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33.160.99CCS P77 23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23/T 2849 2021公 共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监 控 杆 体施 工 规 范 2021 04 13发 布 2021 05 12实 施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23/T 2849-2021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基 本 要 求 .25 施 工 勘 察 要 求 .26 杆 体 基 础 要 求 .27 杆 体 要 求 .6 8 冬 期 施 工 要 求 .7参 考 文 献 .10 DB23/T 2
2、849-2021 II 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B/T1.1 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 。 本 文 件 由 黑 龙 江 省 广 播 电 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黑 龙 江 广 播 电 视 网 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嘉 利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广 东 省 电 信 规 划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 哈 尔 滨 市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 黑 龙 江 省 智 慧 城 市 协 会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曹 鸿
3、 楠 、 刘 超 、 刘 文 超 、 张 庆 、 郑 皓 仁 、 韩 玲 、 李 刚 、 赵 朝 灵 、 孙 江 玉 、 赵 玉明 、 宋 伟 、 岳 海 滨 、 刘 勇 、 张 劲 男 。 DB23/T 2849-2021 1 公 共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监 控 杆 体 施 工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公 共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监 控 杆 体 施 工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基 本 要 求 、 施 工 勘 察 要 求 、 杆 体 基 础要 求 、 杆 体 技 术 要 求 和 冬 期 施 工 要 求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黑 龙 江 省 区 域 内 新 建 、
4、 扩 建 、 改 建 的 公 共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杆 体 施 工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该 日 期 所 对 应 的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T 700 碳 素 结 构 钢GB/T 1591 低 合 金 高 强 度 结 构 钢GB/T 11373 热 喷 涂
