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100 CCS D 09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1542 2021 代替 DB34/T 1542-2011 矿井建设过程安全管理规范 Safety management standard of coal mine construction process 2021-01-25 发布 2021-02-25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1542 2021 I 目次 前言 . . I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 义 . . 2 4 基本要求 . . 3 4.1 总则 . . 3 4.2 矿井建设程序 .
2、. 3 5 安全管理 目标 . . 3 5.1 原则 . . 3 5.2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目标 . 3 5.3 参建单位安全管理目标 . 3 6 安全管理 责任 . . 3 6.1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 3 6.2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 4 6.3 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 . 5 6.4 设计单位安全责任 . . 5 6.5 中介机构安全责任 . . 5 7 安全管理 基础 . . 5 7.1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 5 7.2 安全管理制度 . . 5 7.3 安全教育培训 . . 6 7.4 安全投入 . . 7 7.5 安全文化 . . 7 7.6 档案管理 . . 7 8
3、 安全自主 管理 . . 7 8.1 原则 . . 7 8.2 建设单位安全自主管理 . 7 8.3 参建单位安全自主管理 . 7 9 安全技术 管理 . . 8 9.1 前期工作 . . 8 9.2 施工场地布置 . . 8 9.3 矿建工程 . . 8 9.4 土建工程 . . 10 9.5 安装工程 . . 11 9.6 机电设备运行管理 . . 12 9.7 保障与监测系统 . . 12 9.8 质量控制 . . 12 9.9 联合试运转 . . 12 DB34/T 1542 2021 II 9.10 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 . 13 9.11 总体竣工验收 . 13 10 安全环境管
4、理 . 13 10.1 原则 . 13 10.2 安全生产标准化 . 14 10.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 14 11 安全防控重点 . 14 11.1 安全风险管控 . 14 11.2 隐患排查治理 . 14 11.3 “三违”预防与整治 . 14 11.4 专项治理 . 14 11.5 应急救援 . 15 11.6 事故预防与处理 . 15 12 安全监督检查 . 15 12.1 要求 . 16 12.2 专项监督检查 . 16 12.3 职能监督检查 . 16 12.4 协同监督检查 . 16 12.5 群众监督 . 16 DB34/T 1542 2021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
5、/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DB34/T 15422011矿井建设过程 安全管理指南,与 DB34/T 15422011 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标准名称修改为:“矿井建设过程安全管理规范”; b) 增加了“范围”一章中本文件规定的内容(见第 1 章,2011 年版的第 1 章); c)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中引用文件,删除了引用的法律法规(见第 2 章,2011 年版 的第 2 章); d) 更改了“3.4 矿井建设前期”定义(见 3.4,2011 版的 3.4);删除了“3.
6、5 矿井一期工程”、 “3.6 矿井二期工程”、“3.7 矿井三期工程”、“3 .9 自主管理”、“3.10 手指口述”、 “3.11 一井一制”术语与定义(见 2011 年版的 3.5,3.6,3.7,3.9,3.10,3.11); e) 更改了基本要求中总则的部分内容(见 4.1.1,4.1.2,2011 年版的 4.1.1,4.1.2); f) 更改了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目标内容(见 5.2,2011 年版的 5.2); g) 更改了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内容及主体责任体系内容(见 6.1.1,6.1.2,2011 年版的 6.1.1,6.1.2); h) 更改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内
7、容,增加了施工单位资质管理的内容(见 6.2,2011 年 版的 6.2); i) 更改了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内容, 增加了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内容 (见6.3, 2011年版的6.3) ; j) 更改了设计单位安全责任内容,增加了资质管理内容(见 6.4,2011 年版的 6.4); k) 更改了中介机构安全责任,增加了资质管理内容(见 6.5,2011 年版的 6.5); l) 更改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见 7.2.2, 2011 版的 7.2.2) , 删除了 “7.3.2 培训管理” “7.3.3 培训实施”(见 2011 版的 7.3.2、7.3.3 ),增加了“7.3.2 培训管理
8、与实施”(见 7.3.2); m) 删除了“7.5 资质管理”(见 2011 年版的 7.5),更改了档案管理内容(见 7.6,2011 年版 的 7.7); n) 删除了“8.3 施工单位安全自主管理” “8.4 监理单位安全自主管理” (见 2011 年版的 8.3、 8.4),增加了“8.3 参建单位安全自主管理”(见 8.3); o) 更改了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完成的主要工作和施工场地布置内容(见 9.1、9.2,2011 年 版的 9.1、9.2); p) 更改了矿井一期工程的安全技术准备工作、 施工中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见 9.3.1.1、 9.3.1.2, 2011 版的 9
9、.3.1.1、9.3.1.2); q) 更改了矿井二期工程的安全技术准备工作、 施工中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见 9.3.2.1、 9.3.2.2, 2011 版的 9.3.2.1、9.3.2.2); r) 更改了矿井三期工程的安全技术准备工作、 施工中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见 9.3.3.1、 9.3.3.2, 2011 版的 9.3.3.1、9.3.3.2); s) 删除了“9.7 仪器仪表使用管理”(见 2011 年版的 9.7); t) 更改了保障与监测系统内容(见 9.7.1,2011 版的 9.8.1); u) 更改了井巷工程质量和安装工程的考核标准(见 9.8.5,2011 年版的
10、 9.9.5); v) 更改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要求的内容 (见10.2、 10.3, 2011年版的10.2、 10.3), 删除了“10.4 文明创建”(见 2011 年版的 10.4); DB34/T 1542 2021 IV w) 更改了安全风险管控责任、 机制、 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和专项治理的要求 (见 11.1、 11.2、 11.4, 2011 年版的 11.1、11.2); x) 删除了“11.3 手指口述安全确认”(见 2011 年版的 11.3);更改了 11.6.1 内容中的引用文 件(见 11.5.1,2011 版的 11.6.1); y) 更改了事故预防、
11、事故报告、 事故调查、 事故处理整改内容 (11.6.1、 11.6.2、 11.6.4、 11.6.5, 2011 年版的 11.7.1、11.7.2、11.7.4、11.7.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煤矿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AH/TC 06)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袁店一井煤矿、 安徽省煤炭科学研究院、 中煤第三建设 (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邓伦著、梁国治、张奋奋、杜振伦、陆鹏举、杨道召、任祥军、王多春、李卫 龙、王志宏、胡玉宝、刘
12、宁、张灿明、聂建伟、邓中、陈平原。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1 年首次发布为 DB34/T 15422011,2021 年第一次修订。 DB34/T 1542 2021 1 矿井建设过程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矿井建设过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基 础、安全自主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环境管理、安全防控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井工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煤矿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管理可参 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生产煤矿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
