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20.20 CCS A 00 22 吉林省 地方 标准 DB 22/T 3276 2021 “ 吉致吉品 ” 品牌认证规范 农业领域 Specifications for JizhiJipinbrand certification Agricultural areas 2021 - 09 - 06 发布 2021 - 09 - 30 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DB 22/T 3276 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
2、承担 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提出 并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吉林省标准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韩雪 、张红杰、刘岩峰、刘连芳、李伟、迟丽华、陈永纯。 DB 22/T 3276 2021 1 引 言 “吉”吉林省简称,位于中国东北地区中部,按照地貌形态可分为东部山地和中西部平原两大地貌 区,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吉林省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地处享誉 世界的“黄金玉米带”和“黄金水稻带”,形成了水稻玉米、杂粮杂豆、人参、食用菌、果蔬、畜产品 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拥有一批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吉林省是“世界三 大
3、粉雪基地之一”,是“东北亚冰雪核心资源区”,拥有享誉全球的长白山、松花湖、长春冰雪新天地等 一批冰雪旅游名片;吉林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深入落实吉林省推进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和工业走廊发展规划,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扎实推进,医药健康、装备制造、冶金建材 等优势产业迅速崛起,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涌现出红旗汽车、 复兴号高铁、“吉林一号”卫星等标志性品牌。 吉林区域品牌认 证,是在吉林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发展基础上,参照国际惯例,以“吉致吉品 ”标 识为标志,以“ 吉致吉品 ”标准体系为引领,由具有较好资质的认证联盟机构对符合高标准、高品质要
4、求的产品和服务进行的第三方认证。 “ 吉致吉品 ”标识,是吉林省区域品牌认证标识,代表吉林产品和服务形象。吉致,寓意匠心之 致、品质之质、智造之智、振兴之志; 吉致吉品 ,寓意吉祥之品、吉地之品、吉韵之品、吉尚之品。拥 有“ 吉致吉品 ”,带来吉祥。 “ 吉致吉品 ”标准体系,是以“ 吉致吉品 ”品牌认证 通则以及农业、服务业、工业领域规范 要求等吉林省地方标准为基础,以吉林特色产品和服务团体标准为主导,以先进的企业标准为引领,建 立的吉林特色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 本文件作为“ 吉致吉品 ”标准体系农业领域的规范要求,是基础标准之一,是“ 吉致吉品 ”标准体 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 “ 吉致吉
5、品 ”品牌培育的关键环节,为申请“ 吉致吉品 ”品牌认证的生产经营 主体提供了涵盖 申报主体资质要求、生产基地要求、生产管理要求、质量安全追溯及评价与改进 等全过 程、一体化的指导;为吉林区域品牌管理机构、认证机构开展农业领域“ 吉致吉品 ”品牌管理、认证提 供重要依据,是打造“标准高、特色强、质量好、品牌响”的吉林区域品牌,实现吉林区域品牌高质量、 高端化发展的关键技术支撑。 “ 吉致吉品 ”标准体系农业领域标准,倡导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精耕细作的生态农耕理念,追求 方法合理、设施先进、加工科学、信息追溯等现代农业特征,助推 “ 吉致吉品 ”品牌从有“身份”向有 “身价”转变,打造吉林农产高
6、品质形象。 DB 22/T 3276 2021 2 “ 吉致吉品 ” 品牌认证规范 农业领域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 吉致吉品 ” 品牌农业领域 认证 的 申报主体 资质 要求、 生产基地要求、 生产管理要求、 质量安全追溯 及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 “吉致吉品”品牌 农业领域 申报主体的农业生产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7
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 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471 绿色食品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Y 472 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 NY/T 755 绿色食品 渔药使用准则 NY/T 1224 农用塑料薄膜安全使用控制技术规范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SC/T 1132 渔药使用规范 DB22/T 3275 2021
8、 “ 吉致吉品 ”品牌认证 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DB22/T 327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 吉致吉品 ”品牌标准 用于“ 吉致吉品 ”品牌认证的相关标准化文件。 来源 : DB22/T 3275 2021,3.2 3.2 投入品 满足种植业 、养殖 业 生产需要所使用 的物质或材料 。 DB 22/T 3276 2021 3 4 申报 主体 资质要求 申请 “ 吉致吉品 ”品牌 认证 的 生产经营主体 应 满足附录 A 规定 的 条件 。 4.1 申 请“ 吉致吉品 ”品牌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应 提交附录 B 中所 要求 的材料 。 4.2 5 生产基地 要求
9、生产基地 应 在 生态环境优、无污染的地区,避开污染源。 5.1 生产基地 产地环境 应满足下列要求 : 5.2 a) 环境空气质量不低于 GB 3095 的要求; b) 土壤环境质量不低于 GB 15618 的要求; c) 灌溉用水不低于 GB 5084 的要求; d) 渔业用水 不低于 GB 11607 的要求; e) 生产 加工用水 不低于 GB 5749 的要求; f) 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不低于 GB 18596 的要求。 6 生产管理 要求 投入品 6.1 6.1.1 种植业 6.1.1.1 应选择具有吉林省特色的传统地方品种、 通过审(认 ) 定 、登记 (备案) 的品种 。 6.
