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27.140 P 59 NB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P NB/T 10484-2021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 综合设计规范 Code for Integrated Resettlement Design of Hydropower Projects 2021-01-07 发布 2021-07-01 实施 国家 能源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 综合设计规范 Code for Integrated Resettlement Design of Hydropower Projects NB/T 10484 2021 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
2、院 批准部门: 国 家 能 源 局 施行日期: 2021 年 7 月 1 日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21 北京 I 国家能源局 公 告 2021 年 第 1 号 国家能源局批准水电 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规范等 320 项能源 行业标准(附件 1)、 Carbon steel and low alloy steel for pressurized water reactor nuclear power plants-Part 7: Class 1, 2, 3 plates等 113 项 能源行业 标准外文版(附 件 2)、水电工程水生生态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等 5 项能源行业标准修改通
3、知单(附件 3),现予以发布 。 附件: 1. 行业标准目录 2. 行业标准英文版目录 3. 行业标准修改 通知单 国家能源局 2021年 1月 7日 附件 1: 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 标准 采标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NB/T 10484-2021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 安置综合设计规范 2021-01- 07 2021-07- 01 . II 前 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11 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 计 划 的通知(国能科技 2011 252 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 广泛 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4、 本规范 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移民安置实施计划、 移民安置规划符合性、阶段性蓄水、补偿费用、设计变更、现场技术服务、 综合 设计 成果 。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 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 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 2 号,邮政编码: 100120)。 本规范主编单位: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本规范主 要起草人员: 李红远 王 奎 肖银松 朱兆才 赵灿章 孔元刚 罗 毅 唐良霁
5、郑 勇 温耀华 韩江江 杨海青 谢 勤 于浩淼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龚和平 郭万侦 张一军 王春云 王祝安 宇文振国 邵晓露 徐 粤 冯 秋生 李重庆 卞炳乾 刘映泉 倪 剑 丁 世杰 钟广宇 周才全 李 庆友 李 勇信 鲜 恩伟 姜 正良 徐春海 王 頔 朴 苓 李仕胜 III 目 次 1 总则 . 1 2 术语 . 2 3 基本规定 . 3 4 移民安置实施计划 . 4 4.1 一般规定 . 4 4.2 移民安置实施总体控制性计划 . 4 4.3 移民安置实施阶段性计划 . 5 4.4 移民安置完工计划 . 5 4.5 移 民安置 年度计划 . 6 4.6 移民安置项目实施计划 . 6
6、5 移民安置规划符合性 . 7 5.1 一般规定 . 7 5.2 补偿补助项目 . 7 5.3 工程建设项目 . 7 6 阶段性蓄水 . 8 7 补偿费用 . 9 8 设计变更 . 10 9 现场技术服务 . 11 10 综合设计成果 . 12 本规范用词说明 . 13 附: 条文说明 . 14 IV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 2 3 Basic Requirements . 3 4 Resettlement Implementation Plans . 4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 4 4.2 Over
