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 1185 2021 区域性土 壤环境背 景含量统 计 技术导则 (试行) Technical guidelines on the statistics of regional environmental background concentration of soil 本电子版 为正 式标 准文 本,由 生态 环境 部环 境标 准研究 所审 校排 版。 2021-07-06 发布 2021-08-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HJ 1185 2021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适 用范 围 .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1 3 术
2、 语和 定义 . 1 4 工 作目 标和 内容. 2 5 数 据获 取 . 2 6 数 据处 理分 析. 7 7 统 计与 表征 . 8 附录 A ( 资料 性附 录) t 分布表 . 10 附录 B ( 资料 性附 录) 异常值 判别 方法 . 11 HJ 1185 2021 ii 前 言 为贯彻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环境保 护法 和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土壤 污染 防治法 ,防止 土壤污 染, 保 护生态 环境 ,维 护公 众健 康,制 定本 标准 。 本标准 规定 了区 域性 土壤 环境背 景含 量统 计工 作程 序以及 数据 获取 、 数 据处 理分析 、 统 计与 表 征 等 技术要
3、求。 本标准 的附 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 性附 录。 本标准 为首 次发 布 。 本标准 由生 态环 境部 土壤 生态环 境司 、法 规与 标准 司组织 制订 。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单位 :生 态环境 部南 京环 境科 学研 究所、 生态 环境 部环 境标 准研究 所。 本标准 生态 环境 部 2021 年 7 月 6 日 批准 。 本标准 自 2021 年 8 月 1 日 起实施 。 本标准 由生 态环 境部 解释 。 HJ 1185 2021 1 区 域性土 壤环境背 景含量 统计技术 导则 ( 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区 域性 土壤 环境背 景含 量统 计工 作程
4、序以及 数据 获取 、 数 据处 理分析 、 统 计与 表 征 等 技术要 求。 本标准 适用 于区 域性 土壤 环境背 景含 量的 统计 , 地 块 尺度土 壤环 境背 景含 量统 计的相 关标 准另 行 制 定。 2 规范性引用 文件 本标准 引用了 下列 文件或 其中的 条款。 凡是 注明日 期的引 用文件 ,仅 注日期 的版本 适用于 本标 准 。 凡是未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标准 。 GB/T 4882 数据的 统计 处理 和解 释 正 态性检 验 GB/T 8170 数值修 约规 则与 极限 数值 的表示 和判 定 GB
5、 15618 土壤环 境质 量 农用 地土 壤 污染风 险管 控标 准( 试行 ) GB/T 17296 中国土 壤分 类与 代码 GB 36600 土壤环 境质 量 建设 用地 土 壤污染 风险 管控 标准 (试 行) HJ 25.2 建设用 地土 壤污 染风 险管 控和修 复监 测技 术导 则 HJ/T 166 土壤环 境监 测技 术规 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标准。 3.1 土壤环 境背 景含 量 environmental background concentration of soil 一定时 间条 件下 ,仅 受地 球化学 过程 和非 点源 输入 影响的
