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20.20 CCS A 00 22 吉林省 地方 标准 DB22/T 3275 2021 “ 吉致吉品 ” 品牌认证 通则 JizhiJipin brand certification General rules 2021-09-06 发布 2021-09-30 实施 吉林省 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DB22/T 3275 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提出 并归口
2、 。 本文件起草单位: 吉林省标准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刘连芳、迟丽华 、张红杰、韩雪、刘岩峰、李伟、陈永纯、杨明、武威、刘春 萍。 DB22/T 3275 2021 II 引 言 “吉”吉林省简称,位于中国东北地区中部,按照地貌形态可分为东部山地和中西部平原两大地貌 区,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吉林省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地处享誉 世界的“黄金玉米带”和“黄金水稻带”,形成了水稻 、 玉米、杂粮杂豆、人参、食用菌、果蔬、畜产 品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拥有一批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吉林省是“世界 三大粉雪基地之一”,是“东北亚冰雪核心资源
3、区”,拥有享誉全球的长白山、松花湖、长春冰雪新天 地等一批冰雪旅游名片;吉林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深入落实吉林省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 案和工业走廊发展规划,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扎实推进,医药健康、装备制造、冶金 建材等优势产业迅速崛起,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涌现出红旗 汽车、复兴号高铁、“吉 林一号”卫星等标志性品牌。 吉林区域品牌认 证,是在吉林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发展基础上,参照国际惯例,以“吉致吉品 ”标 识为标志,以“ 吉致吉品 ”标准体系为引领,由具有较好资质的认证联盟机构对符合高标准、高品质要 求的产品和服务进行的第三方认证。 “
4、吉致吉品 ”标识,是吉林省区域品牌认证标识,代表吉林产品和服务形象。吉致,寓意匠心之 致、品质之质、智造之智、振兴之志; 吉品 ,寓意吉祥之品、吉地之品、吉韵之品、吉尚之品。拥有“ 吉 致吉品 ”,带来吉祥。 “ 吉致吉品 ”标准体系,以 认证 基本程序及 重点领域 认证 规范等 地方标准为基础,以 吉林特色产品 和服务团体标准为主导,以先进的企业标准为引领,建立的吉林特色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 本文件 作为 “ 吉致吉品 ” 标准体系 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地方标准形式 明确申请 “ 吉致吉品 ”品牌认 证 组织和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明确 开展 “ 吉致吉品 ” 品牌 认证 的 基本程序和内容
5、, 定位于对“ 吉致 吉品 ”品牌认证活动的总体设计和行动指引, 为品牌管理机构 、 认证机构 实施“ 吉致吉品 ”品牌认证提 供基本遵循 。将进一步推动产品或服务标准以团体标准形式发布,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内先进 标准的制(修)订,推动转化为 “ 吉致吉品 ” 品牌标准,打造“ 吉致吉品 ”吉林品牌整体形象,助推“ 吉 致吉品 ”品牌高质量和高端化发展 , 持续提升吉林品牌的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 , 促进吉林经济高质、高 效、快速、跨越发展。 DB22/T 3275 2021 1 “ 吉致吉品 ” 品牌认证 通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 吉致吉品 ”品牌 管理机构职责、 认证 原则、基
6、本要求、 认证 对象、 认证 实施、证书 管理、标识 使用 及保护、 监督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 吉致吉品 ”品牌 认证 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 吉致吉品 ”品牌 JizhiJipin brand 在吉林省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其 产品或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评价指标达到或高于国家 或 行业 标准水平,并具有持续满足用户及相关方需求的能力,能够代 表吉 林省重要产业领域和重点 行业高 品质和先进性形象的区域公用品牌 。 3.2 “ 吉致吉品 ”品牌标准 JizhiJipin brand standard
