 录 D 的设计方法进行 设计。 6.4 拌和 6.4.1 用 于 拌 和 再 生 沥 青 混 合 料 的 间 歇 式 拌 和 设 备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3 1 新旧料都 应有配料装置、 精确计

    28、量装置以及烘干加热装置; 2 回 收 沥 青路 面 材 料 加热 时 不 得 直接 与 火 焰 接触 , 防 止加剧 沥青老化; 3 再 生 沥 青混 合 料 拌 和设 备 应 配 备有 再 生 剂 储存 、 加 热和准 确计量装置; 4 回收沥青 路面材料料仓数量应不少于两个。 6.4.2 再生 混合料的拌和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经试拌确定, 拌和的 混合料应均匀、 无花白料。 干拌时间宜比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延长 5s 10s ,总 拌和时 间宜 比普通 热拌 沥青混 合料 延长 10s 30s 。各 阶段拌和时间宜在表 6.4.2 规定的范 围内。 表 6.4.2 再生 混合料的拌和时间 项目

    29、 RAP 再生剂 新集料 新沥青 矿粉 拌和时间(s ) 1015 10 15 1520 2025 总拌和时间 (s ) 5575 6.4.3 厂 拌 热 再 生 沥 青 混 合 料 的 生 产 温 度 与 拌 和 时 间 应 根 据 拌 和 设备加热和干燥能力、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含水率、 再生沥青混合料 的级配等综合决定,应以不加剧回收沥青路面材料的进一步老化, 并生产出均匀稳定的再生沥青混合料为原则。 6.4.4 再 生 沥 青 混 合 料 出 厂 温 度 应 比 普 通 热 拌 沥 青 混 合 料 高 5 10 。 6.4.5 再生 沥青混合料出厂应进行专项检测,如发现结合料老化、 拌和

    30、不匀、 离析、 花白料、 混合料降温过多以及其它影响产品质量 的情况时,不准出厂,予以报废。 6.5 运输 6.5.1 再生 沥青混合料的运输应采用自卸车, 应与摊铺能力、 运距 14 相适应,形成不间断的供料。 6.5.2 装载 前, 应在车厢及底板上涂刷一层隔离剂或防粘剂, 但不 得有余液积聚在车厢底部, 从拌和设备向运料车上装料时, 应多次 挪动运料车位置,平衡装料,以减少再生沥青混合料离析。 6.5.3 再生 沥青混合料必须采取保温措施。 6.5.4 运料 车在运输途中, 不得随意停歇, 运到施工现场的再生沥 青混合料必须满足本标准摊铺温度要求。 6.5.5 摊铺过程中 运料 车应在

    31、摊铺 机前 1m 3m 处 停住 , 空 档等 候, 由摊铺机推动 运料车前进开始缓缓卸料, 应避免运料车撞击摊 铺机。 6.5.6 摊 铺 机 的 摊 铺 速 度 应 与 拌 和 设 备 的 正 常 生 产 能 力 或 每 小 时 的产量相匹配。 15 7 施工 7.1 一般规 定 7.1.1 再生 沥青混合料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镇道路工程施 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的规定。 7.2 施工准 备 7.2.1 施工 前应检查下承层。 下承层应密实平整, 强度应符合设计 要求,病害应进行处治。 7.2.2 施工 前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摊铺机、 压路机、 运料车等生 产施工设备,并保证其

    32、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2.3 开工 前应 铺筑试验路段,试验路段长度不宜小于 100m 。试 验路段铺筑完成后, 应从施工工艺、 质量控制、 施工管理、 施工安 全等各方面验证施工配合比、 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的可行性, 并为 后续施工提供技术依据。 7.3 摊铺 7.3.1 在铺 筑再生沥青混合料之前摊铺表面应清扫干净, 对路面缺 陷应及时进行处理。 7.3.2 摊铺 机开工前应提前 0.5h 1h 预热熨平板 不低于 110 。铺 筑过程中应选择熨平板的振捣或夯锤压实装置具有适宜的振动频 率和振幅, 以提高路面的初始压实度。 熨平板加宽连接应仔细调节 至摊铺的混合料没有明显的离析现象。

    33、16 7.3.3 厂 拌 热 再 生 沥 青 混 合 料 的 摊 铺 温 度 宜 比 同 类 热 拌 沥 青 混 合 料高 5 10, 摊铺机必须缓慢、 均匀、 连续不间断地摊铺, 不 得随意变换速度或中途停顿,以提高平整度,减少混合料的离析。 摊 铺 速 度 宜 控 制 在 2m/min 6m/min 。 改 性 沥 青 混 合 料 宜 放 慢 至 1m/min 3m/min 。当发现混合料出现明显的离析、波浪、裂缝、 拖痕时,应分析原因,予以消除。 7.3.4 当路 表面温度低于 5 时、 雨 天或潮湿情况下, 不宜摊铺再 生沥青混合料。 7.3.5 再生 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应通过试验路