5、 金 属 零 部 件 表 面 的 预 处 理GB/T 13793 直 缝 电 焊 钢 管GB 50017 钢 结 构 设 计 标 准GB 50204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GB 50689 通 信 局 站 防 雷 与 接 地 工 程 设 计 规 范GB 51004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规 范JGJ 55 普 通 混 凝 土 配 合 比 设 计 规 程JGJ/T 104 建 筑 工 程 冬 期 施 工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监 控 点视 频 采 集 设 备 安 装 或 监
6、 控 的 地 点 场 所 。3.2 监 控 立 杆用 于 连 接 横 杆 与 基 础 的 竖 向 承 重 杆 件 , 承 受 横 臂 与 设 备 的 荷 载 及 固 定 在 立 杆 上 的 其 他 附 属 设 施 自 重的 变 截 面 八 棱 锥 钢 构 件 。3.3 横 臂 、 支 臂与 监 控 立 杆 法 兰 连 接 , 用 于 固 定 监 控 设 备 的 变 截 面 八 棱 锥 钢 构 件 。3.4 压 实 系 数 DB23/T 2849-2021 2 指 土 体 经 压 实 实 际 达 到 的 干 密 度 与 击 实 试 验 得 到 的 试 样 的 最 大 干 密 度 的 比 值 K。
7、 压 实 质 量 以 施 工 压 实度 K( %) 表 示 。3.5 基 坑 验 槽基 坑 挖 至 基 底 设 计 标 高 并 清 理 后 , 施 工 单 位 召 集 , 由 总 监 工 程 师 或 建 设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组 织 会 议 ,施 工 五 方 主 体 ( 建 设 、 施 工 、 设 计 、 地 勘 、 监 理 ) 等 单 位 共 同 对 基 坑 进 行 检 验 。3.6 L型 杆由 一 根 监 控 立 杆 和 一 根 横 臂 组 成 , 用 于 道 路 跨 度 较 小 的 场 所 。3.7 T型 杆由 一 根 监 控 立 杆 和 两 根 横 臂 组 成 , 用 于 道
8、 路 中 心 隔 离 带 等 场 所 。3.8 龙 门 架 型 杆由 两 根 监 控 立 杆 和 桁 架 结 构 组 成 , 用 于 道 路 跨 度 较 大 路 面 。4 基 本 要 求综 合 设 定 、 同 步 施 工 、 独 立 验 收 。5 施 工 勘 察 要 求5.1 勘 察 要 求5.1.1 勘 察 人 员 作 业 时 , 应 严 格 遵 守 当 地 相 关 安 全 管 理 规 范 和 办 法 , 严 格 执 行 操 作 规 程 , 采 取 措 施 保 证各 类 管 线 、 设 备 、 设 施 和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的 安 全 。 5.1.2 勘 察 人 员 应 持 证 上
9、 岗 。5.1.3 勘 察 人 员 进 行 现 场 勘 察 时 , 应 避 免 触 动 到 设 备 的 电 源 接 口 和 通 信 接 头 , 不 能 采 用 拽 拉 线 缆 等 危 险动 作 。5.1.4 勘 察 人 员 在 现 场 勘 查 时 若 发 现 现 场 状 况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 或 有 不 符 合 国 家 和 本 行 业 的 安 全 规 定 的 ,应 及 时 向 建 设 单 位 反 映 , 并 在 设 计 中 提 出 整 改 建 议 。5.1.5 勘 察 人 员 在 对 工 程 所 需 的 电 力 系 统 进 行 勘 察 时 , 为 保 证 安 全 , 需 要 对 系
10、统 的 各 层 级 的 容 量 使 用 情况 进 行 全 面 勘 测 和 调 查 。5.1.6 勘 察 人 员 在 制 定 电 源 割 接 等 割 接 方 案 时 , 应 与 产 权 单 位 维 护 人 员 、 建 设 单 位 主 管 人 员 充 分 沟 通 ,以 取 得 多 方 建 议 和 允 许 , 增 加 方 案 的 可 靠 性 和 可 实 施 性 。5.2 勘 察 记 录 管 理5.2.1 勘 察 企 业 应 对 记 录 进 行 管 理 , 对 记 录 的 填 写 、 标 识 、 收 集 、 保 管 、 检 索 、 保 存 期 限 和 处 置 做 出 规定 。 记 录 形 成 应 与