13、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2719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GB/T 14161 矿山安全标志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33000-201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213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T 50319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8
14、4 煤矿立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 GB 50415 煤矿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 GB 50416 煤矿井下车场及硐室设计规范 GB/T 50417 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 GB 50419 煤矿巷道断面和交岔点设计规范 GB 50450 煤矿主要通风机站设计规范 GB/T 50451 煤矿井下排水泵站及排水管路设计规范 GB 50471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标准 GB 50511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 GB 50946 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AQ 1008 矿山救护规程 AQ 1009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 AQ 1018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 AQ 1020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
15、防治技术规范 AQ 1024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 AQ 1026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AQ 1027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DB34/T 1542 2021 2 AQ 1028 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 AQ 102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 1048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AQ 1049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审核基本要求 AQ 1051 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AQ 1055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 AQ 1056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AQ 1069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AQ 1070 煤矿安全
16、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AQ 4202 作业场所空气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 AQ 4203 作业场所空气呼吸性岩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 AQ 8001 安全评价通则 AQ 8002 安全预评价导则 AQ 8003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5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准则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DZ/T 0215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煤 JGJ 3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5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80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NB/T
17、 10223 煤炭建设工程资料归档及档案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矿井建设过程 coal mine new construction process 新设计建设的煤矿建设项目从筹备到竣工投产的全过程。 3.2 矿井扩建项目 coal mine ex tension project 现有合法生产煤矿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增加生产能力的煤矿建设项目。 3.3 矿井改建项目 coal mine reconstruction project 现有合法生产煤矿改变了原有主要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但没有增加生产能力的煤矿建设项目。 3.4 矿井建设前期 earlier st
18、age of mine construction 矿井建设项目从筹备开始并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到井筒开挖前。 3.5 参建单位 organizati on of participate in the construction 除建设单位外的参加矿井建设单位的总称。如施工、监理、设计、勘探等单位。 DB34/T 1542 2021 3 4 基本要求 4.1 总则 4.1.1 矿井建设应遵守国家强制性标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 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推行安全自主管理为手段,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突出防控重点,强化全员、全 过程控制,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保证各项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19、。 4.1.2 应按照矿井建设过程采用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对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进行统一管理的模式, 加强矿井建设过程安全管理。 4.1.3 应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保留实施记录。 4.2 矿井建设程序 矿井建设应按照“项目申请项目核准或备案(安全核准或备案)设计及审查开工备案项目 施工联合试运转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项目总体竣工验收”的程序进行。 5 安全管理目标 5.1 原则 应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目标考核。安全目标系统构建的主要内容: a) 建立量化的层级安全目标体系; b) 构建安全目标过程控制和责任落实机制; c) 建立安全目标考核评价机制。 5.2 建设单位安
20、全管理目标 建设单位应制定可考核的安全管理目标,并逐级分解、落实到区队、班组、个人,明确各级人员的 安全职责。安全管理目标内容至少应包括: a) 安全生产标准化; b) “三违”整治; c) 安全风险管控; d)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 e) 一般事故、较大事故; f) 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 5.3 参建单位安全管理目标 参建单位应参照 5.2 的要求,按照所承担的项 目建设任务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特点,制定安全管 理目标。 6 安全管理责任 6.1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6.1.1 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DB34/T 1542 2021 4 建设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应加强安全管理
21、,接受安全监管。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包 括: a) 在矿井建设过程中,应办理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等相关证 照; b) 应对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设计与审查、验收等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c) 应负责招投标,结合矿井建设项目施工的灾害特点,确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并按照“一井一 制”的要求,统一管理; d) 应建立防突、瓦斯抽采、安全监控、揭煤、探放水等专业化队伍,按专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和技术人员; e) 应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对施工的监 督管理; f) 应对防范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负主体责任; g) 应定期向
