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7.060CCS A 47 DB50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DB50/T 1125.1 2021区 域 性 气 象 灾 害 过 程 评 估 规 范第 1 部 分 : 高 温 2021 -09- 10发 布 2021- 12-01实 施重 庆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50/T 1125.12021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区 域 性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的 判 识 .15 等 级 划 分 .2附 录 A( 资 料 性 ) 百 分 位 数 法 .4 DB50/T 1125.120
2、21 II 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B/T1.1 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 。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 。 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 。本 文 件 是 DB50/T1125 2021 区 域 性 气 象 灾 害 过 程 评 估 规 范 的 第 1部 分 。 DB50/T1125 2021 区域 性 气 象 灾 害 过 程 评 估 规 范 已 经 发 布 了 以 下 部 分 :DB50/T 1125.1 2021 区
3、 域 性 气 象 灾 害 过 程 评 估 规 范 第 1部 分 : 高 温 ;DB50/T 1125.2 2021 区 域 性 气 象 灾 害 过 程 评 估 规 范 第 2部 分 : 气 象 干 旱 ;DB50/T 1125.3 2021 区 域 性 气 象 灾 害 过 程 评 估 规 范 第 3部 分 : 连 阴 雨 ;DB50/T 1125.4 2021 区 域 性 气 象 灾 害 过 程 评 估 规 范 第 4部 分 : 低 温 ; DB50/T 1125.5 2021 区 域 性 气 象 灾 害 过 程 评 估 规 范 第 5部 分 : 强 降 温 ;DB50/T 1125.6 20
4、21 区 域 性 气 象 灾 害 过 程 评 估 规 范 第 6部 分 : 降 雪 。本 文 件 由 重 庆 市 气 象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重 庆 市 气 候 中 心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白 莹 莹 、 唐 红 玉 、 刘 川 、 张 驰 、 魏 麟 骁 、 杨 琴 、 李 永 华 、 董 新 宁 。 DB50/T 1125.12021 1 区 域 性 气 象 灾 害 过 程 评 估 规 范 第 1 部 分 : 高 温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区 域 性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评 估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评 估 内 容
5、 、 评 价 指 标 、 等 级 划 分 等 内 容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区 域 性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的 监 测 、 评 估 和 预 报 服 务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文 件 。 GBT35221 2017 地 面 气 象
6、观 测 规 范 总 则GBT35226 2017 地 面 气 象 观 测 规 范 空 气 温 度 和 湿 度QX/T 228 2014 区 域 性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等 级 划 分DB50/T 270 2008 气 象 灾 害 标 准3 术 语 和 定 义DB50/T 270 2008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日 最 高 气 温 daily maximum temperature前 一 天 20时 到 当 天 20时 监 测 到 的 气 温 最 大 值 。 来 源 : GBT 35221-2017, 4.2; GBT 35226-2
7、017, 3.7, 有 修 改 3.2 高 温 天 气 high temperature weather日 最 高 气 温 大 于 或 等 于 35 的 天 气 。来 源 : DB50/T 270-2008, 3.6, 有 修 改 3.3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high temperature weather process出 现 连 续 两 天 或 以 上 高 温 天 气 的 过 程 。4 区 域 性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的 判 识 DB50/T 1125.12021 2 区 域 内 20%及 以 上 的 气 象 观 测 站 监 测 到 高 温 天 气 的 单 日 , 判 定 为 一
