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00 CCS A 12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33/T 669 2021 代替 DB33/T 669 2007(2013) 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要求 Requirements for service quality grading of rural family inns and restaurants 2021 - 03 - 08发布 2021 - 04 - 08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T 669 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农家乐类型 . 2 5 等级划分 .
2、 2 6 基本条件 . 2 7 等级划分条件 . 4 8 等级判定 . 10 附录 A (规范性) 农家乐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 11 DB33/T 669 2021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3/T 669-2007( 2013)农家乐经营户 (点 )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本标 准与 DB33/T 669-2007( 201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删除一、二星级农家乐服务质量要求,整合为基本条件(见 6, 2007年版 6.1、 6.2); b
3、) 增加了数字化管理方面要求(见 6.2.4、 7.4.1.7、 7.4.2.16、 7.4.3.15); c) 修改了环境保护要求(见 6.4.1,2007年 版 5.4、 6.1.4、 6.2.4、 6.3.4、 6.4.4、 6.5.4); d) 增加了农 村产业融合发展方面要求(见 7.2.5、 7.3.5、 7.4.5); e) 增加了文明守约要求 (见 7.2.7、 7.3.7、 7.4.7); f) 增加了文化主题方面要求(见 7.4.1.2、 7.4.2.1、 7.4.3.5、 7.4.6.3); g) 增加了业主参与服务接待方面要求(见 7.3.1.3、 7.4.1.3);
4、h) 增加了 治安 消防要求(见附录 A)。 请注意本 标准 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 标准 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浙江农林大学 、浙江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奚经龙、徐高清、应珊婷、纪新瑞、朱勇军 、林家琦、杨薇 、 林爱梅、 秦松、 王雄英、廖小丽、 仝国栋、姚晗珺、王佳颖、沈斌莉、刘彦林、周玲强、白鸥、应天煜。 DB33/T 669 2021 1 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农家乐的 术语 和定义 、 农家乐类型、等级划分、基本条件、等
5、级划分条件、等级判定 。 本标准适用于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也适用于农家乐规范其服务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 标准 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 期对应的版本适 用于本 标准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部分 :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2部分 :旅游休闲符号 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 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T 39000 乡村民宿服务质量规