22、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工程进展情况。 6.1.2 主体责任体系 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体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其主体责任体系包括: a)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对建设项目安全全面负责,是建设项目安 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上级集团公司对建设项目安全承担领导责任; b) 以党组织负责人为首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c) 以技术总负责人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责任体系; d) 以安监机构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监督检查体系; e) 以工会组织负责人为首的群众安全监督体系; f) 以分管领导负责的安全生产过程管理体系; g) 以从业人员为主的自主管理体系。 6.2 施
23、工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施工单位应对矿井建设项目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应加强安全管理,接受安全监管。应与建设单位 签订合同、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其主体责任包括: a) 应对煤矿建设施工安全承担主体责任,上级管理单位承担领导责任; b) 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技术负责人,加强对施工项目部及施工过程的安全管 理,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c) 应强化施工项目部管理。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项目部领导和管理人 员现场带(跟)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施工项目部应配 备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装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矿建、机电
24、、通风、地测等工程 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d) 项目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 力,并持证上岗; e) 应严格按资质等级范围承建工程。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严格按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建相应规模的煤矿建设项目, 不应转包、 违法分包工程和挂靠资质施工; f) 应保证建设项目安全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DB34/T 1542 2021 5 g) 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25、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发现重大事 故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h) 应参照 6.1.2 的要求,建立健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体系。 6.3 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 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应按照 GB/T 50319 的要求, 加强监理, 接受安全监管。 项目监理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在相应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业务,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安全协 议,明确安全责任。其主要监理责任是: a) 应认真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b) 应落实安全监理巡查责任;现场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填写监理日志并做好监理报告; c) 应履行对重大安全
26、隐患和事故的督促整改与报告责任; d) 应按工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与工程资金的使用。 6.4 设计单位安全责任 设计单位应承担矿井建设项目设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应按照设计程序、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应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具备规定的矿井建设设计资质和咨询资格,并经相关部门 认定合格,保证设计质量,接受安全监管;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安全责任。其主要责任是: a) 应按照 GB 50215、AQ 1055 的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和安全 设施设计; b) 应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科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c) 应强化建
27、设项目现场服务。对已开工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 场,加强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沟通交流,及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d) 按规定负责修改或变更设计,并将其内容通报给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 6.5 中介机构安全责任 工程咨询、安全评价、检验检测等中介机构,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接受安全监管。应与服 务单位签订合同,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中介服务,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7 安全管理基础 7.1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宜占有一定的比例。应 按建设工程的不同阶段、安全管理的实际要求,不断增加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能设置,充
28、实相关专职的安 全管理人员。 7.2 安全管理制度 7.2.1 原则 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作业规程,建立“实施、 考核、评审、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运行体系,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建设安全。 7.2.2 规章制度 应建立健全、宣贯、实施、适时评审与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 DB34/T 1542 2021 6 a) 安全生产责任制; b) 安全奖惩制度; c)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d) 安全培训制度; e)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f)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g) 安全会议制度; h)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i) 重大安全隐患排
29、查报告制度; j)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k)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l) 重大危险源分析监控制度; m) 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n)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o)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p)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q) 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 r) 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 s) 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t) 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7.2.3 安全技术措施 应按照“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组织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在各项工程施工前,应向所有施 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认真贯彻安全技术措施,保障施工安全。安全技术措施至少应包括: a) 立井(或斜井)、巷道及井下复杂硐室等矿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b) 井