11、质 量 活 动 同 步 , 各 项 质 量 活 动 形 成 的 记 录 内 容 和 形 式 应 在 相 关 文 件 中 规 定 。 记 录 可 采 用 多 种 媒 介 形 式 , 保 存 需 要 存 档 的 记 录 时 , 应 符 合 档 案 管 理 有 关 规 定 。5.2.2 勘 察 企 业 应 制 定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对 档 案 进 行 管 理 。6 杆 体 基 础 要 求 DB23/T 2849-2021 3 6.1 基 础 的 施 工 顺 序基 础 施 工 应 按 照 基 础 开 挖 及 修 整 、 混 凝 土 垫 层 施 工 、 混 凝 土 基 础 施 工 以 及 回 填
12、土 等 施 工 次 序 进 行 。6.2 基 坑 开 挖 及 修 整6.2.1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 先 放 好 基 础 边 线 和 土 方 开 挖 线 , 并 将 其 引 到 基 坑 以 外 不 会 被 破 坏 处 , 开 挖 时 要 注意 底 部 预 留 200mm 厚 土 层 或 沙 垫 层 , 待 验 槽 合 格 后 浇 筑 垫 层 时 , 进 行 人 工 挖 除 , 以 防 止 因 基 底 长 时 间 暴露 而 被 破 坏 。6.2.2 基 坑 施 工 应 符 合 如 下 要 求 :a) 施 工 基 面 的 确 定 , 依 据 图 纸 及 现 场 情 况 确 定 0.000;
13、监 控 杆 的 基 础 , 上 表 面 与 杆 周 围 最 近 处 的道 路 基 础 设 施 的 标 高 相 同 ;b) 塔 基 坑 深 的 允 许 偏 离 0 100mm, 不 允 许 有 负 误 差 ; 偏 差 的 超 过 部 分 应 采 用 铺 石 灌 浆 处 理 ;c) 基 坑 周 围 应 清 除 杂 土 , 防 止 浇 筑 时 杂 土 混 入 混 凝 土 中 ; d) 施 工 前 应 做 好 排 水 设 施 , 阻 止 雨 水 流 入 基 坑 ;e) 有 地 下 水 的 基 础 施 工 时 , 应 采 用 先 降 水 疏 干 , 后 开 挖 施 工 的 方 法 , 禁 止 在 基 坑
14、 内 清 稀 泥 、 挖 流砂 的 错 误 做 法 ;f) 地 下 水 采 取 降 水 措 施 时 , 应 不 破 坏 附 近 建 筑 地 基 、 不 损 坏 农 田 和 道 路 、 不 影 响 边 坡 稳 定 ;g) 挖 方 时 遇 有 淤 泥 或 回 填 土 等 要 清 除 干 净 , 高 差 用 铺 石 灌 浆 或 水 撼 砂 垫 层 处 理 ;h) 基 坑 填 方 时 不 得 用 建 筑 垃 圾 , 应 回 填 符 合 回 填 土 重 度 要 求 的 土 质 , 每 填 300mm 厚 夯 实 一 次 , 压实 度 应 满 足 GB 51004 的 技 术 要 求 ; 石 坑 回 填
15、时 , 碎 石 掺 土 按 3:1 掺 和 后 回 填 夯 实 ; 有 冻 土 块时 应 打 碎 后 回 填 夯 实 ;i) 遇 有 水 坑 时 , 应 先 排 除 坑 内 积 水 再 回 填 。 夯 实 达 不 到 原 状 土 密 度 的 , 应 在 坑 基 上 筑 防 沉 层 , 防沉 层 面 积 不 得 小 于 坑 口 面 积 , 高 出 地 面 高 度 宜 为 300mm 500mm;j) 土 石 方 开 挖 时 , 应 注 意 保 护 自 然 植 被 ;k) 余 土 外 运 或 清 理 , 应 与 有 关 部 门 配 合 , 获 得 许 可 。6.2.3 在 垫 层 浇 筑 前 要
16、对 土 方 进 行 修 整 , 应 用 竹 签 对 基 坑 的 标 高 进 行 标 识 。 6.2.4 基 础 挖 至 设 计 标 高 后 进 行 验 槽 , 合 格 后 对 基 坑 进 行 回 填 , 回 填 土 应 分 层 夯 实 , 容 重 16kN/m, 压实 系 数 应 大 于 0.96,拌 和 材 料 含 水 率 宜 为 16 。6.3 基 础 垫 层 施 工6.3.1 浇 筑 垫 层 时 , 应 留 置 标 养 和 同 条 件 试 块 各 一 组 , 制 作 试 块 需 监 理 旁 站 , 并 送 实 验 室 养 护 。