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230 CCS C 67 DB21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 3568 2022 粉尘涉爆 企业安全 风险分级 管控和隐 患 排查治理 实施细则 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graded risk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work safety and identification and elimination of potential hazard in combustible dusts handling enterprises 2022 - 01 - 30 发布 2022 - 03 - 02 实施 辽宁 省
2、市 场监督管理 局 发 布 目 次 前言 . I 1 范围 . 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 1 3 术语 与定 义 . 1 4 基本 要求 . 2 5 风险 分级 管控 . 3 6 隐患 排查 治理 . 6 7 持续 改进 . 8 附录 A ( 资料 性) 重点 粉尘涉 爆企 业目 录 . 9 附录 B ( 资料 性) 危险 源辨识 单元 划分 . 10 附录 C ( 资料 性) 危险 源辨识 单元 设备 设施 和作 业活动 清单 表 . 11 附录 D ( 资料 性) 安全 风险辨 识和 管控 清单 . 12 附录 E ( 资料 性) 粉尘 清理及 处置 记录 表 . 13 附录 F
3、( 资料 性) 除尘 设备及 粉尘 防爆 安全 设备 设施检 查清 单 . 14 附录 G ( 资料 性) 安全 风险告 知牌 . 15 附录 H ( 资料 性) 隐患 排查项 目清 单 . 16 附录 I ( 资料 性) 隐患 整改通 知单 . 17 附录 J ( 资料 性) 隐患 整改验 收单 . 18 附录 K ( 资料 性) 事故 隐患排 查治 理台 账 . 19 DB21/T 3568 2022 I 前 言 本文件 是依 据国 家安 全生 产法律 法规 及行 业标 准规 范, 充 分借 鉴和 吸收 国内 外 安全风 险管 理相 关 标 准, 融 合安 全生 产标 准化 等 相关要 求
4、, 按照 企业 安全 风险分 级管 控和 隐患 排查 治理通 则 (DB21/T 3275 ) 结合辽 宁省 工贸 企业 安全 生产实 际编 制而 成。 本文件 按 照GB/T 1.1-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 1 部分: 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定 起草。 本文件 由辽 宁省 应急 管理 厅提出 并归 口。 本文件 主要 起草 单位 :东 北 大学 。 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 苑春 苗、 阎 卫东 、 李 畅、 梁运 涛、 李 刚、 庞磊 、 潘 超、 刘正东 、 王 殿海 、 董 哲 仁。 本文件 实施 后 , 任 何单 位 和个人 如有 问题 和意 见建
5、议, 均可 以通 过来 电和 来 函的方 式进 行反 馈 , 我 们将及 时答 复并 认真 处理 ,根据 实际 情况 依法 进行 评估及 复审 。 辽宁省 应急 管理 厅: 沈阳 市皇姑 区北 陵大 街 45-1 号,024-86907739 。 东北大 学: 沈阳 市和 平区 文化路 三 巷11 号,024-83681830 。 DB21/T 3568 2022 1 粉 尘涉爆 企业安全 风险分 级管控和 隐患排 查治理实 施细则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 粉 尘涉 爆企 业 安全 风险 分级 管控 和隐 患排查 治理 双重 预防 机制 建设的 基本 要求 、工作 内容和 持续 改进 等。