7、all Control Plan for Resettlement Implementation . 4 4.3 Staged Plan for Resettlement Implementation . 5 4.4 Resettlement Completion Plan . 5 4.5 Resettlement Annual Plan . 6 4.6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Resettlement Items . 6 5 Resettlement Planning Conformity . 7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 7 5.2 Co
8、mpensation and Subsidy Items. 7 5.3 Construction Items . 7 6 Staged Impoundment . 8 7 Compensation Cost . 9 8 Design Alterations .10 9 Site Technical Services .11 10 Integrated Design Outcomes .12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3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4 1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水电工程建设
9、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 建设征地 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的综合设计。 1.0.3 水电工程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应 主要 包 括 移民安置实施计划编 制 、规划符合性检查、阶段性 蓄水 移民安置专题设计、补偿费用 分解 、设计变 更技术管理 和现场技术服务 , 为 移民安置 实施提供综合技术保障。 综合设计成 果 应作为 移民安置实施和移民安置验收的重要依据。 1.0.4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 语 2.0.1 移民 安置 综合设计 integrated resettle
10、ment design 移民 安置实施阶段以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为基本依据,统筹协调移民安置 规划的后续设计 技术标准和 要求 , 进行 移民安置方案的 整体 与局部、 移民安置 区的 总体 与单项、 移民安置 项目之间的技术衔接和单项设计技术标准控制, 编 制综合 设计文件和 开展 现场技术 服务 等 工作的总称。 2.0.2 移民安置 规划符合性 resettlement planning conformity 移民安置实施阶段 移民 安置实施 细则 或办法 编制 、移民安置单项工程施工图 设计与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和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在 依据、政策、 安置方式、地 点、 对象、数量、 规模、
11、标准、 程序、 功能、 费用、 进度等方面 的 一致性、合理 性和合规性。 3 3 基本 规定 3.0.1 综合设计应在移民安置规划 实施前 启动,至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竣工验收 完 成时 结束。 3.0.2 综合 设计 应编制工作大纲, 工作 大纲应 主要明确 工作 的 依据、范围、目标、 内容、方法、程序、 组织 、 机构、 计划 和 成果要求 。 3.0.3 综合 设计 应 依据 移民安置规划、 综合设计工作大纲 和 相关 的 审批文件开 展 。 3.0.4 综合 设计 应 结合 移民安置 实施情况 ,针对移民安置规划后续设计, 开展 移 民安置方案的 整体 与局部、 移民安置区的 总体 与
12、单项、 移民安置 项目 之间的设计 技术 协调,主要 内容 应 包括 布局 衔接、标准 控制、 进度 及费用计划协调 ,进行单 项设计 技术标准控制。 3.0.5 综合 设计 应通过 收取 资料 、重点调查、 现场核实 、参加会议 等方式收集信 息, 信息 主要 内容 应 包括移民安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 、相关设计成果、实施管 理文件 情况。 3.0.6 承担 综合设计 工作的单位应 明确综合设计项目负责人,配置满足综合设计 工作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施、设备,并可设现场设代处 , 派驻现场设计代表。 3.0.7 小型水电工程或移民安置任务简单的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 综合设计可按本规
