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01 CCS C 00 DB4403 深圳市 地方标准 DB4403/T 168 2021 智慧 健康社区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mart and healthy community construction 2021-06-17 发布 2021-07-01 实施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4403/T 168 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服务内容建设 . 2 4.1 健康教育 . 2 4.2 健康管理 . 2 4.3
2、心理健康 . 3 4.4 爱国卫生 . 3 4.5 体医融合 . 4 4.6 教卫联动 . 4 4.7 医养结合 . 4 4.8 职业健康 . 4 4.9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 5 5 服务支撑建设 . 5 5.1 机制建设要求 . 5 5.2 人才建设要求 . 6 5.3 设施设备建设要求 . 6 5.4 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 7 参考文献 . 10 DB4403/T 168 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深圳市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红艳、罗乐宣、李创、曾碧静、陈澄、朱毅朝、周海滨、向炜、郑静、陈瑶、 李睿、李强、张文造、张玲、樊文锋、胡非与 、李海林。 DB4403/T 168 2021 III 引 言 为进一步落实“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 2019 13号)、广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意见(粤府 2019 116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健康中 国“深圳样板”的实
4、施意见(深府 2020 25号),加快形成“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健康深圳建 设新格局,努力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市民健康,加快实现“ 病有良医”,特制定本文件。 DB4403/T 168 2021 1 智慧健康社区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健康社区的术语与定义、服务内容建设和服务支撑建设。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智慧健康社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7770 2011
5、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 GB/T 27771 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蚊虫密度 GB/T 27772 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蝇类 GB/T 27773 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蜚蠊 GB/T 35273 2017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WS/T 479 2015 0 6岁儿童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DB4403/T 42 2020 智慧家庭病床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慧 健康社区 (以下 简称 “ 健康社区 ” ) smart and healthy community 以“共建共享、全民健康”为建设主题,以社区为建
6、设单元,以健康教育、 健康管理、爱国卫生、 心理健康、体医融 合、 教卫联动、 医养结合、 职业健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等为主要内容,以 社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信 息技术为手段,整合社区健康服务资源,推动社区健康服务进企业、进 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促进健康服务网格化、社区化、生活化、智能化,形成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 社区居民健康的新型健康社区。 3.2 健康素养 health literacy 社区居民获取和理解基本 健康信息和服务 , 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 做出 正确决策 , 维护和促进自身 健康的能力 。 来源 :健康中国行动( 2019-2030年 ) 3.3 健康素养水
7、平 health literacy level 具备基本健康素养的社区居民在社区 全体 居民中所占的比例 。 来源 :健康中国行动( 2019-2030年 ) 3.4 健康社区工作小组 working group of healthy community DB4403/T 168 2021 2 在 居(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 领导下, 由社区基层组织牵头,辖区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学校 和用人单位等作为组成单位,以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共 同推进健康社区建设为主要职责的责任共同体。 4 服务内容建设 4.1 健康教育 4.1.1 健康社区工作小组 应 采用
8、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服务,健康教育内容 见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第三十三条。 4.1.2 社区 内的 医疗卫生机构应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个体化健康教育 ,具体要 求见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第三十四条。 4.1.3 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应推动中医药服务全面进社区,采用多种形式宣传 普及中医药治未病及养生 保健理念,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采用 线上、线下途径开展中医药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活动; 提供中医药相关的专项健康教育和个体化健康教育。 4.1.4 健康社区 工作小组应组织 开展多 形式 的健康素养水平提升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 开展多 内容 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
