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1.010.30 CCS P 01 DB42 湖北省 地方 标准 DB42/T 1761 2021 机制砂应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manufactured sand 2021 - 09 - 30 发布 2022 - 01 - 30 实施 湖 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 合 发 布 DB42/T 1761 2021 I 目 次 前言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3 5 机制砂技术要求
2、. 3 原材料 . 3 生产要求 . 3 分类和规格 . 3 质量要求 . 4 试验方法 . 6 质量检验和验收 . 6 6 机制砂混凝土 . 7 一般规定 . 7 配合比设计 . 8 制备 . 8 浇筑和养护 . 9 质量检验和验收 . 9 7 机制砂砂浆 . 9 一般规定 . 9 配合比设计 . 9 制备和施工 . 10 附录 A(规范性) 机制砂片状颗粒含量试验方法 . 11 附录 B(规范性) 机制砂 MB值改进试验方法 . 13 附录 C(规范性) 机制砂粉体流动度比试验方法 . 15 条文说明 . 17 DB42/T 1761 2021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3、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 并 管理 。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 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湖北省建筑节能协会、武汉理工大学、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加单位: 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宜昌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随州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科技 中心、中冶武汉冶金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三源特种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中都干混砂浆有限 公司 、随县鑫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武汉质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武汉德毅天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沈卫国、彭德柱、但振华、黄劲、江进发、丁静静、李国刚、明慧、陈超、 胡雷、纪宪坤、欧阳贞祥、曾明、杨林、蔡强川、王磊、成友平、董国胜、闵江宁、游书升、武建军、 王敏、陈天宁、陈仲、孔金鸣、付强、张剑峰 、钱继红、董国科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 027-68873352,邮箱: 。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建筑节能协会,联系电话: 027- 68873352,邮箱: 。 DB42/T 1761 2021 1 机制砂应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机制砂及应用的基本规定、机制砂技术要求与
5、质量验收、机制砂混凝土和机制砂砂浆 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工程建设中采用机制砂进行混凝土和砂浆的制备、施工及质量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T 14684 建设用砂 GB/T 14902 预拌混凝土 GB/T 25181 预拌砂浆 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T 50081 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
6、B/T 50082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实验方法标准 GB/T 50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 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164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476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GB 50496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 GB 5066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T 50733 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 JGJ/T 10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 5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 98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