6、 本文件 适用 于辽 宁省 行政 区域内 制造 业领 域 粉 尘涉 爆企业 的安 全风 险分 级管 控和隐 患排 查治 理。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 。 其 中 ,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 ; 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 , 其 最新 版本 (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 ) 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836 爆炸 性环 境 GB 4387 工 业企 业厂 内铁 路、道 路运 输安 全规 程 GB 6441 企 业职 工伤 亡事 故分类 GB/T 11651 个
7、 体防 护装 备 选用规 范 GB 12476 可燃 性粉 尘环 境 用电气 设备 GB/T 13861 生 产过 程危 险 和有害 因素 分类 与代 码 GB 15577 粉尘 防爆 安全 规 程 GB 18218 危险 化学 品重 大 危险源 辨识 GB/T 24353 风 险管 理 原 则与实 施指 南 GB/T 27921 风 险管 理 风 险评估 技术 GB 50029 压缩 空气 站设 计 规范 GB 50053 20kV 及以 下变 电所设 计规 范 GB 50058 爆炸 危险 环境 电 力装置 设计 规范 AQ 4273 粉 尘爆 炸危 险场 所用除 尘系 统安 全技 术规
8、范 DB21/T 3182 特 种设 备安 全风险 分级 管控 和隐 患排 查治理 实施 细则 DB21/T 3275 企 业安 全风 险分级 管控 和隐 患排 查治 理通则 工贸 行业 较大 危险 因素 辨识与 防范 指导 手册 ( 安 监总管 四2016 68 号) 关于 印发 淘汰 落后 安全 技术工 艺、 设备 目录 (2016 年) 的通 知 (安 监总 科 技2016 137 号) 国家 安全 监管 总局 办公 厅关于 印发和 的 通知 (安 监总 厅管 四2015 84 号) 工贸 行业 重大 生产 安全 事故隐 患判 定标 准 (安 监 总管四 2017 129 号) 3 术语
9、 与定义 DB21/T 3275 界定 的 以及 下列术 语 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3.1 可燃性 粉尘 combustible dust 在大气 条件 下, 能与 气态 氧化剂 (主 要是 空气 )发 生剧烈 氧化 反应 的粉 尘、 纤维或 者飞 絮。 3.2 粉尘涉 爆企 业enterprises handling combustible dusts 存在可 燃性 粉 尘 爆炸 危险 的 金属 制品 加工 、 纺织 、 烟 草 等制 造业 企业 , 重点 粉 尘涉爆 企业 目录 详见 DB21/T 3568 2022 2 附录 A 。 4 基本 要求 4.1 工 作组 织与 职责
10、4.1.1 粉尘 涉爆 企业 主要 负责人 应组 织建 立并 落实 双重预 防机 制建 设, 并履 行以下 工作 职责 : 依 法履 行主 体责 任, 组织并 实施 双重 预防 机制 建设工 作; 明 确各 部门 、岗 位安 全风险 管控 和隐 患排 查治 理职责 ; 确 保建 立、 实施 、保 持和持 续改 进双 重预 防机 制所需 要的 资源 ; 研 究和 批准 双重 预防 机制建 设工 作方 案; 调 度、 督促 及检 查考 核双重 预防 机制 建设 工作 情况; 督 促落 实重 大安 全风 险和重 大事 故隐 患上 报; 及 时处 理涉 及双 重预 防机制 建设 的重 大问 题。 4.
11、1.2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建 立健全 安全 风险 分级 管控 和隐患 排查 治理 制度 , 成 立 双重预 防机 制建 设领 导 小 组, 领 导小 组 办 公室 可依 托于企 业安 全管 理部 门。 领导小 组主 要职 责包 括安 全风险 管控 与隐 患 排 查 重 大 事项决 策、 工作 文件 审定 、投入 保障 、监 督考 核以 及与政 府相 关部 门沟 通衔 接等。 4.1.3 粉尘 涉爆 企业 各部 门及管 理人 员依 据各 自职 责, 在 双重 预防 机制 建设 领 导小组 领导 下开 展安 全 风 险分级 管控 和隐 患排 查治 理双重 预防 机制 建设 工作 。 4.1.4
