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 2021 - 05 - 25 发布 2021 - 08 - 25 实施 ICS 93.060 CCS R 04 云南省地方标准 53 DB53/T 10332021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3/T 10332021 I 目 次 前 言. . III 引 言. . I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3 5 监测项目 、频率及精度. . 3 5.1 一般规定. . 3 5.2 必测项目. . 3 5.3 选测项目. . 4 5.4 监控量测频率. . 4 5.5 测试精度. . 6 6 监测方法
2、 及断面布置. . 6 6.1 一般规定. . 6 6.2 洞内、外观察. . 7 6.3 拱顶下沉监测. . 7 6.4 周边位移监测. . 8 6.5 地表下沉监测. . 9 6.6 拱脚位移监测. . 10 6.7 边(仰 )坡位移监测. . 10 6.8 隧底隆起监测. . 10 6.9 爆破振动监测. . 11 6.10 结构 内力监测. . 11 6.11 接触 压力监测. . 12 6.12 锚杆 轴力、锚索拉力监测 . 12 6.13 围岩 内部位移监测. . 12 6.14 孔隙 水压力、水流量监测 . 13 6.15 小净 距、连拱隧道监测. . 13 7 控制基准 及数据
3、分析反馈. . 13 7.1 一般规定. . 13 7.2 控制基准. . 13 7.3 数据分析. . 14 7.4 监控量测预警. . 14 7.5 信息反馈. . 16 DB53/T 10332021 II 8 监测成果. .17 附录 A(资料 性附录) 监测记录表 .18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监控量测数据回归分析方法 .27 参 考 文 献. .29 DB53/T 10332021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
4、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3)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 铁西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玉楚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省公路科学技术研究院、 昭通市都香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航天工程物探检 测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交通运输局、长安大学。 主要起草人员:陈跃、吴华金、王萍、李俊锋、张卓、吴剑、刘庆丰、刘志强、刘庆志、邓 平、张润文、史金洪、宁锐、夏国邦、王若俊、汤斌、苏建坤、李万宝、曾健、朱向荣、范明坤、 李文龙、蓝斌、李斌、吴勇木
5、、肖涛、李士兵、冯红耀、王宪伟、丁勇、白志帅、钟安然、任志 华、文竞舟、吴兴孝、彭余华、叶飞、保雨含。 DB53/T 10332021 IV 引 言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 (交 办安监201818号),以及重庆市交委代交通运输部制定的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提升攻 关行动实施方案(渝交委路201894号)的分工安排,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联 合相关单位重点攻关隧道监控量测方法。 编写组在总结行业现有技术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联合攻关编制了公路隧道监控量测 技术规程,本规程旨在提升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管控能力,规范隧道监控量测方法。 DB53/T 10332021 1 公
6、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公路隧道监控量测基本要求、监测项目、频率及精度、监测方法及断面布置、 控制基准及数据分析反馈、监测成果等。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钻爆法新建和改扩建的公路隧道,采用其他工法施工的隧道工程可参照执 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 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157 地铁设计规范 CJJ 99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 JTJ
