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020.10 CCS Z 02 DB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927 20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 医疗机构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Medical organization 2021 - 12 - 28发布 2022 - 04 - 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1927 2021 I 目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一般规定 . 2 5 技术要求 . 2 6 编
2、制要求 . 6 附录 A(资料性) 建设项目组成表 . 7 附录 B(规范性) 建设项目内容相关附表 . 9 附录 C(资料性) 主要产污环节表 . 11 附录 D(资料性) 各环节主要污染物相关附表 . 13 附录 E(规范性) 污染源源强核算相关附表 . 16 附录 F(资料性) 主要污染源监测项目表 . 18 附录 G(资料性) 环境影响自查表 . 19 参考文献 . 21 DB11/T 1927 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 口 。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
3、境局组 织实施 。 本文件起草 单位 :北京市生态环境 评估与投诉中心 。 本文件主要起草 人 : 鱼红霞、张 建 平、唐丹平、王祺鑫、陈禹桥、王岩、李楠、刘铁军、孙娟、姬 瑛倩 。 DB11/T 1927 2021 III 引言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 和 国 环境 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 和 国 环境影响 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 理条例 , 规范和 指 导 医疗机 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 工作 , 制定本文件。 DB11/T 1927 2021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 医疗机构 1 范围 本文件 给 出 了医疗机 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 的一般规定 、 技术要求和编制要求。 本
4、文件 适 用 于医疗机 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可指 导环境影响技术 评估 和环境影响 评价管理 工作。 本文件 不适 用 于医疗机 构的核 与辐射、 生物 安全防护水平为三级或四级 的生物 安全实验室 环境影响 评价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中 的内容 通过 文 中 的规范性引用 而 构成本文件 必不可少 的 条款 。 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 仅该日期对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 ;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其 最新 版 本( 包括所有 的 修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件。 GB 14554 恶臭 污染物 排放 标准 GB 18466 医疗机 构 水 污染物 排
5、放 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 物 贮存 污染 控 制标准 GB 20891 非道路移动 机 械 用 柴油 机 排气 污染物 排放限值及 测 量方 法 ( 中国 第 三、四 阶段 ) GB 36886 非道路柴油移动 机 械排气烟度限值及 测 量方 法 HJ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 技术导则 总纲 HJ 2.2 环境影响 评价 技术导则 大气 环境 HJ 2.3 环境影响 评价 技术导则 地 表 水 环境 HJ 2.4 环境影响 评价 技术导则 声 环境 HJ 19 环境影响 评价 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69 建设项目环境 风险 评价 技术导则 HJ 610 环境影响 评价
