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1.040.01 CCS P 34 BD42 湖北省 地方 标准 DB42/T 1673 202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评价标准 Standard for assessment of co-processing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 cement kilns 2021 - 04 - 01 发布 2021 - 06 - 01 实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合发布 DB42/T 1673 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 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2、 . 2 5 评价方法 . 2 一般规定 . 2 工程建设水平评价 . 3 运行管理水平评价 . 7 综合评价 . 13 条文说明 . 13 DB42/T 1673 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负责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 司、武汉理工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陈朱琦、李叶青、杨家宽、杨宏兵、王华斌
3、、王加军、谢文刚、魏玉荣、杨列、 言凤英、杨露、廖朱玮、王振芳、胡传林。 本文件 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 027-68873063,邮箱: ;对本文件 的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联 系电话: 027-87792151,邮箱: 。 DB42/T 1673 2021 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评价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泥窖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评价的基本规定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新建及改扩建,并正式投入运行满一年以上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 分期建设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可对已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满一
4、年的分期工程进行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 文件。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21372-2008 硅酸盐水泥熟料 GB 30485-2013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设计规范 GB/T 50087-2013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50295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 50954-2014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
5、工程设计规范 HJ 662-2013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生活垃圾 municipal solid waste( MSW) 广义上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的总称。狭义上,生活垃圾主要指居民生活垃圾、集市贸易与商业垃 圾、公共场所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及企事业单位垃圾等,即广义“生活垃圾”中除建筑垃圾、园林垃圾、 粪便、餐饮垃圾等以外的固体废物部分。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 MSW co-processing in cement kiln 将经过预
6、处理后满足入窑要求的生活垃圾投入 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在进行水泥熟料生产的 同时实现对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过程。 可燃组分 combustible residue 生活垃圾预处理过程中分离出的可燃有机物,成分主要包括塑料、纸张、织物以及木头等,也指经 过生物干化后的衍生燃料,可作为水泥生产当中的替代燃料。 DB42/T 1673 2021 2 生活垃圾预处理 pretreatment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为了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要求,对原生生活垃圾进行破碎、干化、分选等前期处理的过 程。 干化 drying 利用好氧生物处理或者热 处理,以及其他脱水设