12、粉尘 涉爆 企业 各岗 位从业 人员 应掌 握本 岗位 的安全 操作 规程 和 事 故应 急 处置 技能 、 积极 参 与 本 岗 位的安 全风 险辨 识、 评估 和隐患 排查 。 4.2 培 训教 育 4.2.1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分 阶段开 展围 绕双 重预 防机 制建设 与运 行的 针对 性培 训教育 : 双 重预 防机 制建 设期 应开展 专题 培训 ; 双 重预 防机 制运 行期 培训应 纳入 年度 培训 计划 。 4.2.2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针 对双重 预防 工作 职责 分层 次 组织 开展 培训 教育 : 领 导层 培训 以责 任意 识为主 题, 主要 内容 包括 双重预
13、防机 制的 工作 背景 、 法律 法规 及标 准 规 范 的要求 、工 作职 责、 基础 概念与 理论 知识 等; 专 业技 术人 员培 训以 知识和 技能 为主 题, 主要 内容包 括双 重预 防机 制相 关标准 规范 、 基 础 概 念 与理论 、规 范建 设流 程及 内容、 风险 辨识 评估 与控 制技术 和隐 患排 查治 理闭 环管理 等; 全 员培 训以 提升 粉尘 爆炸等 风险 意识 、 参 与岗 位风险 管控 和隐 患排 查能 力为主 题, 主要 内 容 包 括风险 管理 理念 、安 全风 险管控 责任 、岗 位风 险辨 识和管 控清 单 和 隐患 排查 事项等 。 4.2.3
14、粉尘 涉爆 企业 应强 化培训 过程 管理 及其 资料 归档。 4.3 构 建工 作体 系 4.3.1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从 领导 、 组 织 、 资 源等 方面 保 障系统 化 、 规 范化 及常 态 化的双 重预 防工 作机 制的 建设和 运行 。 4.3.2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以 安全风 险管 控为 主线 建立 并完善 双重 预防 机制 相关 责任制 度、 作业 指导 书等, 规范风 险辨 识、 评估 、分 级管控 和隐 患排 查治 理工 作。 4.3.3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制 定双重 预防 机制 作业 指导 书, 主 要包 括危 险源 辨识 作业指 导书 、 安 全 风 险 评
15、估 和分级 管控 作业 指导 书、 隐患排 查治 理作 业指 导书 、管理 评审 作业 指导 书等 。 危 险源 辨识 作业 指导 书主要 内容 包括 危险 源辨 识的范 围、 危险 源辨 识单 元 划分 、 危 险源 辨 识 的 步骤、 方法 及记 录表 单等 ; DB21/T 3568 2022 3 安 全风 险评 估和 分级 管控作 业指 导书 主要 内容 包括安 全风 险评 估方 法的 选择、 风险 评估 的 步 骤 及记录 表单 等; 安 全风 险 分类、 分 级的 准则, 分层、 分专业 管控 确定 原则 ; 现 有管控 措施 评估 、 改进的 管控 措施 及记 录表 单等; 隐
16、患排 查治 理作 业指 导书主 要内 容包 括隐 患排 查范围 、 形式 、 内容 及治 理 、 核 销的 要求 及记 录 表单等 ; 管 理评 审作 业指 导书 主要内 容包 括评审 计 划、 内容及 报告 编制 要求 等。 5 风险 分级 管控 5.1 危 险源 辨识 单元 划分 5.1.1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系 统、 全 面、 无 遗漏 地进 行 危险源 辨识 , 从 自然 条件 、 总图 布置、 作业 环境 、 工 艺流程 、 设 备设 施、 作业 活动、 安全 管理 等方 面进 行辨识 , 覆 盖全 部场 所和 区域, 包括 供应 商 和 承包商 占用的 场所 和区 域。 5.1.
17、2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根 据实际 情况 将本 单位 生产 场所或 存储 区域 划分 为若 干个危 险源 辨识 单元 , 宜 综 合以下 原则 划分 危险 源辨 识单元 : 按 照布 置的 相对 独立 性划分 ; 按 照设 备设 施的 功能 划分; 检 修维 修作 业宜 单独 划分; 涉 及可 燃粉 尘作 业、 有限空 间、 动火 、高 处作 业等较 大危 险作 业的 应单 独划分 ; 企 业认 为需 要特 殊考 虑的危 险源 辨 识 单元 。 5.1.3 企业 宜结 合行业 生 产特点 及相关 标 准、 规范 等 , 按 作业 活动 、 设 备设 施、 部 位场 所等 风 险 类 型 划 分
