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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 T 5296-2021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建设及配置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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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 T 5296-2021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建设及配置指南.pdf

    1、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5296 2021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建设及配置指南 Construction and configuration guide for negative pressure quarantine isolation facilities at port 2021-06-18 发布 2022-01-01 实施 ICS 11.020 C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 布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SN/T 5296 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

    2、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中国合格评定国 家认可委员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斌、余金宝、王荣、曹国庆、周安、贾广利、孟奇、高鹏、闫平平。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1 SN/T 5296 2021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建设及配置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建设要求、仪器设备基本配置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

    3、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该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346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 50591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WS 233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YY 0569 级生物安全柜 建标 1852017 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8

    4、0 号) 口岸技术查验设施建设基本要求(国质检科2016442 号) 口岸传染病排查处置基本技术方案(国质检卫2017195 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染疫人 infected person 正在患检疫传染病的人,或者经卫生检疫机关初步诊断,认为已经感染检疫传染病或者已处于 检疫传染病潜伏期的人。 3.2 染疫嫌疑人 epidemic suspect 接触过检疫传染病的感染环境,并且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人。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2 SN/T 5296 2021 3.3 隔离 isolation 将染疫人收留在指定的处所,限制其活动并进行治疗,直到消除传染病传播的

    5、危险。 3.4 留验 quarantine 将染疫嫌疑人收留在指定的处所进行诊察和检验。 3.5 隔离留验设施 quarantine isolation room 具备对染疫人进行诊察、检验,以及对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采集和留验等措施所需条件的场所 及设备。 3.6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 port negative pressure quarantine isolation room 设置于口岸,采用空间分隔并配置空气调节系统控制气流流向,保证室内空气静压低于周边区 域空气静压,并采取有效卫生安全措施防止传染的隔离留验场所及设备。 3.7 清洁区 clean area 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不应进入

    6、的区域,包括值班室、卫生间、更衣室、淋浴室、储物间、配餐间等。 3.8 潜在污染区 potentially contaminated area 处于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有可能被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污染的区域,包括医学排查区、缓冲间等。 3.9 污染区 contaminated area 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接受诊察的区域,包括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暂存和处理的场所, 包括负压隔离室、洗消室、缓冲间、转运通道等。 3.10 风险评估 risk assessment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是否可接受的全过程。 4设施设备要求 4.1一般规定 4.1.1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建设中除符合本文件相关要

    7、求外,还应符合建标 185 2017、GB 50346 等相关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3 SN/T 5296 2021 标准。 4.1.2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应建立并维持风险管理程序,以持续进行风险评估和实施必要的风险 控制措施。风险评估需要考虑的内容应按照 GB 19489 和 WS 233 的相关要求执行。 4.1.3 口岸分级标准参照建标 1852017,按年出入境人员数量(Y)对国境口岸进行分级,见表 1。 表 1 国境口岸分级标准 序号 口岸类型 口岸分级标准(万人次 / 年) I级 II 级 III 级 1 航空口岸 Y 300 50Y300 Y50 2 水运口岸 Y30 5Y30

    8、 Y5 3 陆路(铁路)口岸 Y50 10Y50 Y10 4 陆路(公路)口岸 Y 200 10Y200 Y10 4.1.4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中所选取的设备及材料均应符合 GB 19489 中相关规定,以保证设备及 材料的安全性及可靠性。 4.1.5 对于、级口岸,且处于边境时,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依据 WS 233 的相关要求选用相 应的生物安全柜。级口岸参照执行。 4.2选址及建筑布局 4.2.1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避开污染源,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 b) 宜避开居民区或其他人员密集区,如不能避开以上区域时,则其所在区域的位置应处于全 年

