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53/T 10432021 复合矿物掺合料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 2021 - 05 - 25 发布 2021 - 08 - 25 实施 ICS 93.080.20 CCS P 25 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3/T 10432021 I 目 次 前言 . . III 引言 . . V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2 4 原材料 . . 3 5 配合比设计 . . 7 6 混凝土生 产与施工 . . 8 7 质量检验 . . 9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复合矿物掺合料流动度比和抗压强度比试验方法 . 12 附
2、录 B(规范性附录) 复合矿物掺合料含水量试验方法 . 14 DB53/T 10432021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交投集团 投资有限公司、云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蒋鹤、李国锋、周永祥、李树繁、姬勇刚、李昌洲、李佳佳、高超、刘跃
3、成、 严恒、王小明、高金平、业海、王晶、贺阳、夏京亮、王祖琦、王晓东、叶六地、黑继伟、朱叶钧、 李立新、葛泓辰、袁刚。 DB53/T 10432021 V 引 言 近年来,云南地区大规模的高速公路、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工程建设对混凝土需求量巨大。大量的研 究与工程应用表明:合理利用矿物掺合料,是改善混凝土拌合物黏度、提高混凝土力学和耐久性能、发 展高性能混凝土的重要技术途径,具有显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而云南省大部分地区缺乏粉煤灰 和矿渣粉等优质的传统矿物掺合料,造成某些工程中不得不只单纯采用水泥作为胶凝材料来配制混凝 土,一方面增加了成本,另一方面,过多的水泥用量造成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差、水化
4、热高、收缩大,增 加了混凝土结构和构件的开裂风险及其他耐久性隐患。 复合化是矿物掺合料近年来也将是今后一个十分重要的发展方向。通过复合化手段,可以通过不同 物料之间的协同效应提高掺合料的性能和应用效果,还能通过区域内多种资源的搭配使用,有效解决资 源紧缺的问题。 复合矿物掺合料在国内已经有多年的研究与应用,建工行业标准混凝土用复合掺合料(JG/T 486-2015),从产品标准的角度规定了复合掺合料的相关技术要求,对我国掺合料的生产和应用技术发 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由于掺合料具有显著的地域特点,加之建工、交通等行业的差异,针对云南地区 的资源禀赋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一部能够指导和规范复合矿物掺
5、合料在混凝土中应用的地方性标准, 有利于复合矿物掺合料这一新的技术方向在云南工程建设中的发展和应用,以达到提质增效、促进可持 续发展的目的。 DB53/T 10432021 1 复合矿物掺合料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复合矿物掺合料的原材料、配合比设计、生产与施工、质量检验。 本文件适用于复合矿物掺合料在公路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混凝土中的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6、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 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 6645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T 10247 粘度测量方法 GB/T 14684 建设用砂 GB/T 14685 建设用卵石、碎石 GB/T 14902 预拌混凝土 GB/T 17671 水泥胶
7、砂强度试验(ISO法) GB/T 1804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18736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 GB/T 204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 GB 23439 混凝土膨胀剂 GB/T 2675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电炉磷渣粉 GB/T 27690 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 GB/T 30190 石灰石粉混凝土 GB/T 32196 混凝土防腐阻锈剂 GB/T 50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 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164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96 大体