6、范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HJ 554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SB/T 10421 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DB33/T 1196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入标准 DB33/T 2091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 用于本 标准 。 3.1 农家乐 rural family inns and restaurants 依托乡村资源,以村(居)民自有住宅、村集体用房或其他设施为经营用房,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 过 15 间、房屋建筑层数不 超过 4 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800 平方米,业主参与服务接待,提供“吃农家 饭、住农家屋、看农家景
7、、干农家活、购农家物、享农家趣”等服务,并经商事登记的小型经营 实 体。 来源 : SB/T 10421-2007, 3.2,有修改 3.2 农家乐业主 host of rural family inns and restaurants 农家乐 经营者或 法定代表人。 DB33/T 669 2021 2 3.3 文化主题 cultural theme 在建筑设计、空间布局、装修装饰、景观营造、服务内容和方式等方面,体现某种地域、历史、民 族或乡土特色的文化内涵。 来源: GB/T 39000-2020, 3.3 4 农家乐类型 根据提供服务内容的不同,将农家乐分为三种类型: a) 综合型农家乐
8、:同时提供餐饮、住宿等综合服务; b) 餐饮型农家乐:以餐 饮服务为主,不提供住宿服务; c) 住宿型农家乐:以住宿服务为主。 5 等级划分 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为五个等次,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五星级为最 高等级。 6 基本条件 6.1 基本要求 6.1.1 有营业执照;提供住宿服务的,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的, 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亮证亮照”经营。 6.1.2 诚信经营,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明码标价。 6.1.3 提供咨询、预订、接待、结账 、留言 等服务。 6.1.4 尊重顾客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主动了解生活和饮食禁忌。 6.1.5 对老、
9、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特殊顾客,能提供必要的服务。 6.1.6 充分利 用当地农业农村公共服务资源,为顾客提供服务。 6.1.7 提供多种投诉渠道,设立农家乐紧急联系电话,并向顾客明示。 6.1.8 按照有关要求,向属地乡镇(街道)或(和)相关部门报送经营情况 、 突发事件等信息。 6.2 设施设备 6.2.1 经营用房各功能区布局合理,家具配套齐全,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 6.2.2 公共用品、用具材质符合相关标准,使用方便。 6.2.3 根据所在地气候配备降温 、取暖 设施,制冷、制热效果良好。 6.2.4 设有上网设施设备,经营场所各功能区无线网络信号全覆盖,网络连接安全、稳定。
10、 6.2.5 设有行路、场所等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且符 合 GB/T 10001.1和 GB/T 10001.2的规定。 6.3 安全管理 6.3.1 场 地 安全 经营场地无自然灾害和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 DB33/T 669 2021 3 6.3.2 建筑安全 经营用房系合法建筑,符合有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改建的经营用房,不得破坏建筑主体或承重结 构 。 利用未依法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农民自建房改变用途从事农家乐 经营服务 ,应在经营前委托房屋 安全鉴定。 6.3.3 治安消防安全 应满足附录 A的要求。 6.3.4 设施设备安全 水、电、气等设施设备及防盗、救护、消防、卫生、娱乐休闲等
