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160 P 55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442.12021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1部分:大中型水库 Code of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for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part1 :large and medium reservoirs 2021 - 06 - 30发布 2022 - 01 - 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6/T 1442.12021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安全管理.3
2、5 运行管理.5 6 养护管理.10 7 管理保障.10 附录A(资料性)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大纲.13 附录B(资料性) 巡视检查记录表.15 附录C(资料性) 调度运用计划编制大纲.19 附录D(资料性) 度汛方案编制大纲.20 附录E(资料性) 维修养护.21 附录F(资料性) 专门性维修养护实施方案编制大纲.26 参 考 文 献.27 DB36/T 1442.1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是DB36/T 1442-2021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的第一部分。 请注意本
3、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江西省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江西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喻蔚然、傅琼华、彭小斌、周志维、董建良、彭月平、史明涓、黎凤赓、马秀 峰。 DB36/T 1442.12021 III 引 言 本文件的标准化管理是指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主体在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养护管理和管理保障等各 个管理事项及关键节点,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流程进行管理和操作,达到规定的等级标准,以实现水 利工程安全运行、效益持续发挥、环境整洁美观等三大目标的活动。 为适应新形势下常态化推进
4、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需要,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障 三大目标的实现,有必要建立一整套完整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系 列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个部分: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1部分:大中型水库;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2部分:堤防;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3部分:大中型泵站;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4部分:大中型灌区;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5部分:大中型水闸;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6部分:农村水电站。 本文件可为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主体有效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同时有助于水行政主管部门 加强监管并推动水利工程持续改进提升。 DB3
5、6/T 1442.12021 1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1部分:大中型水库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库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养护管理、管理保障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已建成运行的库容在1000万m3及以上大中型水库,重点小型水库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 50138 水位观测标准 SL 197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GB
