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200A 20 DB3212泰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B3212/T 1030-2021新 能 源 电 动 汽 车 充 电 系 统 节 能 技 术 规 范 2021-01-18 发 布 2021-01-20实 施泰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3212/T 1030-2021 I 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B/T 1.1-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 。本 文 件 由 泰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 泰 州 市 发 展 与 改 革 委 员 会 、
2、泰 州 市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 泰 州 市 计 量 测 试 院 、 国 网 江 苏 省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泰 州 供 电 公 司 、 中 国 电 力 科 学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等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陈 蓝 生 、 吴 丽 莉 、 李 波 、 唐 攀 攀 、 张 晶 、 耿 德 霁 、 梁 盛 、 韩 忠 。 DB3212/T 1030-2021 1 新 能 源 电 动 汽 车 充 电 系 统 节 能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电 动 汽 车 充 电 系 统 节 能 技
3、术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以 及 充 电 设 备 、 充 电 电 缆 、 辅 助 设 备 、 电动 汽 车 与 电 网 互 动 等 节 能 相 关 技 术 要 求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泰 州 市 新 能 源 电 动 汽 车 传 导 式 充 电 系 统 节 能 评 价 工 作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4、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文 件 。GB/T 29317 电 动 汽 车 充 换 电 设 施 术 语 GB/T 18487.1 电 动 汽 车 传 导 充 电 系 统 第 1 部 分 : 通 用 要 求 GB/T 29781 电 动 汽 车 充 电 站 通 用 要 求 GB 50966 电 动 汽 车 充 电 站 设 计 规 范 GB/T 20234.1 电 动 汽 车 传 导 充 电 用 连 接 装 置 第 1 部 分 : 通 用 要 求 GB/T 20234.2 电 动 汽 车 传 导 充 电 用 连 接 装 置 第 2 部 分 : 交 流 充
5、 电 接 口 GB/T 20234.3 电 动 汽 车 传 导 充 电 用 连 接 装 置 第 3 部 分 : 直 流 充 电 接 口 NB/T 33001 电 动 汽 车 非 车 载 传 导 式 充 电 机 技 术 条 件 NB/T 33002 电 动 汽 车 交 流 充 电 桩 技 术 条 件 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充 电 系 统 charging system 由 充 电 站 内 的 所 有 充 电 设 备 、 电 缆 及 相 关 辅 助 设 备 组 成 的 系 统 。3.2 充 电 设 备 charging equipmen
6、t与 电 动 汽 车 或 动 力 蓄 电 池 相 连 接 , 并 为 其 提 供 电 能 的 设 备 , 包 括 非 车 载 充 电 机 、 交 流 充 电 桩 等 设 备 。3.3 蓄 电 池 管 理 系 统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简 称 BMS)实 现 管 理 电 池 的 利 用 率 , 防 止 电 池 出 现 过 度 充 电 和 过 度 放 电 等 状 况 的 系 统 。3.4 充 电 终 端 charging terminal电 动 车 充 电 时 , 操 作 或 使 用 人 员 需 要 面 对 和 操 作 的 、 充 电 柜 的 一 个 组 成 部 分