8、积混凝土施工标准 DB53/T 10432021 2 GB 5066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JC 474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JC/T 729 净浆搅拌机 JGJ 5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T 104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T 193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 JGJ/T 281 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T 566 混凝土和砂浆用天然沸石粉 JG/T 568 高性能混凝土用骨料 JT/T 993 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用天然火山灰质材料 JTG/T 3650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YB/T 022 用于水泥中的钢渣 YB/T 4229
9、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硅锰渣粉 YB/T 4230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锂渣粉 T/ASC 01 水泥和混凝土用镍铁渣粉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矿物掺合料 mineral admixture 以硅、铝、钙等一种或多种氧化物为主要成分,具有规定细度,掺入混凝土中能改善混凝土性能的 粉体材料。 注:矿物掺合料可分为活性矿物掺合料和惰性矿物掺合料。 3.2 复合矿物掺合料 compound mineral admixture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矿物掺合料,按一定比例混合均匀的粉体材料;或由本标准所列的两种或两种 以上的矿物原料, 按一定比例混合后, 必要时可掺加适量石膏
10、和助磨剂, 再粉磨至规定细度的粉体材料。 3.3 降黏型复合矿物掺合料 viscosity reducing composite mineral admixture 能够降低混凝土拌合物黏度的复合矿物掺合料。 3.4 防腐型复合矿物掺合料 anticorrosive composite mineral admixture 能够提高硬化混凝土防腐性能的复合矿物掺合料。 3.5 早强型复合矿物掺合料 early strength composite mineral admixture 能够提高混凝土早期强度的复合矿物掺合料。 DB53/T 10432021 3 3.6 胶凝材料 c ementit
11、ious materials 用于配制混凝土的水泥与矿物掺合料(含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总称。 4 原材料 4.1 复合矿物掺合料组分要求 4.1.1 粉煤灰应符合 GB/T 1596 的规定。 4.1.2 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 GB/T 18046 的规定;粒化高炉矿渣应符合 GB/T 203 的规定。 4.1.3 硅灰应符合 GB/T 27690 的规定。 4.1.4 磨细火山灰或火山渣应符合 JT/T 993 的规定。 4.1.5 石灰石粉应符合 GB/T 30190 的规定。 4.1.6 粒化电炉磷渣粉应符合 GB/T 26751 的规定;粒化电炉磷渣应符合 GB/T 6645 的规定。
12、4.1.7 钢渣粉应符合现行 GB/T 20491 的规定;钢渣应符合 YB/T 022 的规定。 4.1.8 偏高岭土应符合 GB/T 18736 的规定。 4.1.9 镍铁渣粉应符合 T/ASC 01 的规定。 4.1.10 沸石粉应符合 JG/T566 的规定。 4.1.11 硅锰渣粉应符合 YB/T 4229 的规定。 4.1.12 锂渣粉应符合 YB/T 4230 的规定。 4.1.13 掺用本规程以外的矿物掺合料或其原料时,应经过试验验证满足本标准要求后,方可作为复合 矿物掺合料的原材料使用。 4.2 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技术要求 4.2.1 复合矿物掺合料可分为普通型复合矿物掺合料、
13、降黏型复合矿物掺合料、防腐型复合矿物掺合 料、早强型复合矿物掺合料。 4.2.2 普通型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普通型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指标 普通型 项目 级 级 级 试验方法 细度(45 m筛余) (质量分数)/% 12 25 30 按 GB/T 1345 a 进行 流动度比/% 105 100 95 按附录 A 进行 7 d 80 70 65 抗压强度比(%) 28 d 90 75 70 按附录A进行 含水量(质量分数)/% 1.0 按附录 B 进行 氯离子含量(质量分数)/% 0.06 按 GB/T 176 进行 三氧化硫含量(质量分数)/% 3.5 按
14、GB/T 176 进行 沸煮法 c 合格 按 GB/T 1346 进行 安定性 b 压蒸法 d 压蒸膨胀率0.50% 按 GB/T 750 进行 DB53/T 10432021 4 表 1 (续) 普通型 项目 级 级 级 试验方法 碱含量 e 按 GB/T 176 进行 a 当复合矿物掺合料组分中含有硅灰、偏高岭土、沸石粉时,按水筛法进行; 将 复合矿物掺合料与符合 GSB14-1510 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或合同约定水泥按质量比 3:7 混合均匀; 针 对以 C 类粉煤灰、钢渣或钢渣粉中一种或几种为组分的复合矿物掺合料; 针 对以钢渣或钢渣粉为组分的复合矿物掺合料; 用 于计算混凝土中的
15、总碱含量。复合矿物掺合料碱含量应为各组分的碱含量之和:粉煤灰和火山灰及火山渣的碱含量可用 实测 Na 2Oeq值的 1/6 计算,硅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的碱含量可用实测 Na 2Oeq值的 1/2 计算,其他组分的碱含量可按实测 Na2Oeq值计算,其中 Na 2Oeq值按 Na 2O+0.658K2O 计算。 4.2.3 降黏型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降黏型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指标 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细度(45 m筛余) (质量分数)/% 12 按 GB/T 1345 中水筛法进行 流动度比/% 100 按附录 A 进行 黏度比/% 65 按附录 C 进行
