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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6 T 541-2021 肺结核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治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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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6 T 541-2021 肺结核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治规范.pdf

    1、 ICS 03.080.99 CCS A 20 46 海南省 地方标准 DB46/T 541 2021 肺结核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治规范 Treatment and manage standardizing for pulmonary tuberculosis drug abusers 2021-08-02发布 2021-09-01实施 海南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6/T 541 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小组分工 . 2 4.1 机构组成 . 2 4.2 管理小组 . 2 4.3 教育宣传小组 .

    2、 2 4.4 心理干预小组 . 2 4.5 医疗小组 . 2 4.6 康复小组 . 2 4.7 应急小组 . 2 5 收治管理 . 3 5.1 移送及接收肺结核戒毒人员 . 3 5.2 依法收治 . 3 5.3 建立健康档案 . 3 5.4 病情告知 . 3 6 常规管理 . 3 6.1 区域管理 . 3 6.2 分期管理 . 3 6.3 纪律管理 . 3 6.4 分流管理 . 3 6.5 互助班组管理 . 4 6.6 考核管理 . 4 6.7 探访管理 . 4 7 安全管理 . 4 7.1 安全要求 . 4 7.2 应急处置 . 4 7.3 监控管理 . 4 8 生活卫生管理 . 4 8.1

    3、 日常管理 . 4 8.2 强化营养 . 4 8.3 消毒管理 . 4 8.4 分层管理 . 5 8.5 包房管理 . 5 8.6 就餐管理 . 5 8.7 理发工具管理 . 5 9 教育矫治 . 5 DB46/T 541 2021 II 9.1 教育原则 . 5 9.2 教育目标 . 5 9.3 教育设施、师资人员 . 5 9.4 身体康复训练 . 5 9.5 心理健康教育 . 6 10 医疗管理 . 6 10.1 流行病学调查 . 6 10.2 医疗功能区 . 6 10.3 病情分级管理 . 6 10.4 治疗原则 . 6 10.5 治疗方案 . 6 10.6 外诊管理 . 7 10.7

    4、病情评估 . 7 10.8 定期体检 . 7 10.9 服药管理 . 7 10.10 社会医疗指导 . 7 10.11 职业暴露 . 7 10.12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 . 7 10.13 传染病报告制度 . 7 11 出所前教育 . 7 12 保障措施 . 8 12.1 保障制度 . 8 12.2 保障措施 . 8 DB46/T 541 2021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 海南省戒毒管理局 提出。 本文件由 海南省戒毒管理局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海南省琼山强制隔离戒毒所 。 本文

    5、件主要起草人: 陈钊鑫、韩正欣、伍建华、陈明、叶蘋、刘宇、李晰、李艳峰、吉晓、赵海、 陈荣明、何宝根、郑锐 。 DB46/T 541 2021 1 肺结核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治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肺结核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治规范的小组分工、收治管理、常规管理、安全管理、生 活卫生管理、教育矫治、医疗管理、出所前教育、保障措施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肺结核戒毒人员戒治管理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6、于本 文件。 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9707-2020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WS 288-2017 肺结核诊断 DB46/T 504-2019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身 体康复训练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 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 被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人员。 3.2 肺结核 根据 WS 288-2017,肺结核为发生在肺组织、气管、支气管和胸膜的结核病变。 3.3 肺结核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场所 将肺结核戒毒人员集中

    7、, 进行 戒除 毒品的 恶习 及 毒瘾 的场所, 并且治疗管理 肺结核疾病的场所。配 备有相关的药物,相关的医护人员。 3.4 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 与 结核病 确诊病例或高度疑似病例有直接 居住 生活在一起的成员。 DB46/T 541 2021 2 3.5 戒毒人员思想动态分析 是了解戒毒人员思想的重要工作。即及时了解不同 戒毒 人员的思想状况和问题,分析研究产生这些 问题的原因和条件,掌握戒毒人员 思想活动 的特点和规律。 3.6 “六无”安全目标 无毒品流入、无脱逃、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案件、无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疫情 。 3.7 感染性职业暴露 指由于职业关系而暴露在危险因素中,从而有

    8、可能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种情况。 4 小组分工 4.1 机构组成 肺结核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场所应成立肺结核集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戒毒所所长任组长,戒毒所 政委任副组长,其他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肺结核病人集中管理办公室。 4.2 管理小组 负责肺结核病人的执法管理工作。由所政管理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所政管理科、专管大队民警组 成。 4.3 教育宣传小组 负责肺结核病人的常规教育、传染病防治 等方面的教育工作,由医院院长、教育矫治科科长任组长, 成员由医院医务工作者、教育矫治科民警、入所大队分管队领导和教育干事组成。 4.4 心理 干预 小组 负责肺结核病人的心理卫生工作,由心理健