6、技术导则 地 下水 环境 HJ 794 建设项目 竣 工环境 保护验 收 技术规范 医疗机 构 HJ 819 排 污 单位 自 行 监测技术 指 南 总 则 HJ 884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 指 南 准则 HJ 944 排 污 单位 环境 管理 台账及排 污 许 可 证执行报告 技术规范 总 则( 试行 ) HJ 1105 排 污 许 可 证申请 与 核 发 技术规范 医疗机 构 HJ 2029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技术规范 DB11/ 139 锅炉大气 污染物 排放 标准 DB11/ 307 水 污染物 综合排放 标准 DB11/ 501 大气 污染物 综合排放 标准 DB11/
7、 1195 固 定污染源监测 点 位 设 置 技术规范 DB11/T 1368 实验室 危险废 物污染 防 治 技术规范 DB11/ 1488 餐饮业大气 污染物 排放 标准 DB11/T 1736 实验室 挥发 性 有 机 物污染 防 治 技术规范 DB11/T 1927 2021 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 医疗机构 medical organization 经登记取得 医疗机 构 执业许 可 证 , 从事疾病诊断 、 治 疗 活动 的 医 院 、 基层 医疗 卫 生 服务及专业 公 共 卫 生 服务行业 中 的 专科疾病 防 治院 ( 所 、 站 ) 、
8、妇幼 保 健 院 ( 所 、 站 ) 、 急救 中心 ( 站 ) 、 采供血 机 构 等 ,对应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 分 类 管理 名 录 108项 中 的 卫 生 类别 841、 842, 以 及 8432、 8433、 8434和 8435。 来 源: HJ 794 2016, 3.1, 有修改 医疗污水 medical wastewater 医疗机 构 门 ( 急 ) 诊 、 住 院病 房 、 手 术 室、 检 验室、 病 理 解剖 室 等 从事诊 疗 活动 的各 科 室, 以 及 洗 衣房 、 消毒供 应中心、 太 平 间 、医疗 废 物 贮存 场 所 等 处排 出的 诊 疗、 生
9、 活及 粪便 污 水 。 当 医疗机 构 行 政 管理、 院 内生 活 等 其 他 污 水与 上述 污 水 混 合排 出 时 一 律视 为医疗 污 水 。 来 源: HJ 1105 2020, 3.2, 有修改 特殊医疗污水 special medical wastewater 医疗机 构部分 科 室 产生的 需在 科 室 排放 前 进 行 预 处 理 的 医疗 污 水, 包括 检 验 科 、 病 理 科 等 科 室 产生 的 含 第一 类 污染物的污 水, 以 及 传 染性 专科 医疗机 构 、 非 传 染性 医疗机 构 中 感 染性 疾病 门 诊 ( 包括 功能 相 对 独立 的 发 热门
10、 诊 、 肠 道 门 诊 、 呼吸 道 门 诊 和 传 染 病科 等 ) 及病 房 产生的 感 染性污 水 。 来 源: HJ 1105 2020, 3.3, 有修改 污泥 sludge 医疗机 构污 水 处 理过 程 中 产生的 栅渣 、 沉淀 污 泥 和化 粪池 污 泥 。 来 源: GB 18466 2005, 3.3 4 一般规定 环境影响 评价 工作分 类 应 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 分 类 管理 名 录 及 北京市相关 细 化规定 确 定。 环境影响 评价 的工作 任 务 、 工作 程 序 、评价 标准 、评价 等 级、评价 范围 、 环境 保护 目标 、评价 方 法 的 确
11、 定 应 符 合 HJ 2.1、 HJ 2.2、 HJ 2.3、 HJ 2.4、 HJ 19、 HJ 169、 HJ 610等 标准的相关规定。 建设项目 应 符 合 生态环境 保护 规 划 、 生态环境分 区 管 控 ( “ 三 线 一 单 ” )要求。 建设项目 所 在区域已开展街区 层 面 控 制性 详细 规 划 环境影响 评价或其 他 规 划 环境影响 评价 的 ,应 符 合 规 划 环境影响 评价 文件 及 审 查 意见 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 若简 化 ,应 说明依据 和 理 由。 5 技术要求 DB11/T 1927 2021 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5.1.1
1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按 HJ 2.1规定 识别 环境影响 因素 , 包括废气 、 废 水、 噪 声 、 固 体 废 物 、 生态影响 、 环境 风险 等 。 5.1.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 按 HJ 2.1规定 筛选 评价 因子 , 根据 医疗机 构的 门 ( 急 ) 诊 、医 技 科 室、 科 研教 学 用 房 、 住 院病 房等 设 置 情况 , 重 点 识别以 下 污染 因子 : a) 废气 : 甲醛 、 甲醇 、 二甲苯 、 非 甲烷 总 烃 , 氯 化 氢 、 氯 气 、 甲烷 、 氨 、 硫 化 氢 、 臭气 浓 度 等 ; b) 污 水 : 肠 道 致 病 菌 、 肠 道病 毒