11、有关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和保养, 保 持 状态良好、安全可靠。 6.3.5 餐饮安全 食品安全制度健全 并 付诸 实施 ,食品及食材来源可溯,食品 贮存、加工操作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操作规范的要求。不采购、不加工、不制售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食品制品。 6.3.6 人身安全 备有常用、应急且在保质期内的外用非处方药品和医疗用品,并与周边医疗点建立联系。 在 易发生 危险的区域和 有关 设施 设备上 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提前告知 顾客 安全注意事项。 6.3.7 信息安全 妥善 保护顾客信息 资料 ,包括个人信息、支付信息、住宿信息、通讯记录以及顾客照片等其他信息。 6.3.8 应急处置
12、明确安全责任人,有落实 当地 防汛防台、火灾、食品安全、治安事件、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等各类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的 有效 措施 。 6.4 环保与 卫生 6.4.1 环境保护 6.4.1.1 四周生态环境优良,服务设施建设、经营服务活动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6.4.1.2 排水、油烟净化与排放、隔油设施、固体废弃物控制、噪声要求按照 HJ 554有关规定执行。 6.4.1.3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的,按照设计要求达标排放;污水排入农村生活处理设施的,进 水水质应符合 DB33/T 1196的 规定 ;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的,应符合 GB/T 31962的规定。 6.4.1.4 设置
13、垃圾分类 桶(箱) ,生活垃圾按照 DB33/T 2091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 6.4.1.5 有节约粮食、 用水、用电等 资源的 有效 措施,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 6.4.2 健 康卫生 6.4.2.1 装修、装饰材料使用环保材料,室内 空气清新, 污染物浓度限量符合 GB 50325的要求。 6.4.2.2 经营场所保持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设施设备无剥落、 污垢、积尘 、霉迹 。 6.4.2.3 做好 老鼠、蟑螂 、 胡蜂等有害生物 防制工作,防制 措施 安全、有效 。 6.4.2.4 饲养的宠物、家禽、家畜应 有相应 卫生防疫 和 动物 安全 隔离措施
14、。 DB33/T 669 2021 4 6.4.2.5 公共用品用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室内空气质量、生活饮 用水和 公 共用品 用具的 卫生 要求 按 照 GB 37488执行 。 6.5 从业人员 6.5.1 从业人员应仪表整洁,态度友好,持有 有效 健康合格证明。 6.5.2 从业人员应参加各类相关培训 ,掌握接待服务基本知识和技能。 6.5.3 主要从业人员应掌握消防、急救等基本知识及操作技能,并具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7 等级划分条件 7.1 一、二星 级 在第 6章 “基本条件” 的基础上,由各 地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自行制定 。 7.2 三星 级 7.2.1 基本要求 7.2.1.1
15、 建筑风貌应与当地的人文民俗、村庄环境景观相协调。 7.2.1.2 从业人员 60%以上为当地村民,能用普通话进行接待服务。 7.2.1.3 提供现场、电话等多种预订方式。 7.2.1.4 提供物品 寄存等服务。 7.2.1.5 设有公共卫生间,无异味,有防滑措施,冲洗设备完好。 7.2.1.6 提供现金、移动支付等多种结账方式, 结帐准确、无差错, 能提供 正规 发票 。 7.2.1.7 对顾客的需求 能 作出快速反应, 对暂时无法满足或明显不合理的顾客要求,应耐心说明情况 , 不推诿和应付。 7.2.1.8 接到顾客投诉后, 主动快 速和解处理 。顾客 满意度 90%以上。 7.2.2 吃