7、 用于 “ 吉致吉品 ”品牌认证的 相关 标准化文件 。 3.3 “ 吉致吉品 ”品牌认证 JizhiJipin brand certification 由 受委托的 认证机构 对 产品或服务 组织开展 符合“ 吉致吉品 ”品牌标准及相关规定的 第三方评价活 动 。 3.4 “ 吉致吉品 ”品牌 管理 机构 JizhiJipin brand management agency 负责 “ 吉致吉品 ”品牌 建设管理的第三方 机构 。 4 “ 吉致吉品 ”品牌管理机构职责 “ 吉致吉品 ”品牌 管理机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全省区域 品牌的建设、宣传推广 、品牌保护 等管理工作; DB
8、22/T 3275 2021 2 b) 组织开展 品牌培育体系、标准体系、规则体系、质量体系 和 推广体系 研究工作 ; c) 组织 开展“ 吉致吉品 ”品牌认证 ,规范认证活动; d) 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对 “ 吉致吉品 ”品牌 认证活动 的 监督检查 ; e) 组织开展“ 吉致吉品 ”品牌与 国内 、国际品牌的互认工作。 5 认证 原则 5.1 以人 为 本 “ 吉致吉品 ”品牌认证 应 坚持从人民的根本 利益出发, 服务社会, 满足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 5.2 自愿开放 “吉致吉品 ”品牌 认证 应 面向全社会开放 , 以信用为基础 , 由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自愿申请。 5.3
9、公平公正 “ 吉致吉品 ”品牌认证 应 按照 “ 吉致吉品 ”品牌标准 开展,做到实事求是、客观中立、公平公正 、 依法依规 。 5.4 创新引领 “ 吉致吉品 ”品牌认证 旨在 推动组织持续满足用户及相关方需求,持续保持创新的动力、持续引领 行业高质量发展。 6 基本要求 6.1 基本条件 申请 “ 吉致吉品 ”品牌 认证 的组织 或单位 应 满足以下 基本 条件: a) 具备合法 生产 经营资格,组织 或单位 经营状况良好 ; b) 拥有 自主品牌 , 产品 或 服务品牌的商标应 注册 登记 ; c) 具有 完善的 质量管理体系,产品 或 服务质量 水平 较高 ; d) 具有产品质量 标准
10、、检验和 认证基础。 6.2 优先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 之一 的组织 或单位 , 认证 时应优先考虑: a) 获得过省部级或国家级 与产品质量相关的 荣誉称号或奖励; b) 获得过政府或权威机构发布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评价或 认证 (登记) (如地理标志产品、 有机产品、绿色产品 等) ; c) 获得 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 企业 或高新 技术 企业; d) 主导 制(修)订 与申请 认证 产品有关的国家 标准 、行业 标准、 地方标准 或国际标准 ; e) 产品所在生产区域为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各产业园区、示范区等 ; f) 产品具有吉林省特色及资源优势 ; g) 产品文化特色 突出 、文化底蕴
11、深厚 。 6.3 否决条件 DB22/T 3275 2021 3 发生 以下 问题 之一的组织 或单位 , 不予进行认证 : a) 被管理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 b) 因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发生质量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 ; c) 有 侵犯知识产权、偷税 漏税 骗税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的投诉记录 ; d) 近 3 年 有 重大、群体性安全事故 , 超标排放和噪音、水资源及空气等严重污染环境 以及 食品 安全 问题 发生 。 7 认 证 对象 符合 “ 吉致吉品 ”品牌标准要求 的产品 或 服务 。 8 认 证 实施 8.1 认证 依据 “ 吉致吉品 ”品牌标准。 8.2 认证 程
12、序 8.2.1 组织 或单位 提交认证申请,填写信息,提交相关 材料, 材料清单 应 符合 附录 A 的 规定 。 8.2.2 认证机构受理 认证申请后 与申请组织 或单位 签订认证合同 。 8.2.3 认证 机构组织 专业 人员依据 “ 吉致吉品 ”品牌 认证管理相关规定 和法律法规 实施审核工作 。 8.2.4 认证机构出具 审核 报告及认证结论 。 8.2.5 对认证结论进行公示,根据具体公示情况进行以下处理: a) 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 申请认证 组织 或单位 视为 通过审核 , 审核通过后 应 及时向申请 认证 组织 或单位 出具认证证书 ; b) 对公示期内存在 异议 的组织 或单位
13、 应进行复核; c) 对未通过认证的,应在相应的报告中详细陈述不予通过的理由。 9 证书 管理 9.1 应在约定的时限内 对 通过认证的申请组织 或单位 出具“ 吉致吉品 ”品牌认证证书。 组织 或单位 获 得 认证证书后,可 使用 “ 吉致吉品 ”品牌 标识 。 9.2 “ 吉致吉品 ” 品牌 标识 有效期 与认证证书一致 , 为 3 5 年。 9.3 应 统一对 “ 吉致吉品 ”品牌认证证书 进行 印制及编号 ,并 将 相关 信息纳入有关查询公示系统,供 社会各界公开查询。 10 标识 使用及保护 10.1 获得 “ 吉致吉品 ”品牌 认证 证书 的组织 或单位应 在经营活动中 , 在其获
