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20 CCS B 05 DB21 辽宁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 34792021 稻田利用有机物料替代化学氮肥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using organic material to replace chemical nitrogen fertilizers in paddy fields 2021 - 07 - 30 发布 2021 - 08 - 30 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1 前 言 本 文件 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 本文件由辽宁
2、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大石桥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本 文件 主要起草人 :金丹丹、张鑫、宫亮、隋世江、张兴国、陈玥、刘艳、包红静、叶鑫、陈丛斌、 华利民、徐嘉翼、綦玉红、王晓辉、邹询、张娜。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 2号),联系电话: 024-23447862。 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 84号),联系电话:
3、 024-31028698。 2 稻田利用有机物料替代化学氮肥技术导则 1 范 围 本文件规定了稻田利用有机物料替代化学氮肥的替代原则、有机物料种类选择、有机物料替代量、 施肥方法等操作 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辽宁水稻主产区以猪粪为原料加工制成的商品有机肥、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经发酵腐熟 制成的沼渣沼液、以味精渣等加工业废弃物为原料制成并通过安全性评价的味精渣有机肥、粉碎的水稻 秸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4、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T 525 有机肥料 NY/T 2065 沼肥施用技术规范 NY/T 2911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 DB21/T 2335 农田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机物料 以猪粪、味精渣为原料制成并通过安全性评价的有机肥、以畜禽粪便等废弃物为原料发酵制成的沼 渣沼液及粉碎的水稻秸 秆。 4 有机 物料替代原则 在保持稻田土壤中提供养分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施用有机物料,稻田一部分化学氮肥被替代, 从而减少稻田化学氮肥施用量。 5 有机物料种类选择 3 应选择商品 有机肥、通过安全性评价的味精渣有机肥、腐
5、熟的沼渣沼液和作物秸秆。商品有机肥和 味精渣有机肥质量应符合 NY/T 525 的规定,沼渣沼液质量及施用技术应符合 NY/T 2065 的规定,作物 秸秆还田技术应符合 DB21/T 2335 的规定 。 6 有机物料替代量 结合辽宁省水稻主产区施肥现状确定有机物料替代量(附录 A),化学肥料用量符合 NY/T 496和 NY/T 2911的规定;根据有机物料养分含量折算其施用量,商品有机肥、沼渣沼液、秸秆还田和味精渣有机肥 替代化学氮肥的比例宜分别为 20%40%、 50%75%、 20%25%和 60%80%,根据有机物料养分含量折算其施 用量,具体折算方式及施用量参见附录 B。 7 施
6、用方法 7.1 施肥原则 生产中有机物料以及化学氮肥施用应符合 NY/T 496的规定。 7.2 施基肥 7.2.1 商品有机肥 /味精渣有机肥 采用全田撒施的方式,在翻耕或旋耕前将商品有机肥或味精渣有机肥作为基肥一次性集中施用,并 配施适当比例的化学肥料,基肥与机械整地相结合,将肥料均匀混于耕层 7 cm10 cm后泡田耙平,田面 水层保持在 1 cm4 cm。 7.2.2 沼渣 沼渣作为基肥一次性全量 施用,根据沼渣养分含量配施适量的化学肥料,可采用条施、穴施、撒施 的方式,将沼渣和化学肥料与土壤充分混匀并立即覆土,陈化一周后泡田耙平便可移栽秧苗。 7.2.3 秸秆翻埋还田 在 水稻 收获
7、后将秸秆粉碎并铺设田间,采用铧式犁翻埋或旋耕机混埋,犁耕深度不低于 30 cm,翻 埋深度 15 cm20 cm。次年春季全层均匀撒施适量化学肥料,旋耕整地作业,整地深度 14 cm16 cm,整 地后 泡田 3d5d,田面水保持在 1 cm4 cm。 7.3 追施 在孕穗期采用叶面喷施的方式追施沼液 6090 kg/667m2(沼液 中氮素 浓度按 2.0%计算,兑水比例为 1:1) , 选择晴天的早晨或傍晚进行,雨后重新喷洒 。 4 附 录 A (资料性 ) 辽宁省典型稻作区推荐施氮量及有机物料替代量 典型稻作区 推荐施氮量 ( kg/667m2纯氮 ) 化学氮肥替代量( kg/667m2
8、纯氮 ) 商品有机肥 味精渣有机肥 沼渣沼液 秸秆还田 辽河三角洲 15.6 3.16.3 9.312.5 7.811.7 3.13.9 辽东南 沿海 11.9 2.44.8 7.19.5 6.08.9 2.43.0 辽中北 14.0 2.85.6 8.411.2 7.010.5 2.83.5 5 附 录 B (资料性 ) 辽宁省典型稻作区几种有机物料替代化学氮肥施参考施用量 有机物料种类 有机氮含量( %) 有机物料施用量( kg/667m2) 辽河三角洲 辽东南沿海 辽中北 商品有机肥 2.0 156.0312.0 119.3172.0 140.0280.0 味精渣有机肥 5.0 187.3249.6 143.2190.0 168.0224.0 沼渣沼液 2.0 390.0585.0 298.3447.7 350.0525.0 秸秆还田 0.5 624.0780.0 477.3597.3 560.0700.0