16、 7.2.2.1 餐厅有适当装修,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达到 C级以上。 7.2.2.2 提供 6 种以上当地特色热菜、冷菜或点心。 7.2.2.3 40%以上食材来自当地农产品。 7.2.2.4 提供菜单和酒水单,主动 推 介 当地特色菜肴、酒水饮料。 7.2.2.5 点单完毕后与顾客确认点单内容,冷菜在起菜后 15 分钟之内上菜,热食在起菜后 45 分钟内 开始上菜并保证温度。 7.2.2.6 餐具 按中西餐习惯 成套配置,光洁且无破损,有卫生的存放空间。 7.2.2.7 通过宣传标语、餐桌提 示牌、菜单提醒等形式推广使用公筷公勺、抵制餐饮浪费 , 公筷公勺 配备率、使用率 100%。 7
17、.2.2.8 配有与接待能力相匹配的冷藏、冷冻、消毒等设施设备。 7.2.3 住 7.2.3.1 主、客区相对独立,隔音、遮光条件良好。 7.2.3.2 70%以上客房的面积 (不含卫生间 和门廊 )不小于 12 平方米。 7.2.3.3 客房有适当装修,有清洁舒适的床以及 座 椅 或简易沙发 、床头柜等配套家具。 DB33/T 669 2021 5 7.2.3.4 客房单设卫生间,装有抽水恭桶、梳妆台 (配备面盆、梳妆镜和必要的盥洗用品 )、浴缸或淋 浴间 及配套五金件 ,干湿分离,有除臭和防滑措施;给排水设备完好, 24 小时供应冷水,至少 12 小时 供应热水。 配有吹风 机。 7.2.
18、3.5 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每日或应顾客要求更换床单、被套及枕套。 7.2.3.6 客房设有两孔和三孔的电源插座,并有 2 个以上供顾客使用的插位。 7.2.3.7 提供电热水壶、杯具等物品。 7.2.3.8 近 一年 客房入住率达 15%以上。 注: 年客房入住率 =年实际出租客房数 /(可供出租客房数 *年营业天数)。 7.2.4 行 7.2.4.1 交通条件便利,路面状况良好,能满足自驾游需求,行程路线可导航规划。 7.2.4.2 提供 交通工具停泊场所,其面积与接待容量相适应,车辆等停放安全、有序。 7.2.5 购 与周边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园区等建立联系,向顾客推介当地
19、手工艺品、中药材 、 农副土特 产品 等特色商品 。 7.2.6 游与娱 7.2.6.1 提供休憩公共空间 1 处以上,包括但不限于:庭院、绿地、观景台、娱乐室、书吧、茶室。 7.2.6.2 配有 1 种以上当地活动宣传推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农旅项目、农事活动、民俗活动、民 间传统体育活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及旅游景点。 7.2.6.3 提供可参与性项目 3 项以上,其中农家乐举办的活动 1 项以上,参与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a) 采摘、垂钓、耕作等农事体验活动; b) 代表地方特色的主题鲜明的乡村节庆活动; c) 陶艺、雕刻、刺绣、剪纸、竹编、茶艺、动漫等文创活动; d) 做青团、
20、包粽子、打年糕、写春联等乡村民俗体验活动; e) 非遗、拓展、 科普、研学、体育、艺术、康养等活动。 7.2.7 文明守约 7.2.7.1 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和 当地社会风俗 习惯 。 7.2.7.2 邻里关系和睦,无占用邻里土地等损害邻里利益的行为。 7.3 四星 级 7.3.1 基本要求 7.3.1.1 建筑风貌应与当地的人文民俗、村庄环境景观相协调,附属设施 与主体建筑风格相协调。 7.3.1.2 室内设计符合人体工学要求,陈设有艺术品等配饰物。 7.3.1.3 农家乐业主或主要 从业 人员主动迎送顾客,与顾客分享农家乐故事、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 7.3.1.4 从业人员 50%以上为当
21、地村民 ,能用普通话进行接待服务。 7.3.1.5 设置接待处,提供免费茶水等 服务 。 7.3.1.6 提供现场、电话、网络等多种预订方式,预订手续便捷。 7.3.1.7 提 供物品寄存、雨具 、 手机充电 设备 出借 等 服务。 DB33/T 669 2021 6 7.3.1.8 设有公共卫生间,且男女分设,无异味,有防滑措施,冲洗设备完好,配有手纸、挂衣钩、 洗手液等物品 ,消耗品补充及时 。 7.3.1.9 投保 有 公众责任 险 。 7.3.1.10 提供现金、刷卡、移动支付等多种结账方式, 结帐效率高、准确无差错 。能提供 正规 发票 。 7.3.1.11 标识标牌设置齐全、醒目、
