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11.120.30 C92 备案号 中 华人民 共和国 制药机 械行业 标准 JB/T 20040 2020 代替 JB/T 20040-2009 分粒型 刀式 粉碎机 Power separating knife-crusher ( 报批 稿) 202 - -发布 202 -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JB JB/T 20040 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标记 . 1 5 要求 . 2 6 试验方法 . 2 7 检验规则 . 3 8 标志、使用说明书 、 包装、运输和 贮存 .
2、4 JB/T 20040 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是 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 , 对 JB/T 20040-2009进行 修订。 本标准 代替 JB/T 20040-2009。 本标准与 JB/T 20040-2009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删除 分类(见 2009年版 4.1) ; 删除对水套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2009 年版 5.4.1、 6.4.1) ; 删除对电动机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2009 年版 5.4.3、 6.4.2) ; 删除对轴承温升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2009年版 5.4.4、 6.4.2) ; 删除对粉碎室内残存物料的性能
3、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2009年版 5.4.6、 6.4.4) ; 修改 试验方法 (见 6.3.1, 2009 年 版 6.4.2) ; 修改 电气安全(见 5.4, 2009 年 版 5.5); 修改 电气安全试验 ( 6.4, 2009 年 版 6.5) ; 增加 粉碎机的送料速度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3.2、 6.3.2) ; 增加粉碎机的超负荷自动调速功能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3.4、 6.3.4) 。 本标准由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 国制药装备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35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中药机械厂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
4、人:唐恒光 。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为 : YY/T 0228 1995; JB/T 20040 2004; JB/T 20040 2009。 JB/T 20040 2020 1 分粒型 刀式 粉碎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分粒型 刀式 粉碎机的术语和定义、 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使用说 明书、 包装、 运输和 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分粒型 刀式 粉碎机 ( 以下简称粉碎机 )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
5、于本 文件 。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 标志 GB/T3768 声级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功率和声能量级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法( 1) GB/T6388 运输 包装 收发货标志 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13306 标牌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20188-2017 制药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GB/T36035 制药 机械 电气安全通用要 求 WM/T2-2004 药用植物及 制剂外经贸绿色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年 版)国家药典委员会 3 术语
6、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分粒型 Shape of separating 在气流和物料重力的作用下 ,能从粉碎物中分离出所需粒度的型式。 4 标记 4.1 编制 型号 按 JB/T20188-2017 的规定编制 F J LD 规格代号: 粉碎室直径( mm) 特征代号: 分粒型 刀式 功能代号: 机械粉碎 类别代号: 粉碎机械 JB/T 20040 2020 2 4.2 标记示例 示例 : FJLD700,表示粉碎室 直径为 700mm的分粒型刀式粉碎机 。 5 要求 5.1 材料 凡与药物 或有要求 的工艺介质直接 接触的零部件 材质均应无毒、耐腐蚀、 不脱落、 不与所
7、生产的药 物 或有要求的工艺介质 发生化 学反应或吸附。 、 5.2 外观 5.2.1 粉碎机 外表面应光洁、平整、 易清洁。允许涂镀的外 表面 其涂覆层应密实、 不脱落。 5.2.2 粉碎机的外露旋转件应有安全防护 装置 及旋转 标识 。 5.2.3 电器操作件应有清晰的功能标识。 5.3 性能 5.3.1 粉碎机运转应平稳,无 卡阻和 异常声响。 5.3.2 粉碎机 的送料速度 应 可调并显示。 5.3.3 粉碎机的 粉碎粒 度 应 可调 。 5.3.4 粉碎机 运行超负荷时送料应自动停止,负荷恢复正常应自动恢复送料 。 5.3.5 粉碎机的 负荷运转噪声 应 不大于 85dB(A)。 5