13、范简化执行。 4 4 移民安置 实施计划 4.1 一般规定 4.1.1 综合 设计 应依据 批 准 的移民安置规划和移民 管理 机构的要求,按照保证移民工程 建设和移民安置工作的合理工期、衔接枢纽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 的原则 , 结合 移民安置 实际情况, 编制移民安置 实施 总体控制性计划、 移民 安置实施 阶段性计划 、 移民安置 完 工计划 ; 协助有关单位编制 移民安置 年度计划、 移民安置项目实施计划 ,以 利于 合理安 排移民安置实施工作。 4.1.2 移民安置 实施 阶段性计划、移民安置完工计划应符合移民安置 实施 总体控制性计 划的要求, 移民安置年度计划、 移民 安置 项目 实
14、施 计划应 符合 移民安置 实施 阶段性计划 或 移民安置完工计划 的要求 。 4.1.3 移民安 置 实施 总体控制性计划、 移民 安置实施 阶段性计划 和 移民安置完工计划经 确认后 应 作为实施的依据 。 当 移民 安置 年度计划、 移民 安置 项目 实施 计划与移民安置 实 施 总体控制性计划、 移民 安置实施 阶段性计划和移民安置完工计划不相匹配时 , 综合 设 计 应及时协助实施 机构 提出处理措施 。 4.2 移民安置实施 总体控制性计划 4.2.1 移民安置实施总体控制性计划 应在 移民安置 规划 实施 前编制。 4.2.2 移民安置实施总体控制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移民安置任务
15、及 完成时间 ,实施工作 关键线路,工程截流、工程蓄水、工程竣工等控制性节点,分年度费用需求, 形象进度 等。 4.2.3 移民安置 实施 总体控制性计划 应 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 , 非县 属 项目 以 管理权 属 为单元 。 4.2.4 移民安置实施总 体控制性计划应按下列要求编制: 1 移民安置实施总体控制性计划 应分析有关农村移民安置、城市集镇建设、专业 项目处理、企事业单位处理 、水库库底清理 等项目的实施时序,提出启动、完工时间和 5 主要控制节点。 2 农村居民点、城市集镇的建设进度应考虑其配套的对外交通、输配电工程、供 水工程等项目的建设进度,统筹确定满足移民搬迁安置需要的控
16、制进度节点。 3 生产安置 进度计划应与搬迁安置进度计划相协调。 4 分年度 费用 应 主要 根据分年度 移民 安置任务 提出。 4.2.5 移民安置实施总体控制性计划应作为 移民安置实施 阶段性计划、 移民安置 年度计 划、 移民安置 项目实施计划编制的依据 。 4.3 移民安置实施 阶段性计划 4.3.1 移民安置 实施 阶段性计划 应包括 工程 截流 阶段移民安置实施计划 和 工程 蓄水阶 段移民安置实施计划。 4.3.2 移民安置 实施 阶段性计划应根据 移民安置 实施 总体控制性计划的节点时间要求 和实际工作进度,分析明确与阶段性工程建设进度节点相匹配的移民安置任务 及 完成 时 间
17、、 费用需求 、形象 进度 等,并提出关键线路及关键线路上项目的 控制节点及 完成时间。 4.3.3 移民安置实施阶段性计划 应 以县级 行政区 为 基本 单元 ,非县属项目 以 管理权属为 单元 , 分项目提出启动、完成时间 和 费用需求 。 4.4 移民安置 完工计划 4.4.1 移民安置完工计划 应 根据 移民安置实施 总体控制 性 计划 、 工程蓄水阶段 移民 安置 实施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 提出 工程 蓄水后 至 移民 安置 竣工验收前的实施 计划 。 4.4.2 移民安置完工计划应分析确定需要完成项目的 移民安置任务 及 完成 时间、费用需 求、形象进度等,提出关键线路及 关键线
18、路上项目的完成时间。 4.4.3 移民安置完工计划 应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非县属项目按管理权属为单元 , 分项目提出启动、完成时间和费用需求。 6 4.5 移民安置 年度计划 4.5.1 综合 设计 应以移民安置实施总体控制性计划 与 移民安置实施阶段性计划或移民 安置完工计划 为依据,从项目安排、工作强度、费用需求、实施时序等方面 对编制 年度 计划 提出技术要求。 4.5.2 综合 设计 应分析年度工作涉及的移民安置实施项目,分类别、分项目提出完成时 间节点 和费用需求 ,提出年度计划建议 。 4.6 移民安置 项目 实施 计划 4.6.1 综合 设计 应以移民安置实施总体控制性计划
19、与 移民安置实施阶段性计划或移民 安置完工计划 为依据,从项目的启动、完成时间,对编制 移民安置 项目实施计划提出技 术要求 。 4.6.2 综合 设计 应 分析 移民安置 项目启动和完成时间 、 主要控制节点 , 提出移民安置项 目实施计划建议 。 7 5 移民安置规划 符合性 5.1 一般规定 5.1.1 综合 设计 应以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和设计变更 文件 为依据,对 移民 安置实施 细则 或办法 编制 、移民安置单项工程施工图设计 进行 移民安置规划 符合性检查,主要内容包 括提出设计技术要求、对设计成果进行分 析并提出 移民安置规划 符合性 检查 意见。 5.1.2 移民安置规划符合性
