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1.040.70 CCS Y 89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32922021 青少年视功能检查服务规范 Service standard of visual function examination for teenagers 2021 - 11 - 26发布 2021 - 12 - 15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 DB22/T 3292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吉林
2、省光明工程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吉林省商务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吉林省光明工程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长 春爱尔眼科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洁、金小法、王瑞卿、刘美凤、袁毅、王贺阳、林子丹、盛丽娟、刘建鹏。 DB22/T 32922021 1 青少年视功能检查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青少年视功能检查的环境要求、设备要求、人员要求、检查流程、检测报告和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青少年视功能检查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3、(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22/T 1580-2018 验光配镜技术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调节 accommodation 看近目标时,睫状肌收缩,悬韧带放松,晶状体前极突度增加,屈光力增强,焦点落在视网膜上, 使注视眼看清近目标。这种为看清近物而改变眼屈光力的功能称为调节。 3.2 集合 convergence 双眼同时向内协同运动。 3.3 融合 fusion 两眼同时看到的物象在视觉中枢整合为一个物象称为融合。 3.4 隐斜视 phoria 能够被双眼融合机制控制的潜在眼位偏斜。 3.5 显斜 tropia 不能被双眼融合机制控制的眼
4、位偏斜。 3.6 棱镜度 prism diopter 光线通过三棱镜在1 m处向基底偏移1 cm为1PD。 3.7 模糊点 blurry point 双眼聚散过程中发生同步眼调节,直至视标清晰度下降,称为模糊点。 3.8 DB22/T 32922021 2 破裂点 break point 在模糊点出现以后,继续在双眼前放置棱镜直至出现不能克服的双眼复视,称为破裂点。 3.9 恢复点 recovery point 在双眼复视的情况下,减少双眼前的棱镜直至恢复双眼融像,称为恢复点。 4 环境要求 4.1 场所 长度至少达到3 m 。 4.2 照明 4.2.1 测试远用处方时,应使用弥散光源,照度应
5、达到 300 lx。 4.2.2 测试近用处方时,照度应达到照度为 500 lx。 5 设备要求 应配备焦度计、电脑验光仪或检影镜(点状或带状光源)、组合验光台、验光镜片箱、规格52 mm 72 mm全套试镜架、瞳距仪或瞳距尺、远用视力表、近用视力表及阅读灯和小手电筒。 6 人员要求 应符合DB22/T 1580-2018规定。 7 检查流程 7.1 基础检查 7.1.1 询问基本信息、病史采集(戴镜史、眼病既往史、屈光手术史、家族史)。 7.1.2 裸眼远、近视力以及旧镜的远、近的戴镜视力。 7.1.3 原戴眼镜的屈光度数、光心距和瞳高。 7.1.4 测定远用双眼瞳距、单侧瞳距。 7.1.5
6、 优势眼判定。 7.2 客观验光 验光仪或检影镜的验光操作。 7.3 主观验光流程 7.3.1 将远用瞳距、球镜、驻镜和轴位各参数依次置于综合验光仪试镜架进行验证。 7.3.2 双眼进行雾视法处理,单眼雾视时间要满足 5 min10 min,雾视至 0.2 视标为起始点。 注:右眼首次去雾视至0.5视标0.6视标,用散光盘进行初步调整,继续去雾视至最佳矫正视力。 7.3.3 右眼首次红绿视标检测。 7.3.4 右眼交叉柱镜精调散光的轴位与焦度。 DB22/T 32922021 3 7.3.5 右眼再次雾视、去雾视及红绿视标检测。 7.3.6 左眼重复右眼检查见 7.3.37.3.5。 7.3.