8、.4 电气 安全 应符合 GB/T36035相 关 要求 。 5.5 粉碎质量 5.5.1 粉碎后的物料粒度合格率 应 不低于 95 。 5.5.2 粉碎后物料 内 的 金属含量应符合 WM/T2-2004中的 4.1.1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材料试 验 查验材料质量证 明资料,当不能证明材质时,按其相应材料 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6.2 外观试 验 6.2.1 目测 手感 。 6.2.2 目测 。 6.2.3 目测 。 6.3 性能试验 6.3.1 粉碎机空运转 1h,耳听确认。 6.3.2 粉碎机空运转时,调节送料电机调速装置,目测送料电机转速是否变化,调速装置显示屏数值 是否变
9、化 。 6.3.3 细度可调试验 6.3.3.1 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如下: a) 试验用物料: 当归 。 b) 物料重量 : 30千克( Kg)。 6.3.3.2 试验程序 调节粉碎粒度装置达 60目,投料运转粉碎并随机取样。 再调节粉碎粒度装置达 100目投料运转粉碎 并随机取样。目测及手感二 次物料粉碎的粒度变化。 6.3.4 超负荷自动调控功能 试验 JB/T 20040 2020 3 调节送料电机调速装置 ,增大送料速度,造成超负载运行,目测 送料电机 是否停止。 当负载 降 到一 定数值时, 目测 送料电机 是否自动启动。 6.3.5 噪音检验 在负载运行中,按 GB/T3768-2
10、017中的有关规定检验。 6.4电气 安全检验 按 GB/T36035中的有关规定检验。 6.5 粉碎质量试验 6.5.1 合格率试验 6.5.1.1 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如下: a) 试验用物料: 当归 。 b) 物料重量 : 30千克( Kg) 。 c) 试验器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版四部)规定的 6号药筛 6.5.1.2 试验程序 调节粉碎粒度装置达 100目,投料运转粉碎,取 粉碎后物料 15Kg。 用 6号筛过筛, 称重 不能过筛的物 料 ,按式( 1)计算粉碎 粒度合格率 N=( T1-T2) /T1 100 .(1) 式中; N 粉碎粒度合格率 ; T1 粉碎后物料
11、 质量,单位为千克( Kg) ; T2 不能过筛 物 料 质量,单位为千克( Kg) ; 6.5.2 金属含量试验 取 合格率试验后的产成品,按 WM/T2-2004中 5.1.1规定的方法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粉碎机 检验 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 7.2 出厂检验 7.2.1 粉碎机需经 制造单位 质量 检验部门 按表 1的规定逐台进行 检验 ,合格的方能出厂, 并附有 产 品 合格证 。 表 1出厂检验项目 7.2.2 产品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项时,允许退回修整,修整后检验 仍不合格的则判定该产品 为不合格品。 7.3 型式检验 7.3.1型式检验条件 当 有下列情
12、况之一时,要进行型式检验 。 a) 新产品试制定型或投产鉴定 时; b) 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有重大改进 , 可能影响性能时; 检 验 项 目 “要 求”的章条号 “试 验 方 法”的章条号 外 观 5.2.1、 5.2.2、 5.2.3. 6.2.1、 6.2.2、 6.2.3 . 安 全 5.4 6.4 性 能 5.3.1、 5.3.2 6.3.1、 6.3.2 JB/T 20040 2020 4 c) 产品停产 1年后 , 恢复生产 时 ;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时 ;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 时; f) 质量仲裁需要时。 7.3.2 型式检验
13、项目 型式检验 项目为本标准中的全部要求。若制造单位不具备试验条件, 则允许在产品使用现场进行。 7.3.3 抽样 规则 型式 检验的样机 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安 GB/T10111的 方法抽取 10作为样机(不足 10至少抽 取 3台),检测 1台。 7.3.4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中 ,全部项目检验合格, 判定该 产品为合格品。 若电气系统 保护联结电路 的连续 性、绝缘 电阻、耐压有一项不合格,即判断该产品 型式检验 不合格。 若 其它项有不合格时, 允许 在已抽取的样机 中 加倍复测不合格项, 仍不合格则判为该产品 型式检验 不合格。 8 标志、 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 贮存 8.1
14、标志 8.1.1 产品 标牌 按 GB/T13306的规定。标牌 固定在醒目的 位置, 标牌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 a) 产品的型号 、名称 ; b) 主要技术参数 ; c) 出厂编号、 出厂日期 ; d) 制造单位 名称 、商标 ; e) 执行 标准 代 号。 8.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按 GB/T191的规定 。有“向上”“重心”“怕雨”“ 由此吊起”等标识 。 8.1.3运输 收发货标志 按 GB/T6388的规定 。 8.2 使用说明书 产品使用说 明书 按 GB/T9969的 规定。 8.3 包装 包装 按 GB/T13384的规定。 包装箱内 附有下列文件 :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安装图 ; c) 仪表校验合格证,材质证明书 ; d) 装箱单 。 8.4 运输 产品的运输按国家铁路、公路和水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 8.5 贮存 产品包装后, 贮存 在 干燥 、 通风 、无腐蚀性气氛的室内或有遮棚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