20、 检查 应分 补偿补助项目、工程 建设 项目两个类别进行检查 。 5.1.3 移民安置 规划符合性 检查 意见应包含检查项目的规划符合情况 、 评价及处理意见 和建议等内容,并以设计通知单、设计文函等形式通知实施方。 5.2 补偿补助项目 5.2.1 综合 设计 应 从补偿补助政策、对象、数量、标准、费用、兑付进度等方面 , 对补 偿补助项目的实施 提出设计技术要求。 5.2.2 综合 设计 应 从补偿补助政策、对象、数量、标准、费用、兑付进度等方面, 对拟 定的补偿补助项目实 施细则 或 办法 等提出移民安置规划符合性 检查 意见。 5.3 工程 建设 项目 5.3.1 综合 设计 应以审定
21、的移民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成果为依据,从项目建设 的 功 能、规模、标准、费用、进度等方面 对拟实施的移民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图设计 提出设计 技术要求。 5.3.2 综合 设计 应 从项目建设的功能、规模、标准、费用、进度等方面 , 对移民工程建 设项目 施工图设计 成果 提出移民安置规划符合性 检查 意见。 8 6 阶段性 蓄水 6.0.1 综合 设计 应 在 工程截流、工程蓄水阶段 编制 阶段性 蓄水 移民安置实施方案 专题报 告 和 建设 征地 移民安置 设计工作 报告 。 6.0.2 阶段性 蓄水 移民安置实施 方案 应 确定 阶段性蓄水建设征地处理范围 , 明确 阶段性 蓄水实物指标
22、 , 提出 阶段性蓄水 农村移民安置、城市集镇处理、专业项目处理、企业 单 位 处理、水库库底清理 的 实施方案 、 费用 , 进行 实施组织设计。 6.0.3 阶段性蓄水建设征地处理范围 应符合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必要时, 应 根据批准 的 移民安置规划中的原则、标准、方法进行复核。 6.0.4 阶段性蓄水实物指标 应 根据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 和确定的 阶段性 蓄水 建设征地 处理范围, 以 可行性研究 报告阶段 确定的实物指标调查成果 为 依据 , 统筹 考虑移民安置 任务 分析 确定 。 6.0.5 阶段性蓄水 农村移民安置、城市集镇处理、专业项目处理、企业单位处理、水库 库底清理 的
23、实施方案 应 以移民安置实施总体控制性计划 、阶段性计划 为依据,考虑衔 接 枢纽工程建设进度、 移民安置和移民工程 建设 需要 , 分析 并 提出阶段性蓄水 对应 的 安置 任务 、 处理 方案 、 措施 、 要求 、 费用 及 形象 面貌要求 。 6.0.6 阶段性蓄水移民安置实施 组织 设计 应 按照参与移民安置 工作 各方职责,分析 项目 建设 实施条件 及建设工期 , 提出 实施 进度要求 和 控制性节点 , 明确 实施方案的 保障措施。 6.0.7 阶段性 蓄水 建设 征地 移民安置设计工作报告应 主要包括综合 设计工作情况 、建设 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调整 和 设计变更情况 、 存在
24、的问题 与 处理意见 ,提出 移民安置满足 阶 段性 蓄水要求 的意见 。 9 7 补偿费用 7.0.1 综合 设计 应按照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结合移民安置实施工作进度和项目实施有 关要求, 对补偿费用概算进行 分解 , 配合 移民安置实施中的 项目 费用 调整 、补偿 费用 概 算 调整 技术管理工作。 7.0.2 补偿费用概算 应 按 补偿补助 费用 、工程 建设费用、独立费用 三类 进行分解。 7.0.3 补偿补助费用应分解到权属人, 对预留增长量对应的费用 应 按省级移 民管理机构 的规定执行 。 7.0.4 工程建设费用应分解到单项工程项目,跨县级行政区的单项工程项目可根据需要 分解
25、到县。 7.0.5 独立费用 分解 应按省级移民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 7.0.6 综合 设计应 收集 移 民安置 实施时的价格 信息 和移民安置费用政策 , 发 生重大变化 的 ,应 分析 提出 费用调整建议 。 对 地方政府等 提出的费用调整 建议 或要求 出 具综合设计 意见。 7.0.7 综合 设计应 为 补偿 费用 概算 调整提供 相关综合设计成果 资料。 7.0.8 补偿费用概算分解成果 宜以设计通知单的形式提交 , 主要内容应包括概算分解说 明、概算分 解表。 10 8 设计变更 8.0.1 设计变更 应 分为 移民安置 方案设计变更和移民工程设计变更 , 并 应 按重大 设计变更