18、危险 源辨 识单 元( 附录 B)。 5.1.4 可燃 粉尘 的除 尘或 收集系 统应 参 照 AQ 4273 单独划 分危 险源 辨识 单元 。 5.1.5 压缩 空气 供应 、供 配电、 厂内 运输 等公 共部 分宜参 照 GB 50029 、GB 50053 、GB 4387 等标 准规 范并结 合功 能、 布置 的独 立性等 特点 划分 危险 源辨 识单元 。 5.2 危 险源 辨识 5.2.1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针 对各个 危险 源辨 识单 元统 计设备 设施 信息 并编 制 设 备设施 清单 ( 附录 C.1), 分解作 业活 动的 各个 步骤 并编制 作 业活 动清 单 (附录
19、 C.2) , 涉及 特种 设备的 应按 照 DB21/T 3182 单独编 制特 种设 备基 本信 息表。 5.2.2 对于 各个 危险 源辨 识单元 ,宜 按照 以下 步骤 进行危 险源 辨识 : 系 统查 找危 险源 辨识 单元中 涉及 的可 燃粉 尘等 危险物 质、 能量 或能 量载 体。 可 燃粉 尘爆 炸 危 险 性不确 定的 ,应 委托 有检 测检验 能力 的机 构确 定其 爆炸特 性; 参照 GB 6441 、GB/T 13861 从人 的不 安全 行为 、 物的不 安全 状态 、不 良环 境和管 理缺 陷等 方面 分析危 险物 质 、 能 量或 能 量载体 存在 的方 式 、
20、 转 移 途径及 其变 化 规 律 , 分 析 过程应 充分 考虑 危 险源的 三种 状态 和三 种时 态; 对照 GB 6441 列 出危 险源辨 识单 元可 能存 在的 安全风 险( 事故 )类 型; 结 合危 险源 分析 ,清 晰描述 安全 风险 的诱 导性 因素 , 如除 尘系 统不 防爆 、未有 效防 控点 燃源、 粉尘清 扫处 置不 规范 等 , 应覆盖 工贸 行业 较大 危 险因素 辨识 与防 范指 导手 册 涉及 的所 有较 大危险 因素 。 5.2.3 粉尘 涉爆 企业 生产 过程中 作业 活动 危险 源辨 识宜采 用工 作危 害分 析法 (JHA ), 设备 设施 的危 险
21、 源辨识 宜采 用故 障模 式与 影响分 析法 (FMEA ) 、安 全检查 表(SCL )等 ,部 位 场所的 危险 源辨 识宜 采用 事件树 分析 法 (ETA ) 、 故 障树分 析法 (FTA) 或以 上 方法的 组合 。 辨 识方 法按GB/T 27921 、GB/T 24353 等标准 要求 使用 。 DB21/T 3568 2022 4 5.2.4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将 危险源 辨识 的结 果填 入 安全风 险辨 识和 管控 清单 (附 录 D )。 5.2.5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依 据GB 18218 进 行危 险化 学 品重大 危险 源的 辨识 与分 级。 5.3 安 全
22、风 险评 估 5.3.1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对 辨识出 的各 项安 全风 险类 型进行 安全 风险 评估 , 分 别 确定其 固有 风险 等级 和 残 余风险 等级 。 5.3.2 粉尘 涉爆 企业 安全 风险评 估应 依据 GB/T 27921 采 取定 性、 定量 或定 性 与定量 结合 的方 法: 企业 宜 采用 作业 条件 危险性 分析 法(LEC )进 行 安全风 险评 估 ; 已 颁布 粉尘 爆炸 风险 评估国 家标 准的 ,按 其执 行; 存 在危 险化 学品 重大 危险源 的应 采用 定量 风险 评估; 特 种设 备安 全风 险评 估应执 行 DB21/T 3182 ; 企
23、业已 建立 风险 评估 标准并 且取 得行 业内 或专 业机构 认可 的, 按其 执行 。 5.3.3 粉尘 涉爆 企业 对存 在较大 及以 上固 有安 全风 险的危 险源 辨识 单元 宜采 用 场景 构建 的模 式 进 行评 估。 5.3.4 粉尘 涉爆 企业 同一 危险源 辨识 单元 存在 多种 安全风 险类 别时 (如 粉尘 爆炸、 机械 伤害 等) , 其 安 全风险 等级 应为 各种 风险 的综合 评估 结果 。 5.3.5 粉尘 涉爆 企业 采用 各种安 全评 估方 法得 出的 安全风 险等 级应 合理 对应 到重大 风险 、 较 大风 险 、 一 般风险 和低 风险 四个 等级