16、 7 d 抗压强度比/% 28 d 90 按附录 A 进行 含水量/% 1.0 按附录 B 进行 氯离子含量(质量分数)/% 0.06 按 GB/T 176 进行 三氧化硫含量(质量分数)/% 3.5 按 GB/T 176 进行 沸煮法 b 合格 按 GB/T 1346 进行 安定性 a 压蒸法 c 压蒸膨胀率不大于0.50% 按 GB/T 750 进行 碱含量 d 按 GB/T 176 进行 a 将复合矿物掺合料与符合 GSB14-1510 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或合同约定水泥按质量比 3:7 混合均匀; 仅 针对以 C 类粉煤灰、钢渣或钢渣粉中一种或几种为组分的复合矿物掺合料; 仅 针对以
17、钢渣或钢渣粉为组分的复合矿物掺合料; 用 于计算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复合矿物掺合料碱含量应为各组分的碱含量之和:粉煤灰和火山灰及火山渣的碱含量可用 实测 Na 2Oeq值的 1/6 计算,硅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的碱含量可用实测 Na 2Oeq值的 1/2 计算,其他组分的碱含量可按实测 Na2Oeq值计算,其中 Na 2Oeq值按 Na 2O+0.658K2O 计算。 4.2.4 防腐型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 防腐型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指标 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细度(45 m筛余) (质量分数)/% 12 按 GB/T 1345 中水筛法进行 黏度比 a /%
18、 65 按附录 C 进行 3d 7 d 抗压强度比/% 28 d 100 按 8076 规定的方法进行 DB53/T 10432021 5 表 3 (续) 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收缩率比/% 110 按 8076 规定的方法进行 氯离子渗透系数比/% 85 硫酸盐侵蚀系数比/% 115 按 GB/T 31296 进行 含水量(质量分数)/% 1.0 按附录 B 进行 氯离子含量(质量分数)/% 0.06 按 GB/T 176 进行 三氧化硫含量(质量分数)/% 3.5 按 GB/T 176 进行 沸煮法 c 合格 按 GB/T 1346 进行 安定性 b 压蒸法 d 压蒸膨胀率不大于 0.
19、50% 按 GB/T 750 进行 碱含量 e 按 GB/T 176 进行 a 仅针对用于配制水下灌注桩等自密实混凝土,需要降低混凝土拌合物黏度的复合矿物掺合料; 将 复合矿物掺合料与符合 GSB14-1510 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或合同约定水泥按质量比 3:7 混合均匀; 仅 针对以 C 类粉煤灰、钢渣或钢渣粉中一种或几种为组分的复合矿物掺合料; 仅 针对以钢渣或钢渣粉为组分的复合矿物掺合料; 用 于计算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复合矿物掺合料碱含量应为各组分的碱含量之和:粉煤灰和火山灰及火山渣的碱含量可用 实测 Na 2Oeq值的 1/6 计算,硅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的碱含量可用实测 Na 2O
20、eq值的 1/2 计算,其他组分的碱含量可按实测 Na2Oeq值计算,其中 Na 2Oeq值按 Na 2O+0.658K2O 计算。 4.2.5 早强型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4 早强型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指标 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细度(45 m筛余) (质量分数)/% 12 按GB/T 1345中水筛法进行 流动度比/% 90 按附录A进行 游离氧化钙含量/% 1.0 按GB/T 176进行 MgO含量/% 14.0 按GB/T 176进行 3 d 抗压强度比/% 28 d 100 按附录 A 进行 含水量(质量分数)/% 1.0 按附录B进行 氯离子含量(质
21、量分数)/% 0.06 按GB/T 176进行 三氧化硫含量(质量分数)/% 3.5 按GB/T 176进行 沸煮法 b 合格 按 GB/T 1346 进行 安定性 a 压蒸法 c 压蒸膨胀率不大于 0.50% 按 GB/T 750 进行 碱含量 d 按 GB/T 176 进行 a 将复合矿物掺合料与符合 GSB14-1510 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或合同约定水泥按质量比 3:7 混合均匀; 仅 针对以 C 类粉煤灰、钢渣或钢渣粉中一种或几种为组分的复合矿物掺合料; 仅 针对以钢渣或钢渣粉为组分的复合矿物掺合料; 用 于计算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复合矿物掺合料碱含量应为各组分的碱含量之和:粉煤灰
22、和火山灰及火山渣的碱含量可用 实测 Na 2Oeq值的 1/6 计算,硅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的碱含量可用实测 Na 2Oeq值的 1/2 计算,其他组分的碱含量可按实测 Na2Oeq值计算,其中 Na 2Oeq值按 Na 2O+0.658K2O 计算。 4.3 复合矿物掺合料的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 DB53/T 10432021 6 4.3.1 出厂前按同种类、同等级进行编号和取样,按每 200 t 为一批次。 4.3.2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散装复合矿物掺合料的取样,应从每批 1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每份不应少于 1.0 kg, 混合搅拌均匀,用四分法缩
