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 CCS B 05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 3029 2022 园林绿化 有机覆盖 物应用技 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application of organic mulch on landscaping 2022 - 01 - 14 发布 2022 - 04 - 01 实施 天津市市 场监督 管 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3029 2022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 1 3 术 语和 定义 . 1 4 原 料、 加工 及质 量要 求 . 1 5 覆
2、盖要 求及 施工 操作 . 2 6 维护 . 3 附录A (规 范性 ) 有机 覆盖物 质量 要求 . 4 DB12/T 3029 2022 II 前 言 为推进 京津 冀协 同发 展战 略实施 , 北 京市 园林 绿化 局(首 都绿 化委 员会 办公 室)、 天 津市 城市 管理 委 员会、 河北 省城 市园 林绿 化服务 中心 、 北 京市 市场 管理监 督局 、 天 津市 市场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 河 北 省 市 场监督 管理 局共 同组 织制 定本地 方标 准, 在京 津冀 区域内 适用 ,现 予发 布。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 分:
3、 标准 化文件 的结 构和 起草规 则 的规 定起 草。 本文件 由天 津市 城市 管理 委员会 提出 并归 口。 本文件 起草 单位 : 动 向国 际科技 股份 有限 公司 、 北 京林业 大学 、 北 京市 园林 绿化科 学研 究院 、 北 京 市林业 科技 推广 站 、 北 京 中科丽 景环 境检 测技 术有 限公司 、 天津 市城 市园 林 绿化服 务中 心 、 河 北省 城 市 园林绿 化服 务 中 心、 河北 建工集 团生 态环 境有 限公 司。 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 杨庆 丽、 孙 向阳 、 李 芳、 孟丙 南、 申 育春 、 丛 日晨 、 魏 琦、 周 伟、 范志 辉 、
4、姚 飞、 王 佳良、 张福 生、 郑 燚 、 樊磊、 王飞、 董森、 戴松 香、 马 小军、 赵万 苓、 李 晓 辉、 李 津立、 葛玉 宾、 甄佳鹏 、岳 晓、 朱新 宇、 李佳毅 。 DB12/T 3029 2022 1 园 林绿化 有机覆盖 物应用 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园 林绿 化有 机覆盖 物的 原料 、加 工、 质量、 覆盖 要求 、施 工操 作及维 护等 内容 。 本文件 适用 于京 津冀 区域 有机覆 盖物 加工 及应 用。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 。 其 中 , 注日 期的
5、 引用 文件 , 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 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 , 其 最新 版本 (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 ) 适 用 于 本 文件。 GB 36600-2018 土 壤环 境 质量 建设 用地 土壤 污染 风险管 控标 准( 试行) LY/T 1970-2011 绿 化用 有机基 质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3.1 有机覆 盖物 organic mulch 园林绿 地养 护修 剪物 、 森 林抚育 采伐 物和 自然 脱落 的枝干 等 , 经 加工 处理 后 覆盖于 地表 , 具有 抑制 扬尘、 控制 杂草 、保 持水 土、美 化环
6、 境功 能的 一定 粒径的 有机 物质 。 3.2 着色 dye 有机覆 盖物 生产 加工 过程 中对其 进行 染色 的工 艺。 4 原料、 加工 及质 量要 求 原料 4.1 4.1.1 园林绿 地木本 植物 养护修 剪及森 林抚育 采伐 产生的 废弃物 、林产 品加 工剩余 物,以 及自然 脱 落 的枝干 等可 作为 原料 。草 坪草花 等草 本植 物的 修剪 物不宜 直接 作为 有机 覆盖 物。 4.1.2 出现异 味、 有渗 滤液 的不 宜作为 原料 。 4.1.3 疫木、 富含 油脂 的不 应作 为原料 。 加工 4.2 4.2.1 清除杂 质 加工前 应清 除原 料中 的碎 石、玻
7、 璃、 金属 、沥 青混 凝土、 塑料 等杂 质。 4.2.2 破碎 DB12/T 3029 2022 2 4.2.2.1 超过有 机覆盖 物粒 径和厚 度要求 (见附 录 A )的原 料,使 用破碎 机破 碎成所 需的粒 径和 形 状 (条状 、块 状或 片状 )。 4.2.2.2 破碎机 出料 区应 有降 尘措 施,可 进行 收集 扬尘 或喷 淋、密 闭静 置降 尘等 。 4.2.3 无害化 处理 宜采用 堆肥 方式 进行 无害 化处理 ,堆 体温 度应 为55 60 ,维 持10 d 以 上。 4.2.4 着色 4.2.4.1 原则 可根据 需要对 有机 覆盖物 着色。 着色使 用的 染