6、 土壤 中元 素或 化合 物的含 量。 3.2 调查单 元 survey unit 调查区 域按 照土 壤类 型、 成土母质 (岩) 类型、 流域 、 行政区 域或 土地 利用 类 型等划 分的 空间 单元 , 同一调 查单 元, 可能 在空 间上不 连续 分布 。 3.3 统计单 元 statistical unit 用于土 壤环 境背 景含 量数 据 统计 的单 元。 3.4 已有数 据 existing data 在开展 土壤 环境 背景 含量 统计时 ,调 查区 域已 有的 、目标 时间 范围 内的 土壤 环境调 查数 据。 HJ 1185 2021 2 4 工作目标和 内容 4.1
7、工 作目 标 4.1.1 明 确调查区域 、目标时 间范围和目标 元素或化合 物。统计与表 征调查区域 目标时间范围 内土壤 中目标 元素 或化 合物 的环 境背景 含量 。 4.1.2 调 查区域应同 时明确平 面范围与垂向 深度。平面 范围可以是行 政区域,也 可以是行政区 域内一 定土壤 类型 、 成土 母质 ( 岩) 类 型、 流 域或 土地 利 用类型 等区 域, 或以 上类 型组合 形成 的区 域。 垂向 深 度可以 是相 对固 定土 壤深 度,也 可以 是一 定土 壤层 次。 4.1.3 目标 时间范围 可以是历 史上某一时间 段,也可以 是当前一定时 间段,此时 间范围内土壤
8、中目标 元素或 化合 物未 发生 超预 期的富 集、 损失 或含 量水 平的变 化。 4.1.4 土壤中目标 元素 或 化合物 可以 是某 一种 、某 一类或 多种 。 4.2 工作程序及 内容 4.2.1 区域性土壤 环境 背 景含量 统计 的工 作程 序如 图 1 所 示。 4.2.2 工作内容包 括数 据 获取、 数据 处理 分析 、统 计与表 征。 4.2.2.1 数据获取 收集整 理区 域性 土壤 环境 背景含 量统 计所 需的 相关 数据资 料, 明确 是否 存在 已有数 据: a ) 当存 在已 有数 据时 , 应 进行点 位数 据评 估, 若存 在满足 要求 的点 位数 据,
9、还应进 行数 据集 评 估 。 b )当不 存在 已有数 据 或 已 有数据 不 能完全 满 足要求 时, 如 目标时 间范 围为当 前一定 时间段 ,应 开 展或结 合已 有数 据开 展土 壤环境 背景 调查 以 获 取数 据 , 如 目标 时间 范围 为历 史上某 一时 间段 , 则 已 有 数 据仅作 为参 考 。 4.2.2.2 数据处理 分析 a )根 据区 域性 土壤 环境 背 景含量 统计 的工 作目 标, 划分统 计单 元。 b )检 验统 计单 元土 壤环 境 背景含 量数 据的 分布 类型 ,判别 和处 理异 常值 。 4.2.2.3 统计与表 征 a )在 数据 处理 分
10、析 的基 础 上,统 计不 同统 计单 元的 区域性 土壤 环境 背景 含量 。 b )用 图和 表的 形式 表征 区 域性土 壤环 境背 景含 量, 编制区 域性 土壤 环境 背景 含量统 计技 术报 告。 5 数据获取 5.1 数据资料收 集与 整理 5.1.1 数据资 料收 集 5.1.1.1 根据工作 目标, 收 集调查 区域 资料, 主要 包括 : 自然 和社会 经济 信息 、 土 地利用 及其 变化 图件 、 环境数 据资 料等 ,图 件的 比例尺 应与 调查 区域 相匹 配。 5.1.1.2 自然和社 会经 济 信息: 包括 地形、 地貌 、 植被、 土壤 类型、 成土 母 质