9、进活动 , 如知识竞赛 、 健康讲座 、 健康知识展览 , 健康素养 宣传活动 等; 在社区内的公共场所提供健康素养宣传教育的印刷资料、音频、视频等传播材料; 通过线上 、 线下的形式开展专项的健康素养教育活动和健康促进活动 。 4.1.5 社区常住人口的健康素养水平应高于当年全市平均水平。 4.2 健康 管理 4.2.1 社区健康服务机构 应 采用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签订居民健康管理协议, 协助建立、维护和 管理 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以下服务: 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规定的居民健康管理服务; 市民健康积 分管理。 4.2.2 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应按市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提供居民电子健康
10、档案的更新、维护服务。 4.2.3 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应 为社区居民提供以下服务 , 提高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管理率 : 定期开 展疾病筛查活动; 指导社区 居民使用智能 装备进行血压和血糖的自我健康管理; 利用智能装备开展远程血压和血糖监测; 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 ,并 提供针 对性的健康干预服务 。 4.2.4 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应 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以下服务 : 采用多种 形式 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健康促进活动,推广老年期 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 指导 老年人 使用 智能健康装备、智能体质测定装备、智能急救装备和智慧药房。 4.2.5 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应按照 WS
11、/T 479 2015 的要求为社区 0 6 岁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4.2.6 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应为社区居民提供 中 医药养生保健方面的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 4.2.7 健康社区 工作小组应推进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重点人群的社区和居家环境的改造。 4.2.8 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应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率,社区常住人口 各项健康管理指标应达到以下要求 : 建档 率 应达到 90%及 以上; DB4403/T 168 2021 3 高血压和 糖尿病规范管理率均应 达到 60%及 以上;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 70%及以上 ; 产后访视率达到
12、 90%以上; 0 6 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 90%以上; 重点人群 的 家庭医生签约 服务 率 应 达到 80%及 以上。 4.3 心理健康 4.3.1 健康社区工作小组可通过面对面沟通、专家线上咨询、心理援助热线、心理健康讲座等多种形 式提供多种心理健康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心理 健康教育; 心理评估; 心理咨询; 心理治疗 和康复。 4.3.2 社区基层组织应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由社区工作站专干、社区民警、精防医 生、民政 /残联专干、患者家属及社会工作者组成,为患者提供家庭随访、转诊联络、应急处置、救治 救助、资源链接等服务。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
13、90%以上 。 4.4 爱国卫生 4.4.1 健康社区 工作小组应采用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动员社区 居民 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4.4.2 健康社区工作小组应为社区居民提供社区健康促进、社区环境卫生、不良生活方式干预以及病 媒生物预防控制 相关知识的 宣传、健康教育 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利用 社区的电子屏、宣传栏,滚动播放、张贴宣传知识; 通过线 上、线下方式开展专题健康讲座,提高社区居民健康、卫生意识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4.4.3 社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可 通过线上 、 线下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以下戒烟方面的服务 : 健 康咨询 ; 健康指导 ; 由经过 培训的医务人员开具戒烟处
14、方,制订 戒烟管理计划 与成效跟踪、评估。 4.4.4 健康社区 工作小组 应根据社区 健康促进、社区环境卫生、不良生活方式干预以及病媒生物预防 控制等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 ,提供多渠道 的监督、反馈手段 。 手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平台报告:如建立社区 社交 媒体平台 ; 定期巡查 :如社区管理人员的日常巡查。 4.4.5 健康社区 工作小组 宜建立一套与整治成效配套的、完善的社区考核制度,提高社区 居民 主动参 与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的热情。 4.4.6 健康社区 工作小组应依托蚊媒指数地图等智慧风险预警信息,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 为辅的社区病媒生物综合防治措施,防止登革热、流行
15、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流行。 4.4.7 健康社区的鼠、蚊、蝇、蟑(蜚蠊)密度控制水平应分别达到 GB/T 27770 2011、 GB/T 27771 2011、 GB/T 27772 2011 和 GB/T 27773 2011 中的 容许水平 。 4.4.8 社区内各有关单位 应 建立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的 垃圾 必须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 管理条例做好分类,并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4.4.9 公共场所的垃圾容器应干净、整洁,并定期消毒。 4.4.10 公共 厕所保持清洁卫生,具体要求如下: 地面 无积水、纸屑、烟头、痰迹和杂物; 大便器内无积粪; DB4403/T
