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理标志产品 维西百花蜜 2021 - 04 - 08 发布 2021 - 07 - 08 实施 ICS 67.180.10 X 31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 10082021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3/T 10082021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2005年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 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2、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迪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迪庆香 格里拉碧罗雪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起草人:吉亚星、陈绍荣、赵景娴、殷中航、和志平、张学军、李玉棠。 DB53/T 10082021 1 地理标志产品 维西百花蜜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维西百花蜜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生产条件、蜂种、原蜜生产、加 工工艺、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维西 百花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
3、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T 18932
4、.16 蜂蜜中淀粉酶值的测定方法 分光光度法 GB/T 18932.18 蜂蜜中羟甲基糠醛含量的测定方法 液相色谱-紫外检测法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50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SN/T 0852 进出口蜂蜜检验规程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维西百花蜜 在维西百花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按照本标准要求养殖、生产,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的 蜂蜜。
5、DB53/T 10082021 2 4 保护范围 维西百花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肇东小米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 品保护的公告(2015年第44号)批准的范围,详见附录A。 5 生产条件 5.1 环境条件 蜂群养殖在海拔1 380 m3 300 m之间。 5.2 蜂场环境 5.2.1 蜂场应建于地势干燥、背风向阳、排水良好、蜜源植物多的区域。 5.2.2 蜂场周围空气质量应符合 GB 3095 -2012 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要求。 5.2.3 蜂场周围水源水质应符合 NY 5027 中幼畜禽的饮用水要求,地表水应符合 GB 3838 要求。 5.2.4 蜂场半径
6、 3 km 的蜜蜂采集范围内无以蜜、糖为生产原料的食品厂,禽兽及水产养殖场,化工厂, 农药厂,造纸厂,扬尘较大的企业和垃圾填埋场,蜂场控制使用全年无果蔬农药。 5.3 蜜源植物 产地范围内山茶、杜鹃、刺槐、四照花等野生蜜源植物为主。 6 蜂种 东方蜜蜂( Apis cerana Fabricius)。 7 原蜜生产 7.1 生产要求 采用活框饲养或木桶饲养的定地养蜂方式,其中: a) 木桶饲养:百花盛花期时蜜蜂采完花蜜,自然酿造成熟后取出; b) 活框饲养:夏季高原植被花期组织生产,蜂巢内蜜脾完全封盖后,取出分离蜜。 7.2 生产时间 6月中旬到10月下旬。 7.3 原蜜要求 色泽呈琥珀色或深
7、琥珀色,口感浓厚、余味清香悠久,有自然的花香味,水分含量20%。 8 加工工艺 8.1 工艺流程 采收过滤杀菌包装。 DB53/T 10082021 3 8.2 工艺要点 8.2.1 采收 取蜜场地应干燥、整洁,采蜜工具应消毒。用清洁的取蜜工具进行采收。 8.2.2 过滤 用40目左右的不锈钢网过滤 。 8.2.3 杀菌 将粗滤的蜂蜜采用巴氏杀菌法进行杀菌处理后进行精滤,除去表面悬浮物待包装。 8.2.4 包装 将产品进行灌装。 9 质量要求 9.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琥珀色或深琥珀色。 气味 有典型、显著的自然花香气息,口感甜润、余味清香
8、悠久。 状态 常温下呈粘稠流体状,或结晶状。 杂质 不得含有蜜蜂肢体幼虫,蜡屑及正常视力可见杂质(食蜡屑巢蜜除外) 9.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g/100 g) 20 果糖和葡萄糖/(g/100 g) 65 蔗糖/(g/100 g) 5 淀粉酶活性(1%淀粉溶液)/(mL/g.h) 6 羟甲基糠醛/(mg/kg) 20 9.3 安全卫生指标 9.3.1 污染物限量指标 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DB53/T 10082021 4 9.3.2 农药残留量 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9.3.3 兽药残留量 应符合GB 31650
9、的规定。 9.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 14963的规定。 9.4 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9.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10 检验方法 10.1 感官要求 按 SN/T 0852 的相应检验方法检验,在自然光下观察状态,检验其有无杂质。 10.2 理化指标 10.2.1 水分 按 SN/T 0852 的方法测定。 10.2.2 果糖、葡萄糖和蔗糖 按GB 5009.8 的方法测定。 10.2.3 淀粉酶活性 按 GB/T 18932.16 的方法测定。 10.2.4 羟甲基糠醛 按 GB/T 18932.18 的方法
10、测定。 10.3 净含量 按 JJF 1070 的方法测定。 11 检验规则 11.1 组批 同一原料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同一批。 DB53/T 10082021 5 11.2 抽样 按 SN/T 0852 的规定执行。 11.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须经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 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等。 11.4 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例情况之一时, 亦应进行型式试验: a)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b) 当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 产品停产半年以
11、上,又恢复生产时; d) 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11.5 判定规则 11.5.1 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产品。 11.5.2 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中,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其 余指标有不合格情况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12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2.1 标志 产品标志应符合 GB 7718和GB 28O 50的规定,外包装标志按照GB/T 191 的规定执行。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可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12.2 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 12.3 运输 应采用无污染的交通工具运输,运输过程中,防止雨淋,注意防晒、防火;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 运。 12.4 贮存 产品应存于清洁卫生、干燥、低温、通风的仓库内,应采取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蛀、防出油、 防鼠等措施。 DB53/T 10082021 6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维西百花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维西百花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 图A.1 维西百花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_ DB53/T 100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