7、7 双眼选择最佳矫正视力上 1 行或2行视标,进行双眼视力平衡检测。 7.3.8 双眼雾视、去雾视至最佳矫正视力并进行红绿视标检测,初步确定屈光处方。 7.4 判断远视储备值 见附录A。 7.5 测量调节幅度 7.5.1 推进法 7.5.1.1 被检者远距全矫,在 40 cm 处使用近点卡,合适照明,近用瞳距。 7.5.1.2 遮盖非测试眼,让被检者注视比他最佳视力上一行的单行视标并保持视标清晰。 7.5.1.3 将视标慢慢移近,速度为 2 cm/s,直至被检者直至视标变模糊。 注:衡量从被检者镜片平面到视标的距离再折算成屈光度即调节幅度,并正确记录。 7.5.1.4 遮盖侧眼,使用同样方法测
8、量另一只眼。 7.5.1.5 记录双眼数值。 7.5.2 负镜片法 7.5.2.1 视标固定于 40 cm 处,眼前放置负镜片,逐渐增加负镜片度数直至被检者不能看清视标。 7.5.2.2 遮盖侧眼,使用同样方法测量另一只眼。 7.5.2.3 记录双眼数值。 7.6 测量调节反应 7.6.1 被检者远距全矫,在 40 cm 处使用近点卡 FCC视标,近用瞳距,双眼打开。 7.6.2 加 0.50 D 的交叉柱镜,在昏暗的照明下让被检者注视十字线。 7.6.3 让被检者报告哪一组线比较清晰,如被检者报告垂直线比较清晰,减低照明度。 7.6.4 如果被检者仍报告垂直线比较清,可翻转 +/- 0.50
9、 D 的交叉柱镜再次询问,如被检者仍诉垂 直清楚,则停止测试并记录。 7.6.5 双眼以 + 0.25 D 的级率增加镜片度数直至被检者报告两条线同样清晰为止。 7.6.6 记录加镜片的总量为 BCC 结果。 7.7 测量正/负相对性调节 7.7.1 被检者远距全矫,在 40 cm 处使用近点卡,合适照明,近用瞳距,双眼打开。 7.7.2 让被检者注视近距单行的视标,以 + 0.25 D 级率逐渐双眼增加镜片直至被检者报告首次持续 模糊,所增加的正镜片即为负相对调节。 7.7.3 让被检者注视视标,以 - 0.25 D 级率逐渐增加镜片直至被检者报告首次持续模糊,所增加的 负镜片即为正相对调节
10、。 7.7.4 记录 NRA/PRA 值。 7.8 测量调节灵活度 7.8.1 用 2.00 flippers 镜片,在 40 cm 处,或在被检者习惯阅读距离,视标相当于 0.6 或最 好视力上一排视标。 DB22/T 32922021 4 7.8.2 初始将数值 +2.00 D 面放眼前,翻反转到 -2.00 D 面开始计时,看清晰后再次反转到 +2.00 D 面,再次清晰后为一个周期。 7.8.3 测定 1 min 内被测眼完成几个周期,记录 1 min 内的翻转次数及是否在某一步有困难。 7.8.4 单眼和双眼都要测定。 7.8.5 记录数值。 7.9 测量集合近点 7.9.1 被检者
11、远用全矫,合适照明,笔式电筒或调节视标,应使用小视标。 7.9.2 从 40 cm 或更远处逐步移向被检者,移动速度为 3 cm/s5 cm/s。 7.9.3 观察被检者眼睛,直至观察到被检者一眼离开了注视目标,或被检者报告看到两个像,记录该 距离为集合破裂点。 7.9.4 将视标离开被检者移动,直至观察到被检者回到双眼注视状态,或被检者报告由双像变为单像, 记录该距离为集合恢复点。 7.10 测量水平融像 7.10.1 被检者远用全矫,远用瞳距。 7.10.2 将双眼旋转棱镜“0”标记位置于垂直方向,注视 5 m 远处单个远视标即最佳视力上一行。 7.10.3 以 2 /s 速率在双眼前增加
12、基底向内棱镜,分别记录被检者报告视标模糊点、视标破裂点数 值,并以同样的速率减少基底向内棱镜至被检者报告恢复点的值。 7.10.4 同法进行基底向外棱镜的检查。 7.11 测量垂直融像 7.11.1 被检者远用全矫,近用瞳距。 7.11.2 将双眼旋转棱镜“0”位置于水平方向,注视 5 m 远处单个远视标即最佳视力上一行。 7.11.3 以 2 /s 速率在双眼前增加基底向上棱镜, 分别记录被检者报告视标模糊点、 破裂点时数值, 并以同样的速率减少基底向上棱镜至被检者报告恢复点时数值。 7.11.4 同法进行基地向下检查。 7.11.5 一般情况下选择主导眼做注视眼,在非主导眼前分别加底向上和