7、 , 一 般 由 充 电 器 和 人 机交 互 界 面 组 成 , 也 可 包 含 计 量 、 通 信 、 控 制 等 部 件 。3.5 待 机 模 式 standby mode当 无 充 电 需 求 和 人 员 操 作 时 , 充 电 桩 仅 保 留 后 台 通 信 、 状 态 指 示 灯 等 基 本 功 能 的 状 态 。 3.6 待 机 功 耗 standby power充 电 桩 处 于 待 机 模 式 的 输 入 功 率 , 称 为 待 机 功 耗 。 DB3212/T 1030-2021 2 3.7 恒 功 率 constant power充 电 机 输 出 功 率 维 持 在 恒
8、 定 值 的 状 态 。3.8 效 率 efficiency输 出 与 输 入 能 量 之 比 。3.9 加 权 总 效 率 weighted overall efficiency在 某 一 输 出 电 流 下 , 非 车 载 充 电 机 在 不 同 输 出 电 压 下 的 加 权 效 率 之 和 , 其 权 重 系 数 由 泰 州 地 区 充 电需 求 特 点 而 确 定 。3.10充 电 连 接 装 置 connection set for charging电 动 汽 车 充 电 时 , 连 接 电 动 汽 车 和 电 动 汽 车 供 电 设 备 的 组 件 , 除 电 缆 外 , 还 可
9、 能 包 括 供 电 接 口 、 车辆 接 口 、 线 上 控 制 盒 和 帽 盖 等 部 件 。 3.11有 序 充 电 coordinated charging有 序 充 电 是 在 满 足 电 动 汽 车 充 电 需 求 的 前 提 下 , 运 用 有 效 的 经 济 或 技 术 措 施 引 导 、 控 制 电 动 汽 车 的充 电 行 为 , 对 电 网 负 荷 曲 线 进 行 削 峰 填 谷 。3.12有 序 充 电 设 备 coordinated charging equipment具 备 充 电 功 率 调 整 和 控 制 能 力 , 根 据 接 收 的 能 源 路 由 器 指
10、令 , 实 现 充 电 启 动 、 停 止 、 功 率 调 节 等 操 作 ,具 备 交 流 充 电 或 直 流 充 电 的 基 本 功 能 。4 基 本 要 求4.1 为 贯 彻 国 家 节 能 法 律 法 规 和 方 针 政 策 , 提 高 电 动 汽 车 充 电 用 能 水 平 , 在 满 足 充 电 运 营 安 全 、 确 保服 务 质 量 的 前 提 下 , 使 充 电 系 统 做 到 安 全 适 用 、 技 术 先 进 、 经 济 合 理 、 确 保 质 量 、 管 理 方 便 , 制 定 本 标准 。4.2 充 电 系 统 的 节 能 工 作 , 在 满 足 使 用 要 求 的
11、同 时 , 还 应 为 施 工 安 装 、 操 作 管 理 、 维 修 检 测 以 及 安 全 保 护 等 提 供 便 利 条 件 。4.3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充 电 系 统 节 能 技 术 的 基 本 要 求 。 充 电 系 统 节 能 工 作 应 执 行 本 标 准 外 , 尚 应 符 合 国 家及 行 业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 。 当 本 标 准 与 国 家 及 地 方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相 抵 触 时 , 应 按 国 家 及 地 方 法 律 法 规 的规 定 执 行 。5 基 本 构 成充 电 系 统 由 充 电 设 备 、 充 电 电 缆 、 相 关 辅 助 设
12、 备 等 部 分 组 成 。充 电 系 统 图 1 充 电 系 统 的 基 本 构 成充 电 设 备 非 车 载 充 电 机交 流 充 电 桩 充 电 电 缆 辅 助 设 备 供 配 电监 控 及 通 信 DB3212/T 1030-2021 3 6 充 电 设 备6.1 非 车 载 充 电 机6.1.1 一 般 要 求6.1.1.1 非 车 载 充 电 机 的 功 能 要 求 和 技 术 指 标 应 符 合 GB/T 18487.1、 NB/T 33001 相 关 规 定 。6.1.1.2 充 电 机 进 线 端 宜 安 装 交 流 接 触 器 。 待 机 时 , 采 用 断 开 主 回 路