11、(岩) 类型 、 水 文、 气 侯 和矿产 资源 分布 等。 5.1.1.3 土地利用 及其 变 化图件 :包 括调 查区 域土 地利用 现状 及其 变化 图件 资料等 。 5.1.1.4 环境数据 资料 : 包括由 政府 机关 和权 威机 构所保 存和 发布 的环 境资 料(如 区域 环境 保护 规划、 环境质 量公 报等 ) 、 污 染源 信息 ( 如工 农业 生产 及排 污) 、 农 业投 入品 使用 情况 (如农 药、 肥 料、 土 壤 调 HJ 1185 2021 4 5.1.2 资 料整 理 5.1.2.1 根据专业 知识 和 经验识 别处理 资 料中 的错 误和不 合理 信息 。
12、 5.1.2.2 对收集的资 料进 行归类 整理 ,如 存在 所需 已有数 据, 应建 立由 点位 数据组 成的 数据 集。 5.2 已有数据评 估 5.2.1 点位数据评 估 5.2.1.1 数据的完整 性评 估 a ) 已 有数 据应 至少 包括 以 下信息 项: 采样 日期 、 布 点方法 、 选 点原 则、 样点 位置 ( 坐标 ) 、 样品 采 集方法 、 样 品采 集层 次、 分析测 试项 目、 样品 分析 测试方 法、 野外 信息 记录 (例如 土壤 类型、 成土 母质 (岩) 类型 、 土 地利 用类 型 和 作物 类型 ) 。 b)已 有数 据达 到以 上信 息 项要求 的,
13、 则其 完整 性满 足要求 。 5.2.1.2 数据的符合 性评 估 a )对 满足 完整 性要 求的 已 有数据 ,进 行数 据的 符合 性评估 。 b )对照 工作 目标对 时间 范 围、采 样层次 或深 度、目 标元素 或化合 物的 相关要 求,对 已有数 据进 行 符合性 评估 。 c )已有数据 的采样 日期、 样品采集层 次、分 析测试 项目等相关 信息符 合区域 性土壤环境 背景含 量 统计工 作目 标相 关要 求的 ,则其 符合 性满 足要 求。 5.2.1.3 数据的规范 性评 估 a )对 满足 符合 性要 求的 已 有数据 ,进 行数 据的 规范 性评估 。 b )对照
14、本标 准对区 域性 土 壤环境 背景调 查点 位布设 、样品 分析测 试和 质量控 制与质 量保证 的相 关 要求, 评估 数据 的规 范性 。 c )已 有数 据的 布点 方法 、 点位选 择、 样品 分析 测试 、质量 控制 与质 量保 证符 合本标 准 5.4 相关 要 求的, 则其 规范 性满 足要 求。 5.2.2 数据集评估 5.2.2.1 不同来源数 据的 合并 a )应评估合 并不同 来源数 据可增加样 本代表 性的优 点与可能引 入不准 确性的 缺点,数据 的合并 可 能需作 出数 据准 确性 上的 妥协。 b )应考 虑合 并后点 位数 据 的空间 分布相 对均 匀性, 点
15、位数 据存在 聚集 的,应 进行去 聚集化 处理 , 综合考 虑点 位的 均匀 性和 代表性 ,尽 可能 随机 选择 保留点 位。 c )按 照发 生层次 与 按照 固 定深度 两种 不同 土壤 样品 采集方 法 获 得的 数据 不宜 合并。 d )对 于来 自不 同分 析测 试 方法的 数据 ,应 确保 不同 分析测 试方 法之 间的 等效 性。 5.2.2.2 按照本标准 5.4.2 划分调 查单 元, 统计 数据 集中各 调查 单元 内满 足完 整性、 符合 性和 规范 性 要 求的点 位数 量。 5.2.2.3 当各调查 单元 内 满足要 求的 点位 数量 达到 本标准 5.4.3.2
16、 布 点数 量要 求时, 该数 据集 满足 要求 , 否则该 数据 集不 满足 要求 。 HJ 1185 2021 5 5.3 结合已有数 据开 展区 域性土 壤环 境背 景调 查 5.3.1 当 数据集不满 足要求, 但存在满足要 求的点位数 据且目标时间 范围为当前 一定时间段时 , 可结 合这些 点位 数据 按照 本标 准 5.4 开 展 调查 。 5.3.2 在调查过程 中应 考 虑与满 足要 求的 已有 点位 数据的 衔接 : a )在 布点 数量 上, 可以 减 去满足 要求 的点 位数 据对 应的点 位数 量。 b )在 布点 位置 上, 在满 足 要求的 点位 数据 对应 的网