16、 168 2021 4 小便器内不积存尿液,无尿垢; 墙壁、顶 棚、卫生设施干净整洁。 4.4.11 公共厕所及其卫生设施应定期消毒 。 4.5 体医融合 4.5.1 健康社区工作小组应采用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体育健身 生活化,推广智能运动设备进社区。 4.5.2 健康社区工作小组鼓励居民选择适合的运动方式,每天运动负荷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中等强 度运动时长不少于半小时; 每天活 动量达到 6000 10000 步。 4.5.3 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应 向 社区 居民 提供以下 服务: 指导社区居民使用智能健身、康复器材; 指导社区居民科学健身; 为社区 居民提
17、供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开具运动处方。 4.6 教卫联动 4.6.1 健康社区 工作小组 对学校卫生状况 提供多渠道 的监督、反馈手段, 并督促 落实整改。 手段 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平 台报告:如建立社区社交 媒体平台 ; 定期 巡查:如社区管理人员的日常巡查。 4.6.2 社区内 中小学校 和 托幼机构与基层医疗集团及其所属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建立学校卫生对口协作 关系 ,并为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提供 以下服务 : 聘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或医务人员协助学校开展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工作 ; 健康体检; 学生体质测定 ; 健康教育 与健康促进; 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常见病筛查与干预; 常见
18、传染病防控。 4.6.3 学生 和 学龄前儿童常见病的患病率应稳步降低,儿童近视率应每年降低 1%。 4.7 医养 结合 4.7.1 社区内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应与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或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 作,建立医养结合机制。 4.7.2 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应发展智慧家庭 病床服务,提供 居家医疗护理服务。 服务流程及质量要求应 符合 DB4403/T 42 2020。 4.7.3 社区内养老机构宜根据居民需求,内设医疗卫生机构。 4.8 职业 健康 4.8.1 健康社区 工作小组应 组织 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 推动职业健康教育与促进 。 4.8.2 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的 形式
19、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采用 线上、线下的方式定期开展 主题宣传活动 ; 利用社区的电子屏、宣传栏,滚动播放、张贴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 通过线上 、 线下的方式提供职业病防治相关的健康咨询 、 健康管理服务 。 DB4403/T 168 2021 5 4.8.3 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职业 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与常见职业 病 讲解 ; 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 ; 提供职 业病防治相关的健康咨询服务 、 健康管理服务 和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4.8.4 社区包括 用人单位 的, 用人单位 应 当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基层医疗集团及其所 属社区健康服务机构 应
20、当与用人单位 建立 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合作关系。 4.8.5 社区包括产生职业病 危害 工作 场所的, 各 工作场所的职业病 防治 成效 均 应达到以下要求 : 职业 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应达到 85%及以上 ; 已 接受职 业健康检查的 接触 职业病危害 因素在岗 劳动者 占所有接触 职业病危害 因素 劳动者 总 数 的 90%及以上 。 4.8.6 社区包括产生职业病 危害 工作 场所的, 健康社区工作小组 应 对职业病防治措施、整改情况 提供 多渠道 的监督、反馈手段, 并督促 落实整改。 手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平台报告:如建立社区社交 媒体平台 ; 定期巡查: 如社区管理人员的日常
21、巡查。 4.9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4.9.1 重大传染病流行期间,健康社区工作小组应 按照有关规定 建立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组建由社区 工作人员、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民警组成的基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组,开展相关人员排查、隔 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服务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等工作。组织辖区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 单位以及社区志愿者、辖区居 民等,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宣传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传染病防控救治基本知识; 按照规定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信息报送; 疏散或隔离相关人员; 整治小区环境卫生,根据需要封闭管理小区; 帮助困难家庭和人员; 其他相关 工作。 4.9.2 发生