6.3.2 水 泥 质 量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17、准 , 品 种 与 标 号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当 水 泥 出 厂 超 过 三 个 月 , 或 虽 未 超过 三 个 月 但 保 管 不 善 的 , 应 补 做 标 号 试 验 , 按 试 验 后 的 实 际 标 号 使 用 ; 不 同 品 种 、 不 同 标 号 、 不 同 批 号水 泥 应 分 别 堆 放 , 堆 放 地 点 应 干 燥 避 潮 。6.3.3 搅 拌 用 水 应 使 用 饮 用 水 , 无 饮 用 水 时 , 可 采 用 河 水 ( 无 污 染 ) , 应 由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单 位 出 具 水 质化 验 合 格 报 告 。6.3.4 严 格 控 制 骨
18、 料 强 度 , 不 宜 使 用 砾 石 , 应 采 用 碎 石 。 粗 骨 料 在 水 饱 和 状 态 下 的 抗 压 强 度 与 混 凝 土 设计 强 度 之 比 150%; 如 采 用 砾 石 则 应 有 合 格 的 试 验 值 ; 细 骨 料 宜 用 中 砂 , 砂 中 尘 屑 、 淤 泥 和 粘 土 含 量 按重 量 计 5%, 砂 中 硫 化 物 和 硫 酸 盐 含 量 1%, 云 母 含 量 1%。 6.4 基 础 施 工6.4.1 钢 筋 制 作 与 安 装6.4.1.1 根 据 施 工 图 纸 和 指 定 的 图 集 , 明 确 节 点 处 的 钢 筋 构 造 做 法 , 确
19、 定 合 理 分 段 、 搭 接 位 置 及 安 装 次序 。 DB23/T 2849-2021 4 6.4.1.2 出 厂 钢 筋 应 具 备 质 量 证 明 书 和 试 验 报 告 , 不 同 型 号 、 钢 号 、 规 格 均 要 通 过 复 试 检 验 , 应 符 合 设计 要 求 。6.4.1.3 钢 筋 经 冷 拉 后 伸 长 钢 筋 不 得 有 裂 纹 、 起 皮 生 锈 、 表 面 无 损 伤 无 污 染 , 发 现 有 颗 粒 现 状 不 得 使 用 。按 施 工 图 计 算 准 确 下 料 , 根 据 钢 材 定 尺 长 度 统 筹 下 料 , 加 强 中 间 尺 寸 复
20、查 做 到 物 尽 其 用 。6.4.1.4 绑 扎 基 础 钢 筋 时 , 箍 筋 的 接 头 应 交 错 分 布 在 四 角 纵 向 钢 筋 上 , 箍 筋 转 角 与 纵 向 钢 筋 交 叉 点 均 应扎 牢 , 绑 扎 箍 筋 时 绑 扣 相 互 间 应 成 八 字 形 。6.4.1.5 在 钢 筋 加 工 时 不 得 乱 锯 乱 放 , 使 用 前 应 将 钢 筋 上 的 油 污 、 泥 土 和 浮 锈 清 理 干 净 。 绑 扎 结 束 后 应保 持 钢 筋 清 洁 。6.4.1.6 钢 筋 绑 扎 允 许 偏 差 如 下 :a) 受 力 钢 筋 间 距 : 10mm;b) 钢 筋
21、 弯 起 点 位 置 : 距 离 钢 筋 端 部 20mm。6.4.1.7 地 脚 螺 栓 材 料 采 用 普 通 碳 素 结 构 钢 。 其 质 量 应 分 别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GB/T 700和 GB T 1591的 相关 要 求 。 地 脚 螺 栓 无 需 进 行 表 面 处 理 。 6.4.2 模 板 施 工6.4.2.1 保 证 工 程 结 构 和 构 件 各 部 分 形 状 尺 寸 和 相 互 位 置 的 准 确 。6.4.2.2 模 板 应 具 有 足 够 的 承 载 力 、 刚 度 和 稳 定 性 , 能 可 靠 地 承 受 现 浇 混 凝 土 的 自 重 和 侧 压
22、力 , 以 及 在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附 加 荷 载 。6.4.2.3 整 体 构 造 简 易 , 拆 装 方 便 , 便 于 钢 筋 的 绑 扎 、 安 装 、 混 凝 土 浇 筑 和 养 护 等 要 求 。6.4.2.4 支 模 时 应 符 合 基 础 尺 寸 的 规 定 ,采 用 木 模 或 钢 模 , 尽 量 采 用 钢 模 , 不 允 许 用 砖 模 及 土 模 。6.4.2.5 模 板 接 缝 处 不 应 漏 浆 。6.4.2.6 基 础 模 板 安 装 前 应 将 基 础 内 的 杂 物 清 理 干 净 , 先 安 装 侧 模 再 安 装 柱 箍 将 其 固 定 ,