13、 交 流 接 触 器 方 式 降 低 待 机 功 耗 。6.1.1.3 充 电 机 待 机 时 , 应 仅 保 留 其 后 台 通 讯 、 状 态 指 示 灯 等 基 本 功 能 的 状 态 。 充 电 机 的 待 机 功 耗 不应 大 于 ( 35+15*N) W。 注 : N表 示 车 辆 接 口 数 量 。6.1.1.4 充 电 机 宜 具 备 恒 功 率 输 出 特 性 , 恒 功 率 值 得 大 小 和 恒 功 率 输 出 电 压 范 围 由 运 营 商 和 厂 家 协 商一 致 。6.1.1.5 充 电 机 宜 具 有 功 率 控 制 功 能 , 由 上 级 监 控 系 统 或 充
14、 电 机 设 置 当 前 最 大 输 出 功 率 。 且 最 大 输 出功 率 误 差 的 绝 对 值 不 应 大 于 2%。6.1.1.6 充 电 机 功 率 输 出 , 宜 尽 量 减 少 模 块 开 机 数 量 , 减 少 功 率 。6.1.1.7 散 热 风 机 、 辅 热 、 除 湿 等 设 备 的 投 切 运 行 宜 根 据 桩 内 环 境 调 节 , 避 免 电 能 的 浪 费 。 6.1.1.8 带 显 示 或 背 光 广 告 屏 的 非 车 载 充 电 机 应 具 有 亮 度 调 节 功 能 , 根 据 外 部 光 线 强 度 调 节 显 示 屏 或背 光 亮 度 。6.1.
15、1.9 对 具 有 射 频 器 件 的 非 车 载 充 电 机 , 射 频 器 件 在 未 工 作 时 , 应 降 低 发 射 功 率 及 频 次 。6.1.2 效 率 及 功 率 因 数6.1.2.1 充 电 机 效 率在 额 定 输 入 电 压 下 , 充 电 机 效 率 应 符 合 表 1 的 要 求表 1 充 电 机 效 率实 际 输 出 功 率 P0/额 定 输 出 功 率 Pn 效 率20% P0/Pn 50% 90%50% P0/Pn 100% 94% 6.1.2.2 加 权 总 效 率指 定 电 流 下 , 按 照 泰 州 地 区 的 效 率 权 重 系 数 计 算 出 不 同
16、 充 电 电 压 加 权 总 效 率 , 见 下 列 公 式 ( 1) 。.(1)式 中 : ia 某 一 电 压 下 的 加 权 系 数 ;i 指 定 电 流 下 , 某 一 充 电 电 压 下 的 充 电 机 效 率 。充 电 机 按 照 此 技 术 条 件 测 试 计 算 的 加 权 总 效 率 , 其 值 均 应 不 低 于 91%。注 : 电 流 指 定 值 应 至 少 包 含 20%In、 50%In、 100%In三 个 点 , In为 额 定 输 出 电 流 值 。6.1.2.3 输 入 功 率 因 数在 额 定 输 入 电 压 下 , 充 电 机 输 入 功 率 因 数 应
17、符 合 表 2 的 要 求表 2 输 入 功 率 因 数 实 际 输 出 功 率 P0/额 定 输 出 功 率 Pn 输 入 功 率 因 数20% P0/Pn 50% 0.9550% P0/Pn 100% 0.98a 输 入 功 率 因 数 要 求 仅 适 用 于 交 流 供 电 充 电 机 。 N1i ii.a DB3212/T 1030-2021 4 6.2 交 流 充 电 桩6.2.1 交 流 充 电 桩 的 功 能 要 求 和 技 术 指 标 应 符 合 GB/T 18487.1、 NB/T 33002相 关 规 定 。6.2.2 交 流 充 电 桩 宜 满 足 有 序 充 电 桩 的
18、 功 能 要 求 。6.2.3 带 有 显 示 屏 的 交 流 充 电 桩 , 宜 具 有 待 机 模 式 。 待 机 时 , 应 仅 保 留 其 后 台 通 信 、 状 态 指 示 灯 等 基本 功 能 , 其 待 机 功 耗 不 应 大 于 ( 4+3*N) W。 注 : N表 示 车 辆 接 口 数 量 。6.2.4 在 额 定 输 入 电 压 、 交 流 桩 处 于 额 定 输 出 条 件 下 , 单 相 交 流 充 电 桩 输 入 端 的 功 率 与 输 出 端 的 功 率之 差 应 不 大 于 78W, 三 相 交 流 桩 充 电 桩 输 出 端 的 功 率 与 输 出 端 的 功
19、 率 之 差 应 不 大 于 90W。6.2.5 带 显 示 或 背 光 广 告 屏 的 交 流 充 电 桩 应 具 有 亮 度 调 节 功 能 , 根 据 外 部 光 线 强 度 调 节 显 示 屏 或 背 光亮 度 。6.2.6 对 具 有 射 频 器 件 的 交 流 充 电 桩 , 射 频 器 件 在 未 工 作 时 , 应 降 低 发 射 功 率 及 频 次 。7 充 电 电 缆7.1 非 车 载 充 电 机 和 交 流 充 电 桩 的 充 电 接 口 及 连 接 电 缆 应 符 合 GB/T 20234.1、 GB/T 20234.2、 GB/T 20234.3相 关 规 定 。7.