6、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SL 210 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 SL 230 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 SL 539 大坝安全监测仪器安装标准 SL 551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 601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 706 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导则 SL 722 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运行规程 SL 766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鉴定技术规范 SL/T 789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 SL/Z 720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DB36/T 1331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范 DB36/T 1332 水利工程标识标牌 DB36/T 1333 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更新改造技术规程 3 术语
7、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注册登记 registration 已建成运行的水库大坝进行登记申请,依法审查核实、发证的制度。 3.2 DB36/T 1442.12021 2 安全鉴定 safety appraisal 定期对水库大坝及附属建筑物进行专项检测、安全复核和安全综合评价的制度。 3.3 巡视检查 walkaround inspection 由管理单位组织开展的现场检查、设备检查等工作。 3.4 安全监测 safety monitoring 通过观测设施对大坝等建筑物的渗流、变形、应力应变等进行系统性观测、监视,获取监测数据的 工作。 3.5 观测资料整编分析 com
8、pilation and analysis of observation data 通过对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得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和统计,分析渗流、变形、应力等物理量特征值、 变化规律和相关程度,判断变化和趋势是否正常,并以此来评估建筑物当前的工作状态。 3.6 大坝安全年度报告 annual report on dam safety 通过对水库大坝年度运行、维护以及监测工作的资料整理和分析判断,综合评价大坝安全性态,并 提出总结性文字报告。 3.7 管理手册 management manual 管理单位编制并正式发布的包含工程概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管理范围、管理设施、公众安全、 总结考核等内
9、容的文件。 3.8 操作手册 operation manual 管理单位编制并正式发布的包含工程运行调度、巡视检查、安全监测、维修养护等管理事项、操作 流程、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的文件。 3.9 口袋本 pocket book 针对工程巡查观测、运行操作、维修养护、安全生产等关键岗位,管理单位编制的包含该岗位工作 职责、技术要求、操作流程等内容的册子,可直接放入口袋。 3.10 管理考核 management assessing DB36/T 1442.12021 3 每年按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水库工程管理进行评价的工作,包括工程管理单位的自评 和上级部门的评价。 4 安全管理 4.1
10、 安全责任落实 4.1.1 管理单位应落实水库安全管理(防汛)等责任人,明确其职责。 4.1.2 责任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应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主管部门并在媒体上公布,同时 在水库大坝显著位置立牌公示。 4.1.3 责任人应熟悉和掌握自身职责,提高履责意识和履职能力。 4.2 注册登记 4.2.1 新建成的水库应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进行注册登记。 4.2.2 已注册登记的水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在3个月内办理变更事项登记: a) 完成扩建、改建; b) 经批准升等、降等; c) 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d) 安全类别发生变化。 4.2.3 已注册登记的水库需降等与报废时,应按照水库降
11、等与报废管理办法履行相关程序。 4.3 安全鉴定 4.3.1 水库实行定期大坝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未及时组织竣工 验收的,应在蓄水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鉴定。遭遇特大洪水、重大险情、影响 大坝安全运行等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专项安全鉴定。 4.3.2 大坝安全鉴定的组织、程序和内容应符合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要求。 4.3.3 评定为三类坝、二类坝的水库,应对可能出现的溃坝方式和对下游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并采取除险加固、维修养护、降等或报废等措施予以处理。在处理措施未落实或未完成之前,应制定保 坝应急措施,限制蓄水位运行。 4.4 安全生产