7、施等方法,降低生活垃圾含水率,提高生活垃圾热 值和分选效率的工艺环节。 分选 separation 利用各种分选设备,将生活垃圾分选出可作为替代燃料和替代原料的不同组分,分别送至水泥熟料 烧成系统的不同位置进行焚烧处置。常见的分选方式有筛分,磁选和风选等。 筛分 screening 利用筛分设备将生活垃圾分为两种或多种粒度级别的操作过程。筛分设备有固定筛、滚筒筛、振动 筛等。 4 基本规定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评价内容应包括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建设水平 评价应包括下列主要方面: a) 总体设计; b) 预处理系统; c) 协同处置系统; d) 预处理系统的污染
8、控制; e) 协同处置系统的污染控制; f) 配套工程、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总体印象。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运行管理评价应包括下列主要方面: a) 垃圾处理量与计量; b) 预处理系统运行效果; c) 协同处置系统运行效果; d) 预处理污染控制效果; e) 协同处置污染控制效果; f) 安全管理与综合管理。 5 评价方法 一般规定 5.1.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评价应采用资料查阅与现场考察核实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5.1.2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评价应在分别对工程建设水平和运 行管理水平评价的基础上,根 据工程建设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平的不同权重计算出综合评价得分,根据综合
9、评价得分和关键项得分最 后确定评价等级。 DB42/T 1673 2021 3 工程建设水平评价 5.2.1 被评价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a) 项目建议书(或立项报告)及其批复文件; b)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及其批复(核准)文件; c)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环境影响评价表)及其批复文件; d)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详细勘查报告; e) 主要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资料; f) 施工记录及竣工验收资料; g) 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h) 其他反映建设水平的资料。 5.2.2 水 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的建设水平评价打分应符合表 1的要求。 表
10、 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建设水平评价 分项 编号 分项名称 子项 编号 子项名称 满分 分值 子项水平描述 相应 分值 实际 给分 1-1 总体设计 (满分 10 分) 1-1-1 工艺流程与规模 5 工艺流程设计合理,设计规模满 足服务范围收集量要求 。 5 工艺流程设计较合理,设计规模 基本满足服务范围收集量要求 。 2 4 工艺流程设计不合理,设计规模 不能满足服务范围收集量要求 。 0 1 1-1-2 总体布置 5 厂 址选择恰当,平面、竖向布置、 设施设备布置恰当,物流顺畅, 建筑及绿化与周围环境协调 。 5 厂址选择基本恰当,平面、竖向、 设施设备布置较合理,建筑及绿 化与
11、周围环境基本协调 。 1 4 厂址选择不恰当,平面、竖向及 设施设备布置不合理 。 0 DB42/T 1673 2021 4 表 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建设水平评价 (续) 1-2 预处理系 统(满分 20 分) 1-2-1 卸料储存设 施 10 按工艺要求配置计量设施,卸料 场地及卸料门数量设置合理、环 保措施齐全,储料池容积大小合 适、配套设施齐全 。 10 基本按工艺要求配置计量设施, 卸料场地及卸料门数量设置较 合理、环保措施较齐全,储料池 容积大小较合适、配套设施较齐 全 。 2 9 未按工艺要求配置计量设施,卸 料场地及卸料门数量设置不合 理、环保措施不齐全,储料池容 积大
12、小不合适、配套设施不齐 全 。 0 1 1-2-2 干化设施 5 干化工艺与设备配置合理,配套 环保措施齐全,干化和环保功能 完善 。 5 干化工艺与设备配置基本合理, 配套环保措施基本齐全,干化和 环保功能基本完善 。 2 4 干化工艺与设备配置不合理,配 套环保措施不齐全,干化和环保 功能不完善 。 0 1 1-2-3 分选设备 5 分选设备配置合理,分选功能完 善 。 5 分选设备配置较合理,分选功能 不完善 。 2 4 分选设备配置不合理,分选功能 较差 。 0 1 DB42/T 1673 2021 5 表 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建设水平评价 (续) 1-3 协同处置 系统(满
13、分 25 分) 1-3-1 垃圾贮存设施 5 垃圾贮存设施防渗性能和封闭 措施合理,保证垃圾存放时处于 负压状态 。 5 垃圾贮存设施防渗性能和封闭 措施较合理,基本保证垃圾存放 时处于负 压状态 。 1 4 垃圾贮存设施防渗性能和封闭 措施不合理,难以保证垃圾存放 时处于负压状态 。 0 1-3-2 垃圾投加设施 10 垃圾投加位置和设施合理,并满 足垃圾预处理物料特性要求,对 水泥窑工况、水泥熟料质量、环 境排放无负面影响 。 10 垃圾投加位置和设施较合理,并 基本满足垃圾预处理物料特性 要求,对水泥窑工况、水泥熟料 质量、环境排放基本无负面影 响 。 5 9 垃圾投加位置和设施不合理,