    9、最多风向的下风方向。 c) 靠近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通道,且方便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的转运。 d) 选址宜在建筑的一端或一侧,应独立设置,自成一区。 4.2.2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建筑平面布局应符合工作流程及隔离防护的要求,工作流程可参见附录 A。 4.2.3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内部功能的分区宜划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不同区域之 间应设缓冲间,缓冲间面积不宜小于 3 m 2 。 4.2.4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200 m 2 ,其中清洁区面积不宜小于 10 m 2 ,潜在污 染区面积不宜小于 100 m 2 ,污染区面积不宜小于 80 m 2 。 4.2.5 口岸

    10、负压隔离留验设施所在区域的工作人员出入口、旅客出入口、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转运 出口应独立设置,各出入口处均应设置缓冲间。 4.2.6 对交通工具上发现的需要直接隔离留验的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宜设置专用通道进入隔离室, 不应经旅客卫生检疫通道进入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内。 4.2.7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宜设置 2 间负压隔离室,至少能同时安置 2 名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 4.2.8 医学排查区和负压隔离室内应分别设置卫生间。 4.2.9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可设内走廊(单走廊)或内、外走廊(双走廊),走廊净宽不宜小于 2.4 m。 当外走廊用于转运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时,除走廊两端进出口以外不应有

    11、其他进出口。 4.3建筑装饰 4.3.1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内房间墙面、顶棚的材料应易于清洁消毒、耐腐蚀、不起尘、不开裂、 光滑防水,表面涂层宜具有防静电功能。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4 SN/T 5296 2021 4.3.2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内房间应采用无缝的防水耐腐蚀地面,踢脚宜与墙面齐平或略 缩进不大于 3 mm。地面与墙面的相交位置及其他围护结构的相交位置,宜作半径不小于 30 mm 的圆弧处理。 4.3.3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内所有窗宜为密闭透视窗,除淋浴间、卫生间、更衣室的门以外,其 他门均宜设置透视窗。 4.3.4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除安全门及通向门厅的门应向外开启外,

    12、其余门均应朝压力高的一侧 开启,宜采用具有密闭性及满足防护要求的门体。 4.3.5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内部各区之间需传递样品、污物等物品时,宜根据需要设置传递窗。 传递窗两门应互锁,并应设有消毒灭菌装置。 4.3.6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生物安全标识。 4.3.7 口岸有静压差要求的相邻场所,应在相通的门口目测高度处安装微压差计。 4.4通风及空气调节 4.4.1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宜采用全新风系统。当采用带循环风的空调系统时,回风需经过高效 过滤器处理,且必要时应可切换为全新风系统。 4.4.2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气流组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所在区域气流应为定向流

    13、,从清洁区流向潜在污染区,再流向污染区,最后排出。 b) 室内各种设备的位置应有利于气流由被污染风险低的空间向被污染风险高的空间流动,最 大限度减少室内回流与涡流。 c) 室内宜采用上送下回(排)的方式,送风口和回(排)风口的布置应有利于室内可能被污染 空气的排出。 d) 在生物安全柜操作面或其他有气溶胶产生地点的上方附近不应设送风口。 e) 高效过滤器回(排)风口应设在室内被污染风险最高的区域,不应有障碍。 4.4.3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室内环境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室内温度、相对湿度、照度、噪声等室内环境参数应符合工作以及人体舒适性、卫生学等要求。 b) 室内换气次数取每小时 8

    14、次12 次,人均新风量不应低于每小时 60 m 3 ,其他辅助用房取 每小时 6 次10 次。 c) 设于潜在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的缓冲间,宜对潜在污染区与室外均保持正压,对和室外相通 区域的相对正压差应不小于 +10 Pa。 d) 相邻相通房间的相对压差应不小于 5 Pa,负压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卫生间、负压隔离室、缓 冲间、内走廊。 4.4.4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送风宜经过粗效、中效、亚高效(送风口)三级过滤。 4.4.5 口岸送风系统新风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新风口应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 b) 新风口处应安装防鼠、防昆虫、阻挡绒毛等保护网,且易于拆装。 c) 新风口应高于室外地面