20、2 充 电 设 备 的 布 置 宜 靠 近 上 级 供 配 电 设 备 , 以 缩 短 供 电 电 缆 的 路 径 , 达 到 减 少 电 缆 电 能 损 耗 。7.3 充 电 设 备 的 布 置 应 便 于 车 辆 充 电 , 并 应 缩 短 充 电 输 出 电 缆 的 长 度 。7.4 除 了 电 缆 组 件 , 不 应 使 用 电 缆 加 长 组 件 或 二 次 电 缆 组 件 连 接 电 动 汽 车 和 电 动 汽 车 供 电 设 备 。7.5 采 用 分 体 式 的 非 车 载 充 电 机 , 应 尽 量 缩 短 整 流 柜 与 充 电 终 端 的 电 缆 的 长 度 。8 辅 助
21、设 备8.1 供 配 电8.1.1 供 配 电 应 安 全 、 可 靠 、 节 能 、 环 保 和 经 济 适 用 , 且 应 满 足 GB/T 29781、 GB 50966相 关 规 定 。 有条 件 时 可 采 用 光 伏 发 电 等 绿 色 能 源 作 为 补 充 电 源 。8.1.2 配 电 变 压 器 损 耗 应 低 于 电 力 变 压 器 能 效 限 定 值 及 能 效 等 级 ( GB24790) 中 规 定 的 能 效 限 定 值 。宜 采 用 非 晶 合 金 变 压 器 等 节 能 型 变 压 器 , 能 效 等 级 不 应 低 于 二 级 。8.1.3 配 电 柜 宜 选
22、 用 小 型 化 、 无 油 化 、 免 维 修 或 少 维 护 的 产 品 。 8.1.4 如 有 无 功 功 率 补 偿 装 置 , 宜 设 置 在 变 压 器 低 压 侧 , 补 偿 容 量 宜 按 最 大 负 荷 时 变 压 器 侧 功 率 因 数不 低 于 0.95。8.2 监 控 及 通 信8.2.1 充 电 监 控 系 统 实 现 对 充 电 设 备 运 行 和 充 电 过 程 的 监 视 、 保 护 、 控 制 、 管 理 和 事 故 情 况 下 的 紧 急处 理 , 以 及 数 据 的 存 储 、 显 示 和 统 计 。8.2.2 充 电 监 控 系 统 硬 件 、 软 件
23、的 配 置 应 满 足 系 统 基 本 功 能 要 求 和 性 能 指 标 , 保 证 系 统 运 行 的 实 时 性 、可 靠 性 、 稳 定 性 和 安 全 性 , 并 充 分 考 虑 可 维 护 性 、 可 扩 性 要 求 。8.2.3 通 信 系 统 应 贯 彻 国 家 和 地 方 节 能 政 策 , 采 用 有 利 于 节 约 能 源 的 设 备 、 材 料 和 运 营 模 式 , 应 合 理配 置 系 统 设 备 , 宜 采 用 结 构 简 单 、 设 备 配 置 少 的 系 统 。8.2.4 在 满 足 功 能 要 求 和 质 量 可 靠 的 前 提 下 , 通 信 系 统 设
24、备 应 选 用 高 效 节 能 的 数 字 化 产 品 , 降 低 通 信设 备 能 耗 值 。8.2.5 通 信 电 源 应 采 用 高 效 率 的 交 流 不 间 断 电 源 和 高 频 开 关 直 流 电 源 , 且 通 过 合 理 计 算 备 用 蓄 电 池 的容 量 , 减 少 无 效 的 充 放 电 损 耗 。 9 电 动 汽 车 与 电 网 互 动9.1 有 序 充 电 系 统9.1.1 有 序 充 电 系 统 应 包 括 有 序 充 电 桩 、 上 级 有 序 充 电 控 制 平 台 , 有 序 充 电 控 制 器 和 计 量 模 块 。9.1.2 有 序 充 电 系 统 应