7、 220 抹灰砂浆技术规程 JGJ/T 223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42/T 1761 2021 2 机制砂 manufactured sand 以岩石、卵石、矿山废石或尾矿为原料,经除土、机械破碎、整形、筛分、粉控等工艺制成的,粒 径小于 4.75 mm的岩石颗粒,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岩石颗粒。 天然砂 natural sand 自然生成的,经人工开采和筛分的粒径小于 4.75 mm的岩石颗粒,包括河砂、湖砂、江砂、山砂,但 不包括软质、风化的岩石颗粒。 混合砂 mixed sand 由天然砂与机制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砂,包括机制砂和天然
8、砂混合,或两种及以上不同原料机 制砂混合制成的砂。 粉体含量 powder content 机制砂中粒径小于 75 m的颗粒含量,包括石粉含量和泥粉含量。 机制砂片状颗粒 flaky particles in manufactured sand 粒径 1.18 mm以上的机制砂颗粒中最小一维尺寸小于该颗粒所属相应粒级的平均粒径 0.45倍的颗粒。 亚甲蓝( MB)值 methylene blue value 机制砂中小于 2.36 mm颗粒对亚甲基蓝的吸附能力,是用于判定机制砂泥粉含量的指标。 粉体质量指数 powder quality index 用于判定机制砂中粒径小于 75 m颗粒质与量
9、的指数,是机制砂中 75 m筛通过率百分数以及机制 砂 MB值的乘积。 粉体流动度比 fluidity ratio of powder 在掺加外加剂和 0.4水胶比条件下,掺加机制砂粉体的胶砂与基准水泥胶砂的流动度之比,用于判 定粉体对外加剂吸附性能的指标。 粉体含量极差 powder content range 粉体含量极差是在同一批次的机制砂中 试样,采用水洗法测试其粉体含量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差。 机制砂混凝土 manufactured sand concrete 以机制砂或混合砂为细骨料配制的混凝土。 机制砂砂浆 manufactured sand mortar 以机制砂或混合砂为细骨料配
10、制的普通砂浆,包括湿拌砂浆和干混砂浆。 DB42/T 1761 2021 3 4 基本规定 机制砂中的有害物含量不应对人体、生物、环境及其所制备的混凝土、砂浆性能产生有害影响。 机制砂及其制品的放射性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66的规定。 混合砂成品应进行质量检验和分类。 机制砂的选择应满足其所制备的混凝土、砂浆及其他水泥制品的性能要求。 机制砂混凝土、机制砂砂浆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技术。 机制砂混凝土和砂浆的制备、施工应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同一批次机制砂应为相同母岩材质制备而成,并应满足匀质性的要求。 机制砂混凝土和机制砂砂浆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机制砂混
11、凝土和机制砂砂 浆施工前应与施工方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5 机制砂技术要求 原材料 5.1.1 生产机制砂的母岩强度应满足表 1 的规定。除风化的花岗岩和片麻岩以外,其他软质、风化的 岩石不得用于生产机制砂。对于风化的花岗岩和片麻岩,如制备的机制砂成品压碎值满足表 7 的要求, 其母岩强度可以不受表 1限制。 表 1 机制砂母岩岩芯强度 母岩类型 母岩强度 /岩芯强度 ( MPa) 火成岩 100 变质岩 80 沉积岩 60 5.1.2 机制砂原材料应进行碱活性试验,并应符合国家标准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 GB/T 50733的规定。 生产要求 5.2.1 原石应经除土处理。 5.2.2
12、制砂设备 应具有整形、在线调整颗粒级配和粉体含量的功能。 5.2.3 机制砂成品储存和堆放应具有防止离析分级措施。 5.2.4 机制砂生产应符合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的规定。 分类和规格 5.3.1 机制砂按技术要求分为类、类、类。 5.3.2 机制砂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分为粗砂、中砂、细砂和特细砂四种规格,其细度模数分别为: a) 粗砂: 3.7 3.1; b) 中砂: 3.0 2.3; c) 细砂: 2.2 1.6; d) 特细砂: 1.5 0.7。 DB42/T 1761 2021 4 质量要求 5.4.1 机制砂的颗粒级配应分别符合表 1 和表 2 的规定;各类砂的级配区间应符合表 3
13、的规定。对于 砂浆用砂, 4.75 mm 筛孔的累计筛余量应为 0。砂的实际累计筛余除 4.75 mm 和 0.6 mm 筛档外,可以略 有超出,但各类砂累计筛余超出值的总和应不大于 5%。 表 2 机制砂的 累计筛余 方孔筛 尺寸 ( mm) 累计筛余 ( %) 1区 2区 3区 9.50 0 0 0 4.75 10 0 10 0 10 0 2.36 35 5 25 0 15 0 1.18 65 35 50 10 25 0 0.6 85 71 70 41 40 16 0.3 95 80 92 70 85 55 0.15 97 85 94 80 94 75 注 1: 当机制砂的颗粒级配不符合表