22、规范,制作精美 , 维护良好,位置合理,与环境协调。 7.3.1.12 对顾客的需求 能 作出快速反应,对暂时无法满足或明显不合理的顾客要求,应耐心说明情况, 不推诿和应付。 7.3.1.13 接到顾客投诉后, 主动快速和解处理 ,并能按顾客意见改进服务 。 顾客 满意度 95%以上。 7.3.2 吃 7.3.2.1 餐厅装修良好,家具布局合理,使用方便、舒适。 7.3.2.2 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等级 达到 B级以上。 7.3.2.3 提供 10 种以上 当地 特色热菜、冷菜或点心,菜肴摆盘规范,与菜式相协调。 7.3.2.4 菜品烹调制作体现农家风味、地方特色 。 有固定厨师, 获得市级以上
23、农家厨艺比赛奖项。 7.3.2.5 50%以上食材来自当地农产品。 7.3.2.6 提供菜单和酒水单,熟悉菜品知识,主动推 介 当地特色菜肴、酒水饮料。 7.3.2.7 点单完毕后与顾客确认点单内容,主动询问顾客口味、忌口、生熟程度等的需求。 7.3.2.8 冷菜在起菜后 10 分钟之内上菜,热食在起菜后 30 分钟内开始上菜并保证温度。 7.3.2.9 餐具按中西餐习惯成套配置 ,光洁且无破损,有卫生的存放空间。 7.3.2.10 根据顾客的特殊情况或需求,提供特制椅具或餐具,如儿童椅、儿童餐具等。 7.3.2.11 通过宣传标语、餐桌提示牌、菜单提醒等形式推广使用公筷公勺、抵制餐饮浪费,
24、公筷公勺 配备率、使用率 100%, 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并引导顾客合理点餐。 7.3.2.12 配有与接待能力相匹配的冷藏、冷冻、消毒等设施设备。 7.3.2.13 厨房采用透明设计或者可通过监控系统实时观看,炉灶使用清洁能源。 7.3.3 住 7.3.3.1 主、客区相对独立,隔音、遮光条件良好。 7.3.3.2 设有亲子房、无烟房等不同类型的特色客房。 7.3.3.3 70%以上客房的面积 (不含卫生间 和门廊 )不小于 16 平方米 。 7.3.3.4 不少于 30%的客房有阳台。 7.3.3.5 客房装修良好、 设计 美观,有 清洁舒适的 床 以及 衣架、座椅或简易沙发、床头柜等配套
25、家具。 7.3.3.6 客房单设卫生间,装有抽水恭桶、梳妆台 (配备面盆、梳妆镜和必要的盥洗用品 )、浴缸或淋 浴间 及配套五金件 ,干湿分离,有除臭和防滑措施;给排水设备完好, 24 小时供应冷 热 水, 水龙头冷 热标识清晰,水压充足。 配有吹风机。 7.3.3.7 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每日或应顾客要求更换床单、被套及枕套,客 房 用品 和消 耗品 补充齐全。 7.3.3.8 客房设有两孔和三孔的电源插座,并有 2 个以上供顾客使用的插位,插座位置合理。 各灯具 造型有 特色, 开关位置合理,使用方便。 7.3.3.9 提供多种规格的枕头,床上用品铺设应方便顾客就寝。 7.3.3
26、.10 主动引导顾客至客房,帮助顾客熟悉设施设备使用,告知注意事项,如安全须知、文明行为、 退房政策等。 7.3.3.11 设有专用布草间,按不小于 1:3配备布草 ,布草 分类存放, 材质较好( 床单、被套、枕套的 的纱支规格 不低于 80 支纱 60 支纱,含棉量为 100%)。 DB33/T 669 2021 7 7.3.3.12 提供电热水壶、杯具等物品以及针线包等借用服务。 7.3.3.13 近 一年 客房入住率达 20%以上。 7.3.4 行 7.3.4.1 交通条件便利,路面状况良好,能满足自驾游需求,行程路线可导航规划。 7.3.4.2 提供 交通工具停泊场所,其面积与接待容量
27、 相适应,车辆等停放安全、有序。 7.3.4.3 提供代客预订和安排出租汽车服务 。 7.3.5 购 7.3.5.1 提供 当地 特色伴手礼(如农副土特产、文创产品等), 有 包装。 7.3.5.2 与周边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园区等建立联系,向顾客推介当地手工艺品、中药材、农 副土特产等特色商品。 7.3.6 游与娱 7.3.6.1 提供 足够 的休憩公共空间(公共空间面积 /总建筑面积 1/2),如庭院、绿地、观景台、娱 乐室、书吧、茶室等。 7.3.6.2 配有 2 种以上当地活动宣传推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农旅项目、农事活动、民俗活动、民 间传统体育活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及