24、,安全 风险 分级 和可 接受 水平、 色标 对应 关系 见 表1。 表 1 安全 风险 分级 对照 表 风险等级 可接受水平 色标 风险评估结果对应等级 危险性分值 D (作业条件 危险性分析法) 危险程度 重大风险 不可接受 红色 D 320 极其危险 较大风险 有条件接受 橙色 160D 320 高度危险 一般风险 可接受 黄色 70D 160 显著危险 低风险 可接受 蓝色 D 70 可能危险 5.3.6 符合 下列 情形 之一 的,其 固有 风险 等级 应当 确定为 重大 风险 : 现 场作 业人 员9 人及 以上的 粉尘 涉爆 场所 ; 危 险化 学品 重大 危险 源; 涉 及淘
25、汰落 后安 全技 术工艺 、设 备目 录的 ,参 见淘 汰落 后安 全技 术工 艺、设 备目 录(2016 年) 等; 安 全风 险评 估方 法得 出的重 大风 险; 企业 综 合粉 尘类 别、 粉尘存 量、 点燃 风险 和事故 后果 等因 素 , 认为 应当 作为重 大风 险管 控的。 5.3.7 符合 下列 情形 之一 的,其 固有 风险 确定 为较 大安全 风险 : 危 险源 辨识 单元 涉及 工 贸行 业较 大危 险因 素 辨识与 防范 指导 手册 中 的安全 风险 类型 ( 易发 生的事 故类 型) 且评 估结 果不属 于重 大风 险的 ; 经 安全 风险 评估 结果 为较大 风险
26、的; 企 业认 为应 当作 为较 大风险 管控 的。 5.3.8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针 对危险 源辨 识单 元比 较不 同安全 风险 类型 的安 全风 险水平 , 并 将评 估出 的 最 高 风险作 为该 危险 源辨 识单 元的安 全风 险级 别。 DB21/T 3568 2022 5 5.4 安 全风 险管 控 5.4.1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参 照 GB/T 24353 制定 安全 风险管 控方 针, 选择 规避 、减轻 、转 移或 接受 风险。 5.4.2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根 据安全 生产 法律 、法 规、 规章、 标准 、规 程的 规定 ,从工 程技 术、 安全 管理、 人员培
27、训、 个体 防护 、应 急处置 等方 面改 进和 完善 安全风 险控 制措 施。 5.4.3 工程 技术 应以 现行 国家和 行业 标准 规范 和安 全规程 为最 低标 准 , 按 照 预防 、 控 制 、 应 急的 顺序 完 善工程 技术 措施 。 5.4.4 可燃 性粉 尘作 业场 所工程 技术 防爆 措施 应参 照 工 贸行 业可 燃性 粉尘 作 业场所 工艺 设施 防爆 技 术 指南 ( 试行) 等 文件 要 求, 从 总图 与 建 筑物 结构 、 粉尘 爆炸 的工 艺技 术控 制、 电 气设 备、 防 止粉 尘 层 与粉尘 云着 火、 除尘 系统 等方面 综合 提出 。 5.4.5
28、存在 粉尘 爆炸 危险 的工艺 设备 , 应 合理 采用 泄爆、 抑爆 、 隔 爆、 抗爆 中 的一种 或 多 种控 爆方 式 组 合的形 式。 5.4.6 粉尘 爆炸 危险 场所 用电气 设备 应参 照 GB 12476 、GB/T 3836 、GB 50058 等标准 规定 ,规 范选 用 与 爆炸危 险场 所相 适应 的防 爆型电 气设 备。 5.4.7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制 定和完 善责 任规 章制 度、 岗位安 全技 术规 程及 安全 操作规 程并 严格 落 实 , 安 全 管理制 度内 容 至 少包 含以 下 方面 : 全 员安 全生 产责 任制 度; 安 全风 险辨 识评 估和
29、 分级管 控制 度; 事 故隐 患排 查治 理制 度; 岗 位安 全操 作规 程; 安 全生 产教 育和 培训 制度; 粉 尘清 理和 处置 制度 ; 事 故应 急管 理制 度; 安 全设 施设 备运 行、 维护及 检维 修管 理制 度 。 注: 检维修过程管理制度 中应 要求定期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中的设备传动装置 (齿轮、 滑轮、 胶带运输机托辊、 轴 承等)、润滑系统以及除尘系统、电气设备等进行检修 与维修,并实行专项作业审批。 5.4.8 粉尘 清 理 和处 置 制 度内容 应 包 括清 理范 围、 清 理方 式、 清 理 周期 、 责 任人员 等, 并在 相 关 粉 尘 爆 炸危险 场