7、073.1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 JTG/T 3660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JTG H11 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JTG 5142 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 TB 10413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监控量测 monitoring measurement 隧道施工中对围岩、地表、支护结构的变形、受力和稳定状态,以及周边环境动态进行的经 常性观察和量测工作。 注: 改写Q/CR 9218-2015,术语定义2.0.1。 3.2 基准点 basic benchmark 建在稳定的岩土层或建(构)筑物上的经确认固定不动的点。 3.3
8、 DB53/T 10332021 2 必测项目 important monitoring items 为掌握隧道周边环境、围岩及支护工作状态,同时反映施工状态而进行的监控量测项目,分 为常规必测项目和特定条件下的必测项目。 3.4 选测项目 optional monitoring items 为深入掌握围岩稳定状态与支护效果,满足隧道科研、设计和施工等的特殊需求,在局部地 段进行的监控量测项目。 3.5 拱顶下沉 crown settlement 隧道拱顶测点的绝对沉降(量) 。 Q/CR 9218-2015,术语定义2.0.5 3.6 周边位移 convergence monitoring
9、隧道周边上两点间相对位置的变化,亦称净空收敛。 3.7 地表下沉 surface settlement 隧道开挖引起的地面高程变化。 3.8 隧底隆起 floor heave 隧道底板向上隆起的现象,亦称底鼓。 3.9 接触压力 contact pressure 围岩与初期支护间、两层支护间的压力。 3.10 控制基准 controlled value 针对各监测项目的监测数据变化量所设定的限值。 3.11 预警值 early warning value 针对监测项目以控制基准的一定比例计算或直接给定的警示值。 3.12 自动化监测 Automatic monitoring 利用自动化监测设备
10、获取测点的量测信息,并进行数据自动化分析及预警的监控量测工作。 4 基本要求 4.1 现场监控量测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现场情况调查; b) 编制实施方案; DB53/T 10332021 3 c) 断面选择、测点布置; d) 数据采集、分析与反馈; e) 提交监控量测成果。 4.2 监控量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工程概况; b) 监测目的和依据; c) 监测项目; d) 监测方法和精度; e) 监测仪器设备、元器件及人员的配备; f) 监测断面、基准点和监测点布设方法与保护要求,监测点布置示意图; g) 监测频率; h) 监测控制基准、预警等级、预警标准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11、 i) 监测信息采集、分析和处理要求; j) 监测信息报送制度; k) 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报告审核、应急预案及其他管理制度; l) 附件。 4.3 监控量测方案及变更应按项目管理程序 审批后实施。 4.4 应根据量测项目及测试精度选择量测仪器,宜选择简单适用、稳定可靠、操作方便、量程合 理的测试仪器。仪器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定和校准。 4.5 监控量测应建立严格的数据复核、审查制度,如有数据缺失或异常,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并做出详细记录。 4.6 监控量测应纳入施工工序管理并贯穿施工全过程,掌握围岩和支护的动态信息,及时反馈, 为信息化设计或变更设计提供依据,施工方应予以密切配合。 4.7