17、 格内可 不布 设采 样点 位。 5.4 区域性土壤 环境 背景 调查 5.4.1 调查项目确 定 5.4.1.1 调查项目 可以 是 土壤中 各种 元素 或 化 合物 ,需根 据工 作目 标确 定。 5.4.1.2 将部分土 壤理 化 性质参 数作 为调 查项 目, 包括土 壤 pH 值 、 土 壤质 地 、 容重、 有机 质含 量、 阳 离子交 换量 等。 5.4.2 调查单元划 分 5.4.2.1 在调查区 域内 , 按照影 响该 区域 土壤 环境 背景含 量的 主导 因素 土壤 类型和 成土 母质 ( 岩) 类型 等划分 调查 单元 。 土 壤类 型和成 土母 质 ( 岩) 类 型图件
18、 的比 例尺 应相 对一 致。 土壤类 型采 用 GB/T 17296 规定的 分类 方法 , 可 按照 土类、 亚类 、土 属、 土种 的顺序 ,结 合工 作目 标进 行逐级 细化 。 5.4.2.2 当工作目 标为 统 计与表 征调 查区 域内 不同 流域、 行政 区或 土地 利用 类 型的土 壤环 境背 景含 量时 , 在调查 区域 内, 按照 流域 、行政 区、 土地 利用 类型 等因素 或综 合主 导因 素划 分调查 单元 。 5.4.2.3 当工作目 标为 统 计与表 征整 个调 查区 域的 土壤环 境背 景含 量时 , 将 整 个调查 区域 作为 一个 调查 单元 。 5.4.3
19、 调查点位布 设 5.4.3.1 基础样本数 量 由变异 系数 和相 对偏 差计 算样本 数量 ,计 算公 式如 (1): 22 2 v tC N m (1) 式中:N 基础 样本 数量 ,个; t 选 定置 信水 平( 土 壤环境 监测 一般 选定 为 95% )一 定自 由度 下的 t 值 ( 附录 A); C v 变 异系 数, 从已 有 的其他 研究 资料 中估 计,% ; m 可接 受的 相对偏 差 ,土壤 环境 监测 一般 限定 为 20 30 ,% 。 已开展过 背景含 量 调查 的 区域,可 以参考 当时的 C v ;没有开 展过背 景含量 调 查的区域 ,可参 考上 一级区
20、域的 C v ; 没有 开展 过背景 含量 调查 且土 壤变 异程度 较小 的区 域, 一般 C v 可用 10% 30%粗略估 计 ,如 土壤 变异 程度 较大 ,应开 展初 步调 查进 行估 计。 5.4.3.2 布点数量 a )实 际工 作中 土壤 布点 数 量要根 据调 查目 的、 调查 精度和 调查 区域 环境 状况 等因素 确定 。 b ) 各 调查 单元 的布 点数 量 应同时 满足 基础 样本 数量 和统计 单元 最少 样本 量 30 个的要 求。 对于 以历 史上某 一时 间段 为目 标时 间范围 的, 若点 位数 不满 足要求 ,应 注明 点位 数量 ,所得 结果 作为 参
21、考 。 HJ 1185 2021 6 c )考虑到土 壤变异 的不确 定性和可能 出现异 常值等 因素,为保 证统计 数据的 有效性,布 点数量 宜 适度增 加。 d )获 取土 壤环 境背 景含 量 数据后 ,若 实际 变异 系数 大于设 定 C v 且 反算的 m 值不可 接受 时, 应考 虑补充 点位 后重 新统 计。 e ) 当 调查 项目 为多 个元 素 或化合 物时 , 可按 照最 大 变异系 数来 确定 布点 数量 , 协 调布 设调 查点 位 。 5.4.3.3 布点方法 针对调 查区 域内 的调 查单 元, 一 般采 用系 统布 点或 系统随 机布 点方 法并 结合 专业判
22、断进 行布 点 , 在 保证样 点相 对均 匀分 布的 情况下 ,也 可以 单独 采用 专业判 断布 点法 。 a )系统布点 : 将调 查单元 划分成面积 相等的 网格, 网格的数量 等于布 点数量 ,每个网格 内布 设 1 个采样 点。 适用 于既 有认 知较少 , 自 然因 素变 异较 大, 或 者目 标元 素或 化合 物含量 变化 较大 的 区 域 , 也 适用于 同一 土壤 类型 、流 域类型 。 b )系 统随 机布 点: 将调 查 单元划 分成 面积 相等 的网 格, 网 格的 数量 大于 布点 数量 2 倍 ,对 每个 网 格进行 编号 , 从 中随 机抽 取 满足布 点数 量