30、所 醒目 位置 张贴 ; 清 扫范 围应 包括 所有 可 能沉积 粉尘 的区 域 (包 括 粉料贮 存间 ) 及设 备设 施 的 所有部 位 , 粉尘 作业 区域 应 至少 每班 清理 ,并 做好 清理记 录( 附录 E)。 5.4.9 除尘 系统 及 抑 爆 、 泄爆 、 隔 爆及 火花 探测 器 等安全 装置 应定 期检 验检 查和维 护保 养 , 并 做好 记 录 (附录 F) ,制 度中 应要 求 检修前 停止 所有 设备 运转 , 清洁 检修 现场 地面 和设 备表面 沉积 的粉 尘, 检修 部位与 非检 修部 位应 保持 隔离, 检修 区域 内所 有的 泄爆口 处应 无任 何障 碍
31、物 , 禁止 使用 铁质 等易发生火 花的检 修作 业工 具 。 5.4.10 涉 粉作 业设 备、 除 尘系统 、粉 尘储 存场 所等 粉尘爆 炸危 险场 所的 检修 过程如 涉及 动火 作业 ,应 按照GB 15577 中有 关动 火 作业的 要求 执行 。 5.4.11 粉 尘涉 爆企 业 应 落 实主要 负责 人、 安全 生产 管理人 员、 从业 人员 、特 种作业 人员 以及 供应 商和 承包商 等的 安全 教育 培训 。培训 的时 间、 内容 及考 核等情 况应 如实 记录 ,并 纳入员 工教 育和 培训 档案 。 5.4.12 粉 尘涉 爆企 业 应 按照 GB/T 11651
32、配备 与作 业 岗位适 应的 个体 防护 装备 。 5.4.13 粉 尘涉 爆企 业 应 落 实针对 风险 类型 的应 急预 案、演 练与 评估 、队 伍及 物资器 材等 ,并 将应 急预 案的制 定、 演练 情况 记录 等归档 。 5.4.14 粉 尘涉 爆企 业应 按 照安全 风险 类型 和等 级分 层、分 专业 落实 安全 风险 管控职 责; 安全 风险 管控 层级确 定宜 参照 表2 确定 ;安全 风险 管控 的责 任部 门宜依 据诱 导性 因素 的业 务归属 确定 。 DB21/T 3568 2022 6 表2 安全 风险 管控 层级 确 定表 固有风险/ 残余风险 重大风险 较大风
33、险 一般风险 低风险 重大风险 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部门级 岗位级 较大风险 分管负责人 部门级 岗位级 一般风险 部门级 岗位级 低风险 岗位级 5.4.15 粉 尘涉 爆企 业应 根 据运行 情况 和危 险有 害因 素变化 动态 评估 、调 整风 险等级 和管 控层 级: 存 在隐 患的 部位 场所 、设备 设施 、作 业活 动应 提级管 控; 较 大以 上风 险区 域的 检修、 维修 作业 宜提 级管 理; 多 专业 协同 作业 宜提 级管理 ; 交 叉作 业宜 提级 管理 ; 企 业认 为应 当提 级管 控的情 形。 5.4.16 粉 尘涉 爆企 业重 大 安全风 险管 控应 由主
34、 要负 责人组 织实 施 , 专项 管控 方案的 内容 制定 应符 合 DB21/T 3275 。 5.4.17 粉 尘涉 爆企 业应 对 重大安 全风 险汇 总并 登记 造册, 上报 属地 应急 管理 部门。 5.4.18 粉 尘涉 爆企 业应 依 据安全 风险 评估 的结 果分 别绘制 固有 风险 和残 余风 险分布 图、 安全 风险 比较 图。 5.4.19 粉 尘涉 爆企 业各 管 控层级 应有 与管 控范 围相 对应的 安全 风险 分布 图和 管控清 单。 5.4.20 粉 尘涉 爆企 业 应 利 用信息 化技 术推 动本 单位 风险分 级管 控信 息化 建设 ,将安 全风 险清 单
35、、 安全 风险图 等资 料电 子化 ,建 立并及 时更 新安 全风 险数 据库。 5.5 安 全风 险公 告警 示 5.5.1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针 对辨识 评估 出的 安全 风险 , 通过 安全 风险 教育 和技 能培训 等, 如实 将 作 业 岗 位 和场所 存在 的粉 尘爆 炸危 险因素 、 防 范措 施及 事故 应急处置 措 施等 , 告 知包 括管理 者在 内的 各 岗 位 人 员 及承包 商, 使其 掌握 风险 管控措 施并 落实 到位 。 5.5.2 企业 应在 粉尘 爆炸 等较大 危险 因素 的工 艺、 场所、 设施 设备 和岗 位, 设置显 著的 安全 警示 标志 、 张贴