22、重大自然灾害、食源性中毒等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健康社区工作小组应按照 有关规 定 开展以下工作: 协 助征用和改造临时集中医学观察或医疗救治场所、集中安置场所; 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处置; 相关信 息宣传和公示。 5 服务支撑建设 5.1 机制 建设 要求 5.1.1 社 区基层组织 应牵头 成立健康社区 工作小组, 成员单位应包括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主要学校和 用人单位,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社 区基层组织是组织协调机构,统筹、 协调健康社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对社区常住居民进 行人口和住所登记; 社区 健康服务 机构是社区
23、 居民 健康服务 的基础平台, 按照相关要求 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和 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DB4403/T 168 2021 6 学校以 及用人单位负责设置健康责任人、健康管理员,落实学校健康管理、用人单位健康管 理主体责任。 5.1.2 健康社区 工作 小组 应建立 完善的 内部工作 制度和 管理制度 , 包括但 不限于 : 组 织领导制度; 工作例会制度; 交叉任职制度; 考核评价制度; 社区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制度 。 5.2 人才建设 要求 5.2.1 社区应根据社区居民的数量和健康需求,配备充足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社会体育指导、健康
24、管理、营养健康、康复服务、护理服务等领域的从业人员。 5.2.2 社区包括中小学校的,从业人员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学生规模 1000 人以上(含 1000 人 )的中学、 1200 人以上(含 1200 人 )的小学应配备专职心 理健康教师或辅导人员,学生规模 1000 人以下的中学 、 1200 人以下的小学应配备兼职心理 健 康 教师或辅导人员;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 600 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600 名学 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5.2.3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社会体育指导、健康管理、营养健康、康复服务、护理服务
25、等领域的从业 人员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取得资质。 5.3 设施 设备建设要求 5.3.1 医疗卫生机构 5.3.1.1 社区应配置有 1 家或以上社区健康服务机构。 5.3.1.2 社区内的 社区健康服务机构 ,应按照市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设置心理咨询室。 5.3.1.3 社区包括大型商业楼宇、企业总部、工业园的,可根据员工健康管理需求,在大型商业楼宇、 企业总部、工业园内部或附近配置社区健康服务机构。 5.3.1.4 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的面积、科室配置等建设要求应符合市卫生健康部门要求。 5.3.1.5 社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应重视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优化医疗服务环境,通过配置无 障碍设施、优
26、化标识标志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友好的就医环境。 5.3.2 心理 健康服务辅导室 5.3.2.1 社区内中小学校应根据学生数量配置 1 个或以上心理健康辅导室。 5.3.2.2 社区 内 用人单位 , 宜根据员工数量和单位场地配置相应面积或者数量的心理健康辅导室 。 5.3.3 智能健康装备 5.3.3.1 健康社区 工作小组 应组织有关单位在社 区的公共区域配置健身、康复器材, 设备 的 种类和数 量 宜 能满足社区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不同健康状况居民的需求。 5.3.3.2 健康社区工作小组应组织有关单位在社区配备健康检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在社区公共区域配备能实现身高、体重
27、、心率、血压、血糖、血脂等常见指标检测的健康检 查设备 ,社区居民应能通过 健康 检查设备的电脑触控菜单、人际交互界面等方式自主选择检 查项目,实现自助健康检查; DB4403/T 168 2021 7 疫病响应期间,在花园 小区、城中村、工业区、厂区或独栋住宅楼宇、办公楼宇和厂房等出 入口配备自动体温检 测设备。 5.3.3.3 健身、康复器材和体格检查设备应能实现用户识别、数据记录、数据存储、数据互联等大数 据管理功能。 5.3.3.4 健身、康复器材应能实时记录社区居民的运动数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运动 项目; 运动时长; 消耗能量; 心率; 其他。 5.3.3.5 健康 检查设备应能
28、实时记录社区居民的健康数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健康 检 查项目名称; 健康检查结果; 健康检查 时间。 5.3.4 智能 体质测定装备 5.3.4.1 健康社区 工作小组 应组织有关单位 在社区的公共区域 配置社区居民体质测试设施设备,设备 的 种类和数量 宜 能满足社区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不同健康状况居民的需求。 5.3.4.2 不同年龄段居民的 体质 测试 设备的 测试指标及指标 的评定和评级应 分别 符合 国民 体质测定 标准手册( 幼儿 部分) 学生 体质健康标准 国民 体质测定标准手册( 成年人 部分) 和 国民 体 质测定标准手册( 老年人 部分) 。 5.3.4.3 体质测试
29、设施设备应能实现用户识别、数据记录、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下载等大数据 管理功能。 5.3.4.4 社区居民应能通过体质测定设备的 人 机 交互 界面实现自助体质测试。 5.3.5 智能急救装备 5.3.5.1 健康社区 工作小组 应组织有关单位在社区的人员密集场所,交通枢纽(如机场、地铁车站、 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口岸等)的公共区域配备急救装备 。 5.3.5.2 健康社区工作小组应组织有关单位在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等养老服务场所,以及从事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险性作业的工作场所,配备至少包括自动体外除 颤仪、急救药品、急救设备、急救耗材的急救装备