23、为 了 保 证 柱 模的 稳 定 , 模 板 之 间 要 用 水 平 撑 、 剪 刀 撑 等 互 相 拉 结 固 定 。6.4.2.7 检 查 模 板 的 标 高 、 位 置 、 截 面 尺 寸 是 否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6.4.2.8 检 查 钢 筋 的 规 格 、 数 量 、 安 装 位 置 是 否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6.4.2.9 模 板 安 装 的 允 许 偏 差 : 轴 线 位 置 5mm; 层 高 垂 直 度 6mm; 相 邻 两 板 高 低 差 2mm; 截 面 内 部 尺 寸 ( +4mm, -5mm) 。6.4.2.10 模 板 的 拆 除 : 承 重 模 板
24、 在 混 凝 土 强 度 能 够 保 证 其 表 面 及 棱 角 不 因 拆 模 而 受 损 时 方 能 拆 模 。 拆除 的 模 板 要 及 时 清 运 , 同 时 清 理 模 板 上 的 杂 物 , 涂 刷 隔 离 剂 , 分 类 堆 放 整 齐 。6.4.3 杆 体 的 防 雷 接 地杆 体 及 附 属 设 施 的 防 雷 、 接 地 均 应 符 合 GB 50689 的 相 关 要 求 。6.4.4 浇 筑 前 准 备应 先 对 机 械 设 备 进 行 检 查 , 保 证 水 电 及 原 材 料 的 供 应 , 掌 握 天 气 变 化 情 况 ; 清 理 模 板 内 的 杂 物 及 钢
25、筋 上 的 油 污 , 并 加 以 浇 水 润 湿 , 但 不 得 有 积 水 。6.4.5 混 凝 土 浇 筑6.4.5.1 混 凝 土 的 配 合 比 设 计 应 根 据 砂 石 、 水 泥 等 原 材 料 及 现 场 施 工 条 件 , 按 JGJ 55 的 规 定 , 通 过 计 算 和 试 配 确 定 , 并 应 有 适 当 的 强 度 储 备 。6.4.5.2 监 控 杆 基 础 浇 筑 时 , 应 在 预 埋 管 口 预 先 用 塑 料 纸 或 其 它 材 料 完 成 管 口 封 堵 , 以 防 止 浇 筑 过 程 中混 凝 土 漏 入 预 埋 管 , 造 成 堵 塞 ; 基 础
26、 浇 筑 后 , 基 础 面 应 要 高 于 地 平 面 5mm 10mm, 及 时 覆 盖 并 洒 水 进 行混 凝 土 养 护 。 在 强 度 未 达 到 1.2N/mm2以 前 , 不 得 在 上 面 踩 踏 或 安 装 砌 筑 。 DB23/T 2849-2021 5 6.4.5.3 雨 季 混 凝 土 浇 筑 时 ,基 坑 周 围 应 设 置 临 时 雨 棚 和 护 坡 , 防 止 雨 水 流 入 混 凝 土 中 ; 低 温 时 , 不 允许 混 凝 土 有 受 冻 现 象 。6.4.5.4 非 特 殊 情 况 下 , 所 有 监 控 立 杆 预 埋 件 混 凝 土 标 号 应 不
27、低 于 C25。 水 泥 宜 采 用 42.5#普 通 硅 酸 盐水 泥 。6.4.5.5 混 凝 土 浇 筑 时 应 按 照 “ 先 运 后 进 ” 的 顺 序 。6.4.5.6 混 凝 土 基 础 应 及 时 养 护 。 待 混 凝 土 强 度 达 到 100%时 方 可 组 立 杆 体 。6.4.5.7 混 凝 土 浇 筑 的 允 许 偏 差 : 轴 线 位 置 8mm, 截 面 尺 寸 ( +8mm, -5mm) 。6.4.5.8 现 场 浇 筑 应 采 用 机 械 搅 拌 , 机 械 捣 固 。 混 凝 土 浇 筑 必 须 密 实 , 禁 止 有 空 鼓 。6.4.5.9 每 班 日
28、 或 每 个 基 础 至 少 做 两 次 塌 落 度 实 验 , 其 数 值 不 得 大 于 配 合 比 设 计 规 定 值 , 并 严 格 控 制 水灰 比 , 配 合 比 材 料 用 量 至 少 检 查 两 次 , 偏 差 值 应 控 制 在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 强 度 检 查 应 以 试 块为 依 据 。6.4.5.10 基 础 规 格 : L型 杆 体 型 号 对 应 基 础 制 作 规 格 表 见 表 1; T 型 杆 体 型 号 对 应 基 础 制 作 规 格 表 见 表2; 龙 门 型 杆 体 型 号 对 应 基 础 制 作 规 格 表 见 表 3