28、旅游景点。 7.3.6.3 提供可参与性项目 4 项以上,活 动组织安排合理,其中农家乐每年连续举办的活动 2 项以上, 参与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a) 采摘、垂钓、耕作等农事体验活动; b) 代表地方特色的主题鲜明的乡村节庆活动; c) 陶艺、雕刻、刺绣、剪纸、竹编、茶艺、动漫等文创活动; d) 做青团、包粽子、打年糕、写春联等乡村民俗体验活动; e) 非遗、拓展、科普、研学、体育、艺术、康养等活动。 7.3.7 文明守约 7.3.7.1 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和 当地社会风俗 习惯 ,并提前告知顾客 在店 注意事项。 7.3.7.2 主动融入当地社群活动,邻里间互帮互助。 7.3.7.3 邻里
29、关系和睦,无占用邻里土地等损害邻里利益的行为。 7.4 五星 级 7.4.1 基本要求 7.4.1.1 建筑风貌与当地 的人文民俗、村庄环境景观相协调,附属设施与主体建筑风格相协调。周边 有特色自然或人文景观。 7.4.1.2 室内外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及乡村资源进行美学设计,体现节能环保理念, 装修格调、材质、工艺、色彩等方面与文化主题特色相符, 格调高雅 。 7.4.1.3 农家乐业主 或主要 从业 人员 主动迎送顾客,与顾客分享农家乐故事、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 7.4.1.4 从业人员 40%以上为当地村民,着装有鲜明地方特色,根据顾客需要能用多种 语言或 借助实 时翻译设备
30、进行接待,接待服务流程规范。 7.4.1.5 设置接待处,提供免费茶水、点心或水果等 服务 。 7.4.1.6 提供现场、电话、网络等多种预 订方式,预订手续便捷。 DB33/T 669 2021 8 7.4.1.7 有农家乐公众号 等新媒体营销手段,信息更新及时 。 配 有管理信息系统。 7.4.1.8 提供物品寄存、雨具 、 手机充电设备出借以及行李搬运、邮寄等服务。 7.4.1.9 设有公共卫生间 ,位置合理 ,且男女分设,无异味,有防滑措施,冲洗设备完好,配有手纸、 挂衣钩、洗手液等物品 ,消耗品补充及时 。 7.4.1.10 投保 有 公众责任 险、 农家乐财产险 等 商业 保险 。
31、 7.4.1.11 提供现金、刷卡、移动支付等多种结账方式, 结帐效率高、准确无差错 。有规范 的财务台账, 能提供 正规 发票 。 7.4.1.12 标识标牌设置齐全、醒目、规范,多种语言标识,制作精美 , 维护良好,位置合理,与环境 协调。 7.4.1.13 对顾 客的需求 能 作出快速反应,对暂时无法满足或明显不合理的顾客要求,应耐心说明情况, 不推诿和应付。 7.4.1.14 接到顾客投诉后, 主动快速和解处理 ,并能按顾客意见改进服务 。 顾客 满意度 98%以上。 7.4.2 吃 7.4.2.1 餐厅 经过精心装修, 工艺精致, 体现文化主题特色 ,名称依据主题特点 设计 , 家具
32、 布局 合理 , 材质高档 , 使用方便、舒适。 7.4.2.2 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等级 达到 A级。 7.4.2.3 提供 15 种以上当地特色热菜、冷菜或点心,菜肴摆盘规范,与菜式相协调,造型美观。 7.4.2.4 菜品烹调制作体现农家风味、地方特色 , 色、香、味、形俱佳 。 有固定且具备资质的厨师, 获得省级以上农家厨艺比赛奖项 。 7.4.2.5 50%以上食材来自当地绿色农产品。 7.4.2.6 提供 图文并茂 的 菜单和酒水单,熟悉菜品知识,主动 推 介 当地特色菜肴、酒水饮料。 7.4.2.7 点单完毕后与顾客确认点单内容, 主动询问顾客口味、忌口、生熟程度等的需求,上菜时介
33、绍菜名及菜式 特点 。 7.4.2.8 冷菜在起菜后 10 分钟之内上菜,热食在起菜后 30 分钟内开始上菜并保证温度。 7.4.2.9 在顾客就 餐 结束后,主动 向 顾客 征询 对菜品的 意见。 7.4.2.10 餐具按中西餐习惯成套配置,材质高档,有特色,光洁且无破损,有卫生的存放空间。 7.4.2.11 根据顾客的特殊情况或需求,提供特制椅具 和 餐具,如儿童椅、儿童餐具等。 7.4.2.12 通过宣传标语、餐桌提示 牌、菜单提醒等形式推广使用公筷公勺、抵制餐饮浪费 ,公筷公勺 配备率、使用率 100%, 菜单上标识菜品主料净含量,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并引导顾客合理点餐。 7.4.2.