23、的 网格 , 每 个 网格内 布 设 1 个 采样 点。 可 以利用 掷骰 子、 抽签 、 查随机 数表 的方 法随 机抽 取网格 。 适 用于 土壤 类型 、 成土 母质 ( 岩) 类 型单 一, 地 形相 对平 坦, 其 他 自 然因素 差异 较小 的区 域。 当随机 布设 的点 位分 布不 均时, 需适 当增 加或 调整 点位。 c )网 格间 距 L 按公 式(2 )计算 : ( ) (2 ) 式中:L 网 格间 距,km 或 m ; A 调 查单 元面积 ,km 2 或 m 2 ; N 布 点数 量( 同“5.4.3.2 布 点数 量” ) ,个 。 A 和 L 的 量纲 要相 匹配
24、 , 如 A 的单 位是 km 2 则 L 的 单位就 为 km 。 根 据实 际情 况可适 当调 整网 格的 起始位 置 , 避 开过 多网 格 落在道 路 、 河 流或 裸露 岩 石上 。 当 网格 中所 关注 类 型为非 主导 类型 或面 积占 比 较小时 ,宜 结合 点位 数量 和空间 分布 情况 ,考 虑取 消或调 整该 点位 。 d )专业 判断 布点: 根据 专 家判断 ,选择 具有 代表性 样点进 行采样 。此 方法适 用于对 调查单 元有 较 充分了 解 的 情形 ,选 择具 有代表 性样 点需 要有 一定 的土壤 分类 和地 质 学 知识 和经验 。 5.4.3.4 点位选
25、择 点位选 择需 要具 有代 表性 ,尽量 避开 人为 活动 的影 响。 a )采样点自 然景观 应符合 土壤环境背 景研究 的要求 。采样点选 在所采 土壤类 型特征明显 ,地形 相 对平坦 、稳 定、 植被 良好 的地点 ;坡 脚、 洼地 等具 有从属 景观 特征 的地 点, 一般不 布设 采样 点。 b )不 宜在 多种 土类 、多 种 成土母质 ( 岩 ) 交错 分布 、面积 较小 的边 缘地 区布 设采样 点。 c )采 样点 以剖 面发 育完 整 、层次 较清 楚为 准, 不在 水土流 失严 重或 表土 被破 坏处设 采样 点。 d )现状 及历 史上的 城镇 、 住宅、 工矿企
26、业、 交通运 输、水 利设施 、殡 葬、粪 坑等人 为干扰 大的 区 域及其 影响 范围 内不 宜设 采样点 , 其对 周边 的影 响 范围应 根据 实际 情况 进行 综合判 断 , 工 矿企 业 、 交 通 运 输的 影响 范围 可参 考 表 1 初步 确定 。 e )农用地一 般应在 播种和 施肥前或农 作物成 熟后采 样,采样点 尽量避 免在肥 料、农药集 中使用 位 置,如 坑施 和条 施位 置, 以使样 点尽 可能 少受 人为 活动的 影响 。 表 1 土壤 环境 背景 含量 主 要人为 影响 源影 响范 围 主要人为影响源 影响范围 工矿企业 工矿企业周边 5000 米 HJ 11
27、85 2021 7 续表 主要人为影响源 影响范围 交通运输 铁路两侧 500 米 二级以上公路两侧 350 米 农村道路两侧 50 米 5.4.4 样品采集 5.4.4.1 一 般 按 照 发生 层次 采 集剖 面土 壤样 品, 或 根 据 工作 目标 特殊 需求 ,采 集 固定 深度 土壤 样品 , 同一调 查区 域应 采用 相同 的样品 采集 方法 。 5.4.4.2 剖面土壤样 品采 集 和采 样记 录参照 HJ/T 166 执行 。 5.4.4.3 固定深度土 壤样 品一般 按 照 0 20 cm 、40 60 cm 和 80 100 cm 中的一个 或多 个深度 进行 采 集, 也