13、 、 结核 杆菌 、 粪 大 肠 菌群数 等 , 总 氰 化物 ,总 汞 、 总 银 、 总 镉 、 总 铬 、 六 价 铬 、 总 砷 、 总 铅 ,总 余氯 等 ; c) 固 体 废 物: 医疗 废 物 等 危险废 物 ; d) 包括 但 不 限 于 DB11/ 139、 DB11/ 307、 DB11/ 501、 DB11/ 1488、 GB 14554、 GB 18466、 GB 20891、 GB 36886等 标准 中 限 制 排放 的 其 他 污染物。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2.1 建设项目概况 5.2.1.1 建设项目内容 按 HJ 2.1规定 , 重 点 给 出 以 下 内容
14、: a) 参考附录 A 给 出 医疗机 构 门 ( 急 ) 诊 、医 技 科 室、 科 研教 学 用 房 、 住 院病 房等 基 本 功能 建设 项目组成 ; b) 按照表 B.1和 B.2,给 出主要技术 指 标和主要工 程 内容 , 包括 项目 名 称 、 建设 地点 、 用 地 规 模 、 建 筑 规 模 及 建设内容 、 建设技术 指 标 、医疗 技术 指 标和工 程 投 资 等 ; c) 改 建 、 扩 建项目 应 说明 与 现 有 工 程 的 依 托 关 系 , 分 析阐 明 现 有 工 程 环境 保护 措 施 及处 理 效果 、 污染物 排放及 达 标 情况 , 核算 现 有 工
15、 程 污染物 实 际 排放量 ; d) 给 出 现 有 工 程 履 行 环境影响 评价、 排 污 许 可、 竣 工环境 保护验 收 手 续 等 情况 , 明确 主要环境 问题 及 整 改 措 施 。 5.2.1.2 平面布置 按 HJ 2.1规定 , 附 图 并 说明以 下 内容: a) 给 出 门 ( 急 ) 诊 、医 技 科 室、 科 研教 学 用 房 、 住 院病 房 、 行 政 管理 用 房 及院 内生 活 区等功能 区 平 面 位 置 ; b) 给 出 废气 、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污染物 排放 口位 置 、 污 水管 线 走向 等 , 特殊 医疗 污 水应单 独 给 出 ;
16、 c) 给 出 噪 声 源 位 置 、 危险废 物 贮存 场 所及危险 化 学品 贮存 场 所 等 位 置 。 5.2.1.3 主要原辅材料 给 出 门 ( 急 ) 诊 、医 技和 科 研教 学使 用的化 学品 及 污 水 处 理 使 用的化 学药剂 ,单 独 给 出 实验室、 检 验 科 和 病 理 科 的化 学品 , 按照表 B.3,给 出 原辅材 料的 名 称 、 主要成分 、 物态 、 年使 用 量 、 最大存 储 量 、 存 储 方 式 等 。 5.2.2 选址与布局合理性分析 重 点从 以 下 几 方 面 分 析 : DB11/T 1927 2021 4 a) 给 出项目用 地 的
17、 历史利 用 情况 , 结 合 用 地 性 质 , 分 析 用 地 环境 适 宜 性 ; b) 结 合 项目 周边 污染源 , 以 及 项目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危险废 物 贮存 场 所 等功能区 的 平 面 布 置 , 分 析 项目 住 院病 房 、 行 政 管理 用 房 和 院 内生 活 区等 敏 感 建 筑布 局环境 合 理 性。 5.2.3 污染源分析 5.2.3.1 产排污分析 对 主 体 工 程 、 公 用工 程 、 辅助 工 程及 环 保 工 程 分 别开展 产 排 污分 析 。主要产污环节 及 污染物 可 参考 附录 C、 附录 D。 重 点 分 析 以 下 产 排 污 情
18、况 : a) 实验室、 检 验 科 、 病 理 科 ,口 腔 门 诊 、 感 染性 疾病 门 诊及病 房 产生的污 水; b) 实验室、 检 验 科 、 病 理 科 产生的 含 挥发 性 有 机 物 废气 ; 污 水 处 理 设 施、中 药煎药 室、 动 物 实 验室 等 产生的 废气 ; c)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采 用 含 氯 消毒 剂 消毒 工 艺 的出 水中 总 余氯 。 5.2.3.2 水平衡分析 给 出 新 鲜 水、 纯 水、 再 生 水 用 水 量及 污 水 排放量 , 绘 制 水平 衡图 , 重 点 分 析 以 下 内容: a) 门 ( 急 ) 诊 、医 技 科 室、 科
19、研教 学 用 房 和 住 院病 房等 处 的用 水 量 、 污 水 产生 量 与 排放量 , 明 确 排 水 去向 ; b) 行 政 管理 用 房 、 院 内生 活 区等 处 的用 水 量 , 生 活 污 水 产生 量 与 排放量 , 明确 排 水 去向 ; c) 冷却塔 、 锅炉 房等 公 用工 程 的用 水 量 、 排 水 量及排 水 去向 等 情况 。 5.2.3.3 污染源源强核算 按 HJ 884、 HJ 2029核算 废气 、 废 水、 固 体 废 物的污染源源强。核算 方 法可 采 用 实 测 法、 类 比 法、 产污 系数 法、 物料 衡 算 法 等 , 重 点 说明 核算 过
20、 程 : a) 新 建污染源源强的核算 优先 选 用 类 比 法、 产污 系数 法; 采 用 类 比 法 的 ,应 说明 可 类 比 性 ; b) 现 有 工 程 优先 选 用 实 测 法; 已 取得排 污 许 可 证 的 ,应 将 排 污 许 可 证及 其 执行报告 作 为 现 有 工 程 回顾 性 评价 和污染源源强核算的主要 依据 ; c) 按照附录 E,列 表 给 出污染源源强核算结 果 。 环境现 状调查 与评价 5.3.1 根据 建设项目 特 点 、 环境影响和 区域 环境 特征 , 识别 现 状调 查 与评价 的 重 点 环境要 素 。 5.3.2 按 HJ 2.2、 HJ 2.