23、取出比试验需要量约大一倍的试样量; b) 袋装复合矿物掺合料的取样,应从每批中任抽 10 袋,从每袋中各取等量试样一份,每份不应 少于 1.0kg,混合搅拌均匀,用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需要量约大一倍的试样量; c) 检验样品应留样封存,并保留至少 6 个月。当有争议时,对留样进行复检或仲裁检验。 4.3.3 出厂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普通型复合矿物掺合料的出厂检验项目包括表 1 中的细度、流动度比、抗压强度比、含水量、 氯离子含量、三氧化硫,对于以 C 类粉煤灰、钢渣或钢渣粉中一种或几种为组分的复合矿物掺 合料,还应包含沸煮法安定性试验。 b) 降黏型复合矿物掺合料的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表
24、2 中的细度、 流动度比、 黏度比、 抗压强度比、 含水量、氯离子含量、三氧化硫,对于以 C 类粉煤灰、钢渣或钢渣粉中一种或几种为组分的复 合矿物掺合料,还应包含沸煮法安定性试验。 c) 防腐型复合矿物掺合料的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表 3 中的细度、抗压强度比、收缩率比、氯离子 渗透系数比、含水量、氯离子含量、三氧化硫含量;对于用于配制水下灌注桩等自密实混凝土, 需要降低混凝土拌合物黏度的复合矿物掺合料,应包含黏度比;对于以 C 类粉煤灰、钢渣或钢 渣粉中一种或几种为组分的复合矿物掺合料,还应包含沸煮法安定性试验。 d) 早强型复合矿物掺合料得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表 4 中的细度、 流动度比、 游离
25、氧化钙含量、 MgO 含量、抗压强度比、含水量、氯离子含量、三氧化硫含量,对于以 C 类粉煤灰、钢渣或钢渣粉 中一种或几种为组分的复合矿物掺合料,还应包含沸煮法安定性试验。 4.3.4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 4.2 节的全部要求,碱含量应由生产厂家根据原材料实测值及原材料比例 进行加权换算后提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时,每年检验一次; 原材料来源、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和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4.3.5 判定规则: a) 出厂检验符合本标准出厂检验要求时,判为出厂检验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允 许在同一批次中重新
26、取样, 对不合格项进行试验复检。 复检结果均合格时, 判为出厂检验合格; 当仍有一组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判为出厂检验不合格。复检不合格时,应根据复检结果降 级使用或不使用。 b) 型式检验符合本标准型式检验要求时,判为型式检验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允 许在同一批次中重新取样, 对不合格项进行试验复检。 复检结果均合格时, 判为型式检验合格; 当仍有一组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 4.3.6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检验项目、复合矿物掺合料组分及其含量范围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 求。当用户需要时,生产厂应在复合矿物掺合料发出之日起 11d 内寄发 28d 龄期以内的各项
27、试验结果。 28d 龄期的技术指标应在复合矿物掺合料发出之日起 35d 内补报(防腐型复合矿物掺合料硫酸盐侵蚀系 数比应在复合矿物掺合料发出之日起 125d 内补报)。 4.4 混凝土其他原材料 4.4.1 水泥应符合 GB 175 规定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DB53/T 10432021 7 4.4.2 当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市政工程时, 砂石骨料应符合 JG/T 568 的规定; 当用于公路工程时, 砂石骨料应符合 JTG/T 3650 的相关规定;当用于其他工程时,砂石骨料应符合 GB/T 14684、GB/T 14685 的规定。 4.4.3 外加剂应符合 GB 8076
28、和 GB 50119 的规定;混凝土膨胀剂应符合 GB 23439 的规定;混凝土防 水剂应符合 JC 474 的规定;外加剂与复合矿物掺合料、水泥的适应性应经试验验证。 4.4.4 混凝土拌合用水和施工用水应符合 JGJ 63 的规定。 5 配合比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掺加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配合比应满足混凝土施工性能要求,混凝土强度以及其他力学性 能和耐久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1.2 掺加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 JGJ 55 的规定。 5.2 配合比设计原则 5.2.1 复合矿物掺合料的种类和掺量,应根据复合矿物掺合料本身的品质,结合混凝土其他参数、工
29、程性质、所处环境等因素,宜按下列原则选择确定: a) 混凝土的浇筑温度与气温较高、 混凝土强度验收龄期较长时, 复合矿物掺合料宜采用较大掺量; b) 对 C50 及以上强度等级混凝土,宜采用级或级普通型复合矿物掺合料; c) 对有抗腐蚀要求的混凝土时可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与防腐型复合矿物掺合料或普通型复合矿 物掺合料配制混凝土,并经试验验证满足防腐的要求; d) 对早期强度要求较高的梁板等混凝土构件, 宜采用早强型复合矿物掺合料或普通型复合矿物掺 合料配制混凝土,并经试验验证满足早强的要求; e) 对混凝土拌合物流变性要求较高的混凝土, 宜采用降黏型复合矿物掺合料或普通型复合矿物掺 合料配制混凝
