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36/T 13852021 ICS 67.060 X 11 B36 地理标志产品 会昌米粉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Huichang rice vermicelli 2021-04-23发布 2021-11-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385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2 5 生产工艺.2 6 要求.2 7 试验方法.3 8 检验规则.5 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6 附录A (规范性)
2、会昌米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7 DB36/T 1385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 起草规则。 本文件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T 17924-2008地 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文件由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赣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江西华达昌食品有限公司、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 会昌县鲜良食品有限公司、江西金昌食品有限公司、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起草人:王玫、李枝明、刘贤标、赖文英、郭永红、蓝原景、汪长池、邹兆强
3、、李荣周、吴 俊睛、钟培菁。 DB36/T 13852021 1 地理标志产品 会昌米粉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会昌米粉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生产工艺、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管理部门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会昌米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4 大米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
4、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946 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5、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会昌米粉 Huichang rice vermicelli 在会昌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生产,以大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直条米粉。 3.2 自然断条率 Natural broken rate 直条米粉的长度不足规定长度三分之二的断条占所检样品的比率。 DB36/T 13852021 2 3.3 吐浆 Cooking loss rate 米粉经沸水煮沸后,留于水中的干物质含量,以质量分数表示。 3.4 酸度 Acidity
6、 中和10 g米粉试样所消耗的0.1 mol/L氢氧化钠毫升数。 3.5 熟断条率 Cooked broken rate 一定根数的米粉样品在规定条件下煮熟后,被煮断的根数占样品根数的百分比。 3.6 烹调性 Cooking property 反映米粉在煮熟后的性能,要求不粘,不浑汤,具有米粉特有的韧性和滋味。 3.7 含砂量 Sand content 米粉中所含无机砂尘含量,以煮熟后品尝有无牙碜表示。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会昌米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 范围,即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现辖行政区域(具体见附录A)。 5 生产工艺 会昌米粉的
7、生产工艺如下图1: 图1 会昌米粉生产工艺流程图 6 要求 6.1 原料要求 原料 配料 浸泡 粉碎 和粉 挤压成型 成品 一次老化 蒸粉 二次老化 搓散 干燥 DB36/T 13852021 3 6.1.1 大米 应符合GB/T 1354的要求。 6.1.2 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6.2 感官要求 会昌米粉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外观 直条状,半透明 色泽 具有米粉应有的色泽,均匀一致 气味 具有米粉应有的气味,无酸味、霉味及其它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烹调性 煮熟后不粘牙、不牙碜、柔韧爽滑 6.3 理化指标 会昌米粉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
8、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标 水分/(%) 14.5 吐浆/(%) 14.0 自然断条率/(%) 6.0 含砂量 无牙碜 熟断条率/(%) 10 酸度(T) 2.0 6.4 食品安全指标 会昌米粉食品安全指标按照GB 2760、GB 2761、GB 2762等国家标准执行。 6.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产品净含量一般以销售包装标签标示为准,按 JJF 1070规定检验。 6.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DB36/T 13852021 4 7.1 感官要求 在良好的自然光线下,取适量样品置于搪瓷盘或
9、其他器皿内,用目视法检查外观、色泽和杂质,用 鼻嗅法检查气味。烹调性按照7.4的方法测定。 7.2 吐浆 称取试样10g(精确至0.01g),量取500 mL水倾入1000 mL烧杯中,在可调式电炉上加热至沸腾, 马上放入试样。继续煮沸适当时间,至米粉刚好熟透无硬心时,用不锈钢漏勺迅速捞起全部米粉,粉汤 放至常温后,转入500mL容量瓶中定容、摇匀。用移液管移取50mL粉汤倒入恒重的250 mL烧杯中,放 在可调式电炉上蒸发掉大部分水后,再加入粉汤50mL继续蒸发至近干,放入103 2 的电热恒温 干燥箱内至恒重(前后两次烘干质量差不超过2 mg)。结果按公式(1)计算,需做平行实验,结果取
10、其平均值,保留一位小数。 (1) 式中: X1试样吐浆含量,以%表示; m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干燥前烧杯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干燥后烧杯和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试样水分含量,以%表示; 5提取试样的换算系数。 7.3 自然断条率 从样品中任取2包,打开后称重(精确至0.01 g),分别将样品长度不足规定长度三分之二的断条 捡出称重(精确至0.01 g),结果按公式(2)计算,取2包平均值,保留一位小数。 (2) 式中: X2试样自然断条率含量,以%表示; m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断条的质量,单位为克(g)。 7.4 烹调性、熟断条率、含砂量 7.4.1
11、 烹调性 称取50 g(精确至0.01 g)完整样品,放入500 mL已沸腾的水中,根据米粉食用方法,继续煮沸适 当时间,至米粉刚好熟透无硬心时,用不锈钢漏勺捞起全部米粉观察、品尝。 7.4.2 熟断条率 DB36/T 13852021 5 任取样品适量根数(长度30 cm以下取30根,30 cm以上取20根),放入盛有约50倍样品质量的沸水 的烧杯或不锈钢锅中,用可调式电炉加热,保持水的微沸状态至米粉刚好熟透无硬心时,用筷子将样品 轻轻挑出置于不锈钢盘中,计算完整的样品根数。结果按公式(3)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3) 式中: X3试样熟断条率含量,以%表示; n取样总根数; n1完整样
12、品根数。 7.4.3 含砂量 检验烹调性的同时检验含砂量,以口吃无牙碜为合格。 7.5 水分 按GB 5009.3第一法测定。 7.6 酸度 按GB 5009.239测定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以同一原料、同一工艺配方、同一生产线在同一生产日期加工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 8.2 抽样 每批产品按生产批次及数量比例随机抽样,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要求,将样品分成两份,一份留样, 一份用于检验。 8.3 出厂检验 8.3.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8.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吐浆、自然断条率、含砂量、酸度、净含量。 8.4 型式检验 8.4.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
13、的全项目检验。 8.4.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 a) 停产3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b) 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 c) 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 d) 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DB36/T 13852021 6 8.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次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 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次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9.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14、规及GB/T 191、GB 7718、GB 28050的规定。 9.2 包装 9.2.1 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8946、GB 4806.7和GB 9683的规定。 9.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 9.3 运输 9.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潮、防晒、防污染设施,防止包装破损,严禁与有毒、有 害物品混装运。 9.3.2 装卸时应避免包装破损。 9.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虫鼠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 9.5 保质期 塑料袋包装会昌米粉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复合塑料袋包装会昌米粉产品保质期为18个月。 DB36/T 13852021 7 附录A (规范性) 会昌米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图A.1 会昌米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