30、,有条件的社区还可配置微型救护车、急救医疗器械。 5.3.5.3 急救装备一旦被使用,应能通过通信网络自动上传 使用情况 ,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信息 : 设 备的地理信息 ; 设备 使用时间; 设备 使 用人员。 5.3.6 智慧 药房 5.3.6.1 健康社区 工作小组 健康社区 工作小组 宜 组织有关单位 在 社区的公共场所配置 以下 设备: 常用非处方药 品 和防护用品 自动分拣系统 ; 常用 非处方 药品 和防护用品 。 5.3.6.2 智慧药房 应能 实现用户识别、数据记录、数据存储、数据互联等大数据管理功能,其 数据能 够实时与市卫生健康数据中心和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病人转诊
31、医疗机构共享和交换。 5.4 信息 系统建设要求 DB4403/T 168 2021 8 5.4.1 基本 要求 5.4.1.1 健康社区信息系统应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 智 慧健康服务 ; 智慧医疗服务 ; 智慧 综合管 理 。 5.4.1.2 健康社区信息系统 应能与以 下数据库 、 平台和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 交换 : 卫生健康行业基础数据库,包括但不限于: 全员人口库; 电子病历库 ;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库 ; 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数据库 ; 重大疾病防治专题数据库。 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信息系统和服务应用程序 ; 相关设施设备的信息系统 , 包括但不限于 : 社区配备的公共智能设施设备的信息
32、系统 ; 健身 、 康复器材和体格检查设备终端 信息系统; 居民个人健康管理设备的信息系统 ; 居民移动终端的信息系统 。 市网格管理等基层管理治理信息系统。 5.4.1.3 健康社区信息系统涉及居民个人 信息 的活动应符合 GB/T 35273 2017 的要求 。 5.4.2 智慧健康 服务 智慧健康服务应具备以下功能: 自主健康 教育 ,应 具备 以下 功能 : 能自主 订阅 健康 资讯; 能自主接受各类 健康教育活动通知。 健康档案 管理 :查询、实时 更新居民 电子 健康档案信息 ; 智慧 健康管理 :应 能 开展 健康 资讯 建议 定制 、 健康指标监测、健康管理 计划定制 、 健
33、康 信息 预警、居民健康水平评价等 个体化健康管理 活动 ; 远程 健康咨询 :能 实现 文字 、语音和图片的信息交互 ; 健康积分管理:能自主查询和 使用健康 积分;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管理,应 查询、更新、统计、分析和上报病媒生物监测信息、智能病媒生 物防治设施设备使用和管理信息; 职业病危害因素查询:能自主查询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依据职业病危害信息识别 职业危害 因素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置管理, 应 具备 以下 功能: 社区 应急物资 管理; 社区 应急队伍管理; 应急 预案管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宣传 报道和信息公示 。 缴费:社区 居民应
34、能通过网络 缴纳 社区健康服务的服务 费用。 DB4403/T 168 2021 9 5.4.3 智慧医疗 服务 智慧 医疗 服务应 具备 以下功能: 预约诊疗 ,通过网络 预约各级医疗 卫生 机构的科室或医生 ; 双向转诊 ,应 具备 以下 功能 : 具备转诊申请 、信息 记录 、信息传输、电子健康档案调阅的功能; 具备转诊资源查询 、数据 更新 、 统计分析等功能 。 远程会诊 ,具备 会诊申请 、 病历信息采集 、 专家会诊 、电子健康档案 信息调阅 、 会诊结果 传 输、 音频 处理与 传输 等 功能 ; 智慧家庭病床服务 ,具备 DB4403/T 42 2020 中第 6.3 条要求
35、的功能 ; 识别 电子 处方 , 并 触发 药品自动分拣系统 和 按处方 自助完成非处方类 药品 交易服务; 社区居民 应能 线上 提出非处方药 的 购买 和 配送需求 ; 药房 管理, 应 具备 药品和口罩 库存查询、 药品 库存 余量预 警 和数据 统计分析 功能; 智能 急救, 应具备急救 情况跟踪、数据 统计 分析 功能 。 5.4.4 智慧综合管理 社区 管理应具备以下功能: 社区 居民信息管理 ; 评价 、建议与投诉 , 社区居民应能通过网络 对健康社区的相关服务开展评价 、建议与投诉, 对 居(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 提出 建议 ; 健康社区建设成效监测与结果发布,应具备自主监
36、测健康社区建设成效、以及监测结果统计、 分析和发布的功能 。 DB4403/T 168 2021 10 参考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手册(幼儿部分) 3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手册(成年人部分) 5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手册(老年人部分) 6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7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8 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9 深圳市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 10 深圳市经济特区健康条例 11 “ 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 12 健康中国行动( 2019 2030年) 13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14 健康广东行动(
37、 2019-2030年) 15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做好 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工作的通知 粤卫基层函 2020 6号 16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健康深圳行动计划( 2017-2020年)的通知 17 深圳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 2020年社区健康服务监测评价方案的通知 18 深圳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推进智慧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卫计发 2018 14号 19 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强化行动方案 20 健康深圳办关于印发开展示范健康社区建设( 2020)十项倡议的通知 健康深圳办 2020 1 号 21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的实施意见 深府 2020 25号 22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 23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居(村)民委员会公共卫生 委员会建设的通知 深卫健发 2021 2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