    9、康指导中心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及 专管大队心理咨询师组成。 4.5 医疗小组 负责肺结核病人的诊断治疗由戒毒所医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所医院医务人员组成。 4.6 康复小组 负责肺结核病人的康复训练指导,康复训练中心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康复科工作人员组成。 4.7 应急小组 负责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由所政管理科副科长任组长,成员由入所大队民警及所应急中队成员组 成。 DB46/T 541 2021 3 5 收治管理 5.1 移送及接收肺结核戒毒人员 各戒毒所应当对新入所戒毒人员进行肺结核筛查,对患有肺结核的,应及时移送集中管理场所(附 县级以上医院的检测报告),同时报省戒毒管理局

    10、备案,并按要求做好安全押送和档案、财,物移交工 作,在移送过程中还要做好医学防护和环境消杀,对已污染的物品和污物,按规定做好消毒和医疗垃圾 处理。 5.2 依法收治 肺结核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场所应当依法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肺结核戒毒人员: 1) 有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法律文书; 2) 当地结核病防治部门或由当地结核病防治部门指定医院出具的结核疾病证明; 3) 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五项检查”材料(心电图、血常规、胸片、 B超和常规检查表)。 5.3 建立健康档案 肺结核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场所收治肺结核戒毒人员时,应当在 15个工作日内健全完善肺结核戒毒 人员登记表(见附录 A),建立健全肺结核戒毒

    11、人员健康档案等资料。 5.4 病情告知 移送后应如实告知病情,并与其本人签署肺结核戒毒人员病情告知书(见附录 B)。 6 常规管理 6.1 区域管理 肺结核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场所应是单独划分的区域,常规情况下不允许非肺结核戒毒人员在此区域 内流动,以预防结核病疫情扩散。 6.2 分期管理 根据肺结核戒毒人员入所时间和病情需要,按照入所管理期、普通管理期、关爱管理期分别管理, 分别 如下: 1) 入所管理期:对新入所或新移送的肺结核戒毒人员实施入所管理。入所管理期不少于一个月; 2) 普通管理期:对情绪基本稳定,完成入所教育的病人实施普通管理,落实现行各项管理制度; 3) 关爱管理期:经上级医院检

    12、查确诊患肺结核合并有其他疾病的,给予及时对症治疗;病情较重 危及生命的,可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办理所外就医和社区戒毒。 6.3 纪律管理 加强对肺结核戒毒人员的日常行为管理,强化纪律行为养成,克服软懒散漫、自暴自弃的不良习气, 帮助其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监督其自觉按疗程接受抗结核治疗和隔离管理。 6.4 分流管理 治疗完成,停药 1个月以上,复检正常的治愈肺结核戒毒人员可根据患者本人身体情况和管理情况 分流出肺结核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场所。 DB46/T 541 2021 4 6.5 互助班组管理 专管大队要按年龄、病情、民族等情况,对同期管理的病号合理编排 联帮互助小组。患肺结核戒毒 人员以 3 5

    13、人组成联帮互助小组(设组长 1人);以三个组组成一个班( 9 15人),设班长 1人,由其 中一个组长兼任,以班为单位参与各项学习、康复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比、学、赶、帮、超氛围,同 时发挥病号之间的互学互助、互帮互监作用。 6.6 考核管理 病残管理区病号的考核参照普通戒毒人员的考核办法执行,处遇适当放宽。 6.7 探访管理 对非稳定期肺结核戒毒人员原则上实行隔离探访,特殊情况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可安排家属进入戒毒 管理区指定区域亲情帮教。 7 安全管理 7.1 安全要求 肺结核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场所应当做好各项 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安全排查、防控、应急处置、 领导责任和研判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治

    14、安全隐患,在确保“六无”安全的同时做到预防传染病交叉感染。 7.2 应急处置 肺结核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各种应急预案,并加强实战演练,使专管民警、警戒护 卫大队民警和医务人员应熟悉各种预案内容、岗位职责和应对措施,遇有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科学 处置。 7.3 监控管理 肺结核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场所应当配备摄像头、报警等监控设备,实现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全覆盖, 对肺结核戒毒人员的“学习、生活、教育和康复训练”四大现场,民警应实行直接管理和 群控式管理, 将其活动纳入民警的视线线内,确保二十四小时不脱管,掌握安全防控情况。 8 生活卫生管理 8.1 日常管理 专管大队民警对患病戒毒人员

    15、必须掌握其思想动态、现实表现、基本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应每 日进行患病戒毒人员思想动态分析会,及时分析和掌握病号的思想动态,落实监护措施。做好对病号日 常的管理,进行个别教育、考核和安全监护等工作。 8.2 强化营养 肺结核戒毒人员伙食标准应适当高于其他普通戒毒人员, 必要时单独制定食谱,适当调剂营养,增 加营养品,以促进康复。 8.3 消毒管理 DB46/T 541 2021 5 肺结核专管区内保持通风、环境清洁。每日进行紫外线消毒 40分钟;地面每日进行 1次 500mg/L 浓度的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戒毒人员包房痰盂用 2000mg/L浓度含氯消毒液浸泡,每日定时倒入厕所排入 口。 8.