12、4.4.1 应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目标,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 生产投入等保障制度,符合SL/T 789要求。 4.4.2 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a)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b) 现场水工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完整情况; c) 运行作业环境和作业行为落实情况; d) 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e)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测预警和演练情况; f)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4.4.3 每年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培训。 4.4.4 按要求配备救生衣、救生舟、灭火器
13、、安全帽、手电筒等安全生产设备和用具,建立台账,及 时更换损坏或过期设备和用具。 DB36/T 1442.12021 4 4.4.5 管理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应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a) 大坝两端、输(泄)水建筑物的进(出)水口、泄洪设施周边; b) 水文、水位等观测设施周边; c) 高边坡及临水、临崖部位; d) 其他可直达水面的通道口。 4.5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4.5.1 管理单位应按照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规定明确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水库库区设 计洪水位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两端周边和下游坝脚外,大型水库不少于100m,中型水库不少于 50m(非主要副坝可适当减
14、少),水电站厂房周边不少于50m,溢洪道、泄水闸两侧各1020m为管理范 围;管理范围边缘外延100500m为保护范围。 4.5.2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应在工程图纸上标明,并注明关键点坐标。工程图纸可采用现有测绘成果, 应注明资料成果来源;无测绘资料的,应开展必要的地形和大断面测绘工作。 4.5.3 管理单位应将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资料报请当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4.5.4 管理单位应在管理范围关键部位设置界桩、界牌等固定标志。 4.6 管理设施 4.6.1 安全监测设施 4.6.1.1 水库主要监测项目包括: a) 环境量,如库水位、降雨量等; b) 变形,如表面变形(含水平位移、垂
15、直位移)、表面裂缝等; c) 渗流,如渗流压力、渗流量等; d) 应力应变,如孔隙水压力、混凝土应力应变、钢筋应力、温度等。 4.6.1.2 应根据水库大坝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与数量应符合SL 551、SL 601、 DB36/T 1333要求。 4.6.1.3 监测设施安装埋设应符合SL 539、DB36/T 1333要求。 4.6.1.4 每隔35年对监测设施进行考证评价,建立水库监测设施考证表,并符合SL 766、DB36/T 1333 要求。 4.6.2 标识标牌 4.6.2.1 标识标牌主要包括公告类、名称类、警示类、指引类等。 4.6.2.2 应根据水库的功能及需求
16、合理布置。 4.6.2.3 规格样式和设置应符合DB36/T 1332要求。 4.6.3 管理用房 4.6.3.1 应能满足管理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 4.6.3.2 应做到办公区和休息区隔离。 4.6.4 保障设施 4.6.4.1 水库防汛公路应延伸到大坝坝肩或坝下,满足防汛抢险要求,并保持道路通畅。 4.6.4.2 配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对讲机、网络等通讯设施两种及以上。 4.6.4.3 配备警报器、电话等预警设施一种及以上。 4.6.4.4 配备备用电源,确保运行正常。 DB36/T 1442.12021 5 4.7 防汛准备 4.7.1 按规定配备一定面积的防汛仓库、储料池,足额储备
17、防汛物资,并分类存放。 4.7.2 制定防汛物资分布图、调运线路图,并在适当位置明示。 4.7.3 防汛物资出、入库应登记,建立台账,做到“实物、台账”相符。 4.7.4 防汛物资应“专物专用”,定期补充更新。 4.7.5 应建立防汛抢险队伍,明确所有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4.8 应急预案 4.8.1 水库突发事件一般包括: a) 自然灾害类,包括超标准洪水、上游水库大坝溃决、地震、库区地质灾害等; b) 事故灾难类,包括发生危及大坝安全的重大险情、重大水污染事件等; c) 其他突发事件。 4.8.2 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编制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符 合SL/
18、Z 720的要求,编制大纲见附录A。 4.8.3 应急预案应报送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并公布。 4.8.4 水库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若有重大变动,应经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批。 4.8.5 每年汛前至少开展1次应急预案宣传和演练,可采取桌面演练、功能演练或全面演练等方式。 4.9 大坝安全年度报告 4.9.1 每年2月底前应向主管部门报备上一年度的大坝年度安全报告。 4.9.2 大坝安全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a) 水库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功能、水文特性、建筑物特性等; b) 调度运行,包括防洪调度和兴利调度的时间、过程和结果; c) 安全检查测试,