30、土,并经试验验证满足混凝土拌合物流变性的要求。 5.2.2 复合矿物掺合料在混凝土中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时,钢 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宜符合表 5 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宜符合表 6 的规定。对大体积混凝土,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最大掺量可增加 5%。 表5 钢筋混凝土中复合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 最大掺量/% 项目 水胶比 采用硅酸盐水泥时 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时 0.40 55 45 复合矿物掺合料 a 0.40 45 35 0.40 45 35 粉煤灰 0.40 40 30 0.40 65 55 粒化高炉矿渣粉 0.40 55 45 硅灰 10
31、 10 磨细火山灰 30 20 石灰石粉 30 20 粒化电炉磷渣粉 30 20 DB53/T 10432021 8 表 5 (续) 最大掺量/% 项目 水胶比 采用硅酸盐水泥时 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时 钢渣粉 30 20 偏高岭土 10 10 镍铁渣粉 30 20 沸石粉 10 10 硅锰渣粉 25 15 锂渣粉 25 15 a 复合矿物掺合料各组分的掺量不宜超过任一组分单掺时的最大掺量;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 材掺量 20%以上的混合材量计入复合矿物掺合料。 表6 预应力混凝土中复合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 最大掺量/% 项目 水胶比 采用硅酸盐水泥时 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时 0.4
32、0 45 35 复合矿物掺合料 a 0.40 35 25 0.40 35 30 粉煤灰 0.40 25 20 0.40 55 45 粒化高炉矿渣粉 0.40 45 35 硅灰 10 10 磨细火山灰 20 10 石灰石粉 20 10 粒化电炉磷渣粉 20 10 钢渣粉 20 10 偏高岭土 10 10 镍铁渣粉 20 10 沸石粉 10 10 硅锰渣粉 20 10 锂渣粉 20 10 a 复合矿物掺合料各组分的掺量不宜超过任一组分单掺时的最大掺量;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 材掺量 20%以上的混合材量计入复合矿物掺合料。 5.2.3 对首次使用、使用间隔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配合比应进
33、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生产使用的原材料应与配合比设计一致; b) 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满足施工要求; c) 混凝土强度评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d) 混凝土耐久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混凝土生产与施工 DB53/T 10432021 9 6.1 生产 6.1.1 掺加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生产与施工应满足 GB/T 14902、GB 5 0164、GB 50666 的相关规定 (当用于公路工程行业时还应满足 JTG/T 3650 的相关规定)。 6.1.2 掺加复合矿物掺合料的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符合 GB 50496 的相关规定。 6.1.3 掺加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冬季施
34、工应符合 JGJ/T 104 的相关规定。 6.1.4 掺加复合矿物掺合料的高强混凝土应符合 JGJ/T 281 的相关规定。 6.1.5 复合矿物掺合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 的规定,并应每班检查 1 次。 表7 复合矿物掺合料计量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每盘计量允许偏差(%) 2 累计计量允许偏差(%) 1 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混凝土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差。 6.1.6 复合掺合料应采用与水泥相同的输送、计量方式加入。 6.1.7 复合矿物掺合料宜与水泥一起投料搅拌,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掺加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混 凝土拌合物应搅拌均匀,颜色一致;搅拌时间应由生产现场试
35、验确定。 6.2 施工 6.2.1 掺加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浇筑时不得漏振或过振,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6.2.2 掺加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 6.2.3 大面积暴露的水平构件、竖向构件及大体积构件宜根据构件尺寸、环境情况及施工条件确定养 护开始时间及养护时长。 6.2.4 大掺量复合矿物掺合料混凝土宜适当延长养护时长。 6.2.5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的保温保湿养护时间宜符合表 8 的规定。 表8 混凝土保持保温的最短养护时间 大气潮湿(RH50%),无风,无 阳光直射 大气干燥(20%RH50%),有风, 或阳光直射 大气极端干燥(RH20%),大风, 大温差 水