8、色剂 中含有 的物质 不应 高于GB 36600-2018 表1 中规 定的挥 发性 物质 和半 挥发 性物质 的管 制值 。 4.2.4.2 方法 着色时 ,边 翻动 有机 覆盖 物边喷 淋染 色剂 溶液 ,使 有机覆 盖物 表面 色彩 均匀 一致。 4.2.4.3 要求 着色过 程不 应对 环境 造成 污染; 着色 后的 有机 覆盖 物应在 通风 、 阴 凉、 干燥 处进行 晾晒 , 达 到 表 面 干燥; 着色 的有 机覆 盖物 施用后 ,其 色彩 至少 应保 持12个 月。 质量 4.3 有机覆 盖物 质量 应符 合附 录A的 规定 。 储运 4.4 应贮存 于阴凉 干燥 处;运 输过
9、程 中应采 取防 雨、防 潮、防 晒、防 污染 等措施 ;储运 时应远 离有 毒 、 有害、 有异 味的 物品 ,应 远离热 源、 隔离 火源 。 5 覆盖要 求及 施工 操作 覆盖要 求 5.1 5.1.1 范围 5.1.1.1 有机覆 盖物 可在 绿地 、林 地中的 裸露 地面 及暂 时不 宜绿化 的土 壤表 面等 区域 使用。 5.1.1.2 优先选 用未着 色的 有机覆 盖物。 古树名 木周 围、水 源地周 围等区 域应 选择未 着色的 有机 覆 盖 物;涵 养林 、生 态林 、自 然保护 区等 区域 宜选 择未 着色的 有机 覆盖 物。 5.1.2 厚度 5.1.2.1 常规覆 盖厚
10、 度应 在 2 cm 10 cm 之间 ,以5 cm 10 cm 为 宜。 5.1.2.2 覆盖绿 地、 林地 等裸 地时 ,厚度 以 5 cm 10 cm 为 宜。 5.1.2.3 覆盖树 池时 ,有 机覆 盖物 应低于 树池 上 沿 5 cm 为宜。 5.1.2.4 覆盖花 坛时 ,有 机覆 盖物 应低于 花坛 外边 框为 宜。 5.1.2.5 覆盖阻 止杂 草生 长时 ,覆 盖厚度 宜 以 10 cm 以 上为 宜。 DB12/T 3029 2022 3 施工 5.2 5.2.1 一般要 求 5.2.1.1 有机覆 盖物质 量、 色彩、 厚度等 符合设 计要 求;覆 盖面整 洁、美 观、
11、 不杂乱 ,与周 边环 境 相 协调。 5.2.1.2 覆盖坡 地、 风口 等特 殊区 域时, 保证 覆盖 厚度 均匀 ,不应 出现 堆积 、流 失现 象。 5.2.2 操作 5.2.2.1 根据设 计要 求, 确定 施工 区域范 围。 5.2.2.2 清除施 工区 域内 的杂 草、 石子、 垃圾 等影 响覆 盖面 层平整 的杂 物。 5.2.2.3 按照设 计要 求沿 地势 平整 土地, 疏松 严重 板结 的土 壤表层 。 5.2.2.4 运输有 机覆 盖物 至施 工区 域,运 输过 程应 避免 破坏 土地的 平整 性。 5.2.2.5 倒出有 机覆 盖物 ,摊 匀、 拍压, 表层 应平 整
12、、 密实 。 5.2.2.6 处理有 机覆 盖物 与路 面、 隔离带 等的 衔接 处, 边界 应分明 、不 杂乱 。 5.2.2.7 用喷淋 的方 式对 覆盖 表层 喷水, 湿润 即可 。 注意事 项 5.3 5.3.1 与覆盖 区域 及周 边的 木质 结构保 持 100 cm 以上 距离 ;与乔 、灌 木主 干基 部保 持 5.0 cm 7.5 cm 距离。 5.3.2 覆盖区 域坡 度大 于15 时 , 应做 固定 处理。 使用 的固 定剂中 含有 的物 质不 应高 于GB 36600-2018 表1 中 规定 的挥 发性 物质 和半挥 发性 物质 的筛 选值 。 5.3.3 排水口 、下
13、 水道 、河 道旁 覆盖有 机覆 盖物 时, 应有 固定措 施。 5.3.4 覆盖区 域应 注意 防火 。 6 维护 日常维 护中 ,应 保持 覆盖 面平整 、美 观。 6.1 不定期 对覆 盖区 域进 行检 查,强 风、 强降 雨等 极端 天气后 应及 时检 查维 护。 6.2 遇到持 续极 端干 燥天 气时 ,应对 覆盖 区表 层适 当喷 水,保 持覆 盖层 湿润 。 6.3 覆盖区 域出 现杂 草时 ,应 及时清 除杂 草并 重新 覆盖 或增加 覆盖 厚度 。 6.4 有机覆 盖物 出现 损耗 ,应 及时填 补、 维护 。 6.5 每2 年 3 年可 对覆 盖区 域进行 一次 整体 维护
14、 。 6.6 DB12/T 3029 2022 4 A A 附录A (规范 性) 有机覆 盖物 质量 要求 表A.1 规定 了有 机覆 盖物 质 量要求 。 表A.1 有机覆 盖物 质量 要求 控制指标 限量 检测方法 发芽指数/% 8 0 LY/T 1970-2011 含水率( )/% 4 0 称取样品100 g 200 g (准确 至0.01 g ),置于干净容器中,在90 2 烘 箱中,烘干至恒重。计算公式: (%)= 100 式中: m 烘干前样品质量, 单位为 克 (g); m1 烘干后样品质量, 单位为克 (g)。 粒径/cm 最大10 LY/T 1970-2011 单体厚度/cm
15、 最大1 ,最小0.1 直接测量 总砷(As )(以烘干基计)/ (mg/kg ) 1 5 GB 36600-2018 总汞(Hg )(以烘干基计)/ (mg/kg ) 2 GB 36600-2018 总铅(Pb )(以烘干基计)/ (mg/kg ) 5 0 GB 36600-2018 总镉(Cd )(以烘干基计)/ (mg/kg ) 3 GB 36600-2018 总铬(Cr )(以烘干基计)/ (mg/kg ) 7 8 GB 36600-2018 总铜(Cu )(以烘干基计)/ (mg/kg ) 2 0 0 GB 36600-2018 总镍(Ni )(以烘干基计)/ (mg/kg ) 8 0 GB 36600-2018 注: 对于未着色有机覆盖物,无需检测重金属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