19、包括日常巡查的频次、人员、内容、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汛前(汛后)检查、 特别检查的时间、人员、内容、结论和处理;重要设施设备的测试时间、结果和处理等; d) 大坝安全监测,包括监测设施设备的检查和处理;观测数据采集和处理;监测资料分析;结论 等; e) 维修养护,包括维修养护的时间、人员、内容和质量等; f) 安全生产,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演练、设施设备、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管控等; g) 应急管理,包括应急事件经过和处理; h) 结论和建议。 4.10 库区管理 4.10.1 应及时发现并制止在库区发生的非法的开垦、毁林、采矿、建设、排污等行为。 4.10.2 应及时进行清理库区管理范围内违章
20、建筑物、排污口等,并建立销号台账。 4.10.3 定期清理枢纽建筑物前聚集的漂浮物,必要时可在上游采取工程措施拦截漂浮物。 5 运行管理 5.1 管理手册和操作手册 5.1.1 管理单位应编制管理手册和操作手册,并适时修订。 DB36/T 1442.12021 6 5.1.2 管理手册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管理范围、管理设施、公共安全、档 案管理、管理考核等。 5.1.3 操作手册主要内容包括运行调度、巡视检查、安全监测、设备器具操作、维修养护、信息化管 理等。 5.1.4 口袋本主要内容包括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事项、操作流程、工作记录等。 5.2 巡视检查 5.2.1 一般
21、规定 5.2.1.1 水库巡视检查一般包括日常巡视检查、汛前(汛后)检查和特别检查。 5.2.1.2 日常巡视检查由巡查管理人员开展,汛前(汛后)检查由管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开展。 5.2.1.3 管理人员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频次(时间)、路线、内容和方法进行检查。 5.2.1.4 每次检查前,管理人员应做好准备工作,配备好必要的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具。 5.2.2 检查频次(时间) 5.2.2.1 日常巡视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非汛期不少于1次/周; b) 汛期不少于1次/日; c) 暴雨后立即巡查; d) 当库水位涨落变化较快(土石坝超过0.3m/日,混凝土坝超过0.5m/日)或接近正常蓄
22、水位时, 不少于1次/日; e) 超过正常蓄水位时,不少于2次/日。 5.2.2.2 汛前检查应在3月底前完成。 5.2.2.3 汛后检查宜在10月底前完成。 5.2.2.4 在发生特别运用工况后,立即开展特别检查。特别运用工况主要指: a) 库水位接近历史最高水位,或设计洪水位,或水库持续高水位运行; b) 库水位发生暴涨暴落; c) 发生有感地震等可能严重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情况; d) 其他影响大坝安全运用的特殊情况。 5.2.3 检查范围和内容 5.2.3.1 日常巡视检查范围包括水工建筑物、库岸边坡、金属结构、电气设备和安全监测设施等,重 点是已存在或经处理的安全隐患等关键部位,检查内
23、容应符合SL 551、SL 601要求。 5.2.3.2 除日常巡视检查内容外,汛前检查还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和评价: a) 责任制落实; b) 闸门与启闭设备、供电线路及备用电源的试运行情况,应符合SL 722要求; c) 应急预案、度汛方案的编制与批复; d) 防汛物资和防汛抢险队伍的准备和落实; e) 上一年度发现问题处理情况。 5.2.3.3 除日常巡视检查内容外,汛后检查还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和评价: a) 水毁情况; b) 险情处置; c) 防洪调度合适情况; d) 防汛物资使用; DB36/T 1442.12021 7 e) 信息化及监测系统运行。 5.2.3.4 特别检查应根据
24、发生的具体工况确定检查内容。 5.2.4 检查方法 5.2.4.1 一般情况采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辅以锤、钎、钢卷尺等简单工具。 5.2.4.2 遇到重大险情或对安全问题存在怀疑、常规检查方法难以判别时,可采用开挖探坑(槽)、 钻探、仪器探测、投放化学试剂、水下电视等方法。 5.2.5 检查记录 5.2.5.1 检查人员应逐项填写检查记录,记录表格式见附录B.1、B.2。 5.2.5.2 汛前、汛后检查后应提出检查结论和建议,记录表格式见附录B.3、B.4。 5.2.5.3 检查人员和负责人应及时在纸质检查记录表上签名,采用巡检仪等设备进行检查时,应做好 电子签名。 5.2.5
25、.4 发现缺陷或异常等情况时,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具体的部位,描述缺陷或异常等情况,及时 收集影像资料,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3 安全观测 5.3.1 一般规定 5.3.1.1 主要观测项目包括: e) 环境量,包括库水位、降雨量、气温等; f) 变形,包括表面变形(含水平位移、垂直位移)、表面裂缝等; g) 渗流,包括渗流压力、渗流量等; h) 应力应变,包括孔隙水压力、混凝土应力应变、钢筋应力、温度等。 5.3.1.2 观测方式分为自动观测和人工观测。采用自动观测时,应定期采用人工观测进行校验。 5.3.1.3 安全观测应做到人员固定、仪器固定、测次固定和时间固定。 5.