14、 2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经试验证明能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经 相关部门认可后方允许使用。 注 2: 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 2区砂。当采用 1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胶凝材料用量,以满足混凝土 的和易性。 注 3: 泵送混凝土应选用 2区砂。 表 3 机制砂的分计筛余 方筛孔尺寸 /mm 类 /% 类、 类 /% 4.75 0 5 2.36 8 20 1.18 5 30 0.6 15 36 0.3 15 35 0.15a 3 25 筛底 b 6 20 a 高吸附性机制砂 0.15 mm筛的分计筛余不宜大于 15%。 b 高吸附性机制砂筛底( 0.15 mm筛下颗粒)不宜大于
15、 10%。 表 4 类别与级配 类别 级配区 类 2区 类 1, 2, 3区 类 5.4.2 混合砂细度模数宜在 2.3 3.2之间,细度模数可由下式计算: DB42/T 1761 2021 5 M = Mi Pi (1) 式中: M 混合砂的细度模数; Mi 第 i种砂的细度模数; Pi 第 i种砂占混合砂的质量比例, %。 5.4.3 各类别机制砂的粉 体 质量指数 PQI 值、粉体流动度 比 指标和粉体含量匀质性指标(粉体含量极 差)应符合表 5的要求。 PQI 应按式 ( 2) 计算 : PQI = PMB (2) 式中: PQI 粉体质量指数; P 粉体含量; MB 机制砂 MB值。
16、 表 5 机制砂粉 体 质量指数、粉体流动度 比 和粉体含量极差限值 项目 指 标 类 类 类 PQI 5 5且 10 10且 14 粉体流动度 比 /% 105 100 95 粉体含量极差 R/% 2 3 4 5.4.4 机制砂片状颗粒含量应满足表 6的规定。 表 6 机制砂片状颗粒含量 项目 指 标 I类 II类 III类 片状颗粒含量 /% 5 10 5.4.5 机制砂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沥青等杂物,其有害物质限量、坚 固性、密度与空隙率、含水率与吸水率应符合表 7的规定。 表 7 机制砂中有害物质限量、坚固性、密度和空隙率、含水率和吸水率指标 项目类别 I类
17、类 类 有害物质限量 云母(按质量计) /% 1.0 2.0 2.0 轻物质(按质量计) /% 1.0 有机物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 SO3质量计) /% 0.5 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 /% 0.01 0.02 0.06 泥块含量 /% 0.5 0.02 2.0 坚固性 单级最大压碎指标 /% 20 25 30 硫酸钠溶液法质量损失 /% 8 8 10 DB42/T 1761 2021 6 表 7 机制砂中有害物质限量、坚固性、密度和空隙率、含水率和吸水率指标 (续 ) 项目类别 I类 类 类 密度和空隙率 表观密度 /(kg/m3) 2500 松散堆积密度 /(kg/m3) 1400
18、 空隙率 /% 44 含水率和吸水率 含水率 /% 用户有要求时,报告其实测值 饱和面干吸水率 /% 用户有要求时,报告其实测值 5.4.6 机制砂的碱集料反应活性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用砂 GB/T 14684的规定。 试验方法 5.5.1 机制砂颗粒级配、粉体含量、有害物质限量、压碎指标、坚固性、表观密度、松散堆积密度、 空隙率、碱集料反应、含水率和饱和面干吸水率试验方法应按国家标准建设用砂 GB/T 14684执行。 5.5.2 机制砂片状颗粒含量试验方法应按规范附录 A执行。 5.5.3 机制砂 MB值试验方法应按本文件附录 B执行,实验前试剂应经过严格标定。 5.5.4 机制砂粉体流动度
19、比试验方法应按本文件附录 C执行。 质量检验和验收 5.6.1 机制砂的检验分为型式检、出厂检验和进场检验。 5.6.2 机制砂型式检验项目与出厂检验项目分别如表 8所示。 表 8 机制砂型式检验项目和出厂检验项目 序号 型式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出厂检验项目 1 岩石抗压强度 5.1.1 2 细度模数 5.3.2、 5.4.2 3 颗粒级配 5.4.1 4 MB值 5.4.3 5 粉 体 含量 5.4.3 6 泥块含量 5.4.3 7 粉体质量指数 PQI 5.4.3 8 粉体流动度 比 5.4.3 9 粉体含量极差 5.4.3 10 片状颗粒含量 5.4.4 11 压碎 值 指标 5.4.5
20、 12 表观密度 5.4.5 13 松散堆积密度 5.4.5 14 空隙率 5.4.5 15 吸水率 5.4.5 16 云母含量 5.4.5 17 轻物质含量 5.4.5 DB42/T 1761 2021 7 表 8 机制砂型式检验项目和出厂检验项目 (续 ) 序号 型式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出厂检验项目 18 有机质含量 5.4.5 19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 5.4.5 20 氯离子含量 5.4.5 * 21 碱集料反应 5.4.5 * 注: 为检验项目,为不检验项目, *为根据需要而定的检验项目 。 5.6.3 机制砂进场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型式检验报告。机制砂出厂