12、监控量测人员应经培训后上岗,掌握现场测试、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 4.8 监控量测资料应整理归档,并纳入竣工文件。 4.9 监控量测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 5 监测项目、频率及精度 5.1 一般规定 5.1.1 监控量测项目应根据围岩条件、支护参数、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及监控量测目的等确定, 分为必测项目、选测项目。 5.1.2 当现场地质情况或施工方法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监控量测项目和内容。 5.1.3 小净距、连拱隧道的监测项目应根据相关规范、设计要求、现场需求等综合确定。 5.2 必测项目 监控量测必测项目详见表1。 表1 监控量测必测项目 序号 项目 常用量测仪器 备注 1
13、常规必测 洞内外观察 现场观察、数码设备、罗盘仪 DB53/T 10332021 4 2 拱顶下沉 水准仪、全站仪、激光测距仪 3 周边位移 全站仪、收敛计、激光测距仪 4 项目 地表下沉 全站仪、水准仪 浅埋段 5 拱脚位移 全站仪、水准仪、激光测距仪 偏压、特殊地质段 6 边(仰)坡位移 全站仪、 GNSS 洞口段 7 隧底隆起 全站仪、水准仪 高地应力、富水、膨胀岩 地段 8 爆破振动 振动传感器、记录仪 小净距、连拱、接近地表 建筑物地段 9 特定条件 下必测项 目 周边建(构)筑物监 测 全站仪、水准仪、测缝计、倾角仪等 具体监测项目根据实际情 况确定 5.3 选测项目 选测项目应根
14、据设计要求,以及隧道断面形状、大小、埋深、围岩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支 护类型和参数、施工方法等综合确定。选测项目参见表2。 表2 监控量测选测项目 序号 项目 常用量测仪器 1 钢架内力 钢筋计、应变计 2 喷射混凝土应力 混凝土应变计 3 结构内力 二次衬砌内力 钢筋计、混凝土应变计 4 接触压力 压力盒 5 锚杆轴力 钢筋计 6 锚索拉力 锚索测力计 7 围岩内部位移 单点、多点位移计 8 孔隙水压力 渗压计 9 水流量 三角堰、流量计 5.4 监控量测频率 5.4.1 洞内、外观察中,影像资料、支护状态、影响范围内的地表建(构)筑物的描述每天应不 少于一次,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加大观察频率:
15、 a) 断层破碎带、富水段、软弱围岩段等复杂地质区段; b) 出现异常情况的地段。 5.4.2 拱顶下沉、周边位移和拱脚位移监控量测频率应根据测点距掌子面的距离、位移速率及监 测历时分别按表 3、表 4 和表 5 的要求确定,原则上采用较高的频率值。 表3 按距掌子面距离确定的监控量测频率 监测断面距掌子面水平距离 L( m) 监控量测频率 L 1B ( 1 次 2 次) /d DB53/T 10332021 5 1B L 2B 1次 /d 2B L 5B 次 /( 2d 3d) L 5B 次 /( 3d 7d) 注: L 为监测断面距掌子面水平距离, B 为隧道开挖宽度,下同。 表4 按位移
16、速率确定的监控量测频率 位移速率 v( mm/d) 监控量测频率 v 5 (2 次 3 次) /d 1 v 5 1 次 2 次) /d 0.5 v 1 1 次 /( 2d 3d) 0.2 v 0.5 1 次 /( 3d) v 0.2 1 次 /( 3d 7d) 表5 按监测历时确定的监控量测频率 监测断面历时( d) 监控量测频率 1 15 ( 1 次 2 次) /d 16 30 1 次 /2d 31 90 ( 1 次 2 次) /7d 90 ( 1 次 3 次) /30d 注: 监测历时从监测断面第一次监测时开始计算。 5.4.3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调整洞内监控量测频率: a) 围岩状态变化
17、或遇到不良地质; b) 支护状态明显变化; c) 施工关键工序变化; d) 监测数据异常或超过预警值。 5.4.4 地表下沉和边(仰)坡位移监控量测频率按表 6 的要求确定。 表6 地表下沉和边(仰)坡位移监控量测频率 监测断面距掌子面水平距离 L( m) 监控量测频率 L 2.5B ( 1 次 2 次) /d 2.5B L 5B 1 次 /( 2d 3d) L 5B 1 次 /( 3d 7d) 5.4.5 隧底隆起监测频率参考表 4 确定。 5.4.6 爆破振动监测频率参考 JTG/T 3660 执行。 5.4.7 选测项目监控量测频率应根据设计、施工要求以及必测项目反馈信息结果调整。 5.