21、3、 HJ 610、 HJ 2.4 、 HJ 19规定 开展 大气 、 地 表 水、 地 下水、 声 、 生态环境 质 量 现 状调 查 与评价 。 环境影响 预测 与评价 5.4.1 按 HJ 2.2、 HJ 2.3、 HJ 610、 HJ 2.4、 HJ 19规定 开展 大气 、 地 表 水、 地 下水、 声 、 生态环境 影响 预 测 与评价, 危险废 物环境影响 评价 按照建设项目 危险废 物环境影响 评价指 南 执行 。 5.4.2 重 点 预 测 运营 期 的环境影响 , 依据 HJ 169评价 物 质 泄漏 等 可 能 发 生的 突 发 性 事 故 环境 风险 。 环境 保护措
22、施 及可行 性 论证 5.5.1 一般要求 5.5.1.1 按 HJ 2.1规定 , 重 点 说明 拟 采 取 的 废气 、 废 水、 噪 声 、 固 体 废 物 等 污染 防 治 和生态 保护 措 施、 环境 风险 防 范 措 施, 包括 工 程 措 施 和 管理 措 施 。 DB11/T 1927 2021 5 5.5.1.2 对 拟 采 取 的污染 防 治 措 施与 GB 18466、 HJ 1105、 HJ 2029中 所 列 污染 防 治 可 行 技术 进 行 对 比 分 析 , 论 证 污染 防 治 措 施 的技术 可 行 性 、 经 济 合 理 性 、 长 期 稳 定 运 行 和
23、 达 标 排放 的 可 靠 性。 5.5.1.3 明确 各项污染 防 治 措 施 的 具 体 内容和 实施 时 段 ,估 算环境 保护投 资。 5.5.2 废气防治措 施 5.5.2.1 给 出各 类 废气 的主要 收 集 方 式 、 效 率 , 处 理 工 艺 、 处 理 能 力 、 去 除 效 率 和 运 行 管理 要求。 5.5.2.2 重 点 分 析 论 证 以 下 内容: a) 按 DB11/T 1736规定 , 说明 实验室、 检 验 科 和 病 理 科 等 处 含 挥发 性 有 机 物 废气 的 防 治 措 施; b) 污 水 处 理 设 施、中 药煎药 室、 动 物 实验室 等
24、 处恶臭气 体 的 防 治 措 施 。 5.5.3 污水 防治措 施 5.5.3.1 给 出污 水 产生规 律 、 收 集 方 式 、 处 理 工 艺 、 处 理 能 力 、 去 除 效 率 和 运 行 管理 要求 , 分 析 论 证 污 水 处 理 能 力是否满足 最大 水 力负荷 、 污染 负荷 及 稳 定 达 标 排放 的 可 行 性。 5.5.3.2 重 点 分 析 论 证 以 下 内容: a) 实验室、 检 验 科 、 病 理 科 、口 腔 门 诊 等 处 含 第一 类 污染物污 水 的 预 处 理 措 施; b) 感 染性 疾病 门 诊及病 房等 处 感 染性污 水 的 预 处 理
25、 措 施; c) 医疗 污 水 消毒等预 处 理 措 施 。 5.5.4 噪声防治措 施 说明 各 噪 声 源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和 效果 , 分 析 厂界 噪 声 达 标的 可 行 性。 5.5.5 固体废物防治措 施 5.5.5.1 给 出 固 体 废 物的性 质 、 分 类 和产生 量 ,给 出 收 集 、 贮存 、 处置方 案 。 5.5.5.2 重 点 分 析 论 证 以 下 内容: a) 按 GB 18597规定 , 重 点 分 析 医疗 废 物 等 危险废 物的分 类 收 集 包 装 、 收 运 方 案 , 明确 贮存 设 施 的规 模 、位 置 、管理 要求 ; b) 按
