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310 A 94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共安全 行业标准 GA/T 1763 2021 警用穿墙雷达探测仪 Through wall radar detector for police ( 报批 稿 ) 2021 - 01 - 19 发布 2021 -07 -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GA/T 1763 2021 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 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 则起草。 本 文件 由 全国警用装备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561) 提出并 归口。 本 文件 起草单位: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
2、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长沙市公安局、 湖 南华诺星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凌天 智能装备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 、 四川 保利微电子有限公司 。 本 文件 主要起草人: 张文弘、 曲一、 李文洁、毕重云、 王生水、常建、 刘小军、张天君 。 GA/T 1763 2021 2 警用穿墙雷达探测仪 1 范围 本 文件确立 了警用穿墙雷达探测仪的技术要求 ,描述了 试验方法 ,并规定了 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 文件 适用于警用穿墙雷达探测仪的设计、生产、检验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
3、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8702-2014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 16796-2009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7626.2-201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201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4、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 50203-2011 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A 1461-2018 警用电子装备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穿墙雷达探测仪 through wall radar detector 能够发射 穿透一定厚度墙体介质的 电磁波 并 对被探测人员目标进行 定位 和显示的装置。 3.2 定位误差 positioning deviation 被 探测 人员目标实际位置与 穿墙雷达探测仪 显示位置 之间 的偏差 。 3.3 探测灵敏度 detection sensitivity 反映 穿墙雷达探测仪 在 不同 强弱 信号条 件
5、下探测 准确性 的指标 。 4 分类及 代号 GA/T 1763 2021 3 4.1 分类 按探测维度将 警用穿墙雷达探测仪(以下简称探测仪) 分为 维、 维和 维三类。 4.2 代号 探测仪 代号由产品名称代号、企业名称代号 、产品类别代号 和型号代号组成。 - - - 型号代号:用两位大写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产品类别代号:用罗马数 字 I、 、 表示 企业名称代号 :用两位大写字母表示 ,同一企业 应 使用唯一代号 产品名称代号:用“ CQLD”表示 示例: 企业生产的企业名称代号为 AB、 产品类别为 维, 产品型号代号为 C1的 探测仪 ,代号表示为 CQLD-AB- -C
6、1。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外壳表面应无裂纹、褪色、永久性污渍以及明显变形和划痕等。 5.2 外壳防护等级 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 GB/T 4208-2017中 IP56等级的规定。 5.3 人员目 标探测 探测仪 应能对其 水平 有效探测范围内的处于静止 (肢体不动) 和运动 状态 的人员目标进行探测 , 最 大 探测数量 应大于等于 3人 ,且 对 处于 静止 (肢体不动) 和 运动 状态的 人员目标 的指示应有 区分 。 5.4 人机交互显示 探测仪 应具有自检功能 ,且应能 显示 时间信息和操作引导指示。 5.5 运动维度数据显示和记录 探测仪 应能对被探测人员目标的运动维度数
7、据 进行 显示和 记录 : a) 维探测仪,包含但不限于 与探测仪之间的直线 距离; b) 维探测仪, 包含但不限于水平二维坐标信息及轨迹; c) 维探测仪, 包含但不限于水平二维坐标信息、轨迹和处于 站立、蹲姿、 坐姿 、 平躺 等姿态信 息。 5.6 运动维度数据回放 探测仪 应能对所记录 的 被探测人员 目标的 运动维度数据以可视方式进行回放。 5.7 欠压指示 当供电电压低于制造商文件规定的电压值时,探测仪应 发 出 声音或灯光等欠压指示 报警 。 GA/T 1763 2021 4 5.8 探测灵敏度调节 探测仪 宜具有 探测 灵敏度 调节 功能。 5.9 水平 有效探测范围 探测仪发