26、和一般设计变更的 规定 履行设计变更程序。 8.0.2 综合 设计 应 参与设计变更 必要性 论证 。 8.0.3 综合 设计 宜 对移民安置方案 设计 变更 、 移民工程 设计 变更 的规划符合性、 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提出意见 。 11 9 现场技术服务 9.0.1 综合 设计 应做好现场 技术 服务, 统筹协调移民安置规划的后续设计技术标 准和要求 , 开展信息收集,配合参与相关工作。 9.0.2 现场技术服务工作方式 宜 主要包括召 开综 合设计联络会 , 参 与相关会议和 调研 ,参加现场相关技术问题处理 。 9.0.3 综合 设计 应配合 对 移民 安置 工作中 突 发 群体性
27、事件 的处理 。 9.0.4 综合 设计 应 参与 移民 安置 阶段性 验收 和竣工 验收 。 12 10 综合设计 成果 10.0.1 综合设计主要成果 宜 包括设计 成果 、 工作报告 、 设计 文函 。 10.0.2 设计 成果 应 包括 综合设计工作大纲、 移民安置实施 总体控制性 计划、阶 段性蓄水移民 安置 实施方案 专题 报告 ; 宜 包括移民安置 实施 阶段性计划、移民安 置完工计划等。 10.0.3 工作报告 宜 主要包括设计月报、 季报、年报 、 专报、 阶段性蓄 水验收 移 民安置设计 工作报告,竣工验收 移民安置设计 工 作报告。 10.0.4 设计 文函 宜 主要包括
28、 设计通知单、 设 代 函件 、移民安置规划符合性检查 意见、 设计变更综合设计意见及有关文函 。 13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 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 “必须 ”,反面词采用 “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应 ”,反面词采用 “不应 ”或 “不得 ”。 3)表示允许少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 做的: 正面词采用 “宜 ”,反面词采用 “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应符
29、合 的规定 ”或 “应 按 执行 ”。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 综合设计规范 NB/T 104842021 条 文 说 明 15 制 定 说 明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规范 NB/T 10484-2021, 经国家能 源局 2021 年 1 月 7 日以第 1 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制组在广泛调 查、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水电工 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的实践经验,并征求了有关设计 单位 、项目业主和 移民管理部门的意见。 为便于广大勘察、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 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水电工程建设
30、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规范 编 制 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 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 规范 正文同等的 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 规范 规定 的参考。 16 目 次 1 总则 . 17 3 基本规定 . 18 4 移民安置实施计划 . 19 4.1 一般规定 .19 4.4 移民安置完工 计划 .19 4.5 移 民安置 年度计划 .19 4.6 移民安置 项目实施计划 .19 5 移民安置 规划符合性 . 20 5.1 一般规定 .20 5.3 工程建设项目 .20 6 阶段性 蓄水 . 21 7 补偿费
31、用 . 22 8 设计变更 . 22 17 1 总 则 1.0.1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 2006 年 7 月 7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71 号 公布 , 2017 年 4 月 14 日 国务院令第 679 号 第三次修订 , 简称移民条例 )对移民安置规划提出了 很严格 的要求 ,规定 “经 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是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作的基本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不得 随意调整或者修改 ”,从目前实施的以及正在实施的水电移民安置工程来看, 移 民安置工作涉及地方政府、项目法人、移民、参与 的实施机构和咨询服务机构等 相关方, 其中 承担单项工程设计 咨询 单
