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220.99 CCS A 90 3304 浙江省嘉兴市 地方 标准 DB 3304/T 058 2021 新农村集聚点消防设施配置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firefighting facilities at new rural agglomerations 2021 - 02 - 09 发布 2021 - 03 - 09 实施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304/T 058 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2、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嘉兴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方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嘉兴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嘉兴市凌鼎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钱叶秋、张俊、沈健健、陆鼎超、王秋生、江萍、盛杰、沈玉清、徐斌、朱慧、 王道祥、贺炯怡、周海均、荀毅。 DB 3304/T 058 2021 1 新农村集聚点消防设施配置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农村集聚点消防设施配置的基本要求、设置要求、管理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经过拆迁、搬迁后按照一定规划要求建设的独幢或联排的农村住房。 2 规范性引用文
3、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0039 农村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新农村集聚点 经过拆迁、搬迁后按照一定规划要求建设的独幢或联排的农村住房。 4 基本要求 新农村集聚点的分类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新农村集聚点的分类 类别 一类 二类 三类 住户数量 200 50 199 10 49 三类新农村集聚点消防设施配置符合下列要求: 居民家庭应配置
4、不少于 2 具 2kg 的 ABC 型干粉灭火器,并符合 GB 50140 的有关规定; 特殊人群的住所应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如“空巢老人”和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 宜设置消防车通道。 二类新农村集聚点消防设施配置应满足本文件 4.2 的规定,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不宜设置室外消火栓且毗邻水源的,应设置消防取水口。 宜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或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分户式智能充电装置。 DB 3304/T 058 2021 2 一类新农村集聚点消防设施配置应满足本文件 4.3 的规定,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应设置消防器材集中配置点; 应设置应急广播系统,在紧急情况下发出警
5、报和指令; 宜因地制宜建立微型消防站,见附录 A。 5 设置要求 消防车道 5.1.1 车道的设置应符合 GB 50039 3.0.11 的规定。 5.1.2 宜设置消防车通道视频监控系统,确保车道畅通不被占用。 5.1.3 任一住户至消防车道的距离不超过 80m。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5.2.1 应设置专用配电箱,进线为专用回路。每一分支回路连接的充电插座不宜超过 5 个。 5.2.2 应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充电异常自动断电、电池故障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剩余电 流保护等功能。 5.2.3 应设有室外遮雨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室外消火栓系统 5.3.1 室外消火栓处应设置消防器材箱
6、,内置不少于三盘水带、一支水枪、一把消防专用扳手。 5.3.2 消火栓给水出口压力不应低于 0.14Mpa,压力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压措施。 5.3.3 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m,间距不应大于 120m,同时做好保温措施。 5.3.4 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的管径不应小于 100mm。 消防取水口 5.4.1 取水口处应设置格栅或过滤等措施,防止漂浮物、悬浮物等物质 堵塞消防水泵。 5.4.2 取水口应布置在合理位置并设立明显的标识,确保完好有效。 消防器材集中配置点 5.5.1 每 200 户应设置一个。 5.5.2 应选取合理位置,方便取用,可覆盖周边住户。如设置在门
7、卫、值班室等显眼易取位置,也可 单独在室外设置。 5.5.3 配置点内应设不少于 2 把水枪、 4 盘水带、 4 具 4kgABC 型干粉灭火器、 2 个强光照明灯、 1 把消 防斧和 1 把绝缘剪断钳。 应急广播系统 5.6.1 扬声器应均匀、分散地布置,确保播放声音在任一户清晰可辨。 DB 3304/T 058 2021 3 5.6.2 应设置辖区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6 管理要求 确定专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 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宣传橱窗 。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组织居(村)民对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的使用进行专门培训。 加强电动自行
8、车充电的安全管理。 7 评价改进 符合性评价 根据本文件第 4章至第 6章的各项规定,确认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否达到文件的要求。 实施效果评价 通过验证、核实各项指标,确定文件实施效果达到的程度,并持续改进。 DB 3304/T 058 2021 4 A A 附录 A (规范性) 新农村集聚点微型消防站 建设要求 新农村集聚点微型消防站 建设要求 见表 A.1。 表 A.1 新农村集聚点微型消防站 建设要求 类别 配备内容 单位 数量 要求 选配 必配 消防车 小型消防车 辆 1 消防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 辆 任选其一 灭火器材 水枪 把 5 根据实际配备水带 盘 4 消火栓扳手 把 4
9、ABC型干粉灭火器( 4kg以上 ) 个 10 机动消防泵 台 1 强光照明灯 个 2 梯子(单杠梯、拉梯、伸缩梯) 把 1 铁铤 把 2 个人防护装备 消防头盔 顶 6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套 6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双 6 消防安全腰带 条 6 消防手套 双 6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个 2 通讯器材 固定电话(值班室、寝室同号分机) 台 2 对讲机 台 2 人 员 站长 人 1 队员 人 5 注 1: 微型消防站人员应熟悉所在区域的道路、水源和基本情况,开展灭火 救援 演练 、 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熟练 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做好器材维护保养; 注 2: 微型消防站可充当一个消防器材配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