8、射的电磁波穿透 GB 50203-2011中第 5章规定的混凝土实心砖砌体且 厚度为 24 cm的墙体介 质后 ,其 水平最大探测距离 ( L) 应大于等于 20 m, 水平有效探测范围 应符合 图 1的规定 。 O点为探测仪 探测 面 的 几何 中心, 探测仪的水平有效探测范围为 OB边、 BC边、弧 CD、 DE边和 EO边组成的封闭区域(不包含其中的墙体部分) , 弧 CD为探测仪的水平最大探测距离位置, OB边、 OE边的长度为 L/2且 角度 大于等于 60 。 图 1 水平有效 探测 范围 5.10 定位误差 在 5.9规定的 水平有效探测范围 内, 探测仪的 定位误差应符合 以下
9、要求 , 且 定位误差限值修约到一 位小数,并按照 GB/T 8170-2008中第 3章的规定进行修约 : a) 维探测仪 , 被探测人员目标与探测仪 探测 面 的 几何中心 的 水平距离 ( l) 小于等于 20 m时,被 探测人员目标的距离定位误差应在 -0.3 m 0.3 m范围内;被探测人员目标与探测仪 探测 面 的 几 何 中心的水平距离 ( l) 大于 20 m时,被探测人员目标的距离定位误差应在 -l 1.5% l 1.5% 范围内; b) 维、维探测仪 , 被探测人员目标与探测仪 探测 面 的 几何 中心的水平距离 ( l) 小于等于 20 m 时, 被探测人员目标在水平面
10、X方向上定位误差 应 在 -0.5 m 0.5 m范围内, Y方向上定位误差 应 在 -0.2 m 0.2 m范围内 ; 被探测人员目标与探测仪 探测 面 的 几何 中心的水平距离大于 20 m时 , 在水平面 X方向上 被 探测人员目标的 定位误差 应 在 ( -l 2.5%) ( l 2.5%) 范围内, Y方向上 被探测人员目标的 定位误差 应 在 ( -l 1%) ( l 1%) 范围内。 5.11 电池连续供电时间 探测仪在正常工作条件下 , 其 内置电池连续供电时间应达到 3 h。 5.12 气候环境适应性 GA/T 1763 2021 5 5.12.1 工作温度适应性 探测仪 的
11、工作温度适应性应符合 GA 1461-2018中 5.2.1严酷等级 为 2类 环境类别、便携式装备 类型 的 规定。 5.12.2 恒定湿热适应性 探测仪的恒定湿热适应性应符合 GA 1461-2018中 5.2.1严酷等级 为 2类环境类别、便携式装备类型 的 规定 。 5.13 机械环境适应性 5.13.1 正弦 振 动 探测仪 的正弦振动适应性应符合 GA 1461-2018中 5.2.2严酷等级 为便携式装备类型 的规定 。 5.13.2 自由 跌落 探测仪 的自由跌落 适应性 应符合 GA 1461-2018中 5.2.2严酷等级 为便携式装备类型 的规定 。 5.14 安全性 5
12、.14.1 抗电强度 充电器或电源适配器的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抗电强度应符合 GB 16796-2009中 5.4.3的规定。 5.14.2 绝缘电阻 充电器或电源适配器 的 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 GB 16796-2009中 5.4.4的规定 。 5.14.3 泄漏电流 应符合 GB 16796-2009 中 5.4.6 的规定。 5.14.4 阻燃 非金属外壳的阻燃性能应符合 GB 16796-2009 中 5.6.3 的规定。 5.14.5 电场 辐射 控制限值 在 正常 进行人员目标探测 工作 条件下 , 探测仪 电场 辐射 控制限值应符合
13、 GB 8702-2014中 4.1的规定。 5.15 电磁兼容要求 5.15.1 静电放电抗扰度 静电放电抗扰度限值应符合 GB/T 17626.2-2018 中试验等级 4 的规定,试验中允许有功能暂时丧失 或性能降低,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5.15.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限值应符合 GB/T 17626.3-2016 中试验等级 3 的规定,试验中 允许有功能暂 时丧失或性能降低,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GA/T 1763 2021 6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试验应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 环境温度: 15 35 ; 相对湿度: 15% 75%; 大气压强:
14、 86 kPa 106 kPa。 6.2 一般要求检验 采用实物核对和目测的方法对受试探测仪 的表面 进行检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1的要求。 6.3 外壳防护等级检验 将受试探测仪 按正常工作位置放入 GB/T 4208-2017 中图 2 所示的 试验箱内, 对受试探测仪进行防 尘试验, 滑石粉用量为每立方米试验箱容积 2 kg,试验持续 8 h,试验后观察滑石粉沉 积量及沉积地点; 按照 GB/T 4208-2017 中图 6 所示的试验喷嘴在所有可能的方向向受试探测仪外壳喷水, 对受试探测仪 进行防水试验, 喷嘴 直径 为 12.5 mm,水流量为( 1005) L/min, 喷嘴至
15、外壳表面距离为 2.5 m3 m, 外壳表面每平方米喷水时间为 1 min,试验时间最少 3 min,试验后检查外壳进水情况 ,判定结果是否 符合 5.2 的要求。 6.4 人员目标探测检验 墙体介质为 GB 50203-2011中第 5章规定的混凝土实心砖砌体, 墙面面积大于等于 100 cm 100 cm (长高 ) , 墙厚 24 cm, 将受试探测仪 紧贴墙面 安装固定, 使 受试探测仪位于墙面水平中心位置, 被 探测人员目标高度 介于 160 cm180 cm之间、体重介 于 50 kg70 kg之间, 如图 1所示, 在 5.9规定的水 平 有效 探测范围内, 按照 制造商文件 规
16、定的 最大探测人员目标数量进行试验, 各个 人员目标处于静止 (肢 体不动) 和 /或 以 1 m/s的速度 步行 , 各个 人员目标 之间的间距 在水平 面 X方向上 的距离大于等于 100 cm, 在水平 面 Y方向上 的距离大于等于 60 cm, 在不同位置分别进行试验, 试验 次数不少于 5次, 检查受试探 测仪是否能正确探测到相应的人员目标 及是 否给出相应的指示 ,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3的要求。 6.5 人机交互显示检验 检查受试探测仪 是否能进行自检,并检查 人机交互显示界面上显示的时间信息和操作引导提示信 息,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4的要求。 6.6 运动维度数据显示和记