18、4.8 各项监测作业持续时间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各项监测作业均应持续到变形基本稳定后 15 d20 d 结束; b) 对于膨胀性和挤压性围岩,位移速率没有减小趋势时,持续监测; c) 在变形未稳定时施做二次衬砌,根据设计要求确定监测时间; DB53/T 10332021 6 d) 洞内爆破振动监测,洞外地表建(构)筑物爆破振动、变形、裂缝监测的结束时间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 e) 孔隙水压力、水流量监测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必要时进行长期监测。 5.5 测试精度 5.5.1 监控量测测试精度应满足规范要求。拱顶下沉、周边位移、拱脚位移、地表下沉、隧底隆 起测试精度可为 1 mm,围岩内部位移
19、测试精度可为 0.1 mm,爆破振动速度测试精度可为 1 mm/s。 其他项目测试精度应结合传感器的精度确定。 5.5.2 传感器的精度应满足表 7 的要求,量程应满足监测要求,并具有良好的防震、防水、防腐 蚀性能。 表7 传感器的精度 序号 元器件 测试精度 1 压力盒 0.5% F. S. 2 应变计 0.1% F. S. 3 钢筋计 拉伸 0.5% F. S.,压缩 1.0% F. S . 4 锚索计 0.5% F. S. 5 渗压计 0.5% F. S. 注: F.S.为传感器满量程。 6 监测方法及断面布置 6.1 一般规定 6.1.1 监测方法应与地质条件、施工方法相匹配,当地质条
20、件或施工方法发生变化时,应根据需 要及时调整监测方法并做好变更记录。 6.1.2 监测断面的布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考虑围岩级别、 施工方法及支护参数, 遵循以下原则: a) 洞口、洞身浅埋段以及地质条件复杂段落,监测断面适当加密; b) 施工方法出现变化时,应在变化里程前后布置 12 个监测断面; c) 选测项目量测断面宜与必测项目布置在同一断面。 6.1.3 测点应及时埋设并读取初始值,初始值的读取应在测点埋设稳定后,至少独立进行 3 次观 测,并取其稳定值的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6.1.4 测点应牢固可靠、易于识别,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测点和传感器的保护工作。 6.1.5 监测传感器应进行稳
21、定性检验,检验记录应齐全。 6.1.6 对同一监测项目, 宜在基本相同的条件下, 采用固定专人、 固定仪器、 固定方法进行监测。 6.1.7 隧道分部施工时,各分部测线及测点的布置宜根据分部开挖断面变化进行合理调整。 6.1.8 现场监测宜采用自动化监测技术。 6.2 洞内、外观察 6.2.1 施工过程中应进行洞内、外观察,记录表参见附录 A 中的表 A.1。 6.2.2 洞内观察应记录掌子面的里程、围岩状况,以及开挖工法及工况等,已支护地段应记录喷 射混凝土、锚杆、钢架变形和二次衬砌等的工作状态。 DB53/T 10332021 7 6.2.3 洞外观察应记录洞口段和洞身浅埋段地表变形、地表
22、开裂、边(仰)坡稳定状态、植被、 水系状况,同时还应对地表建(构)筑物进行观察。 6.2.4 应保留洞内、外观察获取的影像资料。 6.3 拱顶下沉监测 6.3.1 拱顶下沉可采用水准仪、全站仪或激光测距仪进行监测。 6.3.2 采用水准仪时,应在隧道拱顶中线附近布置测点,预埋件宜与洞壁垂直,且不应固定在钢 架上,外露部分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 A 中的表 A.2。 6.3.3 采用全站仪时,测点可采用反射片作为靶标,靶标粘附在预埋件上,预埋件埋设见 6.3.2, 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 A 中的表 A.3。 6.3.4 采用激光测距仪监测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测距仪的标称精度
23、优于 2 mm; b) 测距仪固定在基座上,反射端设置反射片或靶标等,进行实测精度符合性检查,并进行 3 次独立观测,且 3 次独立观测较差应小于标称精度的 2 倍; c) 观测结果取 3 次独立观测读数的平均值。 6.3.5 拱顶下沉监测断面间距应符合表 8 的规定。 表8 拱顶下沉监控量测断面间距 围岩级别 断面间距(m) V 5 10 IV 10 20 III 20 50 II 50 100 注: 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大跨和特殊结构段取小值。 6.3.6 拱顶下沉测点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双车道及以下隧道每个断面拱顶布置 1 个2 个测点、三车道及以上隧道每个断面拱顶 布置 2