36、安 全风 险告 知牌 (附 录 G) 。 6 隐患 排查 治理 6.1 隐 患排 查计 划 6.1.1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制 定隐患 排查 计划 ,明确 隐 患排查 任务 、时 限、 范围 及绩效 考核 等要 求。 6.1.2 粉尘 涉爆 企业 各部 门应 明 确和 细化 事故 隐患 排查事 项、 具体 内容 、 排 查周期 及责 任人 , 编 制 隐 患排查 项目 清单 ( 附录 H)。 6.1.3 粉尘 涉爆 企业 隐患 排查内 容应 具体 、明 确, 其依据 包括 但不 限于 以下 方面: 安 全风 险辨 识与 管控 清单; 除 尘系 统粉 尘防 爆、 防范点 燃源 、粉 尘清 扫处
37、置等重 点部 位和 环节 ; 企 业内 部和 外部 事故 信息; 持 续改 进的 要求 ; 安 全生 产工 作部 署的 具体要 求。 DB21/T 3568 2022 7 6.1.4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根 据危险 源辨 识单 元的 安全 风险等 级确 定隐 患排 查的 周期及 责任 人, 按照 以 下 要 求开展 : 主 要负 责人 每季 度至 少参 加 1 次 较大 风险 、重 大风险 隐患 排查 ; 分 管负 责人 每月 至少 参加 1 次较 大风 险、 重大 风险隐 患排 查; 各 专业 管理 部门 每 月 至少组 织1 次本 专业 系统 的隐患 检查 ; 各 生产 部门 每周 至少
38、组织 1 次本 部门 的全 面隐 患排查 ; 岗 位员 工每 日开 展日 常隐患 排查 。 6.2 事 故隐 患排 查 6.2.1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按 照事故 隐患 排查 清单 组织 事故隐 患排 查, 并确 定事 故隐患 的等 级。 6.2.2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明 确事故 隐患 等级 判定 标准 , 重大 隐患 依据 现行 工 贸 行业重 大生 产安 全事 故 隐 患判定 标准 及 消防 、特 种设备 等专 业监 管部 门的 有关标 准和 规定 判定 。 6.2.3 粉尘 涉爆 企业 对排 查出的 事故 隐患 ,应 当根 据事故 隐患 等级 判定 标准 明确隐 患等 级并 如实 记录
39、。 6.2.4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及 时将隐 患排 查中 发现 的问 题向从 业人 员通 报, 通报 内容包 括隐 患名 称、 位置、 不符合 状况 、等 级、 治理 措施、 期限 、临 时措 施及 整改前 注意 事项 等。 6.2.5 粉尘 涉爆 企业 在检 查中发 现的 重大 事故 隐患 ,应及 时向 从业 人员 和 应 急管理 部门 报告 。 6.3 事 故隐 患治 理 6.3.1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按 照职责 分工 实施 隐患 监控 和治理 , 由 安全 管理 部门 向 隐患整 改业 务归 属部 门 发 出隐 患整 改通 知单 ( 附录 I )。 6.3.2 对于 重大 事故 隐患
40、 ,应立 即向 企业 主要 负责 人和 应 急管 理 部 门报 告。 6.3.3 对于 一般 事故 隐患 , 由粉 尘涉 爆企 业 ( 班组 、 车间 、 专 业部 门等 ) 负 责人或 者有 关人 员 即时组织 整改。 6.3.4 对于 重大 事故 隐患 , 由粉 尘涉 爆企 业主 要负 责人组 织制 定并 实施 隐患 治理方 案。 隐患 治 理 方 案 应 当包括 以下 内容 : 治 理的 目标 和任 务; 采 取的 方法 和措 施; 经 费和 物资 的落 实; 负 责治 理的 机构 和人 员; 治 理的 时限 和要 求; 安 全措 施和 应急 预案 。 6.3.5 粉尘 涉爆 企业 在事
41、 故隐患 治理 过程 中, 应当 采取相 应的 安全 防范 措施 。 事故 隐患 排除 前 或 者 排 除 过程中 无法 保证 安全 的, 应 当从危 险区 域内 撤出 作业 人员, 并 疏散 可能 危及 的其 他人员, 设置 警戒 标 志 , 暂时停 产停 业或 者停 止使 用相关 设施 、 设 备; 对暂 时 难以停 产或 者停 止使 用后 极易引 发生 产安 全事 故 的 相关设 施、 设备 ,应 当加 强监测 监控 和维 护保 养。 6.4 隐 患治 理验 收 6.4.1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按 照隐患 级别 组织 相关 人员 及时对 已完 成治 理的 隐患 进行验 收, 并填 写 隐