14、得认证的项目范围和期限 内 , 在相关的包装、装潢、说明书、经营场所、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 规范 使用 “ 吉致吉品 ”品牌 标 识 。 10.2 “ 吉致吉品 ” 品牌 认证证书 有效期 截止前, 应 提前 3 个月申请复审 。 逾期未申请复审 的,视为 自动 放弃 授权 “ 吉致吉品 ”品牌 标识 使用资格。 10.3 应通过著作权登记、商标注册等多种途径保护“ 吉致吉品 ”品牌的知识产权 。 DB22/T 3275 2021 4 10.4 对仿冒“ 吉致吉品 ”品牌等相关品牌侵权行为,应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11 监督管理 11.1 可通过 年度检查、专项检 查 等方式 , 对 获得
15、 认证 证书的 “ 吉致吉品 ”品牌产品 或 服务实施有效 的跟踪调查, 按照 调查 结果做出认证证书的保持、暂停或者撤销等决定,具体处理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 : a) 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原认证结果要求时,应要求组织或单位停止使用 “ 吉致吉品 ”品牌 标识 。 组织或单位 经整改符合“ 吉致吉品 ”品牌标准后,可重新申请“ 吉致吉品 ” 品牌 认证 ; b) 发现以下行为之一时,应暂停或撤销“ 吉致吉品 ”品牌 认证证书 ,并取消 3 年内申报资格: 1) 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 2) 违规使用“ 吉致吉品 ”品牌标识的; 3) 在 年度检查、专项检查 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 限期整改措
16、施和要求,逾期未整改或 整改 不达标 的 ; 4) 受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依法被追究责任,对“ 吉致吉品 ”品牌造成负面影响的。 11.2 获得 组织或单位主动放弃“ 吉致吉品 ”品牌 标识 使用权的,应及时申请注销。 11.3 应推动 建立 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 或 企业等全社会参与的 质量 品牌 共 治 机制, 充分利用大数据 技术 , 搜集政府 、 社会和消费者的有关信息 , 对 “ 吉致吉品 ”品牌 可能产生的影响行为应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 11.4 应定期发布“ 吉致吉品 ”品牌建设工作情况 , 对发布的认证结果有投诉或异议的,应及时组织 对投诉或异议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综合
17、评议,动态调整所发布认证结果。 DB22/T 3275 2021 5 A A 附录 A ( 规范 性) 认证申请 材料清单 A.1 应 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 a) 申请表(包含组织名称、注册地址、运营 /生产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地区、法定代 表人、网址、联系人、职务、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申请范围、申请认证标准、申请认证的 类型等信息) ; b)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商标注册证明 、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加工企业须提供)、其他行政 许可性文件; c) 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 d) 生产工艺或服务流程图 ; e) 主要的生产设备 、 设施 , 检测设备清单 ; f) 产品描述
18、 +自 我 承诺 ; g) 产品认证证书 (适用时); h) 产品检验报告 (适用时),食品企业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和水质检验报告; i) 与 产品生产相关的合格供应商名录 ; j) 自评报告 。 A.2 宜提交的 申请材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 a)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手册和程序等体系文件 ; b) 核心产品专利、省级荣誉称号或奖励; c) 研发费用与营业 收入 比例同比增长的证据 ; d) 质量诚信 与 社会责任 方面 相关证明材料 。 B DB22/T 3275 2021 6 参考文 献 1 GB/T 29187 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 2 GB/T 31041 品牌价值 质量评价要求 3 GB/T 31042 品牌价值 服务评价要求 4 GB/T 31043 品牌价值 技术创新评价要求 5 GB/T 39654 品牌评价 原则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