30、架与井塔楼、煤仓、铁路及其他工业与生活设施等土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c) 提升绞车、井筒装备、各类装载设备及大容量电气设备等安装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2.4 安全作业规程 应按矿井建设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工程,制定、完善各个岗位的安全作业规程,并予以宣贯、实 施与考核,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7.3 安全教育培训 7.3.1 培训机构 7.3.1.1 应按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及教师资格认证办法的相关规定, 建立四级或四级以上的培训机构。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应与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签订教育培训协议并委托培训。 7.3.1.2 应取得“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证书”,并配备具有“煤矿
31、安全培训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 及管理人员。 7.3.2 培训管理与实施 7.3.2.1 安全教育培训应按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统一标准、教考分离的原则, 建立培训机制, 明确培训职责, 落实各项培训措施。 应根据各类培训需求, 确定培训目标、 内容及形式, 加强培训考核与效果评价,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DB34/T 1542 2021 7 7.3.2.2 培训机构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其培训时间应达到规定的学 时数要求。 7.3.2.3 建设与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 AQ 1069 的要求进行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证、安全资格证; 7.3.2.4 安
32、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 AQ 1070 的要求进行培训,取得资格证书。 7.3.2.5 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7.3.2.6 应按规定对采煤、掘进、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地测、运输、防突、监控、调度等专业 的班(组)队长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任职。 7.3.2.7 新进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经过矿、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上岗。从业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应重新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7.3.2.8 所有从业人员应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培训,应达到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熟悉 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33、安全作业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7.3.2.9 突出矿井应进行全员防突培训。 7.3.3 安全宣传教育 应采用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方法, 做好安全知识普及和宣传工作, 提高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并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7.4 安全投入 7.4.1 矿井建设项目应保障安全所需的资金、设备设施和器材的投入。建设、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 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招 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 7.4.2
34、应对安全投入进行监督、考核、验收,确保安全投入到位。 7.5 安全文化 应按 AQ/T 9004、AQ/ T 9005 的要求,以建设单位为主导,协调各参建单位, 共建和谐安全文化。 7.6 档案管理 应成立领导机构,建立档案室,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 档案管理人员,按 NB/T 10223 的要求,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分析、保存和使用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完 整、系统、真实。 8 安全自主管理 8.1 原则 应健全以人为本的自主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自主管理目标、管理对象、管理内容、管理方法和管理 手段,达到安全自主管理责任定量化、管理制度刚性化、工作考核绩效化、人的行为规范化的
35、要求。加 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重视从业人员思想行为、业务素质的建设和培养。 8.2 建设单位安全自主管理 应建立、运行和保持矿井(筹备处)、区队、班组、个人四级安全自主管理体系。 8.3 参建单位安全自主管理 DB34/T 1542 2021 8 参建单位应按照矿井建设各阶段的具体情况, 建立、 运行和保持层级安全自主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安全自主管理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应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安全自主管理进行监 督。 9 安全技术管理 9.1 前期工作 建设单位应依据矿井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在项目开工前应完成的主要工作是: a) 委托符合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36、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b) 委托符合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 AQ 8001 和 AQ 8002 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 c) 委托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按 AQ 1055 的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 d) 按 AQ 1049 及有关规定,将相关资料报送至主管部门进行安全审核; e) 将安全设施设计,报安全监察机构审批; f) 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与施工单位; g) 完成矿建和土建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h) 完成施工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9.2 施工场地布置 应遵循安全原则,按照施工时间和空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施工设施,按 GB 50187 的要求,将工 业广场内所有要施工
37、的临时与永久建筑物、运输线路、供电、给排水等都绘制在施工总平面图上。主要 施工设施的布置是: a) 主井、副井的井棚应单独布置,并考虑出车及运送材料的方便,应有防火、防雨、防寒等措 施; b) 临时变电所应毗邻于电源并尽可能靠近负荷中心,高压线应避开人流线路和空气污染严重地 段; c) 临时压风机房的布置应以产生的噪声不影响提升机房提升司机的操作为原则; d) 临时炸药房应设在工业广场以外干燥的地方,距工业广场建筑物和居民区应保持规定的安全 距离; e) 临时油库应布置在边缘角落处,并满足安全防火距离要求; f) 临时排矸场应设在广场边缘的下风向; g) 混凝土搅拌站应设在井口附近,周围要有较大的、能满足生产要求的砂、石堆放场地; h) 水泥库应布置在搅拌站附近,并应有防潮、防晒、防雨水措施; i) 临时机修车间应布置在材料场地和动力车间附近,运输应方便,应尽量避开生活区,以减少 污染和噪声。 9.3 矿建工程 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