14、且 不满足垃圾预处理物料特性要 求,对水泥窑工况、水泥熟料质 量、环境排放有负面影响 。 0 4 1-3-3 水泥窑 10 工艺与装备符合 GB 50954-2014 中第 4 章 的规定,设施配置合 理,处置功能完善 。 10 工艺与装备基本符合 GB 50954- 2014 中第 4 章 的规定,设施配置 较合理,处置功能较完善 。 2 9 工艺与装备不符合 GB 50954- 2014 中第 4 章 的规定,设施配置 不合理,处置功能不完善 。 0 1 DB42/T 1673 2021 6 表 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建设水平评价 (续) 1-4 预处理系 统的污染 控制(满分 2
15、0 分) 1-4-1 渗沥液处理 5 处理设施(设备 )配置合理,处理功能 满足环评要求,能保证处理达标排放 。 5 处理设施(设备)配置较合理,处理功能基本满足环评要求 。 1 4 处理设施(设备)配置不合理,处理功 能不满足环评要求 。 0 1-4-2 除臭系统 15 具有完备的臭气收集措施,臭气集中 处理设施设置功能完善以及 。 15 具有较完备的臭气收集措施,臭气集中 处理设施设置功能不完善 。 1 14 无臭气收集与除臭系统 。 0 1-5 协同处置 系统污染 控制(满分 20 分 1-5-1 采用(设 计)烟气 排放标准 5 全部指标符合 GB 30485-2013中第 7 章 的
16、 烟气排放标准 。 5 全部指标优于 GB 30485-2013中第 7 章 的 烟气排放标准 。 5+2 部分指标优于 GB 30485-2013中第 7 章 的 烟气排放标准 。 5+1 1-5-2 烟气除尘系统 10 烟气净化工艺选择合理,烟气净化工艺 收尘设备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烟气除 尘设施能保证处理达标排放;配置了监 测在线监测设备和窑灰返窑装置 。 10 烟气净化工艺选择较合理,烟气净化工 艺收尘 设备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烟气 除尘设施能保证处理达标排放;只配置 了在线监测设备或窑灰返窑装置 。 1 9 烟气净化工艺选择不合理,烟气净化工 艺收尘设备未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烟 气除
17、尘设施难以能保证处理达标排放; 未配置在线监测设备和窑灰返窑装置 。 0 1-5-3 其他污染物控制 5 窑灰排放和旁路放风措施合理; 废水处 理、恶臭污染物等控制执行 GB 30485- 2013 中第 7 章 的规定 。 5 窑灰排放和旁路放风措施基本合理;废 水处理、恶臭污染物等控制基本执行 GB 30485-2013 中第 7 章 的规定 。 1 4 窑灰排放和旁路放风措施不合理;废水 处理、恶臭污染物等控制未执行 GB 30485-2013 中第 7 章 的规定 。 0 DB42/T 1673 2021 7 表 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建设水平评价 (续) 1-6 配套工程 设
18、施、生产 管理与生 活服务设 施,总体印 象(满分 5 分) 5 配套工程设施齐备,厂内生产管 理与生活服务设施完善,或方便 借用周边条件,现场感官印象 好 。 5 配套工程设施较齐备,厂内生产 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基本完善, 或较方便借用周边条件,现场感 官印象较好 。 1 4 配套工程设施不齐备,厂内无生 产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周边无 借用条件,现场感官印象差 。 0 合计 100 100 5.2.3 应用表 1打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依据资料信息或数据评价打分时,所依据的资料信息或数据应经过核实,真实可靠; b) 各评价子项的实际得分不 应 高于表中所列的满分分值; c) 可根据评价
19、子项的实际水平在表中建议分值之间给出适当的分值。 运行管理水平评价 5.3.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a) 全年生活垃圾进厂记录资料; b) 全年设备运行记录资料; c) 全年处理工艺用药剂消耗资料; d) 全年电耗 记录资料; e) 全年油耗记录资料; f) 全年除臭剂消耗记录资料; g) 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排放指标的全年监测资料,包括臭气浓 度、污水、烟气、噪声等监测资料; h) 全年厂内监测资料; i) 全年运行时间记录资料; j) 全年停产检修记录资料; k)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管理制度; l) 其他能反映水泥窑协同处置生
20、活垃圾工程运行管理水平的资料。 5.3.2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运行管理水平评价打分应符合表 2的要求。 DB42/T 1673 2021 8 表 2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运行管理水平评价打分表 分项 编号 分项名称 子项 编号 子项名称 满分 分值 评价分项水平描述 相应 分值 实际 给分 2-1 垃圾处理量 与计量(满 分 5 分) 5 年处理垃圾量超过设计值的 80%,计量设施正 常使用,计量记录资料完整; 危险废弃物和医 疗垃圾的 混入 检查措施完善 。 5 年处理垃圾量超过设计值的 70%,小于 80%, 计量设施使用有欠缺,计量记录资料不完整, 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垃圾的混