36、胶比 日平均气温T () 养护时间 (d) 日平均气温 T() 养护时间(d) 日平均气温T () 养护时间 (d) 5T10 21 5T10 28 5T10 56 10T20 14 10T20 21 10T20 45 0.45 T20 10 T20 14 T20 35 5T10 14 5T10 21 5T10 45 10T20 10 10T20 14 10T20 35 0.45 T20 7 T20 10 T20 28 6.2.6 掺加复合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蒸养制度应通过试验确定。 7 质量检验 7.1 原材料的进场验收和存储 DB53/T 10432021 10 7.1.1 复合矿物掺合料供
37、应单位应按每 200 t 为一批次出具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型式检验报 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7.1.2 出厂复合矿物掺合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应至少包括生产厂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复合矿物掺合 料的种类、等级、批号、数量、复合矿物掺合料组分及各组分比例。 7.1.3 对进场的复合矿物掺合料应按下列规定及时抽样检验: a) 复合矿物掺合料的取样频次和取样方法分别按照 4.3.1 节和 4.3.2 节进行。 b) 每批复合矿物掺合料的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型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检验项目应包括细度、流动度比、抗压强度比。 2) 降黏型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检验项目应包括细度、黏度比、抗压强度比。
38、3) 防腐型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检验项目应包括细度、氯离子渗透系数比;对于用于配制水下灌 注桩等自密实混凝土,需要降低混凝土拌合物黏度的复合矿物掺合料,应包含黏度比。 4) 早强型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检验项目应包括细度、流动度比、抗压强度比。 7.1.4 复合矿物掺合料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复合矿物掺合料的验收应按批进行; b) 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在同一批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 7.1.5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供需双方应将双方认可的样品签封,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 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7.1.6 不同厂家、种类、等级的复合矿物掺合料不得
39、混杂运输和存储,不得将复合矿物掺合料与其他 材料混杂,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应防止受潮、结块。 7.1.7 在运输、存储和使用时,应防止复合矿物掺合料对环境的污染。 7.1.8 复合矿物掺合料贮存期限不宜超过 6 个月;超过 6 个月时,使用前应按照 7.1.3 节进行复验。 7.1.9 其他混凝土原材料的进场验收应符合 GB 50204 的规定。 7.2 混凝土质量检验 7.2.1 掺加复合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质量检验项目应包括拌合物工作性能和硬化混凝土力学性能,有 耐久性或其他特殊要求时,还应测定耐久性或其他检验项目。 7.2.2 现场施工中对复合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坍落度进行检验时,每 4h 应
40、至少测定 1 次,其测定值允 许偏差应符合表 9 的规定。 表9 坍落度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目 技术要求 坍落度 40 5090 100 允许偏差(%) 10 20 30 7.2.3 混凝土拌合物的检验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混凝土坍落度检验取样频率应按 GB/T 50107 中规定的强度检验频率执行; b)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的凝结时间应至少检验 1 次; c)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的氯离子含量应至少检验 1 次。 7.2.4 掺加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应符合 GB/T 50107 的规定,其他力学性能检验应符 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DB