28、可 以根 据工 作目 标 增加采 集其 他固 定深 度的 土壤样 品 。 以 钻孔 取样 为 主, 也可 以采 用槽 探的 方 式 进行, 采样 方法 参 照 HJ 25.2 执行 ,样 品采 集量 、采 样记录 等参 照剖 面土 壤样 品采集 。 5.4.5 样品保存与 流转 样品保 存与 流转 按 照 HJ/T 166 中 的相 关规 定执 行。 5.4.6 样品分析测 试 样品的 分析 测试 按 照 HJ/T 166 中 的相 关规 定执 行, 其中标 准方 法优 先采 用 GB 15618 和 GB 36600 中的分析 方法, GB 15618 和 GB 36600 中 污染 物项目
29、 以外的 分析 方法 选用 现行 有效的 国家 、 行业 标准 方 法。 除上 述分 析方 法标 准 外, 本标 准实 施后 发布 的 其他污 染物 分析 方法 标准 , 如 明确 适用 于土 壤样 品 分 析测试 ,也 可采 用该 分析 方法标 准。 5.4.7 质量控制与 质量 保 证 为保证 所产 生的 区域 性土 壤环境 背景 调查 数据 具有 代表性 、 准 确性 、 精 密性 、 可比性 和完 整性 , 质 量控制 与质 量保 证应 涉及 调查的 全部 过程 。质 量控 制与质 量保 证参 照 HJ/T 166 中相 关规 定执 行。 6 数据处理分 析 6.1 统计单元划 分 6
30、.1.1 按 照影响土壤 环境背景 含量的主导因 素将土壤环 境背景含量数 据划分为不 同统计单元, 使统计 单元 内 土壤 环境 背景 含量 的变异 性相 对较 小。 6.1.2 可根据工作 目标 要 求, 按 照划 分调 查单 元的 流域、 行政 区或 土地 利用 类型等 划分 统计 单元 。 6.1.3 基 于统计单元 内每层土 壤环境背景含 量数据,进 行数据分布类 型检验、异 常值判别与处 理以及 统计与 表征 ,未 检出 值按 检出限 的一 半参 与统 计。 6.2 数据分布类 型检 验 6.2.1 区域性土壤 环境 背 景含量 数据 的分 布类 型大 致分为 正态 分布 、对 数
31、正 态分布 和其 他分 布。 6.2.2 数据的正态 性检 验 按照 GB/T 4882 的 规定 执 行。 6.2.3 非正态分布 的数 据 ,进行 适当 的正 态转 换后 再进行 正态 性检 验。 HJ 1185 2021 8 6.3 异常值判别 与处 理 6.3.1 常用判别样 本异 常 值的方 法包 括格 拉布 斯 (Grubbs ) 检 验法 、 狄 克逊 (Dixon ) 检验 法、 T (Thompson ) 检验法 、箱 线图 法和 富集 系数法 (附 录 B)。 6.3.2 应用上述方 法进 行 异常值 判别 与处 理应 注意 以下事 项: 6.3.2.1 Grubbs 法、
32、Dixon 法、T 法仅 适用 于来 自正 态总体 的样 本 。 若 来自 对 数正态 总体 , 应先 将数 据 取对数 , 然 后对 对数 数据 样 本实施 上述 判别 检验 。 对 于 其他分 布的 数据 样本 可以 采用箱 线图 法进 行判 别 。 6.3.2.2 Dixon 法 仅适 用 于样本 容量 不大 于 100 的 样本,Grubbs 法和 T 法 对 大、小 样本 都适 用。 6.3.2.3 对于所判 断的 异 常值 , 按照 以下 方式 进行 处理: a )检查原始 记录, 若是过 失或错误的 数据, 如样品 采集、分析 检测、 数据输 入错误等原 因导致 的 异常数 据,
33、 应予 更 正 或剔 除。 b)考察 取样 的实际 情况 , 根据目 标元素 或化 合物含 量特征 和组合 特征 综合分 析,或 结合富 集系 数 等方法 判断 异常 原因 。 若 异常值 来源 于污 染, 则剔 除;若 来源 于高 背景 ,应 予以保 留。 c )若 判别 出的 异常 值不 止 一个, 按异 常值 数字 从大 到小的 顺序 逐个 判断 ,逐 个处理 。 d )对 于呈现 多 峰的 数据 , 应 根据 实际 情况 判断 异常 值原因 ,谨 慎处 理。 6.3.2.4 被剔除或 更 正 的 异常值 及其 理由 应予 记录 ,以备 查询 。 处 理后 样本 数量不 能满 足统 计要