32、位也较多, 各参与方 对移民政策的理解、 移民安置方案和标准的把握 存在一定的差异 , 在实施阶段开展综合设计工作, 可 统一 对 移民安置规划的理解 、设计技术标准的把控,有利于 保障 移民 规划实施, 为做好综合设计工作,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 。 移民安置综合设计是对实施阶段 移 民安置实施细则或办法、移民安置单项工 程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等后续设计工作的综合把控 , 为 移民安置实施全过程提 供技术服务。移民安置 综合设计 以单项工程为 管理 基础,针对单项工程、相互之 间,对移民安置工程的方 案、规模、标准和投资等进行设计管理, 侧重 于技术衔 接和协调平衡,如检查后续设计的规划符
33、合性及技术归口,协调平衡设计变更方 案等, 同 时 开展 具体设计,如实施计划编制、补偿费用分解、阶段性蓄水专题设 计,设计变更方案分析与论证等。 在实施阶段 开展综合设计工作, 可有效促进 移 民安置实施工作 。 18 3 基本规定 3.0.3 可 行性 研 究 阶段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是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基本依据,相 关的审批文件 主要 是 指 实施阶段经批准的设计变更成果 及审批文件 , 有权限的单 位对移民安置相关工作的批示、印发的会议纪要 。 3.0.4 移 民安置规划后续设计是指在移民安置实施阶段针对移民安置规划开展 的移民安置实施计划编制、 移民安置实施细则或办法编制、实物指标分解
34、细化、 补偿费用概算分解、阶段性蓄水移民安置实施方案报告编制、移民安置项目施工 图设计等。移民安置方案的整体是指针对水电工程项目所有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 务、项目所作出的总的移民安置方案,移民安置方案的局部是指 对 水电工程项目 涉及的部分行政区、建设征地区、安置区、安置点等相应的全部或部分移民安置 任务作出的移民安置方案 ;移民安置区的总体是指针对 该移民安置区的所有建设 征地移民安置任务项目组成的统一体 ,移民安置区的单项是指移民安置区的某一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项目。 19 4 移民安置实施计划 4.1 一般规定 4.1.1 移民安置规划中实施计划主要是针对移民安置任务目标提出的,项目不
35、明 细、内容相对简单;同时由于移民安置工作历时较长,情况复杂,移民安置项目 进度调整难以避免,为满足阶段性和不同层次工作需求,编制相应的 实施 计划是 必要的,可使 实施 计划控制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更 强 。 4.4 移民安置完工计划 4.4.2 需要完成项目是指按照可行性研究阶段移民安置规划和移民安置实施阶段 审批的设计变更确定的,从工 程下闸蓄水后到工程竣工验收要完成的,包括移民 安置实施阶段性计划中未完工项目的所有移民安置项目。 4.5 移民安置 年度计划 4.5.1 4.5.2 移民安置年度计划 是 根据移民条例的要求,一般由移民安置实 施机构编制,并逐级上报,作为移民安置管理机构
36、下达移民安置年度工作任务的 依据,为使各实施机构编制的年度计划与移民安置实施总体控制性计划、阶段性 计划、完工计划相协调,编制的内容、要求一致,为此,由综合设计提出 移 民安 置 年度计划编制技术要求和建议。 移 民安置 年度计划的 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任务、 完成工程量 (工作量)进度、 费用需求、控制性节点、形象面貌等。 4.6 移民安置项目实施计划 4.6.1 4.6.2 移 民安置 项目实施计划是针对单个移民安置项目提出的,计划的内 容主要包括项目的启动、完工时间 ,关键线路、关键节点,时间和费用进度,阶 段性和年度相应的形象面貌要求。 移 民安置 项目实施计划一般由实施工作责任单 位组织
37、移民安置项目设计单位编制,为使项目实施计划符合 移 民安置 实施 总体 控 制性 计划、阶段性计划的要求,并统一项目计划编制内容、要求等,故由综合设 计提出计划编制技术要求。 20 5 移民安置 规划符合性 5.1 一般规定 5.1.1 规划符合性检查分为项目设计前提出设计技术要求和对设计成果进行检 查两个环节。项目设计前由综合设计提出技术要求的目的是控制项目后续 设计的 设计方案和设计技术标准符合移民安置规划;对设计成果(含中间成果)进行检 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的目的是供有关部门技术决策参考。规划的符合性分为 处理方案的符合性和设计技术标准的符合性两个层次。 5.1.2 补偿补助 项目 是 指 土地补偿,房屋及 地上 附着物 补偿 ,交通 运输补助、途 中食宿 补助 、医疗补助、保险、误工补助、物资设备运输、物资设备损失、建房 期临时居住补助 、搬迁 临时交通设施补助 和其他搬迁措施补助等搬迁 补助 项目 , 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