24、 个3 个测点,中间点宜位于拱顶中线上,在拱顶中线两侧 2 m3 m 各布置 1 个 测点; b) 采用分部开挖法时,每开挖分部拱部应至少布置 1 个测点; c) 拱顶下沉监测断面测点布置参见图 1。 DB53/T 10332021 8 收敛测线 周边位 移测点 周边位 移测点 拱顶下 沉测点 拱顶下 沉测点 隧 道 中 线 收敛测线1 隧 道 中 线 收敛测线2 拱顶下 沉测点 拱顶下 沉测点 拱顶下 沉测点 拱顶下 沉测点 周边位 移测点 周边位 移测点 周边位 移测点 周边位 移测点 a) 全断面法测点及测线布置 b) 台阶法测点及测线布置 收敛测线2 周边 位移 测点 拱顶下 沉测点
25、隧 道 中 线 拱顶下 沉测点 拱顶下 沉测点 拱顶下 沉测点 周边 位移 测点 周边 位移 测点 周边 位移 测点 周边 位移 测点 周边 位移 测点 收敛测线1 收敛测线4 收敛测线3 隧 道 中 线 周边 位移 测点 收敛测线1 拱顶下 沉测点 收敛测线3 收敛测线2 周边 位移 测点 周边 位移 测点 周边 位移 测点 c) 中隔壁法或交叉中隔壁法测点及测线布置 d) 双侧壁导坑法测点及测线布置 图1 拱顶下沉和周边位移量测的测点及测线布置示意图 6.4 周边位移监测 6.4.1 周边位移可采用收敛计、全站仪或激光测距仪进行监测。 6.4.2 采用收敛计监测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测
26、点安装后应进行测点与收敛尺接触点的符合性检查,并应进行 3 次独立观测,且 3 次 独立观测较差应小于标称精度的 2 倍; b) 观测时施加收敛尺标定时的拉力,观测结果取 3 次独立观测读数的平均值; c) 观测结果进行温度修正,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 A 中的表 A.4。 6.4.3 采用全站仪监测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采用固定设站或自由设站,并在测线两端固定小棱镜或设置反射片; b) 按盘左、盘右两个盘位观测,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 A 中的表 A.3。 6.4.4 采用激光测距仪监测时,应符合 6.3.4 的规定。 6.4.5 周边位移测点宜与拱顶下沉测点布置在同一断面,断面间距应符合表 8
27、 的规定。 6.4.6 周边位移以水平测线为主,同一断面测点宜对称布置,测线可按表 9 和图 1 布置。 DB53/T 10332021 9 表9 周边位移量测测线数 开挖工法 测线布置 全断面法 一条水平测线 台阶法 每台阶一条水平测线 中隔壁法或交叉中隔壁法等分部开挖法 每分部一条水平测线 双侧壁导坑法 每分部一条水平测线 注: 偏压隧道或小净距隧道可加设斜测线。 6.5 地表下沉监测 6.5.1 地表下沉监测可采用水准仪或全站仪进行监测。 6.5.2 地表下沉监测可采用相对高程系统。 6.5.3 地表下沉监测网的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50026 的规定。 6.5.4 隧道洞口及洞身浅埋段
28、应在隧道开挖前布设地表下沉测点。测点纵向间距可按表 10 的要 求布置。 表10 地表下沉断面纵向间距 隧道埋深 测点间距(m) H 0 2B 20 50 B H 0 2B 10 20 H 0 B 5 10 注: H 0 - 隧道埋深,下同。 6.5.5 当隧道为长距离浅埋时,地表下沉监测纵向范围为掌子面前方( H+H 0 )范围,监测纵向 范围如图 2 所示。 图2 地表下沉纵向监测范围 6.5.6 地表下沉测点横向布设宜符合以下规定: a) 隧道中线两侧测量范围及测点布置如图 3 所示; b) 间距宜为 25m,远离隧道中线的测点间距可逐渐增大,并根据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进 行调整; c)
29、建(构)筑物对地表下沉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要求加密测点间距,加宽量测范围; DB53/T 10332021 10 d) 连拱、分离式隧道轴线上方应各设一个测点。 说明: 为围岩内摩擦角。 a) 独立隧道 b) 分离式隧道(净距 3B) 图3 地表下沉横向测点布置示意图 6.6 拱脚位移监测 6.6.1 拱脚位移监测包括拱脚下沉和拱脚水平位移。 6.6.2 拱脚下沉可采用水准仪或全站仪进行监测。 6.6.3 拱脚两点相对水平位移可采用全站仪或激光测距仪进行监测, 拱脚单点水平位移可采用全 站仪进行监测。 6.6.4 拱脚位移宜与拱顶下沉测点布置在同一断面,断面间距应符合表 8 的规定。 6.7