21、合 格证书,其内容应包括母岩的岩性、母岩抗压强度、砂的类别、规格和生产商;批量编号及供货数量; 出厂检验结果、日期及执行标准编号;合格证编号及发放日期;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 5.6.4 机制砂进场应进行复验,复验的组批规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机制砂应按每 400 m3或 600 t为一个检验批; b)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将检验批量扩大一倍:对经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符合要求的机制砂; 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次检验合格;同一厂家的同批出厂机制砂,用于同时施工且属于同一工程的 项目; c) 不同批次或非连续供应的不足一个检验批量的机制砂应作为一个检验批。 5.6.5 机制砂进场复验项目包括颗粒级
22、配、泥块含量、 PQI、粉体含量极差、压碎值。机制砂单项性能 指标合格,单项指标达到表 9的最低类别即为机制砂的评定类别。 表 9 机制砂合格与分类评定表 分类标准 I类 类 类 级配 2区 1、 2、 3区 泥块含量 /% 0.5 1.0 2.0 PQI 5 5且 10 10且 14 粉 体 含量极差 /% 2 3 4 单级 最大 压碎指标 /% 20 25 30 5.6.6 机制砂复验结果的判定规则如下: a) 试验结果均符合本文件的相应类别判定时,可判为该批产品合格 ; b) 若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该项进行复验,复验后若试验 结果符合本文件规定,可判为该批
23、次产品合格。 6 机制砂混凝土 一般规定 6.1.1 不同类别机制砂在混凝土中的应用宜满足下列要求 : a) I类砂宜用于强度等级 C60的混凝土,可用于强度等级 C60的混凝土 ; b) II类砂宜用于强度等级 C30且 C60,以及有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可用于强度 等级 C30的混凝土,不宜用于强度等级 C60的混凝土 ; DB42/T 1761 2021 8 c) III类砂宜用于强度等级 C30的混凝土,不宜用于强度等级 C30,以及有抗冻、抗渗或其他 要求的混凝土。 6.1.2 机制砂混凝土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 GB/T 14902的规定。 6.1.3 机制砂混
24、凝土拌合物应具有良好的粘聚性、保水性,不得离析。 6.1.4 机制砂 储存和运输应采取措施防止颗粒离析和分级。 配合比设计 6.2.1 机制砂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55的规定。相 同条件下,机制砂混凝土砂率宜在天然砂混凝土砂率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6.2.2 机制砂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考虑机制砂中的石粉含量,并适当调整胶凝材料用量,具体用量 应通过试验确定。 6.2.3 在配制相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时,机制砂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总量宜在天然砂混凝土胶凝材料总 量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对于配制高强度机制砂混凝土,水泥和胶凝材料用量不宜大于 600 kg/m3。 6
25、.2.4 机制砂混凝土的设计表观密度 宜根据机制砂的实测表观密度和堆积密度进行调整。 6.2.5 当采用机制砂与天然砂混合配制混凝土时,机制砂与天然砂的质量比应根据其颗粒级配进行合 理调配。 6.2.6 外加剂的品种与掺量应根据机制砂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施工要求、运输距离、混凝土所处环境 条件等因素经试验后确定,并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 GB 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 范 GB 50119的规定。 6.2.7 混凝土拌合物的凝结时间和坍落度应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并应进行拌合物坍落度经时损 失试验。泵送施工的机制砂混凝土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应大于 30 mm/h。 6.2.8 机制砂混
26、凝土 拌合物的总碱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的规定。 6.2.9 当对混凝土耐久性有设计要求时,应采用 MB 1.4 的机制砂,且应进行相关耐久性试验验证。 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GB/T 50476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的规定。 6.2.10 对有抗裂性能要求的机制砂混凝土,应通过混凝土早期抗裂试验和收缩试验确定配合比。 6.2.11 当机制砂混凝土有如下情况时,应重新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 a) 原材料品种或质量有显著变化; b) 对混凝土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 c) 混凝土 生产间断 3个月以上。 制备 6.3.