17、录检验 墙体介质为 GB 50203-2011中第 5章规定的混凝土实心砖砌体, 墙面面积大于等于 100 cm 100 cm (长高 ) , 墙厚 24 cm, 将受试探测仪紧贴墙面安装固定,使受试探测仪位于墙面水平中心位置, 按 照 制造商文件规定的最大探测人员数量进行检验, 如图 1所示,在 5.9规定的水平有效探测范围内, 全 部 被探测 人员目标处于静止 (肢体不动) 和 /或 以 1 m/s的速度 步行 , 检查受试探测仪是否能正常显示和记 录全部被探测人员目标的运动维度数据,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5的要求。 6.7 运动维度数据回放检验 在 受试探测仪 上对其记录的 运动维度数
18、据 进行回放操作,检查受试探测仪是否 能 以可视方式回放运 动维度数据,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6的要求。 GA/T 1763 2021 7 6.8 欠压指示检验 使受试探测仪 内置电池的电压降至制造商文件规定的欠压电压值,检查受试探测仪是否能 发 出欠压 指示,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7的要求。 6.9 探测灵敏度调节检验 具有探测灵敏度调节 的受试探测仪 , 调节 其 探测灵敏度 , 检查调节前和调节后受试探测仪的 探测能 力是否有相应的变化, 判定 结果是否符合 5.8的要求。 6.10 水平 有效探测范围检验 墙体介质为 GB 50203-2011中第 5章规定的混凝土实心砖砌体, 墙
19、面面积大于等于 100 cm 100 cm (长高 ) , 墙厚 24 cm, 将受试探测仪紧贴墙面安装固定,使受试探测仪位于墙面水平中心位置, 如 图 1所示, 在 5.9规定的水平 有效 探测范围内, 单个人员目标 分别 在 B、 C、 A、 D、 E五个 位置处于静止 (肢 体不动) 和以 1 m/s的速度 沿 OB边 、 BC边 、 弧 CD、 DE边 和 EO边 步行 ,检查受试探测仪是否能探测到 被探 测 人员目标,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9的要求。 6.11 定位误差检验 墙体介质为 GB 50203-2011 中第 5 章规定的混凝土实心砖砌体, 墙面面积大于等于 100 cm
20、 100 cm (长高) , 墙厚 24 cm, 将受试探测仪紧贴墙面安装固定,使受试探测仪位于墙面水平中心位置, 如 图 1 所示, 被探测人员目标 与探测仪探测 面 的几何中心的水平距离 为 5 m、 L/2、 L 处 分别任选 3 个位置 , 单个 被探测 人员目标 在选定的位置上处于 静止(肢体不动) , 记录受试探测仪显示 的 被探测 人员目标位 置信息和实际 被探测 人员目标位置信息, 计算 被探测人员目标在各个位置处 的定位误差, 判定结果是否 符合 5.10 的规定 。 6.12 电池连续供电时间检验 在 6.1规定的 条件下 ,使受试探测仪处于正常 探测人员目标 的工作状态,
21、用秒表记录电池连续供电 时间,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11的要求。 6.13 气候环境适应性检验 6.13.1 工作温度适应性检验 6.13.1.1 按 GA 1461-2018 中 6.2.1.4 规定 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使 受试探测仪 处于工作状态,放入 温度为 55的恒温箱内,保持 2h,取出后在 6.1 规定的条件下 在 15 min 内完成 人员目标探测试验。 试 验后,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12.1 的要求。 6.13.1.2 按 GA 1461-2018 中 6.2.1.2 规定 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使受试探测仪处于工作状态,放入 温度为 -25的恒温箱内,保持 2h,取出
22、后在 6.1 规定的条件下在 15 min 内完成人员目标探测试验。 试验后,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12.1 的要求。 6.13.2 恒定湿热 适应性 检验 按 GA 1461-2018 中 6.2.1.7 规定 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使 受试探测仪处于非工作状态,放入温度 为 40、相对湿度为 93 %的试验箱内,保持 96 h, 取出后在 6.1 规定的条 件下 在 15 min 内完成人员 目标探测试验 。 试验后, 判定 结果是否符合 5.12.2 的要求。 6.14 机械环境适应性检验 GA/T 1763 2021 8 6.14.1 正弦振动 检验 按 GA 1461-2018 中
23、6.2.2.1 规定 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使受试探测仪处于工作状态, 在 其 三个互 相垂直的轴线上依次进行 扫频振动 试验,其中的一个轴线垂直于其正常安装平面 。 试验后, 判定结果是 否符合 5.13.1 的要求。 6.14.2 自由跌落检验 按 GA 1461-2018 中 6.2.2.3 规定 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使受试探测仪处于工作状态,试验表面为 混凝土或钢铁材料的刚性表面。试验后,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13.2 的要求。 6.15 安全性 检验 6.15.1 抗电强度检验 按照 GB 16796-2009中 5.4.3规定 的试验方法 进行试验,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14.