    34、段确定。 7.3.6 再生 沥青 路面的施工必须接缝紧密、 连接平顺, 不得产生明 显的接缝离析。 7.3.7 再生 沥青混合料铺筑应避免产生纵向冷接缝, 横向施工缝应 采用平接缝;应特别注意横向接缝处的平整度。 7.4 压实 7.4.1 再 生 沥 青 混 合 料 沥 青 层 每 层 的 压 实 厚 度 不 宜 小 于 集 料 公 称 最大粒径的 2.5 倍3 倍, 以减少离析,便于压实。如果级配设计 为嵌挤型结构,压实厚度不宜小于集料公称最大粒径的 2 倍2.5 倍,沥 青混 凝土的 压实 层最大 厚度 不宜大于 100mm , 沥青 稳定碎 石混合 料的 压实层 厚度 不宜大于 120m

    35、m , 但当 采用大 功率 压路机 且经试验证明能达到压实 度时允许增大到 150mm 。 7.4.2 厂拌热再生沥青 混 合 料 的 压 实 温 度 宜 比 同 类 热 拌 沥 青 混 合 料高 5 10, 宜配备大吨位轮胎 压路机复压。 压实的其他要求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城 镇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与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CJJ 1 对热拌沥青路面的规定 7.4.3 碾压 过程中碾压轮应保持清洁, 可对钢轮涂刷隔离剂或防粘 剂,严禁刷柴油。当采用向碾压轮喷水(可添加少量表面活性剂) 17 方式时,必须严格控制喷水量且成雾状,不得漫流。 7.5 开放交 通 7.5.

    36、1 再生 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开放交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镇 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 验收规范CJJ 1 、 橡胶沥 青路面技术标准 CJJ/T 273 的 规定。 18 8 质 量 验收 8.1 一般规 定 8.1.1 再生 沥青混凝土路面质量验收应按现行 行业标准 城镇道路 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1 和 橡胶沥青路面技术标准 CJJ/T 273 执行。 8.2 主控项 目 8.2.1 热拌 再生沥青混合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道 路 用沥青 的 品 种 、标 号 应 符 合国 家 现 行 有关 标 准 和 本标 准第 4.2 节的 有关规定 ; 检查数量: 按同一生产厂家、 同一品

    37、种、 同一标号、 同一批号 连续进场的沥青(石油沥青每 100t 为 1 批,改性沥青每 50t 为 1 批),每批次抽检 1 次。 检验方法: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进场复验。 2 再生 沥 青混 合 料 所 选用 的 粗 集 料、 细 集 料 、矿 粉 、 纤维、 再生 剂、 温拌添加剂 等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 本标准第 4 章的 有关规 定; 检 查 数 量 : 按 不 同 品 种 产 品 进 场 批 次 和 产 品 抽 样 检 验 方 案 确 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进场检验报告。 3 热拌 再生 沥 青 混 合 料、 热 拌 再生 改 性 沥 青 混合 料 , 查出厂 合格证、 检验

    38、报告并进场复验 , 拌和 温度、 出厂温度应符合 本标准 第 6.2 节的有 关规定 ; 19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测温记录,现场检测温度。 4 再生沥青 混合料品质应符合马歇尔试验配合比技术要求。 检查数量:每日、每品种检查 1 次。 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8.2.2 热拌 再生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再生沥 青 混 合 料 面 层 压 实 度 , 快 速 路 、 主 干 路 不 应 小 于 96% ;次干路 及以下道路不应小于 95% ; 检查数量:每 1000m 2 测 1 点。 检验方法: 查试验记录 (马歇尔击实试件密度 , 试验室标准密 度)。

    39、 2 面层厚度 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为+10mm -5mm ; 检查数量:每 1000m 2 测 1 点。 检验方法:钻孔或刨挖,用钢尺量。 3 弯沉值, 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车道、每 20m ,测 1 点。 检验方法:弯沉仪检测。 8.3 一般项 目 8.3.1 表面 应平整、坚实,接缝紧密,无枯焦;不应有明显轮迹、 推挤裂缝、 脱落、 烂边、 油斑、 掉渣等现象, 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面层与路缘石、平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8.3.2 热拌 再生沥青混合料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8.3.2 的 规定。 20 表 8.3.2 热拌 再生沥青混合料面层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 检测频率 检测方法 范围 点数 纵断高程(mm ) 15 20m 1 用水准仪 测量 中线偏位(mm ) 20 100m 1 用全站仪 测量 平整度 (mm ) 标准 差 值 快速路 主干路 1.5 100m 路宽 (m ) 9 1 用测平仪 检测,见 注 1 915 2 次干路 支路 2.4 15 3 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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