26、 DB11/T 1368规定 , 明确 实验室 危险废 物 类别 、投 放 、 贮存方 案 , 分 析 论 证危险废 物污染 防 治 措 施 的 可 行 性 ; c) 污 泥消毒 措 施 。 5.5.6 地 下 水环境 保护措 施 5.5.6.1 按 HJ 610规定 , 论 证 源 头 控 制 、 分 区 防 控 和污染监 控 的 可 行 性。 5.5.6.2 重 点 分 析 论 证 以 下 内容: a) 按 HJ 610规定 , 明确 危险 化 学品 库 、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柴油发 电 机 及柴油 储 罐 等区域 的 防 渗 措 施, 分 析 防 渗 措 施可 行 性 ; b)
27、按 GB 18597规定 ,给 出 危险废 物 贮存 场 所 的 防 渗 措 施 及 其 渗透 系数 等 关 键 参 数 , 分 析 防 渗 措 施可 行 性。 5.5.7 环境 风险防 范 措 施 DB11/T 1927 2021 6 5.5.7.1 按 HJ 169规定 , 分 析 环境 风险 防 范 措 施 的 可 控 性。 5.5.7.2 重 点 给 出 危险 化 学品 存 储 、 使 用 等 环节的环境 风险 防 范 措 施, 以 及危险废 物 流失 、 泄漏 、 扩 散 的 防 范 措 施, 明确 环境 风险 应 急预 案 的要求。 环境影响 经济损益 分析 按 HJ 2.1规定
28、, 从 环境影响的 正负两 方 面开展 环境 经 济损益 分 析 。 环境管理与监 测计划 5.7.1 按 HJ 2.1规定 , 说明 环境 管理 和环境监测的要求 , 重 点 给 出污染物 排放 清 单, 明确 污染物 排放 的 管理 要求。 5.7.2 按 HJ 1105规定 , 明确 主要 排放 口 和一般 排放 口, 排放 口 数 量 、位 置 以 及 每个 排放 口 的污染物 种 类 、 允 许排放 浓 度 和 排放量 、 排放方 式 和 去向 等 。 5.7.3 按 HJ 944规定 , 明确 环境 管理 台账记 录要求 ,给 出 日 常 环境 管理 制 度 、 组 织机 构 等
29、, 明确 各项 环境 保护 设 施 和 措 施 的建设 、 运 行及 维 护保 障计 划 。 5.7.4 按 HJ 819、 HJ 1105规定 ,给 出自 行 监测 方 案 , 参考附录 F给 出主要污染源监测项目 ; 按 DB11/ 1195的规定提出监测 点 位 设 置 要求。 5.7.5 按 HJ 794规定 ,列 表 说明 环境 保护 措 施 竣 工 验 收 的 重 点 内容 , 若 分 期 建设 还 应 明确 环 保 工 程 与 主 体 工 程 的 进 度 关 系 。 环境影响评价 结论 5.8.1 按 HJ 2.1规定 , 总 结建设项目的建设 概 况 、 环境 质 量 达 标
30、情况 、 污染物 排放 情况 、 主要环境影 响 、 环境 保护 措 施 有 效 性 、 环境影响 经 济损益 分 析 、 环境 管理与 监测 计 划等 内容 , 结 合 环境 质 量 目标要 求 , 明确 给 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可 行 性结 论 。 5.8.2 按 HJ 2.2、 HJ 2.3、 HJ 169规定 开展 大气 、 地 表 水、 环境 风险 自查工作 , 参考附录 G填写 自查 内容。 5.8.3 依据以 下 ( 包括 但 不 限 于 ) 情况 提出环境 不可 行 的结 论 : a) 存 在 重 大 环境制 约 因素 ; b) 环境影响 不可 接受 或 环境 风险 不可 控