10、1.1.2 肥料使用应符合 NY/T 394 的规定。 6.1.1.3 农药的购买、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从具有 农业 执照 、 农药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单位购买 ; b) 购买的农药应具有产品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 证 ; c) 农药 的使用 应符合 NY/T 1276、 GB/T 8321(所有部分), 绿色食品 农药 使用 应符合 NY/T 393 的要求。 6.1.1.4 农机具的购 买、使用 符合下列要求: a) 应 购置通过省级以上(含省级)鉴定获得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的产品; b) 宜 购置 获得 农业农村部 颁发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 证书的 产品 。 c)
11、农机具及施药器械应安全适用。 6.1.1.5 农膜 的使用应符合 NY/T 1224 的规定。 6.1.2 养殖业 6.1.2.1 应选择具有吉林省特色 的传统地方品种、 通过审(认) 定 、登记 ( 备案 ) 的品种或品系 ,并 符合下列要求: a) 畜禽 来源于 自繁自养或 具有资质的 畜禽生产单位,经检疫合格; b) 水产苗种来源于具有资质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经检验检疫合格。 6.1.2.2 应在正规厂家及渠道购买 兽药及饲料 ,索要供应商资质和合格证明文件 。 6.1.2.3 饲料及添加剂使用应符合 NY/T 471 的规定。 6.1.2.4 兽药使用应符合 NY/T 472 的规定。
12、 6.1.2.5 渔药使用应符合 SC/T 1132、 绿色食 品渔 药使用应符合 NY/T 755 的规定。 DB 22/T 3276 2021 4 有害生物 防治 6.2 6.2.1 种植业 应贯彻执行 “预防为主, 综合防治 ” 的 植保 方针, 严格 遵守 植物 检疫制度, 优先使用 生态防治 、 生 物防治、物理防治,必要时使用化学防治。 6.2.2 养殖业 6.2.2.1 畜禽养殖 应建立科学规范的生物安全 体系 ,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和制度并有效实施。 6.2.2.2 水产养殖应 采取 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 措施。 采收 6.3 6.3.1 应根据不同 种植 产品特性和贮藏要求,
13、综合考虑生育期、硬度、色泽等因素, 确定收获时机, 宜成熟一批收获 一批 ,并 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 。 6.3.2 除去 破 损 、 腐烂、畸形、 霉 变、 冻害、冷害、水浸 等不合格 产 品。 6.3.3 设备器具应保证清洁 卫生 ,不得对农产品造成污染。 屠宰 6.4 6.4.1 屠宰应由有资质的企业实施,并索要企业资质文件。 6.4.2 应按动物品种 的 相应屠宰规程进行屠宰,且 不应 屠宰休药期内 的畜禽 。 捕捞 6.5 6.5.1 不应捕捞休药期内的水产品。 6.5.2 不应使用药物捕捞方法收获水产品 。 无害化处理 6.6 6.6.1 种植业 6.6.1.1 农药空包装物
14、应清洗 3 次以上 , 清洁水妥善处理,将清洗后的包装物压坏或刺破,防治重复 使用,必要时应贴上标签,以便回收处理。 6.6.1.2 农药包装 废弃物应当及时收集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 不应随意 丢弃,也不应 作为 他用 。 6.6.1.3 肥料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及时回收并做好无害化处置 。 6.6.1.4 植物病残 体应及时清除和 归一化 处理。 6.6.2 养殖业 6.6.2.1 应具有病死动物、粪便、废弃物 等污染物 无害化处理的设备设施 。 6.6.2.2 病死动物、粪便、废弃物等应 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包装、贮运 6.7 6.7.1 应根据不同农 产品的
15、性质、形态和质量等特征,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并使用合理的包装形式。 6.7.2 获得“ 吉致吉品 ”品牌认证证书的 生产经营 主体 应在经营活动中,在其获得认证的项目范围和 期限内,在相关的包装中规范使用“ 吉致吉品 ”品牌标识。 6.7.3 应根据农产品的不同特征、包装情况选择相应的贮存 方式。 6.7.4 应根据不同农产品 特征、数量、季节、距离、路况、保鲜 、冷冻 要求等选择适宜的运输 方法及 DB 22/T 3276 2021 5 运输 工具。 7 质量安全追溯 应 对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 购买 和 使用、 有害生物 防治、采收、屠宰、捕捞及无害化处理等 及时 做好 记录并 建立 生产档案