21、入检查措施 不够 完善。 2 4 年处理垃圾量低于设计值的 70%,未计量,没 有 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垃圾的混入检查措施 。 0 1 2-2 预处理系统 运行效果 (满分 25 分) 2-2-1 卸料作业 10 卸料顺畅,无垃圾遗撒,密闭存储或有风力系 统可维持存储区为微负压状态;存储区的垃 圾渗沥液可及时收集并导出至渗沥液处理系 统 。 10 卸料较顺畅,基本无垃圾遗撒,基本能密闭存 储或有风力系统可维持存储区为微负压状 态;存储区的垃圾渗沥液可收集并导出至渗 沥液处理系统 。 3 9 卸料时易抛洒,密闭性较差,或无维持负压的 风力系统,欠缺垃圾渗沥液收集和导排设施 。 0 2 2-2-2 干
22、化分选作 业 10 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垃圾水分含量降至 30%以 下,垃圾中替代燃料(有机可燃组分)和替代 原料(无机组分)高效分离并回收金属,垃圾 粒径可满足水泥窑对粒径要求。 10 设备运行情况一般,垃圾水分含量降至 30%- 45%,垃圾中替代燃料(有机可燃组分)和替 代原料(无机组分)有 一定分离并回收部分金 属,垃圾粒径基本满足水泥窑投加物料粒径 要求。 5 9 设备运行情况较差,垃圾水分含量高于 45%, 垃圾中替代燃料(有机可燃组分)和替代原料 (无机组分)及金属分离效果差,垃圾料粒径 不能满足水泥窑投加物料粒径要求 。 0 4 DB42/T 1673 2021 9 表 2 水泥
23、窑协 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运行管理水平评价打分表 (续) 2-3 协同处置系 统运行效果 (满分 20 分) 2-3-1 垃圾贮存 及入窑作 业 10 垃圾贮存设施抽取的气体导入水泥窑高温区或 经过其他处理措施达标后排放 ;垃圾入窑系统畅 通, 安全性高,物料性质、投料装置、投料位置 三者 匹配,替代原料占总投加原料质量比为 50%; 垃圾配料根据常规原料、燃料进行合理搭配 。 10 除符合上述要求外,替代原料占总投加原料质量 比为 52%-55%。 10+2 除符合上述要求外,替代原料占总投加原料质量 比为 50%-52%。 10+1 垃圾贮存设施抽取的气体基本能导入水泥窑高 温区或经过其他处
24、理措施达标后排放;垃圾入窑 系统偶有堵塞,但不影响协同处置作业,物料性 质、投料装置、投料位置三者相匹配,替代原料 占总投加原料质量比为 10%-50%;垃圾配料根据 常规原料、燃料进行较合理搭配 。 2 9 垃圾贮存设施抽取的气体未能导入水泥窑高温 区或未经过其他处理措施达标后排放;垃圾入窑 系统易堵塞,安全性低,物料性质、投料装置、 投料位置三者不匹配,替代原料占总投加原料质 量比低于 10%;垃圾配料未根据常规原料、燃料 进行合 理搭配 。 0 1 2-3-2 进出料质量控制 5 替代燃料的组分、含量、替代原料的有用和有害 含量 符合 HJ 662-2013 中第 5章 的规定;水泥熟
25、料质量符合 GB/T 21372-2008中第 4 章的 规定 。 5 替代燃料的组分、含量、替代原料的有用和有害 含量基本符合 HJ 662-2013 中第 5 章 的规定;协 同处置水泥熟料质量基本符合 GB/T 21372-2008 中第 4 章 的 规定 。 1 4 替代燃料的组分、含量和替代比例、替代原料的 有用和有害含量不符合 HJ 662-2013 中第 5章 的 规定;水泥熟料质量不符合 GB/T 21372-2008 中 第 4 章 的 规定 。 0 2-3-3 中控系统 管理 5 中控系统管理控制良好、调 配有效,定期进行设 备维护,无设备损坏事故,有详细点检、维修记 录
26、。 5 中控系统管理控制一般、调配一般,不定期进行设备维护,无设备损坏大事故,有简单点检、维 修记录 。 1 4 未设置中控系统管理控制,未能及时进行设备维 护,出现设备损坏大事故,无点检、维修记录 。 0 DB42/T 1673 2021 10 表 2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运行管理水平评价打分表 (续) 2-4 预处理 污染 控制效果 (满分 20 分) 2-4-1 渗沥液处理效果 10 当渗沥液采用与城市生活污水或垃圾渗沥液合 并处理时,出现下列特征: 1)渗沥液水质、水 量、流速等不影响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出 水水质以及污泥的排放和利用; 2)渗沥液经过 专用管道输送至处理设施,
27、管道输送的设计符 合 GB 50014-2006 第 4 章的规定 。 当渗沥液采用达标排放时,全年排放监测数据 (厂内监测和环保部门定期监测)均全部达标 。 10 当渗沥液采用与城市生活污水或垃圾渗沥液合 并处理时,出现下列特征: 1)渗沥液水质、水 量、流速等轻微影响 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 出水水质以及污泥的排放和利用; 2)渗沥液经 过专用管道输送至处理设施,管道输送的设计 不全部符合 GB 50014-2006 第 4 章的规定 。 当渗沥液采用达标排放时,全年排放监测数据 主要指标( COD、 BOD、 SS)达标,但其他指标 有未达标 。 6 9 当渗沥液采用与城市生活污水或垃圾
28、渗沥液合 并处理时,出现下列特征: 1)渗沥液水质、水 量、流速等明显影响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 出水水质以及污泥的排放和利用; 2)渗沥液经 过管道输送至处理设施,管道输送的设计不符 合 GB 50014-2006 第 4 章的规定 。 当渗沥液采用达标排放时,全年排放监测数据 主要指标( COD、 BOD、 SS)有未达标 。 1 5 当渗沥液采用与城市生活污水或垃圾渗沥液合 并处理时,出现下列特征: 1)渗沥液水质、水 量、流速等严重影响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 出水水质以及污泥的排放和利用; 2)渗沥液未 经过专用管道输送至处理设施。 当渗沥液采用达标排放时,全年排放监测数据 主要指标(
29、 COD、 BOD、 SS)均未达标 。 0 2-4-2 除臭系统运 行效果 10 厂内臭味不明显,臭气收集和处理系统运行状 况良好,有组织固定源和厂界恶臭 气体浓度 符 合 GB 30485-2013 中第 7 章 的规定 。 10 厂内臭味较明显,臭气收集和处理系统运行状 况基本正常,有组织固定源和厂界恶臭气体浓 度未 符合 GB 30485-2013 中第 7 章 的规定 。 2 9 厂内臭味明显,臭气收集和处理系统运行较差, 有组织固定源和厂界恶臭气体浓度 未 符合 GB 30485-2013 中第 7 章 的规定 。 0 1 DB42/T 1673 2021 11 表 2 水泥窑协同