34、 求的, 应补充 样本 数据 。 7 统计与表征 7.1 区域性土壤 环境 背景 含量统 计 7.1.1 对异常值处理 后 的 数据, 再检 验数 据分 布类 型,进 行区 域性 土壤 环境 背景含 量统 计。 7.1.2 统计样 点 数量 、最小 值、 最大 值、 分位 数(2.5% 、5% 、10% 、25% 、50% 、75% 、90% 、95% 、 97.5% ) 、 算术 平均 值 、 算 术标准 差 、 2S、 2S 、 几 何 平均值 、 几何 标准 差 、 、 等 统计量 。 算 术平 均值 的计 算公式 如 (3 ) , 算 术标 准 差 的计 算公 式如 (4) , 几 何
35、平均 值 的计算 公式 如 (5 ) , 几何 标准 差 的计算 公 式 如(6): (3 ) (4) (5) (6 ) 式中:n 样 本量 ,个 ; 第 i 个样 本值 ; ; 算 术平 均值 ; 算 术标 准差 ; 几 何平 均值 ; 几 何标 准差 。 HJ 1185 2021 9 7.2 区域性土壤 环境 背景 含量表 征 7.2.1 用图件和表 格相 结 合的形 式表 征区 域性 土壤 环境背 景含 量, 并给 予必 要的说 明。 7.2.1.1 绘制统计 单元 分布 图, 用不 同颜 色和 编号 对统计 单元 进行 表达 。 7.2.1.2 表格 应 包括 统计单 元 名称 、 编
36、号 、 样 点 数量 、 最小 值 、最 大值 、 分位 数 (5% 、10% 、25% 、 50% 、 75% 、 90% 、 95%)、 、 、 、 、 95% 置 信范 围 (正 态分 布 采用 , 对数 正态 分布 采用 , 其他分 布采 用 2.5% 97.5% 分位数 )和 数据 分布 类型 。有效 数字 的修 约规 则 按 GB/T 8170 执行 。 7.2.1.3 对 调查区 域、 调 查项目 、 调查 单元 划分 、 采样时间 、 布点 数量 及 方法 、 样品 采集 方法 、 统 计 单 元划分 、数 据分 布类 型和 异常值 判别 与处 理的 概况 进行必 要的 说明
37、。 7.2.2 编制区域性 土壤 环 境背景 含量 统计 技术 报告 。 7.2.2.1 技术报告 应按 照 本标准 规定 的工 作程 序进 行编制 。 7.2.2.2 技术报告 内容 要 完整、 详细。 内容 包括工 作目标 、 工作 程序、 调查 区域概 况 (包 括自 然 地 理 条 件、成 土母质 (岩 )类型 、土壤 类型、 土地 利用类 型等内 容) 、 数据资 料收 集 与整理 、已有 数据 评估 、 区域性 土壤 环境 背景 调查 、数据 处理 分析 和统 计与 表征, 记录 区域 性土 壤环 境背景 含量 统计 过程 。 HJ 1185 2021 10 附 录 A (资料 性
38、附 录) t 分布表 df 置信水平( )%/ 双侧 50 60 70 80 90 95 98 99 99.5 1 1.000 1.376 1.963 3.078 6.314 12.706 31.821 63.657 127.321 2 0.816 1.061 1.386 1.886 2.920 4.303 6.965 9.925 14.089 3 0.765 0.978 1.250 1.638 2.353 3.182 4.541 5.841 7.453 4 0.741 0.941 1.190 1.533 2.132 2.776 3.747 4.604 5.598 5 0.727 0.920
39、1.156 1.476 2.015 2.571 3.365 4.032 4.773 6 0.718 0.906 1.134 1.440 1.943 2.447 3.143 3.707 4.317 7 0.711 0.896 1.119 1.415 1.895 2.365 2.998 3.499 4.029 8 0.706 0.889 1.108 1.397 1.860 2.306 2.896 3.355 3.833 9 0.703 0.883 1.100 1.383 1.833 2.262 2.821 3.250 3.690 10 0.700 0.879 1.093 1.372 1.812 2