30、边(仰)坡位移监测 6.7.1 隧道洞口边(仰)坡位移监测宜采用全站仪,也可采用 GNSS 等进行监测。 6.7.2 边(仰)坡位移监测可采用绝对坐标系统,也可采用相对坐标系统。当采用相对坐标系统 时应设置不少于两个基准点,全站仪宜采用固定设站。 6.7.3 边(仰)坡位移监测断面间距可按表 10 选择,测点间距宜为 2 m5 m;当边(仰)坡分 台阶放坡施工时,每级台阶均应布设监测点。 6.8 隧底隆起监测 DB53/T 10332021 11 6.8.1 隧底隆起可采用水准仪或全站仪进行监测。 6.8.2 隧底隆起应根据隆起部位、长度、范围等布置测点。 6.9 爆破振动监测 6.9.1 爆
31、破振动监测可采用速度或加速度传感器。 6.9.2 振动监测传感器的安装应与被测对象之间刚性粘结, 并应使传感器的定位方向与所测量的 振动方向一致。传感器可采用以下方法固定: a) 被测对象为混凝土或坚硬岩石时,宜采用环氧砂浆、环氧树脂胶、石膏或其他高强度粘 合剂将传感器固定在混凝土或坚硬岩石表面,也可预埋固定螺栓,将传感器底面与预埋 螺栓紧固相连; b) 被测对象为土体时,可先将表面松土夯实,再将传感器直接埋入夯实土体中,并使传感 器与土体紧密接触。 6.9.3 仪器安装和连接后应进行监测系统的测试,监测期内整个监测系统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10 结构内力监测 6.10.1 结构内力监测包
32、括钢架内力、喷射混凝土应力、二次衬砌内力等,其中二次衬砌内力监 测分为二次衬砌钢筋应力、二次衬砌混凝土应力等,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 A 中的表 A.5。 6.10.2 钢架内力监测可采用钢筋计、应变计进行量测,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钢筋计、应变计成对埋设在钢架的内、外侧; b) 型钢钢架内力量测时,应变计焊接在型钢钢架翼缘位置; c) 格栅拱架内力量测时,应采用钢筋计置换截断的主筋,钢筋计直径与主筋直径相匹配。 6.10.3 喷射混凝土应力、二次衬砌混凝土应力监测可采用混凝土应变计进行量测,并应符合以 下规定: a) 应变计沿环向受力方向安装; b) 喷射混凝土中应变计安装在喷层中间,二次衬
33、砌中应变计安装在同一截面位置混凝土衬 砌内、外侧; c) 内嵌式应变计宜采用安装基座固定,并被混凝土包裹;外贴式应变计宜采用安装基座固 定在混凝土表面。 6.10.4 二次衬砌钢筋应力监测宜采用钢筋计进行量测,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钢筋计环向安装; b) 钢筋计沿内、外侧主筋成对布设; c) 钢筋计置换截断的主筋,钢筋计直径与主筋直径相匹配。 6.10.5 传感器安装过程中应采用降温冷却措施或采用间歇焊接法。 6.10.6 选测项目断面选择及测点布置可按表 11 的要求确定,并根据现场需求调整。 表11 选测项目断面选择及测点布置 测点布置 序号 监控量测项目 断面选择 两车道 三车道及以
34、上 1 钢架内力 2 喷射混凝土应力 3 二次衬砌内力 每代表性地段 1 个 2 个断面 每断面 3 个 5 个测点 每断面 5 个 7 个测点 DB53/T 10332021 12 表 11(续) 测点布置 序号 监控量测项目 断面选择 两车道 三车道及以上 4 接触压力 每代表性地段 1 个 2 个断面 每断面 3 个 5 个测点 每断面 5 个 7 个测点 5 锚杆轴力 6 锚索拉力 每代表性地段 1 个 2 个断面 每断面 3 根 5 根锚杆 (索) , 每根锚杆 3 个 6 个测点 每断面 5 根 7 根锚杆 (索) , 每根锚杆 3 个 6 个测点 7 围岩内部位移 每代表性地段
35、1 个 2 个断面 每断面 2 个 5 个孔 每断面 3 个 5 个孔 8 孔隙水压力 根据需要设置断面数量 每断面 1 个 2 个测点 9 水流量 根据需要设置断面数量,通常 1 个 3 个断面 每断面 1 个 2 个测点 6.11 接触压力监测 6.11.1 接触压力监测宜采用压力盒,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 A 中的表 A.6。 6.11.2 压力盒的测试量程可根据预测的压力最大值确定,其上限可取设计压力的 2 倍。 6.11.3 压力盒埋设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受力面垂直于压力方向,平整密贴; b) 采用钻孔法埋设时,回填应均匀密实。 6.11.4 接触压力监测断面及测点布置应符合 6.