41、53/T 10432021 11 7.2.5 掺加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耐久性能检验评定,应符合 JGJ/T 193 的规定。 7.2.6 掺加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长期性能检验规则,可按 JGJ/T 193 中耐久性检验的有关规定执 行。 DB53/T 10432021 12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复合矿物掺合料流动度比和抗压强度比试验方法 A.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流动度比与抗压强度比试验方法。 A.2 仪器设备和材料 A.2.1 试验用仪器应采用GB/T 17671中所规定的试验用仪器。 A.2.2 试验用水泥应采用符合GSB14-1510强 度检验用水泥标
42、准样品或合同约定水泥。当有争议或仲裁 检验时,应采用符合GSB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 A.2.3 试验用砂应符合GB/T 17671规定的标准砂。 A.2.4 试验用水应采用自来水或蒸馏水。 A.2.5 复合矿物掺合料应采用受检的复合矿物掺合料。 A.3 试验室温湿度 试验室温度为20 2 ,相对湿度不低于50%。 A.4 试验步骤 A.4.1 确定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流动度比、抗压强度比的胶砂配合比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 胶砂配合比 复合矿物掺合料种类 胶砂种类 水泥/g 复合矿物掺合料/g 标准砂/g 加水量/mL 对比胶砂 4501 13505 2251 普通型 试
43、验胶砂 3151 1351 13505 2251 对比胶砂 4501 13505 2251 早强型、防腐型、降黏型 试验胶砂 4051 451 13505 2251 A.4.2 按照GB/T 17671的规定进行胶砂的搅拌。 A.5 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流动度比试验与计算 A.5.1 按照表A.1的胶砂配合比和GB /T 241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分别测定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的流 动度。 A.5.2 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流动度比按式(A.1)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 0 100 L F L .(A.1) DB53/T 10432021 13 式中: F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流动度比( %); L试验胶砂的流
44、动度( mm); L 0 对比胶砂的流动度( mm)。 A.6 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抗压强度比试验与计算 A.6.1 按照GB/T 17671的规定分别测定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相应龄期的抗压强度。 A.6.2 复合矿物掺合料各龄期的抗压强度比按式(A.2)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 0 100 t R A R . (A.2) 式中: A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抗压强度比( %); R t 受检胶砂相应龄期的抗压强度( MPa); R 0 对比胶砂相应龄期的抗压强度( MPa)。 DB53/T 10432021 14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复合矿物掺合料含水量试验方法 B.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复合
45、矿物掺合料的含水量试验方法。 B.2 仪器设备 B.2.1 烘箱:可控温度105 110 ,最小分度值不大于2 。 B.2.2 天平:量程不小于50 g,准确至0.01 g。 B.3 试验步骤 B.3.1 称取复合矿物掺合料试样约50 g,准确至0.01 g,倒入已烘干至恒量的蒸发皿中称量( m1) ,精 确至0.01 g。 B.3.2 将复合矿物掺合料试样放入105 110 烘干箱内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后称量( m0) ,准确至0.01 g。 B.4 结果计算 含水量按式(B.1)计算,精确至0.1%。 10 1 100 mm W m . (B.1) 式中: W含水量( %
46、); m 1 烘干前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 g); m 0 烘干后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 g)。 DB53/T 10432021 15 C 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复合矿物掺合料黏度比试验方法 C.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复合掺合料黏度比试验的方法。 C.2 仪器设备和材料 C.2.1 旋转黏度计:符合GB/T 10247 的规定,黏度范围为10m Pa s100000m Pa s。 C.2.2 搅拌机:符合JC/T 729规定的水泥净浆搅拌机。 C.2.3 圆模:上口直径36 mm,下口直径60 mm,高度60 mm,内壁光滑无暗缝的金属制品。 C.2.4 辅助工具:400 mm5 mm玻璃板、刮刀、卡尺、量筒和电子天平。 C.3 试验室温湿度 试验室温度为20 2 ,相对湿度不低于50%。 C.4 试验步骤 C.4.1 水泥净浆的配合比见表C.1,水泥和减水剂选用实际工程用水泥和减水剂,减水剂的用量以基准 水泥净浆的流动度达到200 mm10 mm时为准。 表 C.1 水泥净浆的配合比 单位为克 技术要求 项目 水泥 水 复合矿物掺合料 减水剂 基准组 500 100 0 净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