13、底向下三棱镜,记录其破裂点 /恢复点值。 7.12 隐斜测量 7.13 马氏杆测量法 7.13.1 被检者坐在综合验光仪后,验光仪中置入其远用屈光不正矫正度数和远用瞳距。右眼的辅镜片 RMH调至90 (即右眼视孔内为红色水平向马氏杆),左眼处于开放状态,并将旋转棱镜归零后移至左眼 孔前将 0 位置于垂直方向。 7.13.2 被检者注视 5 米远处的点光源。 此时右眼看到是一 条红色的竖线,左眼看到的是点光源。此 时双眼看到的视标虽然形态不同,但因发自同一个光源,仍有融合的倾向,故在检测前需用遮盖板先将 右眼马氏杆透镜视孔遮盖 3 s5 s,移去遮盖后即询问被测者红色纵向线条与白色点状视标是否重
14、合。 7.13.3 被检者看到的点光源恰好在红色竖线上,说明被检者无水平向隐斜。 7.13.4 被检者看到红色竖线在右边,点光源在左边,即右眼看到的像在右边,左眼看到的像在左边, 为同侧性复视,说明被检者为内隐斜。此时在非注视眼前逐渐增加基底向外的三棱镜,直至点刚好落在 竖线上,所加的三棱镜即为其内隐斜量。 DB22/T 32922021 5 7.13.5 被检者看到红色竖线在左边,点光源在右边,即右眼看到的像在左边,左眼看到的像在右边, 为交又性复视,说明被检者为外隐斜。此时在右眼前逐渐增加基底向内的三棱镜,直至点刚好落在竖线 上,所加的三棱镜即为其外隐斜量。 7.13.6 马氏杆法检查近距
15、高水平向隐斜视。马氏杆法检在近距离水平向隐斜视时,只需将远用瞳距调 整为近用晚距,点光源从 5 m 移至40 cm 处即可,其他操作步骤和结果判断同上。 7.13.7 判断隐斜视图解见附录 B。 7.14 Von Graefe法则(水平远/近隐斜) 7.14.1 以被检者最好视力上一行单个字母作为视标,远距在 5 m、近距在 40 cm 处。 7.14.2 右眼前放置 12 基底向内 ,左眼前放置 6 基底向上,12 基底向内作为测量镜。 7.14.3 询问被检者是否看到右上左下两个视标,如果不是,予以调整。 7.14.4 对被检者以适当的语言进行检查的指导;以 2 /s 速度减少右眼棱镜度。
16、 7.14.5 第一次对齐后向同方向转动棱镜直至被检者又看到两个视标。 7.14.6 反方向转动棱镜直至又将两个视标对直。 7.14.7 记录两次对齐时棱镜度数并判断基底方向。 7.15 测量远距离垂直向隐斜 7.15.1 被检者远用全矫,让被检者闭上双眼,右眼放置 12 基底向内,左眼放置 6 基底向上, 视标为最佳视力上一行单个远视标。 7.15.2 让被检者睁开双眼,问其是否看到两个视标,一个在右上,一个在左下,让被检者注视左下方 的视标,用余光注视右上方的视标逐渐减小左眼的棱镜度,直至被检者报告两个视标水平向对齐,记录 此时右眼的棱镜度数及底向。 7.15.3 继续以同样方向转动棱镜直
17、至被检者又见两个视标,一个在右上,一个在左下,然后以反方向 转动棱镜直至两个视标再次对齐,记录此时棱镜底向和度数两次的平均值为测量结果。 7.16 测量近距离垂直隐斜 7.16.1 在 40 cm 近视标卡置入 0.6 单列视标。 7.16.2 重复上述远距离垂直向隐斜的测量的步骤。 7.17 测量感觉融像 7.17.1 确定检查距离,可以在远距 5 m、近距 40 cm 处检查。 7.17.2 使用 Worth 4 点视标或四个安置在黑色或灰色背景上的圆形的灯,被检者戴着红绿眼镜,绿 色镜片戴在左眼,红色镜片戴在右眼,双眼注视视标,让被检者说出有几盏灯和它们的颜色,见附录 C。 7.17.3