27、1 机制砂混凝土的制备(包括原材料贮存、计量、搅拌和运输)应符合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 GB/T 14902 的规定。 6.3.2 机制砂进场后应分类封闭贮存,并应设置防尘、遮雨和排水设施。 6.3.3 机制砂混凝土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16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工规范 GB 50666和预拌混凝土 GB/T 14902的规定。 6.3.4 采用泵送施工的机制砂混凝土,其运输应能保证混凝土的连续泵送,并应符合行业标准混凝 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T 10的有关规定。 DB42/T 1761 2021 9 浇筑和养护 6.4.1 机制砂 混凝土的浇筑和养护应符合国家标
28、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164 和混凝土结构 工程施工规范 GB 50666的规定。 6.4.2 夏季施工时,机制砂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不应超过 35 ,并宜选择夜间浇筑混凝土。当现场 温度高于 35 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6.4.3 冬季施工时,机制砂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不应低于 5 ,并应采取相应保温措施。 6.4.4 当风速大于 5 m/s时,机制砂混凝土浇筑宜采取挡风措施。 6.4.5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时,应采取必要的温控措施,保证混凝土温差控制在设计要求的范围内。当 混凝土温差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 GB 50496的规定。 6.4.6 混凝土浇筑后
29、,在初凝前和终凝前,应分别对表面进行抹面、收光或拉毛等处理,消除早期表 面收缩裂缝。 6.4.7 机制砂混凝土应加强早期养护,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进行保温和保湿养护。 质量检验和验收 6.5.1 机制砂混凝土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16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 50666的规定。 6.5.2 机制砂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并应按国家标准混凝土物理力学性 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081 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 50107进行试验和评定。 6.5.3 机制砂混凝土的长期性能和耐久性应符合设计要
30、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机制砂混凝土耐久性应 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164 的规定。机制砂混凝土耐久性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 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实验方法标准 GB/T 50082的规定。 6.5.4 机制砂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的规定。 7 机制砂砂浆 一般规定 7.1.1 制备砂浆的机制砂不应含有大于 4.75 mm的颗粒, 2.36 mm以上颗粒含量不宜大于 10%。 7.1.2 机制砂砂浆宜采用细度模数为 2.2 2.8的机制砂或混合砂。 7.1.3 用于制备砂浆的机制砂粉体含量应保持稳定。 7.1