30、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运行管理水平评价打分表 (续) 2-5 协同处置污 染控制效果 (满分 20 分) 2-5-1 烟气处理效果 10 全年排放 监测数据(厂内监测和环保部门定 期监测)均全部达标 10 全年排放监测数据主要指标 (重金属、总有机 碳、氯化氢、氟化氢、二噁英类)达标,但其 他指标未能稳定达标 1 9 全年排放监测数据主要指标有未达标 。 0 2-5-2 臭味控制 4 厂内臭味不明显,有组织固定源和厂界恶臭 污染物限值符合 GB 30485-2013 中第 7 章 的 规定 。 4 厂内臭味较明显,有组织固定源和厂界恶臭 污染物限值基本符合 GB 30485-2013 中第 7 章
31、的规定 。 1 3 厂内臭味明显,有 组织固定源和厂界恶臭污 染物限值不符合 GB 30485-2013 中第 7 章 的 规定 。 0 2-5-3 污水处理 3 污水采用符合 GB 50954-2014 中第 9 章 规定 的处理方式,排放符合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 要求 。 3 污水采用基本符合 GB 50954-2014 中第 9 章 规定的处理方式,排放基本符合环评批复的 排放标准要求 。 1 2 污水未采用符合 GB 50954-2014 中第 9 章 规 定的处理方式,排放不符合环评批复的排放 标准要求 。 0 2-5-4 噪声治理 3 噪声治理符合 GB 12348-2008 中第
32、4 章的 规 定,直达声源噪声控制符合 GB/T 50087-2013 中第 3 章的 规定 。 3 噪声治理基本符合 GB 12348-2008 中第 4 章 的 规定 ,直达声源噪声控制基本符合 GB/T 50087-2013 中第 3 章的 规定 。 1 2 噪声治理不符合 GB 12348-2008 中第 4 章的 规定 ,直达声源噪声控制不符合 GB/T 50087- 2013 中第 3 章的 规定 。 0 DB42/T 1673 2021 12 表 2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运行管理水平评价打分表 (续) 2-6 管理(满分 10 分) 2-6-1 安全管理 5 安全管理规章制
33、度齐全,安全标志设置规范, 制定有非正常运转情况的应急预案 , 应急设 施完善;对避雷、消防等安全装置安全性检测 的定期检查记录齐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与 报警设施运行状况良好,从未发生过安全事 故 5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齐全,安全标志设置不 够规范,制定的非正常运转情况的应急预案 和应急设施不够完善;对避雷、消防等安全装 置安全性检测的定期检查记录不齐全,有毒 有害气体检测与报警设施运行状况基本正 常,一年内发生过轻微安全事故 1 4 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未设置安全标志, 未制 定有非正常运转情况的应急预案和应急设 施;无对避雷、消防等安全装置安全性检测的 定期检查记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与报警
34、设 施不能正常运行,一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事 故 0 2-6-2 综合管理 5 管理制度齐全,机构设置合理,责任明确;厂 区环境良好,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健全,档 案管理制度完善,评价资料齐全,设备运行记 录和巡查记录齐全;运行过程中无有毒有害 污泥混入;一年内未发生过有效投诉事件 5 管理制度不够齐全,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责任 不够明确;厂区环境一般,操作人员岗前培训 制度不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评价资 料较齐全,设备运行记录和巡查记录不齐全; 曾有有毒有害污泥混入,但未影响设备正常 运行;一年内未发生过有效投诉事件 1 4 未建立管理制度,机构设置不合理,责任不明 确;场区环境差,未设置
35、档案管理制度,评价 资料不齐全未建立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无设备运行记录和巡查记录齐全;发生过因 有毒有害污泥混入导致停产的事故;一年内 发生过有效投诉事件 0 合计 100 100 5.3.3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运行管理评价打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评价子项的实际分值不应高于表中所列的满分分值; b) 应根据评价子项的实际水平在表中建议分值之间给出适当的分值; DB42/T 1673 2021 13 c) 表 2中所述的监测数据,除运行过程的日常监测数据外,均应为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 提供的数据。 综合评价 5.4.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的综合得分应按 式 ( 1)