16、, 实现 对 生产主体 及 产品 的 追溯 。 8 评价与改进 生产 经营 主体应 建立内部检查 评价 制度,并进行 定期和不定期的 内部检查 和自我评价 ,以证实是8.1 否符合 认证 的要求。 对 检查中存在缺陷 的 ,应 采取措施及时 改进,并做好记录。8.2 DB 22/T 3276 2021 6 附录 A (规范性) 生产经营主体基本要求 A.1 基本条件 申请“ 吉致吉品 ”品牌认证的组织或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a) 具备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组织或单位经营状况良好; b) 拥有自主品牌,产品或服务品牌的商标应注册登记; c)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或服务质量水平较高; d)
17、 具有 产品质量标准、检验和认证基础。 A.2 优先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组织或单位,认证时应优先考虑: a) 获得过省部级或国家级 与 产品 质量相关 的 荣誉称号或奖励; b) 获得过政府或权威机构发布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评价或认 证(登记) (如 绿色 食品、有 机 农 产品 、地理标志农产品 等); c) 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d) 主导制(修)订与申请认证 产品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国际标准; e) 产品所在生产区域为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各产业园区、示范区等; f) 产品具有吉林省特色及资源优势; g) 产品文化特色突出、文化底蕴深厚。 A.3
18、 否决条件 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组织或单位,不予进行认证: a) 被管理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b) 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发生质量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 c) 有侵犯知识产权、偷税漏税骗税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记录; d) 近 3 年有重大、群体性安全事故,超标排放和噪音、水资源及空气等严重污染环境以及食品 安全问题发生。 DB 22/T 3276 2021 7 附录 B (规范性) 认证申请材料 B.1 应 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a) 申请表(包含组织名称、注册地址、运营 /生产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地区、法定代 表人、网址、联系人、职务、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19、申请范围、申请认证标准、申请认证的 类型等信息);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质量管理人员名单; c)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商标注册证明 、其他行政许可性文件; d) 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e) 生产经营场地及基地合法使用土地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买卖或 租赁合同以及基地示意图、平面图; f) 种植、养殖、屠宰等初加工过程中遵守(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清单,主要 设备清单和检验设备清单; g) 生产工艺或服务流程图; h) 产品描述 +自我承诺; i) 基地投入品使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不用的投入品清单、基地使用的投入品清单及肥 料、饲料、用药使等使用情况的记录) j) 产品认证证书(适用时); k) 产品检验报告(适用时),食品企业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和水质检验报告; l) 环境监测报告(适用时),种植企业需要提供灌溉水检测报告和土壤检测报告; m) 与产品生产相关的合格供应商名录 ; n) 自评报告。 B.2 宜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a)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手册和程序等体系文件; b) 核心产品专利、省级荣誉称号或奖励; c) 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比例 同比增长的证据; d) 质量诚信与社会责任方面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