29、。 表 1 L 型 杆 体 型 号 对 应 基 础 制 作 规 格 表杆 体型 号 类 型( 立 杆 高 度 横 臂 长 度 ) 规 格 基 础 规 格( 长 宽 高 )L型 6.5m - 3m 八 棱 杆 高 6.5m、 支 臂 3m、 杆 臂 厚 5mm、 支 臂 厚 3mm 0.9m 0.9m 1.5m6.5m 4m 八 棱 杆 高 6.5m、 支 臂 4m、 杆 臂 厚 5mm、 支 臂 厚 4mm 0.9m 0.9m 1.5m6.5m 5m 八 棱 杆 高 6.5m、 支 臂 5m、 杆 臂 厚 5mm、 支 臂 厚 4mm 0.9m 0.9m 1.5m6.5m - 6m 八 棱 杆
30、 高 6.5m、 支 臂 6m、 杆 臂 厚 5mm、 支 臂 厚 4mm 1.0m 1.0m 1.8m6.5m 7m 八 棱 杆 高 6.5m、 支 臂 7m、 杆 臂 厚 6mm、 支 臂 厚 4mm 1.0m 1.0m 1.8m6.5m - 8m 八 棱 杆 高 6.5m、 支 臂 8m、 杆 臂 厚 6mm、 支 臂 厚 4mm 1.0m 1.0m 1.8m6.5m 9m 八 棱 杆 高 6.5m、 支 臂 9m、 杆 臂 厚 6mm、 支 臂 厚 4mm 1.0m 1.0m 1.8m 6.5m 10m 八 棱 杆 高 6.5m、 支 臂 10m、 杆 臂 厚 8mm、 支 臂 厚 5
31、mm 1.1m 1.1m 1.8m6.5m - 11m 八 棱 杆 高 6.5m、 支 臂 11m、 杆 臂 厚 8mm、 支 臂 厚 5mm 1.1m 1.1m 1.8m6.5m 12m 八 棱 杆 高 6.5m、 支 臂 12m、 杆 臂 厚 8mm、 支 臂 厚 5mm 1.2m 1.2m 1.8m6.5m 13m 八 棱 杆 高 6.5m、 支 臂 13m、 杆 臂 厚 8mm、 支 臂 厚 6mm 1.2m 1.2m 1.8m7m 14m 八 棱 杆 高 7m、 支 臂 14m、 杆 臂 厚 8mm、 支 臂 厚 6mm 1.2m 1.2m 1.8m7m 15m 八 棱 杆 高 7m
32、、 支 臂 15m、 杆 臂 厚 10mm、 支 臂 厚 8+6mm 1.3m 1.3m 2.1m7m 16m 八 棱 杆 高 7m、 支 臂 16m、 杆 臂 厚 10mm、 支 臂 厚 8+6mm 1.3m 1.3m 2.1m7m 17m 八 棱 杆 高 7m、 支 臂 17m、 杆 臂 厚 10mm、 支 臂 厚 8+6mm 1.3m 1.3m 2.1m7m - 18m 八 棱 杆 高 7m、 支 臂 18m、 杆 臂 厚 10mm、 支 臂 厚 8+6mm 1.3m 1.3m 2.5m表 2 T 型 杆 体 型 号 对 应 基 础 制 作 规 格 表 杆 体型 号 类 型( 立 杆 高
33、 度 横 臂 长 度 ) 杆 体 规 格( 截 面 形 状 、 立 杆 高 度 、 支 臂 长 度 、 支 臂 厚 度 ) 基 础 规 格( 长 宽 高 )T型 6.5m - 7m 八 棱 杆 高 6.5m、 支 臂 7+1m、 立 杆 杆 臂 厚 8mm、 支 臂 厚 5mm 1.0m 1.0m 1.8m6.5m 8m 八 棱 杆 高 6.5m、 支 臂 8+8m、 立 杆 杆 臂 厚 8mm、 支 臂 厚 6mm 1.6m 1.5m 2.5m6.5m 10m 八 棱 杆 高 6.5m、 支 臂 10+10m、 立 杆 杆 臂 厚 8mm、 支 臂 厚 7mm 1.9m 1.5m 2.5m6
34、.5m 14m 八 棱 杆 高 6.5m、 支 臂 8+8m、 立 杆 杆 臂 厚 8mm、 支 臂 厚 8mm 2.4m 1.6m 2.5m DB23/T 2849-2021 6 表 3 龙 门 架 型 杆 体 型 号 对 应 基 础 制 作 规 格 表杆 体型 号 类 型( 立 杆 高 度 横 臂 长 度 ) 杆 体 规 格( 立 杆 高 度 、 支 臂 长 度 、 立 柱 壁 厚 、 支 臂 厚 度 ) 基 础 规 格(长 宽 高 ) 个 数龙 门架 型 7m - (20m 30m) 立 柱 高 7m、 横 臂 20m、 立 柱 厚 8mm、 支 臂 厚 6mm 1.2m 1.2m 1.