31、 ; c) 环境 保护 措 施 经 济 技术 不 满足长 期 稳 定 达 标 及 生态 保护 要求 ; d) 区域 环境 问题 突 出 且 整 治 计 划 不 落 实或不 能 满足 环境 质 量改 善 目标。 6 编制 要求 按 HJ 2.1规定 进 行 编制 , 反映 环境影响 评价 的 全 部工作成 果 , 突 出环境 保护 措 施 及 其可 行 性 论 证 等 重 点 内容。 环境影响 评价 文件 中 的 图 件 包括 但 不 限 于 地 理位 置 图 、 周边 环境关 系图 、评价 范围 图 、 环境 敏 感 目标分 布图 、平 面 布 置 图 、 分 区 防 渗 图 、水平 衡图 、
32、 监测 点 位 置 图 等 。 DB11/T 1927 2021 7 A A 附录 A (资 料性 ) 建设项目 组成表 建设项目组成 见 表 A.1。 表 A.1 建设项目 组成 序 号 医疗机 构 类 型 建设组成 1 医 院 综合 医 院 一 、 参照 医疗机 构 基 本标准 , 根据 不 同 医疗机 构的 医、 教 、 研 、防 等功能 及 其 环境影响 特 点 , 建设组 成主要 包括 门 ( 急 ) 诊 、医 技 科 室、 科 研教 学 用 房 和 住 院病 房等 内容 , 相关组成参考 如 下 : 1. 门 ( 急 ) 诊 : 包括 急 诊科 、 内 科 、 外 科 、 感 染性
33、 疾病科 、 妇 产 科 、 儿 科 、中医 科 、 耳鼻喉 科 、口 腔 科 、 眼 科 、 肛 肠 科 、 皮肤 科 、 针灸 科 、 骨伤 科 、 推拿 科 、 麻醉 科 、 康复 科 、 预 防保 健 科 等 ; 2.医 技 科 室 : 包括 药剂 科 、 检 验 科 、 病 理 科 、 手 术 室、 输 血 科 、理疗 科 、 消毒供 应室、 营养 部和相 应 的 临床 功能检 查 室 等 ; 3.科 研教 学 用 房 : 包括 一般 科 研 用 房 、 重 点 实验室、 动 物 实验室、 教 学 用 房等 ; 4.住 院病 房 : 包括 标准 病 房 和 感 染性 疾病病 房等 。
34、 二 、 未 列 入 医疗机 构 基 本标准 中 的 医疗机 构 , 主要建设组成 可 以 参考 同 类 医疗机 构。 2 中医医 院 3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4 民 族 医 院 5 专科 医 院 : 包括 口 腔 医 院 、 眼 科 医 院 、 耳鼻喉 科 医 院 、 肿瘤 医 院 、心 血 管 病 医 院 、 胸 科 医 院 、 血 液 病 医 院 、 妇 产 ( 科 ) 医 院 、 儿 科 医 院 、 精神 病 医 院 、 骨 科 医 院 、 传 染 病 医 院 、 皮肤 病 医 院 、 性 病专科 医 院 、 结核 病 医 院 、 麻 风病 医 院 、 职 业病 医 院 、 康
35、复 医 院 、 外 科 整 形 医 院 、 美 容 医 院 、 运 动 康复 医 院 和 其 他 专科 医 院 。 6 疗 养 院 a DB11/T 1927 2021 8 表 A.1 建设项目 组成 ( 续 ) 序 号 医疗机 构 类 型 建设组成 7 基层 医疗 卫 生 服务 社 区 卫 生 服务 中心 ( 站 ) 一 、 参照 医疗机 构 基 本标准 , 根据 不 同 医疗机 构的 医、 教 、 研 、防 等功能 及 其 环境影响 特 点 , 建设组 成主要 包括 门 ( 急 ) 诊 、医 技 科 室、 科 研教 学 用 房 和 住 院病 房等 内容 , 相关组成参考 如 下 : 1.