    16、4 分层管理 肺结核戒毒人员宿舍应建立病号隔离室,及时隔离新入所的传染病戒毒人员,根据病情轻重,传染 性强弱,实施分类管理,按病情分别安放在不同的楼层:顶层安置病情处于传染性大的进展期活动性肺 结核患者,中层安置病情好转的肺结核患者,底层安置治愈的肺结核患者。空洞型肺结核、痰涂片阳性 (传染性较强)以及明确耐药的肺结核戒 毒人员设置单独隔离管理区域,单独隔离管理区域应设有独立 的洗漱间及卫生间。 8.5 包房管理 肺结核戒毒人员实行一人一铺,每包房至少 1个痰盂,所有痰液必须排在痰盂内。 8.6 就餐管理 肺结核戒毒人员就餐采用分餐制,不同楼层分开用餐,单独隔离管理区域在区域内用餐。餐具采用

    17、先浸泡清洗、后高温消毒的方法,每次餐后进行消毒,禁止餐具混用,切实做好疾病防治工作。 8.7 理发工具管理 每月至少理发一次,大队为每名戒毒人员统一配发剃须刀,禁止互用。以大队为单位统一使用的理 发工具 , 每人每次使用 后必须经过消毒。对单独隔离管理区域的戒 毒人员进行理发 应按要求做好防护措 施。剃须刀和理发工具使用完后进行消毒,由民警集中保管。 9 教育矫治管理 9.1 教育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因人施教、兼顾身心、综合矫治的教育矫治原则,针对肺结核戒毒人员作为违法人 员和病人的双重属性,科学设计教育内容。 9.2 教育目标 围绕帮助肺结核戒毒人员科学认知肺结核病、戒除毒瘾、树立生活信心的

    18、目标,认真开展认知教育、 脱瘾训练及巩固教育,增强他们拒绝毒品的决心,正确对待结核病,建立正常生活行为模式。创新教育 方法和手段,通过开展辅助教育、社会帮教等形式,培养肺结核戒毒人员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 , 感受社 会关爱,重塑健康人格。 9.3 教育设施、师资人员 按有关标准配置教室、心理咨询室、个别谈话室等教育设施和配备相应的教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 民警,为开展教育矫治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9.4 身体康复训练 病残戒毒人员身体康复训练 DB46/T 504-2019开展 ,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参加适宜的体能康复 训练,以促进身体康复、改善脑功能,有效恢复身心健康。 DB46/T

    19、 541 2021 6 9.4.1 肺结核治疗期 对正在服药的肺结核戒毒人员开展每日早晨慢走运动 20分钟,每日下午包房内训练广播体操 3次, 为后续康复训练打下体力基础。 9.4.2 肺结核治愈期 对停药治愈的肺结核戒毒人员开展上午 1小时的太极扇和下午 1小时的健身舞蹈项目,帮助肺结核戒 毒人员恢复体力,以期良好的身体状态回归社会。 9.5 心理健康教育 加 强肺结核戒毒人员心理健康教育,经常开展心理咨询与评估,准确把握肺结核戒毒人员心理行为 特征,针对性开展心理辅导及个体心理干预,及时收集心理矫治资料,健全完善心理矫治个案及心理健 康档案。 10 医疗管理 10.1 流行病学调查 肺结核

    20、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场所应建立与卫生、疾控部门的合作机制,主动配合属地疾控部门规范做 好肺结核戒毒人员流行病学调查。 10.2 医疗功能区 在收治肺结核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机构,应当配备常规肺结核检查、防治相关的检验学、影像 学及其他相关设备,应设立门诊室、输液室、药房、生物实验室和隔离室等功能区。集中管理场所应设 置污染区(戒毒人员生活区域),半污染区(民警职工办公区域)。上述所有区域每日按医 医院消毒 卫生标准 进行消毒登记。 10.3 病情分级管理 10.3.1 根据结核病的传染性强弱、性质和病情严重程度,实行隔离分级管理。肺结核病人按以下 4 级类别分开管理,其中 A类患者中明确为耐药的