26、3.1.4 安全观测宜委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力量的服务机构承担。 5.3.2 观测频次 5.3.2.1 环境量观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采用人工观测方法时,1次/日; b) 采用自动化观测方法时,2次/日; c) 当库水位涨落变化较快或发生强降雨时,应加密观测。 5.3.2.2 表面变形观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土石坝,非汛期不少于1次/半年,汛期不少于1次/季; b) 面板堆石坝,非汛期不少于1次/季,汛期不少于1次/2月; c) 混凝土坝(砌石坝),不少于1次/月; d) 当位移变化异常或库水位涨落变化较快时,应加密观测。 5.3.2.3 表面裂缝观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土石坝(面板
27、堆石坝),非汛期不少于1次/季,汛期不少于1次/月; b) 混凝土坝(砌石坝),不少于1次/月; c) 当裂缝发展较快时,应加密观测。 5.3.2.4 渗流观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DB36/T 1442.12021 8 a) 非汛期不少于2次/月,汛期不少于4次/月; b) 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时,应加密观测。 5.3.2.5 应力应变观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非汛期不少于2次/月,汛期不少于4次/月; b) 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时,应加密观测。 5.3.3 观测方法 5.3.3.1 采用水尺观测库水位时,可参照GB/T 50138执行。 5.3.3.2 水平位移及垂直位移观测应符合SL 19
28、7、SL 551、SL 601、GB/T 50026要求。 5.3.3.3 采用钢钉观测表面裂缝时,应将游标卡尺或钢尺对准裂缝两侧的钢钉内侧,读取数据。 5.3.3.4 采用电测水位计观测渗流压力时,每次测量应读取2次,2次测读误差应不大于2cm。 5.3.3.5 采用量水堰观测渗流量时,连续观测2次,取平均值作为最后读数,2次观测值之差不得超 过1mm。 5.3.3.6 采用自动化采集系统进行安全观测时,应准确将各项仪器参数输入系统。 5.3.4 观测要求 5.3.4.1 观测前应检查设施的完好性;观测仪器每年应进行灵敏度测试。 5.3.4.2 选用的仪器设备技术参数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自动
29、化监测仪器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人工比 测、校正和校准。 5.3.4.3 每次观测时,应立即检查数据的准确性,如有异常,应分析原因,必要时重新观测。 5.3.4.4 增设或改建观测设施后,新、旧观测设施应同时观测一个时期,求得新、旧观测设备观测成 果的相互关系,保证观测资料的连续性;当不能保证观测资料的连续性时,应分阶段进行观测及成果分 析,并注意前后系列资料之间的对比。 5.3.5 观测记录 5.3.5.1 观测记录应采用规范的表格,符合SL 551、SL 601要求。 5.3.5.2 每次现场观测采集后的数据应清晰、准确、规范,观测人员应在记录表上签字。 5.3.5.3 符号表示和精度应符合以
30、下要求: a) 库水位以m表示,读数精确至0.01m; b) 降雨量以mm表示,读数精确至0.1mm; c) 温度以表示,读数精确至0.1; d) 表面变形以mm表示,读数精确至0.1mm; e) 测压管水位以m表示,读数精确至0.01m; f) 渗流压力以kPa表示,读数精确至0.1kPa; g) 量水堰上水头以mm表示,读数精确至1mm。 5.3.6 观测资料整编分析 5.3.6.1 资料整编分析分为年度资料整理分析和长系列资料整编分析。年度资料整理分析每年开展1 次,对上一年度监测资料进行技术分析;长系列资料整编分析每5年开展1次,对历年监测资料进行统 计、建模等技术分析。 5.3.6.
31、2 资料分析可采用比较法、特征值统计法、作图法等。 5.3.6.3 年度资料整理分析内容包括: a) 观测数据可靠性评价; DB36/T 1442.12021 9 b) 观测数据特征值统计; c) 观测数据的历时变化趋势; d) 观测数据的空间分布规律等。 5.3.6.4 长系列资料整编分析应在年度资料整理分析的基础上,增加下列内容: a) 监测设施和仪器的考证评价; b) 建立观测物理量的数学模型; c) 综合评估大坝当前的安全性态,提出建议和意见。 5.4 运行调度 5.4.1 一般规定 5.4.1.1 水库调度运用分为防洪调度、兴利调度,其中兴利调度包括灌溉调度、发电调度、供水调度、 生
32、态调度等。 5.4.1.2 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编制调度规程,调度规程应符合SL 706要求。 5.4.1.3 调度规程应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当水库调度任务、运行条件、调度方式、工程安全 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修订调度规程,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5.4.1.4 每年2月底前应编制年度调度运用计划,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调度运用计划编制大 纲见附录C。 5.4.2 防洪调度 5.4.2.1 每年3月底前应编制度汛方案,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度汛方案大纲见附录D。 5.4.2.2 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度汛方案,不得擅自超水位运行,不得在泄洪设施上设置影响泄洪的挡水 阻水障碍物。 5.