36、 计算: M = + (1) 式中: M 综合评价分值; Mj 工程建设水平评价得分; My 运行管理评 价得分; fj 工程建设权重系数, fj=0.4; fy 运行管理权重系数, fy=0.6。 5.4.2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综合评价等级确定应同时依据综合评价分值和关键分项评价分值, 并应符合表 3的规定: 表 3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综合评价等级划分及其分值要求 等级划分 综合评价分值要求 关键分项最小分值要求 1-4 1-5 2-2 2-4 2-5 AAA 级 M 95 20 22 25 20 20 AA 级 M 90 20 21 24 20 20 A 级 M 85 18
37、 19 23 19 19 B 级 70 M 85 17 15 22 18 18 C 级 M 70 综合评价分值达到表 3中要求的 AAA级、 AA级、 A级或 B级分值,但任一关键分项分值未达到该级别要 求的最小分值的,则按该关键分项分值达到的级别评定。 5.4.3 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的无害化水平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AAA级:达到了无害化处理 ,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b) AA级:达到了无害化处理,处于省内较高水平; c) A级:达到了无害化处理; d) B级:基本达到了无害化处理; e) C级:未达到无害化处理。 DB42/T 1673 2021 14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
38、圾 评价标准 条文说明 1 范围 1.1 本 文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和总结了我国及湖北省生活垃圾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我国有关生活垃圾填埋、焚烧、堆肥及粪 便处理等评价标准,通过对湖北省生活垃圾水泥窑协同处置工程的预评价,取得了评价等级的重要技术 参数。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 本文件 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 定,生活垃圾水泥窑协同处置评价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 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 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 的法律
39、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本文件 的制定旨在通过对湖北省已建成运行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工程进行评价,对其工程 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考核,并划分等级,以检验其在建设和运行方面是否达到无害化标准要求,为湖北 省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的统计提供依据。 1.2 本条规定了 本文件 的评价范围。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运行管理水平要靠长期的运行记录 数据才能进行评价。因此,条文要求正式运行满 6个月以上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才 能参与评 价。 1.3 本条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评价应遵循的原则。 1.4 本条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40、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标准的强 制性条文。 4 基本规定 4.1 本条是关于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评价内容的基本规定。条文规定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 圾工程评价内容包括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建设水平和运行管理两部分。 4.2 本条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建设水平评价的主要内容。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 程的建设评价主要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污染控制 标准。这些有关标准为现行国家标准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 GB 5095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30485 和现行行业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 662等。这些现行国家标准和