36、10.6 的规定。 6.12 锚杆轴力、锚索拉力监测 6.12.1 锚杆轴力宜采用钢筋计进行监测,锚索拉力可采用锚索测力计进行监测,监测记录表参 见附录 A 中的表 A.7。 6.12.2 锚杆、锚索测试传感器的量程宜为设计值的 2 倍。 6.12.3 锚杆、锚索应在注浆浆液凝固后测取初始值。 6.12.4 预应力锚杆、锚索可对预应力施加过程进行连续监测。 6.12.5 锚杆轴力、锚索拉力监测断面及测点布置应符合 6.10.6 的规定,单根锚杆测点可按图 4 进行布置。 测点 0.5m 1m1m 2m1m 2m0.5m 1m 测点测点 图4 单根锚杆测点布置示意图 6.13 围岩内部位移监测
37、6.13.1 围岩内部位移可采用单点位移计、多点位移计进行监测。 6.13.2 洞口及浅埋段可采用地表埋设的方法,并应在洞内开挖影响前布置测点,及时获取初始 读数。 6.13.3 深埋地段可采用洞内埋设的方法,并尽可能靠近掌子面布置测点,及时获取初始读数。 6.13.4 围岩内部位移监测断面布置应符合 6.10.6 的规定。 DB53/T 10332021 13 6.14 孔隙水压力、水流量监测 6.14.1 孔隙水压力可采用渗压计进行监测,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 A 中的表 A.8。 6.14.2 渗压计的量程应满足被测孔隙水压力范围的要求,可取静水压力与超孔隙水压力之和的 2 倍。 6.14.
38、3 渗压计埋设前,传感器透水石应在清水中浸泡饱和,并排除透水石中的气泡;埋设时渗 压计应直接与水接触。 6.14.4 水流量可采用三角堰或流量计进行监测,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 A 中的表 A.9。 6.14.5 孔隙水压力、水流量监测断面布置应符合 6.10.6 的规定。 6.15 小净距、连拱隧道监测 6.15.1 小净距、连拱隧道根据监测项目选择本章对应监测方法。 6.15.2 小净距隧道后行洞开挖时,对先行洞相应断面前后 1 倍隧道开挖宽度范围进行重点监 测,同时加强对中夹岩的监测。 6.15.3 连拱隧道应对先行洞掌子面至后行洞二次衬砌范围进行重点监测,同时加强对中墙顶部 和底部水平位移
39、的监测。 7 控制基准及数据分析反馈 7.1 一般规定 7.1.1 监控量测项目控制基准应根据地质条件、隧道施工安全性、隧道结构的长期稳定性,以及 周围建(构)筑物特点和重要性等因素制定,且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7.1.2 监控量测应建立预警管理制度,包括监测预警等级、预警标准、警情报送对象、时间和方 式等。 7.1.3 监控量测预警等级和预警标准应根据工程特点、 监测项目控制基准、 施工经验等综合确定。 7.1.4 监控量测数据应及时校对和整理,信息传递渠道通畅,反馈及时有效。 7.1.5 宜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控量测数据分析和反馈。 7.2 控制基准 7.2.1 隧道周边位移、拱顶下沉、拱
40、脚位移等变形控制基准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当设计未明确 给定时,可参考表 12 选用,并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现场实测数据的积累进行修正。 表12 隧道变形控制基准 双车道 三车道 围岩 级别 埋深 50 m 埋深 50 m 埋深 50 m 埋深 50 m 0.001 B 0.002 B 0.01 B 0.015 B 0.0135 B 0.02 B 0.03 B 0.01 B 0.025 B 注: 拱脚单点位移控制基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2.2 地表下沉及边(仰)坡位移控制基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a) 隧道开挖影响范围内存在建(构)筑物时,地表下沉控制基准根据周围建(构)筑物的 安全要求确定; DB
41、53/T 10332021 14 b) 放坡施工地段边(仰)坡水平及竖向位移控制基准可按边(仰)坡开挖高度的 1/500 或 20 mm,以及速率连续 3d 大于 2 mm/d 确定。 7.2.3 隧底隆起控制基准应根据设计文件,并结合隆起原因、施工方法等综合确定。 7.2.4 爆破振动控制基准应符合表 13 的规定。 表13 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振速 安全允许振速 V( cm/s) 序号 保护对象类别 f 10Hz 10Hz f 50Hz f 50Hz 1 土窑洞、土坯房、毛石房屋 0.15 0.45 0.45 0.9 0.9 1.5 2 一般民用建筑物 1.5 2.0 2.0 2.5 2.5 3.0 3 工业和商用建筑物 2.5 3.5 3.5 4.5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