35、8m 27m - (30m 40m) 立 柱 高 7m、 横 臂 30m、 立 柱 厚 8mm、 支 臂 厚 7mm 3.0m 1.5m 2.0m 27m - (40m 50m) 立 柱 高 7m、 横 臂 40m、 立 柱 厚 8mm、 支 臂 厚 8mm 3.0m 1.5m 2.0m 26.4.6 地 脚 螺 栓 埋 置6.4.6.1 采 用 地 锚 混 凝 土 式 基 础 , 地 脚 螺 栓 应 上 端 为 螺 纹 , 下 端 为 夹 角 60 的 折 弯 或 具 备 其 它 类 似 防拔 结 构 , 地 脚 螺 栓 应 焊 接 或 者 压 接 在 下 法 兰 盘 上 , 螺 栓 加 工
36、 为 地 笼 样 式 , 增 强 水 泥 基 础 强 度 。 预 埋 穿 线管 内 径 应 大 于 50mm, 弯 曲 角 度 120 。6.4.6.2 浇 筑 基 础 中 的 地 脚 螺 栓 及 预 埋 件 应 按 设 计 图 位 置 安 装 , 安 装 前 应 除 去 油 污 和 杂 质 , 并 将 螺 纹 部 分 加 以 保 护 。6.4.6.3 结 构 连 接 螺 栓 规 格 应 统 一 , 宜 采 用 不 小 于 M10高 强 螺 栓 , 连 接 处 应 有 防 松 动 措 施 , 且 牢 固 可 靠 。6.4.6.4 确 保 监 控 杆 基 础 地 脚 螺 栓 的 基 础 顶 板
37、平 面 水 平 。6.4.7 混 凝 土 养 护浇 筑 混 凝 土 应 在 浇 筑 后 12h内 进 行 洒 水 养 护 。 当 天 气 炎 热 、 干 燥 有 风 时 , 在 5h内 进 行 洒 水 养 护 , 养 护时 应 在 基 础 模 板 外 加 遮 盖 物 , 保 持 混 凝 土 表 面 始 终 湿 润 ,养 护 时 间 不 少 于 7d。 待 基 础 混 凝 土 强 度 达 到 75%后 拆 除 基 础 模 板 。 基 础 拆 模 经 表 面 检 查 合 格 后 立 即 回 填 , 并 对 基 础 外 露 部 分 加 遮 盖 物 , 再 洒 水 养 护 14d。6.5 土 方 回
38、填6.5.1 回 填 前 , 将 坑 内 树 根 、 木 料 等 杂 物 垃 圾 清 理 干 净 , 将 洞 、 坑 积 水 抽 干 , 清 除 淤 泥 砂 , 将 洞 口 用 细石 混 凝 土 堵 实 , 并 保 证 墙 体 及 混 凝 土 强 度 达 到 一 定 的 要 求 。6.5.2 回 填 时 , 应 夯 实 并 且 严 禁 使 用 “ 水 夯 ” 法 。 6.5.3 宜 优 先 利 用 基 槽 中 挖 出 的 优 质 土 。 回 填 土 内 不 得 含 有 有 机 杂 质 , 粒 径 50mm, 含 水 量 应 符 合 压 实要 求 。 石 屑 不 应 含 有 有 机 杂 质 。6
39、.5.4 非 特 殊 设 计 要 求 时 , 填 土 材 料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碎 石 、 砂 土 (使 用 细 、 粉 砂 时 应 取 得 设 计 单 位 同 意 )和 爆 破 石 渣 , 可 作 表 层 以 下 的 填 料 ;b) 含 水 量 符 合 压 实 要 求 的 粘 性 土 , 可 作 各 层 的 填 料 ;c) 碎 块 草 皮 和 有 机 含 量 大 于 8%的 土 , 用 于 无 压 实 要 求 的 填 方 ;d) 淤 泥 和 淤 泥 质 土 一 般 不 能 用 作 填 料 , 但 在 软 土 或 沼 泽 地 区 , 经 过 处 理 且 含 水 量 符 合 压
40、 实 要 求 的 ,可 用 于 填 方 次 要 的 部 位 ;e) 分 段 分 层 填 土 在 交 接 处 应 填 成 阶 梯 形 , 每 层 互 相 搭 接 , 其 搭 接 长 度 应 不 少 于 每 层 填 土 厚 度 的 两倍 , 上 下 层 错 缝 距 离 1.0m。7 杆 体 要 求 7.1 杆 体 材 料 要 求7.1.1 钢 材 质 量 标 准 应 分 别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a) 直 缝 电 焊 钢 管 应 符 合 GB/T13793的 规 定 , 外 径 和 壁 厚 允 许 偏 差 级 别 为 “ 高 精 度 ( PD.C/PT.C) ” ; DB23/T 2849-2