40、.228 2.764 3.169 3.581 11 0.697 0.876 1.088 1.363 1.796 2.201 2.718 3.106 3.497 12 0.695 0.873 1.083 1.356 1.782 2.179 2.681 3.055 3.428 13 0.694 0.870 1.079 1.350 1.771 2.160 2.650 3.012 3.372 14 0.692 0.868 1.076 1.345 1.761 2.145 2.624 2.977 3.326 15 0.691 0.866 1.074 1.341 1.753 2.131 2.602 2.94
41、7 3.286 16 0.690 0.865 1.071 1.337 1.746 2.120 2.583 2.921 3.252 17 0.689 0.863 1.069 1.333 1.740 2.110 2.567 2.898 3.222 18 0.688 0.862 1.067 1.330 1.734 2.101 2.552 2.878 3.197 19 0.688 0.861 1.066 1.328 1.729 2.093 2.539 2.861 3.174 20 0.687 0.860 1.064 1.325 1.725 2.086 2.528 2.845 3.153 21 0.68
42、6 0.859 1.063 1.323 1.721 2.080 2.518 2.831 3.135 22 0.686 0.858 1.061 1.321 1.717 2.074 2.508 2.819 3.119 23 0.685 0.858 1.060 1.319 1.714 2.069 2.500 2.807 3.104 24 0.685 0.857 1.059 1.318 1.711 2.064 2.492 2.797 3.091 25 0.684 0.856 1.058 1.316 1.708 2.060 2.485 2.787 3.078 26 0.684 0.856 1.058 1
43、.315 1.706 2.056 2.479 2.779 3.067 27 0.684 0.855 1.057 1.314 1.703 2.052 2.473 2.771 3.057 28 0.683 0.855 1.056 1.313 1.701 2.048 2.467 2.763 3.047 29 0.683 0.854 1.055 1.311 1.699 2.045 2.462 2.756 3.038 30 0.683 0.854 1.055 1.310 1.697 2.042 2.457 2.750 3.030 40 0.681 0.851 1.050 1.303 1.684 2.02
44、1 2.423 2.704 2.971 50 0.679 0.849 1.047 1.299 1.676 2.009 2.403 2.678 2.937 60 0.679 0.848 1.045 1.296 1.671 2.000 2.390 2.660 2.915 80 0.678 0.846 1.043 1.292 1.664 1.990 2.374 2.639 2.887 100 0.677 0.845 1.042 1.290 1.660 1.984 2.364 2.626 2.871 120 0.677 0.845 1.041 1.289 1.658 1.980 2.358 2.617 2.860 0.674 0.842 1.036 1.282 1.645 1.960 2.326 2.576 2.807 HJ 1185 2021 11 附 录 B (资料 性附 录) 异常值 判别 方法 B.1 格拉布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