    21、进行单独隔离管理,其余的 A类患者以及 B、 C、 D类患 者分别设置各自的隔离管理区域,不得 混入。 10.3.2 肺结核病人分类 为: A类:肺结核伴有空洞形成、痰涂片阳性或者明确耐药的肺结核戒毒人员为 A类患者,其中明 确耐药者直至疗程结束临床治愈前都为 A类; B类:有肺结核的临床症状但不属于 A类范畴的肺结核戒毒人员为 B类患者; C类:经治疗病情有改善,影像学、病原学检查均提示好转的非耐药肺结核戒毒人员为 C类患 者; D类:无症状,痰检阴性,查胸片病灶已纤维钙化的,有诊断资质的结核病专科医师判断临床 治愈的肺结核戒毒人员为 D类患者。 10.4 治疗原则 根据指定医疗机构或结核病

    22、防治所做出的诊断,对明确诊断肺结核的戒毒人员治疗,需 要遵循早期、 联合、适量、全程、规律的治疗原则。 10.5 治疗方案 DB46/T 541 2021 7 初治方案、复治方案按国家防治肺结核指南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耐多药肺结核请结核病专家会诊 制定治疗方案。抗结核药副作用或其他并发症的患肺结核戒毒人员,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必要时请结 核病专家会诊。当出现病情迅速加剧或药物明显副作用存在威胁生命安全的可能时,应立即送外诊明确, 确保其生命安全。 10.6 外诊管理 如需要到社会医院门诊诊治或住院的肺结核戒毒人员,按外出就诊管理规定,将其送往医院治疗, 送诊人员应按传染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

    23、如佩戴合适的口罩等,陪同外诊人员 应了解肺结核戒毒人 员的病情,肺结核治疗以及戒毒情况,能为社会医院医师提供详细就诊信息。外诊后要对外诊的车辆进 行消毒登记。外诊后出现不适的陪同外诊人员应及时报告所在部门,并去医院就诊做好记录。 10.7 病情评估 肺结核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场所应当根据肺结核戒毒人员具体病情及身体状况,对治疗、劳动、休息、 营养、康复提供书面意见,进行病情评估要有依据。 10.8 定期复诊 场所定期对肺结核戒毒人员按规范进行定期复诊,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血常 规、尿常规、肝功、肾功、心电图、痰液检查、 B超、胸片)。 10.9 服药管理 肺结核戒毒 人员就医或出

    24、院带回大队的药品交专管大队值班民警统一管理,内服药和外用药严格分 开,药品保存要有专门的药品柜并上锁,每次取药要记录药品数量变化。值班民警应按时组织戒毒人员 按医嘱在监控视频下当面服用或使用药品,并要做好记录。 10.10 社会医疗指导 肺结核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场所应积极与有条件收治肺结核感染患者的地方三甲医院协作开展戒毒 人员绿色就医通道,定期邀请疾控中心结核防治专家或结核病医院专家来所指导就诊、会诊等诊疗活动。 组建传染病医联体,医疗联盟,更好的为肺结核戒毒人员进行诊治。 10.11 职业暴露 对发生职业暴露感染或戒毒人员交叉感染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处理。 10.12 医疗废物、污水处

    25、理 对于被结核分枝杆菌污染的痰液等排泄物和污物、污水以及医疗废物,应当按照 GB18466-2016及 GB39707-2020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13 传染病报告制度 收治肺结核戒毒人员场所发现疫情的,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内容、程序、 方式和时限报告,不得漏报或瞒报。 11 出所前教育 DB46/T 541 2021 8 开展肺结核戒毒人员出所教育,帮助他们明确回归社会后行为准则,掌握疾病治疗、康复等方面的 知识,以更好提高生活质量,融入家庭和社会。 12 保障措施 12.1 保障制度 坚持普遍性防护原则,要以预防为主,定期邀请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到所指导,避免发生职

    26、业暴露。 12.2 保障措施 肺结核戒毒人员集中管理场所应按实际需要,为专管民警、医护人员等相关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 备,如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等。根据需要,大队民警及医务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应给专管大 队民警和医务人员购买传染病风险相关商业保险。当专管民警身体患有严重的疾病,免疫力下降时,应 及时调离该岗位。 DB46/T 541 2021 9 A A 附录 A (资料性) 肺结核戒毒人员登记表 肺结核戒毒人员登记表 登记 日期 登记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治疗分类 治疗 日期 治疗方案 DB46/T 541 2021 10 B B 附录 B (资料性) 肺结核戒毒人员病情告知书 肺结核戒毒人员病情告知书 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诊你为肺结核患者。肺结核是一种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经及时治 疗干预,大多可获得临床治愈。现为进一步治疗肺结核保障你的健康权益,将你转到海南省琼山强制隔 离戒毒所继续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特此告知。 戒毒人员签名: 海南省琼山强制隔离戒毒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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