8、个 区 域 高 温 日 。 从 一 个 区 域 高 温日 开 始 , 至 连 续 区 域 高 温 日 结 束 的 当 天 , 期 间 至 少 一 天 有 50%及 以 上 的 气 象 观 测 站 监 测 到 高 温 天 气 , 判定 为 一 次 区 域 性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5 等 级 划 分5.1 等 级区 域 性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划 分 为 四 个 等 级 , 分 别 为 特 重 、 重 度 、 中 度 、 轻 度 。5.2 划 分 方 法5.2.1 单 站 高 温 强 度 指 数5.2.1.1 计 算 公 式 见 式 ( 1) : 31SI ( )j jj Q T ( 1
9、)式 中 :SI 单 站 高 温 强 度 指 数 ;jQ 不 同 高 温 区 间 强 度 值 , 即 高 温 强 度 值 jQ =1,2,3, 分 别 对 应 35 ,37 ), 37 ,40 ), 40 , )三 个 温 度 区 间 ;jT 相 应 强 度 的 高 温 天 气 日 数 。5.2.1.2 等 级 划 分根 据 历 史 上 ( 可 取 气 候 常 年 时 段 或 者 更 长 时 段 ) 单 站 高 温 强 度 指 数 SI值 序 列 , 采 用 百 分 位 数 法 ( 见 附 录 A) 进 行 强 度 等 级 划 分 , 详 见 表 1。表 1 单 站 高 温 强 度 等 级 划
10、 分等 级 单 站 高 温 等 级 值 等 级 划 分 标 准特 重 G=1 SI值 所 对 应 的 百 分 位 数 达 95%及 以 上重 度 G=2 SI值 所 对 应 的 百 分 位 数 85%,95%)中 度 G=3 SI值 所 对 应 的 百 分 位 数 60%,85%)轻 度 G=4 SI值 所 对 应 的 百 分 位 数 在 60%以 下注 : 当 单 站 无 高 温 时 , G=5。5.2.2 单 次 区 域 性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强 度 指 数5.2.2.1 计 算 公 式 见 式 ( 2) : 1RI ( )n i ii G W ( 2) DB50/T 1125.12
11、021 3 式 中 :RI 单 次 区 域 性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强 度 指 数 ;iG 为 区 域 内 等 级 i对 应 的 单 站 高 温 等 级 值 ;iW 为 区 域 内 等 级 iG 对 应 的 站 点 比 重 , 即 = /i iW N N , iN 为 等 级 iG 的 站 点 数 , N 为 总 站 点 数 ;n 为 单 站 高 温 等 级 数 量 。5.2.2.2 等 级 划 分参 照 QX/T228 2014中 的 划 分 方 法 , 对 历 年 区 域 性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计 算 强 度 指 数 RI值 , 根 据 RI值 进 行强 度 等 级 划 分 ,
12、详 见 表 2。 表 2 区 域 性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强 度 等 级 划 分 等 级 等 级 划 分 标 准特 重 1 RI 2重 度 2 RI 3中 度 3 RI 4轻 度 4 RI5.2.3 年 度 区 域 性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强 度 指 数5.2.3.1 计 算 公 式见 式 ( 3) : 1YHI ( )n i ii T RI ( 3) 式 中 :YHI 年 度 区 域 性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强 度 指 数 ;iT 为 该 年 中 第 i次 区 域 性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持 续 时 间 ;iRI 为 该 年 中 第 i次 区 域 性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13、强 度 指 数 ;n 为 该 年 中 累 计 发 生 的 区 域 性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次 数 。5.2.3.2 等 级 划 分根 据 历 年 YHI值 序 列 , 采 用 百 分 位 数 法 ( 见 附 录 A) 进 行 强 度 等 级 划 分 , 详 见 表 3。 任 意 时 段 区 域 性高 温 天 气 过 程 强 度 等 级 划 分 可 参 照 执 行 。表 3 年 度 区 域 性 高 温 天 气 过 程 强 度 等 级 划 分 等 级 等 级 划 分 标 准特 重 YHI 值 所 对 应 的 百 分 位 数 达 95%及 以 上重 度 YHI值 所 对 应 的 百 分 位 数
14、85%,95%)中 度 YHI值 所 对 应 的 百 分 位 数 60%,85%)轻 度 YHI值 所 对 应 的 百 分 位 数 在 60%以 下 DB50/T 1125.12021 4 附 录 A( 资 料 性 )百 分 位 数 法A.1 百 分 位 数 法 , 是 将 一 组 数 据 按 从 小 到 大 或 者 从 大 到 小 排 序 , 并 计 算 相 应 的 累 计 百 分 位 , 则 某 一 百 分位 所 对 应 数 据 的 值 称 为 这 一 百 分 位 的 百 分 位 数 ; 可 表 示 为 : 一 组 n个 观 测 值 按 数 据 大 小 排 列 , 如 处 于 p%位 置 的 值 称 第 p百 分 位 数 , 本 标 准 采 用 60%, 85%和 95%进 行 划 分 。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