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99 CCS A 12 34 安徽省 地方 标准 DB34/T 3884 2021 养老机构老年教育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of education services for the elderly in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2021 - 01 - 25 发布 2021 - 02 - 25 实施 安 徽省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发 布 DB34/T 3884 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
2、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乐年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民政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安徽乐年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合肥庐阳乐年长者之家、亳州市健康养生产业 研究院、合肥市民政局、合肥斯坦德尔德标准化管理有限公司、庐阳区民政局 、合肥市军队离退休干部 第三休养所、合肥高新区蜀麓社区服务中心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崔峥、贺冉冉、朱丽君、张茹、刘庆春、瞿伟、桂丹、李宏、刘璐、陈莹莹、 李伟、王平、刘军、李舒娟。 DB34/T 3884 2021 1 养老机构老年教育服务规范 1 范 围 本文件确立了养老机构老年教育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养老机构老年教育服务
3、的内容、流程、评价 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内老年教育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5796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GB 38600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养老机构老年教育服务 education services for the elderly in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养老机构内开展老年人学习知识、丰富生
4、活、陶冶情操、增进健康、服务社会的身心健康和教育活 动。 4 基本要求 机构 4.1.1 服务安全 应符合 GB 38600 的要求,服务质量应符合 GB/T 35796 的要求。 4.1.2 应具备与所提供的老年教育服务内容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人力资源,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并有 效实施。 4.1.3 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服务人员。 4.1.4 应制定老年人教育服务计划,并有相应的实施方案。 4.1.5 应建立服务全过程中各种事故的防范、突发事件的处理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避免因管理不善 或服务不当而造成老年人伤、亡事件。 人员 4.2.1 管理人员 4.2.1.1 应具备良好的组织、沟通与协调能力
5、。 4.2.1.2 持续关注老年人需求,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技能。 DB34/T 3884 2021 2 4.2.1.3 整合社会资源,增设适合老年人实际需求的服务项目,协调组织开展特色为老服务,保证服 务质量。 4.2.2 教学人员 4.2.2.1 老年教学活动的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宜聘请有相应专业特长的教师、专家、志愿者担 任。 4.2.2.2 熟悉老年人学习特点,掌握老年教育服务的基本规律,熟练运用老年课堂教学的授课方法、 沟通技巧和 课堂组织能力。 4.2.2.3 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老年教育服务工作。 4.2.3 其他服务人员 4.2.3.1 其他服务人员应具备
6、所在岗位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2.3.2 从事国家统一资质要求的服务人员还应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5 服务宗旨 保证老年人安全,尊重老年人意愿,体现老年人价值。 因地制宜,开展特色老年教育活动。 寓学于乐,有利于促进老年人的学习和交往,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 寓教于养,有利于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6 服务内容及质量 适应性教育 6.1.1 应帮助新入住老年人了解养老机构生活作息时间、生活环境、养老机构设施设备使用功能、部 门服务功能等。 6.1.2 应帮助新入住老年人熟悉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及住养老年人基本情况。 6.1.3 应协助老年人掌握老年
7、人之间相处的技巧和知识。 生命健康教育 6.2.1 应开展正确认识生理衰老过程有关知识教育。 6.2.2 应开展老年人常见疾病预防有关知识教育。 6.2.3 应开展养生保健有关知识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 6.3.1 应开展老年期心理特点知识教育。 6.3.2 应针对老年人常见的焦虑、抑郁、孤独等心理问题进行引导性教育。 安全教育 6.4.1 应开展日常生活安全常识教育。 6.4.2 应开展非法集资、保健品诓骗、高额返利、理财陷阱等涉老诈骗方面的教育。 6.4.3 应开展防火、防地震等安全应急方面的讲座。 DB34/T 3884 2021 3 兴趣教育 6.5.1 应开展政治、经济、金融类等社会知
8、识讲解。 6.5.2 应开展文学、语言、音乐、舞蹈、摄影、书法、绘画、手工等方面的文艺知识讲座。 6.5.3 应开展信息化设备使用相关知识讲座。 7 服务形式 集中教育 针对自理老年人开展不定期的集中教育。 个性化 教育 针对半自理老年人和长期卧床老年人,应结合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个人兴趣开展个性化教育。 8 服务流程 需求评估 应在对老年人进行了解、调查、沟通的基础上,综合分析确定服务需求。 制定计划 根据需求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服务计划,包括服务内容、形式、时间、场所、实施等。 服务准备 8.3.1 应根据教育计划安排设施设备、场地、教育服务人员、教学内容。 8.3.2 准备教育内容
9、时应注意听取、收集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 8.3.3 组织开展 教育服务应提前告知。 服务实施 8.4.1 应根据教育服务计划,结合老年人的学习特点开展教育服务活动。 8.4.2 教育服务组织形式应与课程内容相适应。 8.4.3 服务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体情况。 8.4.4 服务结束后,应及时听取老年人的意见, 落实好后期 回访工作,保留 相关记录。 9 评价与改进 评价 9.1.1 应对外公布监督及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管理及指导单位、服务对象及家属的监督。监督的形式 包括: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 电话回访; 社会监督等。 9.1.2 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评价。 DB34/T 3884 2021 4 9.1.3 应积极寻求主管部门组织的第三方评估。 改进 9.2.1 当出现不合格项时,应分析不合格服务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跟进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9.2.2 应通过收集分析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监督、服务评估等信息,不断创新服务与管理,持续改 进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