36、门 ( 急 ) 诊 : 包括 急 诊科 、 内 科 、 外 科 、 感 染性 疾病科 、 妇 产 科 、 儿 科 、中医 科 、 耳鼻喉 科 、口 腔 科 、 眼 科 、 肛 肠 科 、 皮肤 科 、 针灸 科 、 骨伤 科 、 推拿 科 、 麻醉 科 、 康复 科 、 预 防保 健 科 等 ; 2.医 技 科 室 : 包括 药剂 科 、 检 验 科 、 病 理 科 、 手 术 室、 输 血 科 、理疗 科 、 消毒供 应室、 营养 部和相 应 的 临床 功能检 查 室 等 ; 3.科 研教 学 用 房 : 包括 一般 科 研 用 房 、 重 点 实验室、 动 物 实验室、 教 学 用 房等
37、; 4.住 院病 房 : 包括 标准 病 房 和 感 染性 疾病病 房等 。 二 、 未 列 入 医疗机 构 基 本标准 中 的 医疗机 构 , 主要建设组成 可 以 参考 同 类 医疗机 构。 8 街 道卫 生 院 9 乡镇 卫 生 院 10 村 卫 生 室 b 11 门 诊 部( 所 ) 12 专业公 共 卫 生 服务 专科疾病 防 治院 ( 所 、 站 ): 包括 传 染 病 防 治 、口 腔 病 防 治 、 精神 病 防 治 、 皮肤 病 与 性 病 防 治 、 结核 病 防 治 、 麻 风病 防 治 、 职 业病 防 治 和 其 他 专科疾 病 防 治 。 13 妇幼 保 健 院 (
38、 所 、 站 ) 14 急救 中心 ( 站 ) 服务 包括 急救 科 、通 讯 调 度 室、 车 管 科 等 ; 配备 每 急救 车 单 元 设 备 、单 元 药品 。 15 采供血 机 构 服务 b 根据血 站 、中心 血 库 、 血 浆 站 、 血 液 中心 等 建设标准设 置基 本 功能 和 基 本设 备 。 a 指 以 疗 养 、 康复 为 主 , 治 疗为 辅 的 医疗 服务活动 。 b 具 备 医疗机 构 执业许 可 证 准 入 许 可 。 DB11/T 1927 2021 9 B B 附录 B ( 规范性 ) 建设项目内容 相关附表 主要技术 指 标 应 符 合 表 B.1; 主
39、要建设内容 应 符 合 表 B.2; 主要 原辅材 料 使 用 情况 应 符 合 表 B.3。 表 B.1 主要技术指标 类别 序 号 项目 指 标 单位 用 地 规 模 1 规 划 总 占 地 面 积 m 2 1.1 代 征 城 市 公 共 用 地 面 积 1.1.1 代 征 道路 用 地 面 积 1.1.2 代 征 绿 化用 地 面 积 1.2 规 划 建设用 地 建 筑 规 模 及 建 设内容 2 总 建 筑 面 积 2.1 地 上 建 筑 面 积 2.1.1 门 诊 2.1.2 急 诊 2.1.3 科 研教 学 用 房 2.1.4 住 院病 房 2.1.5 行 政 管理 用 房 2.1
40、.6 院 内生 活 区 2.2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2.2.1 停车 库 ( 车 位 数 量 ) 个 建设技 术 指 标 3 建 筑 密 度 % 4 绿 化 率 % 5 绿 化 面 积 m 2 6 建 筑 控 制 高 度 m 医疗 技 术 指 标 7 日 门 诊量 人 8 日 急 诊量 人 9 住 院 床 位 数 张 10 牙 科治 疗 椅 台 11 美 容 床 张 工 程 投 资 12 工 程总 投 资 万元 13 环 保投 资 DB11/T 1927 2021 10 表 B.2 主要建设内容 类别 序 号 名 称 主要内容 主 体 工 程 1 门 ( 急 ) 诊 逐 项 说明 各 科
41、室 设 置 的 位 置 、 规 模 及 主要设 备 。 2 医 技 科 室 逐 项 说明 各 科 室 设 置 的 位 置 、 规 模 及 主要设 备 ; 涉 及 中 药煎药 室 要 明确 煎药 量 、 工作 方 式 等 。 3 科 研教 学 用 房 说明 科 研 、 教 学 用 房 的建设 位 置 、 规 模 和主要 实验、 教 学 任 务 ; 明确 动 物 实验 室 的 动 物 来 源 、 种 类 及 数 量 等 。 4 住 院病 房 说明 不 同 病 区 的 住 院病 房 建设 位 置及 规 模 。 5 行 政 管理 用 房 、 院 内生 活 区 说明 相关用 房 建设 位 置 、 主要