    15、 2.5 m 以上,并应远离污染源和排风口。 4.4.6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排风应与送风连锁,排风先于送风开启,后于送风关闭。 4.4.7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应在室内回(排)风口处设置高效空气过滤器。 4.4.8 排风管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且高出屋面 2 m 以上,应有止回阀、防雨措施,远离新风口直线 距离 20 m 以上并处于其下风向,不足 20 m 时应设围挡。 4.4.9 应通过自动控制措施保证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压力及压力梯度的稳定性,并可对异常情况报警。 4.5给排水及污水处理 4.5.1 给水管检修阀应设在清洁区内。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5 SN/T 5296 2021 4.5.2

    16、室内用水点应采用非接触性或非手动开关,并应防止污水外溅。 4.5.3 设置地漏的房间应采用无水封地漏加存水弯,存水弯高度宜为 50 mm 100 mm。 4.5.4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宜设置污水收集处理装置。收集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水、病人呕吐 物、排泄物、分泌物等,经消毒处理后需达到 GB 18466 的要求后方可排放。 4.5.5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排水系统宜独立设置。 4.5.6 在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内不应设置排水管检查口和清扫口。 4.6电气及智能化系统 4.6.1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应按二级负荷供电,且宜设置备用电源。 4.6.2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宜设置紫外灯用于消毒灭菌

    17、。紫外灯和其他用途照明灯具应采用不同 开关控制,且其开关宜便于识别和操作。 4.6.3 宜在空调系统上安装压力传感器自动监测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污染区与潜在污染区、潜在 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的相对压差。 4.6.4 照明应采用高能效、高显色性光源,设计应符合 GB 50034 的有关规定,宜满足绿色照明的 要求。 4.6.5 口岸负压隔离室、医学排查区等主要功能房间平均照度不应低于 300 lx,缓冲间、内走廊等辅 助房间平均照度不应低于 150 lx。 4.6.6 应急照明系统配电应符合 GB 50016 的有关规定。疏散照明及出口指示应采用蓄电池供电,且 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 30 min。

    18、 4.6.7 照明灯具不应采用格栅灯具,宜吸顶安装。当嵌入暗装时,其安装缝隙应采用可靠的密封措施。 4.6.8 电气管路应暗敷,设施内电气管线的管口,应采用可靠的密封措施。 4.6.9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室内控制显示面板、开关盒宜采用嵌入式安装,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 进行密封处理,并应与建筑装饰协调一致。 4.6.10 除卫生间、更衣室及淋浴间外,均宜根据需要设置监控系统。 4.6.11 空调通风系统宜根据需要采用自动控制方式,可实现远程控制。 4.6.12 智能化系统设备宜预留接口,并宜有合理的冗余。 4.6.13 宜设置房间状态显示屏,实时监控核心区内的绝对压力、温湿度等参数。 4.6.1

    19、4 宜在排风高效过滤装置末端设置阻力状态报警装置,实时监控排风高效过滤器阻力。 4.7检测和评定 4.7.1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应进行工程综合性能全面检测和评定,并应在施工单位对整个工程进 行调整和测试后进行。 4.7.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进行综合性能全面检测: a) 竣工后,投入使用前。停止使用半年以上重新投入使用。 b) 进行大修或更换高效过滤器后。 c) 一年一度的常规检测。 4.7.3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工程检测和评定的项目宜按表 2 的规定进行。 表 2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工程检测和评定项目表 项目 工况 执行条款 污染区排风高效过滤器原位检漏-全检

    20、* 大气尘或人工尘 本文件第 4.7.4 条 静压差 * 所有房门关闭,送风、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本文件第 4.7.6 条 气流流向 * 所有房门关闭,送风、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本文件第 4.7.5 条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6 SN/T 5296 2021 表 2 (续) 项目 工况 执行条款 室内送风量 所有房门关闭,送风、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本文件第 4.7.6 条 温度 所有房门关闭,送风、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本文件第 4.7.6 条 相对湿度 所有房门关闭,送风、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本文件第 4.7.6 条 噪声 所有房门关闭,送风、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本文件第 4.7.6 条 照度 无自然光下