31、.4 生产湿拌砂浆时,应根据机制砂的含水率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 7.1.5 生产干混砂浆时,骨料含水率应 0.5%。 7.1.6 机制砂进场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复验,进场后应分类封闭贮存。 7.1.7 机制砂砂浆制备和施工过程中,应对计量、搅拌、运输、施工及养护进行全过程控制。 配合比设计 7.2.1 机制砂砂浆 的配合比设计、试配、调整与确定应按行业标准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 98、抹灰砂浆技术规程 JGJ/T 220、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23执行。 7.2.2 湿拌砂浆配合比设计宜按单方原材料质量计量,干混砂浆配合比设计宜按单吨原材料质量计量。 7.2.3
32、 在配制相同强度等级的砂浆时,机制砂砂浆的单位用水量应根据天然砂砂浆单位用水量进行初 DB42/T 1761 2021 10 选,单位胶凝材料用量宜根据机制砂性能进行适当调整;抹灰砂浆宜用中砂。 7.2.4 机制砂砂浆配合比设计宜根据机制砂中粉体含量实测值,适当调整胶凝材料用量。 7.2.5 机制砂砂浆配合比可参考表 10中的推荐参数进行设计。 表 10 机制砂砂浆配合比设计推荐参数 项目 配合比推荐值 说明 细骨料用量 1200 kg/m3 1450 kg/m3 低强度等级砂浆宜取高值,高强度等级砂浆宜取低值 胶凝材料用量 280 kg/m3 450 kg/m3 适用于采用 42.5级以上通
33、用硅酸盐水泥配制的强度等级为 M5M15机制砂砂浆,机制砂中 粉体含 量可列入胶凝材料中计算 用水量 160 kg/m3 260 kg/m3 满足稠度等指标的规定 外加剂 按推荐值,进行试配 根据试配确定外加剂用量 制备和施工 7.3.1 机制砂 砂浆的制备应符合预拌砂浆 GB/T 25181和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23的 规定。 7.3.2 机制砂砂浆原材料计量应采用电子设备自动计量,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预拌砂浆 GB/T 25181 的规定。 7.3.3 机制砂砂浆的包装、贮藏和运输应符合预拌砂浆 GB/T 25181 和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23的规定。 7.3
34、.4 机制砂砂浆进场检验、储存和拌合应符合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23的 规定。 7.3.5 机制砂砂浆的施工应符合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23的规定。 7.3.6 机制砂 砂浆施工完以后,应根据气候环境及时进行养护。 7.3.7 质量 检验和 验收 7.3.8 机制砂砂浆取样与组批应符合国家标准预拌砂浆 GB/T 25181的规定。 7.3.9 机制砂砂浆的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预拌砂浆 GB/T 25181 的规定。 7.3.10 机制砂砂浆的检验包括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交货检验,其相关规定和检验规则应符合国家标 准预拌砂浆 GB/T 25181和行业标准预拌砂浆应用技
35、术规程 JGJ/T 223的规定。 7.3.11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砂浆 性能 检验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 文件 。 机制砂砂浆的质量验收应符合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23的规定。当机制砂砂浆用于建 筑砌体结构时,其施工质量还应符合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的规定。 DB42/T 1761 2021 11 A A 附录 A (规范性) 机制砂片状颗粒含量试验方法 A.1 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机制砂片状颗粒含量。 A.2 仪器设备 本试验的仪器设备如下: a) 鼓风干燥箱:能够使温度控制在 105 5 ; b) 条形孔筛:筛框内径均为
36、300 mm,筛孔尺寸分别为 0.8 mm*15 mm、间距 1.5 mm; 1.6 mm*15 mm、 间距 1.6 mm, 3.2 mm*20 mm、间距 2 mm;条形筛示意图见图 A.1; c) 方孔筛:筛框内径均为 300 mm,孔径分别为 1.18 mm、 2.36 mm、 4.75 mm、 9.50 mm的筛各一只, 并附有筛低和筛盖; d) 电动摇筛机; e) 天平:量程不小于 1000 g,精度不大于 0.1 g; f) 浅盆、毛刷等。 图 A.1 筛孔尺寸为 0.8 mm 15 mm、间距 1.5 mm 的条形孔筛示意图 A.3 实验环境 实验环境温度( 20 5)。 A.