18、 双眼视孔调整为偏振滤镜,若设备内置辅镜备有双向偏振滤镜,则使右视孔内置 135偏振滤 镜,左侧视孔内置 45偏振滤镜,检测立体视结果。 7.17.4 投放二视标立体视检测视标。 7.17.5 嘱被测双眼注视中心圆点状视标,并分辨上方线条是否凹陷,下方线条是否凸起。 7.17.6 根据线条凹陷或凸起延迟发生的现象定性隐性斜视。 7.18 测量立体视 7.18.1 双眼为裸眼状态或置入屈光检查所获得的远用球柱镜试片。 7.18.2 双视孔为偏振滤镜,右侧视孔内置 135 偏振滤镜,左侧视孔内置 45 偏振滤镜。 7.18.3 投放二视标立体视检测视标,上方和下方为两条纵向等长线条视标,中央为一点
19、状视标。 DB22/T 32922021 6 7.18.4 双眼戴偏振滤镜,右眼只能看到上方右侧线条,下方左侧线条和中央点状视标;左眼只能看到上 方左侧线条,下方右侧线条和中央点状视标。检测时双眼同时注视中央圆形视标,产生充分融合。 7.18.5 双所见到的分视视标存在着微量视差,上方两线条呈散开视差,故视标显示为单一凹陷线条, 深度量约为 2.1,下方两线条呈集合视差,故视标显示为单一凸起线条,深度量值为 1.1。 7.18.6 若在检测时上方的线条延迟凹陷,提示双眼有共同性内隐斜视。若下方的线条延迟凸起,则提 示双眼有共同性外隐斜视。 7.18.7 若上方只能看到一根线条,下方二根线条,提
20、示双有外隐斜。若上方只能看到二根线条.下方一 根线条提示双眼有内隐斜。 7.18.8 记录数值。 8 检测报告 视功能检查记录表见附录 D。 9 记录 检测结果报告存档并可追溯。 DB22/T 32922021 7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远视储备值 远视储备值标准间表A.1。 表A.1 年龄 生理屈光度(D) 45岁 +2.00D+2.25D 67岁 +1.75D+2.00D 8岁 +1.50D 9岁 +1.25D 10岁 +1.00D 11岁 +0.75D 12岁 +0.50D DB22/T 32922021 8 B B 附 录 B (资料性) 马氏杆判断隐斜视图解 马氏杆判断隐斜
21、视图解图B.1 。 图 B.1 DB22/T 32922021 9 C C 附 录 C (资料性) Worth4 点图表 Worth4点图表见表C.1。 表C.1 被检者的反应 说明问题 3个绿色的灯 提示右眼抑制,即受试者没有用右眼看仅用左眼看 2个红色的灯 提示左眼抑制,即受试者没有用左眼看仅用右眼看 5个灯(2个红和3个绿) 复视 4个灯(1个红、2个绿和1个混合红绿的灯) 正常,提示正常的双眼协同作用 DB22/T 32922021 10 D D 附 录 D (资料性) 视功能检查记录表 视功能检查记录表见表D.1。 表 D.1 姓名 性别 年龄 症状年限:1年 2年 3年 年 视远情
22、况 清晰程度:好 不好 一般 症状年限:1年 2年 3年 年 屈光不正史 视近情况 疲劳程度:无 轻度疲劳 重度疲劳 模糊 戴镜史 初次戴镜时间 换镜频率 父母屈光状态:正视 近视 远视 散光 遗传史 母亲屈光状态:正视 近视 远视 散光 原镜光度 视力 瞳距 R 原镜信息 L R R 裸眼视力 远 L 近 L 基础检查 瞳距 优势眼 电脑验光度数 R L R 视力 屈光检查 主观验光度数 L 视力 Worth 4 dot: 2个 3 个 4个 5个 立体视: 正常 异常 AC/C值: 梯度法 计算法 调节功能检查 参考值 APC(D): OD OS OU 负片法 推进法 不小于年龄相关性调节幅度2D BCC(D) 0+0.75D NRA(D) PRA(D) +2.25/-2.50 Flipper(cpm) OD OS OU ( )片困难 单眼:12cpm 双眼:8cpm 视功能检查 集合功能检查 NPC(cm) 破裂点 恢复点 破裂点6cm 恢复点10cm 远 BI:/83/53 NRV(BI) 近 BI:134/214/135 PRV(BO) 远 BO:157/2810/2011 DB22/T 32922021 11 近 BO:175/216/117 检查结果: 验光师: 检查日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