41、021 7 b) 钢 材 的 屈 服 强 度 实 测 值 与 抗 拉 强 度 实 测 值 的 比 值 0.85; 钢 材 应 有 明 显 的 屈 服 台 阶 , 且 伸 长 率应 20%; 钢 材 应 有 良 好 的 焊 接 性 和 合 格 的 冲 击 韧 性 ;c) 所 有 钢 板 厚 度 的 负 偏 差 不 应 大 于 板 厚 的 10%, 且 不 能 超 过 0.5mm。7.1.2 材 料 强 度 设 计 指 标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a) 钢 材 的 强 度 设 计 值 、 焊 缝 的 强 度 设 计 值 、 螺 栓 连 接 的 强 度 设 计 值 、 钢 绞 线 及 钢 丝
42、绳 的 强 度 设 计值 、 结 构 构 件 承 载 力 极 限 状 态 设 计 值 , 应 按 现 行 标 准 GB 50017 规 定 执 行 ;b) 杆 塔 结 构 构 件 应 进 行 承 载 力 极 限 状 态 设 计 。7.1.3 杆 体 构 件 的 长 细 比 应 不 超 过 下 列 规 定 值 :a) 主 材 : 150;b) 横 材 、 斜 杆 : 180, 当 内 力 小 于 杆 件 承 载 力 的 50%时 , 200;c) 辅 助 杆 、 横 隔 杆 : 200;d) 受 拉 杆 : 350。7.1.4 监 控 立 杆 及 其 主 要 构 件 的 室 外 控 制 开 关
43、箱 , 应 采 用 不 锈 钢 箱 体 , 并 对 其 表 面 作 喷 塑 处 理 。 7.2 杆 体 制 作 要 求7.2.1 各 种 构 件 放 出 1:1大 样 或 电 脑 放 样 加 以 核 对 , 尺 寸 无 误 后 再 进 行 下 料 加 工 , 出 厂 前 进 行 预 装 配 检查 。7.2.2 所 有 构 件 ( 地 脚 锚 栓 及 埋 在 混 凝 土 内 的 构 件 除 外 ) 均 需 按 照 GB T 11373 进 行 热 镀 锌 防 腐 处 理 。因 工 艺 要 求 在 构 件 上 焊 接 零 件 时 , 应 在 镀 锌 前 进 行 。 镀 层 厚 度 应 达 到 如
44、下 要 求 :a) 当 构 件 厚 度 5mm时 , 不 小 于 86m;b) 当 构 件 厚 度 5mm时 , 不 小 于 65m;c) 镀 锌 厚 度 偏 差 10m;d) 表 面 无 发 黑 、 粗 糙 、 流 痕 、 锌 粒 、 锌 渣 现 象 , 防 腐 质 量 应 符 合 GB T 11373 的 相 关 要 求 。7.2.3 监 控 立 杆 及 其 主 要 构 件 应 为 耐 用 结 构 , 由 能 承 受 一 定 的 机 械 应 力 、 电 动 应 力 及 热 应 力 的 材 料 构 成 ,此 材 料 和 电 器 元 件 应 采 用 防 潮 、 无 自 爆 、 耐 火 或 阻 燃 产 品 。7.2.4 杆 塔 筒 壁 在 加 工 制 作 和 运 输 吊 运 过 程 中 , 不 应 凹 瘪 和 凸 鼓 。 如 凹 瘪 凸 鼓 超 过 5mm时 , 应 在 校 正 后 安 装 。7.3 杆 体 施 工 要 求7.3.1 监 控 立 杆 及 其 主 要 构 件 结 构 装 配 的 质 量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a) 高 度 允 许 偏 差 200mm;b) 截 面 尺 寸 允 许 偏 差 3mm;c) 安 装 后 塔 轴 线 位 移 允 许 偏 差 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