37、4 试样与取样方法 按国家标准建设用砂 GB/T 14684的规定进行取样。 A.5 试验步骤 试验步骤如下 。 a) 将试样缩分至约 1100 g,放在 (105 5)的干燥箱中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 相等的两份备用。 b) 称取试样 500 g,精确至 0.1 g。筛除小于 1.18 mm 的颗粒,然后按砂的颗粒级配试验方法筛分 成 1.18 mm 2.36 mm、 2.36 mm 4.75 mm 和 4.75 mm 9.5 mm 三个粒级,然后分别放到孔宽为 0.8 mm、 1.6 mm和 3.2 mm的条形孔筛中进行筛分,称取各条形孔筛筛下颗粒质量,精确到 0.1 g。
38、DB42/T 1761 2021 12 机制砂片状颗粒含量按公式 A.1计算,精确至 0.1%: (A.1) 式中: Qp 片状颗粒含量, %; G0 试验前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 g); G1、 G1、 G1 孔宽 0.8 mm、 1.6 mm和 3.2 mm的条形筛下颗粒质量,单位为克( g)。 片状颗粒含量取两个试样的试验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精确到 1%。 DB42/T 1761 2021 13 B B 附录 B (规范性) 机制砂 MB 值改进试验方法 B.1 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机制砂亚甲蓝( MB)值。 B.2 试剂和材料 本试验用试剂和材料如下 。 c) 亚甲蓝( C
39、16H18ClN3S3H2O)含量 95%。 d) 亚甲蓝溶液: 1) 亚甲蓝粉末含水率测定:称量亚甲蓝粉末约 5 g,精确至 0.01 g,记为 Mh。将该粉末在 ( 100 5)烘干至恒量。置于干燥器中冷却。从干燥器中取出后立即称重,精确至 0.01 g,记为 Mg 。按式( B.1)计算含水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记为 W。 W = 100 (B. ) 式中: W 含水率, %; Mh 烘干前亚甲蓝粉末质量,单位为 g; Mg 烘干后亚甲蓝粉末质量,单位为 g。 每次染料溶液制备均应进行亚甲蓝含水率测定。 2) 亚甲蓝溶液制备:称量亚甲蓝粉末 ( 100+W) /10g 0.01 g(相
40、当于干粉 10 g),精确至 0.01 g。倒入盛有约 600 mL 蒸馏水(水温加热至 35 40 )的烧杯中,用玻璃棒持续 搅拌 40 min,直至亚甲蓝粉末完全溶解,冷却至 20 。将溶液倒入 1 L 容量瓶中,用蒸 馏水淋洗烧杯等,使所有亚甲蓝溶液全部移入容量瓶,容量瓶和溶液的温度应保持在( 20 1),加蒸馏水至容量瓶 1L刻度。振荡容量瓶以保证亚甲蓝粉末完全溶解。将容量瓶 中溶液移入深色储藏瓶中,标明制备日期、失效日期(亚甲蓝溶液保质期不应 超过 28 d), 并置于阴暗处保存。 e) 快速定量滤纸。 B.3 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如下 : a) 鼓风干燥箱:能够使温度控制在 105
41、5 ; b) 天平:称量 100 g、感量 0.1 g一台,称量 100 g、感量 0.01 g一台; c) 方孔筛:孔径为 75 m、 1.18 mm和 2.36 mm的筛各一只; d) 容器:要求淘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深度大于 250 mm); e) 移液管: 5 mL、 2 mL移液管各一个; f) 三片或四片式叶轮搅拌器:转速可调 最高达( 600 60) r/min,直径( 75 10) mm,叶片 形状要求能将水砂混合样完全搅动开来。 g) 定时装置:精度 1 s; h) 玻璃容量瓶: 1 L; i) 温度计:精度 1 ; j) 玻璃棒: 2支(直径 8 mm,长 300 m
42、m); DB42/T 1761 2021 14 k) 搪瓷盘、毛刷、 1000 mL烧杯等。 B.4 实验环境 实验环境温度( 20 2)。 B.5 试验步骤 试验步骤 如下 。 a) 将不少于 500 g 机制砂烘至恒重,筛去其中大于 2.36 mm 颗粒并称取重量( m0),采用 0.6 mm 筛将砂样 过筛,记录筛上和筛下两部分砂样的重量( m 上 和 m 下 )。 b) 按比例称取筛上 40 m 上 /( m 上 +m 下 ) g和筛下 40 m 下 /( m 上 +m 下 ) g砂样共 40 g,倒入盛有 (100 1)g的蒸馏水的烧杯中,用叶轮搅拌机以( 600 60) r/min的速度搅拌 5 min,然后以 ( 400 40) r/min的速度搅拌直至试验结束。 c) 采用有刻度的注射器将向悬浮液中加入 1mL 亚甲基蓝溶液,然后以( 400 40) r/min 的速度 搅拌至少 1 min 后,用玻璃棒沾取一滴悬浮液(所取悬浮液滴应使沉淀物直径在 8 mm 12 mm 内),滴于滤纸(置于空杯或其他合适的支撑物上,不得与其他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