24、1的要求。 6.15.2 绝缘电阻检验 按照 GB 16796-2009中 5.4.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14.2的要求。 6.15.3 泄漏电流检验 按照 GB 16796-2009中 5.4.6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14.3的要求。 6.15.4 阻燃检验 按照 GB 16796-2009中 5.6.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14.4的要求。 6.15.5 电场辐射控制限值 检验 如 图 1所示, 墙体介质为 GB 50203-2011中第 5章规定的混凝土实心砖砌体, 墙面面积大于等于 100 cm 10
25、0 cm(长高 ),墙厚 24 cm, 将受试探测仪紧贴墙面安装固定,使受试探测仪位于墙面水平中心 位置, 采用场强测试仪测量受试探测仪 各个 表面 通过其几何中心的法线 上 距其表面 1m处的电场强度, 判 定结果是否符合 5.14.5的要求。 6.16 电磁兼容检验 6.16.1 静电放电抗扰度检验 按照 GB/T 17626.2-2018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15.1的要求。 6.16.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检验 按照 GB/T 17626.3-2016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15.2的要求。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分为型
26、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7.2 型式检验 GA/T 1763 2021 9 7.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生产设备和管理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长期(一年以上)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交收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 e) 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或合同规定等。 7.2.2 型式检验的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 1 规定执行。 7.2.3 探测仪型式检验数量为 1 台 。 表 1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 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型
27、式检验 出厂 检验 1 一般要求 5.1 6.2 2 外壳防护等级 5.2 6.3 - 3 人员目标探测 5.3 6.4 4 人机交互显示 5.4 6.5 5 运动维度数据显示和记录 5.5 6.6 6 运动维度数据回放 5.6 6.7 7 欠压指示 5.7 6.8 8 探测灵敏度调节 5.8 6.9 9 水平有效探测范围 5.9 6.10 10 定位误差 5.10 6.11 11 电 池连续供电时间 5.11 6.12 - 12 气候环境 适应性 工作温度适应性 5.12.1 6.13.1 - 恒定湿热适应性 5.12.2 6.13.2 - 13 机械环境 适应性 正弦 振动 5.13.1
28、6.14.1 - 自由跌落 5.13.2 6.14.2 - 14 安全性 抗电强度 5.14.1 6.15.1 - 绝缘电阻 5.14.2 6.15.2 - 泄漏电流 5.14.3 6.15.3 - 阻燃 5.14.4 6.15.4 - 电场辐射控制限值 5.14.5 6.15.5 - 15 电磁兼容 要求 静电放电抗扰度 5.15.1 6.16.1 -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5.15.2 6.16.2 - 注: “ ”为必检项目,“ -”为不检项目。 7.3 出厂检验 7.3.1 探测仪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3.2 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按表 1 的规定执。
29、 GA/T 1763 2021 10 7.4 判定规则 7.4.1 型式检验全部项目合格,判定产品合格。型式检验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产品不合格 。 7.4.2 出厂检验全部项目合格,判定产品合格。出厂检验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产 品不合格 。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包装 箱外应标有 制造厂名称、地址、电话、 产品 名称、型号、规格 并喷刷 或贴有 “ 小心轻放 ” 、 “ 怕 雨” 等符合 GB/T 191规定 的运输标志 。包装箱外喷刷或粘贴的标志不应因运输条件和自然条件而 褪色 、 变色、脱落等。 8.2 包装 包装箱应符合防潮、防震的要求,包装箱内应有装箱明细表、检验合格证、备件、附件及产品说明 书等物件,应符合 GB/T 9969的 规定。 8.3 运输 8.3.1 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暴晒及与腐蚀性物品混装运送 。 8.3.2 产品在运输中应能防雨、雪和其他任何形式的潮气侵袭。 8.4 贮存 8.4.1 应有防雨、雪和水浸的 措施,不应露天存放。 8.4.2 应远离高温、高热的环境。 8.4.3 不应有有毒的或腐蚀性气体,禁止与有毒的或带腐蚀性的酸、碱、盐等物品一起存放。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