42、患 整 改验收 单 (附 录 J )。 6.4.2 粉尘 涉爆 企业 对重 大事故 隐患 治理 的情 况评 估, 应 组织 本单 位的 技术 人 员和专 家或 者委 托依 法 设 立的为 安全 生产 提供 技术 、管理 服务 的机 构进 行。 6.4.3 对于 排查 出的 重大 隐患, 粉尘 涉爆 企业 完成 治理并 经评 估后 符合 安全 生产条 件的 , 应 当 向 应 急 管 理部门 提出 恢复 生产 经营 的书面 申请 ,经 审查 同意 后,方 可恢 复生 产经 营。 DB21/T 3568 2022 8 6.4.4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及 时将隐 患排 查治 理情 况录 入安全 生产
43、 综合 信息 平台 , 全过程 上报 隐患 排查 治 理 情况。 6.4.5 粉尘 涉爆 企业 的重 大隐患 排查 治理 情况 应向 从业人 员通 报。 6.4.6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将 隐患排 查过 程资 料归 档 , 归档资 料包 括隐 患排 查计 划、 隐患 排查 项目 清单 、 隐 患整改 通知 单、 隐患 治理 方案、 隐患 整改 验收 单以 及重大 隐患 相关 资料 等, 并形成 事 故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台账 (附 录 K )。 7 持续 改进 7.1 管 理评 审 7.1.1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定 期开展 系统 性管 理评 审, 持续监 控安 全风 险管 控、 隐患排
44、查治 理效 果。 7.1.2 粉尘 涉爆 企业 的管 理评审 由负 责双 重预 防机 制建设 工作 的部 门组 织实 施,时 间间 隔不 应超 过 12 个月, 并编 制评 审报 告。 评审报 告应 包括 以下 内容 : 目 标; 制 度化 管理 ; 教 育培 训; 安 全风 险管 控; 隐 患排 查治 理; 缺 陷与 改进 。 7.2 变 更管 理 7.2.1 遇到 下列 情形 之一 时, 粉 尘涉 爆企 业应 及时 修改完 善双 重预 防工 作体 系, 促 进双 重预 防 机 制 有 效 运行: 新 建、 改建 、扩 建项 目; 法 律法 规 、 标准 、政 府规范 性文 件发生 变 化或
45、 更新 ; 生 产工 艺、 设备 设施 、 除尘 方式 、粉 尘成 分等 发生变 化; 企 业组 织 及 安全 管理 机构发 生变 化 或 人员 发生 重大调 整 ; 企 业发 生伤 亡事 故或 相关行 业发 生事 故, 有 对 事故、 事件 或其 他信 息的 新认识 ; 外 部环 境发 生重 大变 化; 未 遂事 件、 紧急 情况 或应急 预案 演练 结果 反馈 的需求 ; 新 辨识 出危 险源 或发 现存在 重大 事故 隐患 ; 企 业认 为应 当变 更的 其他情 况。 7.2.2 粉尘 涉爆 企业 应在 文档管 理中 记录 相关 变更 信息, 不应 任意 变更 或拆 除防爆 设施 , 如
46、 必须变更应 重新进 行检 测核 算, 直至 符合相 关规 定。DB21/T 3568 2022 9 附 录 A ( 资料 性) 重点粉 尘涉 爆企 业目 录 表 A.1 重 点粉 尘涉 爆企 业 目录 序号 企业生产类型 备注 1 金属制品加工 2 饲料生产等农副产品加工 3 木制品/ 纸质品加工 4 纺织品加工 5 亚麻纤维加工 6 橡胶和塑料制品加工 7 烟草加工 8 冶金/ 有色/ 建材行业煤粉制备 9 其他 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 (2015 版) 中涉及的可燃性辅助原料、 添加剂等工艺过程 DB21/T 3568 2022 10 附 录 B (资料 性) 危险源 辨识 单元 划分 以图B.1 某 可燃 粉尘 粉碎 工艺为 例, 危险 源辨 识单 元划分 结果 举例 如表 B.1 所示。 图B.1 可 燃粉 尘粉 碎工 艺 流程( 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