25、具 有 数 据 采 集 、 数 据 存 储 、 负 荷 评 估 、 有 序 充 电 策 略 生 成 与 执 行 、 运 行 监 控 、充 电 结 算 、 信 息 通 信 安 全 防 护 功 能 。 DB3212/T 1030-2021 5 9.1.3 有 序 充 电 设 备 应 具 有 唤 醒 车 辆 恢 复 充 电 、 离 线 启 停 充 电 功 能 , 能 够 响 应 上 级 单 元 功 率 调 节 指 令 、执 行 有 序 充 电 控 制 策 略 。 有 序 充 电 设 备 还 应 符 合 相 关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对 充 电 设 备 基 本 充 电 功 能 和 有序
26、充 电 功 能 的 有 关 规 定 。9.2 与 电 网 互 动9.2.1 参 与 电 动 汽 车 与 电 网 互 动 的 充 电 系 统 除 具 备 正 常 充 电 功 能 外 , 还 应 能 响 应 车 网 互 动 管 理 终 端 下发 的 放 电 控 制 命 令 , 具 备 放 电 功 能 , 具 体 技 术 要 求 应 符 合 NB/T 33021-2015第 7 章 相 关 规 定 。9.2.2 充 电 系 统 应 具 备 与 车 网 互 动 管 理 终 端 及 电 动 汽 车 通 信 交 互 功 能 , 通 信 方 式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宜 选 择4G/5G无 线 方 式 、
27、 CAN总 线 、 RS485、 蓝 牙 等 。9.2.3 充 电 系 统 应 能 接 收 车 网 互 动 管 理 终 端 下 发 的 功 率 调 节 和 启 停 控 制 命 令 , 并 对 设 备 进 行 启 停 控 制和 充 放 电 功 率 调 整 。 A DB3212/T 1030-2021 6 附 录 A( 规 范 性 )效 率 权 重 系 数A.1 影 响 充 电 效 率 的 因 数直 流 充 电 过 程 中 , 影 响 充 电 转 化 效 率 的 主 要 因 数 有 :a) 充 电 机 本 身 性 能 如 充 电 模 块 输 出 特 性 、 充 电 功 率 调 配 策 略 ;b) 额 定 电 压 及 充 电 需 求 状 态 : 输 出 电 压 以 及 输 出 电 流 ;c) 设 备 运 行 的 环 境 温 度 。A.2 效 率 权 重 系 数依 据 电 动 汽 车 充 电 电 压 需 求 主 要 分 布 特 征 。 不 同 电 压 下 的 权 重 占 系 数 参 考 值 见 下 表 。表 A.1 效 率 权 重 系 数 参 考 值 电 压 测 试 点 /V 200 300 400 500 600 700权 重 系 数 0.1 0.2 0.2 0.2 0.2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