34、13 配有与接待能力相匹配的冷藏、冷冻、消毒等设施设备。 7.4.2.14 厨房采用透明设计或者可通过监控系统实时观看,炉灶使用清洁能源。 7.4.2.15 可向 顾客 提供参与体验农家菜、农家小吃制作服务。 7.4.2.16 提供 自助 点餐 等 “无接触式”服务 。 7.4.3 住 7.4.3.1 主、客区相对独立,隔音、遮光条件良好。 7.4.3.2 设有亲子房、无烟房等不同类型的特色客房。 7.4.3.3 70%以上 客房 的 面积 (不含卫生间 和门廊 )不小于 20 平方米。 7.4.3.4 不少于 50%的客 房有阳台。 7.4.3.5 客房 装修高档 ,工艺精致, 体现 文化
35、主题 特色 ,名称依据主题特点 设计 , 有软垫床 以及 衣架、 座椅或沙发、床头柜等 配套 家具, 家具布局 合理, 材质高档 , 使用方便、舒适 。 DB33/T 669 2021 9 7.4.3.6 客房内设有装修良好的卫生间, 配有高档 抽水恭桶、梳妆台 (配备面盆、梳妆镜和必要的盥洗 用品 )、浴缸或淋浴间 及配套五金件 ,干湿分离,有除臭和防滑措施;给排水设备完好, 24 小时供应冷 热水,水龙头冷热标识清晰,水压充足。 配有吹风机。 7.4.3.7 客房、卫生间 每天全面整理一次,每日或应 顾客 要求更换床单、被套及枕套,客 房 用品和消 耗品补充齐全。 7.4.3.8 客房设有
36、两孔和三孔的电源 插座,并有 2 个以上供顾客使用的插位 ,插座位置合理。 各灯具 造型有特色, 开关位置合理,床头有房间灯光“一键式”总控制开关,使用方便。 7.4.3.9 提供多种规格的枕头,床上用品铺设应方便顾客就寝。 7.4.3.10 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 , 采取必要的防潮 除湿 措施。 7.4.3.11 主动引领顾客至客房,帮助顾客熟悉设施设备使用,告知注意事项,如安全须知、文明行为、 退房政策等。 7.4.3.12 设有专用布草间,按不小于 1:3配备品牌布草, 布草 分类存放, 材质 良好 、 工艺讲究 ( 床单、 被套、枕套的的纱支规格 不低于 80 支纱 80 支纱,含棉量为
37、 100%) , 由 专业洗涤公司 清洁、消毒 。 7.4.3.13 提供 电 热 水壶 、 杯具 、文具 、茶叶、免费矿泉水 等 物品 以及 电熨斗 、 针线 包 等借用服务。 7.4.3.14 按照顾客需求提供加床、 加 被服务。 7.4.3.15 提供自助入住登记等“无接触式”服务。 7.4.3.16 近 一年 客房入住率达 30%以上。 7.4.4 行 7.4.4.1 提供出行交通指南或指引。 7.4.4.2 交通条件便利,路面状况良好,能满足自驾游需求,行程路线可导航规划。 7.4.4.3 提供交通工具停泊场所,其面积与接待容量相适应, 车辆等 停放安全、有序。 7.4.4.4 提供
38、 代客预订和安排出租汽车 服务。 7.4.5 购 7.4.5.1 提供当地特色品牌伴手礼(如农副土特产、文创产品等),包装设计精美。 7.4.5.2 设有当地手工艺品、农副土特产等特色商品 展示及售卖区 。 7.4.6 游与 娱 7.4.6.1 提供充足的休憩公共空间(公共空间面积 /总建筑面积 1),如庭院、绿地、观景台、娱乐 室、书吧、茶室等。 7.4.6.2 配有 3 种以上当地活动宣传推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农旅项目、农事活动、民俗活动、民 间传统体育活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及旅游景点。 7.4.6.3 有全年度活动计划及策划方案,提供可参与性项目 5 项以上,其中农家乐每年持
39、续举办较高 知名度和影响力的 文化 主题活动 1 项以上,参与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a) 采摘、垂钓、耕作等农事体验活动; b) 代表地方特色的主题鲜明的乡村节庆活动; c) 陶艺、雕刻、刺绣、剪纸、竹编、茶艺、动漫等文创 活动; d) 做青团、包粽子、打年糕、写春联等乡村民俗体验活动; e) 非遗、拓展、科普、研学、体育、艺术、康养等活动。 7.4.6.4 农家乐自行组织的休闲体验项目配有一名以上讲解员,负责接待、指导和讲解。 7.4.7 文明守约 DB33/T 669 2021 10 7.4.7.1 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和 当地社会风俗 习惯 ,并提前告知顾客 在店 注意事项。 7.4.7.