33、4.2.3 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制度,24h安排轮岗值班,及时填写防汛值班记录。 5.4.2.4 应严格执行防汛调度指令。 5.4.2.5 汛期结束后,应向主管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送年度防洪调度工作总结。 5.4.3 兴利调度 5.4.3.1 按照经批准的调度运用计划实施调度,并根据具体情况,按季(或月、旬、周)及时修正。 5.4.3.2 遇到干旱等特殊供水需求时,管理单位应服从有调度权限部门的调度。 5.4.3.3 年底前,管应向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兴利调度工作总结。 5.4.4 闸门操作 5.4.4.1 操作人员不应少于2人,严格按照操作指令、闸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做好记录。 5.4.4
34、.2 闸门启闭前,应做好的准备工作包括: a) 检查上、下游的安全情况; b) 检查并清除闸门启闭设备运行路径上的卡阻物; c) 检查并清除运行涉及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上下游影响设备运行的飘浮物等; d) 保证启闭机及电气设备、失电保护装置、供电和备用电源符合运行要求; e) 保证远程控制系统、数据通信、监控设备正常; f) 保证限位标识正确、限位开关灵活可靠。 5.4.4.3 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进行检查和处理,并报告负责人。 5.4.5 应急调度 DB36/T 1442.12021 10 5.4.5.1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组织专人对水库进行连续监视和监测,并按规
35、定报告有关情况。 5.4.5.2 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应急预案。 5.5 水源保护 5.5.1 应加强库区管理,防治污染,保障水质安全。 5.5.2 水库周边显著位置应设置水质保护标识。划为水源地的水库,宜根据水源地的管理范围设置隔 离防护网,实行封闭管理。 5.5.3 定期检测水库水质,掌握水体中主要污染物类别和变化趋势,保证水库水质不低于三类水。 6 养护管理 6.1 一般规定 6.1.1 维修养护范围包括大坝、溢洪道、涵管、隧洞、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管理设施等。 6.1.2 维修养护一般分为日常性维修养护和专门性维修养护。日常性维修养护内容和频次要求见附录 E.1E.5。 6.1.3 设施设
36、备损坏或已到使用年限时,可编制工作计划或专项报告,进行更新改造。 6.1.4 维修养护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技术标准应符合SL 210、SL 230、DB36/T 1331要求。 6.1.5 维修养护宜委托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机构承担,管理单位应控制维养质量和 进度。 6.2 编制实施方案 6.2.1 专门性维修养护应编制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见附录F。实施方案应报上级主 管部门批准。 6.2.2 维修养护实施方案的重大变更应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6.3 组织实施 6.3.1 应及时组织管理人员实施经批准的维修养护项目。 6.3.2 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机构承担维修养护工作时
37、,管理单位应控制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 6.3.3 影响工程安全度汛的维修养护项目,应在汛前完成,汛前无法完成的,应采取临时安全度汛措 施。 6.3.4 应及时对每一项维修养护工作情况进行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时间、部位、缺陷描述、养护 维修内容、人员和结果等。记录表格见附录E。 6.3.5 项目完工后,应及时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报主管部门进行最终验收。 7 管理保障 7.1 岗位和人员 7.1.1 管理单位应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7.1.2 关键岗位包括: a) 巡查观测岗; b) 运行操作岗; c) 维修养护(管理)岗; DB36/T 1442.12021 11 d) 安全生产
38、管理岗等。 7.1.3 各岗位应明确到人,制定“岗位-事项-人员”对应表。 7.1.4 教育培训 7.1.4.1 管理单位每年应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内部培训和安排管理人员参加外部培训,培训人员应不低 于管理人员总人数的80%,关键岗位人员培训率应达到100%。 7.1.4.2 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的时间应不少于24学时。 7.1.4.3 新录用人员上岗和在职职工转岗前应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7.1.4.4 职工教育培训宜纳入单位内部考核。 7.2 管理制度 7.2.1 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a) 日常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
39、管理工作制度、工程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学 习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b) 调度运行制度,主要包括调度运行规程、防汛值班制度、闸门启闭机操作制度、报告制度、防 汛物资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 c) 监测维养制度,主要包括水雨情观测制度、日常巡视检查制度、安全监测制度、工程维修养护 制度等。 7.2.2 关键制度应在办公室、管理房、启闭房等场所上墙明示,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防 汛值班制度、水雨情观测制度、日常巡视检查制度、安全监测制度、闸门操作制度等。 7.2.3 闸门及启闭设备、机电设备的具体操作流程应在设备附近明示。 7.2.4 管理制度宜单独编制成册或编入管理手册。 7.3 管