    21、本文件第 4.7.6 条 应用于污染区外的排风高效过滤器单元严 密性 * 关闭高效过滤器单元所有通路并维持测试环境温 度稳定 本文件第 4.7.7 条 注: * 所标示项目为检测和评定的必测项目,其余项目为选测项目,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测。 4.7.4 污染区排风高效过滤器检漏的检测和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污染区所有排风高效过滤器应进行原位扫描法检漏。检漏用气溶胶可采用大气尘或人工尘, 检漏采用的仪器包括粒子计数器或光度计。 b) 对于异型排风高效过滤器,现场无法扫描时,可采用高效过滤器效率法检漏。 c) 检漏时应同时检测并记录过滤器风量,风量不应低于实际正常运行工况下的风量。 d) 采

    22、用大气尘以及粒子计数器对排风过滤器直接扫描检漏时,过滤器上游粒径大于或等于0.5 m 的含尘浓度不应小于 4 000 pc/L。可采用的方法包括开启留验室各房门,保证留验室与室外相通,并 关闭送风,只开排风;或关闭送排风系统,局部采用正压检漏风机。此时对于第一道过滤器,超过 3 pc/L,即判断为泄漏。具体方法应符合 GB 50591 的有关规定。 e) 当大气尘浓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人工尘。过滤器上游采用人工尘作为检漏气溶胶时, 应采取措施保证过滤器上游人工尘气溶胶的均匀和稳定,并应进行验证。 f) 采用人工尘光度计扫描法检漏时,应按 GB 50591 的有关规定执行,且当采样探头对准被

    23、测 过滤器出风面某一点静止检测时,测得透过率高于 0.01,即认为该点为漏点。 g) 采用高效过滤器效率法检漏时,在过滤器上游引入人工尘,在下游进行测试,过滤器下游采 样点所处断面应实现气溶胶均匀混合,过滤效率不应低于 99.99。 4.7.5 气流方向检测和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可采用目测法,在关键位置采用单丝线或用发烟装置测定气流流向。 b) 评价标准:气流流向应符合本文件第 4.4.2 条的要求。 4.7.6 静压差、送风量、温度、相对湿度、噪声、照度等室内环境参数的检测方法和要求应符合 GB 50591 的有关规定。 4.7.7 在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污染区外使用的排风高效过滤器

    24、单元的严密性应符合 GB 19489 的有 关规定,并应采用压力衰减法进行检测。 4.7.8 竣工验收的检测和评定可由施工单位完成,但不得以竣工验收阶段的调整测试结果代替综合 性能全面检测和评定。 4.7.9 实验室内采用的生物安全柜检测应参考 YY 0569 的有关规定进行。 5仪器设备基本配置要求 5.1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仪器设备基本配置参见附录 B。 5.2 清洁区应配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常用物品、个人防护物资等,检疫人员在此区域内进 行个人防护以及对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实施隔离留验前所需的准备工作。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7 SN/T 5296 2021 5.3 潜在污染区应配置

    25、快速医学检测设备,检疫人员在此区域对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进行传染病排 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样品采集及检测等。 5.4 污染区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病床、座椅、急救包、血压计、体温计、氧气瓶(罐)、氧气面罩等常 用仪器设备,检疫人员在此区域内对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进行短暂隔离或留验。 5.5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需设置医疗废弃物收集装置,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 收集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后集中处理。 6管理要求 6.1设施管理 6.1.1 留验室应具备感染性样本适宜的保存区域和设备,并符合下列规定: a) 保存区域应有感染性样本检查、交接、包装的场所和生物安全柜等设备; b)

    26、保存感染性样本容器的材质、质量应符合安全要求,不易破碎、爆裂、泄露; c) 保存容器上应有牢固的标签或标识,标明感染性样本的编号、日期等信息。 6.1.2 应建立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安全巡检制度和定期维护制度,使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整体 处于受控状态,持续维持受控对象适宜的温度、相对湿度、压差和气流组织等并进行检测、记录。 6.1.3 应按照短、长周期安排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设备的预防性维护工作,包括日常维护、定期 维护和应对特殊情况的应急维护三项工作内容。 6.1.4 更换空气过滤器时,需要按照防感染操作流程,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换下的旧过滤器(网) 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6.2设备管理 6.2