41、行业 标准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设计和建设过程有详细规定,内容包括了总体设计要求、技术与装 备要求、总平面布置、生活垃圾特性分析及品质要求、预处理系统、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接口 设计、配套工程等,并规定了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时各种污染物的控制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4.3 本条规定了水泥 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运行管理水平评价的主要内容。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 圾工程运行管理水平的主要内容所依据的现行国家标准为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 GB5095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30485、硅酸盐水泥熟料 GB/T21372、和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4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50087等。 5 评价方法 5.1 一般规定 5.1.1 本条是关于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评价方法的基本规定。 5.1.2 本条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 圾工程需要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和关键项得分评定等级。 5.2 工程建设水平评价 5.2.1 本条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需要提供的有关工程建设评价的文件和资料。条文中 DB42/T 1673 2021 15 的文件和资料主要是反映工程建设程前期方案、工程设计和施工等方面的内容。 5.2.2 本条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建设评价表。 表 1中相应分值一栏所列分值是对应前 一栏相应子项水平的应
43、得分,当子项实际水平介于表中所述水平之间时,可在所列分值范围之间给分。 表 1 中各分项和部分评价子项说明如下: 1-1 本项主要评价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 的总体设计,分两个子项进行考察,分别是工艺流程 和总体布置。 1-1-1工艺流程子项主要是评价所选的协同处置工艺是否合理,规模是否恰当。水泥窑 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项目的工艺流程与规模均包括生活垃圾预处理工艺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两部 分,所以“工艺流程设计合理”与 “规模恰当” 要求对两部分做评价。 ( 1)生活垃圾预处理 生活垃圾预处理工艺应是根据生活垃圾特性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对入窑物料的要求设计的。分开选 址的预处理工艺一般包括下列
44、内容: 1)卸料及输送系统:包括垃圾计量、卸料、储存、输送等设施和 设备; 2)干化系统:包括粗 破碎、干化(生物干化或热干化)或其他脱水设施和设备等; 3)分选系 统:包括破碎机、筛分设备、磁选机等设备; 4)替代燃料和替代原料贮库; 5)配套工程、生产管理 与生活服务设施。 生活垃圾预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应判断是否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服务范围 的垃圾产量和特性及变化趋势、水泥窑的熟料生产规模和工艺等因素合理确定的。预处理设施建设规 模分类见表 4。 表 4 生活垃圾预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分类 类型 处置规模 (t/d) 类 1000 类 500 1000 类 300 500 3
45、00 ( 2)水泥窑协同处置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项目的工艺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替代燃料入窑系统:包括替代燃 料的卸料、储存、计量、输送、投加等设施; 2)替代原料入窑系统:包括替代原料的卸料、储存、计 量、输送、投加等设施; 3)配套工程:与水泥生产系统共用的配套设施、旁路放风系统、增加的生活 垃圾有关的监测化验、在线监测系统、车辆冲洗等设施; 4)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与水泥生产系 统共用的办公用房、食堂、浴室、值班宿舍、绿化等设施。 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的建设规模,应判断是否根据生活垃圾预处理和水泥熟料生产规模和工 艺合 理确定的。单条水泥熟料生产线的的生活垃圾建设规模分类见表 5。 表 5 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建设规模分类 类型 生活垃圾处置规模 (t/d) 大型 500 中型 300 500 小型 300 DB42/T 1673 2021 16 1-1-2总体布置子项主要是评价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的选址是否恰当、总体布置是否合理。 ( 1)选址是否恰当评价应把握下列要求: 1)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项目的建设厂址包括生活垃圾预处理设施和水泥窑协同处置设 施两部分。两部分设施可同址建设,也可分开选址建设; 2)生活垃圾预处理设施和水泥窑协同处置 设施分开建设时,生活垃圾预处理设施的选址宜优先 选择具备水路运输的厂址;当主要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