42、功能等 。 公 用 工 程 1 给水 说明 各 门 ( 急 ) 诊 、医 技 科 室、 科 研教 学 、 住 院病 房等 新 鲜 水或 再 生 水 的 来 源 和用 水 量 。 2 排 水 说明 各 门 ( 急 ) 诊 、医 技 科 室、 科 研教 学 、 住 院病 房等 污 水 产生 量 、 排放方 案 。 3 供热 说明 日 常 供热 ( 蒸汽 )、 取 暖 供热 的 方 式 , 供热 ( 蒸汽 ) 负荷 、 时间等 。 4 制 冷 说明 制 冷 方 式 和 原 理、 主要设 备 数 量及 位 置 等 。 5 供 电 说明 日 常 供 电 方 式 、应 急供 电 来 源 及 相 应 设 备
43、 安 装 位 置 等 。 6 通 风 、 供 气 说明 不 同 区域 通 风 换 气 的 净 化要求 , 重 点 给 出 诊 疗 和 感 控 ( 感 染 控 制)的 洁净 空 调 系 统 要求。 辅助 工 程 1 洗衣房 说明 建设 位 置 、 规 模 、 洗 涤 工 艺 、 洗 涤 剂 种 类 及 使 用 量 等 。 2 危险 化 学品 贮存 场 所 说明 建设 位 置 、 规 模 , 主要 危险 化 学品 贮存 情况 等 。 3 消 防水 池 说明 建设 位 置 、 规 模 、 主要 功能 、 基 础 防 渗 措 施 等 。 4 食堂 说明 建设 位 置 、 规 模 , 用 餐 人 数 等
44、 。 5 地 下 停车 库 说明 建设 位 置 、 车 位 数 量 , 换 气排放 规 律 、 排气 口 设 置 等 。 6 柴油发 电 机 说明 建设 位 置 、 规 模 , 排气 口 设 置 、 年使 用 次 数 等 。 环 保 工 程 1 废气 防 治 措 施 说明 各 废气治 理 设 施 的主要工 艺 、 处 理 能 力 及 位 置 。 2 污 水 防 治 措 施 说明 医疗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特殊 医疗 污 水 预 处 理 设 施 等 主要工 艺 、 处 理 能 力 及 位 置 。 3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说明 降 噪 措 施 。 4 固 体 废 物 防 治 措 施 说明
45、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贮存 场 所 的建设 地点 、 规 模 及处置方 案 。 表 B.3 主要原辅材料 使 用 情 况 序 号 名 称 主要成分 物态 年使 用 量 存 储 量 存 储 方 式 备 注 1 填写 通 用 或 规范 名 称 说明 主要物 质 成分 占 比情况 , 至 少给 出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占 比 说明 固 态 、 液 态 、 气 态 说明 年使 用 量 说明 最大 存 储 能 力 说明 存 储 容 器 或 场 所 注 明 危险 特 性 及 理 化 特 性 DB11/T 1927 2021 11 C C 附录 C (资 料性 ) 主要产污环 节表 主要产污环节 见
46、 表 C.1。 表 C.1 主要产污环 节 建设内容 产污环节 主要环境影响(编 号 ) 废 水 ( W) 废气 ( G) 噪 声 ( N) 固 体 废 物( S) 主 体 工 程 门 ( 急 ) 诊 口 腔 门 诊 特殊 医疗 污 水 - - 危险废 物 感 染性 疾病 门 诊 - - 其 他 医疗 污 水 - - 医 技 科 室 实验室、 检 验 科 、 病 理 科 等 特殊 医疗 污 水 有 机 废气 ; 无 机 废气 - 危险废 物 ; 一般工 业固 体 废 物 洗 相 室 - 药剂 科 - 中 药煎药 室 废气 设 备 噪 声 其 他 医疗 污 水 - - 科 研教 学 用 房 实验室 特殊 医疗 污 水 有 机 废气 ; 无 机 废气 - 危险废 物 ; 一般工 业固 体 废 物 动 物 实验室 - 恶臭气 体 - 住 院病 房 标准 病 房 医疗 污 水 - - 危险废 物 ; 生 活 垃圾 感 染性 疾病病 房 特殊 医疗 污 水 - - 行 政 管理 用 房 、 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