    27、.1 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设备台账,根据不同设备的特点制定维护计划,设备责任人按照计划进 行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功能正常。 6.2.2 每台仪器设备的档案应按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整理并定期进行清点,以 防资料丢失,一般一个季度一次。 6.2.3 所有仪器设备应配置相应的设施与操作环境,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处置、使用和维护,确保 仪器设备正常运转,避免仪器设备损坏或污染。 6.2.4 属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或需要校准的仪器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定和 / 或校准。所有需要校准 或具有规定有效期的设备应使用标签或编码识别校准状态或有效期。 6.3人员管理 6.3.1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所属单

    28、位应有明确的人事管理制度和程序,对所有岗位有职责说明, 包括人员的岗位职责、教育背景、培训要求和专业资格等要求。 6.3.2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工作人员应有相关专业的教育经历并熟悉生物检测安全知识和消毒知 识,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6.3.3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所属单位应定期对人员进行评价,通常至少 12 个月评价一次,评价内 容至少包括操作技能、生物安全知识等。 6.4样本管理 6.4.1 留验室感染性样本保存、使用管理,应依据国家生物安全的有关法规,制定采集、包装、运 输、转运、接收、查验、使用、处置和保藏的政策和程序。 6.4.2 感染性样本在使用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入库、出库及销毁

    29、应记录并存档。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8 SN/T 5296 2021 6.5操作管理 6.5.1 应根据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的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适用的操作管理规程,建立并执行准入制 度,规范个人行为。 6.5.2 所有可能产生感染性气溶胶或飞溅物的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或安全隔离装置中进行。 6.5.3 应定期对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及其内部设备进行表面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工作结 束或发生危险材料溢洒后,应及时对工作表面和被污染处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6.5.4 所有废弃物在处置前要可靠消毒灭菌。需要运出口岸负压隔离留验区进行消毒灭菌的材料, 要置于专用的防漏容器中运送,运口岸出负压隔离留验区前

    30、要对容器进行表面消毒灭菌处理。 6.6废物处理 6.6.1 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医疗废物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 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6.6.2 收集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的颜色应为黄色,外表面印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并有盛装医 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或容器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 6.6.3 口岸负压隔离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及时清理,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到洗消室暂时贮存。洗消室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 或者文字说明;洗消室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 2 d

    31、,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6.6.4 隔离的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9 SN/T 5296 2021 附 录 A (资料性) 作业流程图 A.1传染病排查处置工作流程 待排查人员 初步排查(体温复测等) 医学检查 转交医疗机构? 是 否 疑似病例 ? 是 否 采样送检流行病学调查 快速检测 放行 是 否 移交 可疑病例? 放行 卫生处理 隔离留验 注: 依据口岸传染病排查处置基本技术方案(国质检卫2017195 号)。 图 A.1传染病排查处置工作流程图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10 SN/T 5296 2021 A.2口岸负压

    32、隔离留验设施操作流程 工作人员 出入口 缓冲间 待排查人员 出入口 缓冲间 疑似病例转运出入口 缓冲间 脱衣间 行 进路线 图例 可疑病例: 工作人员: 隔离留验区 医学排查区 体温复测室 缓冲间 洁 净 度 分区图 例 清洁区: 潜在污染区: 污染区: 缓冲区: 准备区 缓冲间 快速检测实验室 缓冲间 注: 准备区包含的房间:更衣室、淋浴间、防护物资室等;医学排查区包含的房间:医学排查室、样本采集室、卫生间、处 置间、洁具间等;隔离留验区包含的房间:隔离留验室(带卫生间)、转运走廊(通道)等;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还应 包含:医务值班室、监控室、净化空调机房、消毒池、专用化粪池。 图 A.2