40、养经费 7.3.1 管养经费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性维修养护经费。 7.3.2 应合理测算管理事项的工作量,确定人员经费。 7.3.3 应依据相关定额测算日常性维修养护项目的工程量,确定维护经费。 7.3.4 管养经费的测算结果应上报主管部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7.4 信息化管理 7.4.1 系统建设 7.4.1.1 可根据工作需要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宜包括运行管理、视频监控、自动化监测、 自动化控制等平台和设施。 7.4.1.2 运行管理平台应具有工程基础信息、检查监测、调度运行、维修养护等信息查询和流程管理 功能。 7.4.1.3 视频监控设施宜布设在大坝上游面、溢洪道进口、隧洞进水
41、口、闸门等重点位置。监控信息 的保存时间不宜低于3个月。 7.4.1.4 管理单位建设的信息系统应与上级部门建设的信息系统相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7.4.2 系统使用 7.4.2.1 管理人员应熟悉信息系统的各项功能和操作方法,能利用信息系统有效地开展管理工作,掌 握工程安全状况。 DB36/T 1442.12021 12 7.4.2.2 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工程基础信息、检查监测、调度运行、维修养护等资料输入系统,并定期 进行备份。 7.4.3 系统维护 7.4.3.1 系统维护应由专人负责或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其他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更改系统设置。 7.4.3.2 系统维护主要内容包括: a)
42、保证电源、通风、接地等所有机房设施运行正常; b) 保证配线设备、线缆、信息插座等设施及网络通信线路运行正常; c) 保证监控设备运行正常; d) 检查软件系统的性能和缺陷,及时升级或更新。 7.4.3.3 应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管理人员自行无法解决的,应尽快联系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7.5 档案管理 7.5.1 档案分类 7.5.1.1 档案分为建设管理档案、运行管理档案和设备档案。 7.5.1.2 建设管理档案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文件和技术资料。 7.5.1.3 运行管理档案主要包括巡视检查、安全观测、运行调度、维修养护、设备操作等文件和技术 资料。 7.5.1.
43、4 设备档案主要包括图纸、说明书、合格证书、操作手册、技术鉴定报告等技术资料。 7.5.1.5 档案宜实行电子化处理,电子文件应符合GB/T 18894要求。 7.5.2 档案保管 7.5.2.1 应单独设立档案室,设有防盗、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防鼠、防虫等设备和措施, 保证档案安全。 7.5.2.2 档案室应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7.5.2.3 管理人员应及时对档案分类,按类别整理排列档案资料。 7.5.2.4 档案管理应符合GB/T 11822、GB/T 18894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 7.6 水文化建设 7.6.1 加强水利
44、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职业素质。 7.6.2 实施水库工程风景区建设,促进建筑景观美学与水文化相互融合。 7.6.3 以水或水利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7.6.4 在水库管理范围内以图案、文字、标识等元素广泛展示水法规、水资源、水生态等内容,营造 文化内涵,提高文化品位。 7.6.5 保护和整理优秀的水文化遗产,总结并传播传统水文化。 7.7 管理考核 7.7.1 每年应组织单位内部考核,综合评价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 7.7.2 建立健全并积极落实激励机制,并与考核成果挂钩。 7.7.3 按照江西省大中型水库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规定,每年组织开展
45、标准化管理工作自查自评, 形成自评报告。 7.7.4 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管理考核,并评定等级,综合评价水库管理工作。 DB36/T 1442.12021 13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大纲 1 编制说明 1.1 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 1.2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 1.3 编制依据 1.4 编制原则 1.5 突发事件分级 1.6 预案版本受控和修订 2 突发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2.1 水库工程概况 2.2 突发事件分析 2.3 突发洪水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2.4 突发水污染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2.5 其他突发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3 应急组织体系 3.1 应急组织体
46、系框架 3.2 应急指挥机构 3.3 专家组 3.4 应急抢险与救援队伍 4 运行机制 4.1 预测与预警 4.2 应急响应 4.3 应急处置 4.4 应急结束 4.5 善后处理 5 应急保障 5.1 应急抢险与救援物资保障 5.2 交通、通信及电力保障 5.3 经费保障 5.4 其他保障 6 宣传、培训与演练 6.1 宣传 DB36/T 1442.12021 14 6.2 培训 6.3 演练 7 附表与附图 8 附件 DB36/T 1442.12021 15 B B 附 录 B (资料性) 巡视检查记录表 表B.1 土石坝日常巡视检查记录表 日期: 月 日 库水位: m 天气: 检 查 部 位 是否正常 存在问题描述 备注 坝体 坝顶 防浪墙 上下游坝坡 坝脚 排水棱体(贴坡) 排水沟 坝基和坝区 坝基 两岸坝端 坝趾近区 近坝库岸 溢洪道 进水段(引水渠) 闸室、溢流堰 泄槽底板 边墙、边坡 消能设施 闸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