40、2 积极参与当地公益事业或公益活动。 7.4.7.3 主动融入当地社群活动,邻里间互帮互助。 7.4.7.4 邻里关系和睦,无占用邻里土地等损害邻里利益的行为。 8 等级判定 近三年未因治安制度不落实导致重特大刑事 治安 案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以及食品安全、环境保 护等责任事故,无重大有效投诉 。 在 满足 第 6章 “基本条件” 规定要求 下(实行一票否决制), 再 根据 第 7章“等级划分条件” 进行 综合 判定。 DB33/T 669 2021 11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农家乐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A.1 治安安全要求 A.1.1 客房的门、窗符合防盗要求,并设有符合防盗要
41、求的物品保管柜(箱)。 A.1.2 安装并能熟练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A.1.3 落实住宿 顾客 身份证件查验和信息登记录入制度。 A.1.4 严禁利用、纵容、隐瞒、包庇在经营场所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A.1.5 出入口、接待处 等公共区域 设置 符合标准要求的视频 监控设施,并保存监控记录 30 天以上。 A.1.6 按照 有关 规定在场所显要位置张贴或者摆放黄赌毒 等 警示标志。 A.1.7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主动消除安全隐患。 A.1.8 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
42、事、治安案件,立即向公安机关 报告。 A.2 消防安全要求 A.2.1 建筑主体应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当楼板或楼梯为木结构时,建筑层数不得超过 2 层。建 筑主体为木结构或砖木、石木、泥木、竹木等结构的,宜独立建造,建筑层数不得超过 2 层且总建筑面 积不应超过 600 平方米。当必须与相邻建筑贴邻时,建筑之间应设置不开设门、窗、洞口的实体墙。 A.2.2 建筑可设置 1 部疏散楼梯;楼梯间无法直通屋顶平台并通向相邻建筑进行疏散且规模达到下列 条件之一的,应设置 2 部疏散楼梯: a) 建筑层数为 3 层,且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 200 平方米的; b) 建筑层数为 4 层,且任一楼层建筑
43、面积大于 150 平方米的。 A.2.3 疏散楼梯可采用敞开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客房门应安装闭门器。疏散 楼梯宽度不应小于 1.1 米,住宿型、综合型农家乐确有困难时,不得小于 0.9 米。当建筑仅为 2 层且第 2 层客房数不超过 3 间的,疏散楼梯宽度不应小于 0.75 米。 A.2.4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3 层及 3 层以上楼层每间客房应配置逃生绳或软梯等逃生设 施,且应便于取用。 A.2.5 每间客房应设有开向户外的窗户,窗户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并可供人员逃生。 A.2.6 除配套设置的棋牌室、音乐茶座外,建筑内不得设置
44、营业性娱乐场所。 A.2.7 除厨房外,其他部位不得使用明火。使用明火的厨房与其他部位应采取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 排风窗。当瓶装液化石油气总量超过 30 千克 时,应设置专门的储瓶间。燃气连接管应满足燃气灶具安 全使用要求。燃油、燃气锅炉房不得设置在主体建筑内。 A.2.8 装修材料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不得采用易燃材料。 A.2.9 每层 应按每 50 平方米不少于 1 具 3 千克 ABC型干粉或水型灭火器的标准配置灭火器,且每层不少 于 2 具,并放置在公共部位。 DB33/T 669 2021 12 A.2.10 客房、走道、楼梯间、公共活动用房等应安装独立式或互连型火灾探测感烟报警器
45、,厨房应安 装独立式或互连型火灾探测感温报警器。 A.2.11 走道、楼梯间、公共活动用房等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客房应配备逃生 用口罩和手电筒等器材。 A.2.12 配电系统应安装动作电流不大于 300 毫安 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开关、插座 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电气线路应穿阻燃硬质 PVC管 或金属管保护 (采用木、竹结构的场所应穿金属管保护)。 A.2.13 建筑首层应设置管理用房或固定岗台,供夜间值守、巡逻人员使用。 A.2.14 放宽农家乐规模界定标准的,单栋房屋客房数、总建筑面积在原基础上不 应 增加超过 25%,且
46、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楼梯间靠外墙设置,且能自然采光通风; b) 使用明火的厨房采用乙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或独立设置; c) 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简易喷淋装置)、消防卷盘软管; d) 客房、厨房、走道、楼梯间、公共活动用房等安装互连型火灾探测报警器;场所安装电气火灾 监控系统; e) 公共走道、门厅的顶棚、墙面采用不燃材料 装修。 A.2.15 当建筑层数放宽至 5 层时,除符合上款要求外,应设置 2 部疏散楼梯。 A.2.16 农家乐密集的村居应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拉梯、消防手抬泵等必要的消防装备。 A.2.17 成片集中开发的村居应改造给水管网,增设室外消火栓等消防水源或设置天然水源取水设施。 山区宜设置高位消防水池,水池容量不宜小于 144 立方米。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