    33、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操作流程图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11 SN/T 5296 2021 附 录 B (资料性) 仪器设备基本配置表 表 B.1 仪器设备基本配置表 洁净度分区 功能区名称 房间名称 仪器设备 级 级 级 清洁区 准备区 防护物资室 防护服、口罩(普通医用口罩、N95 口罩)、防 护面屏、防毒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A 级、B 级、C 级等其他生物安全防护装备 潜在污染区 体温复测室 常用体格检查工具(水银体温计等) 水银体温计甩降器 定时提醒工具 证件阅读器 诊疗推车 防护装备 消毒药械 各类废弃物收集容器 污染区 医学排查区 医学排查室 常用体格检查工具 (听诊器、血压计、水银体

    34、温计、压舌板等) 诊疗床 诊疗推车 医疗急救箱 普通担架 防护装备 消毒药械 自动喷雾消毒通道 各类废弃物收集容器 抢救推车 证件阅读器 样本采集室 采血针、采血管、病毒采样管等各类采样工具物 品 生物安全采样、送样箱 医用检查灯 静脉显像仪 消毒药械 各类废弃物收集容器 诊疗推车 采样操作台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12 SN/T 5296 2021 表 B.1 (续) 洁净度分区 功能区名称 房间名称 仪器设备 级 级 级 污染区 医学排查区 快速检测实 验室 生物安全柜 快速分子生物学检测设备 快速免疫学检测设备 恒温金属浴 离心机 低温离心机 -70 超低温冰箱 -20 低温冰箱 医用冷藏

    35、箱 普通冰箱 显微镜 恒温水浴箱 恒温培养箱 各类废弃物收集容器 取样、移样器材等其他用品 口岸负压隔 离区 口岸负压临 时留验室 诊床(休息椅)、病床(至少两张) 视音频通信设备 空气消毒设备 各类废弃物收集、消毒容器 负压担架 急救箱(含常用药械) 氧气供应设备 洗消室 内排式高压灭菌器 全自动洗衣机 电热鼓风干燥箱 纯水机 消毒药械 注1 :必须装备的基本仪器设备用“”表示;推荐装备的基本仪器设备用“”表示。 注2 :仪器设备基本配置表是参照口岸技术查验设施建设基本要求(国质检科2016442 号)所附的口岸 技术查验设施建设配置表,并结合全国各类口岸的传染病排查处置工作实际起草,口岸分

    36、级标准详见 4.1.3 条。 注3 :各区域面积宜依据相应口岸等级及相应客流量进行适当选取。其中体温复测室等使用频率较高,同时容 纳旅客数量较多的区域面积应适当扩大,以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拥挤。 注4 :每个功能区均应放置高压灭菌器,以避免清洁区、污染区及潜在污染区相互污染。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13 SN/T 5296 2021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 2 号) 3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36 号) 4 GB 19517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5

    37、GB 50073 201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6 GB 50242 2020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 GB 50243 2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8 GB 50303 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 GB 50686 2011 传染病医院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10 GB/T 1.1 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缩写 11 GB/T 27000 2006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 12 GB/T 27404 2008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 13 GB/T 8174 2008 设备及管道绝热效果的测试与评价 14 S

    38、NT 3738 2013 国境口岸可移动式传染病隔离留验设施建设技术要求 15 ISO 14644 2015 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16 ISO/IEC 17025:2017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17 许钟磷 . 隔离病房设计原理 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18 ASHRAE Handbook 2003 Chapter7 医院隔离病房的一般要求和控制方法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开本 8801230 1/16 印张 1.25 字数 31 千字 2021 年 7 月第一版 2021 年 7 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 1500 书号:155175309 定价 22.00 元 口岸负压隔离留验设施建设及配置指南 行 业 标 准 SN/T 52962021 * * * SN/T 5296 2021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甲1号(100023) 编辑部:(010)65194242-7531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中国海关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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